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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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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第1篇

【关键词】黑河市;森林资源;林地面积;林木蓄积

1.自然地理概况

建华林场位于北安市北部。地理座标是东经126°28′47″-126°47′28″,北纬48°18′42″-48°26′05″,地处小兴安岭的西南麓,是小兴安岭向松嫩平原过渡的中间地带,属丘陵漫岗冲积平原区。中温带大陆季风气候,冬季漫长寒冷,夏短温湿多雨。年最高气温37.6℃,最低气温-42.2℃,无霜期115天。

2.森林资源现状

2.1各类土地面积

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3654.0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7.59%;灌木林地15.43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2%;未成林造林地144.6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09%;无立木林地面积39.8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30%;宜林地面积23.54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18%;辅助生产用地面积9362.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70.70%;苗圃地3.1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02%。

2.2森林及林木蓄积

全场活立木总蓄积为193556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积193413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99.93%;散生木蓄积143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的0.07%。

2.3林种结构

全场有林地面积3390.54公顷,蓄积193413立方米。其中用材林面积468.25公顷,蓄积48519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蓄积的13.81%和25.09%;防护林面积为2922.29公顷,蓄积144894立方米,分别占有林地面积蓄积的86.19%和74.91%。

2.4各龄组结构

有林地面积按龄组分布:面积最大的是近熟林,面积1635.31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48.23%;其次是幼龄林,面积871.8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25.72%;面积最小的是成熟林,面积282.48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8.33%。有林地按龄组分布:蓄积最大的是近熟林,为124965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64.61%;其次是中龄林,为34693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17.94%;蓄积最小的是幼龄林,蓄积8061立方米,占有林地蓄积的4.17%。

2.5各森林类别资源现状

(1)生态公益林,全场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为3009.85公顷,其中重点生态公益林面积为2127.09公顷,占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的70.67%,全部为有林地;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为882.76公顷,占生态公益林地总面积的29.33%。一般生态公益林中,有林地面积795.2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90.08%;灌木林地面积15.43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75%;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3.19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2.63%;无立木林地面积39.81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4.51%;宜林地面积9.13公顷,占一般生态公益林面积的1.03%。(2)商品林,该场商品林地面积3631公顷,其中有林地731.78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20.15%;未成林造林地121.46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3.35%;苗圃地3.15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0.23%;宜林地14.41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0.40%;辅助生产用地2755.08公顷,占商品林地面积的75.87%。

3.森林资源动态分析

森林资源动态变化分析,是采用调查技术标准一致两期资料,在相同的可比范围内,通过对两次调查期间各土地类型、面积、蓄积、起源、龄组的变化,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变化原因,对经营效果做出综合评价,预测森林资源发展变化趋势,为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提供依据。

3.1资源动态变化

3.1.1各地类面积变化

在可比范围内有林地面积增加,森林覆被率由22.72%提高到27.59%,提高了4.87%。

(1)在林地面积中,有林地面积增加642.63公顷,灌木林地面积增加15.37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增加112.08公顷,苗圃地减少1.85公顷,无立木林地增加39.65公顷,疏林地面积减少1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面积减少144.05公顷,辅助生产用地面积减少662.31公顷。

(2)前期地类变迁过程及原因。

有林地增加是与近几年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有关,部分辅助生产用地通过造林等方式变为有林地;实施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以来,适合灌木林生长的地方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和保护;当年的未成林造林地达到成了标准,变为人工林;宜林荒山荒地通过造林等方式变为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的增加主要是造林失败地。

3.1.2各类蓄积变化

合理的森林龄组结构,是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的基础,是森林资源永续利用的基本条件。通过十年的经营,各龄组面积变化如下:

前期活立木总蓄积为128545立方米,后期为192791立方米,十一年共增加64246立方米。前期森林每公顷蓄积为55.84立方米,后期为57.04立方米。 疏林地蓄积:前期17立方米,后期没有。散生木蓄积:前期为760立方米,后期为142立方米,十一年共减少618立方米。

3.2经营效果评价

(1)各地类面积情况:从各地类变化看,随着国家对林业重视,有林地面积增加,无林地面积减少。

(2)林分龄组结构合理性评价:2001年各龄组蓄积结构是:1∶6.8∶0.6∶0∶0,2012年各龄组蓄积结构是:1∶4.3∶15.5∶3.2∶0。通过11年的生产活动,各龄组结构调整虽然不合理,但比前期有很大改变。

(3)从两期林分因子比较情况看:通过近11年的变化,林分因子比上期有所改变。通过对单位面积上的蓄积提高的分析,每公顷蓄积增加1.2立方米,说明林分疏密度、平均高度、平均胸径上升。

(4)从人工林及未成林造林地现状特点看:近几年加大了对人工林抚育管理力度,使人工林的每公顷密度向合理的方向发展,人工林年生长量增加了,蓄积量增大。通过对国有造林的改制,实行股份制造林。造林的质量提高了,管理力度增大了,使未成林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都比原来提高了。使森林经营向良性转变。

4.经营利用意见

4.1森林分类

建华林场部分有林地是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是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以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必须加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管理,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地依法严加管护,禁止一切商业性采伐活动,杜绝人为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干扰和破坏;同时,对重点生态公益林区内的其他无立木林地及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采取以封山育林为主,适地适树进行造林;坚决杜绝在禁伐区内毁林开荒,并对过去已经发生的毁林开垦的要限期退耕还林。另外要继续加强管护点及管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制订了一整套管护制度。

4.2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资源保护

(1)加强管理,继续减少非正常消耗量,更新造林及抚育管理。

(2)天然保护,由于天然林比人工林具有生物种类多、生态功能强、木材质量好等特点,因此,该场要加强培育和保护天然林工作。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第2篇

黔南州决策层高度重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引领。

“十二五”期间,黔南州委、州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茶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刺梨产业发展的意见》,黔南州人大制定、颁布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等文件和法规。州委、州政府多次召开高规格会议,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利用和培育“绿水青山”、打造“金山银山”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黔南林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政策引领;州人大、州政协专题听取林业工作报告,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位推动,林业系统狠抓落实,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良好林业工作局面。

生态建设成果显著,全州森林覆盖率达56%、森林蓄积量达5600万立方米。

“十二五”期间,黔南州争取到中央和省的林业生态建设资金27.26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1.83倍。同时争取到在贵州省率先、与全国同步重新启动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全州通过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珠江防护林体系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林业项目和植被恢复费造林项目完成造林374.038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20.1899万亩,封山育林153.8483万亩),是“十一五”时期的1.75倍,其中人工造林是“十一五”时期的3.23倍。在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处县级自然保护区基础上,新增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处,州内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面积占全州国土面积的7.44%。全州森林覆盖率达56%、森林蓄积量达5600万立方米,实现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同步增长的“双增”目标和“十二五”发展目标。

生态底线得到呵护,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十二五”期间,全州按照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查处各类森林案件5576起,批捕234人,721人,查处林业行政案件4709起,查处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2起,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42起,办理林地案件336起,查处森林植物检疫违法案件319起。

全州加快了森林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速度,完成投资4729万元的“黔南州长江(珠江)流域重点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项目”;投资2900万元的“黔南州森林防火和森林资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投资6324万元的“黔南州森林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审定报国家发改委。同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共投资360万元,目前已初步建成预防检测体系。

全州界定的725.39万亩国家公益林、638.25万亩地方公益林和古树名木得到了有效保护,5年间争取到国家及地方的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50503.2万元,120多万农民群众受惠。将森林资源保护列为对各县(市、区)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全面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形成面上有人抓、中间有人管、基层有人干的网络化管理格局,森林火灾成灾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均低于省控制指标。

林业改革不断深化,林下经济产值累计达6亿 多元。

全州紧紧围绕盘活林地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减少风险、助民增收等不断深化林业改革。成立林权交易管理机构13个,实现林地流转91.4万亩;林权抵押贷款10.57万亩,贷款金额达7.44亿元。投保公益林面积1147.65万亩、商品林面积9.05万亩,累计投入保险资金3470万元,投保保值达1153.7亿元。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组织338个,带动农户1.5万户,林下经济产值累计达6亿多元。率先在省内赴外省开展了林业专题招商,引进林业项目238个,签约资金195亿元,到位资金26.40亿元。

刺梨产业可圈可点,“龙里茶香刺梨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被省政府列为唯一的剌梨农业园区。

全州新增刺梨种植面积35万亩,总面积已达50万亩,“龙里茶香刺梨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被贵州省政府列为目前全省唯一一个剌梨农业园区。龙里县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首个“中国刺梨之乡”称号,被贵州省林业厅授予全省首个“贵州省经济林基地(刺梨)示范县”称号,“龙里刺梨”获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2012年9月,贵州省刺梨学会在黔南成立并驻会龙里,2014年9月首届“全省刺梨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在龙里县召开。州林业局注册建立了“中国刺梨”官方网站。目前全州刺梨鲜果产量达4万吨、鲜果加工能力达10万吨,产值突破8亿元,成为贵州省刺梨产业发展的重点区域,也是国内刺梨产业发展的主要区域。

生态旅游长足发展,6个

国家森林公园居全省各市州之首。

“十二五”期间,全州新增国家森林公园1个、国家湿地公园4个、省级森林公园1个。目前,全州共有国家森林公园6个,居全省各市州之首。独山紫林山国家森林公园成为贵州省100个重点建设景区之一,瓮安朱家山国家森林公园接待能力实现突破性提升,荔波兰鼎山省级森林公园建设取得重大成果。同时,黔南州已获得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和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资金9700万元。

金山银山渐行渐近,林业总产值由40亿元增加到170亿元。

全州通过大力发展茶叶、刺梨、核桃、板栗、葡萄、柚子、油茶等特色经果林,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获国家林业局和中国农林水利工会2012-2013年度“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按现行补偿标准,全州农村每年可获得生态补偿金15987万元;全州林业总产值由2010年的40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70亿元,翻了两番多;全州农村人口人均来自林业的收入由2010年的467元增加到2015年的938元,翻了一番。

科技支撑力度加大,承担省级林业科研项目不断增多。

根据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的需要,黔南州林业科研、技术推广单位制定了《水蕨菜培育技术规程》《刺梨育苗技术规程》等4个省级地方标准和《刺梨育苗技术规程》《刺梨无公害丰产林培育技术规程》《半枫荷育苗技术规程》等10个州级地方标准,建立了1个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标准化示范种植基地,承担了省级林业科研项目15个,厅、州级林业科研项目10个。

民营林业风生水起,上市挂牌民营企业中涉林企业占半数以上。

“十二五”期间,全州通过民营资本造林43.5万亩,实现了民营林业的历史性突破。贵州汇生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成为“省级林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目前,黔南共有7家民营企业完成上市挂牌,其中有贵州汇生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青龙农林股份有限公司、黔南龙海特种植物开发有限公司、独山铁皮石斛―贵州绿健神农公司4家涉林公司,民营企业风声水起。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第3篇

今天我们在此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议,主要任务是:简要回顾近几年来我市的林业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新形势,研究下一步林业工作。今天的会议既是一个总结过去、谋划未来的会议,也是将全市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在第一时间进行贯彻落实的会议。刚才,表彰了全市20*年度林业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20*年度林业工作单项优胜单位,这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充分肯定,希望大家再接再厉,力争20*年的林业工作取得更大成就。在此,我谨代表市林业局党委向这次受表彰的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年是全面实施“*”规划的第二年。我市林业建设正处在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如何继承过去,如何应对新形势、站在新起点上完成我市林业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市林业建设新的跨越,我们必须面对并认识思考。下面,我谈四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塑造亮点,近几年来我市林业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

过去的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林业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森林资源总量得到持续增长,森林资源质量得到逐步提高,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林业产业实力不断增强。总结近几年的林业工作,我想这样表达,不一定准确,就是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一种合力,走出了一条路子,呈现出了五大亮点,积累了四条基本经验。

一种合力:

就是在创新机制上动脑筋,在增加效益上做文章,在强化管护上想办法,形成了全社会积极参与林业建设,上下通心协力,齐抓共建,大搞生态建设的合力。

这一强大合力得益于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暨森林消防支队成立大会、全市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全市城乡绿化工作会议等一系列大型而重要的林业会议,得益于各级领导对林业的重视和社会各界对林业的关注,从而保持了林业工作的强力推动。

一条路子:

就是我市林业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以实施生态建设为主战略,初步走出了一条把林业建设与新农村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紧密结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相互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五大亮点:

亮点一:造林绿化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一方面,以工程造林为带动,圆满完成了各项营造林任务。近五年来(不包括20*年),全市累计实施退耕地还林工程造林25.2万亩,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3.42万亩,开展并完成防沙治沙工程造林1.2万亩,完成沿线村庄绿化4500亩,营造农田林网6750亩。如果从人工造林完成的面积上讲,同以往相比,毫无疑问这五年是最大的。另一方面,以新农村建设为依托,农村道路绿化取得突破。特别是20*年农村道路绿化,完成了高标准绿化(含“四门”及乡镇2公里)454.7公里,市财政共拨付奖励补助资金343.4万元。无论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还是社会各界的影响广度,在我市造林绿化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

亮点二:林业产业和基地建设逐步壮大。全市依托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大力培育各类林业产业基地。近五年来累计营造湿地松、杨树等工业原料林、速生丰产林12.5万亩,营造优质油茶林4.6万亩,营建林果、林药基地4.9万亩;新增苗木花卉生产基地近4万亩。通过走“以龙头带基地,基地促龙头,龙头联市场”的林业产业发展路子,加快了森林绿色食品产业、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木竹制品交易产业和苗木花卉产业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年我市林业总产值达到21.3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了6倍多。

亮点三:森林资源管护力度不断增强。近几年来,我市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了《公益林保护条例》和《森林公园管理条例》。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51.3万亩,争取到省级地方公益林项目20万亩,今年又新增了1万亩,启动了市级地方公益林保护项目;严格执行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救护各类国家、省级保护野生动物2300余只;通过实施《西山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我市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损失率连续控制在0.5‰以下;进一步加强了对有害生物的除治工作,有效防止了有害生物对我市森林资源的侵害,森林病虫害成灾率连续控制在0.5‰以下,防治率和灾害测报率分别提高到65%和70%以上。同时,南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工作有力推进,全市还新增了二个省级森林公园----进贤县香炉峰省级森林公园和*县兴农沙漠生态省级森林公园,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保护面积达240万余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1.5%,远远超过全省6%的比例。

亮点四:林业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市建立健全了市、县(区)、乡(镇)三级森林消防队,成立了*市森林消防支队,建立森林消防中队14个400余人;森林消防突击队和义务扑火队177支1.2万余人;建有市森林公安局、(县、区)分局6个,林业工作站20个(安义、进贤还按照省、市要求理顺了工作站的管理关系),木材检查管理站和基层站11个,林业科技推广站7个,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7个,森林病虫害测报点91个;建立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5个,乡镇建立野保机构3个,基本形成了全市性林业工作体系和网络,为发展和保护森林资源提供了有力保障。

亮点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成效。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我市从20*年5月份启动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覆盖我市4县5区64个乡镇、699个行政村、3669个村小组、19.32万农户、98.37万农村人口,涉及林地总面积183.73万亩,其中国有林地23.34万亩,集体所有林地160.39万亩。到目前为止,我市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已基本完成,初步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为我市下一步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四条基本经验:

一是坚持职责分明,保证了政策措施落实有力。为提高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质量,市、县(区)、乡镇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和推行了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技术承包责任制、工程建设管理合同制、种苗供应责任制、林木管护责任制、检查验收责任制和督查工作责任制等制度,实行了领导干部挂点包片、技术干部包乡、包村、包工程的工作机制,落实了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和质量责任,确保了林业各项生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是坚持科学规划,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这几年来,我们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块突破”的治理要求,坚持把长江防护林、退耕还林、治沙造林、荒山造林以及绿色通道建设、城乡道路绿化等工程建设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牢牢把握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全局性,做到早谋划、早动手,统筹兼顾,科学决策,宜林则林,宜果则果,以林养农,以农促林,长短结合,加快了名、特、优、新经济林和速生丰产用材林建设。

三是坚持结构调整,拓宽了林业发展空间。我们依托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近几年来切实加大了对林种、树种结构调整,拓宽林业发展空间,大力栽植生态、经济兼用树种,实施林业复合经营,基本做到了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绿起来”与“富起来”、“被子”与“票子”的有机结合,初步实现了以项目建设支撑林业产业规模开发,在规模开发中调整结构,以结构调整带动经济有效增长,以经济有效增长率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

四是坚持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为林业发展提供了支撑。全市各地始终坚持科教兴林的方针,发挥“政策引动、部门推动、市场带动”的联动机制,加强了林业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促进科技与林业建设相结合,增加了造林育林的科技含量。在依法治林工作中,各地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使林业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安全,为林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注重实效,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我市林业建设的新跨越。

过去的几年可以讲,是我市林业建设史上任务最重、发展速度最快、保护力度最强、资金投入最多的几年。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看到,*林业仍然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林业生产力仍处于相当低下的层次,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分质量不高;城乡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特别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压力越来越大;林业产业规模小,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滞后;林业基础建设薄弱,支撑林业快速发展的行业活力不强;科技发展水平较低、经营方式仍然简单粗放;一些地方对贯彻林业工作部署落实不力,“等、靠、要”的思想比较重,甚至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不好现象等,对此,我们不仅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得力措施来加以克服和解决。

1、我市林业发展面临的新机遇。

让我们感到振奋的是,当前林业发展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一是各级领导对林业的重视程度有了明显增强。尤其是4.20-21日温总理视察*林改工作后,省委孟建柱书记专门听取了省林业厅汇报,并与林业厅刘厅长一同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我省林改工作,多次对林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吴新雄省长上任不久就专门听取林业工作汇报,并亲自来到省厅调研林业工作。6月1日,书记、省长参加了全省集体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动员大会,并对全省林业工作及其配套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余欣荣书记在市第九次党代会上的报告中提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在于推进包括植树造林在内的“六大工程”,把村旁绿化列入了当前农民最迫切需要建设内容,对我们林业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省林业厅表示将全力支持*林业的建设与发展。新一届市、县区领导对林业建设给予了更多的关心和关注。按照今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省森林条例》也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实行林业建设任期目标责任制,这为强力推进林业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二是市财政对林业建设逐年的投入有了明显增加。这几年市财政对林业建设也有了明显的倾斜,特别是在实施耐水湿项目、地方公益林保护、南矶山保护区建设、森林防火、乡村道路绿化、外来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加大的资金投入。三是林业对国民经济社会的影响力明显增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设“生态园林*”的目标,这些战略和目标都赋予了林业建设新的含义和更高的定位。为提高全市对林业的认识参与程度,市委市政府目前已连续两年正月初八组织全市机关干部于参加义务植树,将植树造林列入了全市机关干部新春佳节后的头件大事。四是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明显增高。回归自然、保护森林、呵护生态等意识已逐步深入人心,林业具有维系生态平衡、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多种功能,这已逐步得到市民群众的广泛赞同,参与林业建设的激情也空前高涨。

2、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林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林业发展基本思路是:用科学的发展观统领林业工作全局,按照建设“山川秀美的生态园林*”和现代林业建设的要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培育、发展森林资源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推进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和林业综合执法改革,落实和完善林业产权制度各项配套改革措施,全面提高林业整体效益,最大限度地满足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

3、“*”期间我市林业工作主要目标

(1)在造林速度上体现一个“快”字,以加快发展为主线,继续保持营造林的高速度、快增长。

计划实施营造林面积47.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0万亩,封山育林7.5万亩,义务植树3980万株,绿色通道建设2397公里。确保2010年实现森林覆盖率比“十五”期末增长4.*%,达到20.1%。

(2)在森林经营上突出一个“质”字,以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为重点,全面提高森林质量。

计划实施中幼林抚育30万亩,低产林改造30万亩,加强对商品林的经营指导,林分每亩均生长量提高到0.4立方米以上,为建立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和优质的林业产业体系提供资源保障。

(3)在商品林基地建设上坚持一个“强”字,大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和商品林基地,壮大林业产业。

全市新建工业原料林基地12万亩,名特优新果木经济林基地6万亩,苗木花卉种植面积达到7.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到360万立方米,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40亿元。全面推进林产品加工业、苗木花卉业、野生动植物驯养(化)繁殖业和森林旅游等“四大产业”发展和工业原料林基地、毛竹丰产林基地、苗木花卉基地、名特优新果木经济林基地、油茶丰产林基地和野生动植物驯养(化)繁育保护基地等“六大基地”建设。

(4)在森林资源保护上落实一个“严”字,以林地和公益林保护为重点,做到“管”、“防”并举。

抓好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地保护工作,加强林地监督管理;在逐步增加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的基础上,把生态公益林管严、管好;进一步加强木材市场监管,规范木材经营加工行为;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完善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积极做好萧氏松茎象、松材线虫病、北美一枝黄花等监测防范工作;以南矶山国家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加强森林公园与自然保护区建设。

(5)在管理体系建设上注重一个“实”字,建立高效有序的管理体系,着力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抓好我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要素市场)建设,为林改后林地林权的规范化管理和森林资源流转搭建一个高效服务的平台。在此基础上,重点建立森林资源管理“六大体系”,即有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完备的林业政策法规体系、开放的林业投融资体系、高效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布局和结构合理的新型林业产业体系、强有力的林业保障体系。

4、打造林业工作品牌,努力争取更大作为。

要实现我市林业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可以说机遇与挑战同在、艰辛与希望并存。立足新起点,面对新形势,要实现*林业发展的新跨越,如果穿新鞋走老路行不通,刻舟求剑、固步自封则更不行,我们一定要有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危机感和责任感,一定要有有的放矢、紧跟形势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一定要有敢为人先、敢与争先的品牌理念和特色意识,多出精品、多出亮点。“*”期间,我市林业除了要在森林防火、苗木花卉产业、湿地保护和农村道路绿化等方面继续保持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外,还要力争在以下六个方面争取有更大作为。

一是在发挥生态建设主体作用上要有更大作为。

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我市在生态建设中,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加快林业发展的进程中,要充分发挥林业在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和生态园林*的主导作用,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不断提高全民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使我市生态环境和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更大改善,为人与自然和谐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

二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有更大作为。

林业是我市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随着我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们对林产品的需求将日益扩大,林业在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生产发展、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的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我们要有“没有产业的林业,是没有活力的林业”危机感,在新农村建设中找准林业产业发展的切入点,打造出我市林业的新亮点,通过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经济林、苗木花卉、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森林药材等,拓展农民新的增收渠道,培植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打下基础。与此同时,要通过加强乡镇、村组和道路的绿化美化,充分发挥林业在实现村容整洁、乡风文明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在有效巩固造林成果上要有更大作为。

我市今后大规模在山上人工造林不现实,但保护好、巩固好往年的造林成果,是我市林业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再走边造林、边破坏,重造轻管的老路,那么林业效益的发挥就是一句空话。我们切实做到不但要造好林、而且要护好林,使“幼林”变“成林”,让“成林”出效益。要在不违背国家大的政策的前提下,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合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探索有利于整体林业发展的机制活、效益好,群众愿意、政府满意的现代林业发展新路子。就拿近几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来说,别开粮款兑现和政策执行情况不说,各县(区)在工程建设上差异很大,有些地方采取了措施,做了工作,而有些地方这方面的工作经不住时间考验。只是泛泛的造林,不注重对中幼林管护,林地内杂草纵生,致使林地保存率低下,经不起检查。随着国家造管并重,加大保护投入的工作和导向的变化,我们必须尽快把这一课补齐补好。否则将在今后陷入被动。现在可以讲,我们在造林上有成功经验,但在管护上还缺乏好的点子、好的谋略、好的措施,从总体上来看造林后的管护形象不佳。

四是在平原林业建设上要有更大作为。

平原林业我们也叫了很多年,但目前抓出的成效其实并不尽如人意。我市有岗地平原面积约636万亩,约占国土总面积的57.2%,除少量片林外,有四旁树1478.87万株、活立木蓄积54.3万方,按亩110株推算仅占森林覆盖率1.21个百分点,单株立木平均0.0367方。江苏徐州市有国土面积1688.7万亩,除丘陵山地9.4%外有岗地平原面积约1530万亩,占90.4%,全市除片林外有四旁树1.5亿株,活立木蓄积950万方,按亩110株推算占森林覆盖率8.*个百分点,是我市的6.67倍;单株立木平均0.*33方,是我市的1.726倍。相比之下,我市的平原林业差距明显,换句话说,我们平原林业可谓是大有作为,发展空间相当的大。按徐州平原林业建设水准,在现有基础上可直接提高我市森林覆盖率3.89个百分点。大力发展平原林业,不仅是实现*林业跨越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实现我市林业“*”发展规划提高森林覆盖率目标的关键所在。因此,这就要求我们:一要变思路,见锋插绿。荒滩荒地、农田埂地、村旁闲地等宜林地要全部绿化。并根据各造林地实际,因地制宜地选择杨树、江南桤木、湿地松和赤桉等为主的农林复合经营树种,合理营林模式,定向培育出各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二要给政策,规划扶持。将平原林业造林绿化纳入到年度造林规划重点,列入血防林、新农村绿化等项目予以资金扶助。明年想在恒湖、五星两个垦殖场进行平原林业试点。三要活机制,激发活力。全市要按照“明确所有权,放活使用权,保证收益权”的思路,创新林木产权机制,将林木所有权落实到群众;创新土地资源有偿流转机制,鼓励通过拍卖买断、协议承包、合同租赁等方式出售闲散荒地使用权,实现宜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盘活宜林地资源;稳定家庭承包经营机制,调动千家万户的造林积极性。四要强服务,跟踪指导。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上门上户,对平原林业培育进行信息、技术和政策服务指导,确保建设质量和成效。

五是在抓好林业项目建设上要有更大作为。

林业项目是聚集生产要素、增强发展后劲、形成新型生产能力的平台,是林业发展的载体。在目前我市财力和农民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发展林业的着力点还是要依靠项目来支撑;而且解决林业内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也要靠项目来保证。各县区要立足长远,积极争取林业项目,想方设法抓好林业项目建设。要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抓好项目就是促进发展”,“不抓项目就是失职,抓不好项目就是不称职”的思想,始终把项目建设放在工作的首位。“*”期间,我们要把握林业项目建设的重点和方向,积极探索抓项目的科学方法,充分挖掘政策潜力,用足用活用好国家政策,真正用政策指导我们的项目建设。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争取林业建设的投资领域不仅仅是退耕还林、长防林、公益林补偿等几项,平原绿化工程(包括农村道路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森林公园建设、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植物园建设等林业项目同样值得我们去做工作、去争取。我们要不等不靠,从实际出发,正确把握信息,把向国家和省、市争取项目和资金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市林业局在人手紧的情况下,派出局班子成员胡岳峰同志到国家林业局去学习锻炼,其中一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与国家林业局的勾通与联系,多争取一些国家林业项目。除了林业这一条主渠道外,还要有跳出林业行业抓林业的思想,只要有利于我市林业的发展空间,水保、扶贫、世行等方面都可以争取项目,手可以伸长一点,面可以拓宽一点,千方百计将林业事业做活、做大、做强。

六是在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上要有更大作为。

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关键所在。我们要在继续完成林业产权制度主体改革扫尾任务的基础上,按照省、市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的部署与要求,深化六项改革:一是抓好规范森林资源流转改革,通过成立林权交易中心,初步形成合理规范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有效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有序流转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林业的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二是抓好林业投融资改革,在资金投入的原则、方向、结构和方式上开展相应调整。在投资上,生态林以政府投入为主,商品林以社会为主;在融资上,加强与财政、农信社的联合,探索林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组建林业担保公司,开展林权证抵押、林地储备制度的试点工作。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制定林业小额贴息、抵押贷款等操作办法,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重点解决农民小额贷款难问题,为我市林改后的林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撑。三是抓好林业经营方式改革,根据林改后经营单位变小的实际,合理引导以亲情、友情、资金、技术为纽带,组建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各类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和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并在资金、贷款、采伐指标等方面给予倾斜。同时,鼓励市内林业原料企业通过租赁、合作、联办、委托等多种形式,与林农合作建工业原料林基地,实行林企一体化经营。四是抓好资源保护体系改革,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村民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创新森林资源保护“三防”机制,引导农民自愿成立民间护林防盗、防火和防病虫害的组织,建立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逐步形成生态公益林以政府为主、商品林以业主为主的群防群治的森林“三防”体系。五是抓好林业科技支撑改革,加强林木良种选育和生产技术培训,定期开展送科技下乡和科技人员结对子帮扶活动。同时,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结合。六是抓好商品林采伐管理改革,落实商品林的林木采伐自,确保广大林农能够公平、公正拿到采伐指标,实现林业的可持续经营。通过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保护、服务、科技、管理、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体系,强化支撑,保证林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三、立足实际,攻克难点,全力抓好20*年各项林业工作。

20*年是全面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第一年,对完成我市林业“*”发展规划目标至关重要。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走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加快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建设步伐,全力推进20*年林业各项工作。

(一)上半年,我市各项林业工作进展顺利。

通过大家的努力,今年上半年我市林业工作总体上进展顺利,有些工作完成得还非常出色:全市去冬今春完成人工造林18.12万亩,超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计划任务;今年春节过后上班的第一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市、县、乡三级党政干部与群众共同参与的植树活动和一年一度的省市领导义务植树活动都举办得非常成功,反响非常好;全市农村道路绿化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再传佳绩,共完成农村道路绿化702公里(其中,高标准道路绿化316公里);4月份全国血防林工程建设现场工作会在*召开,因为参观现场和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得到了一致好评;苗木花卉产业继续壮大,在能源树种培育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省花木交易大市场筹建工作也正在紧张有序进行;松材线虫、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扎实、成效突出;全市“绿色旋风二号”行动初战告捷,严厉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南矶山自然保护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退耕还林、公益林和采伐限额等各项迎检工作忙而不乱;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知难而进,无论是在进度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新的起色,等等。当然,还有些工作不尽人意,有的工作还有些欠帐,如,各县区营造林质量参差不齐,森林资源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林改工作进展不平衡等,由于时间关系就不一一列举,希望大家在抓下半年工作时注意一并落实到位。

(二)下半年,要以全市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力争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要贯彻一个文件。

就是要落实好即将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通过落实文件中的政策措施,一方面,进一步巩固我市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另一方面,解决制约我市林业持续健康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对于生态公益林逐步建立市、县(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问题,将林业专业“三防”体系建设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问题,整合现有林业行政执法队伍,成立市、县(区)两级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问题,加强林业工作站建设,妥善解决编制和人员经费问题等。

二要紧抓一条主线。

就是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这是下半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认真贯彻好、落实好省、市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当前特别要在提高以下“三项指标”上下功夫:一要提高分山到户率。以村组为单位,以户均山林面积在5亩以上分股不分山为重点,充分了解群众对分股不分山这一林改形的真实意愿,凡群众强烈要求分山到户的,必须尽快实行分户经营,对原属集体的山林没有分山到户的情况,都要核实其是否有合理原因。二要提高纠纷调处率。当前要以排查跨设区市和跨县(区)之间山林纠纷为重点,切实加大调处力度,确保7月底前山林纠纷调处率达到96%以上。三要提高确权发证率。坚持户均山林面积在10亩以上的争取一户一证,户均5亩以上的联户构图联户发证的,要尽量分户发证;同时,认真核实、校对图、表、机、地、证是否相符,把已打印好的林权证及时发放到村组和老百姓手中。

三要做好三项工作。

1、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贯彻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体现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省厅将对全省林业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排在前3名的设区市林业局予以表彰,对排在最后一位的设区市林业局予以通报批评。按照省林业厅的部署,局党委已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了综合组、评议组、宣传组等三个工作组。各县(区)林业局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同时,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目标、任务、措施、方法、责任、要求“六个明确”,并要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这次民主评议工作的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岗位和人员,并考核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的要求,从人民群众最关注和反映的问题入手,解决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将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确保我市林业系统在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取得良好成绩。

2、抓好中幼林抚育工作。近几年以来实施的退耕还林和长防林等大面积的中幼林和今年18万余亩的新造林都需要抚育管护,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区要切实采取一些过硬的措施来落实管护责任,这是巩固历年来造林成果,提高我市“*”期间森林覆盖率的关键所在,再也不能走年年造林不见林的老路了。这一点,我前面已经讲过了,这里就不用多说了。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第4篇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湿地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等,拟定我市的地方性林业、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管理;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木良种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市果品的生产管理。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负责年森林采伐限额和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管理与监督;负责全市林地、林权管理,协调处理林权纠纷;监督和管理林木的采伐与更新、木材运输、经营与加工,指导木材检查站的规划、申报和管理。

5、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市政府批准颁布;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木本植物新品种、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湿地保护;负责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贵树木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和申报。

6、指导、监督林业行政执法,查处林木案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划定疫区和保护区。

7、组织指导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设立、变更的审核和申报;负责全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审核、申报、审批;组织指导全市林业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工。

8、负责全市林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管理市级以上林业资金;筹集和管理市级林业基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组织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监督国有林业资产。

9、制定全市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和林业科技开发;负责林业科研项目的组织、指导和申报工作;制定全市林业人才教育和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0、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林业引进国外智力、引进外资项目工作。

11、组织、指导、协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

12、负责*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全市森林防火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森林火灾信息。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岗位职责

根据市林业局行政执法工作的种类和性质,明确局长岗位职责如下:

(一)局长岗位

1、全面负责市林业局林业行政工作,为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

2、率先垂范,带头依法行政,在全市林业系统营造遵守法律的氛围;

3、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和落实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4、按照林业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需要由市林业局主要领导审批的重大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审批,对市林业局作出的林业行政处罚,讨论决定;

5、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召集研究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主管市属场圃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国有林场、苗圃的设立、变更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2、负责审定市属场圃年度工作计划;

3、参与组织制定市属场圃长期发展规划;

4、指导市属场圃业务生产工作;

5、指导市属场圃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6、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7、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场圃行政工作。

(三)主管造林绿化、林木种苗管理及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全市造林绿化、林木种苗年度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工作;

4、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负责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6、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7、承办局长交办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和种苗管理的其他行政工作。

(四)主管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6、承办局长交办的资源和林政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湿地保护管理行政工作。

(五)主管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副局长岗位

1、负责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计划;

2、参与组织制定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长期发展规划;

3、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

4、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

5、根据局长授权行使相应权力;

6、承办局长交办的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安全生产、果树生产等行政工作。

三、执法机构职权及岗位责任

按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等法律法规和“林业三定”方案的规定,市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16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91项。资源和林政科、森林公安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和*市森林植物检疫中心站、*市林业站等内设机构或二级单位分别为上述权力行使的责任部门。

资源和林政科

资源和林政科为市林业局内设科室,负责全市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工作。具体承担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林权管理、征占用林地管理和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临时占用林地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2)对木材经营加工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3)占用或征用林地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4)对林种变更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5)对封山育林区内采石、采砂、取土开矿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6)对森林、林地和林木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

(7)木材运输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8)林木采伐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2、行政处罚权

(1)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二条。

(2)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三条

(3)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

(4)对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5)对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6)对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对擅自开垦林地,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第四十四条和《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7)对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8)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9)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对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10)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处罚权。

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11)对擅自将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改为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12)对出租、转让、抵押、拍卖或者作价出资森林资源资产未进行评估;对造成森林资源资产损毁、流失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13)对责任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罚权:

(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百分之五十的;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完成造林任务的。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14)对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林地内进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进行工程建设等活动的,超过批准数量多占林地或者临时使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15)对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种、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过度修枝及移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内的树木,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16)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17)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对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又无正当理由的,对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木材的处罚权。

依据:《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18)对在林地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在林地内建造坟墓;在封山育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防护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和幼林地内放牧;在林地及其边缘地带烧荒、烧纸、吸烟、野炊等野外用火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活动;在树下堆放或者焚烧作物秸秆、杂草等可燃物;乱砍、乱折树木;在林地或者树下堆放垃圾;其他危害林木的行为的处罚权。

依据:《*市林木保护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二)岗位职责

1、资源和林政科长岗位

负责科内全部工作,是本科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管理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2、资源和林政科副科长岗位一

(1)协助科长进行林权管理;

(2)协助科长进行林地管理;

(3)协助科长做好林政执法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林业执法的复议与应诉工作;

(5)协助科长做好市政府法制办及行政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林政行政案件的督查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3、资源和林政科副科长岗位二

(1)协助科长进行各级森林公园管理、规划、编制、评审、申报、审批;

(2)协助科长做好旅游收入统计报告;

(3)协助科长做好绿委办的日常工作;

(4)协助科长做好执法培训及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5)协助科长做好行政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

(6)协助科长做好科技管理工作;

(7)协助科长做好、转办件、督办件的督查;

(8)协助科长做好信息工作。

4、资源和林政科员岗位

(1)协助科长做好林木采伐更新、验收、档案管理;

(2)协助科长进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及林产工业管理;

(3)协助科长进行木材运输及木材检查站管理;

(4)协助科长进行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照管理;

(5)协助科长进行生态公益林及护林员的管理。

森林公安科

森林公安科为市林业局内设科室,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管理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

(2)林区生产性用火的管理权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

2、行政处罚权

(1)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二)岗位职责

1、森林公安科科长岗位

(1)在市林业局和市公安局的领导下,主持市森林公安科全面工作;

(2)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3)协调各类森林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4)组织协调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组织协调侦破重特大案件;

(5)及时主持召开科务会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编制、拟定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6)负责市森林公安科各项公安业务管理工作;

(7)依法履行职责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森林公安科副科长岗位

(1)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科长负责全市森林公安的业务工作;

(2)严格履行《人民警察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3)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4)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工作;

(5)负责市森林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

(6)分管负责全市林业派出所等级达标考核工作;

(7)依法履行职责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市林业站

*市林业站为市林业局下属事业站,负责全市林木种苗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造林绿化、林木种苗年度工作计划;参与组织制定全市造林绿化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全市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生产工作;指导全市种苗生产工作;指导全市造林绿化、种苗工作调研和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全市种苗工作会议;负责区县两证发放指导工作;负责市直单位两证发放工作;负责全市种苗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工作;负责林木良种标签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参加各类苗木交流会;组织、指导森林资源培育和管理;组织开展造林绿化、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和管理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及林木良种的审核和申报;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负责林业种质资源、木本植物新品种、珍贵树木的保护管理;组织指导苗圃、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点绿化工程的实施,组织开展绿化评比表彰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种苗行政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对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2、行政处罚权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五十九条

(2)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未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生产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生产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种子的;

(二)未取得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条

(3)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为境外制种的种子在国内销售的;

(二)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进行引种试验的收获物在国内作商品种子销售的;

(三)未经批准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一条

(4)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权:

(一)经营的种子应当包装而没有包装的;

(二)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三)伪造、涂改标签或者试验、检验数据的;

(四)未按规定制作、保存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

(五)种子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未按规定备案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二条;

(5)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四条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和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五条

(7)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收购林木种子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六条

(8)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处罚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六十七条

(二)岗位职责

1、*市林业站站长岗位

负责站内全面工作,是本站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人,对上述行政管理权、行政处罚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2、*市林业站副站长岗位

(1)协助站长进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管理;

(2)协助站长进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管理;

(3)协助站长做好林木种子执法工作;

(5)协助站长做好市政府法制办及行政中心相关工作;

(6)协助站长做好林木种子行政案件的督查指导;

(7)协助站长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

(8)协助站长做好全市种苗生产长期发展规划;

(9)协助站长做好全市种苗生产指导工作;

(10)协助站长做好林木良种标签发放使用工作;

(11)协助站长做好种苗统计工作;

(12)协助站长做好苗木交易会的参展工作;

(13)协助站长做好苗木调研工作。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为市林业局下属事业站,负责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管理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具体承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与预测预报、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濒危物种管理等工作。

(一)行政执法权

1、行政管理权

(1)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

(2)对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三条

(3)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管的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5)对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九条。

(6)对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十条

(7)对科研、教学单位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科学研究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8)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标本采集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9)对从国外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野生动物进行驯养繁殖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10)对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

(11)对引进种子、苗木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六条

(12)对生产、经营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

(13)对采集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14)对出售、收购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15)对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16)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权

生态公益林保护条例范文第5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是省42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市)之一,属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类型为生物多样性维护。近年来,我县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并举的原则,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一)建章立制,规范工作程序。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制定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林业、农牧、水务、统计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明确了部门职责,落实了具体任务。

二是建立生态保护规划。根据《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1-2020)》,按照“一核二廊三区多点”的生态建设构架要求,编制了《省州县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2014~2020年)》,继续以开展4大体系和9大重点生态项目工程建设来支撑我县的自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三是编制了检测方案。制定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2014年度环境监测方案》,继续委托州环境监测站对我县大渡河流域2个断面25项水环境质量指标和县城区4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及2家工业企业污染源进行现场环境监测,确保辖区内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安全。

四是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学习考核办法,准确把握各项指标的报送要求。同时,将考核指标填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要求每年1月15日前提供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所需的各项数据和资料,并由县环保局负责完成考核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在工作中,各相关部门严把指标的填报关,确保了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目前,自查报告的资料收集、汇总、软件录入等工作已经完成。

(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2014年,我县加大了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根据《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设立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资金专户,并规范操作流程,强化资金监管,严格实行投资评审、公开公示、绩效考评等管理制度,按照基本建设相关程序,按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2014年,州下达我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额度为2331万元。按照转移支付资金70%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治理,30%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要求,今年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632万元(其中:德威乡涨水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612万元,g318线绿色通道绿化工程500万元,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119万元,得妥乡新华湾东生态保护治理项目401万元),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累计投入699万元,主要用于我县偏远乡镇卫生基础设施改造。

(三)多措并举,加强生态保护建设。

一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修复。近年来,全县共实施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及人工造林1.43万亩,封山育林1.29亩,实施森林管护196万亩,实施大渡河绿色长廊(泸桥镇浑水沟至伞岗坪)建设绿化造林3300亩,兑现集体公益林补偿基金3100余万元,开展了国道318线过境段32公里绿色通道生态恢复绿化工程建设,成功创建省绿化模范县。通过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修复和保护,使区域生态环境大为改观,主要的森林生态系统和高山多样性生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构筑了较为完善的森林生态网络。

二是加强水资源利用、保护。2年来,共投入资金1000万元,建成安全饮水工程15处,解决了1.4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总投资17652.15万元的顺河堰综合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投入资金200万元,维修整治渠道52公里,新增有效灌面2000亩,改善灌面2134亩。投入资金200万元,完成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平方公里;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和维护堤防3公里,提高了城市防洪能力;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及生态修复,完成了电站野生鱼类增殖放流50万尾,促进了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

三是加强土地资源利用、保护及治理。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5.13平方公里,实行了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相继实施了得妥乡发旺村、德威乡大庄子、冷碛镇凉风顶荒草地等土地整理项目,累计新增耕地3513亩。实施了涉及全县10个乡镇、20余个村社的地质灾害生态修复工程。目前,非灾后重建项目中的7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3455.13万元;灾后重建项目中的5处应急排危项目和30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90%;完成全县242个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作,开展避险搬迁150户;8个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5个重点城镇综合治理项目已完成11个,剩余2个正有序推进。

四是加强生态农牧业及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建成万亩示范区基地1个;建成玉米基地2.8万亩、马铃薯基地0.5万亩、油菜基地1.4万亩、蔬菜基地2.8万亩、魔芋1.4万亩、中药材6500亩、食用菌100万袋;新建果园、改造低产果园2000亩;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乡1个、示范村1个;改造500亩樱桃观光园;建成生猪养殖小区17个,规模养殖场31个;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完成草原禁牧补助18万亩,草畜平衡奖励60万亩,大力开展草原生态修复和人工种草1.7万亩;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2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4871.02公顷,无公害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个,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个;累计建成农村沼气5409口,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00台、节柴灶500台。

五是加强生态旅游业及生态文化建设。投入资金385万元,完成了桥的保护维修;投入资金1000万元,启动了河西街基础设施建设和民居风貌改造工程,并对桥及周边旅游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完成了桥至纪念碑公园步游道上方滑坡体的治理;投入资金1500余万元,开工建设了纪念馆暨二郎山川藏公路纪念馆。借力“乡村旅游·红樱桃”节,全县已发展农家乐和乡村酒店30余家,从业人员160余人,杵坭乡旅游农家乐已小有名气。不断加强生态文化基地建设,我县《岚安锅庄》被评为省级非物资文化遗产,《山歌》、《范氏·中藏医药疗法》被评为州级非物资文化遗产。

六是强化环境保护,切实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对县城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日常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其取水口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对大渡河2处出境断面水质开展了日常监测,水环境质量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对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开展了日常监测,空气质量情况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按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要求,建成投入运行6参数空气自动监测系统1套。完成了羊圈沟、木角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开展了1个水泥企业降氮脱硝系统改造,实现氮氧化物(nox)减排496t-595t;完成县桑吉卓玛青稞酒厂的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年可削减化学需氧量(codcr)排放540吨,氨氮(nh3-n)排放1.35吨。全面加强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全县已创建省级生态乡镇2个,州级生态村20个,生态小区2个,绿色学校3所,县级生态家园1317户。有序推进10个中央、省级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扎实开展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汛期饮用水源排查、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管、畜禽养殖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旅游全域化“绿盾”行动、环境敏感区清理核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加强环境应急工作,在2家水泥生产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并不定期开展了专项检查。全年无特大生态破坏事故发生,未发生污染事故,未发生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及时情况,未发生因污染处理不力,造成社会不稳定和重大损失的环境事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测能力滞后。随着县水资源、矿产资源等开发力度加大,工矿企业逐步增多,环境保护任务日益艰巨,环境监测工作显得更加重要。但我县环境监测站仅有工作人员4人,无专业从事环境监测的人员,无专业监测设备,无论是在人员编制、监测经费、仪器设备等方面都达不到国家规定的西部三级标准要求,监测能力建设严重滞后,主要监测工作均委托州站完成。

(二)农村生态环境急待改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平坝及公路沿线居住人口日益增多,乡镇的生活废水污染物排放和生活垃圾污染已经逐渐成为影响农村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再加之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较为薄弱,农户生活污水与灌溉用水长期混合排放,已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全县10个乡镇100多个村群众的农村饮用水源地缺乏有效保护,水源地无明显的取水标识、警示标志和钢丝围栏等隔离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城乡白色污染依然严重,限塑令执行效果不明显,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制。

(三)生态建设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开展生态县建设涉及领域宽、所需资金大,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垃圾收集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巨大,投入不足已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极为突出。而对水土流失治理、农村公路建设生态恢复治理等资金的投入不足也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改善。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县将在省州有关部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巩固既有成果,认真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实效。

一是进一步严格环境监测。我县将严格按照要求,合理确定环境监测点位(断面),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并按照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所要求的项目、频次开展监测,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省环保厅转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通知精神,增强生态环保意识,强化资金监管,切实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方面,将有限的资金切实用于改善县域生态环境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