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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内容和具体要求
*、*两个古村落消防专项规划年底前要完成修编审批,确保古村落的火灾隐患整改更具有科学性、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南屏、关麓、屏山古村落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计划20*年1月10日前制定完成,并尽快付诸实施。
(二)消防水源和消防供水设施建设
*镇在东方红水库引水工程建设的同时要制定古村落内消防供水管网建设方案,20*年12月31日前制定完成,争取20*年6月底建成,引水工程贯通即可连接使用。在此期间,应保障高位水池的消防用水量。屏山、南屏、关麓古村落应在村落内和村边修建消防水池和蓄水堤坝,并各配1-2台消防手抬泵。水源的保护半径为150米为宜。
(三)室内电气线路改造
*古村落内应全面拆除改造后的旧线路。规范电话、电视等弱电线路的敷设安装。加强用电管理,巩固整改成果。*古村落内砖木建筑的室内电气线路应在20*年12月20前全部按规范要求改造完毕。在此之前,所有建筑内影响安全的电线、开关、插座、电器等配件要全面检查,及时维修更换,且必须规范安装使用漏电保险和熔断保险装置。南屏、关麓、屏山古村落首期应对文物建筑、旅游景点电线规划整改,20*年4月20日前完成。其它古建筑、一般砖木建筑室内电线改造可分期完成。
(四)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
在*村选择一栋古建筑,作为安装消防自动报警设施的试点,视情普遍推广。屏山、关麓和南屏古村落的文物保护建筑、旅游景点、商业网点,20*年底前按最低标准每栋建筑配置2具3-4公斤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屏山、关麓和南屏古村落内其它古建筑分期配置,20*年底前争取配齐灭火器。
二、明确责任,强化职责
(一)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
有关镇政府进一步制定完善古村落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项目、内容、措施、期限、经费、制度、职责等及整改期间的火灾防范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镇长为直接责任人;水利部门负责指导引水工程建设;电力公司负责电气线路改造施工;文物部门负责指导整改期间的文物保护工作;*消防部门负责做好督查、指导和服务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巡视检查,做到严防死守,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
各级政府、部门、责任人之间要签订《火灾隐患限期整改责任书》,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将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员。
(二)加强消防宣传,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有关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转发*局实施消防宣传“4+1”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142号)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和灭火演练活动,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有关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旅游公司、文管局和建筑物管理使用者,应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成立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明确具体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落实岗位防火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职责和应急处置预案,配置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和防火检查活动,及时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建立健全单位防火档案。
(四)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整改经费的投入,推进整改进程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调查论证,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尽快予以落实。电力、水利、*、文物、旅游、建设等部门要加大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促进整改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三、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为强化对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旅游、建设、*、安监、电力、水利、文物部门和有关镇人民政府及旅游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督办整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领导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促进整改进度,保障整改质量。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加强工作协调指导,落实逐级整改责任。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社会福利机构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机构的火灾防控能力,充分认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本着对供养人员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长效机制,防范和遏制社会福利机构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根据上级要求,成立福利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各街道民政办主任为组员,全面负责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
三、排点
各社会福利机构要全面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隐患,严格整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防止各种安全事故发生。
1、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责任是否落实;
2、对疏散通道、可燃装修、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电器安装使用、消防设施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通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完好,是否符合国际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注;
3、消防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年度检测,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4、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到位,有无违规使用明火、明电、燃气等现象,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6、节假日和重点部位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安装防护设施。
四、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6月3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并制定本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2、自查自纠(7月10日前)。各社会福利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对照《社会福利机构安全自查表》,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3、全面排查整治(9月15日前)。领导小组汇同消防、安监、卫生监督等部门,对社会福利机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逾期未整改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机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情节严重的,不符合开业运行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4、总结验收(10月5日前)。领导小组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机构开展排查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全面上报总结安全生产督查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单位对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单位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放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安全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安全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安全设施,切断设施电源的;
8、违章使用电气设施和其他机械、压力容器设施的;
9、违章进行电气安装的;
10、防盗、防爆、防抢设施和工作不到位的;
11、其它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以上条款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三、对不能当场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和负责人,并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安全隐患未消除前,当事部门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如不能确保安全,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停工整改。
今年5月,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与区人民政府交换了意见,指出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切实整改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特制订整改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对《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蒲开文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邵瑜,副区长朱继中、冯紫明、张洪祥、朱俊、史江任副组长,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安监局副局长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整改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工作重点
1、关于《安全生产法》宣传的广度、深度不够的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广播电视局、区电子政务中心、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单位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形成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2、关于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建设局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区发改委、区监察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房管局、区电力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对在建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和防护情况、消防通道和设施配套建设情况、危房改造等进行检查,重点对各乡镇集镇及农村建房无规划设计、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从重从严查处建设工程违规发包、个人和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承揽工程。研究解决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3、**市白塔花炮厂厂房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小东门烟花爆竹市场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区建设局、区工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中小企业局、区卫生局、区电力公司、**镇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对小东门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全面排查,规范经营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规经营门市,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坚决依法取缔。督促指导**市白塔花炮厂、清江鞭炮厂按照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对厂房进行改造,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小街子、文星街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文体局、区工商局、区广电局、电信公司、区电力公司、东、西城街道办事处。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文星街、小街子、土星街片区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重点整治电力线路老化、架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等问题,安装配齐消防设施,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不齐等火灾隐患。
5、农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车违规载客,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领导:蒲开文
牵头部门:区公安分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农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重点,集中开展对经营业主、驾驶人员、中小学生和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重点查处农用车、货车载人,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和三轮车超载搭人行为。公安、农机、交通等部门要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时期、重要地段的监控,从严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6、农网改造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责任领导:冯紫明
牵头部门:区经委
责任单位:区广电局、区电力公司、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重点: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增强农民安全用电意识。深入开展农电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农电线路、电视光纤线路、通信线 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整治电力线路、通信、闭路电视光纤同杆架设和在电力线路下违规建房,禁止无证操作和私拉乱接,排查、整治农网改造中的安全隐患,严防农电事故发生。
7、乡镇安办建设不规范、安监队伍亟待加强等问题。
责任领导:朱继中
牵头部门: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人事局、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科技园。
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及工作经费,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推进乡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三、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
各地、各牵头部门、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保障经费投入,强化整改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好整治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墙报、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关键词:集贸市场;火灾隐患;监督;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个体经商业户为主的集贸市场如雨后春笋遍布城乡各地,既给经营者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也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的生活。但是集贸市场由于种种原因,存在可燃易燃物多、摊位数多、人员密集、防火间距小、用火用电量大、监督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其潜在的火灾隐患不容忽视。现笔者结合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特点和预防措施,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特点
1、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一是现在许多市场内门面修建后基本上都是卖给了私人,一个市场内有几十上百的业主,这给对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二是集贸市场内经营的商品基本上都是易燃可燃物品,由于受利益的驱动,市场内商品储存、管理混乱,虽然明令禁止集贸市场内“三合一”场所,但很多市场的从业人员防火意识薄弱,安全意识不强,许多的经营者没有经过消防知识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常识知之甚少,并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
2、市场内消防安全环境差。近几年,集贸市场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在各地而迅猛增多,集贸市场的不断繁荣和扩展,加上有些经营户利用寸土寸金的“黄金地段”,占用防火间距和通道现象普遍,有的甚至连消火栓也被圈占,从而使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一般小商品市场少则几十个,多则数百个摊位,经营易燃可燃物品现象多,各摊主甚至出店经营,造成疏散通道狭窄,有的宽度不足一人宽,部分出口处还设置了摊位,室外路段也布满了摊位,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火灾的曼延,消防车无法通行实施灭火。
3、消防器材严重不足。集贸市场由于资金紧张,或领导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减少了对消防设施的投入,对仅有的灭火器材也未能按规定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而被摊位商品堆埋难以取用;有的虽有灭火器材,但选型不当或缺少维护保养,发生火灾也难以发生作用。
4、市场内用火、用电措施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多数市场内普遍存在使用明火、吸烟等现象,市场电器线路安装不规范、乱拉乱接电线现象普遍,有的电气线路原设计仅限于电灯照明以及少数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但经营者为吸引顾客长时间使用招牌灯、彩灯、大功率照明灯具,同时经营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暖器、电熨斗、电热水器等大功率电器现象严重,这一切都增加了电器线路的负荷;使用大容量的保险丝,使电路在不知不觉中始终处在经常超负荷运行中,加上市场内少数人随意乱接、乱拉、乱设插座,致使接线不牢,接错线路,导致电线短路,极易引起火灾。
二、整改集贸市场火灾隐患的对策
1、完善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集贸市场由政府牵头,并由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安全领导组织机构,统一管理,明确责权,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要将责任落实到户到人。同时,建立健全消防安管理制度,落实日常防火巡查制度,实行24小时全天候消防安全保卫巡查,定期召开会议,要向广大业主分析通报火灾形势;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分清轻重缓急,分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市场内消防安全。
2、完善消防器材设施,加强维护保养。针对集贸市场摊位门市密集、客流量大的特点,严格要求各单位、各市场经营的门市、仓库、住户和柜台,配置固定灭火器和移动灭火器材,对营业面积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防火分区的集贸市场一定要设置自动喷淋装置,设置区域防火分区,对现有的消防器材设施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其完好有效。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意识。消防宣传教育是同火灾作斗争的重要工具。要根据法律法规,运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对广大经营户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把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内容贯穿于宣传教育之中,增强业主和客户防火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防火、灭火及逃生自救能力。
4、消防部门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消防部门要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制度促规范,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等形式,严肃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发现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整改不力的业主和责任人,一定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违规违法等问题进行曝光,以舆论监督推动隐患整改,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集贸市场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保证安全,又要兼顾生产,还要考虑到单位的承受能力和民生问题。因此,必须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从而达到安全与生产、经济与效益、形式与效果的统一。公安消防机构在确定重大火灾隐患前,要积极会同设计、检测、技术等部门的安全生产专家,对隐患现状进行论证,提出指导性意见和整改方案。要充分考虑消防管理工作的总体情况及隐患单位在今后的整改过程中将面临的实际难题;要时时监管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要及时给予火灾隐患整改单位技术上指导帮扶,确保隐患单位在整改火灾隐患的工作中少走弯路,;对集贸市场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跟进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市场营业绝不允许 “带病营业”;一定要克服松懈思想,保持清醒认识,切实做好日常监督工作,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积极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张亚平;浅析集宁市集贸市场发展的几个问题[J];理论研究;1994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