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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环境大气污染治理城市建设
中图分类号:X501文献标识码: A
1.前言
由于城市人口密集程度不断增多,生产活动持续加剧,城市大气污染日渐严重,城市面临着更大的环境压力。当前城市大气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逃避的问题,并成为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的首要任务。因此,保护大气环境,特别是保护大气环境问题,降低城市环境污染,促进城市经济和环境和谐发展,是政府面临的重中之重的任务。
2城市大气污染的危害性和现状剖析
2.1城市大气污染危害性的具体表现
城市大气污染既有微观污染和宏观污染之分。微观污染是指城市居民住房内和住宅环境的大气污染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危害。例如:家具材料和室内装饰材料散发出的甲醛、酚、乙烯等有害性气体,对城市居民居住的小气候产生环境污染,甚至造成人员伤亡。宏观污染是指整体城市大气污染对城市气候的危害。城市大气污染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气压分布和大气的稳定度。例如:近些年来,由于城市大气环境污染造成的酸雨、酸雾以及城市频发的暴雨等现象。
2.2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现状剖析
据2011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的城市仅为3.1%,二级标准的为85.9%,三级以及劣三级标准的城市为11%。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打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占90.8%。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为1.2%。污染较严重的主要分布在、重庆市、云南省等省份。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城市比例为84.1%。与前几年相比较,均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整体上逐年好转。但是,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浅薄,能源结构单一,目前的环境质量还很难满足经济的发展,城市环境质量依然很脆弱,局部地区环境污染非常严重。
由空气质量可知,我国空气质量与国际标准还存在着非常大的差距。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人口将进一步密集,城市污染将更加严重。
3治理城市大气污染的途径
随着城市大气污染越来越严重,甚至有恶化的可能性,治理大气污染已成为人们共同关注的问题。在此,我们可以从以下途径来治理大气污染:
3.1通过法律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由于法律具有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和指导性,所以在环境管理中是一种重要的手段。为了能够更好地治理大气环境污染,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和标准,为城市大气环境管理与防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防治法》、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工业锅炉烟尘排放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等。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日益严重,因此要采用法律措施来治理。
3.2通过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治理大气污染
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应该协调各有关部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完成这项巨大的工程。第一,环保部门应统一监督,严格管理和治理;第二,建设部分要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治污能力和水平;第三,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规划和审批工作,切实抓好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总而言之,各部门要相互协助,齐抓共管,努力做好大气环境治理工作。
3.3通过科技进步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治理大气污染
防治工业废气污染,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采用新工艺和清洁能源,最大幅度的减少能源和能源浪费。从根源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少不必要的资金投入。禁止在扩建、改建、新建中使用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对超过年限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取缔。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的应用和推广,采用大气污染纺织的使用新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改良人们能源消费结构,提高使用液化气、电力以及燃气等清洁能源的消费比例。
3.4通过教育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在我国传统的粗放型经济中,只看重经济发展,而忽略了环保问题。绝大数企业部门在组织生产中,只从发展经济观点出发,不考虑对环境的影响,有的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谋取经济的发展,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对城市生活环境造成了破坏。然而,大气环境作为人类赖以生存的不可再生资源,一旦遭到破坏将付出血与泪的代价。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长期以来这种观念并没有被完全的理解和认识。因此,我国应当从教育出发,借助教育推广环保知识,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3.5通过经济手段治理大气污染
借助经济手段治理环境即是依照经济规律的客观条件,合理利用信贷、利润、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来治理环境问题。对凡是造成污染的企业,都必须承担污染治理的责任,对违规的企业进行处罚,收取污染治理费。事实上,人们认为环境资源是无价的,取之不尽、用之不完的,造成人们对大气资源的有限性和稀缺性认识欠缺,这也是环境问题日渐严重的经济根源。从目前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现状和企业实状来看,借助财政、金融、税收等经济手段来帮持环保产业和无害企业是非常有力的。
4.科学规划城市,建设生态环保家园
4.1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发展
关于城市的建设,首先,严格控制大城市的规模;其次,合理规划城市工业布局,充分利用地理环境、大气风向等自然因素。
4.2建设生态城市
植树造林对治理大气污染有其重要的作用。第一,建设森林城市,提高植被覆盖面积;第二,建设生态居民区,打造绿色家园。
5.结束语
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需要采取多种治理途径,只有这样才能综合防治环境污染,建设和谐美好的城市家园。
【参考文献】
[1]向敏,韩永翔,邓祖琴.2007年我国城市大气污染时空分布特征[J].环境监测管理与技术,2009(3).
[2]方丽娟,姬菊枝.哈尔滨沙尘天气成因及其对城市大气污染的影响[J].东北农业大学学报,2008(7).
关键词:PM2.5;污染源;联防联控
中图分类号:X51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3-291X(2013)11-0155-02
在这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们一直贯彻的是发展第一的固定思维模式。为了发展,我们可以暂且牺牲一些利益。这种利益的牺牲,包括对大自然,包括对生态,包括对人类的朋友动物,当然也包括我们自己。我们用一个个蓝天白云的天气,用一次次动物的哭泣,用生态的恶化,用我们今天的遭遇,换得了城市的一种超前发展。
2012年,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PM2.5监测。10月6日,北京市35个PM2.5监测站点全部投入试运行,并实时试运行数据。在监测的同时,也在治理。北京制订了2012—2020年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先后经市政府专题会、市委常委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实施。这一年,北京市完成了2 600吨蒸汽烟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核心区2.1万户平房采暖“煤改电”,推动西南烟气热点中心建成使用。同时,正式实施第五阶段车用油品标准,全年共淘汰老旧机动车37.7万辆,并启动了第五阶段机动车新车排放标准。
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正式,备受关注的PM2.5则成了空气质量的常规监测指标。但要解决PM2.5等区域性污染问题,单打独斗显然不行,需要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多种污染物协同处理,既要深化污染源治理,更要加强移动源和面源的治理。
排入大气中的颗粒污染物从产生的来源来看,可分为自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物。而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后者,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所造成的。人为的污染源主要表现在:工业污染源,由火力发电、金属的冶炼、玻璃与食品加工等生产过程和燃料燃烧过程中所排放出的煤烟、粉尘和废气等造成的大气污染;交通及运输污染源,由汽车、火车、飞机、船舶、运载火箭等交通工具在行驶过程中排放尾气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生活污染源,人们由于生活上的烧饭、取暖等需要,燃烧燃料向大气中排放烟煤及垃圾焚烧(包括节假日庆典上的焰火燃放)等所制造的大气污染;农业污染源,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及农田产生的甲烷气体,通过挥发而进入大气中,可污染大气、降水成分;军事或科学实验污染源,核试验、原子弹爆炸、航天器的废弃物及毁坏后的碎片垃圾等,可造成大气层的严重污染危害。此等细颗粒污染一旦形成,危害极难消除,对人体健康侵害极其严重,而且也减少了城市的能见度。PM2.5的问题之所以引起人们的普遍不安与广泛关注,是因为它不仅影响了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也威胁了后代人的生存,这必须与可持续发展联系起来。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它不仅重视增长数量而且要求提高效益,节约能源,减少废物,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实施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虽然未来人对幸福的理解也许与我们有所不同,但作为人,他们的某些需要(如清洁的空气、干净的水、健康而稳定的生态系统)必须首先得到满足。因此,为了下一代,为了我们人类发展的未来,我们必须强化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此为未来留下一个稳定而健康的生态环境。
“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成PM2.5监测网络,启动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治理方案,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这在北京市公布的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中位列首位。事实上,全国很多城市都在面临着一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的攻坚战。
现在的事实是,现行标准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污染严重的事实。新标准实施后,由于标准值加严和评价项目增加,我国将有2/3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反映问题靠监测,解决问题靠减排。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这就要求我们由控制一次污染物为主,转为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同时控制,对源分析、排放源清单、污染物控制排放策略、环境政策等都提出了不同于以往的要求。同时,管理对象由以工业行业为主向全社会转变,很多领域的环境管理仅仅依靠目前环保部门的职能是无法实现的。”可以这样讲,与控制TSP、PM10相比,控制PM2.5的难度更大,因为不仅要控制一次污染物,更要减排其前体物,而前体物与能源结构、经济结构密切相关。要控制PM2.5的污染,表面上是控制颗粒物污染,实际上是必须要控制一切气态污染物。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副总工程师杨金田撰文指出,我国“十一五”的控制重点为二氧化硫和工业烟粉尘等单一污染物,这种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解决复合型大气污染的要求。此外,对应单个污染物控制,“十一五”期间我国采取的是单一污染源治理模式,关注电厂等工业大点源的治理,对烟煤小锅炉污染、扬尘等面源以及机动车等移动源治理力度明显不够,已不能适应PM2.5的防治需要。要解决当前突出的光化学烟雾、灰霾等问题,需要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同时加强移动源和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我们需要做的事情还非常多,我们要调整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以及当代人之间的关系。在这样的形势下,采取措施改善大气状况,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已成必然。为了加强PM2.5的治理,为人民创造一个清新、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我们必须对大气PM2.5污染采取有效措施。
1.控制工业污染排放总量。为此,我们不应该只调整行业配置,也要搞好规划布局,特别是工业布局,这对一个城市的大气状况十分重要。在布局工业时,应将工业生产均衡分布,不要集中在局部或少数大城市。如此单位面积上排放的污染物少,易于自然净化。另外,厂址的选择也应与该厂的性质相符,如生产有害气体的工厂应布局在居住区的下风向。
2.控制细颗粒污染物的排放。我国已经实施了一系列措施,其中《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十二五规划》就把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包括,落实责任制,将扬尘控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将施工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诚信体系,推进绿色施工;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加强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管理等。
3.减少热电厂、供热锅炉二氧化硫的排放量。我们将通过经济、政策的管理办法保证低硫煤的优先使用。高硫煤的电厂提供煤炭在使用前要增加煤烟气脱硫清洗设施的安装。实际上,我国的能源结构极不合理。从目前情况看,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构成中占70%以上,成为我国主要的能源。我国工业燃料动力的80%依靠煤炭,而全国总体每年用于直接燃烧的煤炭占总煤耗的84%。其不高的利用率使得我国的大气污染更加严重。因此,我们应改善我国的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石油、风能、太阳能的比重,发展新能源,以此来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4.加大汽车尾气的控制。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拥堵严重,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和低速行驶,造成汽车燃油燃烧不充分,从而导致PM2.5排放量倍增,像北京,机动车尾气占PM2.5排放总量的22%,机动车污染已经是大气环境污染治理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之一。这就需要我们要加大淘汰黄标车的力度,严格制定新车排放标准,以降低机动车排放强度。而对于数量更为庞大的在用车减排,关键在于油品升级。可现在油品升级步子低,已经严重落后于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提高,到2014年才能在全国范围内供应满足国IV排放标准要求的车用汽油,满足国IV排放标准要求的车用柴油标准目前还处于起草阶段。
除此之外,像能源利用率的提高、优化能源结构和可持续消费与生产模式的产生、可再生能源资源的促进等都是保护大气环境,降低PM2.5指数的研究重点。
基于此,我们说,构建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则是当下较为可行的治理PM2.5之道。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是横向关系上的行政区协同运用组织和制度等资源综合实施污染防治措施的制度体系。它较显著的特征是:主体关系上的横向型、防治客体的流动性、区域性、防治手段的综合性。虽然在PM2.5污染的过程中,区域内的各个行政区都是污染输出者同时也是污染受害者,但各个行政区污染损害的程度和对污染治理的力度是不尽相同的。出现的问题是,个别地区只污染不治理或多污染少治理,在享受其他地区污染治理外部正效应的同时将自身的污染成本转移给相邻地区,最终损害的是整个区域内的大气质量,形成PM2.5的外溢效应。因此,必须建立健全区联防联控机制,限制或杜绝此类现象发生和扩展。
若想消除PM2.5污染治理中外部性效应,则必须加大环境法制度的建设,比如,建立区域主体制度、建立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制度、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建立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应急应对制度等。通过“法”的确立,“制度”的建设,刚性地治理PM2.5污染的迫切问题。
由于区域联防联控的实践经验并不充分,相关的制度尚未健全,因此,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和运行的过程中,应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更高行政层级的协调和督导工作,工作重点应放在污染的治理而非污染的转移上,努力提升区域联防联控功能的公众参与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对逐步扭转PM2.5污染和其他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起到实质性的促进作用。
“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不是美丽中国,“厚德载雾,自强不吸”不是全面小康。经济发展再也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城市管理再也不能以“空气不好是小事儿”心态来应对突况,居民生活再也不能只图自己方便不管环境负担。只有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我们才可能拥有天蓝、地绿、水净、风清的美好家园。
参考文献:
[1] 左玉辉.环境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于1985年首次,1996年、2004年分别进行了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与现行标准相比,新标准扩大了适用范围,在原有水泥原料矿山开采、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产的基础上增加了散装水泥中转站;调整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新标准重点提高了PM、NOx排放控制要求。根据除尘、脱硝技术进步情况,新标准规定的PM排放限值由现行标准的50mg/m3(水泥窑等热力设备)和30mg/m3(水泥磨等通风设备)收严至30mg/m3和20mg/m3:新标准规定的NOx排放限值由现行标准的800 mg/m3收严至400mg/m3,促进水泥企业采用工艺控制(如低氮燃烧器、分解炉分级燃烧、燃料替代等)和末端治理(目前较为成熟可行的是SNCR技术)相结合的措施,有效控制NOx排放。新标准还增加了氮(NH3)和汞(Hg)控制指标,强化了臭味扰民和重金属污染的防治要求。综合考虑现有企业脱硝和除尘设施改造情况,以及国家调整过剩产能、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的政策要求,新建企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现有企业则执行原标准至2015年7月1日过渡期结束。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同时强调,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外,还应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GB 30485-2013遵循全过程污染控制原则,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污染节点分别提出了对应的控制要求,包括允许协同处置废物的种类控制、废物中有害元素的投料控制、投料点的选择、烟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等。为增强标准的可操作性,环保部还配套制定了《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662-2013),具体规定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全过程的环保技术要求。
继火电、钢铁等行业排放标准之后,此次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期的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也专门增设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按照环保部2013年第14号公告,“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建企业自新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扩大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范围和要求,加大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力度。
2010年~2011年的《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5-2010)、《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铜、镍、钻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8-2010)、《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1-2011)和《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2-2011)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未规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此次的标准修改单根据上述各有色行业的产排污特点规定了不同大气污染物项目的特别排放限值:铝工业规定了PM、SO2、NOx、氟化物、沥青烟等5种;铅、锌工业规定了PM、SO2、NOx、硫酸雾、铅及其化合物(Pb)、Hg等6种;铜、镍、钴工业规定了PM、SO2、NOx、硫酸雾、氯化氢(HCI)、氯气(Cl2)、氟化物、砷及其化合物(As)、镍及其化合物(Ni)、Pb、Hg等11种:镁、钛工业规定了PM、SO2、Cl2、HCl、NOx等5种:稀土工业规定了PM、SO2、硫酸雾、氟化物、Cl2、HCl、NOx和钍、铀总量等8种:钒工业规定了NOx、PM、SO2、Cl2、HCl、硫酸雾、Db等7种。
鉴于有色金属行业排放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主要附着在颗粒物上排放,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此次的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收严了PM和SO2的控制要求,对于原标准未规定NOx排放限值的增加了NOx控制指标,其他污染物项目在原标准基础上相应予以完善。
鉴于国际上有色金属工业行业采用袋式除尘(Fabric filter)技术可以将PM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3以下(甚至可以达到5mg/m3以下),6项有色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规定PM特别排放限值为1 0mg/m3,为现行标准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的6.7~50.0%,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矿山开采、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等工艺环节的PM特别排放限值一致。
鉴于国际上有色金属行业采用湿式碱洗塔(Wet alkaline scrubber)或半干碱洗塔与袋式除尘联合控制技术(Alkali semi-dry scrubberand fabric filter)可以将SO2排放浓度控制在50-200mg/m3以下,6项有色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规定SO2特别排放限值为100mg/m3,为现行标准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的25~50%,与《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的SO2特别排放限值一致。
除上述标准外,同期的还有《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和《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6-2013),这2项新排放标准对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控制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全面加强联防联控,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多因子、全方位、区域协同控制转变,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我市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阶段
(一)工作目标
通过5年的努力,区域大气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能力显著增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下降,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广大人民群众能呼吸到清洁的空气。
1.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5.8%和14.5%。
2.热电、化工、印染、制药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排气口与厂界双达标。
3.建设完善城区机动车排气检测和监管体系,机动车年审排气污染同步检测率达到100%,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4.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5.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建立运行维护制度;城区所有建筑工地现场施工达到扬尘控制要求。
6.农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秸秆野外焚烧现象;"烟尘控制区"建成区覆盖率达到100%;完成省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8%以上。
7.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城市(城镇)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8.大气复合污染监测和预警体系建成投运,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完善。
9.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1%、10%,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5%。酸雨率和酸度均有所下降,灰霾天气出现频率有所下降。
(二)实施阶段
1.启动推进阶段(2012-2013年)。编制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初步建立区域大气环境管理与协调机制,全面开展区域空气污染治理工作,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编制并实施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方案,逐步建立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到2013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进一步健全,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得到增强,环境空气质量趋于改善。
2.深化成效阶段(2014-2016年)。巩固和深化区域空气污染治理成果,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大气污染重点问题基本解决,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酸雨、灰霾等污染明显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优化工业规划布局。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退二进三"、"腾笼换鸟",按照"集聚、提升、淘汰"的调整原则,及时搬迁、淘汰对城市大气污染严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高污染企业。同时,严格限制在城市主导上风向建设热电、水泥、印染、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
2.加快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污染整治。以杭州湾工业园区、道墟化工小区为重点区域,以医化、农化、染化行业为重点行业,推进工业大气污染防治。有机废气排放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有机溶剂使用量。同时,加强对有机废气的收集,增强废气净化效果,做到污染物排气筒排放浓度和厂界浓度双达标。所有印染企业必须在2012年底前完成定型机废气整治并确保稳定运行,化工、医药、农药、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喷漆、涂料、塑料、橡胶以及合成革等行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有机废气整治。
3.加强热电企业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新建和在建燃煤发电机组、热电锅炉同步配套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设施。到2014年,现役35吨以上燃煤锅炉烟气完成炉外脱硫、SNCR法(或SCR法)脱硝改造并通过168小时验收,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综合脱硫率与脱硝率分别达到80%和60%以上,并完善CEMS仪表、建立健全DCS系统。推广应用工业袋式除尘技术,在城市及近郊,工业锅炉和热电厂采用布袋等高效除尘技术,提高除尘效率。
4.加强水泥行业大气污染整治。到2015年,全市所有水泥厂(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厂生产设备排放的粉尘及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均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
5.控制工业锅炉窑炉污染。所有工业锅炉窑炉使用单位都要配备符合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禁止直接使用含硫量超过0.5%的煤炭。鼓励4吨/时(含)以上、20吨/时(含)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分批进行清洁能源改造或煤气化、水煤浆等其他洁净燃烧技术改造。
6.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强化重污染项目淘汰改造力度,进一步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关闭石灰窑土窑和不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采石生产企业,淘汰工艺落后的生产稀释剂、涂料、油墨、黏合剂等小化工企业和污染严重的铸造冲天炉、单段煤气发生炉等生产工艺及设备。2012年底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千瓦时/千克的多晶硅产能和窑径3.0米以下的水泥磨机(生产特种水泥的除外)。
(二)实施绿色交通物流工程
1.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检测站的运行管理,在用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与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同步检测率达到100%,经检测、抽测排气不合格的机动车实行强制维修。
2.2012年底前,完成全市现有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新建加油站、储油库按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建设。
3.按要求做好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供应,建立完善车用燃油清净剂管理制度,完善油品供应市场监管体系。
4.按国家规定的阶段排放标准开展新车注册登记管理,同步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审核发放工作。
5.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开展"黄标车"区域限行;制定出台高污染车辆淘汰补助政策,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
6.构建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加快建设以城市为中心的快速便捷的交通系统,优先发展大容量的城市公共交通,加强枢纽场站衔接,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减少因道路拥堵造成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鼓励发展和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大力推进公交车、出租车、驾校教练车"油改气"工程,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电动汽车商业运营模式。
7.发展"绿色"物流。加强对码头货物装卸、物料堆场、化工原料储罐的管理,大力整治相关的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强化对低速货车和非道路机械的环境管理,督促物流企业使用绿色环保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规范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制度,减轻因交通运输及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实施城区蓝天工程
1.推行清洁能源。调整和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终端能源消费结构。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大力推行以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到2015年,完成规划建成区内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城区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70%以上。
2.防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强化城区扬尘污染控制,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化管理,严禁敞开作业,采取洒水、覆盖以及工程车辆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等防尘措施;建筑拆迁必须采取边拆边洒水作业方式,及时清运拆迁建筑垃圾等防尘措施。
3.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城区内排放油烟的所有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运行维护制度,按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油烟排气筒朝向和高度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城区内的居民住宅或者以居民居住为主的商住楼内不准新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
4.开展服装干洗业污染治理。从事服装干洗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改、扩)建干洗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限期更新为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进行改造,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实现达标排放。
5.整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废气。采取适当方式对工业企业的污水治理设施和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所产生的恶臭废气进行收集和净化。逐步开展垃圾填埋场废气治理,采取气体导排、处理和利用措施及除臭措施,并达到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加强垃圾焚烧设施的废气治理设施建设,确保废气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6.大力控制地面和道路扬尘。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提高城乡绿化水平,减少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面。加大道路和地面的改造投入,逐步改造低质材料路面,减少道路扬尘。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制度,有效控制城郊道路扬尘。
(四)实施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1.鼓励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力争到2015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利用的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2.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长效管理机制。对省环境监测中心遥感监测发现的秸秆焚烧点,要及时响应,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3.加强烟尘控制。继续开展"烟尘控制区"建设,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100%。城郊结合部、铁路、高速公路以及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范围内的区域要全面创建"烟尘控制区",各类炉窑灶排放的烟尘、粉尘和林格曼黑度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4.控制农业氨污染。大力开展化肥农药污染防治,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施用量,减少氨逸出和挥发。
5.防治矿山开采污染。推进绿色矿山创建工程,努力减轻矿山开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矿山开采、加工作业、废弃物堆放、矿石装运过程中的粉尘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按期完成省里下达的绿色矿山创建任务,到2015年,符合创建条件的生产矿山90%以上建成绿色矿山。
6.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深入开展以"千矿整治"为载体的废弃矿山治理工作,加强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使矿山生态环境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到2012年,全市需治理与修复的废弃矿山治理率达到95%以上,2015年达到98%以上。
7.大力实施森林碳汇工程。到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6.5%,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18%,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5%以上。
(五)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与评价体系
1.建设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在现有城市空气质量监测系统和气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优化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位,选择性增加大气臭氧、细颗粒物、一氧化碳、有机污染物、大气能见度和灰霾等监测设备,到2013年,基本完成区域大气复合污染监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根据省政府要求,完成监测站位建设工作。
2.提高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水平。加强对污染源大气特殊污染因子的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掌握全市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等特殊污染因子,为污染治理、事故处置及制定恢复措施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3.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利用大气复合污染立体监测网络,深入研究区域大气复合污染及其传输特征和危害。完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把臭氧、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废气等因子逐步纳入城市空气质量评价范围,使空气质量评价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4.逐步开展低能见度和灰霾等天气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区域大气能见度、灰霾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根据低能见度对经济社会活动的影响程度和灰霾天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程度,逐步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动态调控不利气象条件生成区域的社会生产和区域交通等活动,尽量降低低能见度和灰霾天气的危害性。防范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对突发性大气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导、分级响应,协调处理突发大气环境应急工作。
四、保障措施
开展蓝天行动,事关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维护,事关生态文明建设,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合力攻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分管杭州湾工业园区常委、市政府分管环保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发改、经信、公安、监察、财政、环保、建设、交通运输、农林渔牧、城管执法、服务业发展、建管、国土、工商、气象、"两区"等部门和单位及相关乡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环保局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牵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定期组织绩效考评。同时,市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督促工作进度,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
明确乡镇街道、"两区"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完善措施,抓好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资金保障到位,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大气污染防治机制。该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市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对各有关责任部门、相关乡镇街道、"两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工作进展情况,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每年安排蓝天行动工作先进奖励经费50万元,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严格环境管理
1.严格排污许可证制度,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国家和省的总量控制要求,通过排污许可证形式将总量控制指标分解下达到排污单位,建立和完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做到持证排污、依法排污。有大气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的排污单位,必须如期完成减排任务。
2.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控制。从空间环境准入、总量环境准入、项目环境准入入手,完善环境准入制度的决策评价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执法监督,从源头预防大气污染。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新(扩、改)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要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加强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医药、化工、印染等重污染项目的审批管理,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和建设。市区禁止建设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火电厂。建立产业转移的环境监管机制,防止将重污染行业转移到农村地区。
3.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标准,强化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大气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强化环境法治,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城管执法责任制,并将处罚信息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企业资信评价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 大气污染 经济发展 建议
河北省是我国矿产资源极为丰富的省份,与北京天津紧紧相邻,经济增长较快。河北省作为工业大省,其产品产量在全国也遥遥领先。但是正是由于工业发展过快,河北省七个城市大气污染严重超标,导致河北省多处地区出现雾霾等恶劣天气。长期以来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给环境和能源造成巨大破坏,资源的过度开发及大气的严重污染对河北省的经济发展造成极大威胁。
1.河北省经济发展、能源消耗及空气质量的现状
1.1经济发展情况
河北省的GDP总量近几年呈现翻倍增长趋势,从2006年的10500亿元增长到了2013年的25000亿元;人均GDP的年均增长率达到了15%,从2006年的15000元增长到了2013年的35000元。就2012年而言,河北省的经济总量位居全国第五位,但人均GDP呈现出下降趋势。2014年河北省钢铁工业、石化工业、医药工业、食品工业分别增长了5.2%、4.0%、4.5%、4.8%,这些产业都拉低了河北省经济总量的增长。
1.2大气污染情况
河北省环绕北京,由于南北高度有落差,且河北省处于城市群集中区域,这使得大气污染现象尤其明显。河北省近两年在煤气燃烧方面做出了改良,原来空气污染物主要有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PM2.5,还包括二氧化氮等成分,主要由于过度燃烧煤矿及工业废气而产生。近几年河北省大气中二氧化硫的含量呈现出明显降低的趋势,政府鼓励市民积极将煤气转换成天然气,减少二氧化硫的产生。除了张家口市的二氧化硫含量较高之外,其他市的空气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PM2.5,而可吸入颗粒大多源自与汽车尾气的排放。由于河北省近几年机动车数量大幅度上升导致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的含量越来越多,市民生活环境大气质量受到严重的污染。此外,河北省工业的快速发展所排出的废气中也包含大量的可吸入颗粒物,工业可吸入颗粒物的大排量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极大威胁。河北省大气中的二氧化氮近几年并没有出现大幅度波动。
1.3能源消费情况
河北省的工业经济在全国遥遥领先,工业经济已经成为能够最大力度支撑河北省经济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工业中,重化工业虽然消耗的能源多,且污染大,但是所有工业发展中重化工业发展最为迅速。2010年,河北省的GDP大幅度增长,原因就在于工业发展得过于迅速,工业发展拉动了整个地区的经济增长,也对河北省的经济发展起到带动和支撑的作用,而这些高污染的工业已经成为企业拉动经济发展的首要选择。根据河北省能源消耗的不同产业分析,五年内河北省的能源消耗总量增加了2倍,比例最大的第二产业不仅在能源消耗中比重最大,例如工业和建筑行业,而且成为污染力度最高的行业。第三产业在2010年期间得到了迅速发展,说明新兴科技在河北省得到了支持和发展,但是能源消耗总量也较大。第一产业能源消耗比重最小,以较为稳定的速率在河北省发展,产量的消费波动不大。据研究,河北省的GDP增长得越快,能源消耗的总量也逐年增加,通过数学模型的分析可以得出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总量之间存在一定的线性关系,即河北省的能源消耗总量与经济发展的水平成正比。
2.改善大气污染与经济发展关系的策略
2.1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
要想经济发展快,而环境污染又能够得到良好控制,河北省首先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在科学发展观的引领之下,河北省增强经济发展与大气污染二者之间的协调性,合理控制好经济发展与大气质量之间的互动作用,加强经济发展,优化环境质量。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加强力度,制定正确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经济发展中按照发展状况合理改变发展模式,以形成最优经济发展模式。企业需要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尤其是第二产业企业,能源消耗过快容易导致能源危机,能源危机的到来就意味着环境污染的加重;工业的排放需要受到良好控制,不能将未经过处理的工业废气直接排放至大气中,这会对大气的质量造成极大影响和破坏。优化产业结构,在信息时代,第三产业的重要性逐渐突出,河北省应该积极发展第三产业,鼓励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才,合理调整传统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在总产业中的比重。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改进能源消耗结构,大力开发新能源,促进新能源的宣传与利用,大力开发风能、潮汐能、热能、太阳能及生物燃料,取代传统的、污染力度高的煤炭能源,降低化石能源的使用率。
2.2增大环保投入力度
污染环境的受到惩罚,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得到鼓励,开发资源的得到补偿而破坏大气的应及时恢复大气质量。按照这样的原则,使得排污者与开发者的作用逐渐凸显出来,成为环境保护的主要组成部分。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同时鼓励市民积极使用天然气等非化石能源,减少生活废气对大气质量的影响。就目前而言,河北省环保投入力度远远不够处理其排放量,不足以改善环境质量,所以河北省要有效控制大气污染,就应该加大企业对环保的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环境质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大气污染。
2.3降低经济放缓对环境及能源的影响
如今企业为了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不惜以破坏环境质量为代价谋取私利,对环境的质量造成了极大影响。就河北省而言,企业在进行污染治理时出现短期经济下降的现象是极为正常的,要彻底处理大气污染,大量经济投入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企业对大气污染治理的投入时间较短,其产业调整结构还尚未得到修整,河北省新的经济增长点并没有形成,由此导致的经济放缓现象令许多企业公司深陷不安,只能通过破坏环境及过度消耗能源的方式发展自身经济,这样反而对经济的增长是不利的。政府需要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产业调整的速率,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增加就业机会,避免失业人员采取不合法手段开发能源现象,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河北省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化解由于经济放缓对环境及能源的影响。
3.结语
大气污染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取决于人们的行为,河北省应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要求,深入开展环保措施,彻底解决由于大气受到污染而导致的经济跌涨现象,创新经济发展模式,调整产业结构,为其他城市做榜样。不仅政府要将工作做到位,民众也需要提高自我环境保护意识,尽量低碳生活,减少不必要的废气、废水排放,共同创造经济发展水平与环境质量同步增长的河北省。
参考文献:
[1]葛察忠.正确认识河北大气污染治理对经济的影响[N].中国环境报,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