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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组织学习。各单位要集中组织一次学习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和决定》和市委《关于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活动。
2.开展研讨交流。利用《交通》报、交通网站、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等平台交流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习体会
3.开展征文活动。组织各级领导和执法人员开展一次“我为法治交通建设献一策”的征文活动。
二、深入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措施。
4.开展对照检查。主要检查:
重大行政决策是否实行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是否建立听证程序,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是否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是否建立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及实施后评价制度;规范性文件和行业管理文件出台是否经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是否与现行的行政法规相抵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程序、内容、标准是否合法,是否向社会公开,有无违规执法、越权执法、不规范执法的问题,自由裁量基准是否得到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有无超期许可、符合条件不予许可,不符合条件乱许可的行为;行政复议的渠道是否畅通;行政机关(含执法单位)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有没有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是否落实,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无保障;执法投诉办法、行政执法错案、行政执法过错问责制度有无得到坚决的落实等。
5.分析整改。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专项整治,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时限、责任人,确保整改效果。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行政执法案卷是由反映行政执法实施过程与结果的各种文书和证据组合而成的,它是执法行为的客观记录,也是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具体体现,是实施行政执法过程的真实反映。行政执法案卷评审不仅是对法律文书及案卷管理的审查,也是对办案质量的检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行政执法行为更规范、程序更合法、处罚更合理,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案卷评审中,我们可以通过审查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情况,来检查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可以推动执法文书归档工作的标准化和统一化,从而促进行政执法案卷的规范化。因此,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对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行政执法案卷中常见的问题
1、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有些文书填写不够规范,有漏项或填写不清楚,案卷材料不完整;有的询问笔录中的提问和案情不吻合,谈话和记录过于简单,不能全面反映违法行为和事实;有些案卷没有调查终结报告,或者结案报告内容不充分,基本情况和案情叙述不清;有的没有领导签批意见。
2、案卷制作标准不统一。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行政执法文书和材料归档五花八门,导致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良莠不齐。具体表现为有些案卷装订不符合规范,存在页面大小不统一、卷宗编号、文书排列不规范,或未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
3、涉案证据不够充分。有些案件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文字表述不准确、不完整,字迹潦草,未准确认定违法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嫌违法卷烟数量、品牌。有些证据复印件来源不清楚,未标明出处、取证时间,或者未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等字样。
三、行政执法案卷评审工作的有效途径
由于在行政执法案卷中存在以上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势必影响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因此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审显得十分必要。
1、狠抓组织领导。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执法办案的记录,反映着执法办案的质量和执法人员的素质,抓依法行政就必须抓案卷评审,抓好了案卷评审就抓住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突破口”。因此要成立案卷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负责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自觉将案卷评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案卷评审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
2、狠抓执法队伍建设。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各执法部门应该把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根本措施来抓,要以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突破口来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首先,要严把进人关,通过公开招考,选拔、录用执法人员,努力建设一支思想素质、法律素质、业务素质过硬的执法队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其次,要建立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等制度,真正建立起一支纪律严明、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素质一流的执法队伍。
3、严把案卷评审标准。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评审内容和标准按案件办理过程分为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案卷归档等五个阶段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好统一、规范、科学、合理的案卷评审标准,以执法主体和权限、事实与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文书制作为重点进行评审,确保整个行政执法案卷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恰当、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材料完备、装订规范。
4、狠抓评审结果反馈与整改。评审结果反馈是案卷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有效事后整改的前提。我们在进行案卷评审结果反馈工作时,一定要做到“一卷一反馈”的形式,及时向被评审部门反馈具体案卷的评审意见。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指导性的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将整改贯穿于案卷评审活动的始终,以帮助被评审部门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和规范。
一、分析检查阶段取得明显成效
我局自学习实践活动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全局上下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坚持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调研阶段的成果,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思想实际,深入学习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纪念党的召开30周年大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会议精神,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的理解和把握,提高了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充分发扬民主,征求意见广泛深入。在前一阶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在更大范围广泛征求了基层单位、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对推动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了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共发放调查问卷180份,走访座谈155人,召开座谈会8次;其中,沿街商户36人,乡镇代表23人,县直部门单位55人;党代表2人,人大代表8人,政协委员1人,其他调查对象30人;共查摆问题20条次,梳理汇总为普遍性问题4个,集中性问题8个,一般性问题4个,个别问题4个。促进了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共识的形成。
(三)高质量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多层面接受分析评议。坚持把形成高质量分析检查报告作为分析检查阶段的中心环节,在充分运用调研和民主生活会成果,扎实做好“四对照、四检查”的基础上,深入查找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形成了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并书面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进行研究讨论,根据“四评、五议、两公开”的要求,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认真评议,进一步征求了改进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
(四)坚持统筹兼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为继续加强学教活动宣传氛围,投资万余元在办公区绿化带内设置高标准宣传牌8块,在两座办公楼之间设置近70平方米的大型学教活动宣传牌1处。同时,见缝插针,分别在办公楼大厅、活动办公室设置设置宣传标语、学习园地和查摆整改问题一览表,使我局学教活动氛围更加浓厚。二是自主创新,积极实施了“三让、四员”工程。“三让”,即让班子强起来,让党员红起来,让城市靓起来;“四员”,即“以构建和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者为落脚点,强化以人为本,当好‘服务员’;以充分发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为着眼点,提高协调处置能力,当好‘协调员’;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效能为拓展点,提早准备抓好落实,当好‘预报员’;以树立良好形象为着力点,加强宣传教育,当好‘宣传员’。“三让”工程的实施、“四员”活动的开展把我局的学教活动推向了,班子结合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得到了切实的提高、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得到了近一步的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热情得到了提高。营造了人人争当优秀、个个争做学教活动排头兵的浓厚氛围。三是工作分工明细、责任到人,相继制定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析检查阶段配档表》和《查摆整改问题一览表》,明确了活动层面、活动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和查摆整改问题牵头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和开展进度,形成了全局抓学习、部门抓整改、人人得提高的良好局面。四是全面开展“察民情、送温暖”活动。元月份,局领导班子成员满载慰问用品,先后深入到卞桥镇镇北村和温水镇围沟一村开展迎春慰问活动。给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送去现金、大米、面粉、花生油等慰问用品。在天寒地冻的数九寒天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共慰问困难党员和特困群众20户,发放慰问品价值达15000余元。五是两促进、两不误。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和做好当前执法工作的关系,以学习实践活动促进执法事业发展,把确保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和为民办实事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压力和挑战,狠抓作风建设和规范化建设,确保全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二、对照科学发展观,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过程中,我们班子建设状况良好,团结务实、高效廉洁,有思路、有目标、有干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检查分析阶段,我们通过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多层次、多渠道征求意见,领导班子集体对照检查、个人深入反思等举措,认真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查摆问题,找出以下不足:
(一)学习有待进一步强化。学习制度不够完善,学习内容还不够规范,存在重干轻学、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的现象。主要体现在理论中心组学习往往因工作需要不能每次都如期进行;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理论政策学习的多,但在实际的执法中运用的少。
(二)统筹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掌握局情民意不透彻,个别环节工作措施还不够到位,有时工作落实不十分到位。主要体现在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需加强,考勤制度、值班制度、特别是高峰出警制度需强化贯彻落实。
(三)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创新观念不够,创新举措少,缺少典型培养、总结提炼和对外宣传推广。主要体现在全面调全体党员干部积极性、提高一线党员模范太带头作用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探索、提高。
(四)部分制约科学发展因素有待进一步破解。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尽管我们年年被评为全市先进,执法业绩和执法成效在全市名列前茅,多次被各级领导表扬,但在执法上档次、上水平方面与先进市县相比还有待提高,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在执法领域延伸方面,拓展不足,还没有达到无缝隙、全覆盖、还没有形成24小时的执法意识;在行政执法进社区、进村居方面的推进步伐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快。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归纳和分析,主要归纳出以下几点原因: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琐事多、执法环境差、很多问题又处在社会矛盾的交织点,工作千头万绪,各位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任务都比较重,大量的时间用在抓具体工作落实上,影响了学习的经常性和规范性。同时,大家又清醒地意识到,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学得不深、效果不太理想,最根本的还是主观原因,主要是个人思想重视不够。
(二)以人为本的观念树得不牢。对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研究不够,思考不多,对干部职工在想什么、需要我们做什么,了解比较少。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个别成员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解得还不够很全面,执法观念、执法方式尚未完全真正转变,部署工作、研究问题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思维模式。
(三)是思想解放不够。未能自觉地运用党的基本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这就造成了思想不够解放,手脚放不开,政策运用的不活、不准、不到位,队伍管理不严、不细、不规范,进而出现这样那样的不适应。
(四)以人为本意识还不够强。执法为民意识还不是很强,因工作繁忙而深入群众少,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回应不够及时,对民生问题特别是困难群众的疾苦关注还不够,对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还不够很完全,对社会和谐稳定重视程度还不够很深,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待加强。
四、今后努力方向和主要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今后的努力方向和主要整改措施是:
(一)抓学习,重教育,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深化学习实践活动,树立学习是一种境界、一种追求的思想。加强学习型班子建设,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坚持每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行学习情况通报制度,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制定和落实学习计划,将学习情况在班子会议上通报,将学习成果拿到班子会议上进行讨论。用学习实践成果指导工作,破解难题。
(二)抓规范,重民主,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实行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线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重要工作情况通报会、班子成员谈心等活动,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合作意识,努力形成既有集体领导、又有个人分工负责,既有认真履职,又有横向协调、主动配合的良好局面,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抓服务,强监督,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紧紧围绕执法建设这个中心,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重点,研究制定规章制度,倡导立说立行,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切实改进作风,树立勤政为民的好形象,确保工作有布置、有调度、有检查、有落实。实行执法中队干部向班子成员看齐、执法中队队员向执法中队干部看齐。
(四)抓制度,严管理,加强领导班子纪律建设。用制度规范各项工作,促进执法管理。开展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活动,以发问卷、召开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进一步制定完善机关科室和执法中队日常执法工作运行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会议制度、执法督察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和高峰出警制度等。强化执法工作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工作落实能力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围绕基层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重点执法行为,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公正性、廉洁性等开展再监督、再评估,强化执纪问责,推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推动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进一步优化我县的政务环境,为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此次公正执法专项督查行动是在2013年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的不规范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责任追究,重点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梳理规范行政执法依据。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包括在我县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界定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控制自由裁量、排查执法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和执法责任,形成行政执法权力清单,于7月底前在适当范围进行公开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县纪委执法室备案。
(二)清理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重点检查县物价、工商、质监、安监、药监、环保、农委、水产、林牧、国税、地税、审计、人社、公安、计生、交运、住建、卫生、文广新局等19个部门的以下行政处罚事项:
1.有无未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
2.有无法律法规适用不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实施行政处罚的问题;
3.有无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或者改变处罚幅度的问题;
4.有无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或罚款数额与收缴数额不一致的问题;
5.有无未按有关要求细化、公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处罚的问题;
6.有无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或者违反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规定收缴罚款的问题;
7.有无实施罚没时不使用法定的单据或者将罚款以及没收的违法所得、非法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问题;
8.有无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不依法报送备案的问题。
(三)清理审核行政事业收费行为。重点检查县工商、公安、交运、住建、规划、国土、教育、卫生、计生、林牧、城管等11
个重点部门的以下行政事业收费事项:
1.有无乱收费、乱摊派行为;
2.有无收费许可证范围以外的收费行为;
3.有无未按照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行为;
4.有无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入财政专户行为;
5.有无借服务性收费名义行行政事业收费之实行为;
6.有无违反规定收取会员费、培训费、检验检测费用等行为。
(四)对“两清理一整治”专项检查开展督查。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清理一整治”专项检查,即由县住建局牵头开展拆迁(征收)安置房的清理、由县财政局牵头开展公有房屋租赁工作的清理、由县食安办牵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3个职能部门要按照市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突出重点,统筹谋划,深入开展“两清理一整治”专项检查。县纪委执法室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督促整改问题,严肃查处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四项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行为的监督。
1.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报告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要进一步清理执法权限、程序、方法方式,排查行政履职廉政风险,每半年向县纪委报送执法计划、具体执法行为和执法结果。
2.建立行政执法风险动态巡查制度。各类监督主体要强化动态监督,通过明查暗访等措施,定期不定期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动态监督检查,重点是检查易发“三乱”行为、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领域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廉政风险点监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3.建立违法问题监管责任倒查制度。各级监管部门要强化责
任倒查,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剖析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用地与工程建设等方面发生的监管责任缺失问题,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对影响较坏、损失较大的事故(事件)和严重执法违法问题进行倒查执法监管责任,严肃追究执法责任、失职责任。
4.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各类司法、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规定及时向县纪委报送行政执法违纪违规信息。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于7月底前将2012年以来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的案件以及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案件中因行政违法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案件情况报送县纪委执法室。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县公正执法专项督查行动自2014年5月底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分为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专项督查、总结完善四个阶段进行。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部门自查与上级抽查相结合,督导巡查和群众访查相结合的方法,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扎实推进,确保行动效果。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0日前)。各镇、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梳理汇总行政执法的种类、法律依据及条款以及相关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等,摸清各类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情况,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分类报指定部门审核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5日前)。各镇、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要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排查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并健全完善制度。
1.7月20日前,19个重点部门对照行政处罚8类检查事项开展自查,并将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底行政处罚自查结果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查。
2.7月20日前,11个重点部门对照行政事业收费6类检查事项进行自查,并将许可资料报送县物价局审核,将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底的实际收费项目、收费金额、入账情况报送县纪委执法室、县物价局备查。
3.7月20日前,县住建局、财政局将行政征收、公有房屋租赁调查情况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案。9月底前,县食安办将校园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报县纪委执法室。
4.各单位在上报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收费自查情况的同时启动整改纠正工作,对相关问题视情主动进行问责处理。
(三)专项督查阶段(9月底前)。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县政府法制办、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单位专业人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督员参与参加,成立专项督查组,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群众反映强烈、存在问题较为集中的行政罚款、行政事业收费、公有房屋租赁等问题,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四)公示总结阶段(10月底前)。
1.各镇、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专项督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进行系统总结,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将行动开展情况在有关媒体进行集中公示(公示事项另行通知)。
2.根据专项督查行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四项督查机制,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各镇、各部门要将四项督查机制相关制度于10月20日前报县纪委执法室备案。
3.各有关行政执法单位的专项督查行动工作总结于10月30日前书面报送县纪委执法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行政执法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此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该取消的一律取消,可精简的一律精简,坚决遏制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行为的发生。
1、惠水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工作的现状
1.1 宣传力度不够大,执法装备不够好
一些地方对《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范围不够广,没有做到家喻户晓,相当一部分畜牧生产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法规认识不足,导致执法相对人的法制意识淡薄,守法观念不强。惠水县地处贵州中南部,是贵阳的卫星县,典型的城乡结合部,目前动物检疫执法设备严重不齐,检疫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人们的食肉安全,执法能力极待进一步提高。
1.2 着装混乱,监督缺失: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没有统一着装,对执法形象有一定影响,群众不知是干啥的,社会也无从监督。
1.3 官方兽医认证没落实到位,执法行为不规范
因目前国家农业部和人事部有关官方兽医的《资格条件》和《具体办法》没有颁布,动物检疫员没有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官方兽医资格证书》,各地暂时还不能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据调查,有的执法人员行为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执法程序不规范。没有按照农业部检疫“四到位”的要求实施动物检疫,有的实施产地检疫没有到场、到户、到栏,“隔山开证”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收费行为不规范。表现为无检疫行为收费,如有的不实施检疫收取检疫费:有的不实施消毒收取消毒费。三是办案条件不规范。表现为不能让对象现场确认证据等。四是处罚行为不够规范。表现为处罚随意性大,处罚标准不一。
1.4 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身份不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执法人员是事业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证法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要求,感觉不够规范。
2、对策
2.1 明确执法主体,做到执法主体不违法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规定,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由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建议:1.农业部和人事部尽快颁布《官方兽医的资格条件和具体管理办法》,2.希望农业部向国务院反映,尽快明确执法主体,做到执法主体不违法。
2.2 明确执法范围,做到执法管理不缺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管理的内容主要有4个方面:一是负责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二是负责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和监督:三是实施逐级上报跨省引进乳用动物和种用动物检疫审批:四是查处违法案件并实施行政处罚。要切实做到在执法管理上,网络健全、环环紧扣、上下统一、明确职责。
2.3 明确执法管理办法,做到执法管理不失职
2.3.1 抓执法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具体措施抓二条:一是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签订《执法责任书》,进一步落实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追究制。二是搞好部门协作。加强与同级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机制,提高办案效率和执法水平。
2.3.2 抓制度完善,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区域内《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错案通报制度》等3项执法管理制度:同时,建立内外相结合的执法监督机制,对内实行层级执法监督、执法案件评查,行政处罚案件上报备案制度:对外实行政务公开、群众监督,从而进一步促进动物卫生的执法行为规范。
2.3.3 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素质培训。按照分级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每年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管理人员(官方兽医)进行一次专门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同时,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农医发[2008]16号)的相关要求,制订《乡村兽医(协检员)培训规划》,不断加强乡村兽医(协检员)教育培训,保证乡村畜牧兽医(协检)人员至少每两年接受1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