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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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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从零开始”理念,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突出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遏制和减少营运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客运车辆及运输企业隐患整治

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客运站、驾驶员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薄弱环节,重点对车辆技术状况、安全消防设施、逃生设备、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查控制措施等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对客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员、从业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对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情况逐一审核登记,对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交通事故情况逐一清理。

(二)加强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力度

联合开展旅游包车安全隐患整治排查力度,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市场整治,对旅游包车客运车辆、驾驶人资质、责任险投保等进行审查,严厉打击无营运资质的非法旅游包车。对全市旅行社租、使用旅游包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旅行社租用旅游包车是否选择合法资质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是否与旅游包车客运经营单位签订租车合同,是否存在违规租、使用无营运手续或达不到相应经营范围的旅游包车客运车辆运送旅客等情况。

(三)进一步加大道路通行管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格落实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要求。加强道路巡逻管控,严查超速、超员、超范围运输、疲劳驾驶以及违法超车、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上下乘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安全管理和防护设施,设置、修复、完善交通标志标线、警示提示标志、减速设施。

(四)全面加强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各运输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并建立检查整改台账和隐患销账制度,做到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资金、预案“五到位”。严格执行客运站安检各项规定,严禁站外揽客上客,对违规车辆及企业依法严处。积极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加快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进度,按要求做到应装尽装,并建立动态监控平台,安排专人值班。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进企业”活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示,推进交通安全信息手机短信平台建设。

四、任务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全市组织协调,承担市政府交办和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调度汇总全市工作情况,协调工作有关问题,保障安全有序畅通,负责道路客运管理,加强运输组织协调。依法查处下列违法行为: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非法车辆;2、不按规定使用线路标志牌的营运车辆;3、自用车辆及其他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活动的行为;4、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和无从业资格证从事旅客运输以及从业资格证与所驾驶车型不符的违规行为。

从严查处非法营运“黑车”、“黑户”等无证经营行为,查处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上下客、甩客、宰客、倒客、强行揽客、超员超载超速运行的经营行为。加强线路客车车容车貌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和经营环境。

(二)市公安局

负责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加大源头和路面交通安全管控,优化高速公路封闭办法,落实应急职责。整治客运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故意遮挡、涂污号牌,随意调头、斜穿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校车、自备营运车等车辆超员超载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火车站广场综合整治区域内违法经营的客运车辆进行调查取证、查处或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处理;严厉查处火车站广场喊客拉客行为。

(三)市安监局

督导市有关部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事故责任追究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按要求整改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

(四)市执法局

负责清理查处城区客运车辆长时间占压人行道停车待租、乱停乱放行为。

(五)市文物旅游局

加强旅游企业监管、旅游客流组织,积极与运输部门衔接,配合做好旅游客流的运输工作。对旅行社租使用包车客运车辆进行监督管理,对违规旅行社进行处罚,督导旅行社加强对游客的交通安全教育。

(六)市工商局

负责运输市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七)执法人员组织安排

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执法局各抽调3人,交通运输局抽调20人,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文物旅游局各抽调2人组建联合整治客运安全执法小组,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制度。执法车辆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执法局分别准备一辆。

参加部门及执法人员分为三个工作组,第一组负责运输企业检查,第二、第三组负责路面执法检查。

第一组由市交运局牵头,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参加,主要负责对各运输企业的安全隐患检查。

第二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市文物旅游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参加,主要负责全市路面执法检查工作,对途中运营车辆全面检查。

第三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文物旅游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参加,主要负责全市路面执法检查工作,对途中运营车辆全面检查。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由各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做好整治工作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标语、通告、网站及“一报两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客运市场活动,营造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由各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对各客运企业、营运车辆进行全面集中隐患排查和整治,确保全市客运市场安全生产有明显改观。

(三)总结提高阶段。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并加以落实。归纳提炼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巩固整治成果,探索加强道路客运安全的新思路、新举措,建立起强化全市道路客运安全的长效工作机制。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第2篇

一、传达会议精神,营造浓厚氛围。

为确保攻坚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县交通运输局迅速行动,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召开会议抓落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局领导高度重视曾多次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召开专题调度会,及时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并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双节期间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目标、步骤、措施。二是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三是建立一个台账4个清单制度。四是广泛宣传增强意识。通过电子屏幕,尤其是在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地悬挂安全生产条幅4幅,增强社会各界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加强运输市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客货运输安全。

交通局执法人员组成两个稽查队,兵分两路,每天对县境内各客货运输企业进行源头安全隐患全面排查,重点查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以及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途径我县境内的货运车辆是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稽查队指定3名工作人员对汽车站进行驻站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措施、过程、结果进行全程监督。另外,重点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进行了逐车检查、登记,严格落实“六必查”制度,认真查看客运企业的车辆技术状况是否合格、车辆营运手续是否齐全、驾驶员驾驶资格证是否合格、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情况、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每坐不低于40万)、灭火器是否安全配备并安全有效、安全锤是否配备、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是否在网(北斗),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车辆不予运营。

三、加强企业自查自改,确保运营车辆安全稳定。

该局于2020年12月31日组织各运输企业召开攻坚行动部署会,要求各运输企业进行自查自改,截至目前,各运输企业共计报送自查隐患5起,现均已整改完毕。

四、加强公路桥梁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境内的省、县、乡公路桥梁状况、沿线设置的各类交通标牌、道口警示标志及其它安保设施、公路建设和养护施工现场、公路路况等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截至目前,累计检查公路196.848公里,同时组织人员对缺损的构造物和淤塞的3座桥涵及时进行清除和维修。排查期间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第3篇

道路交通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切实做好交通安全畅通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望各办公室、各村社按照计划压实责任,贯彻落实。

一、组织落实

镇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推进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为双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和各村社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日常办公设在镇建管办,组织督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落实。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排查阶段(3月10前)。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的堤坝、水库道路、下河道、溪沟、湖泊、堰塘、山坪塘、田改塘、江河“消落带”等临水、临崖道路进行全面摸排。在3月20日前,完成排查任务,对可通行车辆的道路(包含乡道、村道和各类临水自建便道、连接道、断头路),要逐点记录建立台账,并报镇建管办进行汇总上报。

(二)明确治理点位以及制定计划阶段(3月30日前)。加强与上级对接,协同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对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进行确认,初步制定安装护栏、警示标志等相关安装计划,并及时上报,争取资金。

(三)落实临时防护措施(6月20日前)。各村社区要对排查出的临水隐患路段,未治理完成前,要立即采取垒条石、砌石墙、砌片石水泥墙、箱式填石护墙、密植行道树等临时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标牌,防止车辆坠水风险。不具备车辆安全通行条件的,要在临水路段入口处设置完成栅栏、拦路杆等物理封闭措施,禁止客运车辆、面包车、三轮车及其他各类社会车辆驶入。

(四)强化工程治理(11月20前)。对纳入2021年存量整治和新增重点道路临水隐患路段,要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完善“生命防护工程”、警示提示标志、防撞墙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车辆通行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的在隐患整治到位之前要调整线路,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当暂停营运。

(五)逐点核查验收(12月20前)。在护栏及警示标志完成后,要按程序及时对接上级部门申请验收,确保隐患整改符合标准。针对新建、改建、扩建的乡村道路,建设完工后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以及没有安装安全防护设施的,不得交付使用、开放交通,并采取物理隔离,禁止通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镇建管办要按照上级要求推进安全隐患点治理。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平安”建设目标,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铁的意志、铁的纪律、铁的措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坚决有力、务求实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切实减少事故总量,坚决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目标

(一)隐患治理。安全隐患排查覆盖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的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100%。

(二)宣传培训。安全宣传教育覆盖面达90%以上,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

(三)指标控制。全县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三非”、“三违”、“三超”现象明显减少,一般事故同比下降20%,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安全生产事故。

三、整治重点

本次综合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水上交通安全、道路运输安全、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高速公路安全、铁路安全等。

(一)水上交通安全

以渡口渡船、客货运输船、旅游船、砂石船为重点,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大整治。加强对乡镇渡口渡船的航行监管,指导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与县农委、水务局、公安局、旅游局等部门配合,打击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加大船载GPS终端使用情况的检查,规范船舶GPS使用行为,充分发挥GPS助航、防撞、预警功能。进一步加强对水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强化监管。

(二)道路运输安全

以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和客运站场为重点,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将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

全面排查营运驾驶员档案,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及时了解营运驾驶员的交通违法和事故记录,责令运输企业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营运驾驶员进行教育与处罚,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

全面排查客运车辆和化危品运输车辆的技术档案,对不按《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进行车辆维护和检测的运输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车辆安全性能差、破损严重、存在故障的车辆按《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收回《道路运输证》,并进行处罚。

全面排查客运站场,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督促客运站场做好行包危险品检查、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三级(含三级)以上客运站场驻站制。

全面排查营运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GPS三级监控平台,对不能保证GPS车载终端通讯畅通的车辆,客运班线经营企业应及时通知相关客运站场停止车辆报班经营活动;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停止其经营活动。

加大对交通违法的营运驾驶员及发生事故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的处罚,发生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要停业整顿;发生1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责任事故的,要取消该线路经营权。对发生1次重大以上负同等(含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的驾驶员,要依法吊销或注销其从业资格证,3年内不得驾驶客运车辆;对运输危险化学品出现超载、超速行驶等违法违章行为的驾驶员,要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或注销其从业资格;对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要按《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不按规定检查出站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要按《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的上限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降低客运场站资质等级。

(三)公路安全

强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高边坡、桥梁、隧道等路段和车辆通行密度较大路段的排查力度。重点排查通行客运车辆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将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的路段优先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改善公路安全通行条件。加强公路施工养护管理,按规定设置施工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保障公路施工养护安全。

各乡镇要加强对乡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监管,彻底整治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占道、占道晒粮食等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四)交通建筑工程安全

开展以防范桥隧坍塌、支架坍塌、高边坡坍塌和高速公路施工事故为重点的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公路水运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无证无照、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和交通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盲目冒险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现场监管力度。

加大对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活动的考核力度,凡是发生一起一人及以上因工死亡责任事故;连续二次被书面责令整改的;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评为当年度为“平安工地”建设不达标单位,纳入公路水运工程诚信考核体系,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立即停工整改,采取约谈施工单位法人代表,责令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强化培训等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及其他处理。

(五)公共聚集场所安全

加强客运站场、码头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管理,配合公安、消防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特别要加强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的检查,对排查的火灾隐患,坚持“六个一律”原则,狠抓隐患整治。督促企业增加消防安全投入,改善消防设施和装备,提高抗御火灾风险的能力。

在突出重点的同时,委属各单位和各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深入的夏季高温和灾后重建、汛期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资金、责任,确保整改效果;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防止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六)高速公路安全

由高支十四大队牵头,高速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县综治办、交委、安监局、公安局、教委、民政局、县委宣传部,高速集团东南营运公司等单位配合,集中开展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人上路、高速公路客运、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高速公路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网、路况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七)铁路安全

坚持“铁路无小事”和“抓主动、创平安、保稳定”的工作理念,积极开展路外治安、道口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涉路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开展铁路护路活动,有效遏制危害铁路和列车运行安全行为的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各相关单位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员,开展全面动员。结合夏季百日安全整治活动要求,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全面开展大宣教、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详细的档案,实现动态管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辖区负责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行业、本领域内交通安全隐患实施“地毯式排查、铁腕式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实行严管重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对交通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研究分析,对企业标准化建设分行业攻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彻底部位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确保交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收到实效,县委、政府决定成立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爱军任组长,县政府办、交委、经济信息委、城乡建委、公安局、安监局、农委、民政局、教委、质监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商务局、旅游局、水务局、文广新局、市政局、高支十四大队、火车站、支铁办、电视台、报社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委,由县交委副主任洪雪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做到人员、装备、经费三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并于8月1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结合实际,按照各自职责,协作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保证综合整治行动达到预期目标。

(三)把握重点,严管重罚。委属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把握交通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把握重点,突出抓好以防暑降温、防风防汛、防火防爆、防高处坠落、防触电、防冰雪为重点的交通安全生产工作;要克服形式主义,深入企业、作业现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管重罚,以罚促改,绝不能罚款了事。

车辆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范文第5篇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三年行动”的指示精神,“防事故就是最好的促进发展,少死伤就是最实的服务群众”的理念,依照“预防为主、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标本兼治,强化源头管理,加大整治力度,提高科技水平,加强基础工作,全方位落实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措施,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工作目标

通过管理,确保我镇在双节期间群众的出行安全,坚决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工作重点

(一)整治重点违法行为

1、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使、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及超座、超载、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

2、拼装车辆上路及载客营运。

3、客、货运输车辆严重超载、超速违章。

4、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或人货混载的严重违章,带“病”、报废车辆上路行驶。

(二)重点地段:集镇路口、学校路口、高速工程路段。

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各村、单位要开设“迎双节、保安全、促和谐”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宣传专栏,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深度宣传报道专项整治好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要抓好群众教育宣传,提高守法意识,做到不无证驾驶、不酒后驾车、不乘坐非客运车辆出行,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学校要督促落实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宣传,使中小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派出所要督促客运企业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通报今年以来发生的事故情况,剖析事故成因,制定整改措施,教育驾驶人员不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车辆不带病行驶,养成安全文明驾驶习惯。

(二)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管理

一是派出所要督促客运单位落实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营运,严格对驾驶人员资格审核把关,严禁不具备准驾资格的驾驶人员驾驶客运车辆。二是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对驾驶人员的准驾资格、车辆状况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三是派出所、安办等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大型货车,渣土车、改装车等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道路安全秩序整治

各部门要加强配合,持续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一是派出所要加强路面管控,深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客车超员、非客运车违法载人及涉牌涉证统一行动,集中力量严查酒后驾车、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盗牌假牌、无牌无证等涉牌涉证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二是派出所要会同交通、学校、安办等部门,分别开展对客运、校车和大型货车车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校车超速行驶、超载超员,大型货车运输车辆不按指定线路行驶、超载,车无证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严防客运、校车和货车。三是加强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严查乱停乱放,违章驾驶等,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四)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

镇政府要组织对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各村要加强辖区内村村通公路的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治的隐患,要立即设置警示标志,采取相关措施,确保安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村(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及各自的工作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将各项工作分解到组、到人,既要做到分工负责,又要讲究齐抓共管。

(二)全员动员参与,形成控管合力

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形成控管合力。

(三)安排值班人员,准确快速反应

镇政府及各村、单位在双节期间要安排值班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形成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