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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目标考核对象:社区常职干部。
二、参加目标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1.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30分):按党建和精神文明考核细则得分折算确定(附件1)。
2.计划生育工作(10分):按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3.民政殡改工作(10分):按民政殡改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4.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10分):按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考核办法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5.财务管理(5分):按财务管理细则进行考核。(附件3)
6.安全生产、和维稳(15分):按安全生产和维稳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折算确定。(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准)
7.就业和社会保障(20分):按大观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考核细则确定。(附件4)
8.重点建设项目工作:涉及参与重点项目的实行加分制,完成镇安排的重点工作加2分,未完成减2分。创新工作受到区以上表彰或推广的加5分。
三、奖惩办法
(一)加分及标准
1.因集体和个人工作积极、成绩显著,受到上级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的,按受奖层次加分,集体和个人加分前10分按实加分,超出10分的按10%折合加分。
(1)集体工作被区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和优秀者加1.5分,被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受区委、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为先进和优秀者加3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评为先进和优秀者加5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一次加3分。
(2)个人工作被区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评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0.5分,被镇党委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0.2分;受区委、区政府和市级部门表彰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1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表扬的,一次加0.5分;受市委、市政府及以上部门表彰评为先进和优秀者,每项加3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表扬的,一次加1分。
2.各社区应积极配合党委政府迎接上级检查,检查合格的不加分,检查不合格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扣2分。因工作成效明显,迎检工作受到上级书面表彰的,每表彰一次加2分,
(二)扣分及标准
社区常职干部按时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每迟到、早退1人/次扣1分,每缺席1人/次扣2分;按时准确上报各类资料,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督查组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1分,被区委、区政府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2分,被市委、市政府以上通报批评的,每通报一次扣3分。扣分不封顶,在总分中扣减。
(三)奖励
1.考核总分在70分及以上,按30元/分兑现年终目标考核奖。
2.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凡被省、市、区半年、年终人口质量抽查的社区,抽查合格奖该社区村600元,且计生单项考核为满分。计划生育抽查不合格影响镇党委、政府评优、评先,整个双方明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有“三结合”任务的社区,半年、年终检查合格奖该村200元。
(五)惩罚
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不予奖励,且当年不得参加评优评先评选。
一、实施背景
几年来,**县烟草专卖局(公司)通过强化内部管理监督,促进了烟草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的提高,使**烟草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但处于当前社会转型和行业改革的大背景下,**烟草必须顺应时势的发展,自加压力,更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县烟草专卖局(公司)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把握员工思想脉搏,推出《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评估考核办法》。实施此办法,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思考:一是从以往对机关人员的考核看,原先的考核办法偏重于各基层部门的考核,而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却是“网开一面”,明显存在“偏科”现象,需要建立一套比较系统、全面的考核机制。二是从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表现看,由于约束机制不健全,机关工作人员中不同程度存在着全局观念、责任意识不强,艰苦创业意识不高,服务意识淡簿等现象,亟需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三是从履行机关岗位职责看,如何区别干与不干、干快干慢、干多干少、干好干差尚缺乏定性和定量的标准,迫切需要一套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评估考核办法》,就是要逐步改进原有机关内部管理机制存在的不足,探索一套适合民意、操作性强、能持久长效的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机关内部运作,着力打造一支学习型、知识型、服务型、操作型和务实型的烟草队伍。
二、具体做法
《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评估考核办法》注重一个配套、四个结合,即与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相配套,与民主管理、分层管理、记分管理、制度管理相结合。其主要做法:
1、权责明晰,分级负责。
考核按照分级分权管理原则,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分管线科室及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月、年度考核;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本科室(部门)其他中层的月、年度考核,并全面负责所属员工的日常管理和月、年度考核,办公室组织牵头对各科室(部门)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记录。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对照《机关工作人员月度行为规范评估考核细则》内容,结合对所属员工本月到岗时间、在岗情况、礼容礼仪、环境控制、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安全工作及各类学习培训等内容,认真地、负责任地在每月未填写好《****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月度考核记录表》,并将考核结果在次月3日之前报办公室审核之后核定最终得分,作为当月考核的依据,与月业绩考核奖金相挂钩,并且还要在机关内部管理公告栏中每月通报一次。年终考核按照每月的考核分累计除以实际月份后,得出的平均分值作为年度考评的依据。为确保考核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该办法十分注重与记分管理、制度管理相结合,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本着谁分管谁负责原则,凡所属凡员工违反各类规章制度被记分的,所属部门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其记分值是被记员工记分值的10%;凡部门负责人违反各类规章制度被记分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凡部门主要负责人违反各类规章制度被记分的,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属于部门自查到的,部门负责人不负连带责任,凡连带责任扣月基础考核奖,不影响年度考核奖。遇特殊情况,部门负责人记分责任由班子研究决定。在考核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始终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对照工作质量效能控制内容逐项检查,真实记录所属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等,正确履行好职责。
2、规范运作、考核全面。该办法内容由到岗时间、在岗情况、仪容礼仪、环境控制、工作内容、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工作质量、服务水平、问题处理、协作态度、学习培训、各类活动、安全工作等组成,这些内容都以特定的分值细化罗列在《机关工作人员月度行为规范评估考核细则》当中。每个部门通过填写《****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月度考核记录表》,对所属部门员工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考核评定。在《机关工作人员月度行为规范评估考核细则》中,“到岗时间”主要对员工上班到岗时间进行限定,员工上班后3分钟还未到岗的话,将予以扣分;“在岗情况”是考核员工在岗位精神状态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规定除突发事件外上班期间中途外出办私事时间每月不得超过6小时;“仪容礼仪”是对员工着装整洁,对电话或前来咨询联系工作的内外部客户热情接待,言行举止文明礼貌等行为的规范;“环境控制”是对员工办公物品排放,各类文件和资料整理,卫生责任包干区内清洁情况等的规范;“工作内容”是对员工岗位日常工作内容及临时性指派工作内容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是指员工对布置的工作任务不推诿拒绝,办事认真负责等情况;“办事效率”指员工对日常工作事务、临时性任务不拖拉,及时高效完成的情况;“工作质量”指按时完成工作和工作的质量高低等情况;“服务水平”是指员工的服务态度,同事间合作相处情况,以及无不良影响、投诉或纠纷;“安全工作”是指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情况,未出现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
3、注重实效、绩效考核。该办法积极引入激励机制,对每位机关人员实行100分制考核,每项考核内容有特定的评分标准和分值。按照工作表现,考核分值以采取倒扣分和奖励分的方法与当月的绩效考核奖金相挂钩,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按劳计酬”的原则。年度考核分还与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相结合,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分必须在95分以上才有资格参加先进集体评选,员工的年度考核分同样也要在相同分值下才能参加先进个人评选。同时,为了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创新,该办法中除了扣分部分,还有奖励分部分,即工作创新被局(公司)采用推广,被上级机关表彰的都能加分。此外,办法还规定,凡涉及重大违规问题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纪、行规被追究责任的实行一票否决。
4、正视问题,不断完善。在办法实施两年多来,虽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也发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员工思想认识还没有到位。二是烟草行业服务为主的工作性质,让员工与员工之间的相互控制,容易导致控制失效,而且员工之间存在抵触心理。三是部分领导不够重视,重经营、轻管理,未能从深层次去研究分析问题。为此,**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及时跟进,在今年2月份,重新对效能控制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出台了《****县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评估考核办法》。新的考核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适时修改了一些内容,并调整了管理模式,即由分管领导控制中层干部、职工控制职工、部门领导评估的模式转变为分管领导管理中层干部、中层干部评估职工的新模式,实行部门领导负责制,以点带面,以机关带动基层,全面推进,对全体员工进行月底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与《员工行为规范记分管理办法》相结合,按照不同的考核要求设定了不同的分值,使每项工作得到有效地落实。
三、取得成效
首先,理顺内部管理运作,提高了机关办事效率。**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实施《办法》后,机关内部管理运作更加顺畅,办事处事环环紧扣,工作层层得到落实。群众到机关一看员工工作热情高涨、团结协作,不管是办事还是反映问题,都能到及时得到受理和解决。如原先员工外出办事只需填写《中途外出公务及办私事请假登记单》,外出办事就不受时间限制,只需花一小时的工作却办了三个小时,还不见人返回单位,甚至有可能借办公时间顺便去办个人私事,工作效率极低。实施《办法》后,员工外出办事超过指定时间内未回的,又无来电告知的,直接与员工绩效工资挂钩每次扣2分,促进员工外出办事效率的提高。该《办法》还要求员工对交办的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有办事效率低下、有拖拉现象的,都将予以扣分。
其次,规范办事处事行为,转变了机关工作作风。县烟草专卖局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中,始终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工作理念,并使其成为该局干部员工的自觉行动。过去会议的学风和会风不是很理想,早退、迟到是经常发生,实施《办法》后,学风、会风明显好转,无论是学习和业务培训抽岗,还是会议抽到,到会率均达到100%。
第三,完善绩效考核机制,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实施《办法》,实行多元化监管,复式型的考评,将员工的工作业绩直接与月绩效考核奖金相挂钩,促使机关工作人员高效率工作,充分发挥其潜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在该局已经形成了“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不仅转变了一部分员工原有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和“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思想;也改变了一部分机关人员“满足现状、小富即安、得过且过”的自足情绪,进一步激发了机关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使人人树立了危机意识,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了“份内事情分头理,线上工作共同做,本职岗位自己守,领导交托抓紧办”的良好工作环境。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一市局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根据《无锡市工商局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运用中关于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的要求,现就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奖励原则
实行机关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和作风建设考核结果与市政府绩效奖励挂钩,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和以提升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激发部门和干部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创优动力,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
1.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考核奖金分配以年度工作任务和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重点向创新、创优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奖金在分配过程中实行阳光操作,奖励依据和结果在OA办公系统公示,全程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
二、奖励办法
(一)增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年度创新、创优工作获得市级考核认定并为全局加到分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增发绩效考核奖金。其中,独立(自主)完成加分项目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20xx5000元;由牵头部门完成加分的,牵头部门工作人员视加分情况增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符合创新、创优条件,因申报限额未予申报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可视情增发绩效考核奖金。
3.有其他符合增发绩效考核奖金项目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二)扣发绩效考核奖金的情形
1.部门工作扣分影响单位总成绩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2.部门工作不到位被追责,有负面影响的,所在部门工作人员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3.因工作人员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影响单位考核成绩的,当事人全额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所在部门领导扣发绩效考核奖金10003000元。
4.有其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情形的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汇总并向局长办公会报告。
三、其他事项
市局领导按工作分工,按就高原则,参加分管部门绩效考核。
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在市财政核定奖励总量内先行发放或扣减,余额按比例、按人兑现奖励。具体增发或扣发绩效考核奖金数额由市局部门绩效考核小组向局长办公会提出建议,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二为强化各街道、部门城市管理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争先创优意识,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办法》、《长沙市城市管理绩效评价操作细则》和《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奖惩细则。
一、奖惩对象
依据《长沙市芙蓉区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统计排名,对街道城市管理月度绩效考核前三名及部门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核评价和区域评价排名第一的单位予以奖励;对排名位居末位的单位和人员视情予以通报、处罚和实施行政问责。
二、奖惩内容
(一) 对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为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3-7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红旗街道;8-11名为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合格街道,12-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街道城市管理当月考核排名第一名奖励8万元,第二名奖励5万元,第三名奖励3万元。
3. 当月排名位居全区末位的街道,扣缴区对街道下拨经费3万元,由街道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年度内连续三次排名位居末位的街道,全区通报批评,由街道主要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长说明情况,若因工作不作为,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实施行政问责。
4. 城管执法中队干部责任心不强,与街道配合不好,造成街道城管工作被动,或对督查考核组下达的整改任务不按要求落实到位,街道或督查考核组可书面向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调整意见,由区城管工作领导小组向市城管执法局提出调整中队人事的建议。
(二)对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的奖励与处罚。
1. 建立单位履职保证金制度。按照区财政每年下拨环卫、市政、园林、治尘办的部门维护经费总额和区城管执法大队工作经费总额的1.5%计提履职保证金,完成规定目标任务全额返还,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按照本办法规定扣除;另提取1.5%用于调剂平衡未列入财政预算的其他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2. 当月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类别考评中排名第一的,履职保证金全额返还原单位,其中环卫局、市政局、园林局排名第一的,奖励8万元,城管执法大队、治尘办排名第一的,奖励5万元。当月区城市管理工作在市城区区域评价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城管局8万元,奖励城管督查考核组5万元。如出现全市排名并列情况,则以并列单位个数折扣奖金数额。
3. 环卫、市政、园林、城管执法大队及治尘办当月成绩未进入全市前二名的,按当月考核得分,每差0.5分(对照全市第二名的得分计算,不足的按0.5分计算),扣除当月履职保证金总额的8%,直到扣完为止。所扣保证金用于其他未列入财政预算的临时性城市管理任务。
4. 当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扣缴区对该单位下拨经费3万元,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分管副区长说明情况;连续两个月考核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或季度总成绩排名全市倒数第一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单位写出书面检查。
(三) 对街道爱卫工作考核的奖励与处罚
1. 全年爱卫工作综合排名前两名的街道,推荐参评市爱卫工作先进单位;3-5名推荐参评区爱卫工作先进街道;6-10名为区爱卫工作合格街道,11-13名不参与年终评先。
2. 连续二个季度排名位居末位或列为全市最差的街道(局),由单位行政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通报批评。因工作不负责,履职不到位,或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主要负责人向区长说明情况,实施行政问责。
三、奖金安排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市对区下拨奖金全区统筹管理,区城市管理绩效考核奖励所需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月度考核奖励经费根据本细则制表,送区城管督查考核组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区长审批后发放。各单位所获奖金的70%用于城市管理维护和工作经费,30%用于奖励相关城市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人员。
本细则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部门绩效奖惩细则三1.目的 为实现部门各项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职能,通过绩效考核科学、客观地评估部门各岗位任职员工的工作业绩,指导员工高效地开展工作,促进员工素质提升,按照现代企业绩效管理理念的要求,制订本实施细则。
2.月度绩效考核
2. 1考核内容及权重
员工月度考核的内容由重点工作、事务性工作和制度执行三部分组成。其中重点工作占40%权重,事务性工作占55%权重,制度执行占5%权重。
2.1.1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为除日常事务性工作外,根据当月部门的工作计划,结合岗位的职责范围,经讨论和工作分解后,由部门负责人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下达给任职员工的具体工作任务,从员工完成任务的时效、进度和质量方面来考核,体现岗位工作对部门月底工作计划的直接支持功能;
2.1.2事务性工作
事务性工作着重考核员工全月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及日常事务性工作是否符合岗位规范要求,从工作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工作独立性、合理性等方面考核;
2.1..3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制
制度执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员工着装规范、公司礼仪、考勤及公司各项制度的遵守情况。
2.2. 考核程序
2.2.1 绩效规划
2.2.1.1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每月初由部门负责人召开部门月度绩效规划会,会议内容包括讨论和分解当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点评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及员工工作评估反馈;并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以《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形式下达部门重点工作任务。
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月度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本期阶段结果
责任人
要求及注意事项
2.2.1.2 拟定岗位绩效合约:岗位任职员工收到部门下达的《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分解表》的当日,拟定本岗位的《月度绩效合约》,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2.1.3 沟通确认:部门负责人在2日内安排与下属就拟定的岗位《月度绩效合约》进行沟通,重点沟通确认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及阶段结果的理解是否一致,描述是否明确、清晰,权重分配是否合理等;双方达成一致后,签字确认。
2.2.2. 跟踪与辅导
部门负责人应观察任务执行的过程,跟踪各岗位的工作进度,对各岗位工作表现予以记录,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辅导和纠正。
2.2.3工作评估
2.2.3.1 各岗位任职员工于每月30日(双休日顺延,下同)对本月工作表现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填写《月度绩效合约》(见附件1)的具体完成情况栏目,结合评价标准进行自评,并报部门负责人;
2.2.3.2部门负责人收到评估表后2日内对各岗位员工当月业绩表现进行评价,并对各项内容作出相应的点评(指明工作的亮点、指出改善之处)。
2.2.4反馈
2.2.4.1部门负责人在月度绩效规划会中综合分析部门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情况,点评各下属上月工作业绩,对比员工自我评估与部门评估间的差距;
2.2.4.2在会后与员工进行沟通、反馈,重点在于肯定员工的成绩、指出须改善之处,共同探讨改善的方法,并就预期的结果达成一致,列入下月的绩效计划。
2.3考核结果的计算与运用
2.3.1考核结果的产生
以部门评估得分为员工当月各项工作考核得分,总分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出:
当月绩效考核得分=重点工作得分+事务性工作得分+制度执行得分
2.3.2 考核结果的运用
2.3.2.1 月度奖惩
A、90分月度考核得分 95分,减发1-3%月浮动工资;
B、85分月度考核得分90分,减发10%月浮动工资;
C、80分月度考核得分85分,减发15%月浮动工资;
D、75分月度考核得分80分,减发20%月浮动工资;
E、70分月度考核总得分75分,减发30%月浮动工资;
F、65分月度考核得分70分,减发50%月浮动工资;
G、低于65分(含),减发1-12个月浮动工资。
2.3.2.2 月度工作改进:对员工当月表现突出部分予以肯定,将员工月度工作不足之处与员工进行沟通,提出改进意见。
2.3.2.3 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3. 年终综合绩效评价 员工年终综合绩效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工作业绩评价、绩效行为评价,其权重分别为60%、40%。
员工年度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业绩评价60% + 绩效行为评价40%
3.1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工作业绩评价
年度工作业绩评价 = (月度工作业绩评价)/12
3.2绩效行为的评价
绩效行为评价采用360度考核办法,以《绩效行为评估表》(见附件2)的形式,通过被考核人、同事、上级的评价,最终得出被考核人的该项评估得分。其中各评价人的权重分别为:部门负责人0.5,其他有业务关联的同事0.4,自评0.1。
3.3 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的应用
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岗位薪酬调整、员工评优评先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下午 1时 30分至 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他人或由他人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人和被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实施绩效工资,坚持效率优先、注重公平、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指导思想。各项考核工作透明、公正,强化教职工的敬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全校工作效率,增强学校办学活力。
(一)坚持责、权、利一致的原则。
职工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挂钩。
(二)坚持突出一线、突出重点的原则。
分配向工作一线、高层次人才和有突出贡献者倾斜,强化激励机制。
(三)坚持量入为出,总体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财力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使教职工的收入与学校发展、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联动。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和离岗待退人员。
绩效工资兑现时间以市人事部门正式通知为准。
三、绩效工资分类及比例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
四、实施办法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岗位系数按照学校现行奖金系数标准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基数根据学校财力确定,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核准。
教职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月考核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主要包括超工作量补贴、突出贡献奖励、年度考核奖励、政策性奖励、教育科研项目奖励、班主任津贴、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一次性奖励等,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1、超工作量补贴。教师超课时、教师兼岗、行政人员兼课、教职工加班值班等基本工作量之外的工作计发超工作量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超工作量补贴计发办法》计发。
2、突出贡献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部门或教职工发放突出贡献奖。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3、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教职工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校级干部按照市教育局的要求考核。中层干部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年 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其他教职工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考核办法》和《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非教学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 核结果计发。结合绩效奖励工资总量,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
4、政策性奖励。学校获得国家、省、市(区)级各项荣誉称号,按政策予以奖励。
5、教育科研项目奖励。部门或教职工从事教育、科研项目取得突出成绩计发教育科研项目奖。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计发。
6、班主任津贴。教职工从事班主任工作计发班主任津贴。按照《成都市工业职业技术学校班主任考核办法》计发。
7、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根据工作需要发放通讯费、交通费、伙食费。按学校现有规定执行。
8、一次性奖励。除上述奖项之外的一次性发放的奖励。由学校研究决定发放标准和范围。
五、方案执行
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上级部门备案核定后执行。
学校根据本方案制定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