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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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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体系建立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会计行业的发展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会计准则制定质量直接关系到会计准则的价值取向与水平,而完善合理的会计制度直接决定了经济市场企业的规范运行。因此,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制定工作,要充分了解掌握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差异性,对整个经济市场的发展特点展开调查与分析,有针对性的制定会计准则与制度,严格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实现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公开性以及透明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一、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差异

1.两者指导思想不同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差异之处首先是体现在他们的指导思想。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指导思想是“指导性”的,更加注重会计的相关概念与原理。对于会计制度的制定则是“指令性”的,更加强调它的规则性,要严格约束会计从业人员的日常行为,保证他们的规范操作,按照规章制度办事。

2.两者规范的重点不同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另一差异性在于两者的规范重点不同,因为国家制定会计准则是通过以概念和原理为主要导向的,所以可以明确知道会计准则的规范重点是在于会计决策过程,注重会计的计量与确认,如何去正确的确定数量,确认某个事项的发生时间。而制定会计指导是通过以规则为主要导向的,它强调会计的行动与结果,比较看重于会计记录和相关报告。

3.规范的对象不同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之间的规范对象不同。会计准则的规范对象是经济市场的实际业务与项目,而会计制度的规范对象是市场中每一个具体企业。随着市场会计制度的不断创新完善,当前实行的会计制度不再划分若干行业,仅仅将市场分为普通企业与金融保险企业。

4.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会有所不同。首先会计准则制定规范的工作内容更加的简要抽象,它必须基于会计人员按照自身单位的实际发展状况进行合理选择,会计准则对于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会更高,需要具备良好的判断分析能力。而会计制度制定的规范内容较为的具体客观,不需要会计人员过多的思考与分析,只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会计程序操作,不用经过复杂的判断选择,因此会计制度对于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会偏低一些。

二、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联系

1.两者均为行政法规

由于在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制定是同一政府部门制定的,该部门是国家财政部门,它的共内容涵盖了对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制定与颁布实施。由此可知,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属于同一层次部门的行政法规,两者之间具备了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两者统称会计制度

众所周知,在我国广义会计制度不仅仅涵盖了一般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同时还包括了会计的法律法规。由于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会计环境,有些国家它只制定颁布实施了会计准则,而没有制定会计制度。而有些国家则会只采用会计制度,不注重会计准则的制定实施。这样一来就形成了各自发展特点的会计制度。

3.两者均为会计规范及标准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属于市场的会计规范,两者都是通过国家财政部门制定颁布的,具备等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会计人员都不必须严格遵守他们的业务规程和行为准则。与此同时,两者都是作为会计标准的存在,是对会计各要素进行正确计量、记录以及报告的重要依据,都能够有效反映出各自采用的国家会计政策方针。

4.两者的功用和目的一致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功能与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规范经济市场企业的日常会计核算行为。两者之间的共同目标是确保社会任何企业在会计财务工作中,要及时提供完整和真实的企业会计信息,为社会会计信息需求者服务。

三、统一会计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统一会计制度的必要性

统一会计制度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两个两面:(1)统一会计制度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发展,社会群众对于会计信息需求越来越大,会计信息的需求对象包括了企业管理人员、债权人以及证皇谐≈诙嗤蹲收叩鹊龋由于市场经济随时随刻的都在变化,容易受到各种外界因素的影响,人们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迫切需求及时掌握企业的相关会计信息,企业要保证这些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了规范监督市场企业的各种会计行为,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制定统一会计制度尤为重要,完善合理的会计制度能够有效提高企业会计的质量和效率,只要充分发挥出会计制度的管理作用,就能够为社会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高质量会计信息。因此,国家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完善修改会计准则与制度,加强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实施监督,严格要求社会企业按照制度办事,不断提高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制度最显著特征就是它的强制性,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会计制度。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必须最大程度上的覆盖市场上所有的经济业务。市场经济总是处于变化的状态,制度的有针对性制定难以跟上经济市场发展的脚步,也就无法及时有效的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决策信息。而会计准则是通过以原则为主要导向的,会计人员要充分掌握了解会计的原理与概念,如果会计准则没有完全覆盖所有的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灵活应用会计原理去解决新问题;(2)统一会计制度是国际经济环境的必然要求。随着全球经济化的脚步不断加快,我国早已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一部分,要想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引进更多优秀的外资企业,就必须不断优化统一会计制度,让外国投资人能够更加简单理解与接受我国的会计规范及其形成的会计信息,我们要合理运用会计准则的形式严格规范市场企业的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会计准则的趋同是未来全球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2.统一会计制度的可行性

统一会计制度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创新完善,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让企业的经济业务处理变得更加规范,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变得更加的严谨科学,具备了时代性、连贯性以及国际趋同等良好特点,这样能够有效替代传统单一的会计制度,实现社会会计的统一规范;(2)会计准则的操作性提高。当前经济市场的企业会计准则主要涵盖了三个部分,分别是具体准则、具体准则指南以及具体准则讲解。会计具体准则指南内容虽然没有会计制度那么详细丰富,但是有利于会计从业人员的理解,提高他们的实际可操作性,国家只要在完善会计准则指南的前提下,统一会计制度是完全可行的:(3)会计准则执行监管管理有力。由于在当前经济市场中会计准则的执行力有所欠缺,导致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谋取不良利益,会利用各种手段指使企业做一些违反会计准则的处理。在新会计准则下,能够有效加强社会的会计行为监督,规范会计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实现会计信息的共享和政务分开,从而全面发挥出社会监督的作用。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要想确保市场经济和谐稳定的持续运行,就必须建立起统一的会计制度,要不断优化会计准则与制度,加强社会会计行为的监管管理,会计准则的高效应用可以有效起到监管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国家政府部门要保证会计准则与制度制定的透明公开化,为社会广大会计信息需求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N].中国会计报,2010(08):121-123.

[2]石丽萍.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的思考[J].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2012(05):45-49.

[3]张东扣,王伶,胡悦欣.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评析[J].财会月刊(会计),2011(02):36-39.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第2篇

(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不一致与并行建设的不同步

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都是由财政部根据会计法予以制定,都属于同一层次的法规,具有同等的效力。两者的基本目的也是一致的,即对会计核算进行规范。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基本内容应该是一致的,这样才不致造成执行过程中对两者的无所适从。但从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比较中发现,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基本内容上显然有其不一致之处。

首先是对基本概念的定义的差异。

如资产,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中,是这样定义的:“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与旧会计制度的定义一样,没有改变,即“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同时在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才能加以确认:“(1)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对确认无形资产也有两个条件:“(1)该资产产生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确认存货的两个条件:“(1)该存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可见,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主要在两个,一是强调能否可靠计量的问题。会计准则从基本准则到具体准则都要求能对资产进行可靠的计量,即使是无形资产,而在会计制度中,并没有这个要求。由此,对于一些计量较为困难的无形资产,如人力资产、商誉等,以会计制度的定义来进行核算,其自由度会比会计准则要大。二是在固定资产会计准则和存货会计准则中“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否等同于会计制度中“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问题。如一套已不用于生产的废旧设备或一批规格已过时不能用于生产的材料原件,如将其当作废铁出卖仍可获得一定的收益,而这收益的确是其本身就包含有的,从会计准则的概念来理解,仍应当作资产来核算,但若将之留在库中,从预期来讲,企业所拥有的这套设备或这批存货是不可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的,是无法将之当作资产来核算的。还有负债等概念,在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中的定义也不尽相同。

其次,是在具体的操作与实施范围上的差异。

新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操作方法与实施范围上大体上相同的,但毕竟两者不共一体,仍不免有些许的差异。以存货会计准则为例,存货会计准则中规定,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可选用的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等”,而新会计制度规定“可以采用一次摊销或者分次摊销”。五五摊销法并不等同于分次摊销法。再如存货会计准则在引言中提到:“本准则不涉及:……(2)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采掘企业开采的矿产品;(3)牲畜等与农业活动有关的生物资产;……。”但对新企业会计制度,并未讲明其中对存货的规定不适用于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和采掘企业开采的矿产品等。若针对这些特殊产品制订了具体的会计准则,企业应比照哪一个制度执行?

可见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存,所要规范的对象一样,但内容不一致,建设不同步,是存在执行的问题及规范所要达到效果的。

(二)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应并行建设并应凸显重点

二者并存必有其重。两个同等内容、同等效力的规范长期并存,是转轨时期的一种过渡现象。无论这种现象存在时间多长,在两者并存时都必须明确三个问题:一是执行过程中,以执行何者为主的问题;二是当两者存在差异时又应以何者为重的问题;三是长期的并存建设中,以何者为未来的发展和建设重点,其建设的内容及特色又应是什么的问题。实际这三个问题涉及的内容只有两个,即当前的执行问题及所要奠定的发展格局的基础的问题。

讨论此三个问题必须先明确我国会计规范的最终发展方向。

首先,从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区别上来讨论两者对我国会计规范最终发展方向的影响。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本质上都是一种规范,都是会计标准的表现形式,这是已达成的共识。如果说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存在差别,那么这个差别就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习惯上形成的表达形式与表达结构上的差异。西方国家建立的会计准则是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的,而会计制度是按照会计报表的结构,或者说是按会计科目的组织逻辑来制定的。许多学者就此撰文对两者进行探讨,并以此为出发点讨论我国究竟是以会计制度抑或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的主要形式。简单地,会计准则的优点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可以将该要素或该业务涉及的定义、特征及计量、披露等阐述得更全面更清楚,逻辑更严密。而且当某一经济业务随经济环境有所改变时,能够直接修改某一具体准则,用新的具体准则代替之而不影响对其他经济业务的规定,较具灵活性。而会计制度的优点则在于按会计报表的结构来制定的,以帐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内容为核心内容,不仅具体而且易操作。当前持以会计制度为主要会计规范形式的观点,正是以会计制度的优点与我国会计人员的水平、我国长期以来以会计制度作为会计规范形成的习惯相适应作为观点的基础的。

这里可以明确的是,制度与会计准则对我国会计规范的仅在于两者间唯一的区别,即表达方式上何者更适合的。但实质上对会计规范的发展而言,更重要的是建设,内容的建设无论是采取会计制度还是会计准则,都只是形式的差异。两种不同形式的表述是否对规范的效果产生有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否究竟应如何协调?我们将在讨论两者并存的执行及建设问题中进一步讨论。

其次,从会计环境来看会计规范的发展趋势。

全球化已是必然的趋势。经济全球化不仅使各个国家利益与共,而且也给各国提出了市场规则、法制规范的同一化问题。会计的发展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会计规范亦然。已进入WTO,发展中国未来经济是不能忽视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的影响。在此经济环境中,中国会计规范国际化也是必然的。

会计规范国际化,指会计规范应尽可能地符合国际会计惯例。国际会计惯例,是指国际会计准则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如英、美、日、法、德等国的会计规范。会计规范国际化包括规范形式的国际化与规范内容的国际化。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在国际化的过程中,都不可能回避国际化与国家化的矛盾。对于会计规范的形式,会计准则已成为国际公认的形式。除了海洋法系的国家采取这种会计规范形式外,大陆法系国家如法国、德国也已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会计规范形式。欧共体在2001年2月13日通过了一项将在2005年生效的建议性规则,要求欧共体上市公司(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同时允许成员国将适用范围扩大至非上市公司以及个别报表的编制。这一规则的实施,意味会计准则作为公认的会计规范形式在国际的进一步普及。

对原以会计制度为规范形式的国家,会计规范在形式上转变的关键问题在于,如何实现转变过程中使用习惯的过渡?实现国际化与国家化的协调?在实现了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规范的形式之后,是否要完全地摒弃会计制度这一形式?

可见,在这种国际发展趋势之下,中国的会计规范也当以会计准则作为会计的主要规范体系。因此,也不得不面对这种过渡与转变的过程。先前所提到的两者所需要解决的三个问题,即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和第二个问题,有观点认为,“自1997《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以来,具体会计准则的数量还只有10个(现已有16个),尚未构成完整的会计规范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仅依靠会计准则来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行为是不够的。与之不同的是,会计核算制度则比较系统,将经济业务的核算直接指向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符合多数财会人员的阅读习惯,操作性强”(冯淑萍《关于建立国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若干问题》,《会计》2001年第1期)。从这个观点中,一是认为会计准则的内容体系不够完善。由此,现实的情况是,自《新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颁布以后(《小企业会计制度》也即将出台),当前的规范执行中是以会计制度为重的。实际对于会计准则的内容,具体会计准则有相当内容与会计制度是一字不差的。如果现在对会计规范改革的思路是,首先实现会计制度的统一,然后随着会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阅读习惯改变及会计准则慢慢完善后再实现过渡,那么何不如在制定会计制度的同时,同样的内容尽可能地以会计准则的形式并行出台,特殊的会计准则问题再另行征询意见制定,以避免同一概念两种解释的现象?

还有观点认为,“我国的会计准则体例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和一些发达国家的体例考虑的,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我国的会计工作者接受下来还需要一个过程”,“会计准则的作用是指导建立会计制度,企业在执行制度时也可以准则。制度已经将准则内容包括了,又好操作”(刘玉廷《我国及相关会计准则改革的若干问题》,《中国农业会计》2001年第7期)。这一观点所考虑的首先是会计准则内容的本身。实际上,我国的会计准则体例虽是按国际会计准则与一些发达国家的体例考虑的,但我国会计准则与这些会计准则不同之处是这些国家的会计准则是由民间机构制定的,是一种公认的原则,并不具法规的强制性。我国的会计准则作为一种规范,当有别于公认原则,即内容上完全可以制定得具体并具操作性。这也是一种国际化与国家化的协调,思维形式相同,但内容符合本国的国情。个人认为现行的具体会计准则已体现了这一点。其次,此观点认可了会计准则对会计制度的指导性,即明确了会计制度的从属地位。

另还有观点认为会计准则大多数只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而会计制度适用于多数企业。实际新企业会计制度实施的范围也只在股份制企业(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0]25号))。对一些特殊的企业如以上所提到的农业企业、采矿企业,无论是否上市公司,其存货等特殊会计核算部分,不仅是会计准则,包括新会计制度都没有明确的规范。实际这仍是如何完善两者的内容的问题。即使是针对会计记录制定具体会计准则以满足我国现阶段会计规范的需要也不是不可以的。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综合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自去年新修订的《会计法》颁布实施以来,作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会计核算制度,围绕其结构、地位、与准则的关系处理等问题引起了我国会计界的新一轮关注,产出了许多新的闪光点,受其启发,本文仅就国家统一核算制度建设中的四个基本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1)如何正确认识新出台实施的综合会计制度?(2)综合会计制度在我国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地位如何?(3)怎样协调处理综合会计制度与财务会计准则的关系?(4)综合会计制度的退出时宜问题等。

一、客观、全面地认识新出台实施的综合会计制度

笔者认为:正确认识新出台的综合会计制度,应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把握:

1.取消现行大行业会计制度,建立统一的综合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理论界对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认识深化的结果。

客观地讲,我国从1988年开始会计准则,到1992年出台《会计准则》并于次年7月开始实施算起,前后仅经历了4-5年的时间。而在此之前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一直是通过制定统一会计制度来指导约束企业的会计核算。从1993年7月1日开始进入了准则与制度并行发挥作用的时期。当时限于只出台了基本准则,还缺乏一套系统有效的具体准则,财政部才以大行业会计制度作为过渡向完全的会计准则模式逐步接近,所以当时理论界还对这一过程设计了三步走的改革目标,即:

大行业会计制度

第一步:基本会计准则{ }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

具体会计准则

待具体会计准则成为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时,取消会计制度,过渡到第三步。

第三步: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

现在回过头来看原来的这种设计,思路和方向都是对的,只是囿于当时环境和会计实践和局限,不少人把准则和制度看成是两套互相独立、互不相容的体系,而没有从功能作用这一本质问题去考虑,从而得出了准则与制度不能共存的结论。

近几年,不少会计理论工作者结合部分具体准则实施后与行业会计制度双轨运行实践,重新思考准则与制度的关系与定位,独到地从其功能分工入手展开研究,指出:“会计标准的表现形式不是唯一的,会计准则与会计核算制度都只是会计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不采用会计准则为会计标准的表现形式并不是违背国际惯例。”“评判一国会计标准的优劣只能看其是否适应本国经济的。”“准则与制度并行发挥作用,符合我国会计核算制度的生长。”“实践证明,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不矛盾。就其最本质的方向来讲,是互为补充的,会计准则更多的侧重于确认、计量、报告等会计政策方面,会计制度则更多的侧重于会计科目、记账方向、编报程序等会计记录方面,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相结合,就能把(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环节很好地串联成一个整体……”正是这些认识上的深化和共识,才将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三步走”演绎成为“四步走”。即在原来的第二步之后增加新的第三步,原第三步改为第四步,

综合会计制度

即基本会计准则{}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

具体会计准则

当然这期间,具体会计准则与综合会计制度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互相替代。从而真正体现了“我国会计制度改革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的特征。

2.取消大行业会计制度,建立统一的综合会计制度,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贯彻可比性原则的必然结果。可比性原则是会计信息的重要质量特征之一,它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期间以及不同企业对相同交易或事项的处理都要采用一致的。而回顾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从建国至今,在贯彻可比性原则的程度上,大致经历了三次大的飞跃。其中,第一次是1950年-1952年,那时,借鉴前苏联的经验,从无到有地创建了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系要求相一致的分所有制、分部门、分行业的统一会计制度,实现了同所有制同部门、同行业内的会计信息的一致可比。结束了建国初期会计信息管制的无政府状态。第二次是1992年-1993年,借鉴国际会计惯例,适应改革开放,从无到有地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要求相一致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依基本准则的要求,制定了分行业的大行业会计制度和分经营方式的三大会计制度,实现了同行业、同经营方式下的会计信息的可比一致。第三次是2001年,取消大行业会计制度和分经营方式的三大会计制度,建立综合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实现了全国范围内同企业、同事项的会计信息的可比一致。由上可清晰地看到,我国企业会计制度的这三次大的改革,每一次都大大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并最终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同企业、同事项的信息可比,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深化改革开放奠定了良好的会计基础。

二、关于综合制度在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地位

《会计法》指出:“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其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这就是说,会计核算制度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包括现行的以“会计制度”命名的诸如“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等,也包括会计准则、暂行规定这样一些规范会计核算方面的制度。取消大行业和分经营方式的会计制度,代之以综合会计制度,则我国的会计核算制度构成一下子变成了“会计准则”和“综合会计制度”两个组成部分。而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综合会计制度,在新修订的“会计法”中并未明确其地位。这令人不免生出这样的疑问,1993年以来我们一直沿用的由会计法统驭会计准则,再由会计准则统驭会计核算制度这样一个具有特色的三级会计法规体系是否依然存在?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依据新的会计法,这个体系又将怎样构建?特别是综合会计制度,它在这个体系中又处于怎样的地位?对此,笔者以为,依据新的会计法的规定,综合会计制度出台实施后,我国新的会计法规体系在一定时期内将由原来的三级结构变为二级结构,其基本构成和内在关系可图示如下:

会计法会计准则

会计法规体系{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综合会计制度

会计监督制度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制度

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如此一来,会计准则和综合会计制度将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处于两个平行且平等的规范,共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共同构成了我国今后的会计核算规范,并作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似乎就不宜再坚持原来“会计法统驭会计准则,会计准则统驭所有会计制度”的类似提法了。

三、怎样协调处理综合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关系问题

由综合会计制度替代大行业会计制度后,则有必要重新审视和厘定准则和制度的关系问题。笔者认为,厘定准则和制度的关系,必须把握两个基本前提:

其一是必须搞清中国会计制度改革的真正动因。客观地讲,它不外乎国际、国内两个方面:从国内看,促使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直接动因在于从计划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国家运用会计信息以调控解决国内问题的需要;从国际看,其直接动因则在于吸引国际投资,拓展国际贸易,把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市场的需要。两相比较,会计的主要运用是在国内而不是国际,虽然来自国际方面的信息需求与日俱增,但会计信息在国内的地位无论如何是其他方面所不能比拟的。

其二是必须搞清楚准则和制度各自的优越性及功能实用性。“准则也好,制度也罢,充其量只是会计规范的形式问题”。会计准则作为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特定的经济业务或报表项目为对象,在详细各该业务或项目的特点基础上,规定所必须引用的概念,然后以确认、计量为中心并兼及披露,对围绕该项目业务或项目有可能发生的各种会计问题做出会计规范”。可见准则是见长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并兼及披露。其最大优点是人们在了一份具体的会计准则之后,就会熟练地了解特定会计业务的处理全貌,并能举一反三,增强解决新问题的本领。综合会计制度作为中一种形式,“它以某一特定的企业为对象,着重对会计科目的设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的格式以及编制等详细加以规范。可见,制度见长于财务会计要素的记录并兼及报告,其最大优点是对素质不高会计人员来说,能直接使用会计科目进行会计记录,并按规定程序和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操作方便、易学易懂。

在明晰了上述两个基本前提之后,再回过头来回答如何处理综合会计制度是与具体准则之间的关系就变得容易多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属会计核算规范的范畴,而会计核算规范的全部无非就是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撇开准则和制度的形式不说,就其在规范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但有的准则也有记录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制度重点规范记录与报告,但科目的应用与报表的编制中也体现确认与计量的要求。“如此实现其功能互补,一方面比较适合我国当前会计实践的现状,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务实的选择,能充分体现了”四个有利于“的基本思想。即有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比性;有利于报表使用者阅读理解和运用;有利于会计监督机构的会计监督;有利于处理国情与国际惯例的关系。

四、展望-综合会计制度的退出时宜问题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会计政策 企业选择

    一、会计政策的内涵

    会计政策是源于西方的一种观念,也是西方财务政策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于会计政策的内涵尽管各自的解读不同,但大致的方向却是一致的。所谓“政策”一般是指某一主体制定地,并且具有预定目标的用来指导或者影响某一部门或方面工作的理论指导。这种理论指导大多是有政府制定的,所以称政策。会计政策的定义却并非单单的政策在会计方面的定义,国际会计准则《会计政策的说明》提到:“指在编制会计报告时,管理人员所采用的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程序。即使同一题目,在使用中也有许多不同的会计政策,需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用最能恰当地表明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政策。”这样的规定仿佛是企业制定的会计政策,实际上我国的会计政策是企业与政府共同作用的结果。我国制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中指出: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说到底,会计政策的制定是根植与企业的,最终也是为企业服务的,无论现在关于会计政策的观点是宏观政策还是微观方面最终都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企业发展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也各方面的关系。会计政策是个涵盖很大的概念,它不仅与我国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有关系,还与财务通则和财务制度关系密切。最后与之关系最大的是企业的目标以及企业的实际需要。

    首先,会计政策与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系。人们往往会混淆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关系。事实上,会计准则的制定是要明确经济业务的处理,是对会计政策的一种规范,如无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往往会出现缺乏信息可比性的后果。会计制度是会计准则下属的具体账目的处理方法等,是会计准则的具体体现。总之,会计政策需符合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确定了企业应该采用的会计政策。

    其次,会计准则与财务通则、财务制度的关系。财务是个很大的概念,是指对某一地区的筹资活动以及国家、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关系。我国制定了《企业财务通则》,这个通则的颁布使得出现了财务通则与会计政策并行的局面。实际上对于企业的财务通则和财务制度对于会计政策是不会发生大范围影响的,财务与会计也分属不同的领域范畴。会计政策并不是有财务通则来制定的,但会计政策仍需与财务政策并行,就代表了两者之间不能存在抵触局面。

    最后,会计政策与企业目标之间的关系。会计政策归根结底是应用于企业的,企业应用什么形式的会计政策是要与企业的形式、规模及目标而确定的。会计政策具有不同的针对性,有的政策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有的则使用与小型企业或者上市公司等等。会计政策拥有灵活性,如如对存货计价,企业可在先进先出、后进先出、个别计价、加权平均、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之间进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在直线法、加速折旧法、工作量法之间进行选择。这样的特性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目标来选择,可以说企业目标是决定会计政策应用的根本。

    二、我国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原则

    企业对会计政策的必然选择。会计政策本身的特性要求企业对其作出不同形式的选择。企业对于会计政策的选择不仅根据自身的情况与目标,同时根据发展的不同阶段作出相应的调整。会计政策的选择是企业获得自身会计信息的主要基础,会计的主要职责是确认和计量经济事务同时总结和核算企业的收支情况。会计政策的选择是企业对于自身财务状况了解的基石。同时企业根据自身目标和境况的不同适时调整会计政策。同一企业随着经济状况的不同,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往往会采用不同的经营策略,不同策略的实施需要不同会计政策的匹配。如在企业稳健发展时期,会计政策的选择需采取谨慎的原则,以避免风险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需遵循以下原则:①合法性原则。企业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必须是在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下可供选择的合法的会计政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会计政策的正常有效地运行。②独立性原则。对于选择的会计政策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下合法的会计政策,运行需保持自己的独立性,不受其他政策的影响,如财政、税法等。③适用性原则。会计政策的选择要根据企业的自身形态来选择,要使用于企业本身。同时企业经济状况变化或者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应适时改变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发展相协调。④合理性原则。企业的发展目标是盈利,企业对于会计政策的选择也应保证成本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企业发展是合理的。⑤遵守职业道德原则。会计政策领域的职业道德不可忽视,是企业在选择中应重视的一大问题。

    参考文献:

    [1]冯淑萍.关于建立国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若干问题[J].会计研究,2001(l)

    [2]汤云为,钱逢胜.会计理论[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3]曲晓辉,齐萍茹.论会计政策的选择原则[J].会计研究,1999,(2)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范文第5篇

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在会计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也引发了很多讨论。怎样看待两者的关系,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毋庸质疑,正确的认识和把握两者的关系,无论对于会计研究还是对于会计实务操作,都有重要的意义。

笔者认为,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两者的关系不是分离的,而是并存的,从发展的角度看,两者最终会实现统一。

考察两者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两者的结构。我国的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基本准则是指1993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是指从1997年5月至今财政部陆续的16个准则和一个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基本准则对会计核算作出了完整的、一般性的规定,而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基础上对具体业务作出的规定。两者是纲领和分项的关系。我国的会计制度包括先后出台的行业会计制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不同的会计制度于不同的时期,适应于不同时期的会计核算工作需要。现阶段,《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心,下文中主要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例分析会计制度。

在了解了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结构的基础上,通过对比两者在制定目的、制定依据、制定背景、适用范围、规范内容等方面的异同就可以分析出两者之间的关系。

1.制定目的。会计准则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从内容上看两者的制定目的并无实质上的差别,都是着眼于会计核算信息的质量。可见两者目的一致。

2.制定依据。会计准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会计制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法律和法规制定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也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从依据上看,两者同受会计法的约束,都是为了贯彻落实会计法的规定。同时会计准则又是会计制度制定的一个内容依据,可见两者不是分离的,而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具有并存的必然性。

3.制定背景。为了适应国民经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适应企业会计核算发生根本变化的要求,1993年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为新的会计改革指明了方向,为以后会计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成为我国会计工作的纲领性文件。1997年以后陆续出台的具体准则则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上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迫切的需要用准则加以规范和指导的背景下制定的。当然具体准则的制定也充分考虑了与国际接轨,适应加入wto后的要求等因素。我国会计制度制定与会计准则出台具有配套性。可以说准则的出台是制度制定的主要背景。行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使基本准则在各行业得到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使股份公司更好的执行已实施的具体会计准则。由此可见,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背景上具有共性——满足于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核算的要求;同时会计制度又是对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贯彻,使会计准则得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使得两者不可分离,具有并存的基础和可能。

4.适用范围。《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具体准则中除《现金流量表》等8个准则在所有企业施行外,其余部分暂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待条件成熟时,再推广到所有企业。《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先行执行。可以预见,《企业会计制度》将逐渐适用于所有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由《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范)。可见,在使用范围上,准则和制度具有一致性。

5.规范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会计要素以及会计报表编报的一般要求。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就会计核算业务作出的具体规定。因此,会计准则具有概括性强、理论性强、指导性强的特点。《企业会计制度》规范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一般原则、各会计要素和特殊业务的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的编报。各会计要素和特殊业务的规范是对已公布实施具体准则中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和进一步解释。因此会计制度具有深化准则、密切联系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特点。

可见两者规范的内容是一致的,差别在于准则规范的更理论化,而制度规范的更实务化。因此两者不是分离的,而是密切联系、互为补充的。在实际应用中不能顾此失彼,在深入掌握准则的基础上,更严格执行制度的要求,这样反映会计信息才能符合要求。可见两者在内容上、在实务中都具有并存的必要性。

此外,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很完善。同样,准则的制定受市场经济制约,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能短时间内全部完善。因此,准则的制定是一项逐步的长期的工作,而制度的制定相对简单,二者是在时间上有差别,在内容上也必然有差异。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并无分部报告的规定,企业编制分部报告就不能仅看《企业会计制度》,而要依据会计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准则和制度也必须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