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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视频监控系统介绍
视频监控系统通常由三部分组,由高清摄像机组成的视频采集终端、由宽带运营商和无线网络组成的传输处理部分、由电脑或者手机客户端组成的远程监管部分。视频监控系统的优越性体现在:建设过程中,施工方便迅速、监控端灵活可调、成本较低;信号传输过程中,能将高清图像在不同网络里实时传送;使用过程中,有网络的地方就可以借助电脑或者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查看;管理过程中,可以使用账号多级管理模式、可以在系统平台里增加监控点,管理科学高效。
2.视频监控系统意义
2.1对污水处理厂的意义
视频监控系统可及时掌握来水情况。在水量方面,视频监控系统可以配合流量计使用,及时掌握水量变化情况并且留存证据。在水质方面,很多污水厂不具备对来水水质实时监控的能力,面对来水不稳定的问题,尤其是企业偷排污水的问题无法及时掌握信息。视频监控系统可以及时反映出进水颜色的变化,为污水厂的管理提供依据。另外,视频监控系统可以提高管理水平。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可以降低水厂的人工巡检压力,节约成本,而且可以根据进出水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工艺。视频监控系统还可以增强责任意识。污水处理厂面临着主管部门和群众的实时监督,势必会增强对污水处理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对生态环境负责的环保意识。
2.2对管理部门的意义
视频监控系统可以降低管理成本。视频监控系统等一系列信息化技术的应用,逐渐将传统的人力为主,临场监察、现场查验的管理模式,转变为自动监控、同步传输、实时掌握动态的远程管理模式,有效地节约了人力与成本,提高了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极大地杜绝了污水处理厂偷停偷排和超标排污现象。视频监控系统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在谭ü程中,视频监控系统提供的视频和图像可以记录被监控水厂的实时动态,有效的预防污染事故、强化执法监督、打击违法行为、改善环境质量。
2.5对百姓的意义
老百姓可以通过手机或电脑查看所关心污水处理厂的实施画面,了解运行情况。政府将信息公开,增加了老百姓的公众参与热情,并增强了环保意识。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监管;问题;建议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and agriculture, and the improvement of people's living standard, city life water and industrial water consumption increases, wastewater also increases accordingly, such as no sewage scientific effective government, will be to our living environment causing serious pollution. Environment is the survival of human space, it is the basic life of human for material treasures. Once be destroyed, the direct impact on human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Therefore, the pollution of the environment, especially of the sewage management, will be an integral part of an important job. The urban sewage treatment plant operation efficiency and management level, will directly to people's living environment impact, promote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water environment improvement, sewage disposal and strengthen supervision, have very important sense. This paper sewage treatment plant supervision discussed the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Keywords: sewage treatment plants; Supervision; Problem; suggest
中图分类号:U664.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自2003年6月龙岗区成立污水处理管理中心至今,龙岗区一直在探索污水处理监管的有效模式,建立了较成熟的污水处理监管体系,对规范污水处理正常运营,确保减排任务的完成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目前我局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是基于《运营服务合同》的约定监管,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切行为无法突破合同的框架,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政府更有效地监管,因此,非常有必要在合同中期评估及新的社会环境基础上,与各污水厂运营方签订补充合同,将双方的权利义务更明确化。下面是我们在监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
一、水厂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水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月出水水质达标率计算方法不明确
除《深圳市横岗污水处理厂运营监控协议书》中规定,出水水质达标率=(出水水质合格天数/当月自然天数)*100%,龙岗区其他污水厂的合同中均未对出水水质达标率做明确的定义。
目前,我局参照《深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办法》中第5.2条规定对区各污水厂出水水质进行考核,考核分数由污水厂自检分数和主管部门抽检分数组成,考核分数大于90分为合格。该考核方法过于宽松,一般情况下,厂方自检出水水质全部达标,即使主管部门抽检总磷(或氨氮)6次不合格,依然高于90分的合格限。
2. 出水水质超标,但扣减细则不明确
部分合同要求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而《深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办法》约定考核分数大于90分为合格,扣减标准不同,前者严后者松。部分合同规定“超标排放污水运营方无权要求支付污水处理费用,并甲方按有关环保法规处理,由深圳市龙岗区环保局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又同时对于出水水质达标率95%以上及95%以下超标出水如何处理无明确约定。
(二) 污水厂内部管理不规范
我科日常巡查过程中,经常发现各厂都出现过耗药量、产泥量、水质化验数据、污泥处置情况没按规范填写,仪器损坏也没有及时报告,厂区内私自烧垃圾的现象存在,原始数据存在涂改等现象,对于这些现象巡查人员均要求厂方改正,但厂方整改态度消极,监管方除了发文责令其整改外,无相应的经济手段制约运营商。
(三)设备更新改造、报废无规范程序
目前,各个污水处理厂已运行4~12年,设备已进入大修和更新改造的高峰期,而不同管理模式的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流程还有待完善。另外,有些厂废弃物资堆积在厂里一直没有处理,如更换下来的旧格栅等,因此需要明确具体的废旧物资处置办法。
二、完善水厂监管的建议
(一)关于月出水水质达标率计算方法的建议
月出水水质达标率是污水厂水质管理中的重要数据,关系着污水处理是否达标及污水处理费拨付。对比目前采用的《深圳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质量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横岗污水处理厂运营监控协议书》中两种计算方法,采用《深圳市横岗污水处理厂运营监控协议书》中计算方法比较合理。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出水水质达标率=(出水水质合格天数/当月自然天数)*100%
(二)关于出水水质不达标的违约处罚
建议尽快参照《深圳市埔地吓、鹅公岭、平湖、横岗污水厂BOT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附件》附件第四章第14条进出水水质超标、附件附录4违约金的标准、协议第22.条缺失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与污水处理厂运营方签订补充协议,细化双方的权利义务,强化监管力度。补充条款内容包括:
1、参照龙岗一包按当量扣减相应条款;
2、增加出水水质超标扣减细则;
3、出水水质合格考核分数90分标准偏低,建议提高到95分,自检比例30%偏高,建议降到20%。当扣减出现达标率及考核分数冲突时,选择扣减严格的方式扣减费用;
4、如果对按当量扣减有异议,不愿意签补充协议,就按2006年92号文件进行扣减。(每月每单项指标扣15万)。
5、对进水超标,出水也超标的情况,考核指标参照布吉厂临时合同条款,按污染物去除率确定出水是否合格。对于进水不符合标准的处理按以下规定处理:
(1)运营单位发现进水超标应随时以书面形式向主管部门报告,要求组织复检。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项目公司书面报告后十二小时内组织检测中心对进水混合样复检。混合样指12小时内监测单位到现场所取的样品及此后每隔2小时所取样品共计12个样品的等比混合样。
(2)若任一指标实测浓度值/进水标准值大于1.3持续三日以上并仍持续超标,则从第4日起,运营单位在进水持续超标期间的出水超标免责(上述天数自监测单位取样日起计算);
(3)若1.0<任一指标实测浓度值/进水标准值≤1.3持续七日以上并仍持续超标,则从第8日起,运营单位在进水持续超标期间的出水超标免责(上述天数自监测单位取样日起计算);
(4) 进水水质不符合进水水质标准的,运营单位仍应按谨慎运营惯例运营污水处理厂,以使污水处理厂发挥最大污水处理能力。
(三)出台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等实施办法
建议出台污水厂设备更新改造、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和废旧物资管理。
(四)出台相关处罚细则,规范污水厂的内部管理
关键词:水处理;污染物;运行;对策
中图分类号:U664.9+2文献标识码:A
1 鞍山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总体情况
鞍山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3座,其中正式运行2座,分别是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达道湾污水处理厂,试运行的1座,为判甲炉污水处理厂,正在建设的2座,为大孤山污水处理厂、宁远污水处理厂。
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于2002年7月正式投入使用。原设计规模为二级处理,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总投资18000万元,污水处理工艺为SBR过滤,尾水排入太子河。
达道湾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11月5日建成进行调试运行,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20万吨,总投资40758万元,其中采用A/O工艺日处理10万吨达到国家标准排放,MBR工艺日处理10万吨可中水回用。
判甲炉污水处理厂于2008年8月正式动工,到2010年12月主要建筑物土建工程已完成,设备安装已全部完成,正进行单机调试。4月份进行联动试车,计划5月份运行生产。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27亿元,日处理污水5万吨。采用循环式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CAST工艺),建成后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各污水处理厂主要基本情况详见表1。
表1 鞍山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
3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2010年鞍山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生活污水3980万吨,其中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1460万吨,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2520万吨。
2010年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削减、排放量情况详见表2、表3。
表2 西部污水处理厂运行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4 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情况
城区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染物为废水、噪声、废气、固体废物,其中固体废物是主要污染物,工艺部分产生固体废物有栅渣、沙砂、污泥,其中生化污泥产生数量最大,年产生化污泥24807吨(含水量80%左右),全部定期清运至鞍山市羊耳峪废弃物处置中心进行卫生填埋处理。
表3 达道湾处理厂运行主要污染物削减情况
5 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建议
由于我市目前污水处理厂存在建设投资主体单一,城市排水管网收集系统尚不完善,污水集中处理率低,现有的污水处理厂无深度脱氮措施,中水利用率低等问题,对此提出以下对策与建议:
5.1 结合全面实现污染减排的目标,继续实施和尽早落实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实施
随着工业生产的急剧扩大和城区人口的增长,排放的污染物将超过环境的承受能力。目前鞍山的3座污水处理厂(包括试运行的)尚不能完全满足城市污水处理的需要,因此必须依据合理布局、工艺适宜、考虑长远的原则,高标准建设污水处理厂;应科学合理采用污水处理厂提升泵房、沉砂池、二沉池和污泥消化池的设计,使之节省能耗;加大在线监测系统及配套管网建设力度,确保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明确工程进度,尽早发挥减排效能。
5.2 提高污水处理深度及中水回用率,加大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鞍山现有人口345万,人均水资源量528立方米,其中市区人均水资源量仅为95立方米,属于重度缺水城市。目前,由于造纸厂、印染厂、垃圾处理厂等废水色度高、可生化性差,处理难度较大,一些简单污水处理设施已经不能满足越来越高的达标排放要求,需要提升污水二级处理能力和增设深度处理工艺,城市污水处理厂增设除氮、除磷处理单元,对高浓度有机废水采用厌氧等工艺以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在污水经过物化生化处理后,对污水采取膜法、砂滤、消毒等深度处理工艺,进一步降低水中的污染物,使水质达到或优于可以直接利用的水质,使回用水可用于工业用水、建筑用水、农田灌溉、杂用水及市政用水等,以节约城市新鲜水的用量。
5.3 开展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污泥中不仅含有大量的病原体、微生物、寄生虫、病菌及有机物,还含有汞、铬、镉、铅等重金属,处理不当将对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等产生影响。从国内外目前对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来看,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含水率都在80%左右,要达到含水量率低于60%很难,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标准规定,进入垃圾填埋场的污水含水率必须低于60%,由此,本文建议鞍山市统一建立一个污泥集中处置场所,接收所有含水率达到80%左右的污泥,经过处理使污泥含水率低于60%,并对污泥进行成分测定:重金属含量高的污泥处理后运至鞍山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重金属含量低的,先对污泥进行浓缩脱水、消化,去除污泥中的有机物、病菌和微生物等,符合综合利用标准的,进行堆肥处置,充分利用污泥中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成分。
5.4 多方面开拓资金来源渠道,降低污水厂运行成本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污水处理应该在其建设经营活动中把它的价值转化到周而复始的资金回流中,才能实现污水处理的再生产,为此要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建立由财政投入、市场补偿、有偿使用、合理计价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渠道,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顺利实施。同时,对污水处理厂加强管理,制订各种有利于降低运行成本的规章制度,形成目标成本管理制度,建立原始报销凭证、定额、定量、行政费用、成本分析等方面的考核制度。加强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对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以减少由于使用不当导致的故障。定期查看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排除设施毛病。由于进水水质和水量并不是十分稳定的,所以要不断调整运行模式,使各段工序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鼓风机、提升泵等高耗能设备,要优先选取节能低耗种类。
参考文献
[1]张少华,韩臻.浅论加强污水处理业的成本管理[J].
关键词:湟水河海东段;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对策
湟水河历史悠久,是海东人民的“母亲河”,千百年来,湟水河滋养了千千万万的海东人民,孕育了璀璨的河湟文化,也构筑了海东山水城市风貌的重要特征。治理湟水河、保护湟水河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近年来,海东地区以改善湟水河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有力地推动了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发展现状
湟水流经我区互助、平安、乐都、民和四县,区内长139公里,湟水流域有全区51%的面积,承载了全区75%的人口,是全区人口政治、经济、工业、农业发展中心。由于流域内人口相对密集,工农业生产布局集中,湟水河干支流成为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农村面源污染的唯一受纳水体,向湟水河排放的污染物的远远大于河流环境容量,导致湟水河污染严重。
近年来,湟水流域各级政府部门把湟水河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转型、促进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的主要抓手,把加快湟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支持污染减排治理工程,加大城镇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目前,湟水河流域海东段的平安、民和、乐都、互助四县均已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布局合理,分布均衡。于2010年投入试运营,四座污水处理场的近期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均在0.5万吨/日以上(远期1.2万吨以上),这些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极大地提高了城市污水的处理水平。然而,沿湟四县污水处理厂目前还不能按设计要求满负荷运转,管网覆盖面达不到要求,污水收集处理率70%左右;污水处理费尚未开征,省级财政补助尚未落实,县级财政困难,运行费缺口较大,人员配备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等诸多原因造成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困难,污水处理长的处理效益难以正常发挥。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不足。虽然沿湟四县均已修建城市污水处理厂,但其高昂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是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主要原因之一,由于缺乏正常的运转资金,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转率较低,我区污水的实际处理率远远低于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
截至目前,由于还处于试运行阶段的多种原因,四县均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加之我区属欠发达地区,沿湟四县中国家级的贫困县就占三个,地方财力不足,维护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非常困难。各级政府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工作上已经竭尽全力,入不敷出,下一步要维护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也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经调查,我省及周边城市征收标准多在0.6元/吨左右,按此标准测算,每年就算能足额收取污水处理费,依然不足以支付污水处理厂运行所需费用,运行资金缺口较大。且以其它地区收取经验来看,污水处理费的征收难度大,收缴率较低。
(二)管网不配套,无法稳定达标排放。我区污水处理的实际情况是污水处理率低,沿湟“四县”排水管网与厂区建设不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致使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水量低于设计处理水量,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未实现雨污分流,受雨季影响,雨污混合水量增加,超出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出现部分雨污水无法处置而直接外排,影响河流环境质量的情况;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不均衡,部分县城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人口快速增长,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有限,急需建设二期、三期污水处理工程;部分县城为了预留发展空间,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偏大,但目前实际污水产生量不足,致使污水处理厂低负荷运转。
(三)污泥处置方式不完善。目前,我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多为卫生填埋处理,随着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迅速扩大,污泥的大量产生和消化正在成为一个新的环境问题。沿湟四县4座污水处理厂全部运行后,每年将产生大量的污泥,庞大的污泥量将成为环境的一大负担。从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现状看,污泥处理投资不足,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是造成污泥处理率很低的根本原因。其次,污泥排放的监管,包括控制标准、排放总量、环境影响评估和执法监督等都没有形成规范的系统管理,致使污泥排放和处理处在一种相对滞后的状态。
(四)技术管理水平滞后。按照我区“十二五”县城污水处理的目标,县城污水处理处理率达60%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20%以上。要达到这个处理水平,首先要有高效的管理队伍和专业的技术力量作支撑,但我区污泥处理厂目前现状是,专业人才缺乏,工作人员大多没进行过系统的学习和培训,专业管理和技术力量相对薄弱,远远不能满足现有污水处理处置的工作需要。
三、对策及建议
一要理顺运行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坚持政企分开,明确政府监管职责。理顺运行机制,采取国有企业运行、委托经营等多种运行模式,实现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二要多渠道解决资金问题。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是一项公益事业,要从资金和项目上给予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地方财政自筹资金,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工程费用、日常费用的运行。
1、严格执行《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明确污水处理费收缴标准和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建立污水处理厂考核奖惩制度,以奖代补,促进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2、积极联系有关部门召开听证会,依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立足改革,探索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借鉴有益的征收经验办法,提高污水处理费收缴率。
3、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污水处理工作,促进流域污水实行市场化运作。
4、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水源地区污水处理及生态建设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
5、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国有土地出让收益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按适当比例进行补贴。
三要完善配套管网建设。配套的排水管网是污水处理厂运行的重要条件,建议对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优先安排资金建设配套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同时,加大对雨污分流工程改造、建设的投资,实现雨水和污水分流,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因管网建设范围广,投资大,容易引发一些社会矛盾,如征地拆迁等,运营权利难以分割清楚,社会资本难以介入,建议应由政府主导投资建设。
关键词:市政污泥;调研;含水率;热值;技术路线建议
DOI:10.16640/ki.37-1222/t.2017.03.087
截至2015年9月底,全国设市城市、县(以下简称城镇,不含其它建制镇)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3830座,污水处理能力达1.62亿立方米/日,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4000多万吨,污泥产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污泥主要来源有初沉污泥,剩余活性污泥,腐殖污泥,消化污泥和化学污泥,浓缩了废水中所含的有机物、重金属、致病微生物等有害物质,若未能得到良好的处置,必然对环境造成更严重的污染[1]。就全国而言,仅有不到20%的污泥经过无害化处置,针对各地区污泥产量及特性的不同情况,污泥中成分及特性的分析迫在眉睫,这将影响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选择。
本文在调研某市市政污水厂的基础上,对其市政污泥进行取样检测,并提出该市市政污泥的处理处置建议。
1 调研取样及分析方法
1.1 污泥调研取样方法
本文调研对象为某市的大、中型(≥5万m?/天)市政污水厂,共6家(按1#,2#……6#编号),并对其产生的污泥进行取样分析。调研要求包括收集该6家市政污水厂污水量、污泥产量、脱水方式、脱水后污泥含水率等情况,并对出厂的市政污泥取样2kg进行成分检测,分析该市市政污泥的特性。
1.2 成分检测方法
市政污泥各项目的检测方法见表1。
2 结果及分析
2.1 污水厂调研情况
由表2可知,调研的6家污水厂中,1#,4#,5#污水厂污水来源是生活污水与工业废水的混合物,由于污泥的组成与污水来源、处理工艺、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等有关[2],则出泥中也会含有一定比例的工业污泥。污泥脱水方式采用了带式脱水与离心脱水方式,根据普通机械脱水的效果,脱水处理后的污泥含水率在80%左右,带有大量结合水,且污泥结构疏松,有巨大表面积与高度亲水性[3],还需进一步对污泥进行稳定化与无害化处理。
2.2 污泥浸出重金属含量结果及分析
将污水厂污泥样品按照《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HJ557-2010)对污泥进行浸出重金属检测,结果见表3.
由表3可知,选取的6家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浸出重金属含量相差不大,其中浸出量较大的元素是锌、镍、铜,但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与《城镇污水处理 污泥处置 单独焚烧用泥质》(GB/T 24602-2009)。
2.3 污泥中的元素与热值分析
对6家市政污水厂的污泥进行取样,对污泥中的元素及热值进行检测分析,结果见表4。
注:按照Dulong公式进行计算:
高位发热量:34000×C/100+14300×(H-O/8)+10500×S/100
低位发热量:高位热值-2500×(9H/100+W/100)
由表4可知,碳、氢元素的含量越高,污泥的热值也越高,这与马蜀等人得出的结论相似,污泥中的碳、氢、氧、氮、硫决定了污泥的燃烧特性与热值[4]。污泥含水率的加权平均值为85.2%,而污泥中的水分是污水处理厂污泥热值的重要影响因素,当污泥含水率达到79.9 %时,其热值将全部用于污泥水分的蒸发,能量损失达到100%[5]。若污泥最终处置采用焚烧方式,应进一步降低污泥含水率。
由图1可知,计算的污泥低位干基热值与测试值结果相近。其中,1#、4#和5#污泥热值低于加权平均值,这是由于这些市政污水厂中混入了不同比例的机加工及光电子生产废水,对污水厂污泥的热值产生了负影响。污泥热值测试值的加权平均值为1.36×104 kJ/kg,而中国大部分城市的污泥干基热值均值为11850 kJ/kg,该市的污泥低温干基热值较高于中国大部分城市的污泥,而且高于右江矿区的褐煤热值实测值1.21×104 kJ/kg[6]。但是,日本、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污泥干基热值均值在15257~19019 kJ/kg[7],该市污泥的干基热值相比欧美等发达国家低了10.9%~28.5%。
3 污泥处理处置工艺路线建议
根据孔祥娟等人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的研究[8],关于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混合污泥建议采用的处理处置方案有:热干化+焚烧,工业窑炉协同焚烧,石灰稳定+填埋,深度脱水+填埋。其中,填埋处置方式由于场地的使用条件,及对周围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污泥填埋处置在中国的应用将受到限制[9]。
根据表4中污泥低位干基热值的测试值,将污泥含水率降至55%时,污泥热值均值可达到6120 kJ/kg,满足《城镇污水处理 污泥处置 单独焚烧用泥质》(GB/T 24602-2009)中污泥自持燃烧低位热值5000 kJ/kg以上的要求,可采用降低污泥含水率后焚烧的工艺路线,污泥焚烧工艺能实现彻底的减量化,使污泥减量化达90%,建议采用热干化+焚烧或协同焚烧的处置方式。
4 结论
(1)该市6家污水厂以生活污水的处理为主,出厂污泥浸出重金属含量均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c《城镇污水处理 污泥处置 单独焚烧用泥质》(GB/T 24602-2009);(2)污泥中的水分是污水处理厂污泥热值的重要影响因素,该省市污泥含水率的加权平均值为85.2%,应进一步降低污泥含水率;(3)污泥热值测试值的加权平均值为1.36×104 kJ/kg,高于中国大部分地区的污泥热值,建议将污泥干化后采用焚烧或协同焚烧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路线;(4)建议增加对该市污泥重金属总量的检测,分析污泥中的重金属形态分布特征,评价污泥进行土地利用的可行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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