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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书一为全面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提高 业务一部 部门员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以及**年工作部署,总经理 与 业务一部 经理 签订如下年度经营目标,业务一部全体成员保证克服一切困难完成基本目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完成争取目标。
一、责任人: 部门所有成员为责任人,部门经理是责任代表。部门经理岗位工资的40%、其他员工岗位工资的30%作为风险工资。
二、责任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三、工作目标及重点
1、任务一:
2、任务二:
3、任务三:
四、经济指标:
1、基本目标:利润* 万元,收入 *万元。
2、争取目标:利润 *万元。
五、其他指标:
1、质量事故:无质量事故发生。
2、规范运作: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事件发生。
3、队伍建设:重视员工队伍建设,无业务骨干流失,为公司培养、输出优秀人才。
4、内部管理: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及时完成公司下达的有关工作任务(绩效考核等)。
六、奖惩兑现办法:
1、部门经理年度风险工资=岗位工资40%12风险工资系数
2、部门其他员工年度风险工资=岗位工资30%12风险工资系数年度考核系数
3、部门奖金总额:利润指标超过基本目标部分提成5%,利润指标超过争取目标部分提成10%。
七、风险工资系数(K)计算
1、收入目标、利润基本目标均未完成,则K=0;
2、利润基本目标未完成,收入目标完成,则K=0.5;
3、利润基本目标、收入目标都完成,则K=1+(实际利润-利润基本目标)/(利润争取目标-利润基本目标),K最大值为2;
4、利润基本目标完成,收入目标未完成,则K=0.5+(实际利润-利润基本目标)/(利润争取目标-利润基本目标),K最大值为1.5;
5、发生一般质量事故1次,根据情况K值减0.2~0.5;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导致对公司品牌、声誉以及资质带来严重负面影响,则K=0;
6、若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事件发生,K值扣0.1~0.5;若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K值扣0.5~1;
7、重视员工队伍建设,员工成长迅速并为公司输出人才(高级项目经理以上),根据情况加0.1~0.2;不重视员工队伍建设,人员成长缓慢或业务骨干流失,扣0.1;
8、不重视内部管理工作,不能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导致职能部门或内部员工投诉的,减0.1;未及时完成绩效考核工作1次,扣0.2;不重视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有失公平、公正,分数分布不合理等,扣0.1~0.2。
八、奖金发放由部门经理负责制定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奖金分配要体现多劳多得思想,同时鼓励所有员工进行市场开拓、新业务开展等尝试工作。
九、对于上述各考核指标未涵盖之重要工作事项,若有出色完成事项,根据情况对风险工资系数适当加分;若有未完成或工作质量存在较大问题事项,根据情况对风险工资系数适当减分。
十、岗位年度考核系数计算:年度考核优秀者系数为1.05,合格者系数为1,待改进者系数为0.95,不合格者系数为0。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遵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十二、本责任书解释权在公司绩效管理委员会。
公司总经理 业务一部经理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目标责任书二为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订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目的
在完善****公司管委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的经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在充分调动****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积极性的同时,建立集团对****公司的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加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监控,同时推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通过推行目标责任体系,用科学的指标评价体系替代粗线条的考评,将有力地推动****公司管理手段和经营风格的转变,增强****公司管理层的抗风险意识和能力。
二、 年经营考核年度期间:** 年01月01日至** 年12月31日。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3、甲方有权在乙方生产经营活动出现失控和重大失误时,对本责任书提出修订或决定终止本责任书的执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制订的各项经营政策和管理规定。
2、乙方享有集团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正常的经营决策的权利。
3、乙方应在市场竞争中积极拓展经营范围,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营运成本,加强市场体系建设,提升营销管理水平,提高盈利能力。
4、乙方必须保障经营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得使经营资产遭受损失。
5、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报送(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
(1)年度和月度的经营计划及投资计划。 (2)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
(3)年度和月度的财务预算和财务会计报表。 (4)年度销售政策。
(5)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四、经营责任考核指标
薪金构成:年薪总额=月基础工资12+绩效工资2+奖金 1、基础工资:1万元/月;
2、绩效工资:3万元/月,根据每半年一次的考核结果进行支付;
3、奖金:完成部门年度利润指标后,根据超额利润计算的奖励薪酬。奖金以分段方式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五、考核过程
1、以责任人每月的《工作总结与计划》为依据,根据上月的工作计划对当月工作达成率进行评估;
2、针对责任人每月的《工作总结与计划》中下月计划部分由总经理与其进行面谈,对目标进行调整。
3、每年1月、7月是每半年的考核期,以6个月的《工作总结与计划》及相关部门所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以工作目标的达成率为标准进行半年考核;
4、考核实行百分制,最后分值为各单项得分的总和;(单项得分=单项分值单项权重)
5、如责任人上半年未发生重大工作失误,且考核成绩到达85分,则可于7月分支取目标资金中的50%,其余部分于年终考核后进行支取;
六、其它
1、若责任人完成年度指标,将续签2019年度工作责任书,在2019年度责任人于个人原因离职或因重大工作失误被公司解聘的,取消全年奖励,已领取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2、由于决策失误或者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当年亏损的,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并予以免职。
3、本责任书由集团总裁办负责解释、修订。
4、本责任书由集团总裁和****公司第一负责人签署后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主题,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做好审判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地实现,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队伍建设
1、庭室内团结、勤政务实、开拓创新、廉洁自律、队伍有凝聚力、战斗力,积极带领干警完成院党组、上级法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部门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及时量化分解签定责任书。
3、对本院或上级对口业务部门部署的工作及时研究,做到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小结,半年、年终有总结。
4、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重大问题和情况及时汇报。
5、坚持每周五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提高政治业务水平,做到部门有学习记录,个人有学习笔记,并且按规定及时完成心得体会等写作任务。
6、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院党组或相关部门安排的政治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等。
7、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按规定着装佩徽挂牌,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8 、开庭时,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随意出进、不使用通讯工具,集中精力专注庭审,不做与审判活动无关事宜。
9、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集体活动、会议、劳动、公益活动,对院内抽调、安排人员及时到位,服从安排。
10、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
11、严格执行值班备警制度。节假日安排的值班、突发事件安排的备警,能按规定执行。
二、司法为民
1、工作中文明礼貌,杜绝“四难”问题和“生、冷、横、硬、推”现象,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
2、按规定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告知,审案程序和期限告知。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单位的意见,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4、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宣传报道工作,按规定完成全年调研、宣传任务。
5、严格执行29条优化司法环境措施中便民、利民内容。
三、内务管理
1、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序,岗位职责明确。
2、部门环境整洁有序,无脏、乱、差现象。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及电脑、警械等设备的管理。
4、按时报送各类报表和有关材料,报送及时,数据真实,材料符合质量要求。
四、纪检、政工部门业务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决议、决定,协助院党组抓好班子建设,做好干部录用、辞退、退休及聘用人员培训、管理等工作。
2、协助各部门抓好队伍建设,经常深入到各部门调查分析干警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安排各种教育、学习、培训、考核,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
3、按照县纪委、监察部门及上级法院纪检监察的要求,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建立健全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签订责任书,完善各类档案资料,并及时查处干警及其工作人员违的纪律、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案件。
4、抓好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坚持月通报制度。
5、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6、负责全院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管理干部档案,及时准确地填
报人事统计报表。
7、严格按规定做好法官等级评定、晋升和法警警衔的晋级工作。
8、 协助抓好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责任制的落实及工、青、妇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上级法院及有关部门相关检查、验收、创建工作。
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附则
1、为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考核质量,实现考核目的,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纪检组、政工科、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相关人员组成,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具体工作由政工科承办。
2、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书制定百分考核细则。
3、考核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采取对照责任书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纪检、政工、办公、立案、审监等部门提供的相关记载为依据,听汇报、查资料等形式进行。
4、本考核办法的量化打分在当年的半年、年终工作总结前进行,其成绩作为各部门当年的综合业绩考核、评优、受奖、记功的主要依据。
5、本责任书由分管副院长与政工科负责人分别签订。
6、本责任书由副院长、政工科各保存一份。
根据州党委、州政府《**州直绩效考评实施意见》和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的《**州直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制定本办法。
一、指标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
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主要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获奖情况、上级下达及创新指标等六个方面组成,年度绩效考评各项指标的总分值按1000分(不含创新分值)设置,另设100分为创新附加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如下:
(一)州直属各县(市)的绩效考评指标的内容及分值设定
1、物质文明建设方面(700分)
(1)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300分)(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任务为100分);
(2)推进工业化进程目标完成情况(200分);
(3)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50分);
(4)科技进步目标完成情况(50分);
(5)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50分);
(6)执行州直统计工作各项规定的情况(50分)。
2、政治文明建设方面(100分)
(1)党建目标完成情况(40分);
(2)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0分);
(3)效能建设目标完成情况(10分)
(4)工作目标完成情况(10分)
(5)依法行政目标完成情况(10分)
3、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00分)
(1)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50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50分);
4、上级下达的指标(50分)
(1)州党委、政府督查、督办件,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2)州党委、州政府临时交办或新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5、获奖情况(50分)
(1)“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综合类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70%);
(2)“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单项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30%)。
6、创新指标(附加分100分)
创新指标考核,另行规定。
(二)州直单位(部门)绩效考评的内容及分值设定
1、物质文明建设方面(600分)
(1)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工作职能的情况(500分);
(2)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50分);
(3)执行州直统计工作各项规定的情况(50分)。
2、政治文明建设方面(125分)
(1)党建目标完成情况(45分);
(2)党风廉政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5分);
(3)效能建设目标完成情况(30分);
(4)依法行政目标完成情况(15分)(注:无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此项分值计入党建目标完成情况)。
3、精神文明建设方面(175分)
(1)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完成情况(90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完成情况(85分)。
4、上级下达的指标(50分)
(1)州党委、政府督查、督办件,人大代表议案或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25分);
(2)州党委、政府临时交办或新增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职能作用发挥情况(25分)。
5、获奖情况(50)
(1)“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综合类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70%);
(2)“三个文明”建设获州以上(不含州级)单项奖励的情况(占该项总分值30%)。
6、创新指标(附加100分)
创新指标考核,另行规定。
二、绩效考评指标设定
1、对州直各县(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各项考核指标以目标考核责任书的形式,在年初州党委工作会议上,由州党委书记、州长与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签定。
2、对各县(市)绩效考评的各项指标由各相关业务职能主管部门根据自治州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后,提交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
具体分工如下:由政研室(农办)、计划发展委员会、经贸委、统计局制定经济工作责任书;由州党委组织部牵头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州党委宣传部牵头制定精神文明目标责任书;由州纪委(监察局)牵头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由州综治委牵头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州计生委牵头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由环保局牵头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由州科技局牵头制定科技进步目标责任书;由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业化进程考核办法;由州局负责制定工作责任书;由州统计局负责制定统计工作责任书,由州政府法制办制定依法行政执法责任书。
州直各县(市)上级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由州党委办公厅、州人大办厅、州政府办公厅、州政协办公厅提供。
3、对州直各单位(部门)的绩效考效考评指标的制定,主要由以下单位负责,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同有关部门根据自治州年度重点工作要求,研究制订各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目标,提交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由州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综治委、计生委、统计局、政府法制办牵头分别制定州直各单位(部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计工作、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指标要求。
上级下达的指标完成情况由州党委办公厅、州人大办厅、州政府办公厅、州政协办公厅提供。
4、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评价得分。对州直属各县(市)物质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和州直单位(部门)业务工作目标的考核评价,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法定数据和相关职能业务主管部门考核确认的结果为准;对州直各县(市)、单位(部门)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由州效能办统一组织,以各职能业务主管部门的日常考核督查测评和专项督查为主。
三、考核方法
(一)指标任务分解。绩效考评指标任务下达后,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将指标逐项分解,排出全年工作计划进度表,报自治州分管领导和州效能办备查。
(二)日常考核督查。日常考核督查侧重于检点工作目标完成的质量、进度和规范性要求等方面,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考核督查测评为主。州效能办、相关业务职能主管部门可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确定考核督查内容、测评标准和时限要求,进行专项督查和抽查。考核督查和抽查的评价结果由各业务职能主管部门按季度进行汇总,经州效能办审核,会同有关归口管理牵头单位(部门)进行通报,为年度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三)半年抽查考核。自治州效能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协调各业务职能主管部门对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上半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按考核通知要求将上半年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形成真实、准确的书面材料,由各县(市)、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定签字后,于7月10日前报送自治州分管领导和效能办备查。州效能办将上半年考核抽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文字材料和评分结果,向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反馈确认,并报请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决定,进行通报,为年度考核评价提供依据。
(四)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的主要任务是对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1、自我考核。自治州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前,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本县(市)、本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职责履行情况和目标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情况经县(市)、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按规定程序于11月30日前向州效能办申报。
2、考核评价。按照“分工合作,协调联动,配套推进”的要求,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考核工作组,对州直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进行年终考核,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民主评议、综合评分和反馈成部分等形式,按照考核标准对申报情况进行逐项核查,确认评分结果。
(1)州直各县(市)年度考核工作由自治州效能办牵头,汇同州纪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农办)、计委、经贸委、统计局、局、政府法制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2)对州直涉农单位(部门)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政研室(农办)牵头负责;州直经济口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州推进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州直政法口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政法委牵头负责;党务群口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意识形态口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由州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
(3)州党委办公厅、人大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政协办公厅和承担经济建设工作、政治文明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的牵头单位(州纪委机关、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政研室(农办))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州效能办牵头负责。
(4)年度考核工作的日常督查、协调、组织和服务工作,年度考核评分的汇总、审核和排序工作,年度指标考核办法、评分细则的修订工作,由州效能办牵头负责。州直有关业务职能主管单位(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协助州效能办做好指标考核的各项工作。
(五)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的汇总、排序和审核确认。根据考核督查结果,州效能办协调各考核牵头单位对全年日常考核督查、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汇总、平衡和排序,形成年度考核评价的初步意见,分别征求州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方面意见后,提交自治州机关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后,计入绩效考评总体情况中。
四、其它
(一)州党委、政府分解下达的年度目标,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有政策性调整或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御的因素需要调整的,由自治州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提出调整建议或意见,报州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二)有关经济指标以州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州直属各县(市)、各单位(部门)要按统一规范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州统计局报送统计数据和统计报表。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一)
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订立本责任制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强制性制度。
一、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工区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有直接责任;
二、经常组织工区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安全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四、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五、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三级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六、支持班组兼职安全员工作,督促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每月底集中交项目部备查;
七、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逐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领导。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违者给予警告罚款,清除,凡属清除班组所涉及的工资,需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方给结付。
九、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工区负责人各执一份。
项目经理: 工区负责人:
项目副经理: 身份证号码: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
潮惠高速公路TJ7合同段项目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二)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防止重大事故,减少各类一般事故的发生,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 安全科主管 签订XXX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一、公司各类事故及伤亡控制目标:
1、因工死亡、因工重伤 0 目标。
2、中毒、中暑、触电事故 0 目标。
3、万元以上火灾事故 0 目标。
4、万元以上设备事故 0 目标。
5、尘毒作业、各类险重作业审核审批率 100% 。
二、公司的安全教育责任目标:
1、新职工入厂岗前三级安全教育率100%。
2、职工调换工种转岗安全教育率100%。
3、职工半年度、年度安全再教育、再培训率100%。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00%。
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主持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考核措施的编制。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认真督查其它管理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工作、生产、管理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保证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适时组织专项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年度不少于12次。
4、加强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制订并按照各部门的生产考核细则条款,组织实施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5、组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有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安全指标的完成。
6、负责审核和审批停产检修和各类险重作业。负责审核和审批各类重要设备、设施改造的安全技术措施。
7、保证每月主持召开不少于一次各部门副总部长、部门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的问题。年度不少于12次。
8、制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和督查各部门、车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活动,夯实公司安全管理基础。
9、监督和执行好有关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加强防护器材的管理。
10、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查清原因,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11、按标准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妥善保管、及时归档。
12、发生安全事故,严重的取消全年全部奖金(发基本工资,确保月工资1000元),并追究责任,甚至开除出厂。
13、本责任书签字人工作变动,接任人自然签字。
14、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安监会、责任人各执一份。
X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三)
甲方:长沙新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切实抓好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及时到位,实现安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防止建筑施工现场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依据《建筑法》、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有关规定,安全责任目标必须层层落实。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了明确责任甲乙双方特制定湖南长韶娄高速公路房建四标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目标: 1、项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市级安全文明合格工地; 2、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必须达到:合格 3、所承建的项目工程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双方责任: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各自履行下列职责:甲方职责: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示,部置安全生产措施和任务。2、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制订各级安全生产制度。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做好各工种、新招用工人进行安 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4、开展现场各项安全活动,及时组织工地安全检查,并做好自查整改工作。5、积极配合创建文明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 乙方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 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好专职安全员。2、制定项目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与各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经济 承包中应有安全生产指标等内容;3、负责制订项目安全目标,并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负责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目标考核。4、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负责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5、认真组织每月安全检查,做好事故隐患的整改、验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6、抓好职工进厂安全教育、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按规定接受岗位培训和考核。7、负责建立符合卫生安全的临时生活设施,按规定配备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建立治安、防火措施,不扰民措施和环境卫生措施,搞好项目综合治理。8、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抓好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做好场容场貌、封闭管理。 9、组织施工现场脚手架、井架、塔吊、临时用电、外用电梯、施工机具等验收、检查,督促施工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10、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保护好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后 自然失效。
一、组织领导
市城管局成立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陈国宁任组长,副局长李镇国、方毅军任副组长,市容处昝浩、执法处邓雅萍、法规处沈志刚,锡山、惠山、滨湖、崇安、南长、北塘、新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王彪、吴伟君、唐国良、李东海、孙意德、肖伟民、洪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孙文军、市城管治安分局局长虞广仁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毅军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城管局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实行定期例会制度,以确保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有效开展。
二、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考核。具体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进展,做好牵头组织、日常指导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2.制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达标标准,结合“太湖杯”城管创优考评及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绩效考核,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检查考核。
(二)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为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责任主体。各区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
1.根据市统一部署,制订本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对街道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监督。
2.负责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推广、落实工作的执法保障,依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情况同步落实执法管理监督责任,并对执法监督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3.了解与掌握本区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情况,并定期向所在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及市主管部门报告。
(三)各街道负责落实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具体职责是:
1.按照市、区部署,制定本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计划,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工作及日常监督管理。
2.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内容详实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台帐资料和工作档案。
(四)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场所的所有权人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之间约定管理责任的从其约定(见《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设、公用事业、规划、园林、交通、水利、公安、工商、旅游、体育、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产权所有及《无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要求,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和相关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立面整洁。
市公安城管治安分局要积极支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对阻碍城市管理人员及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范围要求
二环以内主次干道沿街、沿广场经营户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100%,二环以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签约率达90%以上,执法管理监督责任与责任书签订同步落实。
四、方法步骤
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1、1月15日至1月31日为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准备阶段。
2、1月31日至5月1日为第二阶段。结合市容环境整治,由各区城管部门配合各街道在二环以内的主次干道,与沿路、沿广场经营户逐一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逐一落实执法保障责任。“春节”前各区应至少完成1-2条主要道路的签约任务。
3、5月1日至10月1日为第三阶段。在巩固提升市容环境整治成效的同时,与辖区内所有沿街(路)单位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
4、10月1日以后为第四阶段。通过边签约边管理,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确保履约率与签约率的同步提高和落实。
五、执法保障
执法队伍的执法效能和监管力度,直接决定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实施效果,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落实负有执法、管理、监督之责。
(一)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积极主动配合街道开展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签订工作,对每一份签订的责任书均要同步把执法保障责任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以切实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杜绝责任书签订搞形式、走过场现象,使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长效管理作用充分体现出来。
(二)与签订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相对应的执法管理监督人员,应认真履行执法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违反规定或者不履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以确保市容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位。
(三)执法保障人员对责任区制度落实的监管情况,将作为2007年城管行政执法队伍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在日常或定期督查考核中重点加以考评,凡发现已签约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存在违反市容环境“五包”现象的,将对执法监督管理责任人工作绩效酌情予以扣分处理,并与市对所在区局总体考核成绩挂钩、与考核奖金挂钩。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城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会同街道、社区(村)加强对道路沿线单位的宣传教育,督促发动地区单位和市民群众依法履行责任区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义务,确保做到市容环境齐抓共管、社会各界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