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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务院与2007年开始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计划在三年内实现覆盖全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服务对象包括了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非从业城镇居民、其他保险未覆盖的群体等。基金支付比例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确定,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基金支付比例为75%、60%、50%。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满2年后,可分别提高到80%、65%、55%。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立最低缴费年限,达到缴费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缴费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然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必须每年缴费,不缴费不享受待遇。
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可行性
在对新农合与城镇居民两种医疗制度进行融合过程中,需要充分的考虑他们的保障水平和筹资机制,判断他们是否具有一定的共性。首先,从城乡经济的发展水平的方面来看,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未就业的人数比例相差不大,新农合与城镇居民两种医疗制度在缴费额度上都不是很高,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年的缴费标准是560元,而政府给予新农合年缴费的补贴就有240元。正是充分考虑到了城镇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适当的降低城镇缴费额度,提高农村缴费额度,加大对农村财政补助力度,降低对城镇的财政补助力度,将两种制度融合是十分可行的。其次,从城乡服务体系的建设方面来看,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也逐渐完善,这也拉小了城乡医疗服务水平的差距,这就为两种医疗制度的融合提供了保障。同时,两种制度服务的人群是流动性较大的人群,比如说外来务工人员或者是自由职业者,由于服务对象没有很大的差别,两种制度在融合的过程中就无需有很大的改动,融合后能很快的适应医疗保险制度。
2.必要性
由于参保人员的身份和就业状态是不断的变化的,因此就需要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种制度中不断的转换,这不利于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的发展。只有在体制上实现城乡居民之间、就业人员与非就业人员医疗制度一体化,才能保证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稳定,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相融合显然是最直接、最合理的方法。
三、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产生的问题
1.加大了城镇医疗卫生机构的压力
新农合定点合作医院与城镇医疗定点合作医院在医师水平和设备上存在一定差距,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后,统一了报销比例和预缴纳资金额度,参保人员可以到市定点的任何一家医疗机构治疗,这就导致了大量农村患者涌入城市医疗机构治疗,给原本就紧张的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施加了压力。再加上统筹款拨付不及时,医疗机构大量资金被占用,以我院为例,每月医保和新农合占用资金达到2000余万无,影响医院良性健康发展。
2.降低运行效率,导致运行机制不畅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必然引起领导机构和人事关系的变动,机构需要整合,资金需要统一管理。我国新农合目前的运行和服务主要是由卫生部门复杂监督和管理,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由人力资源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来完成保金的筹集和报销手续的。其中卫生部门可以为参保人提供合理的医疗服务,提高卫生资源的使用效率。在将两种制度融合后,卫生部逐渐与社会保障部并轨,新农合机构的人、事、物都会变革,原来的服务优势也会大大降低。
3.加大了道德风险和医疗成本
实施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后,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在报销比例上得到了统一,一些医疗定点机构受到利益的驱使,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方案、药品使用等方面,会选择费用较高的方案进行治疗,有的甚至采取增加检查项目,由此引发的小病大治等道德风险问题时常发生。
四、完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建议
1.理顺管理体制
为了促进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融合,首先要理顺管理体制,将现有的卫生部门和人力保障部门所属的经办部门整合,由同一行政部门管理,彻底改变原有分散的管理模式,实现统一管理。通过机构的整合,医疗机构的工作一体化得到了强化,有效地减少了经办机构的重复设置和盲区。
2.建立现代化的信息管理平台
完善的现代化信息管理平台是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的基础,信息化的管理平台可以使城乡居民的信息得到整合,避免重复参保的现象发生,进一步实现医疗保险的各级机构、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机构联网,使城乡居民在报销方面可以直接到医院报销,减少报销手续的繁琐。将农合卡与居民医保卡两卡合一,便于经办机构掌握参保人员信息。
3.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
完善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要建立统一的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将现有未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居民,无论是否是城镇居民,到将其纳入城乡居民保险范畴。由于每个家庭成员的参保情况不同,因此可以取消以户为参保单位的模式,这样实现了以个人为参保制,加强了对个人参保的管理,有效的避免重复参保问题的发生。
4.加大宣传力度
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融合是一项服务于民众的项目,宣传力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了政策实施的效果。因此,在宣传的方式上要采用多种方式,除了利用报纸、电视的方法外,还要通过互联网和户外宣传的方式,政策宣传员可以在城乡设立宣传点,向城乡居民详细阐述两种制度并轨的深刻内涵,提高城乡居民对两种制度融合的认识。同时也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反馈机制,采用意见箱等形式,及时了解城乡居民对融合后的医疗制度的意见,只有5.加强医德风险教育为了避免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融合后带来的医德风险问题,医护人员要树立为病人服务的意识,要以为患者节约医疗费用为原则,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期下,最大程度的为患者降低治疗费用。坚决杜绝治疗过程中的开大处方、大手术、吃回扣的现象发生。对于一些医风不好的医疗机构要曝光或者整改,对于医德较差的医师要吊销其从业资格,清除医疗系统。
五、总结
关键词:医疗保险;社区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哈尔滨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的主体框架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3年起在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到2010年逐步实现基本覆盖全国农村居民,为实现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全体职工和居民的医疗保险体系之目标,国务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将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纳入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因此,在我国的制度安排下,针对城镇的医疗保险体系是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主体支撑,同时辅之以商业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内容共同构成。
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统计的数据,截止2012年,参加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合计47 343万人,并且随着近些年城镇化的快速提高,参与城镇医疗保险的人数呈大幅上涨趋势。显然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已经颇见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鉴于医疗保险事业是民生建设的关键之一,借助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的平台,我们课题组选择围绕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的改革现状及效果进行调研。在实践调查过程中,发现本应该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社区医疗存在诸多问题,项目组成员据此展开了一系列的走访,并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思考,最终形成了这篇论文,但鉴于可得资料的有限性,一些阐释可能存在些许问题,衷心企盼得到学界同仁的批评指正。
一、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社区医疗存在的问题
哈尔滨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2007年9月21日公布并实施了《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其中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适用范围的规定是:第一类是成人居民。指年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第二类是学生儿童。指未满18周岁城镇居民,包括婴幼儿(不含出生28天以内的新生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可以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适用的主要人群为老人、小孩、无业和失业人员及相关弱势群体。通过以上的规定,我们可知,哈尔滨市医疗保险改革的方向之一即表现为,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由职工向居民拓展,大量医疗保险业务逐渐向与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社区下沉,因此选择社区医疗服务理应成为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的必然。现实中,哈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主体是老弱病残贫,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地理位置通常设立于居民生活区,且医疗费用低廉、服务态度亲切友好,理论上来说社区应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首选机构,应是城镇居民享受医疗保险的最基层单位。实际是否如理论所想呢?课题组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哈尔滨市松北区军安小区和银河小区,却发现居民选择社区医疗的比例是很低的,虽然社区医疗有着天然的优势,但却未能发挥在医疗保险中应当发挥的基础作用。这里,我们以点带面,将社区医疗在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加以阐述。
(一)社区医生的水平得不到居民的信任
大多居民对社区医院医生的医疗服务能力缺乏信心。军安绿色家园小区居委会主任告诉我们,居民普遍认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的医生医术不高,设备简陋,生怕在社区就诊“小病拖成大病,感冒治成肺炎”,尤其对全科医生持怀疑态度。所以,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享受医疗的居民,大都是感冒发烧等类似的常见病。
(二)社区医院的硬件水平较低
其中有不少用药遭到患者非议。银河小区社区医院大夫称,虽然现在社区医院的医疗药品范围放开了许多,但还是没法满足患者要求,好多就诊的大爷、大婶们都要两头跑:在大医院就诊、看完病、拿着针剂药品到社区医院点滴。有些疾病需要作CT、彩超、X光片的,社区医院不具备这些设备,患者只能先在大医院就诊。这也是大多数岁数比较大的患者怕麻烦不来社区医院看病的重要原因。
(三)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定位混乱
实践中,社区医院往往没有特别明确的卫生服务内容,其日常工作非常驳杂和笼统,涉及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等五花八门的内容,没有对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疾病治疗和疾病防止加以区别,没有细致考虑各地医疗资源现状,发挥作用不够、机械地按统一标准划分社区卫生机构。
(四)社区医疗保险管理平台建设滞后
城镇居民医保的组织实施完全可以依赖社区。实际上,每一个街道、社区都已建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站;但是省市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不负责社区医保的具体操作;社会保险部门又不能绕过省市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街道、社区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这样街道社区在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组织管理中基础作用也是缺失的。街道社区医疗保障管理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监察办案机构等等存在很多问题,这严重地影响了医疗保险的工作效益。
二、相关对策建议
当哈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的纵深发展,必须充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作用,对于降低医疗费用、改善服务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具体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提高社区医疗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课题组的调查走访中,发现居民对社区医疗水平的不信任不愿去社区首诊最主要原因。就是说,医疗质量是制约社区在居民医保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如果建立了完善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居民自然愿意就近诊疗。首先可以考虑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相关的社区医疗机构开展巡诊、咨询和业务指导等工作,这样可以较快地改变社区医疗的水平,但不是可以长久依赖的方法。其次为社区医疗机构定期举办培训班,使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成为处理常见病及一般急症的“全科医师”。如此可极大提高居民对社区医疗机构的信任度,使居民在用药、治病、报销等方面更放心。
(二)加强社区医保管理的平台建设
首先,加必须在社区卫生工作人员中培训一批具有医疗保险工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的复合型人才。加大资金成本投入,培养一支有高度的责任感,具备丰富的从业知识与经验过硬的操作技能本领的高素质、复合型的医疗保险人才队伍,以适应居民享受医疗服务及相关医疗报销的需求。其次,社区的亲民特质便于管理统计居民的参保、缴费、享受标准的方面情况,可以较详尽、较快地进行居民医保的组织管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社区在居民医疗保险中的宣传功能
在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学生和群众,特别是学生居然不了解,自己的医保卡每年的缴费情况,怎么使用,怎么受益,怎么报销。理论上2009年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就已基本达到全覆盖,但是还是有部分居民没有参与到相关的居民医疗保险中,这其中以无业者居多。这都表明社区在对居民医疗保险的宣传力工作上还大有可为。社区在参保人群办理居民医疗保险期间应当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让其深入了解医疗保险与其息息相关的信息。另一方面,社区应采用多元宣传方式综合作用的方法,如传统的海报宣传栏、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宣传、上门调查访问、设立咨询电话,在网上组建讨论区或者QQ群等,利用各种途径将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知识传递给居民,这对于提高参保缴费的积极主动性有着极大帮助,同时亦能增强居民对社区及社区医疗的信任度。
(四)完善社区医疗的硬件及相关配套设施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要发挥其基本保险作用除了相应的制度以及相关缴费报销机制之外,直接可以服务到社区居民的社区医疗卫生硬件及相关配套设施必须要发展起来,这个因素直接关系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应用效率问题。现实中,由于医疗保险政策还不完善,居民医疗保险在社区医疗的报销、审核等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建设很不健全,现实中会造成居民在社区就诊之后的医保启动程序及结算的低效率,因此,在加大资金投入进行相关医疗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与居民医保相关的配套设施更能较好地保障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权益。
综上所述,社区医疗是城镇医疗保险改革落实的重要基础,其能否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尤其是能否与居民医疗保险很好地衔接,对医疗保险改革的纵深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具体来说,社区医疗在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方面有很大的发挥空间。因此,充分发挥社区医疗在城镇医疗保险尤其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的基础性作用,是医疗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参考文献:
[1]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统计年鉴.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Z].2012-06-27.
[2]宋.哈尔滨市松北区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与对策[D].黑龙江:黑龙江大学,2012.
[3]老弱病残贫成新医保参保主体[N].哈尔滨日报, 2007-11-25.
论文摘要:简要分析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融合的大背景,结合国际商保社保融合的成功案例,通过对宜春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分析,总结出宜春市大病医疗保险的优缺点及可行性,提出我国在大力发展商保社保融合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融合发展是指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
社会保险是在传统商业保险的基础上,在近代特殊的历史和社会背景下在欧洲出台的。随着劳动者阶层的壮大,社会保险的规模、范围日益壮大,在各国都成为重要的保险保障组成部分,与商业保险形成竞争的局面。但是,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存在共性、竞争性同时还存在很多互补性。社会保险是政府举办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社会保险为劳动者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这种保障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性质,并且有一定的保障范围。商业保险可以提供客户多层次、特殊的保险需求,而且商业保险具有较成体系的保险原理和技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实现融合,便可吸取对方的长处,满足公民多方面的需求,充分发挥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公民提供充分的经济保障。使保险保障不仅具有高覆盖、平民性的特色,还可提供全面的系统的保障,并运行机制、精算技术、投资渠道拓展社会保障空间。国际上,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已呈现出相互融合的趋势,且日益发展成为社会保障的重要形式。
在我国医疗保险社保商保融合尚未深入发展的时候,宜春市率先提出了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业务,并据此推出了公开招标业务 。
一、宜春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保险业务
我市城镇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委托商业保障公司承担的采购招标工作,基本情况如下:
投标报价为:
1.参保保费:城镇居民医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成人居民每人每年缴纳 20 元;大中小(含幼儿园)学生及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缴纳 15 元。
2.理赔限额: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支付范围的费用,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 6 万。
3.理赔比例:超过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支付限额以上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支付范围费用赔付比例 75 % 。
参保基本情况:截止2009年12月底,已参保人数为48.33万人,其中成年人25.24万人;未成年人23.09万人,总保费约850万元,目标参保人数约76万人。
参保范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已参加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和大中小(含幼儿园)学生。参保居民和大中小(含幼儿园)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参加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范围按江西省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三大目录执行。
二、宜春市大病医疗保险的优越性
首先,商业保险公司能够通过优质低价的医疗服务和方便快捷的补偿支付方式参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既有利于解决广大群众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维护公共医疗的公平性,又有利于将商业保险的风险管控技术运用到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加强了效率性。保险公司与医疗服务机构通过签订盈亏分担协议,双方按照约定的赔付比例分享经营结果,有利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费用控制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同时保证其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险公司也可以专业化优势,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科学化管理提供技术平台。
同时,政府方面,有利于转变职能,降低成本。政府通过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业务管理职能委托专业保险公司落实,由保险公司承担具体的经办工作,可以实现监督管理与具体降班相分离,政府得以从繁琐的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中解脱,集中精力专攻政策的制定与监督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公信力,做好基金征缴管理工作。
此外,对整个市场而言,有助于的抗风险能力。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种风险经济,对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经济风险,可以通过在社会保障则中社会化的方式噩耗政府行为来给予解决。然而政府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不能把所有风险都纳入到自己的职能范围中,在此情况下,商保的存在就可以解决政府职能所不能覆盖的层面,把社保意外的风险,给予保障,这样有助于增强市场经济的抗风险能力。 三、宜春市大病医疗保险也有它的局限性
首先,我国尚未出台有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商业保险公司、参保居民、政府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不利于其相互之间义务关系的合理确定,同时也使得商业保险公司在参与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降低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
其次,保险公司参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仍缺乏经验和动力。保险公司涉及社会保障的业务较少,如何管理日益庞大的保费收入无疑是个严峻的问题,加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具有的公益性和低保费收入,保险公司缺乏足够的动力。
显然,社会保障对国家来说是一个相当大的压力。在这种情况下,发达国家采取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进行融合,以减轻对国家财政的压力。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社会保障仍然欠缺广度和深度,在运行机制和效率方面还相当不到位。于此同时,我国又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所以怎样更快更好地发展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之一。通过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如今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渐走出旧模式,开始进行新的探索。
越来越多的地区尝试着将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进行融合,并且很多合作案例都进行地比较成功,“湛江模式”就是由此产生的一个典型。但是,在这种探索发展的过程当中,必定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
四、政府仍然要在社会保险的管理当中扮演重要角色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管理者,政府在社会保险中的重要职责是天然具有的。尽管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社会保险的运作,并不代表政府可以做一个“甩手掌柜”。如果地方政府将自己的管理权力和应该承担的相应责任全数转交给了商业保险公司,这对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融合发展是相当不利的。作为商业保险公司,其主要经营目的就是盈利,而社会保险是以促进社会公平、增加社会福利为目的,因此,如果完全将管理权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极可能使社会保险功能弱化,社会保险被商业化趋同于商业保险。
明确管理权力和责任。在合同制定时,双方的管理权力和责任没有明确,可能在以后的合作中,双方管理权限交叉,最后导致使管理缺乏效率。同时,在出现问题的时候,也可能导致双方相互推卸责任。
构建共有的信息平台,合理简化办理手续。在委托经营模式下,社会保险由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进行管理。因此,双方信息应当是一致透明的,这是提高社会保险运作效率的基本。原本将社会保险委托商保公司运作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提高管理和运作效率,但如果双方沟通信息不充分,反而会降低效率。
从被保险人的角度来讲,如果政府和保险公司不能有效地沟通协调,那么一旦遇到需要报销医药费,被保险人可能面临医院、社保部门、保险公司三头跑的境况,大大加大了被保险人的负担,这也是有些人反对这种模式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因此,我们认为,在共同管理下,双方应当构建一个共有的信息平台,保证社保部门和商保公司都具有充分足够的信息,并且合理简化社保办理手续,降低被保险人、政府以及保险公司各方的负担。
参考文献
[1]宜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关键词:丰城市,低保群体,医疗保障,商业医保
从当前制度设计上看,我国初步形成了较全面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构建了较完备的医疗保障框架,低保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硕士论文,医疗保障。但在实践过程中,低保群体最容易滑入医疗“贫困陷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也是屡见不鲜。硕士论文,医疗保障。
一、低保群体医疗保险的基本状况及分析
现以丰城市原始调研数据为依据,分析我国低保群体的基本状况及低保群体医疗保障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基本情况与初步分析
我们共调查了丰城市100户低保家庭,城市和农村各50户。(1)年龄结构:低保群体多数是中老年人,60岁以上高达38%。说明低保群体老龄化问题相当严重,给国家带来低保救济和老人供养的双重压力。硕士论文,医疗保障。硕士论文,医疗保障。(2)致贫原因:致使他们成为低保户的原因,主要是常年性的低收入;其次是其他原因,如家庭主劳动力早逝、下岗、家园遭受自然灾害等;然后是多年重病和伤残。(3)月人均收入:低保户的月人均收入主要在100至300元之间,其中大部分来自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及子女给予的赡养费。然而,这只能维持他们的基本生活,若遇到疾病风险,他们将陷入巨大困境,甚至失去基本的生活保障。(4)年人均医疗费用:在100户被调查低保户中,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的年平均医疗费用在500元左右,超过四分之一的被调查者的年平均医疗费用超过1000元,其中有三户超过5000元以上。
2.存在的问题:(1)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低,难以解决低保群体“看病贵”的问题。在调查的100户中,平均每年的医疗费用支出在1000元左右,而这些医疗费用支出是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和城乡疗救助报销之外的。据被调查的低保户反映,其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在40%~60%之间。对于大部分的低保户来说,这部分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占其生活总支出的35%以上。(2)报销范围过小,只能在定点医院才能报销。报销医疗费用的范围仅仅局限于国家规定的医药目录,很多疾病的相关治疗药物被排除在报销范围之外。低保户普遍反映不住院就不能报销医疗费用,而住院各项医疗费用又比外面一些诊所贵,即使报销了一些费用也不划算。在丰城,定点医院偏少,仅有丰城市人民医院、丰城市中医院以及丰城市红十字会医院三家是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对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的地方,特别是农村地区来说,“看病难”问题十分突出。硕士论文,医疗保障。(3)报销手续过于繁杂,报销花费时间过长。调查发现,低保户对现行医疗保险体制不满意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手续太多、程序太繁,他们希望政府能简化手续,减少程序。比如,丰城市的医疗救助首先要向居(村)委会申请,然后通过乡镇、县市民政以及医保、新农合等相关部门的审核,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达一个多月。
二、政府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设计
1.模式借鉴:(1)江苏江阴模式:自01年起江阴的农村医保就由太平洋保险公司江阴支行管理,实行27元保费,2万元补偿的方案,太保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0%的管理费,征缴、管理、监督三权分立。(2)河南新乡模式:自04年起河南新乡的新农合作就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乡分公司管理,当时国寿提取的管理费为保费的1%,07年为2%。2008年新乡开始将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保委托给寿保公司经办或部分经办。
2.政策设计及建议:(1)政府通过招标方式引入商保竞争机制,与实力雄厚,专业化水平高的保险公司合作,将低保群体的医疗保险循序渐进地委托给商保公司管理,由商保公司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采集原始数据并通过精算确定保费率及补偿额。(2)实行“征、管、监”分离制度,政府负责医保方案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等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和监督等工作;保险公司以第三方管理者的身份,受托承办低保群体医保运行管理中的报销,结算和审核等工作。(3)政府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从医保基金中提取1%—10%的管理费用,具体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政府将低保群体的医保基金划拨到保险公司专项账户,采用信托方式运作,实现医保基金和政府其他资金的有效隔离。保险公司按照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实现专项资金和分公司其他费用分开核算。
三、政府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论证
1.政策成本分析:09年我国低保总人数为7107万人,根据丰城市的调查数据,低保户期望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每人平均每年医疗费用支出约为1000元,则
总成本:71.07亿元
低保户期望报销额:56.856亿元(71.07×80%)。
其中:城镇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负担额:28.428亿元(56.856×50%)(50%为全国平均水平)
其他补充,如城乡医疗救助等负担额:17.0568亿元(56.856×30%)
商业医保负担额:11.3712亿元(56.856×20%)
即政府实行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的政策,共需筹集资金11.3712亿元,此即为其政策成本。
2.政府财政可承受性分析
低保户自缴保费:0.94547亿元(城市2347.7万人×20元/人=0.46954亿元;农村4759.3万人×10元/人=0.47593亿元)。
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减少工作人员,节省财政经费:按河南新乡模式,工作人员由544人减少到50人,财政经费由千万以上较少到不过150万元,可测算节省额至少有2亿元。
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可以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按江苏江阴模式,不合理的医疗费用从一般水平的30%下降到了15%,可以测算节省额至少有1千万元。
其他,如社会慈善捐助:1亿元。硕士论文,医疗保障。
则政府财政还需负担7.32573亿元。
可设计,中央财政负担60%:4.395438亿元;地方财政(省级)负担40%:2.930292亿元。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测算2009—2011年各级政府投入8500亿元。因而政府因引入为低保群体采购商业医保政策后由政府财政负担的7.32573亿元,可以得到确实保障。
参考文献:
[1]惠忠.江阴:商业医保进农村[J].江苏农村经济,2004,(6):44-45.
一、文献综述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自2003年启动到2013年,已经走过了10年的历程。但是鉴于历史的教训,人们经常对其可持续性表示关切。到2013年,有关部门已经召开了5次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会议[1]。相关专著和论文等文献也很多。2008年,杨昕和胡苏云通过定量分析得出结论:政策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公平性是决定该项制度能否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因素;而个人缴费水平不是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因素[2]。这一结论与本文对2012年调查数据分析的结果比较一致。2012年,李瑞锋等人的定量分析结果:虽然农民参合率为96%,但是完全自愿的参合率并没有这么高;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是制约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3]。
压力(Pressure)―状态(State)―回应(Response)概念模型(PSR模型)是环境质量评价学科中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子学科中常用的一种评价模型,最初是由加拿大统计学家David J.Rapport和Tony Friend(1979)提出[4],后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20世纪八九十年代共同发展起来,作为研究环境问题的框架体系。PSR模型使用“原因―效应―响应”这一思维逻辑,体现了人类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最近几年,OECD在评价各国社会发展状况时,也使用这一模型,但不是用在医疗保险领域[5]。本课题把这一模型用在新农合方面,并对该模型做出新的解释、设计出新的指标。
新农合可持续发展是指新农合在筹资、管理、参合意愿和医疗效果等方面具有持久性、稳定性、公平性和可信性。根据上述文献反映出来的问题,我们可以做出两点判断:一是新农合不会简单的重蹈覆辙,重走历史老路,还是具有可持续性的;二是新农合的这种可持续性并不意味着不存在问题和压力,甚至有些问题和压力还没有充分暴露出来。所以,从可持续发展的形态看,可以把可持续发展细分为“强”持续发展、“恒”持续发展和“弱”持续发展三种基本形态。新农合的发展状态,也可以按照这三种类型划分。对应于不同形态的可持续发展状态,应当有不同的对策。从长期看,新农合是强持续,还是弱持续,关键是看新农合在制度和机制方面能否对存在问题和压力做出适时的、科学的反应和调整,以确保新农合不断完善和可持续发展。
二、调查过程和获得的数据
(一)调查过程
针对农村新农合的主要问题,我们开展了访谈与问卷调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到农户入户访谈与问卷调查,听取他们的感受和意见等;二是到基层医疗服务机构调查,包括村、乡镇和县三级医疗服务机构,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有关建议。
(二)获得的数据
获得的数据根据调查地点和对象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到合肥市医院调查就诊的新农合参保者,得到59份问卷;二是到地级医院调查就诊的新农合参保者,得到112份问卷;三是到县级调查医院就诊的新农合参保者,得到53份问卷;四是直接到农户调查,他们可能参保后到过医院就诊,也可能参保后还没有到医院就诊,得到174份问卷。总计获得398份问卷。上述问卷调查是在2012年7月底完成。
在上述直接到农户调查的174份问卷中,有33份是在安徽省获得的;有141份问卷是在山东省滨州市和日照市参加新农合的农户中进行了相同问卷调查获得的。在外省调查,主要是便于进行比较。从安徽和山东两省看,安徽257份,山东141分。上述问卷调查是在2012年7月底完成。
三、农民对新农合制度满意程度的调查结果分析
新农合的可持续发展主要涉及到两大制度性的要素,一是新农合制度本身,二是医院。下面对这两个方面的调查结果分别阐述和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新农合提供了便民服务这一点,最为满意。这主要是因为新农合大大加强了县级医院建设和服务措施。农民最不满意的是住院收费过高。详见表1和表2。
小岗村农户的缴费,全部由村集体缴纳,所以不存在对缴费不满意的可能。
计算方法:满意程度得分最高为10分,最低为0分。具体分为三个档次:回答“满意”等得10分;回答“一般”等得5分;回答“不满意”等得0分。加权平均不是表中的5个单位得分相加再平均,而是把所有人员回答得分相加,再除以总人数(257人)。综合得分:首先,把愿意继续参加新农合的百分数缩减为10位数(即缩减1位);再把这6项数值相加,除以6。
在表1中,从6项指标之间比较看,首先是农民对住院费用的满意度最低,对农民目前的缴费水平满意度最高。其次是对新农合便民服务的满意度较高。从调查地点之间的农民的态度比较,合肥市周围的农民的满意度最高,地县和村镇农民满意度较低,但是小岗村农民满意度最高。
单纯从农民是否愿意继续参加新农合的意愿看,93%的农民还是愿意继续参加新农合的。为什么一方面农民对住院费用满意度非常低,另一方面又表示愿意继续参加新农合?原因至少有两个:第一,农民是否参加新农合往往是随大流,并不是绝对想参加,也不是绝对不想参加。第二,农民对个人缴费水平还是很满意的,对新农合便民服务的满意度还是较高的。所以,尽管农民对一些方面很有意见,但是又愿意继续参加新农合(见表2)。
四、安徽省新农合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问题
(一)农民参合的可持续性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我们不仅应当关注农民参合的覆盖面,还应该关注农民的参合意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从调查结果看,绝大多数农民还是愿意继续参加新农合的,参合率逐步提高,目前已经达到95%左右。这说明,农民参合具有可持续性,基本上是一种“强”持续。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与山东省相比较,安徽省农民参合意愿还是较低。
(二)各级财政资金供给与合理控制的可持续性
1. 各级财政资金供给的可持续性。在财政人均筹资水平迅速提高的条件下,各级财政是否能够持续、及时提供资助;不同级别财政的负担能力应当深入考察。根据我们的走访调研结果,地方财政的新农合拨款基本能够及时到位。但是中央财政拨款到达县级相对慢了一些,影响到新农合基金的运作。所以,不应该出现这种中央财政资金到位慢的问题,问题还是出现在从省级财政到县级财政的中间环节。
2. 基金结余额的可持续性问题。卫生部2012年规定:将新农合统筹基金累计结余控制在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25%以内(卫农卫发〔2012〕36号)。实际上,据我们调查结果,新农合基金结余稳定的可持续性在相当程度上还是与基金统筹层次有一定关系,统筹层次越低,结余额就越是难以达到有关规定的结余标准;统筹层次越高,结余额就越是便于达到有关规定的结余标准。所以,要及早提高统筹基金,在大盘子统筹范围内,才能实现结余的稳定、达标。
(三)管理制度上的可持续性
新农合主管部门的选择与新农合可持续性的关系如何,应由卫生部门主管还是医保部门主管解决这些问题?目前,安徽省有四种模式。第一种模式:农民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三个医保制度仍然实行各自独立管理和运行。目前这种模式在安徽省县级单位仍然占多数。第二种模式: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整体划归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和实施。到2012年上半年,采用这种模式的县级单位大约有18个。第三种模式: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划归城镇居民医保,由人保局主管。芜湖市(2008年)和马鞍山市(2009年)已经将郊区农民的新农合纳入了城市居民医保的经办范畴。第四种模式:将市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者并轨运行。合并后,城镇职工医保按现行政策执行,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实行统一管理机构,统一经办机构,城乡居民统一按新农合标准进行筹资、进行补偿。实行这种模式的县级单位最少,如安徽省界首市实行这种模式。
(四)医疗服务上的可持续性
医疗服务上的可持续性主要包括:基层医疗资源和医务人员占有状况及其可持续性;医疗服务质量、过度医疗问题的控制;免费体检的效果及其可持续性;医疗体制改革对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目前,最主要的医疗服务问题有两个:
第一,基层医疗服务质量低。这主要是指县乡村三级。农民虽然不懂医疗技术,但是农民可以比较亲身的感受。在我们的调查中,绝大多数农民对基层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态度这两个方面都很有意见,并且明确指出还是大医院的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好。其主要原因是基层医务人员待遇过低。
第二,过度医疗问题明显,大小医院都存在。在我们调查中,关于农民对医院的医疗行为的评价,设置了四个问题,分别是:大病不治、小病大治、费用虚高、弄虚作假,由农民任选其中的一个问题,结果是:选择小病大治的比例最高(见表3)。小病大治显然会造成过度医疗。
五、安徽省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一)构建评价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状态的模式
在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压力(Pressure)―状态(State)―回应(Response)概念模型中,“压力”是新农合在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指标反映出来,是客观性的指标。“状态”指标表示当事人即参合者对这些压力指标的反应状态,但是,参合者的某一项状态指标一般不仅仅是所对应的压力指标的反映,同时可能还包含着与这项压力指标有关其他问题的反映。对家庭缴费是否能负担满意程度,不仅是对个人缴费多少的反映,而且可能还包含着对缴费方式的反映。对补偿公开、公平、公正满意程度,不仅是对筹资水平和补偿数额等的反映,而且还包含着对补偿等待时间长短的反映。对新农合补偿比例满意程度,不仅是对自付比例的反映,而且还是对自付额大小的反映。对住院费用满意程度,不仅是对住院自付比例的反映,而且还是对住院时间、住院服务质量、收费项目等的反映。对新农合服务满意程度,不仅是对未参合率的反映,也是已经参合的人的综合性的反映。“回应”指标,不应仅仅针对压力指标进行改进,还必须综合性地考虑状态指标中所包含的信息,采取科学、系统的对策(见图1)。
图1的基本内容和逻辑关系可以简化为表4的指标,表4的指标可以再增加。在表4中,各项压力指标越高,表示压力越大,这是一种客观指标。
(二)安徽省新农合优劣势比较
根据评价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状态的压力(Pressure)―状态(State)―回应(Response)概念模型(PSR模型)和指标,对安徽省新农合进行比较研究,寻找安徽省的优势与弱势(见表5)。
(三)评价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状态
1. 从压力指标看,大部分指标似乎压力并不大,个别指标有压力。个人缴费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还是很低的,压力不大。人均筹资相当于农民人均收入比重,接近5%,虽然这些资金主要是财政出资的,但是也增加了对财政的压力。从参合率看,安徽省新农合处于强势可持续发展状态。安徽省为98.89%,全国为96%。
2. 从状态指标看,农民并不满意,只是对个人缴费数额较为满意。农民的意见是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农民不满意,说明新农合还存在许多问题,说明新农合可持续发展处于一种隐蔽的弱势状态。
六、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如何保持新农合的高参合率
首先,卫生事业统计公报应该包含就医的参合农民一年人均自费医疗费的数额。而不要仅仅公布受益人次、受益比例、报销比例、人次补偿额等,这些数字再好看,也不等于农民自费的费用没有上涨。其次,设立农民年度平均自费数额的警戒指标。年度平均自费增长率不应超过上年物价指数,年度平均自费增长率不应超过农民上年平均纯收入增长率。
(二)农民缴费额还有提高的余地
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民新农合的缴费额还有增加的余地。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一个农民对缴费数额有反感,倒是对新农合服务等方面,满腹牢骚。
(三)合理配置基层医疗资源,控制医疗费用
第一,强化大中城市医生和护士下乡服务的制度。这是一种有效方法,应该形成一种正式的制度,而不是时有时无。现在虽然卫生部和安徽省已经出台了这方面的政策,但是存在严重的走形式的问题,亟需改进。第二,把培养全科医生制度与培养乡镇医生结合起来实施。第三,重点加强边远乡镇医院建设,距离地(市)级以上医院较近的乡镇医院,可以考虑撤销。
(四)防止过度医疗方面的建议
第一,严格限制过多的检查项目。这也是农民反应强烈的问题。仪器检查是医院的一项高回报率的行为。第二,控制重复治疗。一些农民不在乡镇看病的原因之一是医生根本不想给病人治好,只是想多收费。所以一些农民的出路有两条:一是找私人医生;二是舍近求远,到地(市)级和省级大医院。
(五)清除不合理的收费
病人住院之后,应该缴纳病床费,但是不应该再缴纳其他一些巧立名目的如空调费、电视费等费用。这些收费尽管可能已经经过物价部门的同意,但是仍然应该认定为乱收费。一些医疗服务项目没有开展,就不应该继续收费,如修指甲费。
(六)继续提高新农合认知度、透明度、信任度
大多数农民对新农合仍然是知之甚少,这也是我们问卷调查遇到的一个难题。许多问题,农民根本无从回答,因为他们只知道缴纳了50元钱。因此,应普及新农合政策知识等,如给每个家庭发放一本综合性新农合手册。
(七)对新农合管理机构实施结构治理,促进新农合可持续发展
2013年3月,国务院公布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规定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职责,由一个部门承担。国务院办公厅在2013年3月26日下发的《关于实施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2013年6月底前完成整合三大医保的职责。
1. 整合城乡居民制度。整合现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制度,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第一,统一缴费标准和付费标准。第二,统一信息。使用统一的居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合并信息库,实现信息共享,防止和剔除重复参保。第三,合并报销窗口,提高报销工作效率,节约人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