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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卫生保健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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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卫生保健的原则

基本卫生保健的原则范文第1篇

有消息称,这个报告当是正在酝酿中的新医改方案的草本。

核心: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高强说,医疗体制方面的改革要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但是更要符合我国的国情,要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着眼于缩小医疗卫生服务差距,着力于建设让群众能及时就医、安全用药、合理负担的医疗服务体系,“探索中国特色的卫生发展道路”。

按照他的想法,这个“中国特色”道路的主要支撑就是上述四大制度,其核心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就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按成本收费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高强认为,这个制度的实质是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农村卫生体系和社区卫生体系建设,并健全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和城乡基层卫生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

虽然一些研究人员对该制度的可操作性仍有异议,但政府部门的决心似乎不可更改。高强说,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以公共卫生机构、农村卫生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为服务主体,采用适宜的医疗技术和基本药物,由政府承担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

基本医疗投入“并不是天文数字”

此前,有学者测算后认为,基本医疗可能需要巨大的财政预算投入,在目前情况下几乎无法达到所需的额度。高强反驳了这样的说法。他表示,卫生部也进行了一个测算,结果“并不是天文数字”,它应该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也有人对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持不同意见,高强同样进行了反驳:如果这张网搭建起来,将减少人们发病的可能性,从而缓解当前大医院的沉重压力。

在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之外,是“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老百姓如果生了重病、大病到医院治疗,超出了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框架,就需要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来抵御经济风险。这也是“中国模式”的第二个重要内容。

据高强介绍,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居民收入差距大、农业人口和非正规就业人口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全国难以建立起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只能根据城乡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医疗保险制度。

具体地讲,城市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乡村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些制度汇合在一起,将构成我国比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与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相衔接,将构成覆盖城乡居民、比较完整、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保障体系。”高强说。

药品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

不过,这个健康保障体系要想顺利运转,还必须配有药物制度的改革。高强提出,药品的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高强认为:“这是治理我国医药秩序混乱、价格虚高、不公平交易、商业贿赂严重等问题的一项根本制度。”

根据世界上90多个国家的经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作为国家药品政策的核心。其主要内容是:国家按照安全、有效、必需、价廉的原则,制订基本药物目录,政府招标组织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采购和配送,并逐步规范同种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保证基本用药,严格使用管理,降低药品费用。

同时,要整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积极促进药品生产流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改变目前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监管难的状况。严格企业和药品准入,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

在老百姓怨气集中的医院管理方面,高强在报告中提出了“公立医院管理制度”。该制度主要目的是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纠正片面追求经济收益的倾向。为此要采取的措施包括实行“政事分开”和“管办分开”以及“医药分开”。

基本卫生保健的原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村医;全科医生

【中图分类号】R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4)07-4825-01

1 全科医生的定义

全科医生,又称家庭医生,是接受过全科医学专门训练的新型医生,具有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以社区为载体,家庭为单位,个人为目标,提供全面、连续、及时且人性化的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对生命、健康与疾病进行全方位负责式的管理[1][2]。

2 村医的定义、任务及存在问题

村医,是指在村级医疗机构中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3]。其应担负着农村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及转诊工作,同时还应担负着开展儿童计划免疫、妇幼保健、健康宣教及环境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4]。这就要求他们必须具备全科医生的能力,然而,事实上绝大多数村医并不具备全科医生的能力,他们只注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很少做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距离全科医生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3 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的重要性

3.1 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是农民对提高健康水平的迫切要求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对健康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也对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农村培养并形成一支全科医生队伍已是刻不容缓。

3.2 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的内在要求

由政府支持、农民群众和农村经济组织共同筹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和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解决起到积极的作用。其建设的重点在于培养一支能适应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和村民卫生保健需求的高素质农村全科医生队伍,以便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5]。

3.3 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是国家开展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必然要求

国家实施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为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6],处于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网底的村医,其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将直接关系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目标的实现,从而使得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成为必然。

4 村医与全科医生的相似之处及转变优势[7]

4.1 村医工作在农村医疗卫生保健的第一线,而全科医疗也是一种基层医疗,是居民首先也是最常接触的。因此,村医与全科医生的服务性质有相通之处,有利于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

4.2 村医其既懂西医,又懂中医;既会看病、治病,又会护理、预防,被称为卫生工作者中的“多面手”。而全科医生一般是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一般急症的“多面手”。因此,村医与全科医生的服务能力有共同之处,有利于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

4.3 村医的工作地点为村卫生室,以门诊医疗为主,兼出诊服务,是一种全天候的服务;而全科医疗也是以门诊为主体的医疗,全科医生的工作地点为诊所或卫生服务站,主要服务领域是病人所在的家庭或社区,一般也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因此,村医与全科医疗的服务要求相吻合,有利于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

4.4 村医的服务工作重点是预防保健,包括疾病控制、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等;而全科医疗也是一种以预防保健为导向的服务模式,全科医生注重疾病的早期发现、诊断和治疗,同时也为人群提供健康教育等预防服务。因此,村医与全科医生的服务重点有相同之处,有利于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

5 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的途径[8]

现有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主要还是通过岗位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两种途径进行。

岗位培训,是目前解决农村全科医生紧缺的有效方法,能够使村医在较短时间内获得全科医疗的知识和技能,通常是采取边学习、边工作的方式,既充实了知识,又基本不影响工作,保证了培训工作的可行性与持续性。但是,这种培训起点低,通常只重数量轻质量,不能彻底改变村医的学历层次结构,从而阻碍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成人学历教育,是对村医开展大专或本科学历的成人教育,有利于提高村医的学历层次、自身素质和农村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内涵。但村医仍没接受规范化、系统化的培训,且教材和教学大纲多是各高校自行编写的,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业务能力仅得到有限提高。国家医学教育部门应根据我国具体国情,结合国外的先进经验,组织专家编写统一的,适合我国农村具体情况的全科医学教材。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培训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农村全科医生只能算是全科医生的雏形,与国外的全科医生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但是,他们同样能够掌握全科医疗的思维、原则和方法,基本能按全科医疗的要求进行农村卫生服务工作。

总之,为适应国家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加快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必须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加快村医向全科医生转变,同时,也要加强村医的团队合作意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开展农村卫生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需求。

参考文献

[1] 伍德威. 家庭医生制度 初级医疗卫生服务的根基[J].中国社区医师,2010,26 (6):23.

[2] 董玉明,杜雪平,董建琴. 北京月坛社区试行家庭医生“首诊制“可行性调查[J]. 中国全科医学,2009,12(5):763.

[3] 夏松青,胡晓翔.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2011,18(10):23-25.

[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2011-07-02.

[5] 朱修援,刘仰斌.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对全科医学教育的影响[J]. 赣南医学院学报,2010,30(5):761-762.

[6] 卫生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

基本卫生保健的原则范文第3篇

一、继续巩固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市工作成果。

按照《江苏省初级卫生保健评价指标(2001-2010年)》的要求,在深入推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的同时,切实提高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各镇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综合评价要达到合格标准,保障广大农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农村卫生面貌大为改观。20*年丁伙镇创建成国家卫生镇,创建省级卫生镇1个,每个镇新增1-2个省级卫生村。全市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万座。

二、全面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人口覆盖率要达到95%以上,除仙女镇以外,其它各镇镇区居民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保证农村低保困难户全部参保。合作医疗筹集标准按人均100元建立,其中个人缴纳20元,镇级财政资助15元,其余部分由市级以上财政承担。各镇参保农民筹集资金在3月底前全部完成上划,镇级政府资助资金在10月底前完成上划。提高参保患病农民补偿比例,平均报销比例力争达45%以上,个人最高补偿费用提高到6万元。提高结报效率,在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即看即报”,手工审核仅限于门诊和市外就医,并且做到按月结报。各镇要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明确专人负责,适当补助办公经费。加强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格执行补偿公示制度,定期将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布。了解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机构的服务工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今年上半年对上年度得到补偿的参保农民开展“万人问卷跟踪调查”。

三、认真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这方面工作要求,我局已下发了江卫[20*]7号文,提出了*市20*年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四、不断加强基层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

1、加快乡镇卫生院基本设施配套建设。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旧危房进行改造,添置必要的基本设备。大桥、邵伯中心卫生院要按二级医院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和能力提升,其中大桥卫生院要适应沿江开发要求,做好发展建设的论证。丁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发挥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杆作用,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功能。20*年全市再创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

2,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以市为单位制订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保证农村居民步行15-20分钟能够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整合卫生资源,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数量,理顺撤并后卫生防保所的职责范围,保证各项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协调开展。

基本卫生保健的原则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研究进展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06-0277-02

0 引言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而健康则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它是体现人权、生存权、公平权的标志。2009年7月,财政部等部委下达了《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对基本医疗保障将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公共财政等一系列政策支持,有利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

1 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及其均等化内涵的界定

1.1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涵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Basic health services)的概念最早是由Winstow提出的,最初以初级卫生保健的形式成为各国政府和卫生部门的实施策略[1],具有公共品或准公共品性质。马安宁等[2]给基本卫生服务的定义是“从现实性出发,指现阶段能够实现的、最大效用的、充分体现公平的、基本免费的、在基层卫生机构可以获得的服务”。杨永梅[3]指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指政府利用权力或公共资源,为满足居民基本健康的平等化,在分担居民健康风险的条件下,提供居民需求导向型的卫生服务。周寿祺[4]认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含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个方面。综上所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应该主要由政府负责提供,为了满足广大人民民众最基础的健康权而开展的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及基本的医疗保障在内的一系列公共服务。

1.2 均等化的内涵 从字面理解,“均等化”包含着均衡、相等的意思,而均衡有着调节、平衡的过程,最后达到相等。对于均等化的涵义,学术界的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理解。管永昊提出,均等化核心在于为每个人提供大体上平等的竞争机会[5]。安体富等[6]认为均等化应该包括机会的均等和结果均等两层含义,同时指出,这里的相等只能是大体相等,不可能绝对相等。常修泽[7]对中国现阶段基本公共服务内涵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均等化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全体公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与原则应该相等;结果应该大体相等;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社会成员应该享有自由的选择的权力。钟镇强[8]总结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须有以下六个特征:相对性、是地域性、是层次性、城乡一致性、同一基本公共服务的地区一致性、不同基本公共服务间的水平相等。同样。在医疗卫生领域,均等化应该在结合区域经济文化差异、地方财政能力的基础上强调机会的平等,结果的大致均等。

1.3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具体内涵 我国新医改方案中明确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努力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奠定了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改革方向。我国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范围包括“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9]。符壮才[10]同样认为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就是指全体公民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机会均等、结果大体相同,并强调应该将基本医疗服务的差距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以内。

还有一些学者从健康、卫生服务需要、卫生筹资、卫生服务可及性以及政府卫生投入的角度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进行阐述。于风华等[11]认为,健康是最大的福利,卫生保健与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政府在卫生保健与医疗保障制度中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应该考虑健康公平性,尽量使每一个人都拥有同等的、公平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冯显威指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应该从服务的内容看,根据公民的卫生服务需要来确定[12],即指有相同卫生保健需要的社会成员,能获得同样的卫生服务,而有更多卫生保健服务需要的社会成员,应能获得更多的服务提供。梁万年[13]指出,政府对卫生的投入应使经济收入低的人受益,即必须重视政府对卫生投入的公平。

2 国外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研究现状

基本卫生保健的原则范文第5篇

为恢复和加强灾区妇幼卫生服务工作,保障灾区妇女儿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供各地卫生部门在灾后应急和重建过程中参考和使用。

一、指导原则

(一)灾害发生后,在辖区属地管理、多部门合作的原则下,卫生行政部门应迅速组织一支由行政管理人员、妇幼保健人员、妇产科医生、儿科医生、助产士、护士组成的妇幼卫生工作队伍,并确定负责人。

(二)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的评估方法,对受灾情况和灾区妇幼卫生工作及服务需求进行快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灾后妇幼卫生应急救治及恢复重建计划。

(三)利用灾后可利用的资源,迅速有效地恢复妇幼保健服务的基本功能。

(四)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向上级汇报受灾、评估及工作进展情况,并指导下级机构开展相应的工作。

(五)卫生行政部门应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指导和评估,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二、实施内容

(一)快速现场评估(详见附件1)。

1.妇幼卫生资源评估

(1)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医务人员、房屋、设备、药品等的受损情况。

(2)现有妇幼卫生保健网络的功能状况。

(3)现存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的能力状况。

2.服务对象需求评估

(1)当地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儿童的人口数及伤亡情况。

(2)现存育龄妇女的生育及生殖健康状况、孕产妇孕周及健康状况、儿童健康状况等。

(3)现存妇女儿童的营养状况以及婴幼儿的喂养状况。

(4)水源、环境卫生及食物供应情况。

3.制定切实可行的灾后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二)设立临时妇幼卫生机构。

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坚持合理布局、高效运转的原则,既要立足当前需要,又要着眼于今后灾后重建工作,恢复现有妇幼卫生机构或设立临时妇幼卫生机构。

1.设置原则

(1)妇幼卫生服务点的设立应与安置区内的综合医疗点相结合,妇幼卫生服务中心的设立应与临时医疗卫生机构或战地医院的设立相结合。

(2)在安置区内,每3~4万人的范围内设立一个妇幼卫生服务点;每15~20万人的范围内设立一个妇幼卫生服务中心。

(3)妇幼卫生服务点覆盖不到的地区,应设立流动产房。

(4)妇幼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服务点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

2.临时妇幼卫生机构的功能

(1)妇幼卫生服务点

正常分娩;

产前检查和筛查孕产妇危险因素;

高危孕产妇和儿童的转运;

产后访视和新生儿保健;

计划生育咨询、提供避孕药具、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等计划生育服务;

儿童保健及免疫接种;

妇女、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

健康教育;

收集上报服务点辖区内妇幼卫生相关数据。

(2)妇幼卫生服务中心

除具有妇幼卫生服务点的功能外,还应具有:

实施剖宫产等手术助产技术;

孕产期并发症/合并症的诊断和治疗;

高危儿(早产、低体重、新生儿合并症/并发症等)的诊治。

(3)转诊原则

妇幼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诊治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应及时转送到有条件的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在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转诊前,应进行初步处理;转诊时应派具备初步急救能力的医师护送,并携带相关病情资料;

对每位孕妇均告知发现危险因素后应联系的医疗机构的名称、地点、联系方式等;

对不能就诊的孕产妇,应及时派有较丰富临床经验的妇产科医生会诊。

3.临时妇幼卫生机构的设备和药品(详见附件2)

(三)社区动员和健康教育。

1.组织当地居民或志愿者对危重孕产妇和儿童进行转运或集中管理。

2.利用当地广播和发放健康教育材料等多种途径,开展妇幼卫生方面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孕产妇及儿童危险症状的识别;心理支持;母亲及儿童营养,特别是促进母乳喂养和食品安全;妇女经期、孕期、产褥期的卫生保健;儿童常见病的预防;生殖道感染及性传播疾病的预防;选择合适的避孕措施;性及家庭暴力的防范等。

三、预防保健要点

在提供常规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基础上,还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孕产妇和儿童营养、卫生及心理指导。

(二)确保孕产妇及儿童能够获得充足、安全的食品和饮用水,以保证孕产妇和儿童的营养需求。

(三)对所有6个月以下的婴儿,均应鼓励纯母乳喂养,对人工喂养的婴幼儿,应确保喂养用具和水源的卫生。

(四)加强儿童免疫接种。

(五)妇女生殖系统卫生保健及妇女常见病(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