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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林政【2018】72号《关于印发歙县林业局“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升林业执法能力”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立即开展工作部署,对2015年以来发生的林业检疫案件深入开展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现将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 摸底排查(4月上旬)
县林检局、各植物检疫检查站对2015年以来本部门检疫执法行为以及检疫处罚案卷进行了自我评议,主要问题如下:
1、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存在有些涉木企业和群众对林业部门的职责、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的程序不理解。
2、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较低,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掌握不够,不能够独立开展好各项执法工作。
3、案卷文书制作不够规范。极少部分案卷存在文书制作不够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实施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提出对策(4月中旬—5月上旬)
林检局、各检查站对各自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整理、分析,有针对性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建议。具体措施体现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的方式向涉木企业、群众宣传解读林业相关法律,督促他们按照法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2、加强学习,提升执法能力。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法管理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学习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技巧、法律文书制作等专业技能。对拟上岗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林业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机制,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林。
3、加强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内部管理,严厉打击内部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林业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对那些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罚代法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4、定期评议,规范案卷管理。定期组织人员抽样选择已办结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做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认真查找出问题与不足之处,相关责任人进行分析总结,其他执法人员认真听取意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共同提高案卷的整体质量。规范文书制作,加大案卷归档管理工作力度,设立专人管理案卷档案。
5、落实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民主评议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评议考核.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为提高效能、增强效果,我局将“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与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紧密结合,一同协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有效地加以推进。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按照县委确定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大讨论”,学习省、市委有关文件,深入查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跨越式发展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目前正扎实推进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局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每位领导成员及工作人员,分别围绕单位职能和个人岗位职责,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全面查找了单位和个人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方面,以及去年解放思想主题实践活动整改措施、承诺事项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局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1、思想观念不能适应新发展要求,工作创新不足
有一些同志认为,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不硬、地位不高,存在畏难不前、悲观失望的消极情绪。因而缺乏迎难而上、锐意创新、争先进位、勇争一流的思想,创新能力不强,工作思路不宽,执行落实不严,市场经济知识缺乏,参与创新本领不高,安于现状,被动应付,习惯于消极地等任务、等措施,工作中缺乏服务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主动性和开拓性。还有一些同志面对已经取得的成绩沾沾自喜,小进则满,固步自封,缺乏再接再厉,勇于不断前进的思想。因而缺乏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继续很抓落实的责任感。这些都极大的束缚了司法行政工作的跨越发展。
2、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不够,为“中心工作”服务的思路有待创新
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三结合的管理体制不完善,过份信赖行业管理和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自律性约束,因而落实行政监管职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造成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中,出现少数人员违规执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以及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不规范、忽视服务质量等不良现象。法律服务工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的思路不够开阔,参与推进依法行政、案件处理、平安建设及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缺乏创新措施,主动为重点工程建设、招商引资等中心工作服务的措施落实不够。
3、推进依法治理措施不强,普法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随着《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的颁布施行,依法治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我们在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强化依法治理监督指导的措施落实方面还很不到位;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对偏远农村地区和城市流动人员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不到位,基层普法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还要不断创新。这些都制约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发展。
4、法律援助工作与广大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法律援助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能没有很好发挥,在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壮大法律援助队伍,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增强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效果方面工作做得还不够,与人民群众及党委、政府的要求存在较大距离。
5、作风不实,队伍素质还需不断提高
虽然自开展的“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以来,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但由于司法行政队伍由机关公务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成分复杂,人员素质不一,因而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创优意识不浓,抓服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落实不够,个别同志工作效率低下、纪律松懈,甚至违反“五条禁令”等现象.工作作风、工作效能和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能力都需要继续提高。
三、整改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局党组紧紧围绕“创新促发展、执行看落实”这一主题,从工作的目标、改革的深度、创新的环境、发展的效果等具体方面入手,坚持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思想教育与奖励惩处相结合、管理创新与规范行为相结合,以“抓创新、重落实、促发展、争一流”为指导,认真研究落实了以下各项整改措施。
1、解放思想,锐意创新,狠抓落实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扎实开展解思想主题实践活动。强化对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引导全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大解放思想力度,坚决屏弃思维定式和“官本位”思想,彻底改变小进则满、畏难不前、安于现状的思想,集聚加快发展的思想动力,以思想的大解放促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大创新。全面分析当前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状况,分析新形势、新任务、新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司法行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分解确定的各项目标 任务。把加强司法行政能力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抓创新、抓落实、抓发展上,放在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全民创业提供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上。
2、落实法律服务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针对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强化管理职能,创新管理手段,落实管理措施,下力气规范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一是以“规范管理、诚信执业”为主题,扎扎实实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律师业管理措施,完善律师执业诚信管理制度,强化律师责任。将律师执业规范、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社会进行公示,拓展监督渠道。二是深化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清理整顿活动。成立清理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全面清理“黑律师”,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解决目前我县法律服务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与市公、检、法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解决律师执业当中存在的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三是严格按照全省《律师事务所规范化标准》加强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程序。四是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向案件当事人发放征求意见函,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坚决查处法律服务行业收费不办案、为当事人服务不到位等违纪、违规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五是每季度召开一次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会议,邀请其他政法机关负责同志参加,查找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年底前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六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围绕优化发展环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企改革、民营经济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开展法律服务,积极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努力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提供服务,积极参与接待工作。
3、创新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改进普法宣传方式方法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教育,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意识和能力。二是继续严格执行普法依法治理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督查考核,完善奖惩措施。三是开展“在优化经济环境中开展法制宣传和为企业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专题活动。邀请商家、民营企业家召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座谈会,现场解答企业法律咨询,为企业赠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宣传资料。四是健全基层普法网络,建立基层农村普法示范点,发挥村居义务普法宣传小组作用。五是创新普法形式,充实网络普法内容,建立“__县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农村和社区,开展义务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4、强化责任意识,维护公平正义,创新法律援助工作
切实增强对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和谐社会、维护公平正义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法律援助工作责任意识,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措施:一是实现法律援助领导工作具体化。把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壮大队伍、筹措经费等具体事项上。经常深入基层,现场调研分析,帮助解决问题。二是完善法律援助服务机构网络。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健全工、青、妇、残、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数量,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三是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在开展法律援助中的职能作用,规定每位律师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3件,并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纳入律师年度执业考评体系。四是实现工作开展主动化。改变过去坐等群众上门寻求法律援助的被动做法,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强同民政、司法等机关和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发现和掌握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对象,积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本方针。为巩固“四五”普法成果,切实做好“五五”普法期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理工作,统计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和全面部署“五五”普法工作:一是首先成立了孟连县统计局“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职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3名执法人员组成;二是按照县“五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制定了孟连县统计局“五五”普法规划;三是依照“五五”普法规划细化了启动年和、、、2012年“五五”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为我局“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四是将“五五”普法工作列入了局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2012年各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由此,确保了我局“五五”普法工作做到有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二、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领导带头学法
“五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领导坚持带头学法,坚持把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工作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到学法有记录、有笔记、有体会。同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局领导带头查找在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改进。牢固树正了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观念。
2、认真组织职工学法为了搞好普法教育,统计局在经费相当紧张的隋况下,为全体职工购买”五五”普法《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坚持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达到人手一册。在学习期间,要求将统计“五五”普法和全县“五五”普法融入一体,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两种方式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
3、组织全局职工积极参与全县“五五”普法知识竞赛学法考试活动。考试参与率达100%,为普及法律知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同时达到了人人学法、懂法、守法的目的。
4、积极参加全县每年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法制宣传日活动是一年一度法制宣传工作的好机遇。局领导的重视,集中精力把《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细则》、《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普洱市部门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重要内容摘录编辑成册做到县局及乡镇统计站职工人手一册,还印了100余本重点企业及部门统计人员以及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和发放。有效地提高了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的认识收到很好的效果。
今天召开民主生活会,我不准备给别人提意见,主要是按照局党委的下发的《创先争优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自身实际谈谈自己的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平时,自己虽然也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能够及时、认真的学习有关政策,但不够系统,缺乏全面的、系统的钻研精神。仅仅满足于有关安排学习,学过了事,在学习的自觉性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没有对学过的东西进行认真反思,没有深刻钻研。在以后的工作,我还需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2、自己的业务水平还待进一步提高。随着新的问题的不断出现,为了适应新时期的法律援助工作,今后工作生活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更好的为弱势群体服务。
3、事业心不如以前,开拓进取精神不足,缺乏迎难而上开创新局面的干劲和勇气,工作作风上时紧时松,工作标准上有时不够严格。
二、今后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1、树立良好学风,明确学习责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是党的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者,必须强化学习,把学习当成一项工作任务、一种责任,予以贯穿在整个人生中,制订科学合理的学习提纲,合理安排时间,学理论、学业务、学方法,不断解放思想、拓宽思路、丰富思维、扩展能力,把自己打造成理论强、业务精的基层干部。
2、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统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分析形势,找出工作差距,抓住工作重点,有效地安排人力、物力和精力,抓好每项工作,掌握工作中的规律,找准工作中的切合点,科学论证,合理统筹,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充分发挥下属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作用,注重协调,创建工作环境,有效地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取得工作明显成效。
3、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关键词】急诊护士;护患纠纷;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R36.1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5-0515(2011)08-0166-01
1 急诊护理常见纠纷
1.1 接诊时的纠纷:急诊患者及家属都认为自己或亲人的病情重,希望受到医生和护士的关注,获得积极的治疗和护理。因急诊工作有轻重缓急之分,在同时接诊多个急诊病人时,难以满足部分轻症患者的立刻救治要求。[1]其次,急诊患者及家属往往因心情不好、脾气暴躁,如果护士在接诊时服务态度简单、粗暴,说话不注意方式方法,往往一言不合就可能引起纠纷。
1.2 救治时的纠纷
1.2.1 综合素质偏低:我院急诊护理队伍中,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的护士占60%左右。由于年轻护士普遍存在处理问题综合能力不强,临床经验欠缺,遇到危急、重患者较紧张、不知道先干什么,不能默契的配合医生进行抢救工作,致使一些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而引起患者家属的不满。
1.2.2操作技能不熟练、不规范:急诊病人由于病情危机,往往需要就地立即抢救,形成了开放式医疗环境。在这种环境下,医护人员对病人所实施的抢救、治疗、护理工作,家属均亲眼目睹,特别是当患者抢救无效时,病人家属不理解,从而产生不良影响,发生纠纷。
1.2.3急救药品及器材准备不充分:急诊护士在日常工作中对急救药品、仪器、设备检查补充不及时,导致药品数量不足、失效、欠缺,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特别是外出抢救病人时,对患者病情估计不足,少带或漏带药品、仪器及器材),从而直接影响患者的急救工作。
1.3护理文件书写不规范:护理记录单是严肃的法律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门诊病历、护理记录单……”,明确了护理记录是法律证据。但由于急救护理工作的紧张、繁忙及对护理记录的书写疏忽和遗漏,导致记录时间和治疗时间存在一些差异。患者一旦出现意外,常常引起家属误解而出现护患纠纷。
2 防范措施
2.1增强急诊护士的法律观念:随着我国医疗法规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保护,急诊护理人员必须依法执业,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本科护士在每月的护理质量分析会中,针对本科近期的护理缺陷进行讨论分析,提出整改措施,使全科护理人员学会如何避免护患纠纷,保证护理安全。
2.2加强护患沟通,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急诊病人和家属情绪都非常紧张、焦虑、易怒,有时不能控制情绪,甚至做出不太理智的事。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对患者或家属的某些过激言行和无理要求应体谅他们、包容他们,用他们能够理解的语言方式耐心进行解释、安慰、劝导,用实际行动赢得他们的支持和理解。
2.3重视综合素质的培养:护士自己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提高学历和文化修养,加强三基训练,使自己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急诊科工作头绪繁杂,紧急情况多,病人的病情变化快。急诊护士必须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心中有数,对病人一边处置、一边观察、一边谈话,做到抢救工作忙而不乱,配合医生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提高处理应急事件的应变能力。医院护理部也可以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为护理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提高护理人员的整体水平。
2.4保证急救物品及设备齐全:急救物品及设备要做到专人检查、专人管理,用后要及时整理、清洁、消毒、及时补充,设备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有利于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2.5熟练掌握急救护理操作技术:急诊护士必须有一定的医学知识、临床经验,同时具有丰富的急救护理知识和技能,这就要求我们不断学习(如:科室定期进行急救技能培训),娴熟的操作技术和过硬的基本功,对抢救的成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抢救中须分秒必争,迅速准确的实施抢救措施,为抢救病人赢得宝贵时间,为病人的后续治疗提供有力的保障。
2.6规范护理记录单书写:急诊护理记录及各种抢救记录是检验和衡量护理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发生纠纷时的法律依据。急诊护士对护理记录单的书写要及时、准确、客观、完整、据实记录。抢救时所执行的口头医嘱必须复诵,事后及时提醒医生补记医嘱并签字。在抢救过程中严格按照执行时间记录,不得随意延长或减少观察次数和记录。[2]对病情观察,用药,采取的措施,效果等进行详细记录,时间要准确。一些重大抢救结束后,应根据抢救记录的内容,及时总结护理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 小结
在急诊护理过程中,所面对的病人及家属不可避免的存在经济、意识、心理、受教育程度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作为急诊护士应注意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与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尊重患者,有效避免护患纠纷,保证护理工作的安全。
参考文献
[1] 度淑华、周立 15起急诊护理纠纷原因分析[J]中华护理杂志 2002.37(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