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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到新时期,经济全球化趋势逐渐增强,全球范围内对会计标准做出了严格界定,改组后的国际会计准则提出,通过实施标准化、高质量的全球化会计准则能够帮助企业制定更加统一的发展战略,满足跨国公司对项目发展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国际会计准则发展
国际会计准则是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产生的,但目前已经发展了三十多年,并且从其发展的阶段上看,分为以下几方面。首先,1972~1987 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负责对会计事项的处理,相继制定出很多方法与新准则,但却会受到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影响。其次,1987~1996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调整了会计信息可比性,实施报表可比性,对可比性进行调整与完善。1996~2001年,此阶段是准则的核心制定时期,已经制定出了30多个证券委员会核心准则,被广泛应用在跨国公司财务报表中。最后一个阶段是从2000年到现在,国际会计准则地位提升,质量与可比性也在增强,对过去的会计准则不断优化改良,致使国际会计准则进入到了新的发展时期。
二、国际会计准则走向趋势探究
(一)国际会计准则开始具备“欧美化”发展趋势
当今,我国很多的法制与制度都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经验与成果,并使其作为了资本市场的主要力量,成为其他国家的参考对象,对于相关会计准则的制定也要遵循适时、规范以及符合的经济发展模式,这样才能将国际会计准则市场鲜活力提升。此外,国际会计准则制定相关机构部门,比如,基金、咨询、管理等部门领导都由西方国家的人担任,本国的人员占有的比例较少。
(二)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势
国际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势在不断增强,这同时也是时展的必然趋势,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的一个新的走向备受企业重视,该趋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制定准则并完善,确保准则能够得到西方国家相关委员会的支持,进而促使两国的友好往来,将国际信用提升,将西方国家的消极态度转变,努力参与到配合国际准则制定中来。最后,加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准则的支持与宣传,使国际会计准则真正体现全球化与一体化趋势[1]。
三、国际会计走向趋势带来的启发
(一)加强对国际会计准则的理解与认识
国际会计准则会随着时代变化而出现新的内容,需要我们不断对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协调,需要以正确的眼光去看待国际会计准则,鉴于国际经济地位在国际作用上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从全局上进行把握与定位。首先,对国际会计准则背景、框架以及内容进行深化研究与探讨,多寻求社会上其他力量的支持,从多个层面上分析并探索,不断对当前的会计准则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强化与完善,使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体现出时代性标准性。其次,将社会中各级人员的专业素养增强,尤其是专业的会计人员需要不断强化其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将学习到的专业知识熟练应用到实际工作业务中,增强培训的力度。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对教材编排与设计的重视度,将最新的会计理念与会计标准制定出来,并将其编入到教材中,进而将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一步强化,在具体工作中能够做到熟练、规范、无误,使企业会计工作更加有序、健康的发展,使其能够与当前的标准变化相顺应,积极迎接各种挑战[2]。
(二)积极参与到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中来
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发展更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关系到每一个人员的自身素养与道德准则,由此,必须不断增强对国际准则标准化的了解,强化对内容的认知,并不断提高对标准制定的热情与兴趣,确保自身的权益与利益得以维护。具体方法就是:首先,不断争取国际会计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的支持与认可,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将我国现行的准则与意见发表上,取得其他国家的认同并获得相关建议,使准则更加标准与规范,促使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能够结合本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做出对会计准则的调整。其次,可以将国际准则作为一个重要参考与实际国情的发展模式借鉴,为制定出更加适合本国发展的准则提供借鉴,使相关机构部门的权益得以更好的维护。
(三)全球化的会计准则推广是一个复杂且长远的过程
全球化的会计准则推广是一个长期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首先,加强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构建一个质量高且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必然也是基础;构建一个专业审计准则制定机构,负责各项准则制定的监督与协调;建立一个全球化监督实施机构;建立全球化公司治理机构;不断对国际审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加强教育与培训。当前,需要从上述几个方面去铺设国际会计准则发展之路,需要不断对IASB进行组建,并强化其他工作的开展,此外,不断加强对IASB的重新修订,对旧的准则与项目综合效益进行分析与比较,制定出收益表以及综合收益表等,即使很多收入确认等项目存在问题,但是我国依然可以接受,能够对当前的国际会计准则制定进行优化调整,因为其中隐藏一些不确定因素,会使国际协调工作受到影响,但是经济、政治、法律环境等都包含在国际利益中,对会计准则进行统一调整,能够将隐藏的不确定因素分析出来,更好的对国际关系进行协调,了解国际协调的新进程,可见,全球性会计准则统一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3]。
结束语
总之,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与发展关系到会计业发展与进步,是企业发展过程中非常关注的内容,本文重点分析了国际会计准则发展趋势,希望为准则制定与优化提供一些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国际会计;会计准则;发展及对策
abstract: under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s unceasing endeavor, accounting standards' international harmony activity has made the considerable progress in the 1990s, specially in the 90s's latter half. for all this,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ordinated had still not achieved the globalized goal.
key word: international accountant; accounting standards; development and countermeasure
一、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在90年代的发展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①:1973至1989年为制定主体准则阶段;1989至1995年为提高国际会计准则可比性阶段; 1995年起至今为制定核心准则阶段。这样,对于20世纪90年代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的研究可以分两个时期进行。
(一) 1990至1995年的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状况回顾
拉尔森(robert k. larson)和凯尼(sara york kenny)在1999年利用coopers and lybrand(c&l)(1991,1993)和price waterhouse(pw)(1995)两家国际会计公司所公布的对35个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实践的调查资料,对国际会计准则在这些国家的应用情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其中有关发达国家与中国的协调状况见表1.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一阶段,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在国际范围内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以1993年为例,在上述调查对象中,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美国和英国的会计准则基本与国际会计准则具有高度一致性(被调查的26项会计惯例中超过90%的项目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法国、德国与日本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适度的协调性(被调查的26项会计惯例中超过60%的项目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而中国的会计准则相对于国际会计准则有较大的差异性;其二,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程度与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之间存在某种相关性。那些实行普通法系国家的会计准则一般与国际会计准则有较高的协调性,而那些实行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在这方面上唯一的例外国家是荷兰; 其三,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度与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模式之间有某种契合关系。在那些奉行微观经济主义(即主张自由主义)的国家,其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度较高,而在那些坚持宏观统一主义(即强调政府干预)的国家,其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度相对较低;其四,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之中。与1993年相比,1995年各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度均有所下降,这主要缘于在1995年iasc“财务报表的可比性”计划开始生效,该计划旨在将原来国际会计准则中所许可的备选方法大大缩减。这样,各国会计准则所表现出的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性就不难理解了。总体看来,在20世纪90年代前半段,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效果不很理想,甚至呈现协调质量下降的趋势。
(二) 1995年至1999年的国际会计准则协调状况分析
1995年7月,iasc与证券监管机构国际组织(iosco)订立协议,其核心内容是:如果iasc能在1998年底前完成制定一套核心会计准则(core standards)的任务,并得到iosco技术委员会的批准,该组织将把这套准则作为跨国上市公司编制财务报告的准则。时至今日,iasc的任务已基本完成,然而iosco尚未决定是否接受iasc制定的核心准则。其主要的障碍来自于美国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早在1997年,sec的主席列维特(levitt)就曾发表一份声明③,强调国际会计准则要想获得普遍认可(实际上主要是得到美国的认可),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必须包括现有会计文献中普遍接受的、综合性的会计基础概念中的核心部分;2.必须高质量,即能导致可比、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于投资人有利; 3.必须严格地加以解释和应用。fasb在1998年底对外一份题为“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未来之设想”(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setting :a vision for the future)的报告④,其中认为普遍认可的会计准则应具备以下特征:1.与现行概念框架所提供的指南一致;2.避免可选择的会计程序或将其限制在最小范围;3.必须提供不含混的、可理解的信息;4.能够严格的加以解释和应用。依据sec、fasb的标准评估iasc的核心准则,我们发现其中有许多地方不符合上述标准。在核心准则中,有一些准则包含有备选的处理方法,有一些准则包含有与iasc或者fasb概念框架不一致的规定,还有一些准则没有提供必要的指南以确保可理解性并避免模糊性。如此看来,核心准则得不到iosco的通过便是一个自然的结果,iasc期望以核心准则协调统一各国会计实践的努力暂告失败。
尽管核心准则计划暂时受阻,但国际会计准则却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采纳与推行。首先,欧盟(eu)非常支持iasc及其准则。1996年,欧盟一份报告认为,除少数情况外,国际会计准则与欧盟指令具有可比性;1999年,欧盟宣布在缺少欧盟指令的情况下,允许欧洲公司使用国际会计准则(例如,欧盟第4号与第7号指令缺乏对金融工具作出有关的会计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2000年,欧盟宣布最迟不超过2005年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遵守国际会计准则,同时,欧盟还指出,它不再打算制定欧洲统一会计准则来取代国际会计准则,而只对国际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使用进行监督,当发现存在不符合欧盟特点的缺陷时,才予以干涉。1999年底,price waterhouse coopers对总部设在欧洲17个国家(包括欧盟15个国家、瑞士和挪威)的509家跨国公司作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在法律修改后,大多数欧洲公司愿意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其次,亚太地区有关国家和地区也普遍接受或采纳国际会计准则。1996年澳大利亚主动提出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并成为iasc的拥护者,而日本证券市场也开始接受国际会计准则,日本通产省和日本注册会计师协会均表示支持iasc制定高质量的全球会计准则。在亚太地区支持iasc准则的另一支重要力量就是中国。我国在1992年第一次向iasc派出代表,1997年正式成为iasc的会员,并作为观察员参加了iasc的理事会会议。我国一方面积极支持iasc为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作出努力,另一方面,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也在许多方面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盖地的研究(2001年)表明⑤,经过多年的努力,中国企业会计标准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大同,在财务报表编制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等会计要素的定义、应收账款、存货、在建工程等的期末计价、收入确认、借款费用的确认、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量、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租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现金流量表、建造合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及或有事项等方面均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或基本一致。总之,由于iasc具有广泛的国际代表性、权威性,因此,目前除美国、加拿大⑥等少数国家的资本市场还不能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外,其他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制定机构都在不同的程度上接受了国际会计准则。
为了获得美国的支持,iasc开始了重塑该机构的宏大计划,并在2000年5月通过了新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章程》,完成了对该机构的重组工作。新的组织架构仿照“fasb模式”,并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大力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结束了美国与iasc长期以来的对立局面,对于推进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工作必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然而,随着美国介入程度的逐渐加深,也使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iasc的独立性、公允性开始发生质疑,从而给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应对策略
(一)积极参与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工作,并努力发挥应有的作用。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是各国会计发展的共同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实现国际间会计信息可比的重要性日益凸现出来。可比的会计信息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交易费用、降低企业的海外筹资成本、充分提高会计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等。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顺应这一趋势,积极参与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工作。我国现在是iasc的会员国之一,同时也是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isar)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的代表国之一,这为我国逐步介入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事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我们应当积极利用这些国际论坛,充分表述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获得更多国家的信任与支持,从而逐步确立中国会计在世界会计之林的应有地位。具体来讲,可以采取以下战略措施:
1. 广泛、全面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工作,从形式参与逐步过渡到实质参与。所谓形式参与包括派驻代表到理事会工作、列席理事会的有关会议、对新准则的征求意见稿发表意见等;所谓实质参与是指亲自参与准则的制定工作。目前,许多成员国呼吁理事会应对发展中国家和经济体制转换国家会计问题予以立项,该提案得到理事会的高度重视,这为中国实质参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提供了契机。作为经济体制成功转换的代表,中国在转型经济会计实践方面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和深刻的教训,拥有不可替代的发言权,理应在该准则的制定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2. 与有关国家的准则制定机构建立并保持高效、畅通的联络机制。我们可以和那些法律体制、文化背景或经济发展水平等与我国相近的国家或地区建立正式的会计事务沟通渠道,彼此分享准则制定的经验与不足,并在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当中逐步建立战略性同盟关系,以改变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力量对比格局。
3. 积极主动参与咨询委员会(sac)的工作。中国目前是咨询委员会的成员之一,我们应不失时机地利用这一讲坛,与其他国家,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深入交流、有效沟通,并就有关问题达成共识以获得各方面的支持。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现有的会计准则体系。鉴于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范围内的权威性和影响力,我国在制定新的会计准则或修改现有会计准则的时候,应充分学习、借鉴、利用国际会计准则的已有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高质量、高起点、高标准地完成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目前,我国在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准则的理论建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集中表现在尽管1992年出台的基本会计准则已经难以承载准则之准则的使命,但我们至今尚未对该准则进行修订,其后果之一就是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缺乏应有的稳定性。截至目前,在已经公布的13项具体会计准则中,我们已经对5项准则进行了修订。我们认为,借鉴国际会计准则框架体系,制定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结构已是当务之急。
(二)加强准则执行的监管力度。从一定意义上讲,会计准则的执行比制定更重要。为此,有关监管机构应对准则的执行效果进行检验,并对检验结果和来自实践中的反馈意见进行及时评估,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对策。对于评估中发现的属于准则本身的漏洞或缺陷,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准则制定机构,通过修订、完善准则,尽可能降低其负面影响; 如果属于执行主体自身的问题,则应依循有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处罚力度,通报、吊证、罚款、行政处分以及刑事处罚五管齐下,使其知难而退。
三是处理好原有准则与新准则的过渡问题。在每一项新准则出台之后,如何解决新旧准则差异所导致的不同决策后果,也是我们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我们认为,新准则的实施可规定一个过渡期(1至2年)。在过渡期内,会计主体应同时提供新旧准则下所生成的会计信息,以使信息使用者能够正确评估准则变动所造成的经济影响,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准则变动的负面效应。
(四)会计协调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充分考虑我们自身的利益。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尽管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在20世纪90年代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与全球一体化的目标尚有很大的距离。从本质上讲,会计准则国际协调涉及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权的保留与让渡,涉及法律体制的延续与调整,涉及文化传统的融合与排异,涉及准则制定成本与准则借鉴成本(包括大量的学习、培训成本,支付外国会计师服务费用和咨询费用等)的比较与权衡等一系列关键问题,而绝不简单表现为一个技术环节。这就提醒我们,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一定不能脱离中国的现实情况而一味国际化。我们必须根据我国目前会计信息提供者的整体素质、会计监管系统的发展现状以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结构等,有选择地安排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进度,本着先急后缓、先试点后推广的基本原则,循序渐进、有条不紊地开展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与此同时,在会计准则的内容安排方面,我们应根据我国目前会计信息用户的主要类型、用户所需信息的主要特征等,有选择地借鉴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在内的一切较为成熟、行之有效的会计准则,并注重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对有关准则的内容进行进一步创新,以实现国际会计准则的本土化。
主要参考文献
1.robert k.larson, sara york kenny. the harmonization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progress in the 1990s. multinational business review, spring 1999.
2.coopers and lybrand (international)。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ummaries: a guide for interpretation and comparison. new york: john wiley sons, inc., 1993.
3.flower, john. the future shape of harmonization: the eu versus the iasc versus sec. the european accounting review.1997, 6:281-303.
4.price waterhouse (in europe)。 financial reporting - an international survey.1995.
5.项怀诚。深入贯彻《会计法》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会计研究》2001年第7期,3-6.
6.冯淑萍。积极参与,推动协调,为我所用《会计研究》2001年第10期,3-5.
7.葛家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核心准则的未来《会计研究》2001年第8期,3-9.
[关键词]国际会计协调;会计协调模式;会计区域协调
一、国际会计协调的涵义及其必然性
(一)对于什么是国际会计协调,目前各国会计学专家学者尚未达成共识,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
1、诺比斯(Nobes)和帕克(Parker)两位教授在《比较国际会计》中认为:国际会计协调是指“通过界定会计实务的差异,增强会计实务可比性的过程”。
2、乔伊(Choi)和米克(Meek)在《国际会计》中认为:国际会计协调是指“各国会计准则在逻辑上不应冲突”。
3、阿潘(Arpan)与拉德波夫(Radeaugh)认为,“尽管完全标准化是不可能的,但减少选择性却是现实的,协调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将准则与实务的差异缩小到可接受的程度”。
4、我国会计学家常勋教授认为:国际会计协调是指“通过一些国际性组织或专门机构包括民间和政府两方面制定或认可,采用一些统一的会计准则或其它标准化文件,促进一定地区或世界范围内各国会计实务和财务信息的统一和可比的活动”。
不难看出,各国学者在强调各国会计实务的可比性、逐渐缩小各国会计准则的差异等方面已达成了共识。
(二)国际会计协调至少应具备以下三层基本涵义:
1、协调是在差异基础上并对差异进行的一种缩小矛盾、形成有序结构的过程或活动;
2、协调的目的在于形成统一程度不等的共同结构或程序;
3、协调不同于标准化,协调是逐步缩小各国会计惯例的差异程度,从而增加其可比性的过程。
协调的目的是通过一定的调整使现有各国会计实务差异得以和谐共存,是国家化与国际标准化的中间环节。标准化则意味着要推选一套严格的、各国统一步调而没有什么选择余地的规则,各国会计间的差异完全消失,是协调的最终目的和理想状态。
(三)随着跨国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兴起,国际分工越来越细,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会计的差异对各国处理同一都会产生很大。世界环境的变化已对会计国际间协调提出新的要求:
1、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的扩大及国际贸易的发展,要求提供交易双方意见一致的财务会计报表。
2、国际资本市场范围的扩大、国际资本流动的加强及跨国公司的迅速成长与壮大引发了解决母公司与海外子公司会计报表差异问题的紧迫性。
3、国际互联网的发展加速了信息在国际间的传递,同时也促进了对信息数量需求的增长,对信息有效性要求的日渐提高产生了对会计国际协调化的要求。
4、新经济环境下所出现的一系列诸如偷漏税款、环境污染、通货膨胀等问题已跨越国界,需要各国协调行动、共同治理,这必然导致会计领域所涉及有关税务会计、环境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等方面的国际协调问题。
(四)国际会计协调问题是由于经济全球化而引发的,而加强国际会计协调的最终目的,在于促进全球经济向纵深方向发展。国际会计协调的意义具体体现在:
1、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如果交易双方都依据协调一致的会计准则来编制报表、披露财务信息,则会有利于双方的了解、沟通,从而达到加强合作的目的。
2、有利于促进国际投资的发展。国际范围内的可比性、可信性财务信息,无疑会使投资者明白无误地详细了解被投资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从而迅速做出决断,继而促使国际投资范围的扩展和领域的拓宽。
3、有利于加强跨国公司的管理并促进跨国公司的发展。由于跨国母子公司分属于不同的国家,子公司通常是根据东道国的准则编制财务报表,而母公司则按母国的准则编制,这对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带来一定困难,合并报表之所以被称为国际会计的三大难题之一,原因也正在于此。而国际会计协调则可以简化财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跨国公司内部经营情况的对比、和考核评价。
4、可以节约当前据不同国家和实务而编制的多套财务报表的不同财务信息进行合并的成本。
二、国际会计协调的现状及协调所面临的障碍
当前,推动国际会计协调的国际组织主要有两个:一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一是欧共体(EEC)。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只要各国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存在差异,国际经济合作就会遇到投资决策在会计信息需求上的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甚至出现会计信息对投资决策的误导。因此,必须消灭各国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存在的差异,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和推行一套严格的、变通范围狭小的制度。但是,由于IASC是一个国际性民间组织,它所制定的准则不具有强制力,只能依靠会员国尽最大努力的支持来推行,并不能取代会员国各自的会计准则,更不能强加于非会员国家。同时,IASC的各国会员团体推行与遵守国家会计准则的态度与措施也不尽相同:有些会员团体(主要是发展家),由于会计职业团体力量有限(包括人员与经费),往往将国际会计准则(IAS)直接作为本国的会计准则;而有些会员团体(主要是发达国家),则将国际会计准则作为本国会计准则的附属。正是由于各成员国团体支持会计准则的努力程度与其所在国的国情有关,而且各国的会计惯例、会计立法程序及其依存的经济背景的渊源各异,因此,IASC试图在全球范围内全面推行会计“标准化”的目标是难以实现的。为此,IASC在颁布的《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中修订了“标准化”目标,确认“尽可能协调不同国家之间相互分歧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这一更为基本、更为可行的目标。这种务实的做法,给IASC带来了生命力,它的工作正越来越广泛地被人们关注,而且在实务中也取得很大进展,如国际会计准则被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直接采纳为本国的会计准则,同时也被许多国家作为制定本国会计准则的参照系,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的重要性也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
推动国际会计协调的另一组织欧共体(EEC)则认为,国际会计协调是对各国在会计惯例的变异程度上加以限制,从而增加其可比性。就EEC的观点看,其出发点立足于各成员国在地域上、经济上的紧密依存关系,要求各成员国在会计准则上的协调力求达到一体化。其宗旨是要实现成员国之间的人才、商品、劳务及资本的自由流动,建立统一的经营环境,并通过立法形式要求成员国各自的法律都能在最大程度上符合使共同市场有效运作的要求。由于EEC是政治机构,它能够通过立法制定一套具有法律效力的会计规则,并在推行和实施上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使得各成员国都能自愿或不自愿地接受。如EEC组织制定的公司法第4号指令“公司年度决算报告”规定,公司的年度决算应由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营业报告和报表注释组成,公司的财产和财务状况必须按“真实而公允”的观点加以反映;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应采用持续经营、一贯性、谨慎性、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计价等原则;报表注释中最低限度应记载的事项:如外币项目核算、长期债务及实物担保债务的数额;营业报告中应记载的事项:如决算日后发生的重要事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测和所从事的开发活动等;公司有被审计的义务,由各成员国的法律所承认的审计师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EEC模式作为一种区域性的国际会计协调模式,处于较低层次,由于它根植于相近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和较大程度上相关的经济利益关系,并兼顾成员国业已成熟的惯例,用政治组织的名义和以立法的形式向成员国推行统一的会计准则,使之具有较强的约束力并得以顺利实施。
国际协调已展开步伐,其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但这并不意味国际会计协调可一蹴而就。就目前来讲,国际会计协调仍然举步维艰、困难重重,其障碍主要体现在:
1、广泛的财务信息使用群体使得信息需求各异。在美国和英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投资者群体;在德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是税收部门;在法国,会计信息的主要使用者则是政府。不同的使用群体需要不同的会计信息。而对提供信息要求的差异势必会对会计协调制造障碍。
2、各国会计协调的起点不同。如果一个国家在会计史中,会计准则的制定主要由民间团体执行,则容易进行国际会计协调;如果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的制定主要采用政府颁布法令的方式,则不太适宜进行国际会计协调。不同的国情会导致不同的协调化进程。在协调过程中,不能只考虑协调的最终状态,还必须考虑不同的协调起点。即使发展家与发达国家采取了相似的会计模式,它们仍处于不同的起点上。
3、组织间的冲突。民间组织与政府性组织在协调化进程中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主体,这就意味着他们对会计实务的处理及财务信息的披露有不同的要求。例如,美国的会计行业自律组织要求跨国公司扩大信息的披露范围,如要求披露其所在发展中国家的利率,而世界合作和发展组织则希望跨国公司从所在的发展中国家的角度来披露信息。
4.职业会计团体能力的差别。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有效的职业会计团体将会计准则付诸实施,则会计的国际协调只是一句空话。在一些没有职业会计团体的国家推行会计的国际协调,其进度将十分缓慢。相反,如果某国的职业会计团体实力十分强大,则可能对协调化进程产生负面。因为一个实力雄厚的职业会计团体,会认为其自身有足够的能力处理本国的所有会计,而不考虑其他国家的状况。这样便会加大世界范围内会计处理的差异,阻碍国际会计协调的发展。
三、国际会计协调的趋势:区域协调
区域协调是国际会计协调的必由之路。会计在国际协调进程中,必须解决好它与会计国内化、民族化之间的矛盾。无视这种客观矛盾,一味追求甚至强制推行各国会计的趋同化和一体化,其结果是事与愿违。笔者认为,各国会计的区域协调,是解决会计国际协调和会计国内化、民族化矛盾的必由之路。这里所说的区域,既是地域上相近的区域,也包括经济、环境、民族利益相似的区域。由于相近和相似,会计区域协调的矛盾和阻力会小于国际协调,同时又能起到推动国际协调进程的作用。
关于区域协调,有以下几个问题应认真思考:
1、协调机构的权威性问题。国际会计的协调机构,大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民间会计职业组织,例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等。另一类是政府间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跨国公司委员会(CTC)下设的“关于会计和报告国际准则的特设政府专家工作组”、欧洲经济共同体(EEC)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国际投资和跨国公司委员会下设的“会计准则工作组”等。这两类机构权威性程度不同,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成员国承担的义务不同;二是协调成果对成员国的约束力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成员国的义务包括:在本国公布IASC理事会通过的所有国际会计准则,向本国政府会计准则制定机关、证券交易所和产业界宣传,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在本国的执行情况等。概括地说就是公布、宣传、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对成员国的约束力,可通过该组织1988年3月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加以反映。该项调查涉及40个国家的答卷,其中“以国际会计准则作国内准则使用”、“以国际会计准则为基础制定国内准则”的共有11个国家,仅占27.5%,其他国家中虽也有不少独自制定的国内准则与国际准则一致的,但这不能表明国际会计协调的结果。从以上IASC的两项看来,民间会计职业组织虽然在国际协调中取得了可观的成果,但由于它缺乏权威性和约束力,其在会计协调上的效果是受到限制的。欧共体内部的法令先由欧共体委员会提出,然后交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审查批准成为法令。法令在公布的同时,也明确成员国根据法令修订国内法的截止期限。例如公司法指令第4号规定修订国内法的截止日期为1980年8月1日;在成员国开始适用的期限为1982年2月1日。由于成员国承担将欧共体指令转化为国内的义务,其协调结果的约束力无疑比“公布、宣传、揭示”强得多。当然,从第4号指令修改国内法的时间来看,丹麦和英国为1981年,法国为1982年,比利时和荷兰为1983年,其他成员国则更晚,但毕竟都修改了国内法,使国际会计协调落到实处。可见,政府间国际组织作为会计国际协调的主体有较高权威性,能取得较好的协调效果。
2、区域国家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协调。欧共体公司法指令第4号草案是1971年提出的,受欧洲大陆诸国尤其是德国公司法和会计准则的强烈影响。1973年英国加入欧共体,在英国会计的影响下,对原草案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真实而公允”原则的引进,对报表注释的重视,揭示税法对会计的影响等,都是英国会计影响的具体表现。作为交换,英国也在财务报表格式的规定以及计价标准等方面接受大陆诸国的影响。因此可以说,欧共体公司法指令第4号是英国和欧洲大陆在会计方面相互影响、相互协调的产物。正由于这种相互影响和接受影响,才使得在如此广泛的区域内有效开展会计协调取得成功。这一经验,应为世界其他地区的区域性会计协调所重视。
3、关于强制性条款和选择性条款的问题。欧共体公司法指令的会计协调活动之所以能顺利、有效开展,一方面是由于协调机构的权威性和协调各方面的相互影响,另一方面与公司法指令本身的条款也有关。从第4号指令来看,全部条款分为二类:一类是具有强制性的,成员国无选择余地的规范;另一类是承认成员国在立法上有选择余地的规范。第4号指令中后一类条款占了大部分。应该说,允许成员国根据本国具体国情,就某些规范自由选择的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在区域性协调中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如果这种自行选择范围过大,延续时间过长,将对财务报表信息的可比性、公允性产生影响,所以,对基本事项的选择必须加以必要的限制。在这方面,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作了较大的努力。如1989年1月的《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其目的是将国际会计准则承认的会计处理自由选择的规定尽量减少,使类似的变量和事项尽量用同一方法处理,借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国际可比性。这一草案的对财务报表的国际协调有重大的意义。笔者认为,完全消除选择性条款既不可能,也无必要,重要的是在会计区域协调中掌握好三个尺度:数量尺度,可选择条款占的比重不能过大;时间尺度,可选择应有一定的时限;性质尺度,可选择条款只能适用于基本会计事项以外的事项。
四、对我国参与国际会计协调的几点思考
(一)我国在国际会计协调方面的努力。从党的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不断深化。目前,我国已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说,会计改革在相当程度上就是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并且,我国在国际会计协调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作为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准则政府间专家工作组的成员国,自1983年以来,一直参加历次会议;不少大学都开设了西方会计、国际会计方面的课程,有些还专门设置了国际会计专业;对英、美等国家的会计准则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组织了较为系统的翻译出版工作;1992年的《会计准则》以及目前陆续出台和在制定中的具体准则都是中国会计实务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的产物。
(二)我国在国际会计协调中存在的问题。首先,国内专家学者对会计协调在认识上还存在分歧。一种是过分强调有中国特色,过分强调自己的做法;另一种是过分崇洋,考虑问题时总以西方会计为标准,认为国外会计什么都好,我们自己的什么都不行。其次,在国际会计协调方面存在单向协调倾向。表现为一味地学国外的而不考虑把我国好的东西介绍到国外,其结果就是我们越来越依靠别人,总给人一种会计落后的形象,不利于我国会计自身的发展。再次,我国目前缺乏对国际会计进行系统和有效的、介绍的组织者。国内虽然有不少会计学者也在不断地研究西方的著述,但是,几乎完全是靠个人兴趣,研究结果零散、不系统,很难普及推广。最后,借鉴国外经验和国际会计惯例方面存在片面的倾向,表现为只注重发达国家而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新兴国家;在发达国家中只注重国家而忽视了德、法、日等国;过于注意企业会计方面的经验而忽视了宏观会计、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领域;偏重传统会计和报告而忽视了包括管理会计、环境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人力资源会计等许多国外会计方面的新兴领域。这些都不利于我国会计的全面发展。
(三)两点基本结论。首先,要正确对待会计的国家差异和会计国际化。会计差异按性质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合理的差异,有其存在的依据,具有客观性;而另一类差异则体现为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对于这类差异必须有勇气承认,并积极和借鉴外国先进的与方法。会计是全人类共同的财富,决不可以无视自身缺陷,过分追求“中国特色”。正确对待会计国际化,要求我们应该根据中国实际情况引进和吸收国外会计的先进思想与技术方法,并尽可能地与国际会计协调一致。但决非盲目引进,更非照搬某一国家的模式,必须广泛进行研究,视需要和优劣选择借鉴对象。其次,要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化的进程。积极参与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计专业团体和政府有关会计协调组织,利用国际讲坛介绍中国会计,实现双向协调;积极介绍和引进非英语国家的会计经验;注重引进和吸收国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宏观会计等方面的做法;注重国外会计的新发展和新领域。在国内建立专门的国外会计研究机构,改进和提高会计水平,在高校中设置一系列介绍国外会计、国际会计的课程;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和适用于中国读者的国际会计学和比较会计学。在今后修订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和制定具体准则时应充分考虑国际会计组织和一些主要有会计特色国家的经验和,避免新出台的准则与国际会计出现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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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现状;阻力
1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现状概述
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会计准则,新准则的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还有相关的应用指南构成。此次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在经济决策阶段提供了有用的会计信息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相关借鉴。新会计准则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变革: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加突出其相关性、可比性和重要性原则;②注重公允价值;③存货管理办法变革;④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⑤债务重组方法变革;⑥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⑦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变革;⑧金融工具准则变革。以上所述的这些新的变革,正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趋同的产物。
2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存在的障碍
2.1市场经济基础不够雄厚
雄厚的市场经济发展基础是《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和施行主要力量,它符合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状况,但对于我国来说,并不拥有《国际会计准则》推行的良好市场经济基础,这是与发达西方国家相比,《国际会计准则》难以发展的最主要原因。例如,如果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就会使得《国际会计准则》的某些规定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毫无用处,因为在我国经济环境历史中可能刚刚出现甚至还未出现西方国家常见的相关经济事项。以我国会计准则为参照点,在会计准则中的某些特殊会计事项,可能在《国际会计准则》中丝毫位见,因为它同样也不适应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现状。所以不能针对我国会计准则不能只单纯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加上我国跨国公司少、资本市场薄弱、国际贸易发展不成熟,使得我国会计制度变迁的“主要行动集团”力量比较弱小,因此,由于我国经济基础不够牢固,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走向趋同产生了较大的阻力。
2.2法律环境条件不够完善
会计准则与法律法规是紧密相联的,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与西方国家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也就成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走向趋同因素之一。例如,在会计准则规范重点内容方面。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现状,使得《国际会计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该表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但我国且以利润表为主,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上市、增资配股、退市均以利润作为判定指标,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质量,可见我国还未提供一个完善的会计准则走向国际趋同的法律环境。
2.3社会意识觉醒不够程度
社会意识是促成我国会计准则走向国际趋同的重要力量,然而我国对会计准则的认识在社会意识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严重的阻碍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的会计准则的颁布具有强制性。在性质上是让人们被动的去接受。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完全是一种主动的性质,人们主动的去接受会计准则。因为在其公允表达原则中规定企业可以背离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并可采用其他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现公允列报目的。其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不完整。会计概念框架可以有效的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而我国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框架体系,特别是在财务会计方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概念,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缺乏一个规范的理论指导。再者,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虽说这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一个特色,但随着2001年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之后,我国会计准则似乎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的指导纲领,这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用发展的眼光来看,不利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
3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展方法
从以上分析可知,有较多的因素阻碍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发展,针对以上阻力,我国会计准则在国际趋同化发展道路上应该结合实际取长补短,首先要完善自身会计准则的制定、实施、推行与发展。其次要吸取《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优点,并不断进行交流、借鉴。
3.1选择性的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优点
在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完善和实施过程中,应随时与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对比分析,并结合我国会计准则实际现状,吸收和借鉴IASB中符合国情的思想,逐渐改进不足、有避的方法,有计划的实现IASB的趋同,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发展。
3.2完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
虽说,我国新会计准则尽量引人了国际通用的概念框架内容,但是由于定位、计量属性的规定等方面的制约,仍难以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会计概念框架。因此,我国应尽快建立起一套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以使我国会计准则与实务操作更加规范,从而增强准则的指导性与前瞻性,避免会计准则的随意变更和保证会计改革的正确方向。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应以财务会计目标为起点,以会计假设为基础,以会计信息质量特征、财务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和计量为核心,它可以由财政部来制定并作为会计法规的组成部分。当然,这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是一墩而就的,因而我们要加快步伐,先建立会计准则配套体系,待到合适时机再建立起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
3.3提高会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AIBS)改组后,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其最重要的任职资格条件是专业技能和职业背景,而不再是地区代表性,这就对我国尽快培养出自己的国际会计专业人员提出了挑战。然而,我国目前还缺乏这样的专业人员,从而在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中处于不利地位。无论是在人才培训方面,还是会计工作方面都要努力培养专业性、综合性的高素质会计教育工作都和实际工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会计人才的培养。①培养专业性的师资力量,无论是高校还是培训机构都应该拥有具有实际经验和理论知识相结合的综合性教育人才,并能和国际会计教育接轨,以培养专业性的会计人才。②加强高校会计人才培养。高校是会计人才的主要来源,在教育教材、课程、方法上都应该慎重考虑,并加强国际会计准则的学习,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发展提供主体力量。③重视继续教育和培训机构建立。现阶段继续教育及培训方面的机构很多,但需要提高及教育质量,并注入国际人准则教育内容。④要努力提高国内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新晨
3.4构建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环境
目前,环境因素是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发展主要障碍。无论是经济、法律、教育或者文化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的不利因素。市场经济发展不成熟、法律体系不完善,都需借鉴西方国家政相关经验,在市场要素和监管体系方面作深入的研究,以便确找到正确的方法,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4结语
虽说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迫切得到发展,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一个复杂长期的过程,要细入分析比较,不能操之过急,以使其健康、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葛家澍,刘峰.会计理论——关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二十一世纪以来,世界日益呈现出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并形成了当前稳定的国际经济环境,不断发展的国际贸易以及全球资本市场经济,进一步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的发展。在国家发展的过程中,如何实现与世界经济环境的融合也逐渐成为了其所重点关注的内容,只有确保在世界经济贸易市场中稳定发展,才能确保国家整体经济水平的提升,从而促进国家综合地位的上升。会计,作为目前世界各国通用的商业语言之一,对其国际趋同化的研究和分析,也将成为实现国家与世界各国之间经济协调的主要途径,并将对国家效益水平的提升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一、当前国际会计趋同形势
(一)国际金融市场的重组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也试图通过改革的范式,来实现对国际金融市场的重组,并创建出更具现代化的趋同发展新机制。早在2001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便制定出了相关准则,以此来确保机构与会计领域之间的关联性,并实现了对新型法律实体的再重组,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其作为制定并批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主要机构,其主要以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并协调国际会计关系为主要发展目标,并指出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基本工作内容与职责[1]。目前,IASB通过与各国准则制定机构之间的合作,与美国、英国、德国以及法国等7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建立了相应的合作关系,并通过对委员会咨询等多种途径,与部分发展中国家也建立了相应的协商机制。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新格局
多年以来,国际经济市场中都呈现出以欧美国家为主导的基本现状,而随着新型经济体地位的不断提升,传统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格局已经被打破,斌形成了新型的发展格局,以此来彰显出新型经济体的重要性。比如在国际爱物报告准则基金会中,其中包括15%以上的理事人员为新兴经济体,而其数值也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而呈现出逐年上升的稳定趋势[2]。在会计准则理事会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其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实现对国际草屋报告的积极制定与修订,而在我国的积极见一下,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内部也成立了新兴经济体工作组,并包括共有二十余个国家集团内的新兴经济体成员[3]。目前,新兴经济体工作组的联络处设置在我国,并由我国负责日常各个新兴经济体工作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三)国际会计准则的现代化结构改革
随着国际会计趋同概念的提出,国际会计准则的设立得到了世界各国内诸多国际组织的认可,并与会计准则理事会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以此来实现对国际会计准则的有效推广。在此过程中,会计准则理事会实现了对国际组织之间合作关系的的积极调整,并根据对相关政策以及立场的整合,以此来实现国际会计准则策略的大力推广,得到了诸多国家内部组织的大力支持,从而进一步实现了对国际会计准则开展工作的有效支持。比如在与证券委员会国际组织(IOSCO)合作的过程中,其便开发出了相应的核心准则体系,以此来促进IOSCO对其的使用和推广,得到了参与7个国家的广泛支持[4]。与此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世界银行等相关组织也提升了对贷款国家以及企业内部财务信息的需求,进一步促进了国际会计趋同化的发展。
二、国际会计趋同的积极性作用分析
(一)经济作用
在分析国际会计趋同的原因过程中,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实现对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化工作的有效开展。首先,国际会计趋同可以实现交易费用的不断降低。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发展下,各国之间的国际贸易交流也日益频繁,而各国之间的经济往来也呈现出日益增多的发展趋势[5]。在此过程中,若每个国家之间都使用其自身所应用的会计准则,则会造成彼此之间的差异性过大,从而增加了交易成本。而在国际会计趋同的发展下,不同国家之间利用相同的会计准则进行交流,可以有效的实现对资源的全球化配置,并降低交易费用,以此来实现国际贸易效率水平的稳定提高。
其次,国际会计趋同可以进一步提升跨国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在跨国企业当中,由于其是通常会采取国际贸易的方式进行经济发展,这就是其在经营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必须建立其统一化、规范化的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针对会计体系、报告体系等。而在此过程中,一旦子公司所在国家内的会计准则与跨国总企业之间的会计准则存在差异性,则会导致企业在合并内部报表时出现严重的问题,并对会计信息质量以及效率水平产生影响,增加了报表折算或合并的费用,影响了跨国企业的综合管理[6]。而通过国际会计趋同工作的开展,则可以有效实现企业信息的积极转化,最终确保跨国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
最后,国际会计趋同有利于全球化经济市场的稳定运行与发展。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各国之间的交流也日益频繁,并逐渐形成了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通过世界各国之间统一会计准则的建立与应用,将在某种程度上减少各国之间经济交流的阻碍,并确保各国之间交易成本的降低,从而提高了财务信息的综合质量以及可比性[7]。除此之外,通过国际会计趋同模式的建立,可以有效的确保国际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并提高在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
(二)政治作用
随着我国近年来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也呈现出逐年上升的发展趋势,并在某种程度上彰显出了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提升。通过国际会计趋同模式的建立,可以进一步实现对国家经济利益功能的有效调节,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而这也就是会计准则的制定必然离不开政治化的发展。在此过程中,世界各国都需要综合考量国际会计趋同模式建立的利弊得失,并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此来实现对经济环境的有效调节,并充分发挥好会计准则的趋同。
三、国际会计趋同策略
(一)选择符合我国法律环境的趋同模式
国际会计趋同模式的建立,离不开我国的法律环境,其不仅可以为工作的开展提供稳定的发展环境,同时也将为其提供最有利的法律支持与帮助,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主要环节之一。2010年,我国提出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并以此来对我国企业未来会计准则建设方向的明确,提出了相应的规范化要求[8]。而根据我国的会计法,也明确规定我国企业必须明确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并在国家的统一规定和要求下,实现对会计准则内容的丰富和调整。在国际会计趋同模式下,选择符合我国法律环境发展的趋同模式,并通过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情况,实现对部分会计处理原则、确认计量方面等内容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相应。
(二)选择符合我国语言习惯的趋同模式
在建立国际会计趋同模式的过程中,一定要选择符合我国语言习惯的趋同模式,才能确保会计准则的有效完善和建立。由于英语和中文在语言的使用以及习惯上具有较大的差异性,这就导致在制定相关法律的过程中,也会存在因为语言表达形式的不同,而出现的法律定义不明确。如若将国际财务报告的英文版直接翻译为中文,将会很大程度上无法表达出原法律的主要意思,而这就使我国无法直接使用其他国家的国际会计趋同模式,其不仅不符合我国的语言习惯,同时也会造成一定的法律内容不明确,缺乏严谨性。如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中,曾出现过英文“employeebenefits”,此时若直接翻译则代表“雇员福利”,而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却使用了职工作为解释,同时,我国福利范畴也相对较小,通常称为职工薪酬,则更符合我国的语言习惯[9]。基于此,选择符合我国语言习惯的国际会计趋同模式将有效的实现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有效完善。
(三)选择有利于解决我国会计问题的趋同模式
选择有利于解决我国会计问题的国际会计趋同模式,不仅可以进一步促进我国企业的综合发展,同时也将推动国际市场经济环境的稳定运行。在制定企业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如何实现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化推动,已经日益成为我国会计准则改革的首要目标,而解决会计所存在的实务问题作为会计准则制定的主要标准,要求我国所制定的国际会计趋同模式必须可以有效解决我国的会计问题。比如,目前我国存在着许多同一集团内的企业合并,但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却由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缺少相应的规定,使得部分合并内容无法有效开展,且缺少相应的理论性支持,十分不利于我国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升。
(四)选择有助于我国企业发展的趋同模式
在开展国际会计趋同模式建立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从实际出发的基本原则,并确保趋同模式的选择有助于我国企业的综合发展,尤其是针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工作开展。在国际财务报告体系中,其主要是以概念框架为主要核心,从而实现工作的逐步开展,而会计准则内的规定也较为科学化、合理化,但这却与我国会计人员所接收到的教育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如果此时直接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内的准则,不仅不会对我国企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甚至会导致我国财务工作人员在处理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受到一定的阻碍。因此,必须选择有助于我国企业发展的趋同模式,避免出现直接使用的不良现象,根据我国的实际发展情况建立全新的国际会计趋同模式,以此来促进我国经济水平的稳定提升。
四、结束语
在会计领域当中,国际化的行为则被称之为国际会计,国际会计趋同,是在世界各国之间的频繁交流与融合下,需制定一种国际通用的会计语言,并根据各国之间会计准则与审计标准的差异性,充分发挥出会计信息的积极作用,从而进一步促进国际经济水平的稳定发展,并实现国家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实现国际会计的趋同化,不仅可以为完善我国当前的会计准则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我国会计信息的质量得到提升,并以此来促进我国经济市场透明度、公开度的综合发展,甚至将对国际市场经济环境的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由此可见,对国际会计趋同的研究已经日益成为当前会计领域所重点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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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轶敏(1971-),女,汉,辽宁铁岭人,职务:总经理,职称:中级会计师,学位:研究生,研究方向: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