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会计信息要求的一般原则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从根本上说,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相关、充分、稳定(可比),这4个表征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特性指标之间,不是各自独立,而是相互依存的。由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最终目标是公众(包括政府)利益最大化,那么,在确定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目标时,由于不同目标之间的矛盾,就不能使每个指标的总和达到最优化,而是次优化,这样,如果每项指标均无法达到最优的特性指标,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公众利益损失。在确定指标的质量目标时,也就应表述为使公众利益的损失达到最小化。公众利益损失最小化,即成为确定会计信息质量目标的基本原则之一。
以公众利益(包括政府)最大化,即公允价值利益(包括政府)损失最小化为原则来确定会计信息质量目标的顺序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往往有许多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和人为因素,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起着重要影响甚至是决定性影响,致使会计信息质量产生与目标要求的偏差。例如,自2001年下半年美国和我国相继暴发的会计信息虚假案件,就是在现实生活中,经济因素和人为因素对会计信息质量影响和作用的结果。2002年整整一年,在美国证券市场上,除暴出世通、施乐、默克等公司会计造假案外,华尔街还有环球通讯公司、凯马特百货连锁店、泰科国际公司、阿德尔菲亚公司等涉嫌财务欺诈和偷税漏税案。除了这些公司的经营者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使质量未达到目标规定要求,许多会计处理和操作不符合会计规则,又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外,还涉及到会计中介机构如安达信、毕马威等卷入了上述公司的财务欺诈案。这些会计信息失真的案件,不仅大大损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使中、美两国证券市场在两国基本面好转的情况下反而接连下挫,也使得社会公众对会计信息质量真实性要求的呼声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强烈。
真实性:从会计程序和过程产生。从会计在人类社会的整个发展过程所承担的责任看,由于社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在于如何解决资源的有限性与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人们在追求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发现,可以通过分工来获取规模收益,通过交换来提高生产和需求效率。分工及其规模收益作为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它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是要求社会成员克服自私本能,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互相尊重对方的财产权利,以自愿交换和契约来安排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没有对财产及其权利的确认、计量、计算和记录,人们就无法按效率、分工的原则合理地配置资源。确立彼此财产权利的界限,从而就不能确定个体利益在多大规模上才是尊重了别人的产权,因而难以建立起彼此利益交换的合理秩序。所以,会计活动是作为一种独特的人类行为,历史地承担起理性地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记录、计量、计算、报告这一任务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因此,会计职业本身就要求会计人员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真实、正确的记录和计算,提供真实的报告和信息。“现在,会计成为企业和众多的相关利益集团之间进行沟通的不可缺少的工具。他们之间的这种相互联系变得越复杂,就越需要有可靠的会计信息。”这就足以说明,会计作为帮助经营者确定自己承负责任和帮助合伙人计算各自对其他合伙人责任的简单记录,虽然早已形成,但在许多方面已经转变为大量社会关系的直接传导手段。
关键词:会计信息表;表外披露过载;解决方法
随着金融工具不断创新,大量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和使用,使得人们对财务信息内容的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初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于其形式的固定性和内容的局限性,在很多方面已经滞后于整个经济环境的要求,无法满足企业外部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的信息需求。而表外披露以其形式的灵活性和内容的多样性弥补了财务报表的不足。表外披露由两部分组成,即财务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报告。表外披露和表内信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表外披露可以揭示非财务信息; (2)表外披露可以只揭示定性事实,而不同时进行定量描述; (3)表外披露可以反映财务预测信息。
一、表外披露过载的原因
1.外部信息使用者的广泛需求,使得财务信息披露内容越来越多。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例如,使用者不仅要求披露财务信息,还要求更多地披露非财务信息,如经营战略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不仅要求披露定量信息,还要披露定性信息,如主要指标数据变动的原因、会计政策变更原因等;不仅要求披露确定信息,还要求披露不确定的信息,如金融衍生工具;不仅要求披露历史信息,还要求适度的披露未来信息,如财务预测报告等等。这是导致表外披露过剩的一个原因。
2.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会计信息披露事项的要求日渐具体化,也是导致披露过剩的一个原因。一般以为会计经济数据的披露应当充分、公允、恰当。充分披露要求所设计和编制的财务报表应能精确地描绘出影响企业的经济事项,应包含足够的有用信息,不误导一般性的投资者。由于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公告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系列公告等列出的各种各样的披露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充分披露原则。然而充分是一个没有限制性的概念,一味的朝着充分披露的方向改进,就有可能造成披露过载。
3.各准则制定机构之间没有充分进行协调,导致重复披露和各项披露要求之间存在不协调是表外披露过载的一个原因。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是制定披露要求的主要机构,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证券交易委员会及银行管制机构也同样有权作出其披露要求。这些要求常都为了各自的目的,彼此之间并不做充分的协调,从而有可能出现重复披露。
二、表外披露过载的不良影响
1.披露过度但重要性不足。由于表外披露可以不受统一会计准则的约束,其形式和内容没有严格的统一规定,这使得报表编制者进行表外披露时,随意性和选择性太大,往往过多地披露对其有利的信息,而隐瞒或较少披露对其不利的信息,对非重要性信息和关键的决策性信息不加区分的进行披露,导致非关键信息披露过剩,而关键信息又严重不足。
2.财务报告披露要求的制定程序存在问题,通常只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新的披露要求,简单地将新的披露要求叠加于旧的披露要求上,而没有系统地从综合的披露体系进行考虑。
3.从目前的实践来看,表外披露似乎已突破会计信息的范畴,而将一些补充说明和解释会计信息的其他非会计信息也纳如表外披露中。另外,一些统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以及人事信息等也在表外披露,这使得会计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的边界变得模糊。
三、解决表外披露过载问题的几种方法
由于导致表外披露过载问题的原因很多,因此其解决方案必定是系统性的,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措施:
1.准则制定机构在确定披露标准时,应以相关性、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作为信息是否予以披露的前提条件。首先,符合相关性,信息才能进入视野;其次、符合重要性,是信息的一次过滤;再次、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信息的再一次过滤。经过这种严格过滤的信息才能成为会计信息,进入会计信息系统予以披露,否则不予披露。应披露与决策相关的信息,准则制定机构应定义披露的重要性水平,原则性规定判断关键性与非关键性信息的标准,关注披露的有效性,而不是越多越好。
2.各准则制定机构之间应进行充分的协调,应当对披露要求的制定程序进行改革。准则制定者应当制定一个综合框架用以评价新披露要求是否必要,避免将新的披露要求只简单地叠加于旧的披露要求上,减少已证明不恰当的披露要求,将各种相似或重复的披露要求尽可能合并。以上措施能够有效地减少不太有用或重复的披露要求。
3.对具有不同理解能力和信息需求的使用者进行不同的披露,如双重披露。这种方法主要是解决披露相对过剩的问题,不会减少现在和未来总的财务披露数量。它以不同的披露组合方式来更好地满足两类不同的财务信息使用者。第一类披露的应该是与决策有关的关键信息,如财务报表等,可对公众公开发行。第二类披露的信息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只有股东、银行或专业人士才需要的,不是所有人都能获得的。但这里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如何确定那些信息属于第一类,那些问题属于第二类,这个分寸很难掌握,值得深思。
参考文献:
关键词:重要性原则 上市公司 会计信息披露 会计报表
在2007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了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这实际是在强调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要遵守重要性原则的要求。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重要性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在基本准则中对其也未进行深入解释。本文旨在通过对重要性原则的剖析,分析其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中的应用,并进一步论述其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会计重要性原则的概念及判断
(一)会计重要性原则的概念
会计重要性的概念,是从会计报表使用者的角度出发,是指当某项会计信息被遗漏或错误地表达时,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所作出的判断。换言之,该项信息的重要性大到足以影响决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第二号概念公告《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对重要性的定义是:财务报告中漏报或错报的项目,根据其周围所处的环境,如果其大小到这样的程度——因该项目的补充或更正将可能改变或影响一位依赖于该报告的理性人的判断,则该项目就是重要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如果信息的错报或漏报会影响使用者根据财务报表采取的经济决策,信息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取决于在发生遗漏或错报的特定环境下所判断的项目或错误的大小。
从以上表述中可以看出,如果某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可能影响到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该会计信息就是重要的,就需要严格按照会计原则和会计程序进行单独、详细精确、重点核算和报告;如果某项会计信息的错报或漏报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没有影响,就是不重要的,企业可以对不重要的会计事项简化核算程序和方法,粗略、合并地反映。所以,重要性原则实质上起着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过滤筛选作用,通过重要性检验的,才考虑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二)会计重要性原则的判断
会计信息是否重要,很大程度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重要性判断标准的确定是运用重要性原则的关键。而由于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多样性,使得会计信息的需求也呈现多样性,对重要性的判断也有了多重标准。现在实务中常用的有两种判断标准,作为重要性原则的应用参考,即企业应当以财务数据为基础,将项目的金额和性质结合起来考虑。
1.从金额方面考虑重要性。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规模、以往经验、面临的实际环境等具体情况,确定一定的金额限度或比率作为区分重要与否的标准。如审计实务中常使用的重要性水平:税前净利润的5%~10%(净利润大时用5% ,净利润小时用10%);总资产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根据资产总额与营业收入中较大的一项确定一个变动比率,并选取同期会计报表中都最小的重要性水平作为会计报表层的重要性水平。借鉴审计的做法,会计重要性的判断也可以参照这种做法,如采用发生金额占该类金额的比重来确定其是否重要。当然,这种金额或比率的评定也是相对的,如同样是10万元的差错,对大公司可能不重要,对小公司就是重要的,会计人员必须运用职业判断,做到既客观反映会计信息,又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简化会计核算。
2.从性质方面考虑重要性。判断重要性的另一个标准是经济事项的性质。如会计差错如果是由企业会计政策使用错误或滥用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引起的,则不管金额大小,均应作为重大事项,按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在应用金额和性质两方面进行判断时,可以先做定性判断,再做金额上的考虑。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规定,在企业本年发现前期会计差错时,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这里重要与否,先看性质是否重要,如果性质不重要,再考虑金额的大小进行不同的处理。重要与否,会计处理的繁简程度是不同的。对于本期发现以前会计期间的非重大会计差错,直接调整本期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不必在本期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对于本期发现以前会计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即使会计报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会计差错,要进行追溯重述,调整相关项目及留存收益,要调整本期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还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及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金额等。
会计信息披露中重要性原则的应用重点
重要性原则应用于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各个方面,应用较多的还是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下面对其使用的重点进行探讨。
(一)会计报表项目的列示方面体现了重要性原则
在新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体系中,体现了重要性原则的应用。如资产负债表中将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负债单独列示反映,体现了该信息对报表决策者的重要作用;利润表中收入的项目为“营业收入”,同时包括了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这也是其他业务收入不太重要,没必要单独反映的原因,而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在利润表中要求单独列示。
(二)中期财务报告披露中强调重要性原则的应用
为了及时披露会计信息,上市公司必须定期披露中期财务报告。根据重要性原则,企业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与理解企业中期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中期会计报表附注应当以“年初至本中期末”为基础编制,重点披露上市公司自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发生的,有助于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变化情况的重要交易或事项。同时,对于理解本中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关的重要交易或事项,也应予以披露。
(三)重要性原则在分部报告中的应用体现在报告分部的确定上
上市公司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的,应当按照《分部报告》规定披露分部信息。一个分部是否作为报告分部,取决于其是否具有重要性。对于具有重要性的分部,则将其作为报告分部,单独披露会计信息;不具有重要性的分部,一般不应将其作为报告分部,不对外披露分部信息。
一般情况下,判别分部重要性的主要依据是该分部是否达到下列各项目中至少一个标准:一是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二是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三是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10%或者以上。当然,确定报告分部时,还要注意重要性和一贯性的统一。
关键词 会计信息 原则 可靠性
1 会计信息可靠性定义
国际会计准则中对可靠性的判别标准为:“当信息没有重要错误或偏向,并且能够如实反映其拟反映或该反映的情况供使用者作依据时,信息就具备了可靠性。”“没有重要错误”,指技术上的正确性;“没有偏向”,指立场上的中立性;“如实反映”,则指结果上的真实性。
美国财务会计委员会对可靠性的定义为:“可靠性是指信息使用者可以信任所提供的信息。只有当会计信息反映了其所打算反映的内容,不偏不倚地表现了实际的活动和结果,既不倾向于事先预定的结果,也不迎合某一特定利益集团的需要;能够经得起验证核实,才能认为是具有可靠性的。”在这个定义中,可靠性包括了三部分:反映的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对可靠性的定义相比,这个定义强调了两点。一是可靠的信息必须是值得信息使用者信赖的;二是可靠的信息必须是可以验证的。
由葛家澍、余绪缨等主编的《会计大典第一卷:会计》一书中对可靠性的定义为:“可靠性指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信息足以信赖。具体地说,对一个理性的,对会计信息有充分理解能力的人来说,依据这些信息,能够作出合理的决策。这样,我们就可以认为信息是可靠的。”这个定义与前两种定义相比,突出了两点:一是信息是否可靠,是对于理性的、对信息有充分理解能力的人而言,而不是对所有的人;二是可靠的信息必须能使信息使用者作出合理的决策。
由此可见,应从两方面来定义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即从信息提供者,从会计人员的角度来讲,必须遵守会计法规,遵循会计核算原则,按照一定的会计核算程序和,尽可能提供真实、公正的会计信息;以及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来讲,所提供的信息必须能使信息使用者信赖,能够放心地用于投资、信贷等决策使用。
2 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内容
可靠性包括了真实性、可验证性和中立性。真实性是可靠性的核心质量标志,而可验证性与中立性是可靠性的辅助质量标志。
2.1 真实性
真实性是可靠性的一个内容,但并不等同于可靠性。真实性强调会计信息应与实际相符,应具有客观性。而可靠性不但强调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而且强调会计信息的主观可信性。具有可靠性的信息必然是真实的,但仅仅具有真实性的信息不一定具有可靠性。要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除了坚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外,还必须通过坚持其他的一些会计原则来达到。这个在本文第三个问题将会有详细论述。
对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有人认为是“会计信息与客观事实完全相符”。我认为这种理解不够准确。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应是相对的、辩证的,会计反映不可能象摄像机一样,将经济活动全过程原封不动地复制下来。会计上的“真实”与现实中的“真实”是两个相互联系又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前者是对后者修正后的一种结果,不可能完全相同,只能接近。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之所以具有相对性,是由以下因素所决定的:①会计核算前提的假设性。会计核算前提是在客观基础上的主观假设。一般情况下,会计核算前提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但是,在实际经济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与会计核算前提不相符合的情况。最典型的例子是关于币值不变前提。因此,会计信息只能是相对的真实,表现为帐面数字与现实情况有一定的差异。②制度允许范围内会计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由于不同的组织客观情况的不相同,会计制度允许对于某些业务有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对于特定的业务,到底选择哪种会计处理方法,则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③某些会计假设和原则的约束性。由于某些会计原则的,会计人员在提供会计信息时,必须进行一定的估计,从而使会计信息不一定能完全真实。如为了定期报送会计报表,满足及时性原则的要求,对于一些期末仍然不能确定金额的事项需要先进行估计。由于是主观人为估计,必然与实际有一定的误差。
总而言之,真实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会计信息只有首先保证真实,才能值得信息使用者信赖,才能具有可靠性。
2.2 可验证性
可验证性是指不同的人员通过检查相同的证据、数据和记录,能够得出相同的或相近的结论。这个原则并非要求每次都得出完全相同的结果,它允许在有限的范围内存在差异。
会计信息是为具有相关或对立利益关系的集团服务的。尽管这些集团都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但会计信息却通常是由其中的一方编制的。因此,必须采用一些措施,使不同利益集团的不同使用者均确信会计信息是值得信赖的。这个条件必须通过遵循既定的规则和惯例来满足。会计人员按照这些规则和惯例提供信息,相关使用者也可以遵循这些规则和惯例来对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进行验证。所以说,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是可靠性的一个重要内容。会计信息从信息提供者的角度来看,即使具有主观真实性,但从使用者的角度来看,不具备客观的可验证性,也不能认为其具有可靠性。如《增值税法》中规定,即使购进应税项目,但如果“未按规定取得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个规定就说明即使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主观真实性,但对于税务机关而言不具有可验证性,也不具有可靠性。对内部会计信息的可验证性的要求可以比对外部会计信息的要求低一些。
对内部会计信息,主观估计、预测等方法的使用往往是非常有用的。过分强调可验证性,往往达不到管理的某些要求。
2.3 中立性
会计信息要可靠,就必须是中立的,也就是不带偏向的。如果会计信息通过选取和列报资料去影响决策和判断,以求达到预定的效果或结果,那它们就不是中立的。
某些会计信息即使具有了真实性和可验证性,如果不具有中立性,仍然不值得信息使用者信赖,因为这样的信息一般情况下,会对某些集团有利,而损害另一些集团的利益。即使实际上,仅仅是有利于某一方,但并不有损于另一方,或者,对相关利益者都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明显失之公允的会计信息将会降低信息使用者对提供者的信任度,进而会影响提供者的信誉。因此,在对外报送会计信息时,必须避免偏见。
3 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必须坚持的其他会计原则
3.1 相关性原则
美国FASB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对相关性所下的定义为:“信息导致差别的能力”。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指的是与决策相关,是指会计信息能够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能够导致信息使用者决策的差别。国际会计准则中列示相关性的判别标准为:“当信息能够通过帮助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或确认、更改他们过去的评价,从而影响到使用者的决策时,信息就具有相关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相关性有两个基本质量标志,即预测价值和反馈价值。所谓预测价值,就是指会计信息能够帮助信息使用者评价过去、现在和未来事项并预测其趋势,从而影响其基于这种评价和预测所作出的决策。所谓反馈价值,则指会计信息能对信息使用者以前的评价和预测结果予以证实或纠正,从而促使信息使用者维持或改变以前的决策。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指出,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主要质量特征。这两个特征是相互联系的,不可或缺的。具有相关性的信息不一定具有可靠性。但具有相关性是会计信息具备可靠性的前提。如果提供一大堆与决策不相关的会计信息,即使其是真实的,也会引起信息使用者的迷惑,从而对其他的信息产生怀疑,也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3.2 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是指不论对企业有利的财务状况,还是对企业不利的财务状况,均应有所反映,不允许依照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任意取舍,从而使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只有全面的会计信息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也可以说,不全面的会计信息本身也是不真实,不可靠的。遗漏会造成资料的虚假或令人误解,从而影响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很多企业习惯“报喜不报忧”,对取得的成绩,则大书特书,而对出现的不利情况,则含糊其辞,或干脆不反映。这样,给信息使用者造成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的影响,产生盲目乐观情绪。尤其是对于上市公司,隐瞒不利信息,会使股价脱离实际。一旦被发现,投资者损失惨重,企业也会面临严重危机。
3.3 重要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对于任何事项都要相同程度地反映。从成本效益的角度考虑,对会计信息全面反映的基础上,还要贯彻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分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固定的会计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充分、准确的批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再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作出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在使用重要性原则时,最关键的是如何对交易或事项的重要性进行判断。重要性原则中的“重要”是个相对的概念。同一个会计事项,对于较大规模的会计主体可能是不重要的,但对于较小的会计主体可能又是重要的;发生金额相同的会计事项,因其性质不同,其重要性也会有所不同。另外,还要注意,“重要”是个整体的概念,比如,某一类经济事项其每一次发生金额较小,对企业影响不大,但积少成多,从一个会计年度来看,则会对企业有较大的影响。
重要性原则的贯彻实施,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问题。如果企业对于重要的事项一笔代过,而对于次要的事项则详细论述,会误导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即使对于次要信息的简化处理,也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①不影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②不至于误导信息使用者作出错误判断。
3.4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要使会计信息如实反应其所拟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他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他们的形式进行核算和反映。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一直是西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一个原则。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一次把它写进了会计准则中,但仅仅反映在总的准则中,在基本准则中没有反应。这说明我国仅仅把这项准则作为总体指导性准则,而还没有太多实际运用。比较典型的运用就是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上。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上所有权仍属于出租人,但由于其租赁其占其使用寿命的大部分,且租赁期满一般归承租人所有,最主要的,租赁期间其经济利益归承租人所有,所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一般按自有固定资产核算。
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才能使会计信息更符合实际,更具有真实性,也更可靠。
3.5 谨慎性原则
稳健性原则是指当某项经济业务有几种会计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企业应选用不虚增盈利,不导致过于乐观的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对资产计价,当有两种价格可供选择时,就应选用较低的价格入帐。如对期末存货的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就是在资产计价上采用稳健性原则的一个例子。如果是负债,则应选用较高的价格入帐。如在债务重组中,如果因采用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而产生或有支出,则债务人应在债务重组日,将或有支出包含在将来应付金额中。对可能发生的收益,不进行预计。如同样是修改债务条件的债务重组,对债权人则可能产生或有收益,但会计制度规定,在债务重组日,对发生的或有收益不进行预计,而与将来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收入”。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要进行预计。这在会计处理中是运用最多的一个方面。如对应收帐款、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等于期末提取减值准备等。
按照稳健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可使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评价建立在较可观的基础上,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人们一般认为这样的信息是比较可靠的。但在实际工作中,也应防止稳健性原则的滥用。如在国有企业与外商联营活动中,就应防止某些人为了个人私利,压低国有资产的作价,侵害国家的利益。再比如,在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进行预计的问题上,要严格把握尺度,防止一些企业为了少交税,任意扩大预计的损失,造成国家税收流失。
1 夏冬林.财务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及其特征[J].会计,2004
2 吴联生,李辰.人类有限性与会计信息行为性失真[J].会计研究,2004
3 朱国泓,孙铮.会计国际化的策略选择:会计信息质量视角[J].会计研究,2004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 可靠性; 盈余管理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会计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也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世界潮流,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会计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
新准则出台后,一些专业人士认为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使用以及具体准则中的一些做法给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也就是企业可以更加自由地运用盈余管理手段。但笔者认为,实际上新准则优化了我国的财务报告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空间、范围、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有助于促进企业提高包括盈余信息在内的会计信息的质量。新准则对企业总体盈余管理空间进行了一定的压缩,提高了盈余管理的质量,从而提高会计报表的可靠性。
一、可靠性的提高主要体现在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准则中
对可靠性(Reliability)的定义,理论界一般认为信息没有重大差错,并能如实反映其拟反映的情况,信息就具有了可靠性。可靠性有三个确认标准,一是真实性(Representational faithfulness),是指一项计量或叙述与其所要表达的现象或状况应一致或吻合;二是可核性(Verifiability),是指具有相近背景的不同个人,分别来用同一计量方法,对同一事项加以计量,就能得出相同的结果;三是中立性,是指在制定或实施各种准则时,应当主要关心所得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而不是偏重新规则对特定利益者的影响,会计人员不能为了达到想要得到的结果,或诱致特定行为的发生,而将信息加以歪曲或选用不适当的会计原则。
(一)可靠性的提高体现在基本准则中
基本准则开宗明义地把财务会计的目标定位于: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与1992年颁布的基本准则中“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相比,这一财务会计目标的新提法,有机地统一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新准则指出:会计信息一方面是对企业管理层受托经营的资源进行监督考评的依据;另一方面服务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以作出科学的决策。
与目标相呼应,基本准则中用单独的一章突出强调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修订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作了补充和完善,明确提出了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规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可靠性的要求也贯穿于整个体系的各具体准则中。构架了以真实可靠为前提,以相关为目标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二)可靠性的提高体现在具体准则中
具体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具体运用如下:
会计确认和计量运用“现值”,如:对应收款项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充分考虑应收款项未来的现金流量现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来确认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残值以其使用寿命终了处置时可收回金额的现值来确定。
会计计量再度广泛采用“公允价值”,如:长期股权投资中确认享有被投资单位权益以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投资收益时对被投资单位当期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从而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二、在可靠性加强的前提下企业盈余管理质量的提高
盈余管理一般是指公司管理层为特定目的所做的调增或调减并没有真正的现金流量做基础的会计报告盈余的粉饰行为。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行为做出了更多、更详细的界定,使公司报告的盈余信息更能真实地体现实际经营业绩。新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可靠性对企业财务信息,特别是对企业盈余管理信息的作用,较大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范围,规范和控制了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对盈余管理的质量提高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存货管理办法的变革
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后,对生产周期较长的上市公司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一变革对盈余质量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的数据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但考虑到目前我国的物价水平趋于平稳,如果有影响,也是短期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总体业绩产生差异,存货准则的这一变化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不大。另一方面,规定不可采用“后进先出法”,使得企业不能再使用变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耗费,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比较,提高了盈余信息的使用价值。
(二)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变革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能够造成企业利润在年度之间转移,这是我国一些企业经常使用的手段,在赢利较大的年度,企业为了隐瞒利润,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相反,在赢利较小的年度,企业为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将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冲回,以减少当年费用,增加当年利润。针对这一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备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确认,在以后年度不得转回,”这一变革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实质性差异,但符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是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具体运用。新准则对2007年以后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进行盈余管理设置了很大的障碍,从而大大提高了盈余质量。
(三)关于债务重组方法的变革
现行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确认为资本公积,而不作为损益。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以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现行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不进入利润表而记入资本公积,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权宜之计,而债务重组收益实质上是由于债权人的让步而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收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还其本来面目,使盈余信息囊括了应该囊括的信息,同时也体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会计处理的对称性。考虑到一些无力偿还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新准则中规定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了滥用新准则、利用债务重组收益操纵利润的现象。
(四)关于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强调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区分。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在实质上并没有经过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即并非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新合并准则对此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人为的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新准则考虑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实质的不同而分别进行规范,防范了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了盈余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合并损益的质量。
(五)关于“公允价值”的运用和限制
新会计准则的一大特色是对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的引入。如果会计固守历史成本,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和市场价值越离越远,会计信息对使用者的价值将大大降低。新准则明确规定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惟一原则。同时,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但是,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它充分考虑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规定采用公允价值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合理估计公允价值,从而有效提高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可靠性。而在公允价值同样适用的非货币交易中,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运用公允价值的两个前提条件是:该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些前提条件,将有效制约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操纵利润的行为,切实提高盈余质量。
新会计准则充分吸收了国际会计准则的做法,并考虑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在对旧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的同时,又新增了一系列的会计规范。新会计准则体系更加完备,减少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大大压缩了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能更加全面地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从新旧会计准则的对比来看,新会计准则更为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却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的恶意盈余管理行为。从这一政策的变化动向可以看出,会计准则制定当局是想通过收紧会计准则,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以缩小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信力,促进我国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 郭云.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盈余管理的遏制.财会月刊,2006.第二十七期.
[2] 魏明海.盈余管理基本理论及其研究评述.会计研究,2000.第九期.
[3] 王丽君.新准则实施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商场现代化,2007.第七期.
[4] 吴磊.新会计准则与盈余质量研究.国际商务财会,2007.第三期.
[5] 胡先春.新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盈余质量.当代经济,2007.第二期.
[6] 张臻.公允价值相关性与可靠性分析.企业家天地,2007.理论版第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