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为推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用人单位有效落实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主体责任,2012年5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的研究与实施工作。由统计司牵头,会同职业健康司和中国安科院,经过近2年时间的调研及试点应用研究,形成了包括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工作程序与评估标准等内容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评估指标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指标的确定,经历了提出备选指标、全国范围内的问卷调查、现场调研、专家意见征询、专题研讨会以及试点应用6个工作阶段。备选指标的提出主要是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问卷调查、现场调研、专家意见征询及专题研讨会的结果,多数意见集中于“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进行评估,定性指标以法律规定的政府职责和落实情况为主,定量指标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实施情况为主”。此后,根据指标的重要性、代表性、可操作性,以及指标相关资料的可获取、可考量、可比较等情况,通过试点研究对评估指标进行了反复的调整和检验。最终,从20余项备选指标中,遴选确定了6项用于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指标。
1项定性指标,即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责任制情况。
4项定量指标,分别是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率、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率。
此外,1项定量指标,即新发职业病病例数。考虑到职业病发病的迟发性和隐匿性特点,该指标暂先列为参考指标。
评估方法
根据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的根本目的与意义,并结合意见征询、现场调研、专家讨论及试点研究工作的结果,最终确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方法为:利用抽样方法,选取各被评估省级单位的备查地市、用人单位;采取资料审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法,评估各省级单位备查地市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其中,定性指标的评估,采用资料审查的方式;定量指标的评估,采用资料审查与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评估小组在文件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照评估标准确定各被评估省级单位的得分。
评估程序
根据所确定评估指标的评估方法以及整体评估的组织方式,在研究和试点检验、修正的基础上,确立了包含“评估准备、评估实施及评估结果公示和公布”3个阶段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程序。
评估准备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小组按照统计学抽样原则,确定被评估省级单位的拟抽查地市及备查用人单位,审查确定后将拟抽查地市及用人单位名录,反馈给被评估省级单位。
评估实施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小组按照工作计划,赴各被评估省级单位所在地区,通过资料审查与现场审查的方式,来评估各被评估省级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
评估结果公示和公布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小组汇总各被评估省级单位的评估结果,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审查后公示与公布。
评估标准与结果分级
根据两年来调研、征求意见、专家研讨及试点研究过程中积累的数据,首先确定了不同指标之间的重要性关系及不同指标的评估要点,然后建立了层次分析模型,确定了不同指标及其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结果的赋分权重,由此制定了《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标准》。评估小组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标准》,以百分制的方式评估并计算各项评估指标得分,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整体得分。
对于定性指标的评分,是根据反映该项定性指标文件材料的有无及其完整性和符合性等进行审查评分。例如:对于“职业病防治规划制定与落实情况”的审查评分,一是要看被评估省级单位有无规划;二是规划的内容中目标、任务等是否明确和完整;三是要看主要工作任务实施情况的文件材料;然后依据审查结果,对应评分标准,给出这一评估指标的得分。
对于定量指标的评分,是对用人单位是否实施某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情况进行审查评分。审查评分过程中,一是看用人单位是否开展了这项工作;二是看所实施的这项工作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三是以抽选审查的用人单位数量为分母,以实施或开展某项工作的用人单位数量为分子,计算出某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率;最后,对资料审查和现场审查分别对应的实施率,采用加权的方式,计算出该项定量指标的得分。
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的得分之和,为该被评估省级单位的总得分。
鉴于评估的最终目的是通过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方式,来促进各被评估省级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结合试点地区的实际得分情况,《方案》将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的结果分为好、中、差3个等级:80分及以上为好;60~79分为中;59分及以下为差。
评估组织
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是一项政策性和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必须秉持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以确保评估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方案》确定了由国家层面统一组织实施的方式,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成立专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省级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评估,评估小组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工作人员及职业卫生专家组成。
资料准备与提供
根据评估指标及其对应的评估内容、评估方法,《方案》明确了被评估省级单位政府部门、列入审查范围的用人单位,在评估过程的不同阶段需要准备的文件资料,被评估省级单位相关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供。
1、掌握全镇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情况以及职业安全卫生防护状况;
2、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信息数据库;
3、为制定《市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救援体系以及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二、调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涉及粉尘、化学、放射、生物因素及其他物理因素等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
三、调查内容
调查及申报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中存在的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工程防护、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人数、分布及管理情况等。
四、调查方式
镇负责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培训,组织用人单位向市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市卫生监督所和疾控中心负责上门现场核实,并由卫生监督所负责建立市职业病防治信息动态电子共享档案。
五、调查时间及步骤
本次调查时间,分3个阶段实施。
1、制定方案和人员培训阶段。制定全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调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部署调查工作。市成立调查工作调查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并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2、申报和调查核实阶段。镇组织辖区内用人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培训,培训率要达到100%。安监部门负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建立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档案,申报率要达到100%。调查小组上门现场核实,核实率要达到8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申报表统一交镇安监所,汇总后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受理审核,窗口在受理申报过程中,要填写《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一份存档、一份交申报单位。
镇每月收集、整理、汇总调查情况,认真填报《市职业病危害申报和调查月报表》,于次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市职防办。届时,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调查质量组织督察和抽样检查。
3、总结验收阶段。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申报和调查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并将对完成调查工作任务比较好的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成立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企业、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职业病危害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人为本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工作作为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各有关企业要落实责任人员,保证职业病危害的调查摸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卫生部成立食品安全工怍领导小组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为进一步加大卫生系统食品安全工作力度,卫生部27日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卫生部部长陈竺担任。
陈竺在卫生部10月27日举行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指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适应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主动承担法律规定卫生系统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职责,尽快建立相应的队伍和体系,从“大卫生”的角度,推进地方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能力建设,发挥县级疾控中心在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方面的主体作用。
中英艾滋病防治及策略支持项目日前如期完成
据健康报:历时5年的中英艾滋病防治及策略支持项目日前如期完成。在2叭1年10月30日国务院防治艾滋病项目办公室于北京举行的项目总结会上,卫生部副部长尹力称,该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我国应对艾滋病的战略能力,有力促进了艾滋病相关政策和策略的制定和落实,扩大了艾滋病防治的覆盖面和效果。
新研究支持用手机不致脑癌观点,但青少年要慎用
新华社伦敦10月21日电:今年以来关于手机是否会致癌尤其是脑癌的问题,在科学界引发热烈讨论。而2011年10月21日的一份丹麦大范围研究报告则为手机不会导致脑癌的观点提供了新证据。
新一轮讨论由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引发。今年5月,该研究中心报告称,长期、高强度使用手机和其他无线通信设备可能增加患癌症几率。但该结论随即受到一些无线通信行业组织质疑。2011年7月,英国癌症研究所专门就此报告说,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使用手机致癌。
使用手机与癌症尤其是脑癌之间有无因果关系,还需要科学界进一步研究。目前,科学界和各国管理机构都强调一点,即青少年应该慎用手机。青少年的耳朵和颅骨比成年人更小、更薄,他们在使用手机时,脑部吸收的辐射据称比成年人要高出50%。
新版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
据健康报:2011年10月16日,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正式最新一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0年版)》。与2007年版相比,此次《指南》在糖尿病血糖控制目标、特殊人群血糖控制目标等方面均作出调整,同时首次提出糖尿病治疗流程图以及糖尿病并发症的临床筛查和诊断流程。
《指南》提出,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控制目标为每升3.9毫摩尔~7.2毫摩尔,非空腹血糖小于等于每升10毫摩尔。与2007年版相比,血糖控制目标的范围有所放宽(2007年版空腹血糖控制目标为每升4-4毫摩尔~6.1毫摩尔,非空腹血糖为每升4.4毫摩尔~8毫摩尔)。此外,糖化血红蛋白控制目标从2007年版的小于6.5%,变更为小于7%;危重患者血糖控制标准变更为7.8毫摩尔~10毫摩尔。
长期在Ⅱ曾杂环境中工作更易患心脏病
最新研究指出,长期在嘈杂环境中工作的员工,患心脏病的风险比普通人高得多。
专家解释,长期在嘈杂环境中工作,持续的噪声会对人体造成巨大的外在压力,从而对人体内部造成影响,限制血液通过冠状动脉。
我国有2亿劳动者遭受职业病危害
为了解医务人员HBV职业暴露防护情况,提高HBV职业暴露的防护技能,避免医源性感染,保障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我们开展本次问卷调查。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松江区有代表性的两家二级综合性医院,随机抽取急诊科、内科、外科(包括手术室)、妇产科、儿科、检验科、血液透析室、内窥镜室或中医针灸理疗科、感染科(包括肝炎门诊、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口腔科、供应室和皮肤科性病门诊12个科室中的医护人员共计122名,以抽中者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包括一般项目、乙肝防治知识、近2周内职业暴露情况、自我防护技能、院内感染控制和乙肝防治培训等。
1.2 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调查员为松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控中心)防疫科肝炎条线业务人员和被调查医院防保科传染病条线人员。调查前经过统一培训,按照统一要求,使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调查。在完成调查后,通过随机数字表随机抽取10%的问卷对所有问题进行质控复查、质控数据符合率为100%。
1.3 数据处理与分析
用Epidata 3.0软件建立数据库,应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被调查人员基本情况
2.1.1 年龄性别分布被调查者共计122人,其中男41人,女81人,男女性别比为0.5:1,年龄分布为19~61岁,平均为(38.00±17.64)岁。
2.1.2 文化程度及职称分布被调查者中医师78人,护士44人,医生与护士比为1.77:1。从文化程度看,高中或中专学历24人,大专39人,本科学历56人,硕士3人。从事临床工作年限1~15年67人,16~35年55人。初级职称62人,中级45人,高级15人。
2.2 乙肝防治知识知晓情况
总共13道问题,涵盖了乙肝病原学、流行病学、传染源、传播途径、预防、临床表现、转归等相关基本知识。其中回答正确率在90.00%以上有8题,回答正确率在80%~90%之间的有6题,回答正确率在70%~80%之间的有5题,仅有1题回答正确率为50.82%(表1)。
2.3 近2周内职业暴露情况
按不同暴露类型分成4类:D7(手套破损)、D8(手套有明显血迹)、D9(皮肤黏膜直接接触病人体液)、D10(皮肤黏膜被医疗器械刺伤或刮伤),见表2。在发生皮肤黏膜被医疗器械损伤的42人当中,有1人未采取任何措施,其余41人均采取了挤出污染血液,并用流水冲洗伤口及消毒伤口的措施。没有人用嘴吸出污染血液。其中有1人立即接种了乙肝疫苗,有3人还接种了乙肝免疫球蛋白。41人中有10人通知了院内感染部门,请专家评估,接受了医学观察。
2.4 自我防护技能的KAP调查
对于“诊疗或护理的病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样的问题,被调查的122人中23人(18.85%)知道,99人(81.15%)不知道。诊治和护理病人时佩戴口罩及更换情况见表3。诊疗及护理病人时佩戴手套及更换情况见表4。每天常洗手情况见表5。
有55.74%的人每周清洗和消毒工作衣1次;39.34%的人每周清洗和消毒工作衣2~3次;每天及每月清洗1次工作衣的人各占2.46%。
有68.85%的人认为一进入污染区立刻穿戴隔离衣;24.59%的人认为接触传染性病例时才穿戴隔离衣;2.46%的人认为预计可能接触体液污染才穿戴隔离衣。
对于“哪些医疗操作较易发生职业暴露”的知晓率见表6。
2.5
院内感染控制和乙肝防治培训情况
《院内感染管理规范》有100人阅读过,占81.97%;《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有23人阅读过,占18.85%;《上海市实施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工作方案》有35人阅读过,占28.69%。122人中有19人全部阅读过上述3个文件,占15.57%;有22人都未读过,占18.03%。
最近半年,122人中,有18人从未参加过任何培训,其余104人参加过其中1~3次培训。
3 讨论
乙肝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播。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面临着多种职业危害,特别是手术室医务人员不可避免地要经常接触并处理合并乙肝患者、疑似患者或病毒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及环境,且自身易被器械误伤,而成为感染的高危人群。医务人员应该意识到针刺伤的危害性,要加强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与感染管理。
从表1可以看出,13道乙肝防治知识知晓问题,有8道知晓率在80.00%以上,有2道知晓率在7000%以下。说明医务人员对乙肝防治知识有一定程度了解,但还不够全面。国家《2006-2010年全国乙型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中提出,到2010年全人群乙肝防治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00%以上。因此,医院要不断地加强医务人员病毒性肝炎及其他相关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
从职业暴露情况分析来看,职业暴露广泛存在于医务人员的日常医疗、护理工作中,相当部分被调查对象在最近2周内都曾经发生过手套破损、手套上有明显血迹、皮肤黏膜直接接触病人体液、皮肤黏膜被医疗器械刺伤或刮伤等情况。发生职业暴露后,大部分人都自行采取了冲洗及局部消毒等措施,仅个别人注射了乙肝疫苗、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报告院内感染部门。有研究表明,被HBV、HCV、HIV污染的针和锐器刺伤或碰伤后,相应病毒感染率分别为6.00%~30.00%、0.40%~1.80%、0.25%~0.40%。因此,医院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职业暴露上报体系,设立专职机构或,人员对医务人员职业防护进行指导、管理和监测,提高职业暴露上报率。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后应立即进行初步伤口处的挤压,直到伤口挤出少量血液,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伤口,再用碘伏或碘酒消毒,并及时向医院感染科报告。
自我防护技能的KAP调查显示,有81.15%的被调查医务人员不知道诊疗或护理的病人是否是IIBV携带者。有研究表明,事先知悉病人的感染状况可能使医务人员在操作中更小心,更注意自身的保护。而此次调查中的大部分医务人员是在不知道病人是否携带HBV的情况下开展诊疗及护理工作,无疑增加了感染HBV的职业暴露风险。因此,在今后的治疗及护理活动开展前,一些重点科室应先对病人是否是乙肝或丙肝携带者进行了解,并采集病人血液检测其相关抗原携带情况。
口罩、手套、工作衣、隔离衣等的穿戴、清洗、更换,一直被认为是减少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主要及常规措施之一。正确使用和遵守戴口罩、手套的要求,养成每处理完一个病人用肥皂、流动水洗手的习惯,这是降低职业暴露感染的最简单可靠有效措施。Barbara等研究发现,如果被一个血液污染的钢针刺破一层乳胶手套或聚乙烯手套,医务人员接触的血量比未戴手套时可减少50.00%以上,所以完善的防护措施可以降低职业暴露的风险。本次调查中,多数医务人员对上述防护措施认识基本到位,执行性较高,但仍有相当部分医务人员意识不强,存在着各种不良的行为习惯。
为预防和减少针刺伤意外的发生,应着重从以下方面着手:①加强职业防护培训,改变不安全行为,医院对医务人员应进行经血液传播疾病职业防护的定期培训,特别是对新工作人员。②改善医疗操作环境,医院尽可能地提供便于丢弃污染针头等锐利废物的容器设施,减少医疗锐器刺伤的发生。③规范医疗废品的处理。
一、工作目标
强化企业职业卫生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依法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安全管理,提高企业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意识,提高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卫生监测和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监护率,落实推广“1+3”安全监控体系,控制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发生。
二、工作范围
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电子、机械、化工、金属铸造、冶炼、制鞋、制板、纺织、电镀、电池、食品加工、玻璃彩绘、家具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行业的企业,特别是产生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
三、工作内容
以督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具体包括:
1.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
2.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
3.建立并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情况;
4.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
5.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教育情况;
6.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7.及时、如实申报存在的职业危害情况;
8.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和评价以及结果公布情况;
9.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危害后果告知情况,在作业场所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情况;
10.设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情况;
11.淘汰落后,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材料、设备的情况;
12.职业健康防护用品配备与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13.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置及报告情况;
1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其他法定义务。
四、组织与分工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3月)。
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进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书面材料,请于3月3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2、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阶段(2013年4月-2013年5月)。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尤其要结合0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及时完成粉尘和使用高毒物品职业危害申报。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指导,定期组织信息交流并编发专项整治情况通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地开展。
3、各地各部门检查督查阶段(2013年6-7月)。
各镇(区、各部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2009年全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普查的基础上,对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地检查督查,对其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给予处罚。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停产整顿。
各镇(区、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资料于2013年8月20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督查阶段(2013年8-10月)。
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和效果进行检查督查。同时,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各镇(区、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向各级政府进行通报。
5、迎接省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检查阶段(2013年11月)
总结此次专项整治治理效果、典型事例、存在问题等,并形成汇报材料,做好各类基础台帐,迎接省市检查。
六、工作要求
1、健全机制、精心组织。职业危害防治事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同时要结合今年国家及省市各级要求全面推行的“1+3”安全监控工作体系工作(扬安字[2013]4号,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要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担负起职业危害治理的主体责任,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开展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明确治理责任,制定治理措施,落实治理资金,确保治理效果。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镇(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建立每季度一次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以及时通报和沟通信息,加强专项整治工作机构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着力构建职业危害防治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