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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层建筑;结构设计;设计特点;结构体系;抗震概念设计
Abstract: In the structure design of high-rise building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concept design, attached to the structure type selection of peace, elevation layout rules, merit-based selection of seismic and wind resistance performance is good and the economic and reasonable structural system,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measures. In aseismic design, it should ensure that the overall structure of the seismic performance of the structure has the necessary capacity, stiffness and ductility. Therefor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low temperature region in the structure design of high-rise building structure seismic concept design.
Key words: high-rise building; structure design; design features; structural system; seismic concept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208.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高层建筑结构设计特点
1.1水平荷载成为决定因素
(1)因为楼房自重和楼面使用荷载在竖构件中所引起的轴力和弯矩的数值,仅与楼房高度的一次方成正比;而水平荷载对结构产生的倾覆力矩,以及由此在竖构件中引起的轴力,是与楼房高度的两次方成正比;
(2)对某一定高度楼房来说,竖向荷载大体上是定值,而作为水平荷载的风荷载和地震作用,其数值是随结构动力特性的不同而有较大幅度的变化。
1.2 轴向变形不容忽视
高层建筑中,竖向荷载数值很大,能够在柱中引起较大的轴向变形,从而会对连续梁弯矩产生影响,造成连续梁中间支座处的负弯矩值减小,跨中正弯矩之和端支座负弯矩值增大;还会对预制构件的下料长度产生影响,要求根据轴向变形计算值,对下料长度进行调整;另外对构件剪力和侧移产生影响,与考虑构件竖向变形比较,会得出偏于不安全的结果。
1.3 侧移成为控制指标
与较低楼房不同,结构侧移已成为高楼结构设计中的关键因素。随着楼房高度的增加,水平荷载下结构的侧移变形迅速增大,因而结构在水平荷载作用下的侧移应被控制在某一限度之内。
1.4 结构延性是重要设计指标
相对于较低楼房而言,高楼结构更柔一些,在地震作用下的变形更大一些。为了使结构在进入塑性变形阶段后仍具有较强的变形能力,避免倒塌,特别需要在构造上采取恰当的措施,来保证结构具有足够的延性。
2、高层建筑的结构体系
2.1 框架―剪力墙体系
当框架体系的强度和刚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往往需要在建筑平面的适当位置设置较大的剪力墙来代替部分框架,便形成了框架―剪力墙体系。在承受水平力时,框架和剪力墙通过有足够刚度的楼板和连梁组成协同工作的结构体系。在体系中框架体系主要承受垂直荷载,剪力墙主要承受水平剪力。框架―剪力墙体系的位移曲线呈弯剪型。剪力墙的设置,增大了结构的侧向刚度,使建筑物的水平位移减小,同时框架承受的水平剪力显著降低且内力沿竖向的分布趋于均匀,所以框架―剪力墙体系的能建高度要大于框架体系。
2.2 剪力墙体系
当受力主体结构全部由平面剪力墙构件组成时,即形成剪力墙体系。在剪力墙体系中,单片剪力墙承受了全部的垂直荷载和水平力。剪力墙体系属刚性结构,其位移曲线呈弯曲型。剪力墙体系的强度和刚度都比较高,有一定的延性,传力直接均匀,整体性好,抗倒塌能力强,是一种良好的结构体系,能建高度大于框架或框架―剪力墙体系。
2.3 简体体系
凡采用简体为抗侧力构件的结构体系统称为简体体系,包括单简体、简体―框架、筒中筒、多束筒等多种型式。简体是一种空间受力构件,分实腹筒和空腹筒两种类型。实腹筒是由平面或曲面墙围成的三维竖向结构单体,空腹筒是由密排柱和窗裙梁或开孔钢筋混凝土外墙构成的空间受力构件。筒体体系具有很大的刚度和强度,各构件受力比较合理,抗风、抗震能力很强,多应用于大跨度、大空间或超高层建筑。
3、低温度地区高层建筑结构设计中的结构抗震概念设计
3.1场地条件和场地土的稳定性
根据房屋震害的直接原因,选择建筑场地时,应根据工程需要,掌握地震活动情况、工程地质和地震地质的有关资料,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作出综合评价。对不利地段,应提出避开要求;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应在危险地段建造甲、乙、丙类建筑。避免因地基土的不均匀沉陷、地震引起的地表错动与地裂等引起结构的破坏。
3.2建筑设计和建筑结构的规则性
建筑及其抗侧力结构的平面布置宜规则、对称,并应具有良好的整体性;建筑的立面和竖向剖面宜规则,结构的侧向刚度宜均匀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的截面尺寸和材料强度宜自下而上逐渐减小,避免抗侧力结构的侧向刚度和承载力突变。建筑设计应符合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的设计方案。不规则的建筑,在结构设计时要进行水平地震作用计算和内力调整,并应对薄弱部位采取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体型复杂、平立面特别不规则的建筑结构,可按实际需要在适当部位设置防震缝,形成多个较规则的抗侧力结构单元。
3.3结构材料选择与结构体系的确定应符合抗震结构的要求
单从抗震角度考虑,作为一种结构材料应轻质、高强、材质均匀;构件间的连接应有良好的整体性、连续性及延性,且能发挥材料的全强度。按照这一原则,不同材料结构的抗震性能优劣排序是:钢结构;型钢混凝土结构;混凝土- 钢混合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结构;配筋砌体结构。采用哪一种结构材料,什么样的结构体系,经技术经济条件比较综合确定,以保证经济性的情况下使结构具有必要的抗震性能,同时力求结构的延性好、强度与重力比值大、匀质性好、正交各向同性,尽量降低房屋重心,充分发挥材料的强度,并提出了结构两个主轴方向的动力特性(周期和振型)相近的抗震概念。对结构体系及结构分析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 中3.5、3.6 条规定,本文不再赘述。我这里重点强调的是结构的整体性和延性。 传统意义上的抗震结构体系,是指依靠结构的整体承载能力和变形能力来吸收和耗散地震能量,从而使建筑物免于倒塌。所谓整体性是指结构在整个承受地震作用的过程中(不论在弹性工作阶段或结构部分进入塑性并形成塑性铰机制阶段) 各结构构件都能协同工作,保持对竖向荷载的支承能力,它是抗倒塌的必要条件。结构的延性是相对于脆性而言,结构的脆性破坏都具有突发性,不可恢复性,而延性破坏往往有一个时间过程,并是可恢复的。延性表现了结构耗散能量的大小,经实验证明结构延性破坏所消耗的能量大于结构脆性破坏所消耗的能量,因此延性结构是有利于抗震的。防倒塌是建筑物抗震设计的最低要求,也是抗震设防最重要的必须得到确实保证的要求。房屋破坏的根本原因是结构的某些构件破坏结构丧失整体性变成了机动构架,因此结构的超静定次数愈多,进入倒塌的时间过程就越长。从耗散地震能量的角度出发,结构每出现一个塑性铰,就可吸收和耗散一定的地震能量,在整个结构变成机动构架之前,若能够出现的塑性铰愈多,耗散地震输入的能量也就愈多,就更能经受住较强的地震而不倒塌。故在选择抗震体系时应尽量采用超静定次数多的结构,并采取一定的构造措施保证合适的塑性铰的形成。选型上框架优于排架,刚接框架优于半刚接或铰接框架;并联的多肢抗震墙优于并列的多片单肢抗震墙;具有交叉腹杆的支撑优于单腹杆支撑;带支撑框架优于单一框架。另外我们可以有选择的提高结构中的重要构件以及关键杆作的延性是比较经济有效的办法。对于框架和框架筒体,应优先提高柱的延性。在工程设计中另一种提高结构延性的办法是结构承载力无明显降低的前提下,控制构件的破坏形态,减小受压构件的轴压比,提高柱的延性。
3.4多道抗震设防体系
无论选用何种材料、何种结构体系的抗震结构,适当处理构件的强弱关系,使其形成多道防线,是增加结构抗震能力的重要措施。一次地震持续的时间少则几秒,多则十几秒甚至更长。这样长时间的地震动,一个接一个的强脉冲对建筑物产生多次往复式冲击,造成累积式破坏;如果建筑物采用的是单结构体系,仅有一道抗震防线,一旦破坏后接踵而来的持续地震就会使建筑倒塌;而设了多重抗震体系的建筑物,在第一道防线的抗侧力体系遭破坏后,后备的第二道、第三道防线立即接替,抵挡后续的地震冲击,特别是对于因“共振”而引起的破坏,在第一道防线失效后,结构转入第二道、第三道防线工作,此时随着第一道防线破坏塑性铰出现,结构基本周期已发生变化,从而错开了地震动卓越周期,建筑物免遭进一步破坏。这种抗震设计概念是对付高烈度地震的一种经济有效的办法。在水平地震作用下,梁的屈服先于柱的屈服,就可以做到利用梁的变形消耗地震能量,使框架柱退居到第二道防线的位置。
关键词:安全社区;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推进
为了预防和减少公共社区各类伤害,2002年3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引进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倡导的安全社区理念,以期通过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安全预防,提高社区人员安全素质,增加其安全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以社区为中心的事故灾害预防和应急管理模式,经过几年的发展,安全健康工作已从传统的部门、行业、单个组织和个人预防发展到社区、城市、社会、国家乃至国际层面,事故预防已从生产事故、交通事故预防扩大到家居安全、学校安全、运动休闲安全、老年人安全、儿童和青少年安全、自杀和自残预防等方面的全过程之中。安全社区建设、安全促进等概念已成为事故预防的理念,成为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安全社区建设方兴未艾,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区各界的广泛关注,但是,由于社区建制不同,管理体制不同,文化背景和全民素质不同,安全社区建设的方法和途径也存在着差异。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安全社区,还处在探索和尝试阶段,还面临着很多问题。
一、目前我国社区的现状
1、普及覆盖率低。由于各地区发展水平差距较大,经济社会生存环境、安全生产状况也不尽相同,目前安全社区建设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广大农村和乡镇尚处于分散管理的状态。
2、社区资源短缺。安全社区作为新生事物,社区内的社会资源几乎没有积累,大量的经济组织、科学教育文化等社会组织与所在的社区仍然存在游离状态,主动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发挥出来,出现安全社区建设中“供不应求”的现象。
3、社区资金缺少保证。创建安全社区投入大,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现阶段社区发展所需资金来源“底气不足”。一是社区发展所需要的资源还没有成为政府财政体制性的安排,没有用于社区建设的专项资金。二是社区筹集资金渠道狭窄,外部筹集和获得的资金很少,资金来源不足。三是企业型社区主要依靠企业的经营状况来投入,资金来源不稳定。
4、居民参与不高。不少居民认为,社区工作是街道、居委会的事情,与己无关,对单位的依赖性很强,对社区的依存关系较弱,缺乏对社区的归属和参与意识。社区活动主体还传统地依赖老年人、病残、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体。造成居民向心力不足,对社区认可程度不高,远没有成为社区建设中的重要因素和力量。
5、安全理念狭义。在居民的观念中“安全”的重点主要是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等,很少涉及到诸如家居安全、儿童安全等内容。“大安全”观念淡薄,还有待于提高。
6、社工素质参差不齐。社区建制起源或等同于居委会或家委会,其职能大多沿用传统的调解邻里纠纷、计划生育、卫生管理等内容,随着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高度扩充和膨胀,原有的社区工作者难以胜任安全社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出现人员资源短缺的现象。
7、社区管理经验缺乏。社区目前大多处在服务功能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涉及到健康与安全的内容尚未规范化,缺乏安全管理经验,工作职能的扩大和膨胀,使原有的管理和服务不能及时适应安全社区建设的要求。
二、持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1、安全社区标准应中国本土化。各地要因地制宜地按照分批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安全社区建设思路,选择一些有条件的社区、村作为安全社区建设的试点,使安全社区建设既适合中国国情又与国际接轨,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推广面。
2、完善组织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支持、社区牵头、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民参与的多元组织网络架框,明确各方面在安全社区中的责任,紧紧围绕“安全、健康、和谐、发展”的主题,以降低伤害、事故为目的,建立项目实施小组,抓好安全促进项目的组织策划与管理设施,持续改进地实现安全目标。
3、整合内外资源。大力培养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社区服务团体以及中介组织,发挥这些组织和团体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功能。合理运用社区中的安全文化的带头人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找准社区安全工作中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以“共享”促“共建”,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社区安全工作,形成推进社区安全的强大合力。
4、扩展社区功能。扩大社区管理服务的范围和深度,安全管理和服务理念不只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还要将安全和服务的意义延伸至生命、科学、法制、道德和社会稳定的广泛意义之中,纳入构建和谐社区和维护稳定的总体工作中。依托社区平台,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促进社区经济、文化、环境的协调和健康发展,满足社区个体化、个性化、多样化居民的安全需求。
5、加强队伍建设。随着安全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来保证工作的高效运行,因此优化人才配置,广开用人渠道,吸收觉悟高、素质好、能力强的人才,培养一批懂业务、会管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工作骨干,凝聚集体的力量,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整体素质,改变传统社区概念中社区工作者的形象。同时要注重社区工作者理论和实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水平,做到人尽其才、人尽起用。
6、加大宣传力度。安全宣传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社区安全宣传培训活动,大力开展社区性的卫生、安全、健康、教育、法制、文艺等活动,引导不同层次、不同背景、不同领域的居民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的各项活动,通过文化主导行为,行为主导态度,态度决定结果,用多种形式影响人、转变人、塑造人,促进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的养成,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历程简要回顾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并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展了探索。总体来说,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一是形成工作思路阶段(XX-XX年初)。XX年,在城市社区建设取得显着实效、积累了丰富经验的基础上,我市确定了“巩固提高、延伸拓展”的社区建设工作新思路,适时提出了城镇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化管理的概念;XX年1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城镇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对推进城镇社区建设进行了部署;XX年3月,市委、市政府《宁波市统筹城乡发展纲要》,正式把农村社区建设列入统筹城乡发展的“六大工程”之一;XX年1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化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了和谐社区建设的范畴,标志着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这一阶段,在市级层面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研讨会、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对农村开展社区建设的必要性、现实条件、内涵、工作任务等问题进行探讨,确定了把农村社区建设定位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部分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把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突破口的工作思路,为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指明了工作方向。与此同时,在这个阶段全市各地广泛开展了撤并村、新农村建设、“百千工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性条件。此外,XX年以慈溪市在宗汉街道庙山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为起点,慈溪市、镇海区等地相继开展了试点工作,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这些试点为在全市开展试点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二是开展试点阶段(XX初-2012年初)。XX年4月,慈溪市、镇海区被民政部列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区),由此拉开了全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序幕;2012年5月,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宁波市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初步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和任务;2012年11月,市民政局在慈溪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全面
关键词:继续教育;学习型社区;社会服务;学习导向;资源辐射
目前针对学习型社区的研究内容十分繁多,目前所普遍认可的理念即为:学习型社区是指社区成员认同而且理解学习对于社区的发展、稳定以及成员个人幸福指数方面所起到的价值。学习型社区可以实现对于各类人力资源、物质资源的有效调动,并对广大社区成员的潜在能力能够予以有效地激发。而继续教育的理念则与此不谋而合,这两者的学习群体存在明显的共性特征。因此,就开展这一方面的研究工作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与价值,应当引起人们的重视与思考,据此下文之中将主要就继续教育对于学习型社区建设的价值意义进行分析讨论,并就其在学习型社区建设中的功能展开具体的论述。
一、学习型社区理念概述
学习型社区是一项应用终身学习的理念,并将这一理念当作具体的建设原则与建设目标,学习型社区即为社区成员共同参与学习的社区形式。在学习型社区当中是以学习参与者作为社区建设的核心,以保障社区成员基础学习权益,以及满足于成员终身学习的一种社区组织方式。在学习型社区当中将终身学习体系以及学习型组织进行主要建设内容的社区,因此学习型社区同时也是各类学习资源所有效整合的一种社区形式,是一种打破了学习阻碍的社区。学习型社区能够有效地促进社区成员的素质提升,并增强其日常生活的质量水平,进而促成社区达到更加全面性、协调性以及持续性发展的社区。
二、继续教育对学习型社区建设的价值意义
1.视野观点的转变。不论是对于终身学习理念的指出或是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均表明了人们视野观点的转变,即将以教育为中心转变为了以学习为中心。教育是一个被动的知识接受过程,教育的着眼点同时应当放置于教育服务的提供之上,因此其通常所重点强调的即为教育组织、机构以及相关的功能价值;而学习则是一个主动的知识接收过程,学习能够通过人们主观思想意识,来强化人在学习过程当中的主体地位,同时想着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学习方向所发展。因此其更加注重对于学习参与者自身需求的满足;重点突出强调的是学习参与人员的自身努力与思想进取,更加注重对于参与学习者兴趣的激励,并实现对于激励机制的有效构建。
2.教育对象的扩大。学习型社区最为显著的特点即为全体参与、终身学习,此即需要对于教育的对象能够实现有效的扩容,即为由技术、技能培训的角度转变为对全体社区居民的教育学习,一方面包括有对于成年人口的各项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又包括有对于广大青少年居民的培训,甚至还可包括相关的老年人群等。总而言之,在学习型社区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其主要的工作对象可涵括以社区当中所有年龄段人群的培训工作以及各类不同职业技能的培训工作。
三、继续教育在学习型社区建设中的功能
1.社会服务功能。在部分的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工作当中,可凭借学校所具备的师资力量与教育资源等内容,在开展学习型社区的建设过程当中与其进行广泛性的交流与合作,促使高校的继续教育能够成为对学习型社区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服务窗口与平台,这也是高校自主开展社区发展服务的一种关键形式,同时,是学习型社区在建设过程当中所能够仰仗的重要力量来源。在高等院校继续教育工作当中其主要是利用给予社区当中的所有成员实施以各类不同层次、类型、方式的教育培训来促使其服务性的功能价值能够得以体现。
2.学习导向功能。在学习型社区的创建过程之中,高校不但是相关学习资源的提供者,并且同时对其产生导向作用的引导者。一方面高等院校对于教育事业的孜孜不倦,对个人发展的持续完善促使其在社区终身学习当中发挥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在高等院校当中往往融合了丰富的思想、文化、知识等内容,人才精英辈出,因此,应当将其作为重要的知识宝库以及思想源泉价值应用于学习型社区的建设过程当中,不断推进、落实终身学习理念在学习社区的践行发展。
3.资源辐射功能。高等院校的继续教育工作是学习型社区进行知识文化传播、开展文化创新活动活动的重要基地,高等院校当中的师资力量、知识内容、信息要素以及设备等资源均能够对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因而,在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这一活动内容时,必须要将高等院校在整体社会教育文化建设事业当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出来,主动、高效地为社区培养以充足的人才资源、开展相关的职业培训、技术支持、信息咨询等继续教育服务内容,进而达到教育资源在社区中的共同分享。这也就表明了高等院校作为对社区居民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基地。总而言之,学习型社区的建设工作,是将满足于社区居民的学习需求作为主要的导向目标,基于此利用将相关的社区学习信息网络作为主要的学习中介而开展的一类学习策略。其本质同时也是对继续教育应用于社区教学的具体践行,应当将其作为社区教育研究领域当中的一项重点内容。
参考文献:
[1]高志敏,贾凡.展望新的征程,期待新的腾飞——关于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区建设的师生对话[J].当代继续教育,2013
如何更好地认识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和意义?怎样建设好新型农村社区?就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参加调研的河南大学经济学院院长耿明斋。
新型农村社区的根本意义是推动传统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
采访中,耿明斋表示,通过实地考察,与基层干部座谈交流,与同行专家讨论,尤其是学习领会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关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最新谈话精神,反复琢磨思考,得出一个基本结论:要从推动传统农村现代化转型的高度来认识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意义、问题和政策措施走向。
耿明斋表示,新型农村社区的性质是“城市”而非“农村”,或者说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的“城市”。其建设目标应该是城乡一体化,根本意义是推动传统农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
耿明斋说,关于新型农村社区的“城市”性质,河南省委、省政府很多重要文件中都有涉及,最明确无误的表达是把新型农村社区界定为五级城镇体系中的一级。最近,卢展工书记在很多不同场合谈到有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话题时,反复强调要把现在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和过去的“新农村”区别开来,前者是城市的概念,后者是农村的概念。如果按照这一思路深入下去,结论一定是要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但问题是如何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或者说,如果按照城市的标准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解决哪些问题?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耿明斋接连抛出几个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耿明斋坦言,讲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及建设标准、建设内容,人们总是从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角度讲得多。比如说,过去我们把大量的建设经费投入到城市,现在该分一部分给农村了;农民房屋建设到了新一轮更新期,需要统一规划引导;要让农民不离乡土就享受城市人的生活等。从这个角度来认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往往是仅把注意力集中在硬件基础设施的改善上,这样的目标显然是过于初级了。
平顶山舞钢市的经验表明,一旦按照城市的概念来谋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马上就会碰到更为深刻的制度层面的问题。比如,如果说新型农村社区是城市,那社区中的居民也应该具有与城市人一样的社会身份,享受同样的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务待遇。但按照现在的社会管理和制度架构,市民和农民是两个不同人群类型,户籍管理上有所谓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差别,与之相应的,就业、医保、低保、养老保障等都是按照身份而定的不同的标准。所以,用城市的概念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然包含着消除农民与市民的身份差异以及由于身份差异所造成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公共服务种类和水平差异,特别是公民权利差异。换句话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绝不仅仅是硬件基础设施方面与城市对接,接近或提高到城市的标准,而且也要在制度层面与城市人群全面对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异及由身份差异引起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和基本权利的不均等,实现城乡一体化,推动传统农村的现代化转型,推动以权利均等化为基础的现代公民社会形成。然而,这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是千年甚至几千年所未有的变局。
市场化运作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可持续推进
耿明斋告诉记者,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最现实的问题还是旧村拆迁改造和新区建设所需要的资金投入问题,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按照现在的做法,除了少数企业捐助建设之外,绝大多数资金都是两个来源:一是各级地方政府各种支农资金的整合及同级财政资金的投入,主要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农民自筹的新房建设资金。虽然农民自筹的建设资金在较为富裕地区投入的持续性问题不是很大,但是政府投入的大量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每5000人左右的社区约需1500万元)则很难持续下去。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是进行市场化运作,也就是通过将拆迁改造安置后剩余的建设用地市场化出售的方式实现增值,将土地增值部分的资金用于补偿拆迁改造的投入。
显然,能够实现这种操作的只能是土地增值已经达到一定幅度的城中村、城边村和产业集聚区涵盖的村等少数类型。对于远离中心城市区域的拆迁改造和社区建设,则无法直接进行市场化运作。但如果能够以市场化的方式将其剩余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异地转移,即使在远离中心城市的地区,新型社区建设也有市场化运作的空间,从而解决此类地区建设资金投入的可持续问题。这就要破除现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只允许在县域内实行的土地管理规则。重庆的地票和土地交易所交易是一种解决方式。新乡对全市社区改造剩余建设用地指标确定一个补偿标准(每亩13万元),由使用者向拥有者支付,政府居间操作,也是市场化解决方案的有益尝试。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格化惠及社区居民
耿明斋说,按照现有的农村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即使是进入新社区的居民,其住宅用地也是集体所有,因此,其在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房子也不能进入市场出售。这显然与城乡一体化的目标,与现代身份无差异、权利均等化的公民社会还有很大的距离。要让社区居民对自己的房产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唯一正确的途径是对社区居民占有的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使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人格化。让社区居民占有的宅基地连同该宅基地上的房屋建筑一起,可以抵押贷款,也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让社区居民真正拥有不动产,拥有从不动产获取收益和收益增值的权利。
“舞钢市正在进行此种操作试点。这显然是一个正确的方向,也是向城乡一体化与权利均等化的现代公民社会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耿明斋说。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
耿明斋说:“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既然要从传统农村现代化转型的高度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我们就不难认识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定是个渐进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能以搞政治运动的方法,用行政命令的手段,不顾条件与可能,强行推进,限期完成。”
据此,我们有三个基本认识或基本判断:
第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劳动力非农就业已基本解决,与生产方式转变相适应,农民有了转变生活方式的需要和条件;二是建设用地升值达到一定的幅度,使得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居民安置以后剩余土地能够进行市场化开发,并且市场化开发获取的收益足以补偿拆旧建新的投入。只有这样,拆旧建新的改造才是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