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职业危害的定义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说起妇女职业卫生,很多人会觉得陌生;提起女工劳动保护,或许还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有职业就不错了,还谈什么卫生”。采访中听到的这句话,让记者至今难以释怀。
40岁的S在一家床垫厂工作快10年了,这个厂已经连续6年没有进行过女职工体检,理由是厂子的效益不好。
北京市妇女保健所女工保健室的医生告诉记者,近年来女职工保健工作出现滑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企业经济效益不好是首要因素,而一些单位领导对女职工保健工作的不重视也明显存在:他们自觉不自觉地把经济效益摆在第一位,认为对女职工保健工作的投入是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大量的下岗女工面临着再就业,谋求生计被放在首位,卫生保健问题无人过问。
我国著名妇女职业卫生专家保毓书教授曾经强调:“女工”包括全体职业妇女,按照国际惯例,“女工劳动保护”更确切的定义应为“妇女职业卫生”。
提起女工劳动保护,我们会更多地想起那些从事体力劳动的女工人,其实女农民、女公务员、女教师、女护士等,都是妇女职业卫生的保护对象。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最新定义,妇女职业卫生的保护对象也包括专职家庭妇女。
“任何一种职业都存在职业危害”。一位在国内外已颇有名气的从事生命科学研究的女科学家,在实验中接触的几种化学试剂都是对人体有危害的。这些试剂可以造成基因突变,可以危害女性生殖系统,而有时为了赶实验进度,她自己都忘了采取防护措施……这位女科学家无疑是妇女职业卫生应该监护的对象。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妇女职业卫生对妇女的保护不应只是生理上的,还应该有心理上的。随着社会转型期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职业妇女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心理压力,特别是“白领”女性,失眠、体质下降、经前期综合征、早产等,已成为颇为普遍的现象。电视台的一位女记者曾这样讲述自己的职业感受:“每天都在奔跑,不停地奔跑,睡眠严重不足,无暇顾及家庭……别人总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我,只有我自己知道这是在透支生命,可是又不敢停下来,一旦停下来,恐怕什么都没了……”
方法:通过统计数据方法系统阐述认知情况。
结果:对职业性危害知晓率较高,相关法律知晓少。
结论:健康教育,增加培训很重要。
关键词:职业因素 认知 调查
【中图分类号】R-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1-8801(2013)10-0555-01
企业健康促进是工作场所健康促进和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全新模式。本文通过对“健康促进企业”员工职业卫生及健康知识认知和需求调查结果的汇总和分析,了解企业员工对健康知识的认知、态度现状和需求等情况。[1]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本次调查对象是某企业某车间员工,发放125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中男性占72%,女性28%;年龄以20-30岁为主。文化程度以大本及以上、大专为主,分别占66%、34%。
1.2 内容与方法。以调查问卷形式进行不署名调查。问卷调查内容:①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文化、婚姻状况、是否为流动工人、户口所在地等;②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参保情况和工作时间;③职业史及目前工作情况6项;④职业紧张及工效学9项;⑤职业卫生知识认知情况4项;⑥一般健康知识认知情况5项;⑦生活方式11项;⑧患病及就诊情况7项;⑨健康知识需求5项。
2 结果和分析
2.1 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调查对象每天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平均4.8小时,最大12小时,最短0.5小时。
调查对象得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方式是上岗前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告知栏、依次是88.1%、70.1%、75.2%。
2.2 职业病危害防护情况。在知道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100名调查对象中,80.6%的岗位设置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85.2%的作业岗位采取了密闭化或半密闭化的作业方式,65.5%的作业岗位采取了自动化或隔离操作方式。
2.3 职业紧张。本次调查中,50%的员工认为职业紧张,43的员工认为职业紧张正常,可调节,7%认为不紧张。
2.4 健康知识和相关法律。
2.4.1 调查对象中,30%不知道,65%一般了解,只有5%比较清楚。
2.4.2 健康概念。调查对象对健康概念的知晓率为99%,较高。
2.5 工伤和职业中毒发生情况。82%的员工自觉安全,18%自觉一般。
2.6 患病情况。
2.6.1 慢性病患病情况。调查对象中有10人患有慢性疾病,均为男性,总的患病率为8%。
2.6.2 最近一年医药费花销情况。调查对象最近一年医药费花费平均853元,最多6000元,最少10元。
2.7 职业卫生知识需求。调查对象对职业卫生知识的需求较高,最高的为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治和保健知识,达98%。
3 讨论
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得知情况调查中,调查对象得知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方式是上岗前培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合同告知方式相对比较低。说明企业对合同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制度还不够重视,因此在今后的合同条款中还有待补充和健全。
在《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知识和健康知识的调查中,调查对象对《职业病防治法》一般了解得较多,比较清楚的较少;对职业病定义的知晓率较高,但对职业病预防措施的知晓率还较少。说明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卫生知识还有待进行普及和培训。[2-6]
参考文献
[1] 孙维生.职业健康促进的进展[J].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2001,19(4):04-205
[2] 陈玮,顾学琪.工厂健康促进在上海[J].劳动医学,2001,18(4):93-195
[3] 郭俊香.健康促进在控制职业危害中的作用探讨[J].浙江预防医学,2001,14(2):46-47
[4] 白剑峰.我国受职业危害人数逾2亿[N].人民日报,2005-01-09(2)
关键词:职业危害;检测;现状;对策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关系到劳动者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是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集中体现,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职业危害检测的重要性
国家越来越重视职工的安全健康,但我国职业安全健康形势尚未扭转,情况仍十分严峻。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从事有毒有害生产的企业数量约2000万家,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约2.3亿人左右。我国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职工就达2800万人以上,每年全国的尘肺病患者就有约1.5万人。我国职业危害涉及40多行业,包括安全生产高危行业的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及计算机、生物工程、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因此,职业危害检测检验是安全监管部门有效评价安全生产的前提,是企业安全预防工作的基础。关注职业危害监测、检测工作,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应了解有哪些职业危害检验检测装备,应怎样检验检测职业危害以及检验检测职业危害因素的重要性。
2职业危害检测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职业危害接触人数、患病人数和新发病人数均居世界前列。职业危害分布广,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劳动保护条件差、职业危害严重;劳动者流动性大,自我保护意识低;严重职业危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算,我国每年因职业危害、工伤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1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约达2000亿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职业危害已成为影响职工生命健康的突出问题。有人形容,职业病这种不流血的“渐进式死亡”,远远大于矿难、车祸等流血的“立即式死亡”。据悉,仅死于尘肺病的患者,就是矿难和其他工伤事故死亡人数的数倍。更为紧迫的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参与国际经济贸易竞争,职业安全健康问题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竞争力,并成为一些国家向我国提出反倾销、抵制我国出口贸易的一个重要理由。重事故轻防治现象普遍存在,从职业危害与安全事故的关系上看,人们显然更重事故轻防治,即重视安全事故导致的"红伤",而职业病作为不流血的"白伤",往往难以获得较高关注。职业病因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等特点,其危害也就往往被忽视。
3 原因分析
基本上是由于对经济利益的考量。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往往忽视了职业危害的防治,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甚至一些地方为了留住企业、留住财源,竞相降低招商引资门槛,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把关不严,使一些未经职业健康审查的建设项目违法立项建设,导致大量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使职业危害从源头上就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一些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意识也很薄弱,职业危害防治积极性不高。特别是近几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一些乡镇企业职业危害问题更为突出。这类企业生产力水平低下,技术落后,设备简陋,防护设备条件差,甚至根本没有任何个人防护,加之管理混乱,制度不全,劳动者整体素质低。特别是随着大批农民进城打工,劳动者群体的整体文化水平低,在产业转移过程中又急于就业谋生,不知道所从事的职业、岗位存在哪些职业危害,更不知道如何防范职业危害。
4 对策建议
做好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可从源头上遏制职业危害因素的产生,各用人单位应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切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测、检测工作,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
4.1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组织是指用人单位从事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的职能部门或专设机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职业健康管理组织,明确由那些部门组成,具体组成人员;各部门及人员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的人力、经费、计划、各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安排等。职业健康专业人员是指取得执业资格的公共卫生医师,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聘用。
4.2制定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的情况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需要,制定切合实际的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如职业危害控制计划,包括职业危害日常监测、检测、评价计划,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维修、维护计划;体检和健康监护计划;培训计划;职业健康专项经费预算、措施计划等。计划应当有目标、指标、进度安排、保障措施、考核评价方法等,并按计划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计划的落实。
4.3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与评价制度
在摸清单位职业危害因素分布的基础上,作业场所工人的工作地点及时间制定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承诺定期对存在的、工人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按种类、岗位,请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浓度强度监测与评价,并如实公布:如果没有达到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将采取各种方式进行改进,包括进行工程改造、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更换、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培训等的改进措施。承诺利用各种方式,对存在的、工人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按种类、岗位进行自行监测。
4.4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
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是用人单位的责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强度)、工艺流程、劳动的岗位和用工等情况,制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和实施方案,并预算经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按照计划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对于发现的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要及时调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应按国家规定及时安排诊断。
1 职业流行病学发展史
职业流行病学是流行病学与劳动卫生学、职业医学相互渗透的一门边缘学科。作为一门学科,其确切起源尚无记载,系统的运用流行病学方法研究职业因素对职业人群的危害是近半世纪才兴起的;国内采用职业流行病学技术开展调查研究在50年代就已开始;70年代后期,才开始比较系统的运用职业流行病学方法进行调查研究[1]。近年来,国内外运用职业流行病学的方法进行的研究逐渐增多。
2 职业流行病学的研究设计类型
横断面研究,即通过对特定时间的职业人群内有关变量与疾病或健康状况关系的描述,掌握职业人群中疾病或健康状况的分布,提供病因线索[2]。在职业医学历史中,用横断面调查进行过大规模研究,能做出实际价值的科学结论,而且也对职业病的防治管理起了重要作用。但是横断面研究只能得出病因线索,做出病因推断,但不能得到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结论。
病例对照研究是从是否患病入手,研究引起疾病的可能暴露因素。病例对照研究是职业流行病学评价和筛选职业性病因的重要方法和手段。病例对照研究通常局限于一种疾病或状态的研究,难以满足实际工作中对职业因素危害进行全面评价的要求。
队列研究从人群的暴露有无入手,研究该人群发病或死亡率的差别,从而评价暴露引起疾病的情况;队列研究更符合职业流行病学的目的要求,适用于对某职业人群健康状况的评价。队列研究中,较多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尽管回顾性队列研究存在一定的偏倚,但仍是目前国内外研究职业危害因素致病作用的切实可行的方法。
3 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的要求
①明确调查目的,根据调查目的决定研究内容;
②对照人群的选择,职业人群存在健康工人效应,即职业人群本身是经过体检筛选,不患有重大疾病的人群,他们的健康状况要好于一般人群,因此在对照的选择上也应注意这一点;
③确定接触和疾病的含义,接触暴露的剂量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定量标准,对疾病也应有明确的疾病定义;
④表格的设计,要根据调查目的设计调查表,调查表应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4 职业流行病学方法相对其他一般流行病学方法存在的优势
①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的人群一般为有组织的人群,有统一的管理,其生活方式、饮食习惯较为一致;
②管理规范的工作场所一般都有较为完整可靠的历史资料,这些资料都可以直接利用。另外,进行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的样本量容易取得,调查人群容易集中,节省人力物力,前瞻性研究的随访相对一般人群容易;
③职业流行病调查可以与职业卫生日常检测工作结合起来,节省时间;
④开展职业流行病学研究主要是在厂矿、机关团体,也可在社区一般人群中把职业作为一项独立变量来分析研究。
5 职业流行病学目前存在的问题
①职业流行病学调查不可避免的会存在应答者偏倚,工人在得知调查目的后,会放大职业危害对自身的影响。
②无论是取得职业环境检测资质的环境评估公司和职业病防治所,目前对职业场所的检测都是盈利性质的,都会收取一定费用,这就不可避免的在出台检测报告的时候会照顾到被检测企业的利益。
6 职业流行病学研究亟待解决的问题
①多种职业危害因素联合作用。
②新化学物质对职工的损害。
③化学反应的中间产物对机体的影响。
④职业流行病学的研究达到分子水平的仍然较少。
⑤在职业流行病学的研究中,职业人群也不能仅仅被理解为厂矿工人。
总之,在2003年非典之后卫生系统重新改组后,职业病防治所并入到疾控中心改名为职业病防治科之后,职防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局面被打破,不再承担监督的职能,只承担出台职业环境检测和评估报告的任务。这样检测机构和监督机构就可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于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的提高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将要求用人单位自己举证质证,这就促使用人单位自己主动检测,主动发现职业危害因素从而改进职业环境,预防职业危害的产生。这些都为职业流行病学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同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私营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出现,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新兴产业的发展和技术引进,职业卫生工作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各种新职业病危害因素大量出现。经济活动越频繁、经济增长越快速,职业病危害的分布就越来越广;传统的职业病危害尚未完全消除, 新的职业病危害又不断产生。这些对于职业流行病学的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参 考 文 献
【论文关键词】犯罪的三个特征;犯罪构成理论;统一性;犯罪构成模型
法院最终判决许霆为盗窃罪,笔者赞同法院的判决结论,但不敢苟同法官的论证逻辑思路,判决中法官从犯罪的三个特征论述了许霆盗窃罪的成立,抢占了犯罪构成在定罪中的地位。
1初探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存在意义
各个国家都使用犯罪概念,犯罪概念在各国有不同的立法例:第一种是不规定犯罪的一般定义;第二种从形式上规定犯罪的一般定义。这类定义强调了犯罪的法律形式特征;第三种立法例从实质上规定了犯罪的一般定义。1在50年之前,中国与前苏联建交友好之际,引入了前苏联的刑法理论,建立了关于犯罪的实质定义。1979年我国重新修订刑法之后,仍然保留了这种实质定义的立法例,在新《刑法》中第13条设立了犯罪的实质概念,从此分解出了犯罪的三个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生命,其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和尊重人权主义,其意义在于可以保障人民的预测可能性,从而保障人民自由的实现。犯罪构成理论是罪状的概括,其框架和内容都有刑法规定,其解释也不得超过法律条文所包含的最大意域。秉承罪刑法定原则,我国的刑法理论将犯罪构成规定为犯罪成立的一切主观和客观的条件。WWw.133229.cOM相比犯罪概念,犯罪构成更集中地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那么,是不是犯罪概念应被取代或取消呢?
2浅析现代中国刑法理论中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存在的问题。初探解决的方法
在后来的司法运作过程之中,由此产生了两套定罪的思路:一套是犯罪的三特征,另一套是犯罪构成。上述两思路在理论上发生了脱节,给我们带来了迷惑:究竟应利用哪一标准。我国的刑法教科书强调犯罪构成是唯一标准,这架空了犯罪的概念理论,使得概念无用武之地。有的学者将刑法学划分如下:(1)以法条中存在的犯罪与刑罚为研究对象的注释刑法学;(2)以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犯罪与刑罚的事实为研究对象的概念刑法学;(3)以应然形态存在的犯罪与刑罚为研究对象的理论刑法学。现实中法官的任务是用法——释法——用法,考虑什么应是犯罪的问题专属于立法者。
这可以看作是解决矛盾的一个方法,在对法官的职业培训中,学者们要苦口婆心地告诉他们:虽然法律创造了两套工具,不过由于他们在整个国家的结构组织中所占的特殊地位,他们只能使用犯罪构成这一工具。但是笔者认为这仍然没有解决问题。
日本有学者指出,鉴别犯罪论体系的好坏有两个标准,一是逻辑性,二是实用性。3首当其冲的是逻辑性,这指的是体系的内在统一性、连贯性。犯罪的实质概念和犯罪构成两个理论同属于犯罪论体系下的内容,由此,该二理论应该具有统一性。当然,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二者之间在我国的传统刑法理论中存在着统领与被统领、总括与具体的关系。“犯罪概念的各个基本属性是通过犯罪构成来具体说明的。犯罪概念是从总体上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的具体标准。”传统刑法理论将犯罪构成定义为“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系列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4但是这样的笼统的描述并没有说清楚如何使用这两个工具。在许霆案中,法官使用犯罪构成要件论述犯罪三特征的成立,从而证明犯罪的成立。表面上用的是实质概念,但又没有脱离犯罪构成的约束,这说明这两套思路在司法运用过程中出现了混乱,这又直指刑法理论的混乱:这两套概念的关系并不清楚,甚至并未加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