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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经济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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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经济制度优势

基本经济制度优势范文第1篇

国外绿色技术创新制度新趋势

绿色技术创新是对技术创新的拓展和提升,是生态文明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崭新形态,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动力和迫切需求。

绿色技术创新需要制度的保障,它是指在全社会制定或形成的一切有利于鼓励、推动和保障绿色技术创新的各种引导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规定及准则的总和。

官产学研合作创新制度更加完善。官产学研合作创新是实现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是优化配置创新资源的有力措施,是实现优势互补、分散风险和提高研发效率的必然趋势。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积极推动官产学研合作,如美国的新一代汽车合作计划、环境技术出口技术,英国的法拉第合作伙伴计划等。

日本以搞活经济为目标,服务于企业技术合作战略,通过以技术突破为目标的官产学研合作来发现和确定研发课题,促进研究成果的社会转化,采用公开招聘制和任期制选拔和吸引人才。

美国颁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网络:一个初步设计方案》,意味着美国的官产学研结合进入了新阶段,加快了绿色技术创新的步伐。

绿色技术创新管理制度更加健全。为适应全球绿色新趋势,各国纷纷加强绿色技术创新管理制度建设。绿色管理制度更加强调人性化和柔性化管理,实现组织结构扁平化,减少管理层级,把内耗降到最低,把效率提到最高。

军民两用技术推广制度更加系统。部分军用技术绿化为民用技术,不断加强统筹协调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打造军民融合开放共享的格局,实现军民领域技术、信息、人才、产品、标准等要素的全方位融合,提高军民融合公共服务水平,为绿色技术创新注入新的能量和活力,推动军民融合向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

认清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的特质。概括起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体现了四个坚持。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第二,坚持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第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第四,坚持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政治经济学中国化的重要体现。首先,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政治经济学关于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基本原理应用于实践的结果。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必须坚持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其次,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又是政治经济学方法论指导下人们认识演化的结果。

马克思说,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物质生产资料、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改革开放以来,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核心内容,它源于改革开放实践,又推动了改革开放实践。

从本质上说,改革开放的历程就是不断地探索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历程,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化的历程。

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基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效运行,不仅需要宏观层面的基本经济制度,还需要充满活力并具有竞争力的微观基础。

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通过改革并进行有效的制度安排、选择适当的实现形式,形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第一,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通过分类改革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第二,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非公有制经济和公有制经济的共赢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了多元市场主体互相竞争、充满活力的体制环境。

第三,在两个毫不动摇的基础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就是要强调公有经济、非公有经济两条腿走路,这样才能走远、走好。

四川要求21个市州政府驻地建立水源储备制度

通过骨干水利工程和重点水源地建设,十三五期间,全省21个市州政府驻地要全部建立起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这是1月20日记者从在成都举行的全省水务局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十三五期间,各地要强化项目储备、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工程质量监管,开工建设包括成都市李家岩水库等在内的50座大中型水库,加快武都引水工程二期灌区等68处在建大中型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解决部分地区资源性、水质性和工程性缺水难题。

基本经济制度优势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有制;市场经济;效率

一、近年公有制相关理论的发展

1.公有制的基本概念

刘永佶认为公有制是劳动者生存与发展的形式,具体表现为素质技能提高了的劳动者经过斗争实现其社会主体地位的制度,是劳动者掌握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基础上的权利关系,所以公有制就其本质而言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制度形式。

他在《公有制经济新论:主体、性质、目的、原则、机制》一文中认为公有制的内容不仅包括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更包括劳动力的所有权,所以其主体是拥有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劳动者;任何所有制的性质都是由其主体的利益决定的,公有制的性质就是在劳动者掌握劳动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基础上的权利体系;公有制的目的是提高和发展自由联合的劳动者素质技能的,这也是巩固和完善公有制的内在要求;所有权主体与占有权行使机构的矛盾是公有制的主要矛盾,公有制的原则是所有权主体对占有权行使机构的民主控制,这里的关键就是确立并保证劳动者的民;公有制的机制是劳动社会主义法制,其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何规定、实施所有权主体对占有权行使机构的选举和控制上。

2.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

李太淼在文章《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合理性辨析》(2007)中认为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同市场经济并不存在根本性矛盾,相反,它们还存在很强的互补性。具体表现在:限制私人垄断,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克服市场失灵,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提供条件、创造环境;搞好宏观调控,主导经济发展,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确立合理的分配机制,为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和谐发展奠定体制基础。

3.公有制经济的效率研究

刘浩在文章《论公有制经济效率的认识误区》中通过理论认识和研究方法两方面反驳了部分学术作者根据实证研究得出公有制经济效率低下的推论。他借鉴西方经济学区分三种效率的做法,认为公有制经济在配置效率和动态效率上有优势,但其技术效率受知识资本的制约,所以公有制总效率的优势可能被外资民营的技术效率优势所掩盖,同时由于公有制经济内容广泛(包括但远远不只公有制企业效率)、样本偏差和研究发法的局限性,关于公有制企业效率的实证分析的数据得不出公有制经济效率低下的结论。

李济广在《公有制经济的高效率研究述评》中认为不能单纯以经济效益判断公有制效率,因为国有企业工资保险福利比重大、税收负担重、利息支出也多,而利润只是增加值或总产出的一部分;社会负担重、体制未理顺、改革失误、政府作用不力等诸多客观原因造成了国有企业效益和效率问题;公有制企业在社会贡献率等指标上高于非公有制企业,而国有经济的效率主要体现在宏观效率上;公有制有利于发展生产力的根本原因是有效需求强和宏观效率高。

郝大明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效率与探索选择的实证研究》中利用2001年山东省第二次基本单位普查的101886家工业企业法人数据资料进行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分类,运用投入产出效率来测定不同类型企业的效率,得出与外资合资经营企业模式和国有与集体企业联营企业模式的效率较高的结果。经过分析,他认为在目前环境状态下提高公有制企业的效率,首先要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 既能得到它们的支持又要摆脱其行政干预;其次是要适应市场变化, 能够对市场变化作出灵敏的反应。

阮敏在《公有制效率:假说与经验证据》一文中认为在承认生产力标准及其具体化的资源配置效率标准、动态效率标准和交易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可以得出一个假说:在现代生产力水平下,公有制是有较高效率的;利用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的相关数据进行的实证分析表明,公有制经济是高效率的,并且这一经验结论不受国别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变化的影响,因此具有统计上的稳健性。

二、对以上文章的简要总结讨论

公有制理论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在不同的学者中出现不同的解释甚至相互矛盾的说法。对于公有制经济效率问题无疑是大家争论最多的领域,国有企业效率普遍低于非公有制企业是大家的一个基本共识,但很多公有制经济的支持者也批判了以此为论据推断出公有制经济效率低下的结论,因为其效率的衡量指标不全面、样本有片或研究方法有局限性,有的学者利用效率的不同种类的区分从正面论证了公有制经济的高效率,表明公有制在微宏观层面的相对优势,还有学者利用实证研究证明了公有制的高效率不受经济和国别的影响。

我们要中立、客观的看待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我们要看到发展公有制经济的有利条件,包括公有制经济制度在资源配置方面的高效率,以及在消灭剥削建立和谐劳资、维持公平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忽略公有制经济的诸多问题。从理论上说,资本主义经济会产生总需求不足,而相对的,公有制经济必然的内生总需求膨胀,公有制经济也有可能存在经济波动,且在公有制的经济体制下,腐败极易滋生;从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实践中看,国有企业的效率偏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腐败横生、垄断企业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过高等是不争的事实。

我们必须承认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为发挥公有制的优势、弥补公有制的不足提供了无限的可能:(1)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巩固和保障了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提供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实现的渠道。(2)在宏观经济运行层面上,同时与私有制相比,社会主义公有制具有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自觉地科学配置资源的条件,可以集中力量发展最重要的关系全局的生产力,既发挥公有制经济制度在资源配置方面的高效率,所以我们应该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3)在微观经济运行层面上,私有制在充分调动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有利于通过优胜劣汰的竞争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所以我们要毫不动摇的引导、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应统一于公平与效率,缺一不可。但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如何保证公平与效率的均衡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难题。过去我们偏向于效率,强调解放生产力、“又快又好”的发展,但由此而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渐渐浮出水面,“公平”的缺失一方面造成社会的两极分化,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另一方面,缺乏“公平”,整个社会的劳动积极性也大打折扣,进一步影响“效率”的提高。由此我们要深刻意识到,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还远未完善,还需要我们进一步的改革和发展,采取积极的措施,保障公平与效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同步发展。

参考文献:

[1]刘永佶.公有制经济新论:主体、性质、目的、原则、机制[J].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4-3

[2]李太淼.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合理性辨析[J].河南社会科学,2007-1

[3]刘浩.论公有制经济效率的认识误区[J].财经研究.2004-3

[4]李济广.公有制经济的高效率研究述评[J].研究,2006(2)

基本经济制度优势范文第3篇

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中央提出将混合所有制提升到基本经济制度主要实现形式的高度,认为在国企改革中,股权结构的调整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部分,要将单一股东、单一国有改制成为混合所有股权结构,让非国有资本参与进来,构建出科学规范的权力制衡治理体系。国企改革这一话题再次引发社会热议。同时,伴随着国企改革的进行,对“国民进退”问题的争论也日益激烈。

正确理解不同时期国企改革的政策背景,对于准确把握我国宏观经济政策及经济发展形势,理解现有经济政策的方向和目的,促进经济长久稳定运行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国企改革的历程进行了大致的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国民进退”之争进行简要论述。最后,综合考量不同经济时期下国企改革的政策目标,对国企改革与“国民进退”的有关争论提出相关见解。

二、国企改革历程回顾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支柱,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极大促进作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企业为提升自我竞争力,不断地满足时展的客观需要,要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创新。国企改革始终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改革成败直接关系到经济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命运走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课题组)。

改革之初,我国采取放权让利、承包制和拨改贷等方式解决旧体制下企业缺乏积极性的弊端;20世纪90年代中期,伴随着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功能被进一步认识到,中小型国企民营化的改革得以顺利实施;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今,中小型国企的民营化基本结束,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中大型国企改革成为了关注的焦点(杨其静,2008)。

(一)第一阶段(1978―1993年)

从改革开放初期到党十四届三中全会之间,国企扩权让利阶段的初步改革基本完成。改革开放以前,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计划统一下达,资金统贷统还,物资统一调配,产品统收统销,就业统包统揽,盈亏均由国家负责。为消除政企不分的弊端,国企首先进行了经营权层面的改革。之后,调整国家与企业的经济关系成为了国企改革的侧重点。主要内容有扩大企业的经营自,试行经济责任制以及利改税等。这一系列措施的目的是促使企业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调动企业和职工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为企业顺利进入市场奠定初步基础。

国企从经营权向所有权方面的过度主要是在1987―1992年间完成的。在这期间,国有企业逐渐深化改革层次,将侧重点放在国有企业所有权层面的股份制改革上。股份制改革打破了国有企业改革范围必须固定在其原有财产关系之内的限制,是对所有权层面改革的一个推进。股份制改革打破了由国家垄断的企业财产制度,实现了企业内部产权主体多元化,优化了国企内部治理结构,激发了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企业的纵深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课题组,2015)。

(二)第二阶段1993―2003年

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企改革进入第二阶段。这期间,国企改革通过分离企业职能,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减少了企业发展包袱,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将国企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十五届四中全会之后,国有企业通过实施战略性改组等措施,形成了优胜劣汰的企业竞争机制,进一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这10年间,我国通过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等方式,有步骤有次序地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推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了国有企业优胜劣汰有序进退,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第三阶段2003―至今

这个阶段的国企改革主要是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主导。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解决长期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性矛盾。中央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使得国有资产监管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邓荣霖,2008)。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在国有企业也得到了全面的实施。十七大指出目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是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活力、控制力及影响力。

党的十进一步提出,要将国有资本更多的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强调将混合所有制作为一种体制突破,明确提出将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升到基本经济制度主要实现形式的高度,倡导将更多的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至此,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了国企改革的新方向。

三、“国民进退”之争

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国企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现象和问题,有关“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的争论不绝于耳。部分学者认为,从改革开放期初至2003年是民营经济迅猛发展的时期。自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国家大刀阔斧的推行国企改革,个体经济获得迅速发展,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下降,民营经济逐渐成为了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这一时期,有关“国退民进”的争论主要是围绕国有经济相对民营经济的“缩水”进行,如国企改革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之后,以“顾郎之争”为转折点,“国退民进”被“国进民退”取代开始主导我国经济大局,2004年至2013年这十年,可以说是“国进民退”高歌猛进的十年(宋文阁,刘福东,2014)。这一时期,伴随国企改革进一步的深化推进,政府对企业采取了强力的干预措施。国企借助有利的政策措施,通过重组等手段在一些重点领域不断地巩固其垄断地位;反观民企,在进入某些领域的过程中受到层层阻扰,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以及不堪承受的赋税等也严重抑制了民企的发展壮大。

国民进退之争由来已久,但我们不应片面的看待问题。我们应该跳出国民争论的观点圈子,关注和回归到事实本身(朱伟,2010)。`在特定的时期,国有企业承担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具有暂时性和应急性,不应视为政策导向(徐旭红,2010)。经济的发展水平仅仅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能力的一部分,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建立在均衡发展的基础上。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相互协作、相互竞争中实现共赢,才是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深化改革最主要的目的。

四、国企混改与国民共进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允许国内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股份制,使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之后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指出要大力发展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国企改革开始纵深推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混合所有制提升到了基本经济制度主要实现形式的高度。

通过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使不同性质的股权融合在一起,充分发挥其各自的优势,形成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综合平衡各类股东的控制力,充分发挥股权之间制衡的作用,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体制,实现各类型股东合作共赢,促进经济纵深发展,真正实现市场经济中的国民共进。

五、评述

结合上述我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根据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制定的经济政策,我们不认为在国企改革的整体进程中存在着“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现象。在国家建设发展中,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会随之不断的调整变化,而随着政策制度的调整,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例也会随之变化,因此会出现不同时期不同的经济现象(尹国强,2013)。

目前存在的有关“国民进退”的争议都是对我国基本经济政策的片面理解。我们不能简单片面的以进退来定义国民之间的关系,一方的发展并不会以牺牲另一方的利益为代价。两者之间不是零和博弈,二者之间可以通过采取适当的措施实现共赢发展。在现阶段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股权结构的调整是其核心部分,通过将单一股东、单一国有改制成为混合所有股权结构,让非国有资本参与进来,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活力,真正构建出科学规范的权力制衡治理体系。

综上所述,“国民共进”才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题中要意。只有坚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才能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符瑶,2013),促进我国经济体制深化改革步伐的顺利进行,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才能够相互协作,真正服从和服务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实现经济多元化发展,实现国民共进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

[1]陈俊杰.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之比较与选择[J].当代经济管理,2013(10):1-5.

[2]陈小卫.政治国企病的有效途径―混合所有制改革[J].管理研究,2015:16-17.

[3]丁任重,王继翔.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演进:另一种视角的解读――关于“国退民进”与“国进民退”争议的思考[J].当代经济研究,2010(04):35-40.

[4]邓荣霖.制度创新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10):32-35.

[5]符瑶.关于“国”“民”进退问题的思考[J].辽宁经济,2013(05):42-43.

[6]谷书堂,谢思全.国有企业改革的回顾与思考[N].经济纵横,2002(09):2-6.

[7]国家发展改革委体管所课题组.国企改革历程回顾与当前改革重点[N].中国经贸导刊,2015(07):27-29.

[8]葛兆强.“国进民退”的本质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构[J].河北经贸大学报,2010,31(1):39-46.

[9]李政.国进民退之争的回顾与澄清――国有经济功能决定国有企业必须有进有退[J].社会科学报刊,2010(05):98-102.

[10]秦威.浅议国有企业改革的新视角-国企混合所有制的发展[J].现代商业,2014(29):130-131.

[11]刘泉红.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载体深化国企改革[J].前线,2014(02):16-18.

[12]宋养琰.国企改革30年[J].经济研究导刊,2008(12):1-4.

[13]文一墨.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民共进[J].财会学习,2014:10-12.

[14]徐旭红.议国民共进之计[N].中国企业报,2010:1-2.

[15]杨其静.国企改革:在摸索与争论中前进[J].世界经济文汇,2008(01):55-63.

[16]杨娟.论述新一轮国企改革中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J].经营管理者,2015:229.

[17]尹国强.正确认识“国退民进”和“国进民退”问题[J].经营与管理,2013:38-40.

[18]周放生.走一条“国民共进”的新路[N].经济日报,2014-05-05.

[19]周明生.实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赢[J].红旗文稿,2012:15-18.

[20]张卓元.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各种资本优势互补共同发展[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4(12):5-9.

[21]张航燕.中国国有经济现状及改革的方向[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4(12):34-39.

[22]朱伟.国民进退争论回溯[J].现代国企研究,2010:22-34.

[23]周明生.实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赢[J].红旗文稿,2012:15-18.

基本经济制度优势范文第4篇

第一,在功能定位上:《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并赋予新的内涵,强调既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又要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坚定性,昭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绝不是可有可无,更不是权宜之计,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的战略方针。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定位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从“有益补充”,到“共同发展”,再到都是“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这次《决定》不仅再次重申了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而且第一次将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不再分“老大老二”,表明我们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从实践来看,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充分印证了“两个都是”的重要论断。目前,我国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达到1195万家,个体工商户达到4312万户,民营经济在GDP中的比重已经超过60%,税收超过50%,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63.5%,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75%以上的新产品开发,解决了80%的城乡就业人口和90%的新增就业人口,在民营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已近3亿人。可以预见,未来民营经济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第二,在产权保护上:《决定》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并进一步指出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这极大深化了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直接回应了民营企业家的呼声和诉求,解除了民营经济发展的后顾之忧。

2013年初,全国工商联搞了一个调研,访谈了几百个企业家。财产保护和人身安全问题反映比较突出。一是期盼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不少企业家认为“财产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是当前“最大的担忧”,认为企业家移民的首要原因是“怕政策变,出于财产安全的考虑,是为自己买一份保险”,有的企业家说“两卡在手、心中不慌”,有的反映一些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得不到司法上的公正处理,合法权益难以维护。二是普遍期望改善政务环境。不少企业家反映“政府办事机构难打交道”,有人认为“上面很好,下面好狠”,一些地方政府官员不讲诚信,“这一届政府签好的协议和项目,换了领导就不认了”,严重影响政府的公信力。三是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一些企业家认为,与上世纪90年代相比,现在的社会环境不宽松、不公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地位不高,感觉“创业不荣耀、致富不自豪”。

民营企业虽然是企业家出资所有,但他们创造的财富大部分都是用来继续投资、解决就业,进而创造更多的财富。如果不能切实加强对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措施,不能激发人们创业创富的积极性,就很有可能对先富起来的人形成排斥,导致社会资源的流失。三中全会直面问题,强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不仅是理论上的重大突破,也必将在土地、资本、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配置方面消除所有制差别带来的“歧视”,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财产安全,进而激发民间投资的巨大潜力,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第三,在政策举措上:《决定》提出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三个平等”。强调权利平等,赋予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平等的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强调机会平等,赋予非公有制经济平等进入市场的机会,进一步拓宽了非公有制经济准入领域。强调规则平等,赋予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竞争的平等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在发展环境上与公有制经济同等对待、一视同仁,进一步创造了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前提和条件,要求从根本上予以解决,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这些彰显了党和国家下决心破除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和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信心和魄力。

长期以来,制约民营经济发展有两个突出问题:一个是观念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所有制歧视,在融资、用地、服务等方面由于是“私营企业”而受到不公平待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应该在企业身上作政治上的区别,不能给企业插标签,谁是公有制企业,谁是非公有制企业。因为,只要是中国公民创立的企业,实际上都是社会的企业、民族的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样创造就业、缴纳税收,为社会创造财富、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社会进步,在对社会的贡献上都是一样的,因而必须削除对民营企业事实上存在的歧视。

另一个是体制机制的问题。这些年来,国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民间投资的准入领域虽然部分被放开,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政策门”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导致许多民营企业家反映,现在是政策出台一箩筐,但民营企业的意见也是一箩筐,担心这些政策“雨过地皮湿、转了一圈又回去”。去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拿出改进措施,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快向民间资本推出项目,全面清理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这些问题,从体制机制上作了重大改革。可以预期,“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各种隐性壁垒,必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逐步打破,民营经济将迎来长期利好。

第四,在发展方向上:《决定》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从“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提升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从允许各种所有制资本“参股”到鼓励“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为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与各类资本平等竞争指明了方向,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着力点。

基本经济制度优势范文第5篇

关键词:重大突破;本质特征;问题根本;主线与路线图

中图分类号:F713.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2-000-01

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是市场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论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重大突破

从党的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以来,在20多年时间里,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一直在根据实践的拓展和认识的深化寻找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不断成熟。

从“基础性”到“决定性”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最大亮点,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质”的提升,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这将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与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具有同等重要的历史地位,也将发挥同样的巨大作用,极大地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给我国再争取一个更好的改革红利期,助推我国“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实现。

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

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率,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需要遵循这一基本规律。“基础性”作用给人的感觉是:在市场之上还有一种力量在配置资源,那种力量就只能是政府。同时,过去我们对宏观调控也有扩大化的理解,仿佛宏观调控就是政府配置资源,干预经济活动。党的十四大以来,对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表述上虽然有所调整,但那主要是对市场作用在范围和程度上的加强,只是在“量”上的调整,没有质的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深层次、最本质的问题。“决定性”作用的意思是,其他力量只能是影响和引导资源配置,但决定者不是别的,只有市场。

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国现实经济问题的根本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但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其中核心的问题是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过多,不合理的干预太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通过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实现的。目前我国市场体制中最主要的缺陷,集中表现在政府为主导来配置资源,政府过多而广泛的行政干预、深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及国有大企业的行政垄断,压制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技术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展中出现的产能过剩、城市病、耕地占用过多、地方债风险、生态环境破坏等,很大程度上都与政府过多干预有关,与地方政府推动下的盲目投资有关。

国有企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已不占有优势,但是,国有企业在很多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保持着政府赋予的行政垄断权力,这使市场失去了充分竞争性质,难于发挥其有效配置资源和形成激励机制的作用。要建设竞争性市场体系,需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我们已经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内涵、一般规律,就要解放思想,破除理论障碍,在理论上承认这一规律,在实践上遵循这一规律。“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绝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在现代经济中,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同样重要,没有市场或没有政府,经济发展都会孤掌难鸣。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行,没有政府的作用同样也不行。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资源配置上,政府是引导和影响资源配置,而不是直接配置资源。只有界定好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政府不越位,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解决目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

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明确了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和路线图

经济体制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选择改革的突破口、重点。人们对此曾有过很多讨论,有人认为是财税体制,有人认为是金融体制,有人认为是土地制度等等。这些改革无疑都是十分重要的,但是,如果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并据此设计各领域的经济体制,那不可能有质的变化和飞跃。我们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加快完善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把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和路线图,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市场体系的完善、政府职能的转变,宏观调控、财税、金融、土地制度、生态文明等方面的改革,都要以此为标尺,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对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顶层设计”。并以此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改革的原则和检验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