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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者定义不同。企业会计准则是指公认的企业会计核算原则和规范,是对企业会计对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在国际上通称“公认会计原则”。它是人们在会计工作的长期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公允性、合法性。在西方,企业会计准则不是由政府制定,而是由民间的会计组织制定,并为大多数人所认可,因此被称为“公认会计原则”。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制定并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是指进行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循的规范和标准,是对会计科目、会计报表作出的具体规定。我国的企业会计制度也是由财政部制定并实施的。在西方,通常只有企业会计准则,不存在企业会计制度。
二、两者侧重点不同。企业会计准则是以特定的经济业务(交易与事项)或特定的报表项目为对象,侧重于确认与计量,强调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会计政策的选择和会计估计的作出等。企业会计制度则更注重会计科目的设置与运用、会计报表的格式及其编制方法。两者比较,准则更抽象一些,它为会计人员的会计核算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会计处理的基本要求。制度则更具体一些,易于掌握和操作,为广大会计人员所接受。
三、两者框架体系及其适用范围不同。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一个基本准则(1993年7月1日实施)和16项具体准则(自1997年陆续颁布实施)构成的。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首先在上市公司推行,并鼓励其他企业提前执行,力争在不久的时间内涵盖我国大中型企业。(表1)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分为《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方面,其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的规定如表2。(表2)
四、两者对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要求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只是提供了一个会计处理的原则性规定,对会计职业判断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企业会计制度对会计核算工作规定得更具体、更详尽,因而缺乏弹性,也并不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也正因为如此,我国会计实务工作者目前还需要可操作性更强的“会计制度”这种形式,以便通过“会计制度”明确本单位应当使用哪些会计科目,发生会计业务时应当记入这些科目的借方还是贷方,期末应当如何编制会计报表等。从某种意义上说,会计制度更类似于会计准则的具体操作与指南。
摘要改革开放逾30年,我国企业会计经历了渐进式的改革历程。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企业进行了三次标志性的会计改革。本文将围绕这三次改革的历程展开,主要分析我国企业会计改革存在的问题、改革的对策及未来展望。
关键词企业会计改革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趋同
一、我国企业会计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会计改革标志性措施有1993年公布的会计准则、2001年出台的企业会计制度和2006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
(一)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经国务院的批准,财政部1992年底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10个行业财务制度,即“两则”、“两制”,于1993年7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实现我国的财务会计制度从计划经济模式到市场经济模式的转变,为后来企业会计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2001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发展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是对1993年会计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它使各行业会计核算有了统一规范。2002年初,财政部将《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展到外资企业。
(三)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企业会计的国际化趋势也明显加快。在此背景下,2006年2月,财政部公布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其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准则应用指南构成。2006年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使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先进会计制度接轨,从此拉开了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国际化序幕。
二、我国企业会计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监督不力
由于监管不力,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在会计处理上置会计制度规定于不顾,导致核算不实、账目不清、数据有误,影响了会计行业的有序发展。
(二)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要求
目前企业的会计制度都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执行的,但是现在企业经营日趋多元化,很多新兴行业具有特殊性,当前的会计制度不能适应其发展要求。
(三)不利于投资主体对企业财务的有效监督
财务会计信息是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一方面,考虑到投资收益的增加、投资风险的回避,投资主体会不断改变投资对象;另一方面,不同的行业执行不同的财务制度,这都影响了财务监督的效率,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
(四)现行企业会计制度难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这要求我国企业的会计制度要适应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但是,当前我国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制度并不协调,且存在较大的差异。
(五)会计从业人员数量多但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推行会计准则的难度大
目前,我国企业会计从业人员数量多但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高素质会计人才非常短缺,这些问题将影响我国企业会计的健康发展。
三、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对策
(一)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
加大对企业会计制度的监管力度,可以通过政府监督、社会监督、企业内部监督等方法进行。
(二)构建统一的会计制度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应制定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使企业面临不同的行业、不同性质的经济业务时,都按统一的依据进行会计处理,这简化了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提高了财务监督的效率。
(三)加快会计改革的国际化进程
伴随我国加入WTO,我国市场经济逐步与国际接轨,因此,加快会计改革的国际化进程将是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四)加大培训的力度,全面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
针对我国会计从业人员素质的现状,全面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刻不容缓。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专业判断水准和职业道德水平,才能更好地推进我国企业会计制度改革。
四、我国企业会计改革的展望
(一)处理好国际趋同与国家特色的关系
我国企业会计改革致力于建立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的制度体系,但是,由于我国经济、政治、人员等会计环境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异,因此,必须妥善地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国际趋同与国家特色的关系。
(二)深入建设会计准则体系
研究完善我国企业的会计准则体系,全面总结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趋同过程中的问题和成效,积极探索并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三)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体系
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由点及面全面展开,具体至微观层面的企业,使内部控制环境得到完善。同时,继续推进我国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贯彻落实。
(四)加强会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我国会计行业将全面提升会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继续深化《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的各项任务,全面统筹推进高素质会计人才的培养。
五、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会计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就,逐步建立了适应社会发展的现代企业准则体系。但是,在肯定所取得成就的同时,不可忽视我国企业会计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坚信,只要加大我国会计企业改革力度,立足自身实际情况的同时,不断引进国外先进的会计管理经验,我国企业会计的明天将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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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出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组成部分,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费用的概念,在借鉴国际惯例的基础上进行了创新,但部分具体准则在对费用概念的使用上与基本准则中费用的概念不一致,需要进一步规范。
一、中外费用要素概念比较
(一)FASB的费用概念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85年12月发表的第6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将会计核算对象要素划分为10个,即资产、负债、权益或净资产、业主投资、派给业主款、收入、费用、利得、损失、全面收益。其中,费用是指由于在一个会计期间从事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活动而流出或耗用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
(二)IASC的费用概念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89年的“关于编制和提供财务报表的框架”中,将会计要素确定为资产、负债、产权、收入和费用等5个,其中费用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减少,其形式表现为因资产流出、资产消耗或者发生负债而引起的权益减少,但不包括与对所有者分配有关的权益减少。
(三)我国的费用概念
1.《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费用概念。我国2001年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第九十九条规定:“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2.新会计准则中的费用概念。财政部在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四)费用概念比较
1.FASB和我国均采用狭义的费用概念。FASB使用的是狭义概念的“费用”要素,费用仅指正常经营费用或支出,依据的是配比性和应计制会计原则,强调费用产生的因果关系和费用责任的合理归属。FASB强调产生费用交易的重要性,认为能列入费用要素的是指企业持续的、主要或核心业务发生的费用。我国费用要素采用的是狭义概念,在新会计准则中,将费用限定在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支出范围内。而IASC则采用了广义的费用要素概念,既包括企业日常活动发生的费用,也包括非正常损失,并且,由于损失是指“经济利益之减少”、“和其他费用在性质上没有差别”,因而也不把损失视作独立的会计要素。
2.对于发生的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我国通常记入营业外支出),FASB、IASC和我国的处理有明显差别。 FASC单独设立了“损失”要素,我国直接纳入单独的“利润”要素,IASC却将其作为“费用”要素的内容,国际会计准则不设“利润”要素,而我国在《财务会计报表列报》中列明利润要素,并受到国际认可。
3.我国的费用概念从外延上来说,等于IASC的费用减去直接记入当期利润的损失。我国把企业的经济活动明显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符合费用概念的,作为费用;非日常活动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减少,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作为损失,严格定义了费用和损失的概念。通过区分日常活动与非日常活动发生金额大小的比较,更能反映出企业管理的水平与质量。
4.新准则下的费用概念与《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概念相比,新准则对费用概念进行了创新,比较符合国际惯例。
二、我国费用要素概念的特点
(一)费用要素外延创新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费用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计入成本的费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二是计入损益的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新会计准则中费用概念外延扩大了,一部分是对象化的费用,形成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在销售实现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另一部分是期间化费用,除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三大期间费用外,还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等。
(二)突出费用发生的结果
新准则基本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该规定强调,费用确认的条件有以下几个:一是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很可能”对应的概率区间为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如果经济利益预计流出的概率小于50%,即在“可能”或“极小可能”的情况下,就不能确认费用;二是经济利益流出导致了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如果经济利益流出而没有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就不能确认费用;三是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如果流出额不能可靠计量,就不能确认费用。新准则的费用概念,强调了费用发生的结果,以防止企业随意多计费用,避免企业利润被任意操纵。
三、我国费用概念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基本准则规定了每个会计要素的本质特征,可以说是“准则的准则”,对具体准则起着统驭和指导作用,因此,具体准则涉及的概念、科目名称等应同基本准则相一致。但新会计准则体系可能是受习惯用法的影响,其费用概念的界定和使用存在不统一现象,亟需规范,比如:资产减值损失、借款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等。
(一)“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使用不规范。资产发生减值,导致企业发生损失,只要满足资产减值的认定条件,就可以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资产减值损失,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依据费用与损失概念,可以判断“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的费用,既然是费用,为了保持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使用口径的一致性,在确定科目名称时,应记为“资产减值费用”科目比较合适。
(二)“借款费用”名称使用不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第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对借款费用处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不符合条件的,予以费用化。由此可见,《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借款费用”名称使用不恰当,建议将“借款费用”改为“借款支出”。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体系;内容;特点;国际会计准则;比较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自2007年1月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其中基本会计准则根据1992年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进行的修改,16项具体会计准则是在2005年前已经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2项具体会计准则为全新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充分借鉴了国际会计惯例,符合我国加入wto后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和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国的资本市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建立和完善企业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内容
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和2个应有指南三个层次构成:
1、基本准则。基本会计准则的作用是“准则的准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着统驭和指导作用,具体会计准则应在基本会计准则规定的框架内,按照会计业务或事项的类别进行制定与执行。主要规范如下几方面的内容:
(1)规定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新基本会计准则将制定会计准则体系的目的归纳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向财务报告使用者通过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2)规范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新会计准则对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即会计的基本假设)没有作修改变动,仍然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个方面。将原来的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修改为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修改前的会计核算原则为12条,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要遵循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历史成本计价、权责发生制、谨慎、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重要性原则。新会计准则将原来的会计核算原则12条原则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改为对会计信息质量提出要求,这些要求包括: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一贯性、实质重于形式、谨慎性、重要性、及时性等。而将原来的历史成本计价、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作为对会计要素计量提出的要求处理。
(3)规范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会计报告整体要求。新基本会计准则仍然将企业会计要素规范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未发生变动;原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只有历史成本一个,新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有有五个,即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并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新会计准则在原财务会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对报告的内容规范为会计报表、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即由披露的信息取代了原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2、具体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精神制定,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38项具体准则又具体规范三类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处理:
(1)一般业务处理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与计量。如存货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职工薪酬、收入、建造合同、所得税、股份支付、政府补助、外币折算、借款费用、资产减值、每股收益、企业合并、企业年金基金、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等。
(2)特殊行业会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会计业务或事项的处理,如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等;
(3)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定业务的确认与计量,如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租赁、或有事项、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资产转移、金融工具列报、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的,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的细则。主要解决在运用会计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及其编制说明,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由于金融企业的会计业务与其他企业的会计业务存在较大的差别,所以将出来的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包括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新准则的应用指南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有助于会计人员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新准则,确保新准则的贯彻实施。财政部正在起草的准则应用指南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准则解释部分,主要对各项准则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进行具体解释和说明;二是会计科目和财务报表部分,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当设置的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报表格式及编制要求等。准则应用指南的两个部分从不同角度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细化,以解决实务操作问题。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特点
1、科学性。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在两个方面:在会计理念上,新会计准则体系比以往更加关注企业资产的质量、更加强调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真实公允地反映,更加强调企业的盈利模式和资产的营运效率而不仅仅是营运效果,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方面,新会计准则体现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体例合理,定义科学,表述清楚。整个准则体系,既体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又考虑了中国的国情。
2、全面性。新会计准则体系从纵向看,是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从横向看,38个具体会计准则和两个应用指南基本上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既有各类企业一般的、共同的会计业务处理规范,又有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有了这套新会计准则系统,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可能出现的新会计业务,也可以根据基本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3、可操作性。从1992年颁布《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起至2005年底,我国先后颁布了16个具体会计准则,期间有的具体会计准则还进行了修订,如债务重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现金流量表等;企业会计制度也经历了从13个行业会计制度、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和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统一为三个企业会计制度,即《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还了《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一些补充规定,使得实际工作中的会计人员刚刚熟悉旧规定的一些内容,又变动,无所适从的局面。对会计教学和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都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会计政策变更要调账、调表问题,增加了会计人员实务操作的难度,使得处理出来的会计信息由于经常调整,其严肃性也大打折扣。新会计准则对这一现象作了彻底的改观。不仅对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了一般原则指导,而且对如何运用会计准则提供了操作指南。由于此次新会计准则体系出台,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考和完善,其科学性有助于该准则的运用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稳定性。
三、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新会计准则体系充分考虑了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与趋同,绝大部分会计政策和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总体上保持了两者之间较高程度的协调和趋同。但由于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不同的会计环境决定了各国的会计准则不可能与国际会计准则完全相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在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一些先进、合理、科学、对各类信息使用者有用精华的基础上,适当考虑了中国的实际情况,保留了一些与国际准则之间的一些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允价值的采纳。尽管这次会计准则的修订,将会计核算的计量基础由完全按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改为按公允价值作为会计核算的计量基础,但在公允价值的应用方面,采用了适度和谨慎的态度,其适用范围比国际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要窄些,目前我国的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只适用于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整体上讲,新会计准则体系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
2、在对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面。《国际会计准则第3号》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只讨论了非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且会计处理方法规定只能采用购买法,取消了权益结合法。我国会计准则规范,既考虑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又考虑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且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
2006年2月15日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和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这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中国会计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一、作为新时期的会计工作者是幸运的,因为我们见证了中国会计发展的光辉历程
我国会计制度的建设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投资主体多元化、法人治理结构及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而逐步完善的过程,也是我国经济逐步前进的一个最好缩影与诠释。象我国的经济与世界经济逐渐一体化一样,我国的会计制度建设与国际会计准则也已经和将要经历:孤立――转轨――趋同――融合的过程。
(一)孤立:以前,我国闭关锁国,关起门来搞建设,独立于世界经济之外,企业实行的是完全的计划经济。企业会计制度建立在单一所有制基础之上的统收统支体制下的资金平衡理论,会计报告以资金平衡表为主体;财务报表以服务宏观管理需要;中国的会计看不懂外国的财务报告,外国的会计师更看不明白中国的资金平衡表。改革开放后,中外合资企业出现,打破了单一出资人的格局,1985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正式实施,改变了中国持续多年单一会计制度的局面,中国的会计制度建设开始起步。
(二)转轨: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生产力获得释放,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剧,经营权与所有权开始分离,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目标,市场经济雏形显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需要在会计上得到客观、真实地反映,会计制度建设提出要与国际进行接轨。1992年财政部适时推出了“两则两制”。“两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两制”即13个行业的会计制度和10个行业的财务制度。建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的概念,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为主要内容的财务报告体系。1993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两则两制”的实施是一次颠覆式的改革,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里程碑。
(三)趋同: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我国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加快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步伐。2001年11月11日,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我国被批准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标志着我国从对外开放发展到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会计制度的改革也紧跟经济发展的步伐,朝着与国际准则逐步趋同的方向努力。1997年5月22日,第一个具体业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实施。此后,陆续了16项具体会计准则。2000年《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首先在上市公司执行,对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进行整合,转成《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与17项会计准则融合并行(含基本准则)。2005年加速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的进程,同年11月8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经过多次磋商和论证,发表了“趋同联合声明”,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发展方向与成果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认同。2006年2月15日,中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会在北京隆重举行,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走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四)融合:“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服务于经济。近年来,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加快,我国参与世界经济的广度和深度也不断增大。据统计,2005年,我国贸易依存度高达70%以上,说明中国经济已与世界经济唇齿相依,血肉相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作为服务于经济的中国会计也必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融合,“唇齿相依,血肉相连,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准则的只是融合的一个开端,趋同是方向,是进步;趋同不等于等同;趋同需要双方互动;趋同是一个时点上的趋同,是个不断追求交替趋同、差异的动态过程。中国经济的国际化、世界经济的一体化需要的是融合,国际会计准则也需要一个发展和完善的过程,需要借鉴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的成功经验。中国也需要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向发达国家学习,向国际准则靠拢,最终走向融合。
二、作为新时期的会计工作者是光荣的,因为我们肩负着中国会计发展继往开来的重任
会计准则的代表着过去过程的总结,更代表着学习执行的开始。“没有好的执行者,再好的准则也没用”。会计准则的贯彻与实施的好坏,将直接体现新时期会计工作者的能力和素养。学习、实践、提高是我们会计工作者当前的惟一选择,更是时代赋予我们的无法推卸的历史责任。
(一)学习:企业会计准则是个体系,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是个前后贯穿的统一整体:基本准则、一般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报告准则是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部分。基本准则是具体业务准则的制定基础,是准则的准则;而报告准则是具体准则执行结果的反映。各个具体业务准则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关联性,如特殊业务准则《生物资产》与一般业务准则《政府补助》、《存货》、《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借款费用》等准则紧密相连,不能将各个准则进行单独地割裂和孤立地理解,需认真系统地学习,掌握其实质和内涵。但作为具体的会计工作者,在学习时,应先立足于本企业实际,掌握涉及本企业业务的准则,如一般业务准则;熟悉本企业未来可能发生的业务准则,如套期保值准则;了解与本企业非相关联的准则,如特殊行业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