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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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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

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范文第1篇

为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可持续发展,国家要求必须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因此,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仍然是这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核心目的。

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如何既保障大连市全面振兴并实现跨越式发展,又确保我市的耕地“红线”不被突破?《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一、刚性指标约束,为实现耕地保护目标保驾护航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下达给大连市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将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定为刚性指标,并且提出了具体的规划目标“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分别保持在351343公顷和297800公顷以上,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这些刚性指标是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红线”。

同时,为确保刚性指标的落实,将市级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分解下达到了各县区。

二、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助推土地整治,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为保证大连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规划》从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全局入手,提出了“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从严控制耕地数量减少、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耕地质量建设”的措施。

《规划》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的措施:一是积极拓展建设用地新空间,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制度,到2020年,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3400公顷以内;二是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增加耕地方向调整,避免破坏耕作层,确保不因农业结构调整降低耕地保有量和耕地质量,到2020年,全市农业结构调整净减少耕地规模控制在8117公顷以内;三是加大灾毁耕地防治和复耕力度,规划期内,通过完善水利设施加强和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加大耕地抗灾能力的建设,及时复垦灾毁耕地,减少自然灾害损毁耕地数量。到2020年,力争将因灾损毁减少的耕地控制在800公顷以内。

《规划》从推进土地整治工程入手,提出了补充耕地的具体措施:一是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充分考虑土地生态环境和大连市水资源的严重不足的制约,以及目前技术条件的限制,依据土地利用条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二是有序开展土地整理复垦,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大力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三、积极探索多种渠道,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规划》提出要切实落实建设占用补充耕地法人责任制,明确补充耕地法定义务,统筹安排补充耕地任务,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具体途径为:一是明确各县(市、区)补充耕地的目标,非农建设补充耕地原则上在本行政辖区内平衡;二是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的研究成果,制定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等级折算的实施办法,通过提高建设占用耕地补偿费标准、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措施,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与质量并重;三是通过一定的奖励机制,鼓励后备耕地资源潜力相对丰富、完成本地耕地补充目标尚有节余的区市县,要按照市级规划下达的耕地补充目标增加补充耕地任务;四是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模式,对后备耕地资源潜力有限、补充耕地确实有困难的区市县,以及重点工程的补充耕地任务,经批准,可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全市范围内异地平衡;五是积极探索通过经济合作、产业互补等有偿机制,对于省级以上重点工程的补充耕地任务,经批准,实现省域范围内异地平衡,完成全市耕地占补平衡。

四、基于优质耕地分布现状,科学调划基本农田布局

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标准和规定,《规划》提出,按照大连市优质耕地的分布状况,对全市基本农田进行科学调划。全市基本农田调整面积占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15.57%,低于国家调整比例不超过20%的要求。新划定的基本农田全部是耕地;调整后基本农田地类构成中,耕地所占比例提高5.04%;调整优化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高于原有质量等别。

五、强化基本农田集中保护,助推标准化农田建设

为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提出,结合大连市区域土地功能区定位,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相对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的地区,划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对区内基本农田实施重点保护和集中建设。县(市、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落实基本农田集中区,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镇、街道)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具体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将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和农户,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证书上,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的用途,禁止改变基本农田的位置。

规划期间,大连市将在大丹高速公路两侧沿黄海滨海平原和沈大高速公路两侧共划定10个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基本农田集中区总面积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4.15%;其中基本农田占规划基本农田集中区面积的59%,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各块基本农田所占比例均大于50%。

六、发挥耕地多重功能,将城镇周边优质耕地纳入基本农田

为了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科学隔断城乡建设用地的摊大饼式的拓展,合理划定不同城市组团,为城乡建设用地的管控提供屏障,《规划》提出,充分发挥耕地所具有生态、景观和绿隔等多重功能,将部分分布在城镇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纳入绿色空间系统,在城镇间穿插隔离,提供绿色隔离带和生态走廊。

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国土资源;开发;管理措施

国土资源是指一个主权国家管辖下的领土、领海、领空范围内的全部资源,主要包括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两大部分,国土开发整治的对象,主要是指自然资源。国土资源是一切生产活动的基础,它的开发利用不仅影响到生产力布局的经济效果,而且影响与其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如果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中没有遵循生态经济原理,只注重经济效益,不顾生态效益,就会使生态系统的结构受到破坏和损害,就会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笔者针对目前我国国土资源开发的现状,研究提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职能和管理实践,要加强我国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必须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保住18亿亩耕地

确保18亿亩耕地,是中央的既定方针。但落实这项任务的关键在地方政府。有些省份因违规用地量较大,下达的年度用地指标部分用于弥补超计划用地,影响了新一轮地方经济建设。此外,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形成的旺盛需求,土地出让带来的巨大收益,政绩与GDP增长挂钩,部门发展规划的用地期望,农民对种地缺乏积极性等,都成为冲击耕地保护红线的重要因素。

因此,我们首先要科学界定耕地概念,以粮食生产恢复能力为标准,将耕地细分为在耕地和宜耕地,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的农地,必要时可以恢复为耕地。其次是严控耕地流失途径。建设占用、灾毁耕地、生态退耕、农业结构调整,应通盘考虑,预防将耕地报为灾毁,然后再搞建设的现象。再次是继续强化耕地保护问责制。细化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加大行政责任,约束其它规划。最后,要努力形成节约用地倒逼机制。制定集约节约用地标准,将城乡建设用地纳入整体规划,统一管理。

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在资源管理方面,推进节能减排,任务繁重,形势紧迫。2007年以来,有不少地方继续通过减免税收、低价提供土地等方式对高耗能行业招商引资。一季度,钢铁、有色等六个高耗能行业的增加值占全国工业的三分之一,而能耗却占工业能耗的七成。利益驱动是企业不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的主导因素:盲目强调GDP的增长是地方政府支持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发展的直接诱因;技术落后是导致企业能耗较高、废弃物排放量大的主要原因。

对此笔者建议:一是要两个轮子一齐转。既要制定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发展的强制性政策,也要制定低耗能、低污染企业的鼓励性政策。二是推行项目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在土地审批、采矿权证的发放上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三是增加监管环节。利用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节能标准和污染物排放要求的企业,年检不予通过。四是采用经济手段促进节能减排。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相挂钩的浮动矿产资源补偿费率制度,调整税费、价款收入的支出结构和使用方向,支持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发展。五是运用关税和计划配额手段调节资源性产品的出口。

三、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

在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我国资源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本领域循环经济发展缓慢,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资源浪费和破坏严重、资源开发对环境影响较大。可以说,在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认为循环经济是后续产业管理的范畴。此外,对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与形式研究得也不够深入。

所以,国土资源系统应把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当作矿政管理的一项重点内容来抓。一是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通过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促进矿产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促进尾矿、废石等的二次资源的开发利用。二是制定导向性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则税政策和技术政策。三是适时启动循环经济试点。选择典型矿山企业,创建矿产资源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新模式,重点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

资源开发秩序问题,经过多方的艰苦努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多年来积累的深层次矛盾和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则的新体制、新机制的任务仍十分艰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与矿业景气周期形成“共振”,强制手段下的“秩序好转”更多地异化为一种政治口号。分税制是造成地方政府亲小矿远大矿的根源,利益驱动因素一日不消除,构建秩序就是一句空话。建议:理顺关系、疏导利益、重视规范、构建秩序。要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权力向中央集中,分配向地方倾斜。政府调节经济的重心应由效率目标为主转向公平目标为主。

五、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于转型期,消费结构逐步升级,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大,瓶颈制约作用显现。从一定程度讲,我国经济社会能否又好又快发展,与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密切。笔者以为,在新一轮经济扩张周期中,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防止国民经济大起大落,保障国民经济稳定运行:优化产业结构,抑制部分行业投资过热;减少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关键。因此,我建议一是围绕国家经济发展目标进行调控。既要确保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对土地的合理需求,保障国家既定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又要对不合理的需求进行严格限制;既要从各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更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平衡安排各区域用地。二是把握重点问题进行调控。这些问题包括:部分地区投资过热与少数地区投资不足并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缓慢,粗放型增长仍然突出,能耗高、用地多、效率低的项目继续上马,重复建设,以及地方政府通过房地产开发拉动地区和城市经济增长的冲动等。三是以经济手段为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多种调控手段。在行政手段上,“区域限批”、“流域限批”方式,可资借鉴。

六、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从目前情况看,生态补偿面临不少问题。生态补偿缺乏公共政策和法律保障,制定各区域生态保护标准比较困难,生态建设资金渠道单一,以及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如何评估,生态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如何制定,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怎样进行等,都需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业环境保护;问题;对策

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在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形势下,应做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这也是践行“中国梦”的重要举措之一。农业环境保护不仅关系到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所以要对其进行充分的重视。而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环境保护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面对这些,我们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为农业的更好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1现阶段我国农业环境存在的问题

1.1 农作物秸秆没有进行科学处理。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强了对于农作物秸秆处置的管理,效果是较为显著的。但还是有很多的农作物秸秆被焚烧,每年还是有一半以上的农作物秸秆没有被有效利用,有的地方将大部分秸秆丢弃在河沟里或直接露天焚烧,这对于水和空气都是巨大的污染,大量氮元素被白白损耗掉。在夏季和秋季情况最为恶劣,很多的秸秆由于潮湿没有完全燃烧,大量的烟雾粉尘聚集在空气中无法消散,导致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含量不断增加,污染了环境。这样对污染对环境的破坏力是巨大的,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极易诱发各种疾病。

1.2 畜禽养殖污染物的随意排放。近年来,养殖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对环境造成了污染。有关调查显示,每年我国的畜禽养殖粪水以及排出的粪便就有十七亿吨之多,这个数字是惊人的!污染的面积十分广,为治理带来一定的难度。而我国在畜禽养殖污染物的处理上并不尽如人意,很多的养殖户只是将污染物随意扔掉而没有经过任何处理。农业水污染中,有一半以上来自畜禽和农田污染物,对于水资源是一个巨大的威胁。

1.3 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的经济发展更为迅速,人口数量也不嘣龆啵城市的污染也不断增多。而城市污染在逐渐向农村转移,主要有三种,即工业污染、生活污染、旅游污染。工业污染主要是城市环保力度的不断加强,很多一、二线城市的污染企业无法在城市中经营,这些企业向农村或郊区转移。生活污染主要是由于城市的绿化环保工作在不断加强,城市中的垃圾很多都被存放在了郊区或农村。这些工业和生活垃圾的大量堆积使耕地受到了影响,很多都无法使用。近年来旅游业持续火爆,城市的旅游也带动了周边乡村旅游的发展,这一方面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另一方面也给农村带来了交通污染和生活污染,有的人文景观过度开发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致命的破坏,这就是旅游污染。

2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对策

2.1 建立健全的农业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要想使农业环境得到良好的保护,首先要建立一个科学的农业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为此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农业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加大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以农业生态环境管理体系为依托,科学合理地规划农业土地。采用各种宏观调控的手段,最大化地保证耕地面积。除此之外,还要加大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研发力度,并对成果进行积极的推广和应用,将技术和管理结合在一起,助力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2.2 治理环境污染。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治理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减少对农村环境的污染和破坏。而这不是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需要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的联动和通力配合,对化工品、饲料添加剂以及农药等进行治理。为农民群众讲解关于农药的知识,使农药的使用更为科学合理,对于那些高残留的农药要逐渐摒弃。按照农业生态所需的土壤环境优化施肥方法,提高施肥结构,最终落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目的。

2.3保护耕地面积。农业生产的基础是耕地,可以说如果没有了耕地,农业生产是无法进行的。所以必须要做好耕地的保护工作,拥有保护耕地的意识。要制定严格的保护耕地的政策法规,并坚决执行到位,进而保障耕地面积,实现农业的持续发展。

2.4 治理水污染。我国本就水资源缺乏,再加上水资源污染使问题就更为严重。所以必须要加强水资源的治理工作,这也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具体措施是加强对水污染质量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找到污染源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展开有效治理。也就是转变思想,针对现阶段的问题,制定新的治理措施,从源头出发,纵观整个污染过程,将治理和防治进行有机的结合,达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新形势,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一、新形势下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

新形势下土地利用规划对生态环境影响的评价是一项综合性的分析评价,这种评价要遵循科学性、可操作性、综合性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对规划区域内各种类型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分区、重大建设工程、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进行综合性的评价。

1.新形势下的土地利用结构对环境影响的评价

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有利于减缓对土地开发时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比如某市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改善某市的土地生态环境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对土地利用也会产生一些负面的环境影响。为了实现对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提升某市的土地资源的承载力。

2.土地利用分区的环境影响评价

某市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充分考虑了对当地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的,再综合相关的城市规划分区的情况,对市区内的土地进行了相应的分区,这种分区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通过对土地的整理力度,可以提高区域内土地的质量和产量,改善当地的土地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农田利用景观格局。针对不同区域内的土地,采取适合的土地利用方式,因地制宜地实现地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同步发展。

3.重大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分析

通过对农田的重大建设工程的建设,首先要大力要对农田进行整理,改善农田的基本生产条件,提高农田的生产质量,这些整理对土地的改良、土地生态环境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通过把大面积、集中成片、高质量的耕地优先划入农田的基本建设中,这有利于实现对耕地的保护性,这样不仅能提高旱作农业的产量,还可以减少灰尘、减少对秸秆的焚烧、还能保护土壤的生态平衡。这些大面积连片的基本农田是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让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4.土地整理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土地整理是指为改变地块零散的状态,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而采取的一整套合理的组织土地、调整土地的综合措施。这种措施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地开发。从这可以看出,只要实施的措施合理,资金的投入到位,土地整理不仅可以改变农田的基本面貌,这样可以节约对土地资源的利用,这是实现土地动态平衡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措施。

但是为了防止对土地不合理的利益或者对土地过度开垦带来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土地退化等环境破坏问题,不管是对现有的土地的整理,还是对还没有开放利用的土地的适度开发以及对已经开发的土地的复垦,都需要注意对水土工程的保护和对生态环境工程保护。

5.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某市在新一轮土地规划内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主要包括防洪工程、水电站、水库、水坝加固和农田水利工程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铁路、公路的等交通设施的建设;新能源建设项目的建设。在规划期内,可以根据对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进行相应的安排,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全市的经济面貌和生态面貌。基础设施的建设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所以在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必须按照有关环保标准来执行。比如在对水利工程进行建设的时候,可以加强工程的防洪排涝能力,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同时在对河道进行整治的时候,除了要保证水路运输的通畅外,还可以促进河流水质的好转,保证生态环境的平衡。

二、新形势下土地利用规划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的具体措施

虽然对土地的利用总体规划都是采用的优化方案,但是对土地的利用的总体规划的实施,还是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在对土地进行利用的时候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让区域经济的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1.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健全环境保护机制

为了提高对土地利用结构的调整和布局的生态分析监测体系,加强对农用地的保护和建设,必须严令禁止滥砍滥伐滥占滥建设。在对土地进行结构调整和经济开发建设时,需要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不允许用任何借口随意的改变土地的用途。必须加强对对区域内林业的管理,积极的开辟新的投资渠道来促进水土的保持和植树种草等生态环境建设。建立环境保护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控制好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发展,严令禁止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土地开发方案和土地结构调整的行为。

2.加强对耕地保护,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的效益

对现有耕地的利用的过程中,有重视开发数量轻视开发质量、重视开发轻视管理的开发的趋势,像这样的开发模式只能取得“广种薄收”的效果。所以在新一轮的土地规划期内,需要加强对农业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对居民点、开发区以及工业小区的建设要严格规划;另一方面,农业用地经济效益低下,需要适当的调整当地的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的综合生产效益。需要发挥耕地最大的效益,因地制宜的确定土地的利用结构,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坚持优质优用原则,适当的增施有机肥,合理的施用化肥,扩大绿肥面积;提倡秸秆还田,用秸秆养地;以林牧护农的综合发展,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三者得到统一。

3.提高森林的覆盖率,加大对水土流失监控力度

新一轮规划中对修建的铁路、公路、水利等工程项目的修建,会产生水土流失以及对地貌和植被的破坏等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在进行土地整理或复垦开发过程中也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的隐患。针对这些生态环境问题,开发土地时必须做到保护和培育好现有的植被,严格控制对森林的滥砍滥伐或毁林开荒等破坏地貌和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不允许在25°以上的坡地种植农作物,对于现有的25°以上坡耕地,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逐步实现退耕还林。对于5~15°坡耕地,要有计划的实施坡改梯的工程。加强对当地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区域的保护,在重要的保护区要设立明显的标记,来进行区别,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措施。坚持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加强对水土流失的动态监测,强化对水土保持管理工作,防治水土流失,不断的改善全市的生态环境,为以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基础。

结语∶新形势下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对生态环境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本文以某市为例,客观的评价了新形势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环境的影响,并且针对这些存在的负面的影响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相信对以后的土地利用有一定的帮助。

参考文献:

[1] 我国土地整治的实践创新与理论进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郧文聚研究员接受本刊专访[J]. 上海国土资源. 2012(04)

[2] 李阳兵,王世杰,程安云,罗光杰.岩溶地区土地利用和土地覆被与石漠化的相关性――以后寨河地区为例[J]. 中国水土保持科学. 2010(01)

耕地保护的具体措施范文第5篇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搞好土地经营管理,珍惜、保护、利用好每一寸土地,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近几年来,我们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积极探索新的运作管理机制,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土地延包工作扎实有效。全市已延包的村达到2337个,占应延包村的99.2%,共签订“一证一书”68.15万份,土地延包面积235.1万亩,占应延包面积的97.9%。在延包工作中,一是抓好宣传贯彻。层层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积极落实政策。完成了136个应延包而未延包村的扫尾工作。全市果园及“五荒”延包面积达10万余亩,养殖水面和矿区塌陷地延包面积5万余亩,签订延包合同和发放承包经营权证书5.6万份,解决了政策落实的空白点和盲点。对超留的机动地全部按公平合理的原则重新分包到户,清理整顿了“工资田”、“奖励田”等违背政策的承包地。三是彻底纠正“两田制”。在税费改革中,集中进行了“两田制”的彻底整改工作,制定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因村施策。四是探索土地承包政策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枣庄市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设立了仲裁庭。目前全市共有县级仲裁机构6个,仲裁人员76人,乡镇调解委员会61个,村调解小组2748个。

(二)土地流转工作步伐稳健。重点抓了土地流转机制的建立和流转服务于经济发展的探索。一是抓好土地流转试点。市农业局直接抓了3个区(市)、4个乡镇的土地流转试点,各区(市)及重点乡镇也相应开展了试点工作。在试点和摸底的基础上,全市统一制定了规范流转的6条原则,明确流转的具体程序、标准,建立了申请、担保、审核、鉴证等制度,初步形成了延包后土地流转新的运作管理机制。二是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在政策宣传、典型示范的合力推动下,采取土地互换、租赁、入股等6种流转形式,有效解决了农业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等用地问题,纠正了基层干部习惯采取大规模调整土地的违规操作。三是依法加强管理。切实严格程序,签好合同,搞好跟踪服务,做好合同鉴证,规定村里必须建立土地流转台帐。目前,全市共补签和新签定流转合同11.9万份。

(三)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力度加大。我市农村土地后备资源总面积达113.23万亩,相当于全市耕地面积的42.1%。目前,全市已开发的土地后备资源面积达61.3万亩,总收益约3.6亿元。在开发中,我们积极引导,规范管理,探索形成了几种开发力度大、经济效益高的开发方式。一是拍卖承包开发。采用这种形式开发的后备资源面积达24.6万亩。二是户均承包开发。村集体将“四荒”等后备资源平均承包给农民开发经营,开发面积约有18.9万亩。三是集体或种养大户单独投资开发。面积约有4.3万亩。四是吸引外来资金投资开发。面积约有3.8万亩。五是项目带动开发。积极争取各级复垦资金,高标准、大规模进行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开发面积达10.98万亩。近期,市政府将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进一步扩大后备资源开发利用规模,提高开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基本农田保护明显加强。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近几年来,我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吃”地和农业生产“留”地的关系,突出加强了基本农田的规划、管理与保护。目前,全市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为21.35万公顷,保护率达88%。在基本农田保护中,一是强化领导,实行行政制约机制。认真执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部分乡镇还推行了风险抵押金制度和分片包干制度等。二是完善保护体系,严把用地审批关。成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对各类非农用地实行压“源头”控制,切实把好审批关。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切实制止乱圈滥占现象。三是严格占补平衡,确保基本农田数量动态发展。认真执行“占一补一”制度,狠抓土地规模性开发整理。今年共完成市级以上立项26个,投入资金2520万元,新增耕地2.4万亩,既适应了经济建设的需要,又维护了全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二、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正视农村土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统一,政策落实没有完全到位。一些地方和少数部门没有正确认识和对待农村土地问题。有的土地延包后忽视和放松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有的频繁调整农民土地,强行收回承包地进行高价发包;有的村“两田制”纠正工作不彻底或没有得到纠正,个别地方有二轮延包遗留问题,没有按政策规定进行整改。近一两年来,涉及土地上访的案件明显增多,引发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存在违规征占用现象,补偿机制不完善。土地征占用存有强迫命令和不当行政干预问题,土地征占用补偿价格偏低,有的甚至无偿占用集体土地;土地征占用补偿资金拨付管理体制不理顺,不能定向使用,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就业问题难以保障。个别单位受利益驱使,多征少用、早征迟用或征而不用,造成了一定的土地浪费。

三是土地流转不够规范,稳制活田矛盾突出。土地流转存在无序性和无偿性,操作程序不规范、流转中介不健全、流转中政府定位不当等问题较为突出,没有有效地建立起适应市场发展要求的流转机制。农业结构调整、经济园区建设、城镇化进程推进、公益事业发展等,都涉及调整或占用农民承包地,“稳定”与“发展”之间存在矛盾,亟待妥善解决。

四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依法管理土地措施乏力。虽然全市初步形成了人大、政协有效监督,有关部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土地经营工作的格局,但管理配套措施跟不上,尤其是对土地使用违规问题处罚力度较小。政府职能转变不及时,信息引导、技术指导、资金扶持土地流转开发等社会化服务跟不上,科学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推动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为重点,创新土地经营管理机制。一是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着重抓好落实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政策的完善工作,确保承包期限、地块、合同、经营权证书“四到户”。积极推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严格土地小调整程序,除依法进行必要的调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农户承包地。二是彻底纠正二轮延包遗留问题。对现存的“两田制”及“结构调整田”、“奖励田”等二轮延包遗留问题进行清理,制定具体清理措施,确保今年秋种前全面完成。三是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基础性管理,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的签订、鉴证及监督等工作,依法维护承包合同的严肃性。充分发挥农经部门对土地承包合同的纠纷调解仲裁职能,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以推动土地规模经营为重点,创新土地经营流转机制。一是坚持原则,引导流转。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实现“三个转变”:在流转的方向上从自发、零星、无序、无偿流转向连片、集中、有序、有偿流转转变;在流转推进上从行政手段配置土地资源到行政引导、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为主转变;在流转目的上,从主要解决人地矛盾,用于粮、棉、油生产,向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集约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转变。二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流转。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措施,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服务,全力搞好土地流转指导、合同签订及跟踪服务工作,抓好土地流转管理及规模经营示范乡镇试点。三是完善机制,规范流转。在试点的基础上,区(市)、乡镇、村三级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农村信息储备库和土地流转市场,推进土地流转市场化。依法规范流转合同,严禁强迫农户流转土地或截留、挪用农户流转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