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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工作实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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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工作实习计划

大学生工作实习计划范文第1篇

9月29日晚,由云南师范大学团委主办,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云南师范大学大学生艺术团承办,新东方云南学校协办的2016级新生学习规划公益讲座暨迎新生管乐音乐会在云南师范大学呈贡主校区体育馆举行,全校新生及云南师范大学团委全体团干部参加活动。

新东方集团首批十大集团演讲师周问鼎,新东方集团最年轻的演讲师、培训师宋志鸣为云南师范大学新生带来了“相信未来”学习规划演讲。讲座中,宋志明、周问鼎两位老师用幽默风趣的语言、青春飞扬的风格讲述了自己的大学生涯和成长经历,向同学们传递了“有梦想,为梦想付诸行动,并实现梦想”的理念,他们告诉新生们“大学生活,首先要埋下梦想的种子,然后努力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促进梦想的种子生根发芽,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是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他们精彩的演讲,赢得了现场同学们的热烈掌声,同时也激发了大家对学习的兴趣和实现梦想的渴望。

讲座结束后,云南师范大学学生管乐团闪亮登场。云南师范大学团委刘东老师担任指挥,学生管乐团全体成员们精心准备、倾情演出。管乐音乐会在《西南联大校歌》演奏中拉开序幕,气势磅礴、激扬向上的词曲再现了西南联大在抗日烽火中的峥嵘岁月,激发了新生们对母校的归属感和自豪感。激进悠扬又具有民族特色的《五声神韵》,充满无限遐想又独具青春气息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孩》……优美动听的旋律充满了整个会场,感染着现场的每一位新生,使大家真正领略到了“管乐魅力”。在演奏过程中,刘东老师带领管乐团的队员们向新生展示了长笛、短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打击乐等乐器,他通过简明扼要的介绍和管乐队员精彩的演奏技巧展示,丰富了新生们的管乐知识,让新生们感受到了管乐艺术的魅力。

此次活动是一场传播高雅艺术的试听盛宴,不仅让同学们学到了如何积极地面对未来的学习生活,树立信心战胜困难,坚定不移地实现理想,也在美妙绝伦的音乐中感受到了大学生活的精彩光芒,相信在未来的大学生活中同学们能够合理规划大学生活,奏响青春的乐章。

大学生工作实习计划范文第2篇

实习生计划, 是指企业有计划、有目的地从高校中招收一批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在校大学生作为培养对象,根据他们的才能和素质,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的一种制度。

二、实习生角度的思考

(一)实习生计划给大学生带来的利益

1、了解企业,了解自己,做好职业规划

通过实习,实习生可以得到更多有关实习企业的信息,接触、熟悉岗位、单位业务,真正认识工作环境,了解企业的人才需求标准与自身能力的差距。同时,实习生也能够充分了解自己想做什么,职业倾向如何,亲身体会自己是否喜欢这个行业,在实习过程中逐渐形成明确的自我认知,明白学什么,要什么,能够得到什么,需要自己付出什么。并在此基础上,切实思考自己将来的就业方向,对今后的择业方向做出更客观理智的规划。

2、进入知名企业的敲门砖

目前,跨国公司及国内知名企业几乎都具备了完善的实习生制度,通过招聘、培训、绩效考核及薪酬制度等一系列方式来全面考察员工,并直接从实习生中招聘优秀的人才留在企业工作。对大多数大学生来说,实习生是进入国内外知名企业最理想、最便捷的方式,只有进入了实习生的行列才会有机会进入向往的企业工作。

3、接受职业化培训,转变角色

企业给在校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有助于帮助他们尽早实现角色的转变,从学校到工作岗位,实习生的角色转变不会一步到位,他们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需要接受职业化培训。培训过程中,企业为实习生量身定做培训课程,除对公司概况、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等进行介绍外,还要针对实习生初涉职场这一特殊情况,增加压力缓解、时间管理、职业道德、工作心态等培训内容,帮助实习生尽快适应企业环境,认同企业文化,融入企业的氛围,实现从思想到行为全方位的快速的角色转变。

4、获得可观的薪酬待遇

大学生利用暑假或者寒假业余时间到企业实习,不仅可以接触社会、熟悉行业、认清自己,准确定位自己的职业生涯和发展规划,还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

(二)实习生需要注意的问题

1、要有一个正确的态度,有针对性地选择企业

作为一个刚出校门的实习生,无论实习期间从事什么工作、实习的目的是什么,都要抱着虚心学习、展现能力的态度,而不能认为实习就是一个形式,对实习工作不重视等不正确的想法。同时,实习单位的选择,首先要和自己的兴趣和人生规划尤其是职业规划相结合,还要考虑到所修专业等因素,最好能将兴趣、人生规划和专业三者相结合来进行理性选择。

2、实习生与企业应签订实习协议

实习生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没有正式确立,实习生权利保护的法律法规又相当匮乏,在实践中实习生的权利得不到切实的保护。因此,签订一份实习协议显得非常重要,在实习协议中,双方就实习期内实习时间的约定、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实习过程中实习生发生伤亡的处理、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份完善的实习协议可作为实习过程中纠纷处理的重要依据。

三、企业角度的思考

(一)实习生计划给企业带来的利益

1、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实习生制度是企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只要在企业能力所及的范围内,具备社会责任感的企业都会提供一切能够提供的资源和机会,帮助社会来培养人才,让实习生真正地了解社会、了解公司运作,有一个重新认识自己、定位自己和提高自己的平台。特别是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之下,企业更应当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企业能力范围内,为大学生提供实习机会。

2、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出了《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支付给在本企业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从财政上予以支持;现在,许多行业主管部门又陆续推出了各种实习补贴政策,加大支持力度。这些政策对一些创业初期的企业,或者中小型企业而言,尤其具有吸引力,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另外,从企业自身来说,一些短期内空缺的人员岗位,或者是一些不需要招固定员工的岗位,也可以交由实习生来承担,节约企业的开支。

3、提高招聘的准确性,丰富企业形象

实习生计划是招聘和甄选的延伸,通过一段时间的实习,经过有效观察、评测,企业对实习生的知识水平、岗位适应情况、人际关系交往能力等都会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在全方位准确了解实习生基础上选拔人才,提高了招聘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企业推行实习生计划,让更多的大学生受益,利用大学生的口碑营销来树立起企业的品牌,丰富企业的形象,提升知名度与美誉度。

(二)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

1、防止成为“黄埔军校”

企业应该精心打造实习基地,更加有计划地招收实习生。有部分学生进入企业实习不一定想真正加入该企业,而在于将实习经历作为进入其他知名企业的跳板。因此,企业在招聘实习生的过程中,需要关注人岗匹配,需要利用面对面沟通的方式了解实习生的兴趣爱好、未来职业发展预期,综合各种信息推断学生寻找实习的动机,避免成为为其他企业培养人才的摇篮。实习期满,要收集实习生对公司和工作的反馈,特别是注重收集选择离开的那部分实习生的意见,为改进下一年实习生计划做准备。

2、新《劳动合同法》过分保护劳动者权利,劳动关系没确立

在劳动关系方面,一方面,实习生与实习单位是否建立劳动关系还没有统一说法,但是目前司法实践中主流意见基本上倾向于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另一方面,教育部、财政部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对实习生的权利义务也做了一些规定,如“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实习单位应向实习生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这样,造成了很多时候实习生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难以处理。因此,从中小企业作为实习单位的角度出发,与实习生签订一份实习协议很有必要的,可在协议中明确实习报酬的标准、实习纪律、实习生过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处理、实习生人身意外保险、学校在实习过程中的职责要求及学校的法律责任等。

四、结束语

大学生工作实习计划范文第3篇

大学生实习难的原因分析

(一)学生数量和用人单位数量的严重失衡

随着近几年的高校扩招,大学的在校生人数急剧上升,就业难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教育问题和社会问题。根据人事部进行的有关统计,2006年全国共有413万名高校毕业生,比上年增加了22%。而提供就业的岗位将下降22%。学生数量和用人单位数量之间存在的严重失衡,带来的是大学生的实习机会变得僧多粥少,实习难成为一个现实问题。

(二)学校人才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存在一定脱节

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教育”使更多的人拥有了到大学深造的机会,但由于高校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大学生的质量受到了社会人士尤其是用人单位的质疑。一位企业人事经理曾这样说:招聘来的大学毕业生似乎“满腹经纶”,但进入实际工作才发现他们的操作能力、发现问题的能力都很差。我们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对他们进行重新塑造,这种塑造几乎从零开始。对毕业生的印象尚且如此,实习生就更不用说了。

(三)企业缺乏积极性,没有完善的实习制度

1、在人才市场中的独特优势,使企业抬高了门槛。与能提供的岗位相比,人才属于供大于求的状况。这自然使得用人单位抬高了门槛。在招聘时,对正式毕业生还要掂量掂量,比比学历高低,看看是否重点学校毕业,至于实习生根本懒得考虑。

2、企业以效益为重,招收实习生会增加生产成本。大学生不能像有经验的人员那样很快找到位置进入角色,而要经历一个逐步适应的过程。所以企业要安排指导人员带着实习生一起工作,这无疑增加了生产成本。如果在实习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故,单位也得负责。在有些单位看来,实习生不但帮不了忙,还会添乱。所以,不少企业认为招收实习生纯粹是自找麻烦。

3、限于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实习生制度。微软、IBM、摩托罗拉等跨国公司都建立了自己成熟的在校生实习制度,在实习生招募计划上,投入很大的精力,并把实习生项目作为选拔、培养、储备人才的机会。而国内绝大多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处于日常事务管理阶段,没有上升到战略水平,看不到人才的发展潜能,也就谈不到根据企业发展战略持续地、有计划地进行人才储备。所以,长期以来,学生主要依靠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协作关系和依靠亲戚朋友的关系来觅得一个实习单位。企业招收实习生成了一种临时性的“人情恩惠”,而没有把实习当成一种制度,虽然勉强接收了实习生,企业也并没有想好让实习生具体干什么,端茶、倒水、扫地、抹灰成了不少大学生的实习内容,大学生往往扮演着一个“勤杂工”的角色,实习效果大打折扣。

(四)学生自身存在的误区

1、认为实习就是找工作。实习本来是检验学习效果、提高综合素质、丰富社会经验的过程。然而,越来越多的学生把找实习单位当成找工作。一些大学生认为实习就是为了能留在这个单位。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一旦发现没有留下的可能,便开始敷衍塞责,不愿花时间、精力做好工作,客观上造成了不少用人单位对实习生的印象就是浮躁和势利。这种坏印象一旦形成,企业就不愿再接收实习生。

2、目光盯着大单位、大公司。同就业一样,很多大学生都把实习单位瞄准在规模大、效益好、影响大的公司。认为在大公司实习,条件好、薪酬多、有面子、不受苦。而对于规模小的单位则不屑一顾。哪怕竞争再激烈,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宁可挤得头破血流,也要端着架子,不愿去小公司。

3、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眼光。有的大学生只关注眼前利益,比如挣钱多少、工作环境好不好,没能从长远利益考虑。他们除了瞄准大公司外,对实习工作也挑挑拣拣。给的任务重了,抱怨单位把自己当廉价劳动力;给的任务少了,又觉得自己大材小用。有的学生因为给的薪酬少而忿忿不平,甚至放弃实习。

改进对策

(一)企业观念需要转变,逐步建立完善的实习制度

1、接收大学生实习,是互惠互利的事。首先,接收实习生可以为企业招聘和选拔优秀人才。人力资源管理不仅指对在职职工的培训,也应包括潜在人才的选拔和储备。实习生正是潜在人才的主力军。其次,招收实习生可以为企业树立形象,提高在大学生中的知名度。如果企业能精心设计实习生制度,关注实习生的培训和发展,就会给实习生留下深刻而美好的印象,从而为企业日后招聘人才打下一定的人缘基础。第三,实习生可以为企业创造很多意想不到的效益。大学生毕竟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同时,他们年轻、充满活力,敢于创新,他们的新思维、新气象不但会给企业文化注入新鲜血液,也能帮助解决一些技术难题。如2000年暑期,广东五邑大学经济管理系60名学生为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进行的空调器销售市场调查,解决了该公司一直想做而没有人力去做的问题,所写的调查报告对该公司的生产、销售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2、招收大学生实习,不是暂时,应进行制度化考量。既然要招收实习生,就要进行系统筹划,根据企业当前和以后几年发展规划来确定实习生的数量、素质要求、招聘办法以及实习期间的指导、培训、评估、档案建立等环节,通过这种计划性和针对性的安排,实现企业和实习生的双赢。

(二)对学生的职业辅导应增加实习方面的内容

以往高校对大学生的职业指导多集中在就业观教育和就业信息等方面,忽视了对实习的指导。现在看来,应加上实习方面的内容。通过指导,使学生摆正心态、早做准备、选对目标,在实习中锻炼自己、发展自己,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具体来讲,应教育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主动出击。在国内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实习制度时,大学生不要单纯依赖学校,被动等待,而应该主动与合适的用人单位联系,努力争取实习机会。

二是善于计划。实习并不仅仅指毕业前的实习,在整个大学期间,都应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比如大一应以接触社会为重点,初步了解职业、提高人际沟通能力。大二、大三,应以提高和锻炼自己专业素质、技能素质为重点,而毕业年级的实习,就要探索个人的职业目标和职业定位,为就业提供方向。

三要眼光放远。不要只看到眼前的单位环境如何、薪酬多高、是否重用自己。要多关注长远发展。实习根本目的不在于赚钱,主要是能从中了解社会,检验书本上所学到的知识,发现自己的职业潜能,使未来的学习、就业更具针对性。

大学生工作实习计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顶岗实习;思想政治教育

[作者简介]梁业胜,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副处长,副教授,硕士;黄翠瑶,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共教学(社科)部主任,讲师,硕士,广西南宁530003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4-0160-03

顶岗实习是高职院校普遍采用的一种实践教学模式,一般是学生在校内完成两年的基础理论和部分专业技术课程之后,第三年到专业相应对口的企业带薪实习3―6个月。在顶岗实习阶段,大学生从单一的校园学习生活来到纷繁陌生的社会工作生活,以不同的社会角色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激烈的就业竞争,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困惑和压力,产生一些思想和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如何做好这个阶段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对于许多高职院校而言,仍然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大学生顶岗实习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毕业生到企业开展为期半年左右的顶岗实习已成为高职院校进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一种重要教学组织形式。顶岗实习是大学生从校园生活进入社会生活的过渡阶段,既是校园学习生活的延续,又是社会生活的前奏。在这个阶段,大学生以“准员工”的角色在企业岗位上进行生产实践,既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对象,又是企业生产管理的对象。因此,这个阶段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即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与对接的需要,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和提高毕业生的职业道德素质、职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顺利实现由“校园人”向“职业人”的转变。

开展顶岗实习阶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有利于大学生在社会生产实践中掌握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运用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大学生顺利地完成顶岗实习的学习任务和工作任务,培养良好的职业素养、提高职业适应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也有利于大学生在顶岗企业的具体生产岗位上与社会实现“零距离”接触,在相互了解、相互选择的基础上顺利实现就业。

二、大学生顶岗实习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有效的管理体制,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渠道不畅。由于顶岗实习教学一般都安排在校外企业进行,大多数高职院校对这个阶段的教育教学不够重视,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也缺乏周密的计划,没能建立起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主要表现为:一是在这个阶段的教学计划中没有体现。出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和内容;--是没有建立起一套能使学生与班主任、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等进行思想沟通的有效载体;三是没有建立起全校性顶岗实习阶段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机构,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没有形成合力;四是学生群团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大学生自我教育功能难以实现。

(二)缺乏健全的规章制度,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松散。一是顶岗实习管理机制不健全,实习效果较差。高职院校的顶岗实习教学,大多依靠实习指导教师的个人社会关系安排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一般只有口头协议而无正式协议,难以规范和监督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行为。二是顶岗实习管理模式单一,顶岗企业没有积极性。目前多数高职院校的顶岗实习往往只考虑学校的教学安排,学生实习批量安排、时间统一,不考虑企业的接收能力和工作需要,这自然影响了实习单位的积极性。三是实习指导教师实践能力不强,难以胜任实习指导工作。四是学生顶岗实习日常管理的评价制度不完善。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对学生的日常管理评价无法依据学生在顶岗企业的实际表现进行,在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发放、就业推荐等工作上,个别辅导员、班主任随意性较强,出现了一些对部分顶岗实习学生不公平的现象。

(三)缺乏稳定的实习基地,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量单一。由于大多数高职院校没有与企业建立起稳固的实习就业基地,校企合作没有形成双赢的局面,顶岗实习企业缺乏建立实习就业基地的热情。在校企合作关系中,由于没能给予企业足够的现实利益,学校开展工作处于相对被动状态,难以向企业提出更多要求,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难以顾及。

(四)缺乏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不当。目前高职院校实习岗前教育,一般由教学管理部门安排安全生产、实习管理、就业指导等内容的教育,没有真正找到与现代企业对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相一致的教育内容,与企业文化建设要求相衔接的思想政治教育无从谈起。由于缺乏针对性,大多数企业还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对参加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岗前培训,造成企业过多的负担,挫伤了企业接纳顶岗实习学生的积极性。

(五)缺乏鼓励性的政策法规,导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保障不全。对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对顶岗实习都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承接实习的企事业单位也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国家应该出台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接收大学生顶岗实习的政策法规,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学生一旦在实习期内出现诸如安全事故的事件,实习单位与学校互相推诿,学生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从而严重挫伤了实习企业的积极性。

三、大学生顶岗实习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学校与企业共同教育的原则。根据顶岗实习阶段学生以双重身份分散在各个企业的特点,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必须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形成学校和企业共同教育、共同管理的模式。学校和企业应当共同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分别安排专人共同负责,定期沟通,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共同做好顶岗实习阶段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与企业文化相衔接的原则。由于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侧重于理论,大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只局限在理论认识层面,缺乏职业实践活动的体验,导致进入职业活动实践后,不少学生出现对岗位工作要求不适应的现象,缺乏企业文化中普遍认同的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诚实守

信、热情奉献、团队合作的素质和能力。因此,在顶岗实习阶段,学校应该针对企业文化的特质,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专业技术实习和岗位职责双重考核的原则。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学习包括专业技术学习与岗位职责学习两方面。因此,高职院校对顶岗实习期间的学生应进行专业实习和岗位职责的双重考核,利用考核将两个方面的任务要求有机地衔接起来,以更好地全面实现高职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的专业学习和职业实践的双重目的。

(四)深入了解和定期汇报相结合的原则。顶岗实习指导教师一方面要深入到实习单位,深入到学生中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另一方面要求学生实习期间定期汇报实习情况并定期写出实结或心得,可以采用集中、分散、讨论、演讲、互动等多种形式汇报。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状况、岗位职责、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实习感受、自身技能的提高等。通过掌握学生的思想变化情况作出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工作,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教师引导与学生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大部分时间是自我管理。根据这个特点,实习指导教师应结合实习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党员、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正确引导学生党团组织开展优秀实习团队、优秀实习生的评比活动,努力调动学生的积极因素,解决实习生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鼓励他们制定个人奋斗目标,以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批评、自我修养、自我反思的教育作用。

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顶岗实习阶段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一)建立统一领导的实习管理机构,明确顶岗实习阶段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责。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与,具有管理主体多元化、实习地点分散化、实习内容多样化等特点。因此,加强齐抓共管、统一领导的顶岗实习管理机构建设至关重要。在学校,要建立起学院党政领导直接领导、教务处统筹安排、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各系各教研室层层落实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在顶岗实习阶段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具体职责,制订出具体可行的考评奖惩制度。同时,学校与企业还应合作成立顶岗实习管理委员会,形成学校(企业)―带队教师―企业班组长一学生干部四级联动的管理网络,共同制定教学方案、实习计划和管理办法,共同负责实习学生的日常管理,妥善安排学生顶岗实习的内容、场合、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确保整个实习活动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利于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实习管理制度,确保管理育人目标的实现。首先,要严格执行实习纪律管理制度。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管理。如果纪律涣散,轻则影响实习效果,重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和生产事故。因此,要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和厂规厂纪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守工作岗位,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换岗和顶岗、缺岗现象。其次,要实行契约化管理制度。大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走出校门到企业的具体生产岗位去,育人环境和育人主体都发生了变化。为保证顶岗实习的顺利进行,对顶岗实习应实行契约化管理,通过协议较好地协调和保证学校、学生、企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作为学校应为学生争取合法的权益,如安全、劳动条件、生活条件、劳动报酬等,作为学生也应与学校、企业签订有关协议,并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学生履约的过程,既是接受诚信教育的过程,也是学习维权的过程。最后,要建立奖惩分明的激励制度。对于在思想道德践履方面做得好的实习生要表扬,在评优、评先进、入党、就业评价上给子充分肯定;对于在思想道德方面表现不好的实习生,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处分。通过鼓励措施在实习生中树立高尚思想道德的学习榜样,鞭策措施则约束实习生的不良行为,可以普遍提高实习生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建设一批稳定的实习基地。促使企业对学生开展企业化的思想政治教育。顶岗实习需要企业的积极配合,需要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此,应找准企业与学校的利益共同点,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赢发展的原则下,将学校的人才优势与企业的资源优势有效结合,建立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长期合作、稳定双赢的实习基地,有利于学校针对不同企业情况、不同企业文化特点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同时,也有利于企业根据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素质特点,选择有企业文化特色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在顶岗实习阶段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大学生工作实习计划范文第5篇

为了进一步了解在校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状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课题小组的研究与探讨,在北方工业大学学生中开展了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状况调研活动。本次调研活动主要采取了问卷调查方式,调查对象为学校在籍学生,涵盖了理、工、文、经、管、法、艺等专业,共计400名学生参加此次调研,回收的有效问卷共400份。 调查结果基本反映了大学生实习期间存在的问题及特点。

大学生实习期概述

本文所指的实习期,既不同于《劳动法》中的试用期,也不同于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中的见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是以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为目的。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实习生与学校之间存在教育管理关系,大学生的档案等个人履历文件也放在学校,接收实习生的单位与实学生并未建立《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

大学生实习期法律关系

大学生实习期法律关系主要包括3个主体,即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主要涉及:学生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

学生与学校之间属于教育管理关系,学生虽然在校外的实习单位参加实习,但其身份仍然是在校大学生,要服从学校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

学校与实习单位之间,多数学者认为是一种委托关系,用人单位具有的实际工作环境、丰富的工作经验是学校学习所不能提供给学生的,为了使学生能够达到高校教学培养目标,学习理论的同时也学习实践技能,学校需要委托用人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代为培养学生,两者之间是委托关系。

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这一问题中最复杂的内容,也是实习生权益受侵害的案件中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所在。探讨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首先应当从两者的概念入手。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来源,依据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然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而在实习过程中,实习单位主观上并没有招聘新员工的意图;客观上,支付给实习生的报酬也不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工资,仅仅是为了满足实习期内实习生的基本生活需要,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的工资等劳动报酬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不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工资;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身份仍然是在校大学生,接受学校的统一管理和教育,在校外的工作单位进行实习只是学校教学环节的一部分,是学校教育的延伸;实习生也不可能在实习期间享受实习单位正式员工的待遇。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也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明确规定也将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排除在《劳动法》调整范围之外。

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原因分析

1.大学生自身原因

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根据调查,81.5%的大学生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了解甚少,大多数学生未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导致在实习期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强度约定不明,对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情况下的解决方式考虑不周。学生缺乏维权意识,实习期内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能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大学生自身心理弱势也是导致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侵害的一个重要原因。在迫切的就业需求和巨大的就业压力之下,很多学生专注于寻求实习机会,忽视了对自身权益的保护。

调查显示,85.91%的实习生未与实习单位签订任何形式的实习协议,在仅有的14.09%的签订协议的实习生当中,其实习协议约定的内容也不能有力地保障自身的权益,有81.36%的实习协议内容大多局限在实习期间的报酬、食宿、交通、费用等财产性问题,仅有19%的实习协议提及了劳动安全及人身伤害等相关问题。一旦实习期间发生矛盾或纠纷,65.28%的学生会选择“自认倒霉”“忍受下去”的处理方式,有13.18%的学生会采取请学校解决的办法,只有21.54%的学生会采取维权行动。

2.用人单位原因

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式、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导致用人单位在选择实习生时有很大的选择权。部分用人单位将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既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也不提供完善的劳动保障,实习生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调查显示,有50.23%的实习单位拒绝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在同意签订实习协议的49.77%的实习单位中,实习协议的内容也是由用人单位一手掌握,对于实习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生工伤等事故时双方各应承担的责任等内容则很少写入实习协议之中。

3.法律规范的缺乏

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对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案件处理结果不一,有些同类案件甚至出现了截然相反的处理结果。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当前法律规范对实习生的性质没有明确的界定,对其权利义务没有进行系统的阐述,相关法律规范的不健全是导致实习生权益受损最重要的客观原因。由于实习期内实习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和人身伤害也不能依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导致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权益保护缺乏最有力的保障。实习生身份在维权时遭遇的难题,凸显了这一“两栖人群”损害赔偿的法律盲区。

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对策研究

1.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

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使学生了解实习期内自身权益保障的相关规定,是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基本途径。

高校应当通过各种途径提升大学生法律意识,通过开设就业指导课程和就业法律常识专场讲座等形式,将与就业问题相关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与实际案例相结合,帮助学生了解自己在未来的实习和就业当中可能面临的问题,积累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点和维权意识,为未来争议的处理奠定法律知识基础,避免因为法律知识欠缺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引导学生高度关注劳动保障合同的重要作用,鼓励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劳动保障合同或实习协议,约定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实习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问题,应当约定争议处理方式,避免纠纷发生之后实习生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

2.加强引导与管理

高校应当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活动,这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期间理论学习的实践环节。高校加强对实习生的引导和管理,是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权益的重要途径。

学校应当从两个方面加强对学生实习期间权益保护进行引导和管理。一是成立专门机构,由专人具体负责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问题。由专人负责考核学生实习期间的学习和工作状况,积极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掌握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思想动态和业务水平。要求学生定期反馈实习情况,并根据学生反映的情况,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二是设立专门的权益维护机构,专门处理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问题。在实习阶段,学生刚刚接触实际工作,社会经验和维权意识都十分薄弱,权益受损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成立专门机构维护学生权益非常必要。要有专人负责处理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受损问题,帮助学生与用人单位协商,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在实习纠纷当中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3.引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为实习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近年来实习生权益保护方面的主要呼声。由于实习生身份不同于劳动者,因此导致事故发生后保障措施的欠缺,为了有效保障实习生的人身权益,将实习期间人身伤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因此应当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将实习期间的风险纳入保险的范畴。在这一问题上,保险制度自身的优势凸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可以有效平衡学校、实习生和实习单位之间的利益。要平衡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不能由某一方主体来承担过多的责任。如果实习期间的风险全由实习单位来承担,必然会损害他们接收实习生的积极性。引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分散实习期间的风险,保障实习生利益和实习单位用人的积极性,保障实习制度的顺利运行。

二是保险可以有力保障实习生的利益,使弱势群体得到保障。保险的基本原则是累积千千万万人的财力,结成一个抵御化解风险的大集体。在实习过程中,意外事故受到伤害的比例虽然不高,但是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损失较为严重,为实习生购买人身保险,用保险金来解决学生发生人身意外事件的赔偿问题,既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负担,又可以有力保障实习生的权益。

4.健全相关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