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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承租位于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承租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建筑时间 (以为准);
2.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3.该房地产租金 ,押金 ;
4.租赁期限: 个月,从年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 ;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出租支付】【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支付】;
7.交楼状况: 。
8.其它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承租的房地产。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租赁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
房地产租赁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6.其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其它
第四条 租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元作为承租房地产的订金。甲方如于 年月日前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管的订金转交给业主(出租方)作为承租定金,并以业主(出租方)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保管的订金应退还乙方。
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费用给付
甲方在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房地产文件后 天内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正(¥)。
甲方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租赁登记】【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手续。
出租方违约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签订,出租方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时,鉴于甲方所付出的劳动,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劳务费用。
其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租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租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出租方)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租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5.其它
第八条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纪人:(经纪证号:)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1.签订本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甲方(中介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经甲方介绍,乙方【独家】【非独家】委托甲方协助购买位于 的房地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确认购买房地产的基本情况
1.房地产的使用性质为。
2.建筑时间 (以 为准)。
3.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平方米(以房产证为准)。
4.该房地产售价在 元(¥元)或以下。
5.乙方同意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其他】。
6.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支付】。
7.交楼状况及时间: 。
8.其它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核实房地产权属资料并如实告知乙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甲方应给予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当带乙方察看可供乙方购买的房地产。
3.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方面的咨询。
4.甲方应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房地产买卖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6.其他
第三条乙方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予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的,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其它
第四条 购房定金
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付元作为与业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保证金。甲方如于年月日前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甲方不需乙方另行指示,可将保证金转交给业主转为购房定金,并以业主出具定金收据为实。如甲方未能按上述期限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条件出售该房地产的书面文件,代收的保证金应退还乙方。若乙方收到业主出具的购房定金收据后,如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买房,定金不予退回,如业主不按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卖房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向业主追偿双倍定金。
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房地产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尽快促使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
第五条费用给付
甲方于取得业主同意出售房地产文件,并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
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元(¥)。
甲方促成乙方与业主签署买卖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其他】手续。
其它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承购条件前,甲方已取得业主同意以第一条约定的条件出售该物业的书面文件,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元。(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七条法律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
2.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欺诈或未尽义务,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业主签订买卖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4.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5.其它
第八条文件送达
双方发给对方的通知、文件、资料的送达地址以合同记载的联系地址为准。
第九条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1.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在各方面适合于本航次,在本航次中保持如此状态,除海上风险外,应尽快开航和驶往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达(经常浮起)的地方,并按租船人要求装满全部的________吨散装货物,但不得超过除属具、船具、给养和设备之外本船可以合理地积载和装运的数量(应在可伸缩的油舱中给货物的伸缩部分留出足够的舱容),将如此装载的货物驶往(如提单所指定的)________或其附近可使船安全到达(经常浮起)的地方,并按装货时每吨(20英担)支付______运费后,如数交货。
2.运费应在交货之时,在伦敦无折扣地以现金支付,扣除一切在装港给船长的借支和有关保险费。如果需要,在卸装的港口费用应以现行的汇率用现金垫付。
3.由于货物原因而产生的税和其他费用应由租船人支付,由于船舶原因而产生的税和其他费用应由船东支付。
4.货物泵入船舱由租船人承担费用和风险,货物泵出船舱由船方承担费用,但船方的风险仅限于船舷以内。如果装卸港口的规定允许船舶生火,船方提供油泵和所需蒸汽以及人员操作。如果港口不允许船舶生火,租船人应解决装货所需要的蒸汽和承担费用。
5.租船人可允许用______晴天连续小时(星期日和节假日除外,除非已使用或船舶已经滞期)进行装卸作业。租船人有权在晚上或除外时间进行装卸,但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6.船舶应按租船人的指示,去到达一个能使其经常浮起的地方或码头或驳船旁边装卸货,但任何可能产生的驳船费和风险由租船人承担。租船人有权在卸港将船舶从一个卸货泊位移到另一个卸货泊位,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装卸时间应从船舶装备好接货或卸货时起算,船长给租船人6小时通知,无论是否靠泊。
8.滞期费应按每连续日支付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但如果在装港或卸港由于发生意外事故或机器故障所导致的延误时间,租船人应将滞期费减少至每连续日______,不足一日者按比例计算。
关键词:安全港口 安全泊位 默示义务 继发义务
所谓安全港口,是指某一特定船舶在没有异常事件发生的情况下,能够安全抵达、使用、停留并离开港口,而不会遇到任何运用良好船艺也无法避免的危险的港口。笔者根据英国相关司法判例,结合航次租船合同的特殊性质,分析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是否如同定期租船合同下的承租人一样,承担默示安全港口(泊位)保证义务及继发义务。
承租人是否负有默示安全港口(泊位)义务
在航次租船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通常约定诸如“由承租人指定一个安全港口,一到两个安全泊位”、“由承租人指定XX港内任何一个安全泊位”之类的安全港口(泊位)条款。以明文规定的形式给承租人设定了保证港口(泊位)安全的义务。但如果航次租船合同中没有明文规定承租人的安全港口(泊位)义务或约定不明确,承租人是否有默示义务来保证港口或泊位安全呢?实践中,常常出现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况,法院和仲裁庭审时难以查明双方当事人真意,而又没有统一规则遵循,所以常常发生争议。下面,笔者就航次租船合同下的不同约定情形分别讨论航次租船合同下是否应当存在安全港口(泊位)义务。
1、仅约定安全港口或安全泊位义务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租船合同中仅约定,承租人有义务指定一个安全港口。却没有提到泊位由谁指定或在承租人指定的情况下,承租人是否有保证安全泊位的义务。英国1958年的"The Easten City"案中做出规定:租船合同中明确了安全港口义务,没有规定安全泊位义务,而是将泊位的选定交给承租人。如果港口必须是安全的,那么承租人指定的泊位必须安全,因为安全港口的定义包括使用港口,对港口使用包括对泊位使用。这一原则也在接下来的英国海商司法实践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1980年租船合同装卸时间定义》的安全泊位定义,对泊位使用包括安全进入和离开泊位,因此,对泊位安全使用必然包括对其所在港口的使用。
综上,如果航次租船合同中仅约定安全港口义务或安全泊位义务,承租人有义务保证港口和泊位都安全。
2、未约定安全港口(泊位)义务
航次租船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往往选择航次租船合同标准格式,例如GENCON、NYPE标准格式,并根据双方协议,加以修改。所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应当参照其采用的合同条款。
在2009年的"The Reborn"案中,船东和承租人签订的合同是一个港口航次租船合同,虽然承租人负责指定泊位,但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承租人有保证港口安全和泊位安全的义务。船东主张: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泊位,因此,承租人有绝对义务去指定一个安全的泊位是默示条款。
最终,仲裁庭仲裁结果、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判决结果均为船东败诉,承租人没有默示义务保证港口和泊位的安全。因为合同第1条明确将安全港口修改为港口,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承租人没有确保港口安全义务。
3、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不负有默示安全港口(泊位)义务
英国法院倾向于认定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不承担默示安全港口(泊位)保证义务。航次租船合同有其不同于定期租船的特殊性质,也决定了定期租船合同之下的承租人的安全港口(泊位)保证义务不适用于航次租船合同。
首先,定期租船合同之下,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船舶完全处于承租人控制之下,承租人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地理范围之内安全营运船舶,无论合同约定与否。而航次租船合同下,船舶仍由出租人控制和营运,出租人与承租人共同协议决定船舶的挂靠港和目的港;假设双方约定一个目的港,即使该港口并非可望安全的港口,如果出租人愿意承担风险,在该港靠泊,这样的约定自然是有效的,而且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港口存在的风险而愿意自担风险,如果此时还要强加给承租人安全港口的默示保证义务,无疑于过分侧重保护出租人的利益。
其次,航次租船合同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目前的国际公约和各国立法实践中都倾向于除保证船舶适航和不得不合理绕航两项义务之外,其他权利义务都遵照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而将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的安全港口(泊位)义务作为默示条款没有提高效率、变成交易习惯的必要,所以,不应当将该条款作为与适航、不得不合理绕航同等地位的法律强制义务。
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是否负有继发义务
航次租船合同约定承租人有指定安全港口(泊位)的义务时,如果在已经指定的港口(泊位)变得不安全时,承租人是否有继发义务呢?目前,中国《海商法》没有明确规定。
英国著名的1872年"The Teutonia"案并未确立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的继发义务。法院判决中并未提到承租人负有另行指定安全港口的继发义务,也未判决承租人指定该港口构成违约,而是肯定和维持了租船合同的效力,判决出租人获得留置权以主张到敦刻尔克港的运费。因此,本案并未明确在合同约定在承租人从一系列港口中指定一安全港口,而该港口变得不安全时,承租人另行指定安全港口是履行继发义务还是成立新的航次租船合同的问题,反而使另行指定港口的性质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在1961年"The Vancouver Strike Cses"案和 1983年的“The Evia(NO.2)”案中,可以看出,1872到1983年之间100年的时间里,英国对于航次租船合同下,由于战争和罢工导致港口不安全,承租人是否有继发义务并无结论,解决方法是合同中订入“战争和罢工条款”单独处理。
在1992年的“The Jasmine B”案中,戴蒙德法官再次否定了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的继发义务。他强调:承租人指定装货港或卸货港的法律效力如同被指定的港口是租船合同的一部分,除非合同有相反规定,否则承租人没有权利或义务改变指定的港口。
在2012年的 "The Ladytramp"案中,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应当指定1个安全港口,1-2个安全泊位。承租人指定装货泊位后,由于火灾导致连接装货泊位和仓库之间的传送带损坏,装货作业无法进行,由于承租人的货物(糖)不便转运,承租人并未另行指定安全港口。对此,仲裁庭认为:因为租船合同明确规定“1-2个安全泊位”,因此,在指定的泊位发生危险不可用时,如同定期租船下的承租人,承租人有义务另行指定一个可望安全的港口。除非在租船合同中明确规定XX港口XX泊位,此时,如果该泊位不可用,承租人没有另行指定一个可望安全的泊位的义务。但是,这个仲裁裁决理由在随后的上诉阶段,没有被上诉法院采纳,因为上诉法院认为该问题与争议并无关联。
结合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的继发义务相关案例发展来看,目前,对于航次承租人是否负有另行指定安全港口的继发义务并无定论。英国司法实践中,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一般认为航次承租人不负继发义务。
对于航次租船合同没有约定时,笔者认为,承租人不承担继发义务更加合理。航次租船合同的性质不同于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下,在一定期间内,期租人处于“准船东”的地位,船长和船舶的营运听从承租人调遣,承租人有义务保证船舶运营安全;而航次租船合同下,航次租船人租用船舶或船舶的部分仓位,船舶仍处于出租人的控制之下,且航次租船人的货物及其起始港可能只是船舶运营的“中点”,而非起点和终点。若因航次租船人指定的港口(泊位)变得不安全,而需要变更装货港或卸货港,会给出租人后期的运营和装卸带来问题,由此造成的时间和经济损失难以计算。因此,除非航次租船合同另有约定,一旦承租人指定了可望安全的港口并被出租人所接受,该指定港口便构成合同的一部分,若之后由于港口不安全,船舶无法停靠,合同因不能履行而终止;此时,出租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按比例获得报酬;如果在紧急情况下,出租人为了承租人的利益,将货物卸在其他港口,此时,出租人可以基于紧急或与承租人达成的新的合同为由主张报酬。所以,航次租船合同下,承租人亦不应当承担继发义务。
一般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按指示填写。如你不明白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请要求解释。如你不明白或不同意的解释,则最佳的做法是在签署本协议前咨询你的律师。
备注: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尾随有括号的数字[例如(1)],请立即参阅本协议附表5相同编号的注释。凡本协议内的任何字句提述本协议的某附表,亦请立即参阅该附表。
1.的委任及本协议的有效期
本人/我们,_________________(“租客”)现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并在该等条款的规限下就拟承租本协议附表1所列物业(“物业”)一事委任__________________[“”(2)]为本人/我们的。本协议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并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届满(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有效期”)。
(注意:建议有效期不应超过3个月。)
2.关系及责任
与租客同意:
(a)与租客之间就物业而有的关系属本协议附表1第4栏所指明的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3)关系;
(b)如属双边关系,则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
(c)如属有可能代表双方的关系,则须在建立双边关系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该关系以及将向有关业主收取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及
(d)除须履行本协议或任何成文法则委予的责任外,亦须履行本协议附表2内所列的责任。
3.佣金
本协议适用于租客须向支付的佣金的规定,列于本协议附表1、3及5内(4)。
4.物业资料
须就物业向租客提供《地产常规(一般责任及香港住宅物业)规例》订明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a)如属单边的关系,该等表格须向各别业主的持牌地产取得;
(b)如属双边的关系,或在业主并没有持牌地产代表的情况下,该等表格须由填妥和签署,
但如租客明确表示放弃收取任何该 等表格的权利,则无须提供有关表格。
5.须披露权益
(a)代表签署本协议的人现披露:他或其指明亲属(5),或其任何代名人,或其指明亲属的任何代名人,或或的任何雇员/大股东(6)/合伙人/董事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7):有没有(8)
(b)如对以上问题的回答是“有”的话,则必须在本协议附表4述明有关权益的详情。
(c)代表签署本协议的人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以书面向租客披露在有效期内产生的上述(a)段所提述的任何权益。
6.租客的确认
租客确认他已:
(a)阅读并明白本协议的条款;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收取本协议第4条规定提供的而租客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收取的所有有关的出租资料表格。
7.附表
本协议的附表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8.额外条款(注意:这些额外条款不得与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有所抵触,亦不得限制本协议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
租客的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香港身分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适用的话)
如租客是一间公司,请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客的商业登记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及代签署的地产/营业员的签署: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 姓名或名称及牌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的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营业详情说明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必须立即给予租客一份经签署的本协议的正本或副本。)
附表1物业
物业视察日期(如租客同意不视察物业,请指明)租客放弃收取出租资料表格的权利(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关系(请于适当的方格内划上“√”号,并删去不适用者)业主所须支付的佣金(如适用的话)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所须支付的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租客的签署*
(a)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b)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c)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d)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e)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f)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g)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h)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i)是否单边双边/有可能代表双方的
*租客必须就所列的每项物业分别签署。
附表2的责任
须:
(a)为租客取得关于物业的资料;
(b)因应租客的要求安排租客视察物业;
(c)进行商议,并按租客的指示向物业的业主提交所有要约;及
(d)协助租 客与业主就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
附表3租客须支付的佣金
1.除本附表第2及5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在有效期内经由与业主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
(8)签署租契时,
(8)租契指明的租赁期开始时,
向支付佣金。
2.除本附表第3条另有规定外,如非因租客犯错而令该具约束力的租契未能如期起租,则租客没有责任向支付任何佣金。在此情况下,如租客已支付佣金,则须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由起租日期起计的5个工作日)将佣金连同利息/不连同利息(1)退还予租客。
3.如租客与业主非基于租契的条文而共同取消该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于取消该租契时向支付佣金。
4.如为承租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目的而与其它地产合作,则租客无须向该等其它地产支付任何佣金。
5.除本附表第2、3及4条另有规定外,如租客或租客的配偶、任何代名人、未经披露身分的主事人或人在有效期内(不论是否透过),与任何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的业主订立具约束力的租契,则租客须就就有关物业而提供的服务向支付佣金。
附表4对物业所拥有的权益
按照本协议第5条,就一项或多于一项物业所拥有的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详情如下︰
附表5注释
(1)指删去不适用者。所有删除必须加以简签。
(2)在本协议第1条内填上有关地产业务实体(即俗称商号)的名称。
(3)单边-指只为租客行事。
双边-指既为租客亦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有可能代表双方的-指只为租客行事,但于稍后亦可能为本协议附表1所列某项物业的业主行事。
(4)佣金的数额或收费率可由租客与商议。
(5)指明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
(6)大股东-指在的股东大会上有权行使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或控制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投票权的行使的人。
(7)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包括-
(a)身为对物业拥有金钱上的或其它实益的权益的公司或任何其它团体的成员;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巷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栋______单元______楼______号的房屋______间(套),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平方米,类型______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装修及设备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__个月或空置__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交纳期限和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元,交纳方式为________支付,计人们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元)。由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以后每个______月付款一次,应在付款期末前______天支付。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水、电气、收视、电话、卫生及物管等费用。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水、电、气底数各是:水________吨,电________度,气________方。
第七条 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__元,乙方退房时,结清水、电、气费,交还钥匙后,由甲方退还乙方押金________元。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1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