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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评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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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评估方案

巡察整改评估方案范文第1篇

一、督战主体和范围

(一)镇级督战。联系县领导负责对全镇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村,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和涉及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薄弱环节进行挂牌督战。

(二)村级督战。贫困村由定点帮扶部门主要负责人挂牌督战,非贫困村由镇党委政府和定点帮扶单位挂牌督战。

(三)专项督战。扶贫专项工作涉及各办公室和各单项负责人,牵涉到贫困户补贴实物和资金的,一是要收集完善2014年扶贫工作以来至今所有年度所有贫困户到户的扶贫项目、危房、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搬迁、增减挂钩、产业项目、扶贫日捐款资金、资产收益分红、产业扶持基金、小额信贷(贴息)、集体经济分红、公益性岗位、护林员、低保金、五保金、残疾补贴、养老金、高龄补贴、畜牧站畜禽产业方面补贴、退耕还林(包括公益林、天保工程等)、地力保护粮食直补、优抚、奖励扶助、医疗保险代缴、医疗报销、医疗救助、民政救助、雨露计划、栋梁工程、教育扶持、贫困户电费减免、安全饮水等情况。二是要收集完善到村到镇的所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内容、项目规模、投资金额等。各站所办务必清理完善,将最终确定版本电子档传镇脱贫攻坚办和各村。三是要紧盯“一低三有”、“一低五有”、“一超六有”以及“两不愁三保障”重要指标,报账全域达标。四是要完成项目实施和报账销号。

二、督战内容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三落实”“三精准”“四不摘”的要求,重点督战以下内容。

1.人均纯收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情况。

2.贫困家庭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情况,公益岗位新增就业情况,无劳动力家庭兜底保障情况等。

3.易地扶贫搬迁入住和后续帮扶措施落实情况。

4.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情况。

5.“大排查”回头看、巡视巡察、年度成效考核、第三方评估、资金绩效评价、审计监察等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6.不严不实、不精不准、账实不符、脱贫质量不高等问题解决落实情况。

7.脱贫攻坚“四不摘”落实情况。

8.项目库建设使用和扶贫资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9.“五个一”“三个一”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战和方式

按照镇级统筹、现场督战、分项推进、逐级落实的原则,明确责任,限时完成。

(一)镇级统筹。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战的统筹协调,研判形势,部署工作。适时召集各村和涉及办公室,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围绕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从态势和趋势上进行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找准问题、发现短板,逐项督促相关村和帮扶部门压实攻坚责任,完善攻坚方案,落实攻坚举措,及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切实把短板弱项补扎实、把基础工作打牢靠。镇脱贫攻坚办负责现场督导督办、工作调度、跟踪督战、汇总分析、推动解决问题等。

(二)现场督战。一是组织好每月的脱贫攻坚例会,听取各村工作汇报,认真排查和研究存在的问题短板,有效开展挂牌督战,确保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到位。二是镇脱贫攻坚办牵头,组成13个督战指导组,进村入户,帮助找准“两不愁三保障”和数据质量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其按要求整改到位。每月20日前将开展督导情况,发现问题以及剩余问题数量等情况报镇脱贫攻坚办。巡回督战指导组成员要认真研究各村存在问题,梳理重点督战事项,结合网格精细化管理中排查的问题和后续整改,对各村统筹开展巡回督战指导,并将督战情况梳理报送主要领导。

(三)分项推进。有挂牌任务的镇级站所办要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本系统、本行业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区域、重点事项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后,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业务指导,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每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剩余问题数量等情况报镇脱贫攻坚办。

四、督战步骤

2020年3月至12月,分3个阶段开展。

(一)全面启动阶段(3月中旬)。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底前)。全镇各村各站所办对本辖区本站所办挂牌督战成果负责,结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察、考核、暗访、审计等发现问题,对标“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要求,一项一项整改清零,一户一户对账销号。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持续巩固督战成果,落实“四不摘”要求,健全脱贫攻坚监测预警机制,基本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五、督战要求

整个督战工作贯穿2020年脱贫攻坚全过程,切实做到统筹开展、科学调度,确保“督”出压力,“督”出实效,“战”出水平,“战”出佳绩。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省、市、县安排部署开展督战工作。各乡(镇)要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调动各方力量做好本乡(镇)的督战工作。县级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督战要求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脱贫攻坚业务熟悉的优秀干部参与督战。

巡察整改评估方案范文第2篇

伍家岗区是湖北省宜昌市下辖区,位于湖北省西南部,长江北岸,共有长江一级支流两条。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省、市各级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实施方案,伍家岗区积极行动,坚持用伟大的心态做小事,深入推进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辖区两条共13公里不达标水体经过系统的治理,已全面消除黑臭,水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公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一、高位推进、部门联动、合力攻坚

一是科学决策部署。2016年,伍家岗区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的“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截污后治污、先功能后景观、先源头后中心城区、先建设地下管涵后建设护坡绿化、先建主管网后建支线管网、先治理点源污染后治理面源污染、先治理人口稠密河段后治理周边区域”的“八先八后”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治理方案,实施截污、清污、减污、控污、治污工程,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伍家岗区采用“一线工作法”,对辖区运河、柏临河采用徒步方式全线实地踏勘,编印《伍家岗区柏临河黑臭水体“一水一策”整治实施方案》、《伍家岗区运河黑臭水体“一水一策”整治实施方案》,并对方案中的任务进行分解,逐年编制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清单化、动态化管理。

三是上下联动落实。市区两级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发挥参与作用,研究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办法,通过整合资源,分头推进,形成合力。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带头,各班子成员负责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区住建局结合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和海绵城市理念,精心组织谋划了一批截污、控污工程项目,完成了沿线13处非法排污口整治,彻底清除了河流沿线点源污染。区环保局定期对辖区主要监测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先后对辖区4家企业进行查处。区农业农村局将两条河流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对河流沿线排口进行核查,逐一登记建档。区城管局不断加大管网摸排力度,先后查清错接、混接管网103处。伍家乡政府在上级部门划定禁养区域以后,积极行动,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在落实沿河500米禁养的基础上,主动自我加压,进一步扩大禁养范围到沿河一公里,截止2018年,两条河流域禁养工作已全面完成。

二、聚焦重点、因河施策、初见成效

一是强力实施控源截污。2017年以来,伍家岗区共新建截污管网4公里,配套建设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将13个排污口污水收集进市政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6座,对暂未建设截污管网的支流沿线农村分散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后就地集中处理、达到一级A标准后排放;关闭畜禽养殖场156处,河流沿线禁养区范围内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

二是同步推进内源治理。2017年以来,伍家岗区完成河道疏浚9公里、清淤4.1万方,有效降低黑臭水体内源污染负荷。同时,各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出台了《环保巡查责任管理考核办法》,各村(社区)落实至少1名环保专职巡查员,政府按每人每年1万元工作经费予以补贴。

三、紧盯目标、持续发力、长制久清

一是聚焦水质稳定达标,加快推进流域治理和岸坡景观建设。今年,伍家岗区将加快完成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对辖区地下管网复杂、图纸资料缺失的重难点区域进行详查并逐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结合“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市政府与三峡集团签订的“共抓长江大保护,共建绿色发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理清思路,规划实施一批高质量的污水厂网提质增效工程和生态修复工程。

巡察整改评估方案范文第3篇

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大变样之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引领,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以创市级安全保障型城市为载体,强力推进四大专项行动,强化“双基”,严管重罚,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三下降”和执法水平、企业主体责任、隐患整治水平“三上升”。全县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年下降3-6%;有效遏制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和一次受伤或涉险10人以上的重特大未遂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有效提升。进一步规范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及所有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机构,按要求足额配备人员和必需的装备。全面启动综合安监部门标准化和行业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00%完成分级评定;安全标准化建设纵深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达标率达100%,其他行业达80%以上。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深化。全县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行动取得实效,隐患排查整治明显强化,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整治率达80%以上。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监察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全面强化,安全社区创建稳步推进,安全投入,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应急救援等保障能力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工作

201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全面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在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行业治本、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和增强全民安全意识等方面攻坚克难。

(一)全面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装备配备。推进安全专项监管部门规范化建设,2011年9月底前,完成道路、建设、质监、水利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的机构、编制、人员、装备建设。推进乡镇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强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设备。建立安全监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加大村级安全监管网络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继续推进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提升活动。

强化安全监管制度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运行机制,扩大联席会议制度覆盖范围。坚持“从严治安”和“从优待安”并重,安全监管人员岗位补贴与全市标准同步,投保意外伤害险。严格执行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资格标准,规范专业服务机构从业行为。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建立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数据库、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化网络、“金安”工程业务应用系统、农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

强化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制定实施企业主体责任、“三同时”管理、培训教育、职业健康等规章制度。编制针对性强的年度执法计划,事前处罚金额不低于总处罚的40%。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速)活动,严厉查处事故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行为。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事故调查处理跟踪督查制度,加强案卷评审和执法统计工作。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严格事故查处,健全挂牌督办、事故约谈、事故通报、定期分析制度。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指导、监督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委托乡镇执法效能。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渝府发〔〕93号)精神,在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8个重点行业领域,按照“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原则,分阶段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推动法律法规赋予企业在安全生产保障方面的有关规定、工作职责、安全条件、行业标准和法律责任落实到位。2011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领域企业A、B级企业达到总数的80%以上。

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按照“管理台账化、装备现代化、指令书面化、操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并持续巩固达标成果,实现全面达标、本质达标和动态达标。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加快安全生产关键技术装备的换代升级,引导重点行业企业提高机械化、自动化生产水平。2011年,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率达90%以上,其他行业达到80%以上。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切实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干部带(值)班制度。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安全绩效工资制度,安全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低于员工收入的20%。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向社会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即“一班三检”)、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巡查(即“巡检”)制度,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三级教育台账、班组学习台账、设备检查台账、违章处罚台账及工伤事故台账。对完成生产任务、安全意识、隐患查改、杜绝“三违”以及班组安全投入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积极创建“全员安全”的合格班组。

强力推进实施企业分级监管。各行业主管门要健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黑名单”管理制度,完善发展改革、工商、金融、保险及有关资质管理部门参与的联合惩戒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流动机制和激励机制,对企业安全状况实施评估分级,强化监管,持续整改。A级抓巩固,给予项目核准、保险费率、企业信贷、证券融资、评先评优的支持鼓励;B级抓提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整改提升;C级限期整改,暂缓其新建、扩建项目审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D级挂牌督办,取消其改建、安全技术改造以外的所有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和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整改,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来源:考试大

(三)全面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源头管理。高度重视并强力实施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标准核准制度。严格安全评价、安全许可制度,建立完善高危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作为各类行政审批的前置程序。健全企业安全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安全资格管理机制。

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行业专项监管部门要建立安全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整改销号、定期复查制度,健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定期分析、评估隐患治理情况,实现一般隐患整治率达95%以上,重大隐患限期整治率达80%以上。

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道路交通推进客运公交化和公司化,提高营运车辆安全准入条件;对校车、厂车统一标识,加强农村客运车辆、摩托车专项整治和拖拉机安全管理;新安装道路防撞护栏200公里以上;加强路检路查,完善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应急处置机制。水上交通要继续实施客渡船标准化改造,严厉打击砂石船舶、自用船违规载客等行为。落实恶劣天气、高洪水位期间船舶禁航制度,强化水域安全监管和通航保障。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强制推行分台阶(分层)开采、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等技术。2011年地下矿山主扇机械通风安装使用率、露天采石场机械铲装率均达到100%,分台阶(分层)开采矿山达80%以上。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陈旧设施设备和落后工艺技术的改造力度,严格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检查。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进入龙江工业园区,加强重大危险源联网监控。深化烟花爆竹超范围、超药量、超定员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生产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建设施工设计、勘察、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建设、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以桥梁、隧道、公路、水利工程等为重点,深化建筑防范高处坠落、施工坍塌专项治理;推广实施建筑工地现场电子监控。健全建筑施工企业、从业人员安全信息体系。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完善多元培训机制。建立健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运行和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居住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完成消防安全社区建设任务,在家庭推广消防逃生装具。同时,开展“土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做好危房鉴定和C、D级危房整治;深入开展冶金、农机、电力、机械、铁路、旅游景点、学校等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进一步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强化职业危害申报和普查摸底,2011年全县企业职业危害申报率累计达60%以上。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许可制度。继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与整治、从业人员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体检制度落实,2011年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率达20%以上。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构建企业为主、政府引导、金融和保险等社会资金参与的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投入。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基层建设、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资金投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专项经费投入,优先保障安全监管设施装备配备等资金投入。全面实行工伤保险、责任保险制度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办法,将责任保险、工伤保险预防费用直接用于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强化科技兴安措施。非煤地下矿山要加快安装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五大”系统建设,加强管理现代化、采掘机械化、运输连续化、控制自动化建设。推广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道路运输专用车辆和客运车辆GPS监控和管理;危险化学品强制推行集散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连锁系统和阻隔防爆、油气回收技术;推广电梯、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

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推广应急预案“三化”(图表化、程序化、简明化)管理。推进道路交通、水上搜救、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切实加强以公安消防、武警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以重点企业为依托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与专业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开展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培训演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县人民政府每年至少开展2次综合应急演练。

(五)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等专题活动实效。建立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报、电视台、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要通过开辟专栏、专版、专片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及典型案例,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舆论反应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及时整改。

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开设安全知识必修课并适时演练。把安全知识和应急管理纳入领导干部轮训必修内容。实施企业班组安全培训工程。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推动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变。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建立培训考核档案。2011年,全县各类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持证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

加快安全社区建设。健全职责明确、高效协调、共同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加强社区隐患排查诊断和应急能力建设,增强社区居民自救互救能力;建立安全社区创建档案。新启动15个安全社区创建单位,认证5个市级安全社区。新启动5个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定认证2个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全面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安全监管领导和分管专项工作领导的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适时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合力完成监管监察执法、技术支撑、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完成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全员安全培训、精细化安全管理等工作任务。

巡察整改评估方案范文第4篇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建立机构编制督查监管机制。

督查监管是整个机构编制管理重要的一环,缺少这个环节,整个管理过程就不完整,日常管理的效果就不会好。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主要体现在审批审核上,单位来请示,作些调查研究,按一定程序研究,正式批复。至于批复以后落实如何、运行如何,编制部门几乎就没怎么管,全靠各个单位的自觉性了。建立督查机制,就是要加长这个管理链条,把后续管理跟上来。2**0年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后勤服务管理社会化是一项重要内容,两个机关大院改组成立了精干的机关事务管理处,分流机关车队、食堂、卫生清扫等服务性后勤事务组建了服务中心,作为过渡编制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这是编制部门的政策,但是具体落实到单位则有对策,根据需要随意摆弄人员,而不再考虑编办的定岗定员规定,结果是五年以后双方感到不平衡才暴露出来。因此,不抓督查监管,审批管理必然会落空。

从机构编制管理现实来看,监管应当比审批更重要,不抓机构编制的监管,编制工作就失去了意义。机构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管理组织形式和编制配备工作,其本身无法不受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的限制,因此,机构编制的审批象其它资源配置一样是有限的,不可能随意地搞批发。这10多年来,编制部门改革任务很重,因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政府机构的职能要调整适应,从无限政府过渡到有限政府,因此,机构编制要相应地调整精简。这些任务靠改革才可以实现。但从根本上讲,改革只是优化行政资源的手段,而且改革的成本很高,因此按照改革的精神坚持日常的监督管理才是上策。

重审批管理轻监督管理,是当前机构编制工作的突出问题,编制部门必须创新监管机制,才能进一步提高编制工作水平。重审批管理,轻监督管理,极易导致编制工作走向审批权的滥用,长此下去必然造成编制管理的混乱。近十年来,我们开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新领域,但由于监管乏力,导致人们对登记工作失去信心,如果不从监管上下功夫,事业单位登记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此外,建立监管机制,还会反过来促进审批管理走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政策、法规和规定的严肃性,优化机构编制工作环境,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

第二个问题:从哪些方面进行督查监管。

编制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在日常管理中坚持集体研究,一支笔审批。因此,一提到机构编制监督,似乎就是监督领导、监督上级了,从心理上和行动上有些无所适从,无从下手。事实上,广义的监督可以涉及到决策时的审核监督。如唐代中央政府实行三省制,中书省提出方案,门下省审批驳正、尚书省具体执行,三省互相牵制,以防专权和政策偏颇。狭义的监督就是指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相当于古时的御史巡察,以及现在的督查、监察和审计职能。因此,编制部门督查监管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是政策执行的监督。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各种组织法、编制条例、编制标准的执行情况,“三定”方案以及其他编制规定的执行情况,这些都属于政策监督的范畴。目前编制工作的编制标准、条例不多,但随着机构编制管理的不断规范,各类机构的编制标准和管理规定会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颁布,使事业单位法律地位和权益有了保障,但执行起来不能完全到位,不具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大量存在,事业单位不登记或者不按时年审年检的也不在少数,出现这些问题虽然有条例本身缺陷的客观原因,但是从主观上分析,编制部门执行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是很不够的。

二是职能运行的监督。设机构的目的是什么?就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实现一个管理目标。十年以前编制工作不搞“三定”,对新的机构的职能职责没有做明确的规定,现在机构改革和新设机构都要做界定职能的工作,对机构的职能职责予以明确,这是一个进步。但这还不够,还要跟踪监督新定的职能是否转变到位、落实到位。因此职能运行的监督是个大问题,一要抓改革,二要抓督查监管。改革就是要调整确定好职能,督查监管就是要检查政府职能是不是有缺位、错位和越位现象,如果有则必须通过执法将其纠正过来。

三是机构设置的监督。行政机构设置有限额规定,内设机构设置有数量规定,同时,还有规格上的要求。事业单位的设置也有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在审批管理上,机构的设置还有分级审批的规定。但从实践来看,超限额或变相超限额设机构的情况时有发生。任意提高机构规格的作法也随时看得到。有的机构按规定要报上一级,考虑到不会审批就作些变通处理,把行政机构作为事业机构来设置(这不同于原来是行政机构,作为改革过渡,改为事业机构,仍按行政机构对待的处理)。有的上级有明文规定不能搞,迫于某种压力,任由他挂牌,并任命干部。如“乡镇政协联工委”就是这样一种情况,十一个县(市、区)都没有批文,但到处挂牌,还任命了一个主任。这些年,我们以机构改革督查和全市副科以上机构登记备案的方式开展了几次较大的整改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实践证明,机构编制监督工作非抓不可。

四是编制配备的监督。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政法部门(机关)使用专项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这是非常清楚的。事业单位编制配备有些行业有编制标准,没有标准的也有政策规定。如中小学有了全省统一标准,水管单位有了全市统一标准。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也明确规定全额差额拨款编制严格控制,不再增长,自收自支编制适应放宽,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编制要逐步减少。最近省编办要求乡镇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五年不变,人员只减不增。这些规定在执行中有好有坏。特别是近年来行政机关又出现了新的编制混用,变相增加行政编制的情况(这不同于过去行政科室因编制不够设成了事业站所,改革中作为过渡先纳入行政范围,编制逐减的做法)。在一些部门编制混用、人员混岗的现象非常严重。特别是人事部门对部分事业单位实现参照公务员管理,扩大公务员管理范围以后,以公务员身份混合上岗就更加突出了。编制就是法规,编制就是经费。编制如果失去了监督和控制,那么改革成果就会付诸东流。

五是人员结构的监督。物质有物质结构,单位讲人员结构。结构好,整体就优。编制部门讲人员结构,主要是指岗位构成方式,而不指年龄结构,性别结构或文化结构。行政机关人员结构有三个部分:领导职数(含中层职数)、工勤人员数和其他干部数。领导多了,官多兵少,无人做具体事,而且决策难以集中,效率低。工勤人员多了也不行。因此,要按比例来配备。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也有三部分:行政人员、专业人员、后勤人员。专业人员是关键,必须在70%以上,尤其是后勤社会化服务改革以后,这个比例要高于80%以上才合理。近年来,编制部门在这方面作了很大努力,每次定编都会定岗位结构。剩下的关键就是实际配备人员时要严格遵守规定。据我们了解,有的县直部门的行政编制全被正副局长(包括非领导职务)占用了,成了典型的倒金字塔,由一两个“兵”来对应五、六个“官”。原**市城管行政支队(包括大队)定编160名,实有干部82人,工人82人,执法的人员只有一半,怎么提高执法水平呢?有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很低。这些情况说明,人员结构的监管很重要,难度也非常大。

六是运行绩效的监督。行政机关运转协调、廉洁高效是机构改革的目标,也是监督的出发点和归宿。这方面的监督目前有督查室、纪检监察等专门机构。编制部门的任务,主要体现在职能职责监督方面,这里不再重复。事业单位同企业一样,存在投入产出的效益问题。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除机构编制的审批,人员编制的审核外,还有职责任务、运行情况的登记管理。从编办内部来看,三个方面的管理尚未形成合力,从外部来看,事业单位仍然没有摆脱机关附属的地位,导致相当一批事业单位没有按照审批的要求去运行,耕了机关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更有一些事业单位只种机关的田,没有自己的地。所以,登记局的同志一再抱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对事业单位没有约束力。有的地方曾经尝试对法人代表进行离任审计,这个思路可行,但做法不对。法人代表离任评价,是组织人事部门的管理职责,所以有超越编办职权的嫌疑。可行的做法应当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对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与编制配备、财政投入进行数量上的比照,对那些效益不好的事业单位发出黄牌警告,采取编制制约措施,对那些无效益的单位,责令撤并改组,不能好转的予以注销。因此,这可以列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与登记管理配合进行。

第三个问题:怎样开展机构编制督查监管工作。

编制部门进行监督管理的手段主要有审核、统计和督查三种,可以采取的措施也包括行政、经济、法律措施三个方面。

先谈监督手段:

审核。这是编制部门经常采用的对机构编制进行动态监管的方式。对编制的配备、人员结构的到位情况,都可以通过审核进行监督。审核具有动态的特性,适宜于日常监管。同时具有事前性,可以预防出现问题。因此,审核是监督检查的经常性工具。审核要做到机构编制台帐、人员花名册和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一一相符,一一对应,做到编制到岗、编制到人。

统计。这是编制部门传统采用的就某一个时间点对机构编制数量进行监控的方式。其目的在于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统计的内容主要是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形式以及行业布局。它具有时段性和事后性,监管的效果要靠后来的管理来弥补。近年来实行微机联网,出现了重数字统计,轻分析管理的倾向,这就失去了统计监督的本来作用。统计要真实、准确,切不可编造数据。

督查。这是编制部门针对一些工作、一些政策或一些苗头有意识地组织进行的综合性的专门性的监管方式。具有灵活性。也可以制订目标管理办法,把督查和考核结合起来。最近省编办把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对县级领导的考核范围,就是把考核与督查相结合的好办法。督查要有针对性,要有处理意见,切不可走过场,只打雷不下雨。

最后,我们探讨监督的措施。

监督管理是一件开创性的工作,没有现成的路子,做起来非常困难,根本的就是缺乏过硬的措施。这次到7个县,普遍反映的就是编制没有立法,手中没有制约措施,管理难到位。近年来,我们一再提出要转变机构编制传统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利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进行综合管理的新途径。遗憾的是编制立法滞后,缺乏法律手段,经济措施也很有限,特别与预算管理结合不十分紧密。这里,从行政、经济、法律三个方面作些探讨。

行政监督措施有五种:1、实行目标管理,对机构编制的管理事项通过数值量化,进行考核监督;2、实行冻结停办,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为防止继续发展,采取冻结机构编制事项的办法。3、通过行政复议或上报备案,由上级出面纠正或阻止;4、通过通报,责令整改;5、直接撤销机构,取消编制;6、实施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