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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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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

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范文第1篇

关键词:乡村;水污染;治理

1前言

我国的水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占有量少,缺水是我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在干旱半干旱地区表现为水源型缺水,而在工业分布地区表现为水质型缺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质型缺水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和普遍,水环境污染是导致水质型缺水的主要原因。因而,在我国进行水污染治理显得尤为迫切,本文试图从乡村水污染治理层面研究治理方法。

2乡村水污染产生原因

2.1生活源污染

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是构成广大农村地区水污染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居民生活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加,主要是洗涤用水和厨房污水。对于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相应的污水处理配套措施尚不完善,这些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地下或附近河流中。大量生活污水的累积,严重污染了地表水及地下水,村民饮用水安全受到影响,同时其身体健康也会受到影响。

2.2农业源污染

农业用水污染主要由牲畜粪便、农药化肥引起的。对于牲畜粪便的污染,因水体本身具有自净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对水体造成的污染程度较低。但对于农药化肥等引起的水污染,水体自身的自净能力跟不上水体被污染的速度,使得残留物在水体中无法得到治理,长此以往,整个河湖的水体污染现象将越来越严重,治理难度也将进一步加大。

2.3工业源污染

随着广大农村城镇化、乡村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农民集体或个人、外来投资者创办的各类工业企业越来越靠近广大乡村地区。这些工业企业的发展在促进广大乡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对乡村生态环境造成了污染,尤其是在水污染方面。工业废水排放是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污染的重要原因,未经处理的废水被直接排放到江、河、 湖泊中,而其中含有大量不利于人体健康的化学物质。

3乡村水污染治理目标

3.1水质目标

乡村水污染的治理目标是通过对被污染的水源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及综合治理,期望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饮用水、农业灌溉用水等达到国家指定目标,地表水、地下水在被开发时能够得到有效合理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3.2环境目标

目前我国乡村水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为农药使用、乡镇企业排放污水、以及可见的塑料制品,这不仅导致水质受污染,同时也使水面环境受污染,通过治理,以期达到环境治理的目标。

3.3经济目标

农村经济相对于城市经济而言较为落后,经济水平远远落后于城市地区,因而在治理乡村水污染问题时,不仅要达到水质目标和环境目标,同时也要考虑措施的可行性和乡村地区所能承受的经济负担,在治理过程中能够带来经济效益。

4水污染治理方法

总结国内外水污染的处理方法,主要可归纳为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并且在一定条件下,这三种方法可综合使用。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主要采用一些低成本的治理方法,如生物转盘、综合热能装置、高效固液分离器、高效清漏筛过滤、厌氧污泥床等方法,选用这些方法既可以达到治理被污染水体的目标,也可以节约成本,减轻农村居民的经济负担。

5对策

5.1加强宣传力度,保护乡村水资源

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美国等西方国家都十分重视水污染治理,其多年的水污染治理实践,尤其在宣传力度上,为中国水污染治理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为此,中国政府也可以加大对广大农村地区人们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意识,使其认识到节水、保护水资源对人类生存的重要性,让公众成为防治水污染的主角。并通过国家在制度、资金、技术、平台、管理队伍等方面给农村以支持,农村内部通过制定农村饮用水安全共享规范等措施形成自主治理。

5.2加强立法,设立防治制度

农村水污染得不到有效治理的一个很大原因就是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农村水资源,导致农村居民没有保护水体的意识、一些乡村工矿企业严重污染污染水资源不受约束。因而完善我国农村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具体措施迫在眉睫。在环境保护法中应增补关于农村水污染防治的具体内容,设立农村生产污染防治制度、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制度等,对农村水污染防治做出全面系统规定,从多个方面防治农村水污染。

5.3加强科技在水污染治理中的作用

公众参与、农村自治以及制定法律法规等措施,都是从防范角度而言减轻农村地区水污染状况,对于已经被污染的水体,则必须依靠具体有效的方法来治理。科技的进步,使得水污染治理的效率有所提高。因此,一方面国家和政府需要加大在科技方面的投入,培养高科技人才,另一方面需要引进高科技设备,合理有效治理被污染水源,做到防和治相结合,保护农村水资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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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东敏.水污染的治理-西方国家的经验与中国的水污染治理体系改革[D].2003年.

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范文第2篇

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及主任会议安排,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在环保局相关领导的陪同下,于6月17日至18日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环保局的工作汇报,重点对限责任公司、新址水源保护区、环美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通过听汇报、座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了各地《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

《水污染防治法》自年6月1日修订实施以来,环保局在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该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各地深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宣传活动。

近年来,为了《水污染防治法》更好地得以贯彻实施,各地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宣传活动。环保局通过开展有奖征文活动,使广大农牧民、中小学生了解了水资源状况,认识到水污染防治和保护水资源的紧迫性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物减排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每年环保局都以综治宣传月、“五五”普法、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法》。年以来,环保局累计发放水污染防治法宣传单15000多份,出动100余人次。各积极配合环保局工作,采取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加强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

饮水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幅员辽阔,大小流100多条,大小型水库6座,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工业化进程的加快,饮水安全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水资源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落户新址以来,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11月,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工程通过自治区环保厅和盟环保局验收,年源湿地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年归流镇协林在率先申请建立了水源地保护区,其他各也都在积极申请建立水源保护区。随着这些工程和项目的推广,将有效保护城镇、农村牧区饮用水安全。

(三)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环保局加大了对流、水库的污染治理力度,围绕生活污水处理和工业废水治理加大投入,建成并投入使用大批污水处理设施。目前,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项目已交付使用;博天糖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正在施工阶段,预计今年6月交付使用;年5月镇污水管线铺设工程竣工;草原兴牧污水处理工程和环美污水处理厂工程,预计年底前交付使用。仅环美污水处理厂一项,每年将减少BOD的排放2000吨,COD及其它有机物的去除率均达75%以上。随着这些污水处理项目的投入使用,将有效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进一步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环保局建立了水源定期监测制度和水污染环境状况信息制度,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管理体制与机制。重点对洮儿索伦水文站断面、归流大石寨水文站断面、归流、铁路桥断面进行监测,定期对奶站、屠宰场等重点排污企业进行监测,通过在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使水环境质量数字与全盟和自治区联网,及时掌握境内的水源状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环境”是全世界的共识,也是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当务之急。尽管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污状况不容乐观,在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工作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水污染防治工作任重道远。

(一)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意识不强。

虽然环保部门加大了对《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但仍有不少企业对水资源保护和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个别乡镇还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错误思想。许多群众对水资源的保护意识还比较淡漠,城镇居民挥霍用水现象比较普遍,“跑、冒、漏、渗”现象时有发生,广大农村节水灌溉不够普及,水资源浪费较严重,加重了污水处理负担。

(二)农村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环保配套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农村居民随意排放生活污水和禽畜粪便,任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过度使用化肥、农药,没有妥善处理化肥农药包装物,任其散落在田间地头,其残留物随雨水排放到流中,这些生产、生活污水成为农村水污染的主要源头。以索伦镇为例,镇内有洮儿、哈干、满族三条流经过,镇区人口1万多人,近年来该镇又新建许多居民住宅楼,人口逐渐集中,日均形成生活垃圾4吨左右,处理难度很大。由于该地区主要是流石状的地质构造,其渗透性强,全镇5个较大屠宰场的生产污水,几乎全部自然排渗到污水管道或地表径流,给当地水源和流下游地区水源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三)乡企、私企废水污染不容忽视。

有些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由于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有限,舍不得在污水处理方面投入资金,仍有一些企业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还有个别企业不能达标排放,偷排直排现象仍然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现实严峻。例如,俄体义新村小粉坊达40多户,大多属于家庭作坊式生产,生产工艺落后,没有废水处理设施,严重超标排放,给水污染监督治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城市生产生活污水、垃圾污染问题函待解决。

目前,前新址的污水处理厂还未交付使用,垃圾处理厂还处于审批立项过程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环保需要,生产生活污水基本处于直排现状,给新址地表水源带来很大安全隐患。各所在地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缺乏,严重威胁水源安全。

(五)环保监测部门专业人才匮乏、基础设施不完善。

环保局监测站现有职工13人,在编6人,其中技术人员8人,高级工程师仅1人。缺乏掌握环境监测技术的专业人才,作为国家三级监测站,目前监测用房面积不足,这些困难和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环保监测工作的开展。各没有监测机构和人员,大多由政府副职分管此项工作,环保监测工作力量薄弱。

三、几点建议

如何进一步贯彻好、实施好《水污染防治法》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保护水资源安全、防治水污染,应着力做好以下几点:

(一)继续搞好《水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工作。

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是一项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任务。各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制定具体宣传方案,让广大农牧民了解防治水污染的常识,教育引导排污企业树立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探索农村水污染源治理模式。

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把农村水污染源治理纳入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申请专项资金,加快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落实国家“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结合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探索适合当地的建池模式和管理模式,提高沼气池对畜禽粪便的处理能力,减少农村水污染源。

(三)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

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沿岸的排污企业要集中治理整顿,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确保位于流下游新址水源保护区的水源安全。加强对限期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的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惩处有偷排、直排行为的企业。严把各种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不予审批。

(四)加强环保监测队伍建设。

随着环保工作任务的增加,对环境监测工作和监测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要积极协调解决监测站的实际困难。各要高度重视环保队伍建设,加大对环保建设资金投入,提高环保工作地位,为监测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水污染;现状;防治

水属于自然资源,其更是对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影响的重要因素,如果水资源被污染,其对人类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的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也随之增加,这对城市水体安全产生了直接影响。因此,消除城市水污染,净化人类生产生活用水已刻不容缓。

1 城市水污染现状分析

1.1 人们环保意识淡薄

在城市中人们从思想观念上就缺乏对水污染问题的重视,严重缺失环保意识,其主要表现在下面几方面:一是,政府相关部门不重视水污染问题。很多地区存在对本地区的排污企业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加之监察体系还不够完善,因此对水污染控制没有发挥监督作用,使得环保工作无法有效开展。二是,百姓对水污染问题的不重视。百姓对水污染的认识,主要集中到水体受到污染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而缺少在水污染进程中更多的重视和关注,百姓普遍存在环境保护相关知识的误区和盲区,这使得百姓的环保意识淡薄,对于水污染问题没有足够的认识,更没有意识到会对人们生产生活造成的恶劣影响。

1.2 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

城市水污染立法表现出的问题体现在城市发展政策中,从目前的城市发展政策来看,其表现出很大的片面性、盲目性,过于重视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城市环境效益的重要性,同时规划不完善且预见性较差,城市水污染防治策略不全面,城市中的废水处理工作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少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城市水污染问题。此外,监管体制及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其中主要体现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控制责任不明确,其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范围较小,无法起到全面控制的作用,针对过量开采地下水这种违法的行为缺少明确的法律责任,城市水污染管理机制存在缺陷以及针对污染水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我国的环保立法是由多个部门分别起草的,这必然会出现个别部门在起草环保立法时为本部门利益扩大本部门权力并得到法律承认,这使得部分领域出现了真空现象。

1.3 城市水处理技术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其对排水和供水标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常规水处理技术存在不足的情况。生物处理需要反冲洗处理设备和充气供氧系统,这便增加了运营成本并且管理也十分的复杂,生物处理中微生物生长对水温变化十分敏感,所以该种处理方法在国内还没有得到全面的普及。化学氧处理方法效果好,但是需要加入大量药剂同时处理成本也增加了,运用化学氧化处理会增加出水的突变性,从而增大水中低分子有机物浓度,如果缺少有效的后续处理,则出水的水质会随之降低。以上技术在国外已被广泛应用,但是想要在国内普及推广还是很困难的。

2 城市水污染防治对策

2.1 开展教育加强人们环保意识

环境保护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其更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程,应采取有效措施方法加大环保的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首先,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的教育,政府监察机构在各单位进行会议时必须要开展环保教育,在教育环节中配有真实的案例,使各单位深刻的认识到污染行为所造成危害的严重性,提高相关单位管理者的社会责任心和环保意识。其次,对百姓进行教育。对百姓进行教育与经济发展是同步进行的,由于城市中百姓的数量是巨大的,在对百姓的环境意识教育中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开展百姓的教育工作需要有资金作为支撑,可以采取分区的方式进行教育。百姓关注水环境问题主要是从切身生活开始的,其教育内容可以从两方面入手:首先,使百姓清楚在日常生活中自己的哪些行为会造成水污染,以及水污染产生后果的严重性;其次,使百姓了解自己在环境保护和监督中的权力和义务,百姓是公众的一份子,更是切身利益的直接评价者,具有广泛性和积极性,当切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其会采取有效的措施维护自身利益。此外,公众监督机制促进了百姓环保意识的提高,监督和举报增加了重点污染企业的压力,使信息更加的透明化,通过加大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使重点污染企业改进排水设施,使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最后,还可以借助媒体的力量加大环保教育。利用好的媒体平台和社会名人开展教育工作,这样可以使环保教育工作更加的有效,曝光污染单位的种种行为,通过社会舆论强化对污染单位的督促力度。

2.2 完善监督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

面对水污染立法体系缺陷笔者给出下面几点建议:第一,将环境影响的评价范围扩大,完善环境评价制度;第二,各排污单位的排污水量确定,完善排污的控制制度;第三,完善水资源监管体制,健全浪费水资源的法律法规以及污水集中处理机制;第四,重视起节水设备,并积极推广节水设备的应用;第五,增大城市地下水的保护力度,针对违法和超量开采地下水的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

改善城市水污染现状的先决条件就是健全监督管理体制,针对得到国家财力支持的排污企业,监管部门要督促其改进排污工艺和设施,针对没有得到资金支持或资金支持少的排污企业,相关部门也要督促其能够达到单位拥有的水平,并增大排污超标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部门在执行工作中一定要具有负责的态度,要赏罚分明、加大力度、下定决心,否则监管制度也将成为面子工作,并无法发挥出自身的作用。此外,国家方面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工作也是非常迫切的。对于超标的排污企业,法律要发挥监督和督促作用,使监管部门严格行驶自身职责,采取有效的制裁措施。针对由于意外事故而造成排污企业,从法律上要给予惩罚,对于得到财政支持但是没有达到排污标准的企业和钻空子的单位,法律上要给予重罚,在对排污企业罚款的基础上,还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2.3 改进城市污水处理工艺

城市污水处理方式分为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根据城市的特点选定相应的处理方式。人口密集地区适用于集中处理方式,污水处理较为分散且不易建设收集系统,可以选择分区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办法。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将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两种方式结合起来才是处理城市污水的最佳方式。根据不同的地区、水质和排放标准,要灵活的选择污水处理工艺,经济实力较强时可以选择排放要求严格的工艺。对于新建的污水处理厂在选择水处理工艺上,要根据以建设水厂工艺经验来选择,SBR工艺流程较为简单,具有静止沉淀效率高、去除有机物速度快等特点,在组合式构造方法中尤为适用,更利于污水处理厂的改造。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水污染的防治工作迫在眉睫,要加大防治工作力度,城市水污染并非单方面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企业、个人都是保护水资源的责任人。面对目前城市水污染现状,不能只着眼于水污染的表面现象,而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城市水污染问题彻底解决,从而促进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任瑞丽,乔龙.城市水污染现状分析[J].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24-25.

[2]姚澄宇.我国城市水污染现状剖析与对策初探[J].给水排水,2010,S1:138-143.

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范文第4篇

[关键字] 地下水污染 水资源 治理技术 治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2-158-2

水资源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必需品之一,但经过我们人类长年累月对水资源的过度索取和污染,水资源缺乏已经成为了当今世界性的一个重要问题。

地下水是人类可用的淡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地下水资源量占了总水资源量的三分之一,占全国总用水量的五分之一,是我国大约7成的人口的主要饮用水源。

地下水的特点是水质好、分布广, 因此得到广泛利用。可见地下水资源对我国的重要性。除此之外,地下水还是维持水系统平衡的重要保障,支撑着整个大自然的正常运作。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口的急剧增长,地下水污染的程度日益严重。现今,如何治理地下水污染已经成为全社会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因此,本文就分析我国地下水的污染现状,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希望为我国在地下水污染的治理上提供一点帮助。

1 我国的地下水的污染现状

近年,我国地下水的污染状况越来越严重,大部分地区的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有部分地区污染严重到已不宜饮用,且污染程度每天都在加深。

根据最近的水质监测报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地下水水质都在不断恶化。其中,以北方城市地区最为严重,污染元素多且超标率高,主要污染超标因素有矿化度、总硬度、氟化物、氯化物、细菌和大肠菌群等。

除了以上的无机污染物之外,还有例如苯并花、氯代烃等持久性的有机污染物。部分重污染区水质污染属于严重超标,超标原因多为硬度、汞、铬和氨氮含量较大等,该地区地下水的水质已不宜人类饮用,其中汞和铬等有毒有害物质更会对人体造成直接损害。

2 地下水污染的治理技术措施

经过长时间的研究和实践,人们总结出了比较系统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以下我们就列举一些比较有效的措施:

2.1 物理处理法

顾名思义,物理处理法就是采用物理手段来治理受污染的地下水,物理处理法主要有屏蔽法、被动收集法和水动力控制法三种方法。

(1)屏蔽法

屏蔽法的做法就是在受污染的地下水体周围建立起各种物理屏障, 以防止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在通常情况下屏蔽法只作为地下水污染治理初期中的一种临时性控制办法,除了对小范围的带有剧毒的重度污染物时进行屏蔽时才作为永久性的办法。

(2)被动收集法

被动收集法就是在地下水流的下游部分挖出一条沟道,目的是利用设置在沟内的收集系统将漂浮在水面的污染物质统一收集起来然后方便集中处理。

(3)水动力控制法

水动力控制法是通过向含水层注水或者抽水从而使地下水的水力坡度发生改变, 运用井群系统来将受清洁的水体与受污染的水体分隔开,有效地保证清洁水体免受污染,根据井群系统布置方式的不同,水力控制法又可分为上游分水岭法和下游分水岭法。

2.2 化学处理法

(1)加药法

将化学药剂通过井群系统注入到受污染的水体中, 例如添加氧化剂使有机物降解或沉淀无机化合物,注入中和剂用来中和酸、碱性溶液等。

(2)冲洗法

是治理有机烃类污染的有效办法,可分为蒸汽冲洗、空气冲洗或者酒精冲洗等。蒸汽冲洗是通过令机物热解,逼使挥发性组份溢出。而空气冲洗就是将空气直接注入受污染水体的底部, 然后空气在水中上升时,会携带污染物中的挥发性组份一同溢出,最后再用集气系统统一将气体收集起来进行处理。

(3)土壤改性法

通过把有机改性物质和原位注入表面活性剂注射到土壤的粘土层中,促使粘性变成有机粘土,而有机粘土的特性就是能有效吸附有机污染物,对改善水质很有帮助。

(4)射频放电加热法

通入电流到受污染水体中使水中的污染物降解。

2.3 稳定和固化技术

稳定化技术是指将污染物的有害性转化为毒性较小甚至无毒性和不易溶解的状态。而固化技术是指将液态的污染物质包起来变成颗粒状或块状的固态,从而使污染物难以受周围环境的影响,也难以对环境作出破坏,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稳定化技术与固化技术融合运用对控制重金属离子和放射性物质,使其变得稳定有很大效用。

稳定、固化技术的步骤是:

1、中和重金属离子和放射性物质的酸碱度;

2、破坏金属络合物;3、控制金属的氧化还原态;

4、转化成毒性低、不溶性的稳定形态;

5、最后使用固化剂令污染物转变成相对稳定的固态物。

2.4 抽出处理法

抽出处理法指的是我们将地下受污染的地下水通过抽水系统抽到地面来再进行治理的方法。这种方法能直接有效地治理受污染的地下水,由于已经把地下水抽到地表,则可以按照地表水的治理方法来治理:

1、物理法,包括过滤法、吸附法、反渗透法、重力分离法、空气吹脱法、气提法和焚烧法等;

2、化学法,包括混凝离子交换法、氧化还原法、沉淀法和中和法等;

3、生物法,包括厌氧消化法、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法和土壤处置法等。

虽然抽出处理法直接有效,但毕竟要将地下水抽到地面上,需要的人力物力和专业器械肯定不少,导致治理成本升高,如果抽取的过程处理不善还有可能会引起地面塌陷等问题。

2.5 原位处理技术

原位处理技术是当下最受重用的治理技术之一,原位处理技术分为物理化学处理法和生物处理法,其拥有治理费用相对低下,有效减少水体中污染物,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等优势,是一种综合性能很不错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原位处理技术。活性渗滤墙是其中一种常见的物理化学处理法,活性渗滤墙一般运用在地下储水层中,它的原理是当地下水通过活性渗滤墙时,活性墙体的物质与地下水中的污染物接触产生物理化学反应,然后污染物被消除,从而达到修复的目的。而生物修复就是其中一种最常见的生物处理法,它的原理是通过利用原生微生物对污染区域产生微生物反应,从而达到降解污染物质的目的。一般原生微生物进行降解污染物的能力不高,降解效率偏低。因此,我们必须专门培养一些拥有高降解能力的特异微生物。将这些高效的特异微生物添加到受污染的地下水中来降解那些难降解的有机物,从而使污染的地下水得到有效净化。

3 地下水污染的预防措施

对于改善地下水污染的状况,只是采取不同的治理措施是不够的,还需要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尽量做到防治结合,把污染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这样才可以令地下水污染的治理效果事半功倍。

(1)建设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地下水污染进行全面监管, 事实证明,仅凭借现有的法律法规是不足以解决现时严重的地下水污染状况的,政府应该有针对性地逐步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使在对地下水环境污染的监管工作上拥有更为完善的法律凭据。

(2)加大投入力度建设地下水监测网络,为了时刻能对水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政府应加大投入力度,逐步增加负责监测地下水环境的基础设施, 使监测设施形成一个地下水环境监测系统,从而不断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达到更方便、及时地对地下水进行检测的目的。

(3)进行系统的全国地下水污染情况调查,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工作水质总体状况、污染来源,划分地下水质量区域,科学制定水资源保护与防治规划。因此急需开展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并建立地下水污染区域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地下水污染的防治工作提供基础资料。

(4)设定全国地下水污染预警与应急预案,实现大区域范围内的地下水污染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对地下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及时预报,使我们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地下水污染的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的蔓延。

(5)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信息媒体及培训班等不同宣传手段提高全社会对地下水污染危害的认识,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提高公众环境保护的参与意识。

4 结束语

本文分析了我国地下水的污染现状,提出了一些地下水污染的治理和预防措施,目的就是为解决地下水污染问题提供建议。对于已经受污染的地下水,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为原则,采用有效的治理措施,同事还要查明和整治污染源,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借鉴国内外优秀的治理技术,研究出更加有效、更有效率的治理技术措施,为任重道远的地下水治理事业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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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陈秀成,曹瑞钰.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的进展[J].中国给排水,2001,17(4):23-26.

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性范文第5篇

为了做好渔业水域预防污染的工作,渔政机构的执法人员要经常深入污水排放单位,重点宣传渔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依法治污的重要性。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媒体曝光的已经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的污染事故,作为典型教材来教育和警示排污单位,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和法律观念,并能换位思考问题,认识到提高经济效益不能以牺牲环境和渔民的利益为代价,要舍弃先污染后治理、争功近利的旧观念,树立先治理无污染、从长计议的新思维,要对社会负责,给后代留下一方净水。要消除排污单位对超排污水存有的侥幸心理,促使其吸取“亡羊补牢”的教训,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治理污染。通过对排污单位多渠道、多手段、多方式的宣传,提高了他们对保护渔业环境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他们防治污染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渔业污染事故与2006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0%,渔业养殖呈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提高渔政队伍保护渔业环境的执法能力

针对这项执法难度大、业务技术要求高、责任心强的工作,渔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政治思想、道德素养、业务水平建设,努力学习渔业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和渔政执法的实体法。因管理工作的需要,执法人员经常和排污单位打交道,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严格遵守农业部渔业行政执法的六条禁令,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强化执法能力,提高执法水平,完善执法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要善于把握工作的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实行针对性有效管理。为了适应当前预防污染工作的需要,要核准渔政机构检测水质的法定资质,充实水环境监测的专业人才;执法人员要经常到养殖水域监测、监视和评估水质状态,对上游来水及水源要加强监控,到了汛期要让渔民对养殖水体加强防护措施,为及时有效地防止污染并推广无害化养殖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为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稳定,减轻渔业污染危害奠定基础。

3履行法定职能,加强对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

《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环境保护部门和海事、渔政管理机构进行检查时,根据需要可以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下列情况和资料……”根据上述规定,为了确保渔业水环境的安全,渔政机构要促使排污单位认真遵守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执法人员要经常深入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要了解他们的生产原料和排污成分,及时查清污染源、污染物和危害程度,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防患于未然。《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的,应当接受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渔业污染事故……由事发地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处以罚款。”上述法律条款明确了渔政机构的调查处理职能。为了依法维护弱势渔民的权益,有效地预防水质污染,渔政机构要依照法律程序,充分利用法律手段来制约违法排污活动,加大对排污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让其痛定思痛,吸取深刻教训,促使其积极治理污染。

4领导重视,加强配合,综合治理

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渔政机构防治污染的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执法人员要积极、大胆、主动地开展工作,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努力把部门职能转换成政府行为。因为预防水污染工作涉及社会的各个层面,要加强同环境、水警、法院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争取水质检测机构的支持,引导渔民控制内源性污染,养殖低投饲、效益好、污染少的特种水产品,综合治理水污染,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