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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我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老龄人口的迅速增长,致使我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中国是"未富先老"的国家,人口老龄化让养老压力从家庭转化到社会。本文从剖析我国老龄化速度着手,分析了我国社会养老发展现状,指出了当前社会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都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提出了当前社会中,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普及是最佳途径。最后提出了建设养老社区存在的几大问题。
【关键词】社会养老 社区养老 建设问题
一、社会养老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老龄化现状
1.我国老龄化速度快于世界老龄化速度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6》,200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数量已经达到8811万,占总人口比重的7%,依据国际标准,我国人口结构进入老龄化阶段。据联合国预测,1990-2020年世界老龄人口平均年增速度为2.5%,同期我国老龄人口的递增速度为3.3%,世界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95年的6.6%上升至2020年9.3%,同期我国由6.1%上升至11.5%,无论从增长速度和比重都超过了世界老龄化的速度和比重。
2.我国老龄化速度快于全国总人口增长速度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估计的基本情况计算,从1953年到2010年,中国的人口增长了1.31倍,而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2621~12157)增长了3.63倍。在2010年至2015年间,65岁以上老人的速度增长是2.89%,而此六年间,我国人口总数增长了2.52%。由此可见,我国老龄人口速度快于总人口增长速度。
(二)我国社会养老发展现状
1.提供住宿的养老服务
截止2015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1.6万个,比上年增长23.4%,其中: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2.8万个,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互助型养老设施6.2万个;各类养老床位672.7万张,比上年增长16.4%(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0.3张,比上年增长11.4%),其中社区留宿和日间照料床位298.1万张。
2.不提供住宿的老龄服务
截至2015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全国共有老龄事业单位2280个,老年法律援助中心2.1万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7.1万个,老年学校5.3万个、在校学习人员732.8万人,各类老年活动室37.1万个;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人2155.1万人,享受护理补贴的老年人26.5万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257.9万人。
3.社区服务
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2.6万个,比上年增长36.8%,互助型的养老设施6.2万个,比上年增长55%。
二、甘肃省华亭县养老服务的发展现状
(一)华亭县养老服务基本情况
根据华亭县2015年人口统计数据,2015年年末,华亭县常住人口19.4万,其中,65岁以上的老年人17584人,80岁以上老人1908人,90岁以上老人160人。社会福利院共有床位80张,入住老人23名,收养孤儿20名。
(二)养老服务存在的问题
1.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弱化
“养儿防老”,是我国传统养老方式的基本特征,传统家庭一般通过生养子女来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在生活中,老年人与子女家庭之间的相互依赖性很大,老年人进入老年期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是与子女和孙子女在相互照料的状态下生活,这种状况在将来还会持续很长的时间。
从家庭的结构和规模来, “四二一”的家庭人口模式正在逐渐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结构的主体模式。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来看,家庭户规模为3.10人/户。由于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家庭养老护理功能日益削弱。同时,家庭规模变小导致家庭内能够照顾老人的人手减少,每个家庭成员照顾老人的负担将会大大加重。此外,许多调查发现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者主要是配偶和子女,但老年配偶本人的健康状况也十分的令人担忧,同时,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不少子女陷人了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家庭照料的双重负担。
2.机构养老服务不被认可
C构养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老年公寓、养老院、敬老院、老年护理院及其他养老设施。
机构养老对我国来说历史并不长,仍然有一部分传统思想的人认为将老人送去养老机构是不孝的表现,虽然工作压力非常大,但他们依然坚持自己照顾老人。有一部分人认为养老机构的服务人员不够专业和敬业,不能很好的照顾自己的老人。还有很多关于不正规养老机构虐待老人的报道,让人们对机构养老服务望而却步。
另外,养老机构也存在两大问题:(1)费用问题:费用过高会让一般家庭吃不消,没有能力长时间让老人在养老机构生活,费用过低则不能满足机构基本生活用品的开支。(2)服务问题:很多养老机构的内容和质量仅限于提供吃和住,不能满足老年人更多的需求。并且没有能力雇佣专业的护理人员,一般的护理人员不适合并且不愿意照顾带病老年人的要求。
单靠政府和福利机构远远不能满足社会成员的养老需求,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发展正在呼唤社区养老服务。
三、养老社区建设
(一)什么是社区养老与社区养老服务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不是家庭养老,而是社区中的在家养老;社区养老也不是社会养老,而是将机构养老中的服务引入社区,实行社区的在家养老。它吸收了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两种养老方式的优点和可操作性,是针对中国社会目前所面临的巨大老龄化问题所提出的一种新型养老方式。
“社区养老服务”就是通过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逐步建立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社区服务为依托,专业化服务为依靠,向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二)建设社区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及根源
第一,服务能力不足。
根据问卷调查分析结果,社区养老需要提供的基本服务有:托老所、照料服务、保健指导、家庭病床、定期体检、应急服务、就餐服务等。建设一个全面完整的养老社区需要大量的专业服务人员和社区组织人员,而这些人员的来源不确定、不稳定、不完全。
根源:由于社区组织还不是相对独立,不可能从组织上、资金上、人力上自主的为社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组织人员大多以被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为主;服务人员大多是下岗职工或赚补家用的临时工,他们没有专业的服务知识,仅仅是完成一些日常的打扫等工作,无法为社区老人提供更全面的专业服务。
第二,服务内容不完善。
随着物质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追求越来越高,老年人也不例外。养老社区在满足老人的衣食住行等基本服务的同时,也要对老人的精神生活方面多加完善。比如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定期举办一些文艺活动或比赛。另外,社区的医疗设施也不够完善。如一些老年人常见的突发病的救助设施、行动困难的老人的复健设施等。
根源:政府的资金投入十分有限,根本不可能为社区老年人服务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来源。这使得社区在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方面存在相当差距,也让养老社区失去了比一般社区完整的部分。
第三,社会参与程度不高。
社区养老还需要社会的力量,仅仅靠社区组织和服务人员是远远不够的。社会⒂氤潭忍低是居民意识的问题,不能用制度和规定来衡量。而现在居民对养老社区建设的了解还不够,只有社区养老社会化,才能增强居民的自觉参与意识。另外,在我们国家,志愿者服务队伍仅在大学生中比较普遍,也就是说,社会人员中的志愿者服务队伍非常欠缺,不能让社区养老服务得到持续的长久的发展。
根源:社区养老的社会化还很不足,只有社区养老深入人心,社区公众人人支持与参与到社区养老的队伍中,社区养老才能长久的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蔡崇达.越来越苍老的世界:《2046》的真实版本[N].三联生活周刊,2005,01.
[2]民政部.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告,2015.
[3]民政部.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告,2015.
[4]民政部.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告,2015.
[5]华亭县.年人口统计报告,2015.
[6]王海燕.发展城市社区养老应对人口老龄化[J].理论学刊,2002,(5).
关键词: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策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2-0018-02
前言
吉林省作为国家商品粮基地的省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大幅度增长,产业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这是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要的经济基础。近年来,吉林省通过抓好农村“三基”工程建设,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基层组织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组织力量,通过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创造性,依靠自身力量,把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科学技术向农村扩散,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吉林省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农民群众有序地参与民主政治建设,形成有效载体,让农民群众直接参与社区管理,表达个人意愿和合理诉求,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同时,也有利于开展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增强农村的自我服务功能,倡导社会互助,使农民群众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贫有所帮,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对于完善和深化村民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协调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1]。
一、新型农村社区的界定
新型农村社区是针对传统农村社区而言,在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乡差距日益加大的背景下提出的农村社区发展的新形式。新型农村社区应该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产业和人口结构多元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以社区共同利益(非家族利益)为纽带形成的社会共同体和空间聚落。新型农村社区除了表现出传统社区的一般特征外,还会出现自己的新特征。如经济活动的复杂化,农业生产的合作化、产业化,空间布局的集聚性,社会构成的异质性,社会交往的开放性,社区组织由行政归属型向利益归属性过渡等[2]。
二、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现状
吉林省地处中国东北地区的中部,全省面积18.74平方公里,下辖1个副省级城市、7个地级市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山管委会、60个县(市、区);拥有621个乡镇机构,9 321个行政村,399.08万个农户。截至2010年,吉林省农村人口达到1 349.16万人。
2008年3月,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开始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尝试。至2008年,吉林省有重点有计划地进行了一批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族文化、不同建设风格的村镇进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共启动1 127个自然村社区建设,占全省行政村12%。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普遍成立了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作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纳入年度责任考核体系。同时省民政厅还大力加强农村社区建设的培训和宣传工作。陆续组织6批总计70人次参加民政部举办的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培训班。民政厅还创办了“城乡社区”简报,及时刊登省内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3]。
2009年起又逐步扩大规模,建立了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确定了“试验典型、探索功能、由点到面、逐步铺开”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开展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开展了6个方面35类项目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共修建乡村道路、铺装巷道9 321公里,解决自来水733各村,建设秸秆气化站25个,新建沼气池16 446个,新建和改造房屋3.4万户,新修围墙156万延长米,建排水沟234万延长米,建公厕1 523个,新建垃圾站、填埋点6 901个,卫生所387个,文化站和图书室932个,安装体育健身器材1 851套;发展合作经济组织1 969个,带动农户242万户。各实验县(市、区)还围绕解决农民群众行路、饮水、能源、物资供应、垃圾处理等方面的困难,广泛实施了“四通”、“三改”、“三化”工程(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主街路“硬化、亮化、绿化”)。有的地方还建设了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利用设施,使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长春市各实验区在设施和环境改造上的投入总计超过3 000万元,公主岭市和扶余县的投入都超过1 000万元,桦甸市投入超过600万元。
三、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
1.部分领导干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认识模糊,“难”字当头。目前部分干部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片面认识或误区。觉得刚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号召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对于政策文件无所适从。同时错误地认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改头换面,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外在形式。由于不少镇、村干部思想保守,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有畏难情绪,所以认为,搞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缺资金,硬件难达标;又缺乏人力,软件难到位。即使省级各种政策倾斜和扶植,也不能及时启动响应,错失许多推进良机[4]。
2.新型农村社区农业基础设施仍十分脆弱。在水利建设方面,仍没有启动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各村庄90%的水利工程带病运行,绝大多数农田缺少配套灌溉工程。在农机方面,主要是总量不足,机具老化,全程机械化水平低。吉林省机械耕作作业水平为33%,机播水平为41.6%,机械收获仅为9.8%。在农业科技方面,主要是创新能力不强,成果转化不快,推广体系不健全,特别是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吉林省农业科技财政投入仅占农业GDP比重的0.13%,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资难度依然巨大。“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农业生产性投入和农产品加工业投资共需资金7 000亿元,其中需要金融资金4 200亿元,去除财政支持,缺口仍需3 000亿元以上。农村金融融资难度不断加大。一是直接服务于农业的金融机构正逐步减少,大部分调往省外和优质龙头企业。二是农村贷款利息高,负担重,如吉林农村信用社给有些地区农民的贷款年利率达到10%以上。这对农村经济发展将受到更大制约。
4.新型农村社区农民收入增长速度仍落后于城镇居民增长。2000年,吉林省农民收入降幅达到10.5%,直接原因是粮食减产、价格下跌,深层次原因是收入结构单一,没有建立起稳定的增收机制。而城镇居民收入却持续增长,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23倍,但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达33倍。2008年,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为2.69:1。
四、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完善发展对策
为推动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以下建议:
建议一: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农村社区居民广泛参与,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农民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参与者,更是受益者。因此,必须动员群众广泛参与。首先,可以通过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出台相关政策,使群众认识到与切身利益相关;其次,可以通过培训,提升农民自身知识文化素质和精神文化素质;再次,通过制定村民公约、组建物业委员会等形式尊重村民参与权与监督权,从而强化农民的自觉参与。
建议二:因地制宜、梯次发展。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能搞“一刀切”,应根据不同地区具体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分类指导,采用不同的建设模式,实施有针对性的指导对策,多层次的推进。同时,要坚持分期建设原则,不能搞“”。要把长期目标与近期目标相结合,把传统农村改造与新型农村建设相结合,建设上要量力而行,遵循基础建设阶
建议三:整合资金,多方联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量资金的投入。尤其是吉林省情况较为复杂,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单靠政府一方投入难易保证资金充足和建设的可持续性。因此,必须整合政府、企业、社区、农户多方联动的资金链条,形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多方联动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6]。
建议四:健全机制,科学决策。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保证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各项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健全各类责任制,建立以农村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的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长效机制。
结语
吉林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并不是单一的社会发展问题,无法在单一学科中求解,而是需要运用系统论观点在“社会-经济-农村社区”这样的复合系统内求解。在吉林省这样的农业大省构建新型农村社区,同样也需要政府、社会、农村社区组织、农村社区居民进行共建,并不断摸索其发展的规律和模式,为全国新农村建设提供示范和辐射作用。
参考文献:
[1] 高立群.当前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J].行政与法,2007,(6).
[2] 王杜春.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几个关键问题[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2).
[3] 李恩.吉林省新农村建设路径选择[J].管理学刊,2011,(7).
[4] 罗云华,程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诌议[J].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10,(3).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文化街道办事处按照区委关于召开第五次党代会报告起草征求意见座谈会的通知要求,从社情民意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民生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下发征求意见表、班子会等形式,就如何改善民生问题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区五次党代会报告起草提供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社区建设方面
社区在一定程度上担负着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目前全区街道社区办公用房基本上得到解决,但是社区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综合服务站等等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社区工作经费和活动经费还没得到保障,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还需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和“五险一金”问题有待于落实。
建议:投入资金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和落实社区工作人员的“五险一金”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开展民生工作。
二、环境卫生方面
1、小区楼内外杂物乱堆乱放现象严重,物业管理不到位,居民意见很大。
建议:小区物业监管部门要经常检查,加大管理力度。
2、近几年来,相当一部分弃管楼的供暖、供水、下水管网老化以及弃管楼区的没有硬化、绿化。
建议:要加快推进弃管楼的综合整治,要对弃管楼划分小区、实行圈围封闭管理、成立物业,坚强监督管理,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三、物业管理问题
现在小区物业管理很差,服务不到位;物业小区封闭不到位,环境卫生管理不好、物业监管不到位,致使多数居民意见很大。
建议:加强物业对小区的建设、管理和服务,
建立和谐物业小区。
四、治安问题
1、按照现行规定,流动人口申办暂住证只需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不通过社区,致使社区无法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情况,不便于治安管理,例如,个人产权房出租给集体租住的人员或学生,多数都没办暂住证。
建议:申办暂住证应先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然后再到派出所办理,有助于治安防范。
2、小区治安不好,辖区内时常出现汽车轮胎、自行车被盗、小偷撬门别锁现象时有发生。
建议:要强化所在辖区物业公司规范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使居民安居乐业。
五、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子女的教育问题
1、我市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而低保线却没有提高,还是230元,不尽合理,影响民生工作。
建议:应随着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应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子女教育已成为每个家庭的一项重要支出,很多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户子女很难支付学校各种费用。
建议:区委、教育部门出台政策,考虑增加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子女入学补助或减免各项学校费用,让困难家庭子女有书读。
六、社会就业和保障问题
1、目前对新毕业的大学生,失业人员,4050人员,就业只能推荐介绍,作用不是很明显。
建议:社区自主创业,办经济实体,或靠挂企业,或给优惠的政策,自主创业,可解决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
2、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咨询、培训等各方面服务性工作项目、工作量较大,下岗职工对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街道和社区
建议: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优质、就近、便捷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相关就业再就业服务。
七、交通和安全问题
1、文化街辖5所中小学和2所幼儿园,上放学期间人流、车流非常大,交通秩序混乱,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存在着隐患。
建议:一是加强学校区域交通秩序管理;二是在学校区域建设隔离带、过街天桥等基础设施,有效保障学生和行人交通安全。
关键词: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再就业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07-0016-03
中图分类号:F832.33
文献标识码:A
目前,驻马店市城镇登记失业率近4%,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压力较大。为推进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促进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在全市选择了西平柏城、上蔡公交车站作为信用社区创建试点。从试点情况看,信用社区建设对推动下岗人员再就业、提高居民信用意识成效显著,但囿于信用社区创建工作主导部门不明、创建主体模糊、制度保障缺位这三大问题,全面开展信用社区创建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基础。同时,贷款手续繁、担保难业已成为下岗失业人员获得小额担保贷款支持的主要障碍。
一、信用社区创建试点积极启动,但总体进展与现实要求反差较大
在信用社区试点创建之初,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确立了“参谋推动、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为切入点,以提高居民信用意识为落脚点,推动社会各方建立信用社区、小额担保贷款和创业培训联动机制,启动信用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开展。
一是整章建制。中国人民银行西平县支行、上蔡县支行根据地方实际,制定了《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实施方案》、《信用社区评定标准》,建立了创建程序和管理办法,明确了各方职责,初步形成了县政府、劳动保障、财政、金融等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经过精心挑选,西平县选定柏城社区作为信用社区创建试点,上蔡县选定公交车站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并于2005年9月举行了创建挂牌仪式。在创建过程中,西平县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上蔡县依托县公交公司,对社区居民基础信息、经济状况、家庭收入、道德状况等逐户建立详细信息档案,及时准确掌握了社区居民信用信息,为信用社区创建提供了基础信息支撑。
二是加强宣传。信用社区创建启动后,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县政府、劳动、金融等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报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西平县政府召开信用社区创建试点现场会,与会单位涉及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参会人员达到300多人;上蔡县政府在电视上开辟信用知识专栏,向社会散发宣传单近万份,对提高居民信用意识,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三是因地制宜,推动试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上蔡县针对社区居民分散、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强的特点,以下岗职工较为集中的县公交行业为试点,结合文明窗口和优质文明服务建设,开展信用社区创建活动;在贷款担保上,实行由公交公司统一提供反担保、贷款申请人用其车辆、运行线路费提供再担保,有效解决了贷款门槛过高的问题。同时,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信誉良好、经营手续齐全、有社区居住证明的下岗失业人员均可办理小额担保贷款。另外,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强化再就业培训和信用知识宣传。2005年,西平县劳动保障部门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000多人次,对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紧扣重点。西平县柏城社区共有下岗失业人员3000多人,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人行西平县支行积极协调县财政拿出300万元成立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提供担保支持。目前,累计发放贷款649万元,较信用社区试点创建前增长74%,扶持了5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该县社区由4名失业人员集资兴办的羽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小额担保贷款的支持下,产值已达到500多万元,利税30多万元,为近百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了再就业岗位。这不仅调动社区居民、小企业参与创建信用社区的积极性,也使社区居民和企业的诚信意识明显增强,目前,上蔡、西平两个试点信用社区贷款不良率均控制在2%以下,贷款利息回收率均达到92%以上,尚未发生有一户逃废债现象。
目前,信用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总体进展效果仍不够理想。具体表现在:一是主动参与创建信用社区的少。目前全市真正意义上的社区还没有一家。二是小额贷款发放与下岗失业人员的实际需求差距较大。在问卷调查中,近60%的调查者认为再就业的最大困难是资金不足,下岗失业人员贷款满足率不到10%。三是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宣传不到位。在问卷调查中,近40%的调查者认为创建信用社区对增强居民信用意识作用一般,75%的调查者认为信用社区应该是社区居民邻里和睦团结,只有20%的调查者认为有贷款并按时归还;87.6%的调查者对小额贷款了解一点或不了解,很了解的只有12.4%。四是贷款手续繁杂,制约着下岗失业人员对小额担保贷款的需求。在问卷调查中,认为程序繁杂,不愿申请贷款的占到32.7%;31.2%的调查者认为在程序简便的情况下更愿意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五是信用社区创建配套政策不完善,担保、培训机制不健全。
二、主导不明,主体模糊,制度缺位,是全面开展信用社区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主导部门不明,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信用社区建设涉及多个部门,但目前既没有明确的、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部门之间又没有明确的职责以及具体、可供操作的有关规定。人民银行作为信用社区的倡导者,缺乏必要的手段、工具支持,工作上常处于被动地位。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也常常围绕各自的利益来开展工作。如:政府部门为提高就业率,偏重于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面和具体发放的贷款规模;金融机构则以盈利为目的,注重的是贷款投放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关注的是贷款抵押担保手续和风险;社区则要求的是更多、更实惠的政策支持。而对于工作量大、具体事务繁杂、难以在短期见效的信用社区建设,各部门虽然口头上强调重要,但都缺乏实质性的具体推动措施。
由于信用社区建设由谁主导不明确,各地试点工作虽然已经启动,但至今没有统一的创建信用社区方案或管理办法,信用社区的标准如何确定、由谁评定,由谁授牌,承办银行是否认可等问题,意见不一,操作难度大。
(二)创建主体模糊,社区支持和参与程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模糊。当前,社区居民虽然要求简化贷款手续,增加贷款的呼声很高,但各社区和办事处对创建信用社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具体反映在:乡镇机构改革后,社区工作人员少,素质不高,经费不足,网络化建设滞后等;对信用社区创建工作缺乏必要的考核和约束,社区工作人员面对具体、繁杂的工作量,存有较大的畏难情绪。二是职责模糊。目
前,社区参与信用社区创建应该承担哪些职责,需要做哪些具体的工作,达到信用社区标准后,应该享有哪些益处和权利等等,尚没有明确的规定,社区参与创建职责不清,方向不明,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虽然有外部力量的大力推动,但社区参与支持程度依然不高。如,目前小额担保贷款的发放都是由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直接办理,缺乏最基本的创建主体――社区的支持和参与。
(三)制度保障缺位,各方参与创建的主动性不强。一是担保基金损失确认、责任划分没有明确的规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出于资金安全性考虑,对信用贷款顾虑很大,为降低担保风险,要求贷款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而对创建信用社区,进而取消反担保的政策措施反应并不积极。同时,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财政部门每年按财政贴息的一定比例奖励给小额担保中心,并实行目标考核。在这种情况下,劳动保障部门最为关心的是眼前小额贷款的发放,而对小额担保贷款的基础性工作――创建信用社区放在一个次要的位置。二是贷款风险分担机制缺位。下岗失业人员本身为弱势群体,其所从事的微利项目现金流较小,贷款风险相对较高。而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风险管理的要求比较高,担保抵押基本上是银行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实行社区信用担保,显然与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吻合。因此,承办银行一方面为降低贷款风险,对创建信用社区表现出较高的热情,另一方面为防范风险,对于简化贷款手续,取消担保抵押态度谨慎。目前,各承办银行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总额基本严格控制在担保基金规模之内,担保基金的倍数放大效应没有得到有效的显现。当然,社区居民也难以真正享受到创建信用社区带来的贷款便利化。此外,目前财政贴息资金到位缓慢,也影响到银行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三是监督考核机制缺位。目前,社区由各办事处直接管理,其承担的社会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等职能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考核机制,对社区工作人员的约束性较强,而信用社区创建工作却没有直接的管理部门考核,有的虽有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但对社区工作缺乏硬性的约束性。
三、完善制度,强化激励,加强协调,全面推进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一)制定完善信用社区创建的具体政策和办法。政府有关部门应制订相应的配套措施和政策,保证社区人员经费、网络到位,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社区保障平台。出台统一的信用社区创建的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承办银行、社区等部门具体工作职责;明确信用社区标准,信用社区评定,信用社区管理等内容,建立统一的信用社区管理程序。
(二)调动社区参与各方创建的积极性。首先,中央财政应按小额担保贷款的一定比例拨付给地方财政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扩充担保基金和社区机构人员经费,解决地方财力不足问题。其次,建立信用社区奖励制度。财政部门应按照社区经办小额贷款发放额的一定比例奖励社区,用于社区开展工作和人员办公经费;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范围和微利项目财政贴息范围,对下岗失业人员不论身份,只要从事符合国家要求的经营项目,应一律给予政策优惠或财政贴息;承办银行应制定对信用社区贷款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切实简化信用社区贷款手续,使信用社区居民切实从中受益。再次,对承办银行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在保证财政贴息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情况下,财政部门还可考虑对小额担保贷款采取减息或免息政策,或者按照小额贷款发放的一定比例直接对承办银行给予奖励。另外,进一步加强对小额担保中心的政策扶持。建立持续稳定的担保基金补充机制,不断增强担保中心的担保力量;制定在严格操作情况下的责任免除制度,解除担保中心的后顾之忧;按照贷款担保数额进一步加大对担保中心的奖励力度。
我区在年—年,在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关心支持下,我农家书屋建设成为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的亮点。投入了资金近30万元为农家书屋购买图书、音像制品、书架,制作上墙规章制度、图书登记本等,在2年内完成了33家的农家书屋建设任务。建新镇台屿农家书屋作为典型在全省的农家书屋经验交流会上作发言,它的“五好”即“选好点、建好书屋、管好书屋、用好书、村民反映好”得到与会者的一致好评,得到上级领导、主管部门的肯定,螺洲镇吴厝村农家书屋建设也得到省、市农家书屋建设办公室的认可。年——2012年,我们还将建设69建农家书屋。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年开始我们对5个镇综合文化站进行建设,经过多方努力,建新镇综合文化站、城门镇综合文化站定为市级援建项目,争取到上级的资金支持。目前,建新镇综合文化站已经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城门镇综合文化站已经成立了筹备小组,做好了规划,开始对内部进行修缮,年12月底前将完成建设任务。盖山镇综合文化站、仓山镇综合文化站、螺洲镇综合文化站也已经选定了站址,成立了筹办组,年开始建设。建成后的文化站功能设置齐全,设有图书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健身室、培训室、多功能活动室、管理用房等,建成后的综合文化站将全面对村民开放。
(三)农民健身工程
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民健身工程的建设,弥补了农村看书难的问题,极大地满足广大农民朋友对文体设施的需求,为农民朋友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了阵地,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