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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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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

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范文第1篇

当前导致我国耕地数量急剧减少的因素较多,但最主要因素主要来自于农业生产和建设占地。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大量耕地开始转向种植经济作物,同时一些不当耕作行为也导致耕地受到不同程度的损毁,从而导致耕地数量锐减。另外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开发建设的盲目性导致大量耕地被占有,导致这些耕地永久性流失。

2加快推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土地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

土地管理法合理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所以为了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对现有耕地进行有效的保护,我国需要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各地区需要针对自身土地资源的特点来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不断调整,采取切实可行的合理措施来确保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2.1以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需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前提和基础,在保护中进行开发和利用,通过科学

合理的规划对土地进行利用,同时还要开发好土地后备资源。严禁在土地开发利用中对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发生,一旦发现要坚决制止,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进行惩处,从而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

2.2规范管理土地开发用地对于土地开发用地需要依法履行审查报批手续,这样不仅能够有效的确保土地开发用地管理的规范性,同时还能够为合理进行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2.3建立土地规划许可制度针对用地的不同,来对各类用地的规划许可制度细则进行制定和落实,从而确保各个区域内都能够按规划用途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加强对各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同时还可以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保护责任人,从而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另外还要进一步加快推动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的深入,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进行不断扩大,建立市场调节机制并进一步对其进行完善,强化土地资源管量,采用经济管理手段来强化土地利用合理化,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益,确保土地利用综合效益的实现。

2.4科学合理实施土地的开发利用根据区域土地资源利用现状、社会经济条件发展水平以及土地利用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的差异性,实事求是地体现地方特色,因时、因地、因需地制定出其各自的发展方向及发展重点,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对土地资源不仅要进行外延的开发利用,而且要进行内涵的开发利用,不仅要把土地作为资源进行开发利用,面且要作为资产进行开发利用,不仅要对农用地进行开发,而且要对城镇用地进行开发,以科学的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要求因地制宜、高效合理开发土地资源。

2.5做好集体土地被征用后的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定的收入,积极支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和农民自主创业。要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兴办实体,想方设法增加就业岗位,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确保失地农民能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才能妥善安置好失地农民。

3结语

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范文第2篇

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对整个项目管理工作及环境保护的的实施是关键,呼和浩特绕城高速公路建管办根据环境保护的具体工作建立了相关体制对环保工作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下面就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1.1建立了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

建管办安排综合部分管环境保护,在监理招标中就专门设立了环保监理,第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全线环境保护监理工作,另2个驻办设立环保员,负责本段内的环保监理。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由综合办负责全线施工单位环保工作的内部管理工作,各项目分部也均有明确的环保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1.2环保监督管理文件的制定

根据呼和浩特绕城高速公路的具体情况,建管办对环保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和办法,并由监理单位制定了具体措施。

(1)《关于下发〈呼和浩特绕城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2)《关于加强绕城高速公路环保、水保监理的通知》。

(3)《关于印发〈呼和浩特绕城高速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4)《环保水保管理具体措施》(环境监理制定)。

1.3环保检查

在建管办指导下,分别于2006年9月16~18日、2006年9月28~30日、2006年10月10~12日、2007年6月28~30日实施了4次环保大检查,检查各分部建立环保组织机构体系情况;对水、粉尘、噪声等环境主要污染问题普遍制定相应的防治污染措施办法;对施工现场环境污染、超标排放污染、堆放砂石料、运输汽车覆盖,运输现场路段洒水。检查中对污染超标的现场,对其进行环境保护思想教育,增强各项目分部管理人员的环保意识;按照国家环保法律规定,建管办积极贯彻执行,对施工单位不采取措施解决污染问题的将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害周围环境的施工单位采取限期整改和经济奖惩措施。同时,做到施工期间每月召开一次环保水保专题会议,对当前存在的环保问题及采取的措施进行汇总。各项目分部在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后,按照限期整改措施进行整改,改善了施工场地环境,并自行填写《环境保护日常考评表》进行环境自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公路环保档案资料。

2环境保护执行

环境保护的执行必须做到实处做到细处,根据具体的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的执行不细致不落实对环境保护及生态环境则起不到相关作用。下面就环境保护执行具体内容进行阐述:

2.1生态环境

(1)地表植被:工程环境监理通过施工单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要求爱护沿线的一草一木,不得随意砍伐。所有进出车辆均按指定路线和修好的便道行驶,施工便道一般5m宽,没有对附近地表造成破坏。

(2)绿化:根据本地特点,在树木的选用上,多种植适合本地环境的耐旱且易于成活的树木。以杨树为主,辅以其他树木。路基边坡主要采用浆砌片石护坡、浆砌片石拱形骨架植草护坡、浆砌片石菱形骨架植草护坡、六棱形空心预制块植草护坡、棱形预制块植草护坡和边坡沙柳植草等防护措施。由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林业设计院负责绿化设计。

(3)取土场:为减少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将环评报告提出的原位于基本农田内的取土场全部取消,重新设置了取土场,而且充分考虑了外购取土的方式,在施工期间做到了文明施工,施工后期按要求对取土场进行了平整,较有效地保护了沿线的耕地资源。

(4)施工用地:各种临时占地在工程完成后进行了植被恢复,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绿化以种植当地适宜的植物为主。

2.2声环境

按照环评要求,施工期在路线近距内有集中居民居住区路段,禁止在夜间20:00~7:00强噪声机械施工。同时,工程在八拜农场和寇家营分别设置300m×3m、620m×3m的声屏障,降噪效果明显。

2.3水环境

公路全线共设置了5个收费站和1个停车区,收费站及停车区均购置了WCA-1型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为1t/h,采用AO生物处理工艺,处理后抽排至呼市污水处理厂。

2.4大气环境

金河收费站、昭君停车区、白庙子收费站各安装1套旋风除尘器,以确保其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标准。

3结语

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范文第3篇

明晰产权

现行的法律法规里,土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但在大多数农民眼中,土地还是村干部的,是镇和县政府的。农民自我感觉实实在在的,是他的几分自留地和一块宅基地。自留地只有种植权,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财产权都谈不上。至于大片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农民拥有的,主要还是耕种权。然而,今天种的庄稼,明天可能就被推土机推掉,连种植权都不能得到充分保障,农民哪来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呢?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承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保护补偿机制,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实质在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农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的基本保障,兼有生存、就业、稳定、发展等多重功能。盘活存量的土地资源,有利于发挥农地的多重功能。而农地流转的核心是分离所有权,推动承包权、经营权、使用权流转,促使农地在转包、出租、置换、转让中增值,使农民获得更多的资本性收入、级差地租收入。

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流转,必然增加耕地保护的难度,因此,政府应该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承包实行指导和调控,对农民承包的土地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包、出租、转让、股份合作之外,不经过合法的审批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流转的既然是土地使用权,保护耕地就得在使用权上大做文章。农民签订土地承包经营合同,领到土地承包经营证后,对于需要保护的耕地和基本农田,政府应该给承包农民颁发《集体土地耕地使用权证》,这样,既给农民明确了产权,又落实了耕地保护责任制,一举两得。

在这个大框架下,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

一是《集体土地耕地使用权证》的制作。其具体内容大致应包括保护年期、保护地类、面积、数量、保护地块四至图、奖罚措施、变更登记具体要求等等。

二是处理好流转中的登记变更工作。农民要把承包的耕地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给别人,应该凭《集体土地耕地使用权证》到国土部门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出租、转让、转包、互换经营的年期就是耕地、基本农田的保护年期。承包耕地的农户把耕地转包、出租、转让、互换给别人后,不但要在转包合同申明确受让方保护耕地的责任,而且自己还负有保护耕地的责任,应主动经常检查、督促受让方对耕地保护的落实情况。转包、出租、互换出去的耕地遭受破坏,主要责任是出让方,次要责任是受让方。这样,使保护耕地形成多层次的保护网络,即政府一承包农户一受让方一再受让方。总之,不管承包的耕地如何流转,保护这块耕地的第一责任人是承包户,第二责任人是受让方,有的耕地可能还有第三责任人,政府则是一以贯之的监督者。

三是处理好承包保护和国家征收的关系。在承包者承包期间,国家确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承包者承包的耕地,承包者应积极配合,按期交地,用地者除按国家规定给予足额合理的经济补偿外,征收后减少的耕地需由用地者补充同等数量的耕地。国土部门对承包者承包的耕地被征收后,还要办理《集体土地耕地使用权证》的变更登记手续。

四是建立耕地流转台账。从发放《集体土地耕地使用权证》开始,变更登记的整个过程,国土部门都要有完整的登记资料,以便掌握耕地的流转去向:这块地是谁承包的,什么时间流转给哪些人(单位),流转期多长,心中有数,管理目标明确,才能保证耕地不流失。

体现利益

现阶段征收集体土地的利益分配不公平,地方政府得大头,村集体或干部得中头,农民得小头,酿成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损害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农民领到《集体土地耕地使用权证》后,应当正式获得两重身份:耕地的经营者和保护者。既然政府已经赋予农民保护耕地的职责,就应该同时给予对称的权利,特别是在经济上应充分体现出来。农民对承包地,应当享受除了土地抵押权之外的占用、使用、收益等多种权利。保护耕地的成果应当让农民首先分享。

具体说来,一是实行耕地保护费制度。国家应该在每年的农业预算资金中,划出一块资金设置耕地保护费。凡是领有《集体土地耕地使用权证》,负有保护耕地责任的农户和承包者,每年每亩地给予一定补助。如果承包者所保护的耕地,由于国家建设需要被征收或者征用,应按保护年期,一次性给承包者补偿耕地保护成本费。保护成本费在耕地占用税中开支。凡是承包农户或者承包者承包的保护耕地被征收征用后,都应在被征地块所缴的耕地占用税中扣除一定比例给承包农户或承包者,让农户或承包者知道他们在保护耕地过程中还有一笔潜在的利益收入,刺激他们保护耕地的积极性。至于扣除多大比例,应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由省级政府统一制定政策。

二是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耕地保护基金主要用于耕地流转担保资金和农业保险补贴、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农户的养老保险补贴。保护基金主要由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出让金中提取。国家出一点,省出一点,县出一点。各级提取的比例应当按照当年的收入,由国家和各级政府决定。基金的运作应该是账目由财政部门掌握,钱存在银行,每年使用时由国土、农业、劳动保障部门提出方案向政府申请。存在银行的好处在于,当年用不完的,可转为下一年度继续使用,本利滚动,若干年后将是很可观的庞大基金群。耕地保护基金的保管、使用、使用范围、对象等一些具体措施需要经过充分调查论证,形成政府法规颁布,让广大农民都知道。

三是意外风险处理。承包农户或者承包者所保护的耕地遇天灾,农田被毁,水利设施破坏,大面积的应由政府统一修复,小面积的由政府在经济上给予补贴,承包农户或者承包者自己修复。

四是提高征地青苗补偿标准。目前,各地征收土地对青苗的补偿,国家没有统一标准,随意性很大。农民持有了《集体土地耕地使用权证》,对征收征用土地有了知情权、谈判权,对青苗补偿可能会提出自己的主张。因此市县政府对各种青苗的补偿都应该颁布标准。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的地块,如果属于农户承包的保护耕地,应允许承包该地的农民依法通过多科方式参与开发经营。

奖罚分明

农民承包保护耕地的职责和权利明确后,应严格执行,并做到奖罚分明,以保持农民保护耕地的长期积极性。

一是政府加强检查、指导和督促的力度,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宣传教育工作打头阵,在引导农民明确保护耕地的重大战略意义之后,特别使农民牢记保护耕地的过程中,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激励农民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此外,政府应尽快出台有利于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积极性的各项经济政策和耕地保护责任制规定,并抓好落实。镇(乡)政府和村委会都要成立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凡是耕地保护中的重大问题都要经耕地保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村委会的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必须吸收承包保护耕地的农户参加。参加村委会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的农民人数应该多于村委会干部参加的人数,以体现农民当家作主的宗旨。

二是政府定期召开保护耕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县级政府每三年召开一次,省级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国家视情况也可以若干年召开一次。总结经验教训,部署新的任务要求,大力表彰奖励保护耕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殡葬方式,努力创造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平(迁)坟工作。要将分散在公墓以外的坟墓全部迁至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或平毁,恢复地形地貌,杜绝乱埋滥葬和平而复起的现象发生。

三、工作任务

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关于开展平(迁)坟工作的通告,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好平(迁)坟工作。要结合农村公益性安葬园建设,将分散在公墓以外的坟墓全部迁至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或平毁。一旦发现乱埋滥葬、平而复起的,将按无主坟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东部山区平(迁)坟工作要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西部平原区平(迁)坟工作可在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

四、具体措施和实施步骤

要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在东部山区建立农村公益性安葬园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0〕26号)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公益性安葬园的建设步伐,解决好平(迁)坟区域的骨灰安葬问题。同时,要积极鼓励、倡导骨灰入土植树和撒向山川、河、海等多样化的处理方式。

具体实施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7月6日—20日)。各乡(镇)、街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组织,制定周密工作计划,迅速开展工作。要集中时间和精力,利用发放宣传单、张贴公告等方式宣传做好平(迁)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村民迁坟的自觉性。市电视台将播放平坟公告,使这项工作家喻户晓。

第二阶段:组织群众自行平迁坟阶段(2011年7月20日—8月31日)。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做好平(迁)坟工作。对平(迁)坟坟主姓名、原坟迁至去向要做好记录,逾期不迁将视为无主坟处理。

第三阶段:集中平毁阶段(2011年9月1日—10月15日)。各乡(镇)、街要集中组织人力,在规定时限内做好本辖区内无主坟平毁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自查验收阶段(2011年10月16日—31日)。各乡(镇)、街要积极开展好自查工作,对“平而复起”的反弹现象,要上报市殡葬管理所,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经济处罚并追究当事人责任。要将此次平(迁)坟具体工作情况报送市民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平(迁)坟工作的重要意义。骨灰乱埋滥葬不仅浪费土地资源,对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也会给护林防火工作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开展以移风易俗、护林防火和节约耕地为目的平(迁)坟工作,关系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进程。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平(迁)坟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群众破除封建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殡葬方式。

保护耕地的具体措施范文第5篇

记者:内蒙古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产地,请问内蒙古耕地资源条件怎么样?近年来有什么变化?

吴全: 内蒙古的河套平原、西辽河平原、土默川平原、黄河沿岸地区、老哈河沿岸地区、嫩江右岸平原区是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近年来,耕地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良好势头。据调查,2004年内蒙古耕地总面积为697.7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4%,到2011年末,内蒙古耕地总面积达到911.0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89%,耕地总量增加了213.24万公顷。此外,内蒙古土地整治可增加耕地的总潜力为74.7万公顷。因此,内蒙古具有发展粮食生产的资源条件和巨大潜力。

尽管内蒙古耕地资源条件非常优越,但耕地保护丝毫不可松懈。

记者: 内蒙古是矿产资源大省,是国家能源工业生产的基地,请问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背景下,土地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存在哪些矛盾?

吴全: 内蒙古自然资源蕴藏丰富,是中国重要的能源与矿产资源供应基地。“十二五”时期,随着我国京津冀经济圈加快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和对西部地区支持力度的继续加大,内蒙古社会经济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时期。由于内蒙古经济发展起步低、底子薄,地区差异明显,基础设施薄弱,伴随经济的高速增长、人口的增加、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显著增强,土地利用供需矛盾和各种深层次问题逐步显现,历史上形成的“细碎、分散、劣质”的土地利用格局已满足不了当前发展的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出现了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两难”的局面,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创新,转变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来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以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随着内蒙古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产生的主要问题为:首先,内蒙古东西直线距离2,400多千米,南北跨度1,700多千米,又是我国联系俄、蒙两国的重要经济通道,与其他省区相比,同一建设性质同一项目用地由于距离长、跨度大,致使用地量增加到其他省区的5倍~10倍。发展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需要的建设用地量特别大,规划用地控制指标严重不足。其次,我国重要的客流、物流、资源汇集、中转输配中心建设,落实西气东输、国家干线公路、铁路客货运专线、输油管道、电网等国家重点项目建设都给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缺口将达45万公顷以上。

因此,“十二五”时期要解决好内蒙古的用地矛盾,应把握好五点:

一是积极开展工矿废弃地和废弃居民点复垦调整利用,有效缓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紧缺的压力,拓宽建设用地空间。

二是借鉴山西矿业用地经验,创新用地模式。如对露天采矿企业,在规定期内能复垦为耕地或恢复为土地原用途的,采取办理临时用地的方式,减轻建设用地指标的压力;对超出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采矿用地,通过设立复垦利用周转指标的方式,滚动利用建设用地指标;对具备条件的矿山,争取政策支持,建立采矿用地收回或复垦后退出建设用地的机制;对用地不集约的工矿用地,通过优化工矿内部用地结构,将工矿用地区内实际用途为农业和生态利用的土地调出建设用地。

三是积极借鉴新疆未利用土地的利用政策,有效利用未利用地,缓解用地供需矛盾。目前,内蒙古有可利用的未利用地235.16万公顷,对未利用地的使用可通过争取支持性政策,直接纳入到建设用地范围,不占用规划及计划指标,或给予有弹性的未利用土地使用政策,缓解用地供需矛盾。

四是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用地结构,比如针对目前人均居民点面积大、用地分散、内部用地结构不合理的现状,结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将居民点内的非建设用地调整出去,使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由627平方米降到400平方米以下,同时实施生态安全工程建设,调查、清理农区、牧区、林区零星分布的不够上图面积的居民点和其他建设用地,将其归并到城镇和中心村。

五是调整基础设施用地格局,清理废弃闲置的基础设施用地,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对二级及以上高等级公路、铁路复线建设改扩建工程等形成的废弃道路复垦调整利用,为新上基础用地项目提供用地空间。

记者: 科学规划是调控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的重要手段,请问贵院在土地利用与保护方面制定了怎样的规划?如何通过规划来调控和保障土地利用与保护工作?

吴全: 土勘院土地利用与保护规划以保发展、保红线、保民生、保生态安全为基本前提,以增强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主要出发点,从不同层面提出了土地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并从时间、空间上对土地利用和保护做出了具体安排,形成了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利用有序、保护有力的土地利用与保护体系。

通过规划调控土地利与保护的具体措施为:

第一,实施土地区域差别化政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重点利用好西部大开发、全面振兴东北地区、大力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出台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

第二,创新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内容和次序。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优先安排基本农田;协调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第三,创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机制。在生态屏障网络和基本农田的间隔地带,安排城镇村庄建设用地,形成结构合理、人地和谐的城镇和村庄用地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