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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师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市局《转发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作了周密部署,制定了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我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我县把加强学校食堂春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了2012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从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部位和内容、职责分工等方面进行了周密安排。
二、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对食堂持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食品采购索证及贮存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加工食品安全设施设备及布局情况和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及餐厨废弃物处置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结合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病害猪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查处在餐饮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3人次,车辆22辆次,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20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209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食堂责令整改,对使用过期食品的学校2家食堂进行了处罚。
三、严格食品安全监管,增强法律意识
一是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准入关。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关,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全面实施从严管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管理制度、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健康、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审查。严格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以学校食堂作为监督重点,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经营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卫生安全意识,促使他们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秩序,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存在问题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们始终作为监督工作重中之重,不断强化对学校(托幼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但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还有一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卫生状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托幼机构食堂设施简陋。食堂厨房面积小,缺乏必要的“三防”、消毒、保洁、冷藏设施等,主要负责人对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尚不够重视,舍不得在食堂投入必需的卫生设备,极易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学校食堂冷藏设备内生熟食品混放,加工用具生熟混用,食品加工不规范,个人卫生不良等,这些都是从业人员素质低的表现;三是大部分食堂未设置专门的留样冰箱(特别是乡镇托幼机构),食品未按要求留样(留样数量不够、未生熟留样);四是食品原料进购索证台帐建立不规范,未按要求索证登记。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餐监所已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整改,县教育局针对此次检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加强管理,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同时,要求各学校(托幼机构)加大食堂卫生设施投入,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大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卫生知识宣传。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努力,我县学校托(幼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为此,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托幼机构的监管模式,加大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加大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开展学生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同时,需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只有加强部门协调,同心协力,才能真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才能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履行工商部门的职责,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在本市流通领域率先开展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取得初步经验后,本着先城区后乡镇、先大型后中小型的原则,循序推进,逐步完善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建立健全食品上市过滤机制,严把食品入市关,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食品。
二、检测内容
重点开展蔬菜农药残留;畜禽产品水分、色素;水发产品中的甲醛、双氧水、工业碱;奶制品中的蛋白质;米、面中的矿物油、吊白块;白酒中的甲醇;干果干菜中的二氧化硫;腌腊制品的亚硝酸盐;蜂蜜的蔗糖、水分;木耳的硫酸镁;食用油的酸价、过氧化值等检测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筹备阶段(*月*日至*月*日)。按职责分工组织并培训快速测箱工作人员,制定食品检测各项规章制度,设置检测场所和熟悉检测试剂和器皿,快速测箱检测员演练。*月*
启动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要请新闻媒体给予广泛宣传报道。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日至*月*日)。县局、各工商所要依据《食品速测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一)开展食品速测工作,要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侧重于对辖区内流通领域食品的检测。
(三)总结提高阶段(*月*日至*年*月*日)。县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工商所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进行总结评比。
四、职责分工
县局消保股:制定检测箱具体使用管理制度;对检测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制定本辖区食品检测箱速测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申领速测箱所需耗材;及时报送本辖区食品速测工作报表和工作情况;依据食品速测结果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基层工商所:保管使用好上级机关配发的便携式食品快速检测箱及检测用品;制定检测箱管理使用制度及工作计划;检测车到其辖区内检测时,应由*名以上执法人员协助检测车的检测员做好样品采集工作,并依据食品速测结果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检测人员:熟悉快速检测工作规程,正确掌握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保养知识,做到能够安全、规范操作;认真执行食品速测工作任务,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未经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检测结果;随时掌握仪器设备和试剂耗材使用情况,及时向车长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县局消保股要根据辖区实际制定月度、季度、年度食品检测工作计划,在制定检测计划时应加强对检测品种的审核,避免各单位对同批次食品进行重复检测。
(二)要充分利用食品快速检测箱,开展经常性的食品检测工作。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依法处理,监督销毁;数量较大的涉嫌问题食品,要进一步作定量检测并依法查处,不能简单作退市处置,以免再次流入市场。
(三)要保证检测设备正常进行,努力提高检测箱的运行效率,检测箱原则应坚持每周出勤*天,全年检测不少于*批次。节假日是消费旺季,要坚持多出勤、多检测。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市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街道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溪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村、镇直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人员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年底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村、镇直相关单位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__年,全市工商系统要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及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武汉工商精神”为引领,以执法监管为抓手,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市民食品消费安全。
一、立足根本,落实好基础性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按照国家食安委、国家工商总局的培训要求,一方面,充分发挥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作用,配合食品处做好对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增强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另一方面,按照省工商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练兵年”活动,在加强工商系统执法人员食品安全监管业务培训的同时,开展应急演练、电子追溯系统推广竞赛等活动,提高其政策法规运用水平和日常监管、应急处置实务技能。二是强化经营者自律。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食品储存条件等开展自查自纠;定期、不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和消费提示。督促食品经营者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停止经营和下架退市,依法予以处理、销毁。三是严格市场准入。继续把好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关,为符合食品经营条件的申请者提供便利快捷服务。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市区两级政务中心食品流通许可受理、审核和发证情况,对行政许可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予以妥善处理。规范食品流通许可延续行为,严格按照《市工商局关于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到期延续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延续换证工作。
二、加强监管,开展好日常性工作
一是加强市场巡查。督促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对食品经营户实行“八查八看”。查主体资格、查进销货台帐、查包装标识、查退货销毁记录、查经营者自律等情况。二是强化信用分类监管。依据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用升降级制度,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各工商所对信用等级低的食品经营户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组织开展食品质量监测。一方面,市局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测2,400批次,做好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调查处理等工作;另一方面,组织各分局开展食品质量快速检测35,100批次,积极筛查不合格食品,防患于未然。四是支持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工作。积极指导、配合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在支持并联合协会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的同时,推进经营者诚信自律建设。市食品流通行业协会及各分会、工作站要扎实开展会员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的食品经营户入会。要有效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扩大协会影响力。
三、抓住关键,处理好重点性工作
一是强化对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行为是工商部门执法监管的重点、难点和高风险点。__年,市局已将此项工作纳入食品安全绩效目标管理,从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相关证照公示上墙、索证索票、进货台账保存完整、标签标识设置规范、经营环境整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有效等方面细化指标,强化监管。同时,向社会作出承诺:全年开展现场制售专项整治不少于6次;现场制售糕点、炒货、卤制品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安全承诺书、举报电话公示率达到100%;出台《武汉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准入管理、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监督管理、黑名单制度、责任追究等内容,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积极组织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工作要求,开展好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儿童食品、节日市场、夏季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一方面强化舆论引导,建立健全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另一方面,快速反应、快速行动、快速处置好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各类民生问题,并按规定及时回复或公示处理结果。同时,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监督员作用,激发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构建群防群控工作格局,不断扩大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覆盖面,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合力。四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流通环节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所有食品经营户,加强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管理,严禁过期食品上市销售。五是大力推行湖北省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在东西湖舵落口大市场粮油区先行试点成熟后,出台电子追溯系统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在全市流通环节稳妥推进。
四、开拓进取,推行好创新性工作
一是推行考核评定“食品安全示范所”。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四个季度进行考核,促进各工商所积极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年终结合四个季度的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全市工商系统“食品安全示范所”,树立标杆,带动全局。二是强化“食品安全示范街”建设。指导每个分局在辖区范围内创建1-2条“食品安全示范街”,督促食品流通企业强化自律,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整体上台阶。三是实行信息化网格
管理。以食品流通电子追溯系统为基础,借助电子地图和市场巡查移动终端设备,定人、定岗、定责,全面推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格管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政府牵头、工商指导、乡镇负责、村(社区)所联动”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工作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新机制,开展全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维护良好的食品流通秩序,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村委基层组织力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解决目前我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多分布在农村或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量广、规模小、散而乱,且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识假辨假能力弱,进货查验难落实,监管难度大的现状。使全镇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执政为民、关爱民生,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密切干群关系,实现社会和谐。
具体创建目标为:
(一)辖区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营业执照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悬挂,做到名称相符;经营地址相符;经营范围相符。
(二)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自律制度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进货即记、集中存放;
2、执行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有索证索票台账,票据齐全、完整、装订规范。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致,散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自制加工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质量可控;
3、自律制度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处;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明示。
(三)食品经营业户经营行为规范。
(1)店面整洁,食品摆放有序;
(2)不经销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qs“标记食品及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销售的质量不合格食品;
(3)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有不合格食品下柜下架、退市记录。
(四)农贸市场建立健全《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做到《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公示标牌、身份证中经营者姓名完全一致,《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熟食加工记录台帐》中食品名称、数量、加工日期完全一致。
三、创建内容与标准
(一)政府主导,村所联动。政府主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设立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的部署、督导、考核验收工作;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及时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村居委分别建立创建工作小组,组织村居委干部及热心群众代表成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辖区工商所的指导下,协助工商部门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辖区内明确工商、村居委、经营者三方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即:工商监管工作标准(附件2),村居委协管工作标准(附件3),经营者自律标准(附件4)。工商所与村居委建立食品安全联合巡视制度(附件5),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创建任务部署到村、落实到户,责任到人,通过层层考核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三)注重规范,强化自律。通过规范化管理,引导食品业户规范经营,使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熟知经营者自律“三条线”的内容和标准(附件4),严格按照经营者“三条线”自律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严格履行质量承诺,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及时处理消费者申(投)诉和纠纷,督促食品经营者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要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意见箱和12315申(投)诉举报电话宣传牌,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区、村消费维权网络和群众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监管基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摸清实情,分类指导。村居委要对本村区域内的食品经营业户做到户数清、底数明,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台账。要根据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对文化水平较高,完全可以履行进货查验要求的,以日常督查为主,当面指导为辅;对文化水平较低,无法进行进货查验并记录台帐的,村居委要安排文化水平较高的党员或干部一对一帮扶,协助其履行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义务,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今年,全镇选择辖区内村庄总数的40%做为创建示范点(镇驻地的村庄要首批纳入创建范围),于7月10日前将创建示范点及示范点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户名单、创建方案、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创建办公室,确保不低于40%村庄(社区)年内达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各管区根据市创建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进店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8月至9月)。各管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辖区社区、村庄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40%的村居委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并于8月初向创建办公室汇报创建试点情况,创建办公室汇总后,向政府汇报创建情况,在此基础上,及时 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升创建活动效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村居委、工商所有效联动,立足当地实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四)深入推进阶段(1月至20__年12月)。利用两年时间,全镇范围内所有社区、村庄全部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是保障民生,密切基层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居委、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创建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与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村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注重舆论宣传。在创建工作中,各管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在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深入社区、村庄开展食品安全讲座等贴近于民的方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从而进一步树立食品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
(四)强化督查指导。创建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要按照工作计划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管区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
(五)强化制度建设。为了将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建立如下创建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调度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创建活动困难,协调创建活动监管力量,整合创建活动执法资源。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创建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概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3、建立定期视察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定期视察,内容包括各社区、有关部门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