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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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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建议

安全隐患整改建议范文第1篇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入持续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查明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二、职责划分

局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全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协调督促落实,环境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局内各有关股室按职能职责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按要求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自查自纠,认真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排查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范围。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环境风险源企业,包括:化工企业、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重点行业企业,建设有废渣场、尾矿库的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可能造成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的企业等。

3、县污水处理厂、中天羊业有限公司等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4、各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活动中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

(二)排查内容。

1、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排查各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水源构成、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规划编制、保护区划定和审批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建设管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水污染的污染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及污染物排放情况;集中式水源地上游企业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整治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

2、环境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情况。重点对化工企业等重点风险源企业执行环保制度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处置等有关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包括环境应急处置设施、环境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尾矿库环境风险防范情况、周边环境敏感点情况等开展细致排查。

四、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查自纠。全县各内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环保部制定印发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全面做好隐患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发现的一般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要采取应急措施,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要制定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完善企业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和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工作。4月15日前,企事业单位上报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附表)。

(二)集中排查整治。县环境监察大队要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全县内风险源单位和环境敏感点逐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要彻查到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明确提出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企事业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送县环保局,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落实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对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从2017年4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每季度向县环保局报送环境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重点隐患问题整改方案,县环境监察大队汇总后,将全县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上保险政府。

(四)严格验收销号。实行“谁检查谁督促,谁签字谁负责”和“排查—整治—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按照“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的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化解环境风险、遏制突发环境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环境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生产经营企业作为环境安全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职责,组织彻查本单位环境安全隐患情况,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防控措施,并落实资金和力量,及时整改到位。

(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排查范围和内容,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一是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对建设项目要求配套的环境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使用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二是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必要时应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发现存在隐患但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的,应立即移送相关部门。四是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向同级政府提出整改建议,涉及企业的,立即依法查处。五是认真梳理涉及环境安全问题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防止发生。

(三)加强指导,确保实效。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环境应急工作常态化管理和全过程管理的重要抓手,要通过排查,建立健全日常监管、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应急联动等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认真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整改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安全隐患整改建议范文第2篇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环境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环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环境安全责任体系和环境安全长效机制,深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环境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对象和督查内容

(一)督查对象:

1、化工、造纸、油气贮存库站等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

2、集中饮用水源地、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

3、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的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

4、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后,环境安全隐患集中的工业园区;

5、放射性物质使用、管理以及涉及废弃源的单位;

6、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

(二)督查内容:

1、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3、环境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环境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企业可能发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环境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8、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三、督查时间、形式和方法

(一)督查时间:2012年5月下旬至7月31日。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排查阶段。本阶段结合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采取企业自查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的形式,查找环境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30日,抽查阶段。市环保局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7月1日—7月31日,整改总结阶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的进行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手段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

(二)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环保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听取有关企业、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和发生过的企业或环境安全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抽查的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5、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五、工作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方案,指导和检查县区环保部门督查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会议联席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交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重大或倾向性的问题。

(三)信息沟通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四)联合督查制度。督查活动涉及相关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

(五)通报公告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成效,以及反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公告。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环境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环境安全隐患、遏制污染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安全隐患整改建议范文第3篇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

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安全工作,就是要强化人的“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从行政一班人到全体工作人员,应该层层明确了安全责任内容,进行责任分解,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了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形成层层抓安全,个个讲安全,人人重安全的良好格局。还应成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形成上下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开展校园及周边工作进行部署,并针对各时期学校及周边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打击威胁考试安全的黑恶势力和犯罪团伙,清理学校及周边的娱乐场所、摊档点,解决校园及周边的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等问题。对学校的各类安全隐患和考试时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分门别类发送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齐管共管,积极整改安全隐患,妥善处置各类安全事故,探索建立考试安全管理工作机制,维护良好的考场秩序和环境。

二、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搞好安全管理排查整改

防患于未然,是抓考试安全工作的常规方法。在具体的排查过程中,要注重搞好“二个结合”。

一是隐患排查与岗位职责相结合。每次考试前,要求各校加强门卫、交通安全、校园防盗、消防、用电、出租门店等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管理;教务处要安排课节,加强安全教育;要加强体育课、课间活动的组织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总务处必须严把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食品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全面排查饮食饮水卫生安全隐患。

二是隐患排查与逐日安全检查相结合。每次考试过程中,各校由政教处牵头,安排专人逐日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详细记载,提出整改建议,交学校行政会议研究。点部位,即门卫、食堂、小卖部、寝室、电脑室、财务室、危险化学品储藏室等;要场所,即操坪、礼堂、学校附近溪河等;点时段,即上学时、午休时、放学时、晚寝时、节假日等。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做好防汛、防雷、防火、防传染病、防溺水等安全检查。

对考试前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两个及时,一是隐患排查情况上报及时,要避免隐情不报、真情假报;二是安全隐患整改及时,限时限刻整改到位,防止有“患”无“整”。一般安全隐患迅速整改到位,整改的情况要求详细记录在案,以备后查;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整改后及时销号。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和反复出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办法、要求、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只有及时排查、及时整改,才能确保“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落到实处。

三、以强化管理为重点,提高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置能力

一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重点掌握以下几种情况:高度重视境外敌对势力、宗教组织和一些非政府组织对考试可能进行的渗透和破坏;排查化解学生中的帮会团伙、同乡会之类的组织情况和公共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掌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化解可能引发的考试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

二是加强检查,整改隐患。按照要求严格查找安全隐患:

1.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做到每季度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集中场所是重点检查部位;学校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是经常性的检查项目。通过认真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严防考试过程中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发生。

2.对校舍的楼道、楼梯设施专项检查,及时更换损坏的照明设施,保持上下楼梯通畅,确保学生行走安全。

四、以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为载体,建立校园考场安全长效机制

安全隐患整改建议范文第4篇

会议认为,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全年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538起、死亡119人,比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控制考核指标少5人;发生较大事故2起,与省政府下达我市的控制考核指标持平。安全生产主要存在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打非工作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不到位、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充实不到位、小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解决不到位和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会议对近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二、会议听取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建设委、市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的工作汇报。

会议认为,市公安交警支队等部门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市公安交警支队根据市政府安委会《淮南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再排查再整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细致地排查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建议,市安委会将专题研究。

三、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市长曹勇作重要讲话。

曹勇指出,安全事故猛于虎,必须警钟长鸣。去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小煤矿事故居高不下;二是较大事故偶有发生;三是非法生产经营屡禁不止;四是安全生产意识还有待加强。曹勇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生命意识,充分认清安全生产的严峻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牢记“安全事故猛于虎”的教训,用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抓紧抓细抓实,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曹勇强调,安全生产大于天,必须谨小慎微。今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着力加强安全监管,着力落实预防为主;着力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着力推动安全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春节临近,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确保任务到人、人员到岗、责任到位,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要切实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等管理。

安全隐患整改建议范文第5篇

年度本人遵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省分行经营性分支机构合规经理派驻制管理办法》业务规范年》相关要求,市支行的领导下、有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严律自我认真履行合规经理职责,主要做了如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执行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内控制度落实。

资金和重要空白凭证等检查工作,合规经理认真做好支行日常业务的监督检查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作好记录,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在每月履职报告中反映。记录应列明发现问题的合理整改期限,无法整改或短时期无法整改的注明原因,及时上报。对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潜在资金安全隐患等重大业务事项,则注明发生的原因以及拟采取措施等,并在业务发生当日第一时间以书面(含电子邮件)上报市支行。

每日填报《合规经理日常业务监督和会计检查日志》第月上报《合规经理履职报告》及时、详细报告网点每日、月份业务工作情况。按市分行加强合规经理日常管理工作要求。

二、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确保交易的真实可控。

按照储蓄业务处理系统的柜员权限和市分行印发的业务交易复核审批要求,加强业务授权的复核和监督。严格履行授权职责,把好复核授权关,负责对营业人员办理业务的有效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监督,确保授权交易的真实可控。

三、做好业务的指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为适应邮储银行业务发展的需要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熟悉业务规章制度、内控制度和操作流程,同时协助支行长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普通柜员正确办理业务,包括柜员管理、尾箱管理、现金、支票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报表管理、档案管理等。提高员工的业务服务水平,辅导解决营业过程中遇到业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