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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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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整治方案

非法营运整治方案范文第1篇

为严厉打击我县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的出行环境。现就在全县校园周边范围内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结合XX县“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坚决打击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积极营造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我县校园师生创造更安全的出行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校园周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现象,积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局决定成立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XX任组长、由副局长XX、运管局局长XX任副组长,成员由运管局副局长XX、XX、副书记XX为副组长,局运输管理股,运管局企安股、运政股、稽查中队、双凤交管站以及太平交管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在县运管局,负责整治日常工作的处理及综合协调、上传下达等工作。

四、整治重点

(一)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重点针对在校园周边从事非法客运的小轿车、旅行车(俗称“面包车”)等机动车,包括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黑车”,已被取消经营资格的客运车辆等。同时,严厉查处使用无效、伪造证牌以及无从业资格证参运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运管局要主动向县政府汇报,与公安局、交警大队、教育局、各乡镇交管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的窝点、地段进行调查摸底,采取重点打击、逐个击破的方法进行彻底治理。

(二)打击客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不符合资质的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接送学生。

五、实施步骤

此次整治时间5月14日至6月30日,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4日—5月16日)

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相关方案要求和整治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

(二)重点集中整治阶段(5月17日—6月25日)

1、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对非法营运现象比较集中的学校及周边车辆的营运情况展开调查摸底;同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说法、课堂宣讲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强化拒乘非法营运车辆的意识。通过在重点地段重点人群中散发宣传品及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道路运输相关政策,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增强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意识,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2、加大巡查力度。针对校园周边非法营运的特点和规律,采用流动巡查与设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园周边客运环境进行排查,建立上下学高峰时段、节假日学生往返时段的巡查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3、加大整治力度。根据前期排查情况,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采取蹲点检查、动态稽查等方式,开展集中整治,使非法营运车辆无机可乘,对无证经营行为重拳出击,确保整治不留死角。

(三)巩固提高阶段(6月26日—6月30日)

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整治工作未实现预期目标的;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巩固和发展整治工作成果,对顶风违法违规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厉处罚。通过这个阶段的巩固,要彻底改变我县校园周边运输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

巩固提高阶段结束后,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和存在问题,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园周边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指挥、协调的作用,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治中遇到的问题。各成员要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沟通协调。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要与其它部门互相支持和密切配合。要依法从严打击各种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营运整治方案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改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巩固打击非法营运百日行动成果,遏制非法营运反弹势头,维护辖区运输市场和社会治安稳定,根据《关于印发**市整顿运输市场秩序协调执法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20**〕14号)及《转发**市20**年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电〔20**〕48号)文件精神,决定从8月下旬起,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一次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整个行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的工作方针,综合运用联合检查、集中治理、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整顿和规范我市运输市场秩序。

㈡工作目标:通过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企业合法权益,推进运输市场规范、有序经营,提高运输市场现代化管理水平,确保我镇运输市场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镇道路交通运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党委委员)

副组长:(公安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队)

成员:(综治办)、(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宣传文化中心)、(教科文卫办)、(交通分局)、(执法分局)、(工商分局)、(劳动保障分局)、(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分局,办公室主任:**(兼)。办公室负责具体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工作

三、整治时间

从20**年8月25日至20**年12月底。

四、整治重点

㈠打击各种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的非法营运车辆;依法打击未取得合法证照从事客运经营的“蓝牌车”、“摩托车”、“三轮车”及“残疾人专用车”等车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的“黑点”(**天桥);

㈡查处使用假牌、套牌、改装车辆从事出租车营运、以及出租车长期异地驻点经营的行为;

㈢打击黑恶势力收取出租车保护费、打砸出租车及车匪路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㈣取缔未经许可的客运站和售票点;清理客运站擅自接纳不符合进站条件的客运班车;重点整治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或者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

㈤依法打击对包车运输的线路一端不在车籍地或包车以班车客运模式经营、非法拉散客的行为;

㈥加大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违反规定、非法运输危险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㈦查处其它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

五、工作步骤

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年8月25日—8月31日)。主要任务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联合整治阶段(20**年9月1日—12月15日)。交通、公安等部门要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要重点治理,坚决端掉违法窝点(黑点),创造良好的运输市场环境,每月要开展不少于5次的联合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年12月16日—12月31日)。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实施《**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2020年)》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积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㈡完善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大力发展公共交通,积极推进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的竞争力,方便群众出行。各有关部门要配合镇政府加快推进公交行业体制改革,加快站场等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优化公交线路,增加班次密度,提高公交出行的分担率,从根本上消除非法营运的生存空间,有效遏制非法营运行为。新晨

㈢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打击合力。各村(居)委会积极参与整治行动,扩大工作面。交通、公安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案件移交机制的作用,强化执法效果。公安、交通部门要及时掌控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情绪和动向,防止出租车行业出现。部门要做好涉及运输行业的接访工作,及时传递政府决策信息和群众合理诉求。工商部门要抓好源头管理,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出售、改装人力、电动三轮车的窝点要坚决清理。其他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认真配合开展整治行动。

非法营运整治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从严执法,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对“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改善出租汽车营运环境,优化交通环境,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城市综合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策划、协调、督办、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办公地点设在环城西路榴花宾馆(联系人:电话:84699834),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全面清查整顿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以及无营运证照、伪造营运证照等各类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

(二)坚决查扣、整治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无牌无证、闯禁行区、闯信号、逆行、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

(三)严厉打击参与非法营运的从业人员公然对抗执法管理、聚众滋事、煽动闹事、串联上访等非法现象;

(四)建立健全打击电动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等“黑车”非法营运与交通违法的执法工作长效机制,使交通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观。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20日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并在城市繁华地段开展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执法部门做好整顿的筹备工作。

第二阶段:4月下旬至6月上旬,为全面整治阶段,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和实施方案的安排,全面深入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第三阶段:6月中旬至月底,为检查验收和巩固成果阶段,由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评比,月底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检查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巩固成果,扩大成效,并不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整治措施与部门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分工负责、从严执法、条块结合、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市级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严把源头销售关,做好路面执法查扣和宣传工作。各区政府组织各部门和街道办,走门入户耐心细致地做好宣传劝导工作,千方百计消化处理参与非法经营的各类黑车;化解社会矛盾,切实帮助解决从业人员、特别是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一)城6区人民政府负责,成立各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公安交管支队一、二、四、六、八、十大队分管大队长分别兼任各区专项整治办公室主任,抽调各区交通、城管、残联和相关交管大队人员,联合办公;各区确定一处查扣处理点(停车场),整顿查扣的各类黑车一律就近存放在各区的查扣处理点,由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车辆保管和对车主解释、劝导与处理。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策划、组织对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深入采访,跟踪报道。

(三)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各区公安分局,协助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以及发生的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群体上访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处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市政府“禁摩令”和市政府6部门《关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整治交通秩序的通告》等相关通告精神,采取切实措施,全力整治,杜绝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和外部摩托车在绕城高速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和载客营运,禁止本市摩托车在二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禁止人力三轮车在三环路以内载客营运。

(四)市交通局负责,组织各区交通运管执法力量,全面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营运的各类黑车进行路面查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站,鼓励市民群众参与支持专项整治行动;对群众举报“黑车”、非法营运车辆积极查处。

(五)市城管执法局负责,重点整顿查处占用人行道摆放销售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和此类车辆非法营运时占用人行道停放等现象。

(六)市工商局负责,强化源头管理,重点对经营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的店铺进行经营资格审查;联合市质监局,采取强有力措施杜绝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车辆销售,禁止非法生产、组装、拼装、改装和销售电瓶三轮车、两轮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

(七)市残联负责,组织各区残联,加强对残疾人的宣传、教育和劝导,杜绝残疾人从事非法营运和对抗执法管理等事件的发生;协调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解决残疾人就业和低保问题。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规范运营秩序、优化交通环境、市容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区两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与办公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部门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市专项整治办公室分阶段对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检查、验收、考评,督办各区、各部门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三)依法监管,联合执法。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调研,探索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市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突击整治行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非法营运整治方案范文第4篇

为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切实保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强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推进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整治范围

(一)自备车(轿车、面包车)、残疾车、二轮(三轮)摩托车从事非法(无证)营运。

(二)客运班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站外组客或不在核定站点上下客等经营行为。

(三)车站、医院、码头、宾馆、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地区和国道、省道过境路段、高速公路出口处、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集镇等重点区域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无证从事道路营业性客运情况的摸底调查,确定重点查处的线路、地点和车辆,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同时,进一步规范出租车、城乡客运班车的营运行为。

(二)市*局。从*、治安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现场查处无证、无牌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二轮(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负责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事件;严厉打击道路客运行业中的黑恶势力团伙;协助交通运管部门查处无证营运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等违法行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三)市建设局。配合*部门加强对城区非机动车占道停车的秩序管理,并协助交通运管部门查处“黑车”等从事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四)市工商局。根据工商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查处超范围经营和无照经营行为,并协助交通运管部门查处“黑车”。

(五)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正面引导市民拒绝乘坐“黑车”、积极举报“黑车”经营行为,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市教体局。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做好学生接送车的管理,组织学校开展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七)市监察局(纠风办)。负责专项整治中依法行政情况的工作督查。

(八)市局。负责做好有关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上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九)市残联。配合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残疾人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驾驶残疾车辆人员的管理。

(十)镇乡、街道。服从市道路运输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协调各部门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四、工作机制

非法营运整治方案范文第5篇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文),负责决策指挥、协调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也要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疏堵结合、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统一协作,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通过短期集中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无牌无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猖獗势头,促进我县交通安全形势好转,保证城乡客运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整治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从事非法客货运输经营行为;

(二)严厉打击使用无证照和假牌、假证车辆从事非法客运行为以及超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范围从事客运的行为;

(三)从严查处不按规定站点停靠、不进站经营、异地经营的客运车辆;

(四)从严查处出租汽车拒载、绕道、甩客、乱收费、异地经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从严查处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违章行为;

(六)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市场的黑恶势力以及妨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正常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20日)。该阶段工作主要是营造舆论氛围,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上《县关于开展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有关路段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通告》及宣传标语,以赢得全县社会各界及经营者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向群众发放宣传单,使群众充分了解乘坐非法客运车辆的危害性,加强群众抵制乘坐非法客运车辆的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4月21日至2013年6月30日)。从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顿交通运输秩序。

(三)巩固阶段(2013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工作结束后,以公安、交通、城建等有关部门加强日常管理为主,继续进行联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

五、部门分工与职责

(一)县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负总责,对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要求、统一决策、统一行动。

(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负责本辖区整治行动的宣传发动,全力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召集车主召开好会议,做好车主退出非法营运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掌握和制止辖区内带头煽动、起哄、上访的主要人员。

(三)公安部门负责拦查车辆,从严查处乱停乱放、影响交通运输秩序的机动车辆;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制作、设置交通管制警示标志;负责打击道路运输市场黑恶势力,严厉查处妨碍执行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交通部门按规定做好相关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不配合检查的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进行滞留调查取证;制止群体性起哄事件,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四)交通部门负责查处各种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重点做好非法经营客运行为的查处工作,对从事非法客运的行为人按规定从严处罚。

(五)部门负责处理整治期间有关车主、群众的群体上访事件,做好宣传解释和稳定工作。

(六)新闻媒体部门负责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七)城建部门负责做好县容县貌乱停乱放的整治工作,配合联合执法队开展整治工作。

(八)教育部门负责做好交通安全宣传,与学校签定交通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要求学校团支部、学生会倡议同学们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确保学生不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九)汽车站负责做好班车的调运工作,确保每个镇最少有四趟班车运力,解决群众出行难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街)、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上来,要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运输市场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以及促进城乡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的高度,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时到岗到位,有效开展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和通报。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严明执法纪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充分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对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者必须严惩,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结合“三打两建”活动,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行业欺行霸市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集中打掉一批欺行霸市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严厉查处一批非法营运经营单位,取缔一批非法营运车辆,查破一批非法营运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全面遏制欺行霸市的犯罪活动。建立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

(五)集中力量,合力攻坚。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对策;根据工作进展,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攻坚行动,充分发挥各有关单位的主观能动性,采取强有力手段,合力攻坚,确保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