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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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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作要点

全市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年全市中医药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和《××省发展中医条例》,,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 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坚持“人才兴业”、“科教兴医”战略,大力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中医机构建设,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大中医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力度;强化基层中医工作,完善农村三级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重大疾病防治以及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工作中的作用;努力开创我市中医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重大疾病防治。

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急诊科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疾病防治以及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参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艾滋病的防治工作。

二、加强医院管理,提高中医医院服务能力。

按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特色年”要求,在各级中医医院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认真落实《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加强中医本文转载于网医院内涵建设,突出中医特色的办院方向。依据《××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指南实施细则及评价考核评分办法》和《××省中医医院中医特色考评办法》,加强对全市中医医院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价,命名表彰“××市示范中医院”,争创“××省示范中医院”。对忽视中医特色的中医院给予“黄牌警告”。

巩固“二甲”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成果,提高医院科学管理水平。对未上等级县(市)中医院,要加大督导力度,年内力争要有所医院达到“二甲”标准。

继续落实卫生部等七部委“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市中医医疗市场的现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市场监管,重点对虚假医疗广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擅自扩大诊疗科目、对外承包科室进行严厉查处,营造良好的中医医疗市场环境。

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性保健按摩、中医美容市场。

三、强力推进专科建设,努力形成学科优势。

进一步加强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做好重点专科发展规划,加强中医优势病种研究,优化诊疗方案,探索单病种管理规范,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费用。扶持发展势头好、中医特色浓的省级重点专科,打造中医品牌。

四、积极开展“农民健康保健工程”和中医药进社区工作。

认真贯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意见》,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增强对口支援的实效。结合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中医药进社区、农村,万名医生志愿支援农村,多种形式开展便民、惠民活动,在县级以上中医院按的床位比例开设惠民病房,开展“流动医院”下乡活动,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扎扎实实开展好“农民健康保健工程”。认真研究并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推广新市区全国中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经验,深入开展“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特色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中医药融入社区卫生服务的途径和方法,不断丰富中医药服务项目,强化中医药服务功能,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

五、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整体推进农村中医药工作。

以建设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为载体,县抓中医院、乡抓中医科、村抓中西结合方法,积极推广实用技术。认真按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指导意见》、《××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中医药工作指标要求,保证乡、村卫生组织中医药人员比例和中医药业务开展。结合落实《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功能,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加强农村卫生室建设,做到人员、房屋、设备、管理四配套。使乡村医生能中会西、能西会中以及采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中医药服务,用简、便、效、廉的方法为人民群众防病治病。

继续深入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制定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规划。各地要按照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列出计划,全力争创。年内在××、××等县开展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年底力争达标。××,××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加强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争取早日通过国家验收。

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按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成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启动“杏林工程”。大力培养中医药合格人才。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

做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和“项目”,抓住“读经典、做临床、拜名师”三个关键环节,培养高级中医临床型人才。

深入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做好全国第三批和省级第二批师承的结业出师考核工作。

加强管理人才培养,通过举办中医院院长培训班等形式,建立一支懂经营、善管理的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努力提高全市中医医院管理水平。

开展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国家级重点学科,培养学科带头人。

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药队伍建设,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和乡村医生学历教育项目,努力提高农村中医药队伍的学历层次和技术水平。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工作。

七、注重继承创新,提高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在研项目管理,保证研究工作按计划实施。精心组织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专项和省科技计划课题的申报,继续开展科研培训,提高中医药队伍的科技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县级以上中医院要制定科研计划,年内力争市级以上科研立项项,科研成果不少于项。各单位要设立科研专项奖金,鼓励中医药人员开展中医药临床科研工作。

八、进一步做好中医药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

建立全市中医药信息网络,强化中医药行业信息宣传意识,培训中医药行业信息宣传专兼职人员。做好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党的中医药政策,宣传中医药的科学性以及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方面的地位、作用和优势。

全市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2012年,全市农村能源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两区”和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以“优化农村能源结构,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行动”,因地制宜推广各种农村能源生态模式,构建和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着力提升队伍能力和素质,扎实推进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市新建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0.5万立方米,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0.8万立方米,新增沼气用户800户。新增太阳能热水器3.5万平方米,推广应用太阳能杀虫灯0.6万台,资源化循环利用沼液1.5万吨以上。全市农村能源清洁利用率达到74%,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大力推进“三大工程”建设。依托中央大中型沼气项目、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和市政府“铁腕治水”以及农业“两区”建设四大平台,开展大中型沼气、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和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坚持工程招投标、凭资质施工、工程监理等制度,规范施工行为。配合美丽乡村、清洁空气行动等计划,推广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技术,提出工程管护建议,发挥建设成效。紧紧抓住国家大力扶持农村沼气建设的契机,认真做好适宜发展农村沼气乡镇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项目后备库建设,积极申报中央农村沼气项目。

2、完善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今年继续探索构建农村能源服务组织模式,在三门、临海、玉环等地探索建立合作社自我服务型、专业性公司物业化服务型等模式。进一步完善市区和仙居服务网络建设,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努力创造条件,增强服务组织生存能力,确保沼气工程安全、稳定运行。完善和规范服务组织运作机制,督促服务组织建立服务联系卡制度和“三沼”综合利用服务合同制度,完善服务组织运行双方台帐,加强对服务组织的管理,把经常性监管和考核纳入日常工作,确保服务组织的正常运行。

3、以“两区”建设为平台,加快“三沼”综合利用。抓好储液池、管网、槽罐车等沼肥配送体系建设,加强与农技、畜牧等单位协作,各地新建1-2个沼肥综合利用示范点,加快沼肥综合利用示范推广,形成特色的“养殖业—沼气池—种植业”物质能量循环利用的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

4、创新发展模式集成,建设农村能源综合利用示范村。针对我市农村户用沼气发展遇到的瓶颈问题,今年将在温岭市、仙居县各建一个模式集成创新示范村。通过多种农村能源适用技术集成组装,实现农业农村废弃物的多层次、多途径的转化利用,促进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三生”的有机融合。

5、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规范项目管理。完善农村能源干部职工培训机制,加大技术培训力度,全面增强农村能源干部队伍的专业技术和政治思想水平,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干、廉洁自律的农村能源干部队伍。规范项目实施行为,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全市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一、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妇幼保健机构产儿科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等级保健所创建工作,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新一轮规范化建设,合格率达50%以上。

2、以标准化和精细化为核心,全面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的基础管理、运行管理和服务管理。深化妇幼卫生工作绩效和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提升全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水平。

3、认真落实妇幼保健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产科急重症诊疗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规范妇幼保健技术服务

4、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围绕规范管理好、服务质量好、指标落实好、人民满意好,积极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打造群众满意的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

5、加强妇幼保健基础工作管理。继续实施“母婴保健工程”和妇幼保健“一卡通”服务,落实妇幼保健免费服务内容,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质量。做好围产期服务管理,提高孕产妇自然分娩认知率,降低剖宫产率。

6、加强产科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加大市产科急救中心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孕产妇、新生儿医疗急救绿色通道,提高产妇、新生儿紧急转诊和救治能力。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孕产妇危重急症识别和救治技术规范等适宜技术,增强整体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救治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同时,积极开展孕产妇、新生儿死亡评审,做好妇幼卫生各类信息上报工作。

7、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平台使用和管理制度,提高妇幼卫生监测及管理质量,做好数据分析利用,确保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10万和4‰以下。

三、实施综合管理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8、完善缺陷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5‰以下。

9、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规范孕前咨询和孕前、孕早期医疗保健服务,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力度,提高婚检率,以市为单位婚检率达到50%以上。

10、认真做好孕前咨询和孕期医疗保健服务,早孕建卡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

11、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工作,积极开展残障儿童康复治疗。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5%以上,听力筛查率95%以上,产前筛查率达50%以上。同时,规范开展儿童视力筛查,确保7岁以下儿童视力筛查率达到60%。

四、推进基本公卫和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12、促进项目实施。加强市、镇两级妇幼保健机构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项目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办每季度督导检查一次,各镇卫生院项目办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促进项目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保证年度各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率达到100%。

13、落实项目管理措施。认真做好省市重大妇幼卫生项目资金的规范管理工作,强化项目药品采购、保管、发放的监督,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限价收费政策规定,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广泛开展项目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开展项目业务知识培训,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14、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艾滋病、乙肝、梅毒综合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特困家庭妇女免费妇科病检查项目的绩效评估,按序时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全力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检测率达80%以上。抓好孕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常规检测,提高孕期检测率。加强阳性病人的治疗与管理,对确诊抗体检测阳性的妇女、婴儿要及时进行治疗,实行追踪、随访管理。

15、落实地方配套经费。确保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人均标准不低于500元、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128元。加强宣传引导,确保项目工作居民知识知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稳定在90%以上。

16、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质量。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孕产妇早孕建卡率,提升孕产妇健康管理质量和水平,筛选高危孕产妇并进行重点管理。结合计划免疫日,规范儿童体格检查质量,特别要加强对高危儿童的管理。继续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人员的全员培训,特别要加强镇级对村级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训。着力抓好指标检测、逐级督导、信息公示、质量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强化精细化和制度化管理。开展难点调研、重点督导,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科学调整机制,不断提高项目服务质量。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项目任务完成。

五、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17、贯彻“一法两纲”、《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依法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与技术的准入与监管。今年要严格坚持标准,坚决制止不符合条件的机构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工作,对接产量少、规模小、服务能力低的助产机构实施资源整合,全力打造水平高、环境优、服务好的助产技术服务机构。

18、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全市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100%的依法执业。

19、加强助产技术服务和爱婴医院监督管理,开展妇幼健康服务质量评价,做好迎接省、国家爱婴医院评审复核的准备工作。加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妇女安全。

20、加强产科质量管理,规范爱婴医院和孕妇学校建设,将孕妇学校建设达标列入助产技术一票否决条件,促进自然分娩,提高母乳喂养率,降低剖宫产率。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禁止进行各类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推销活动。

21、加强“两禁止”专项治理,抓好医疗机构B超和定点引产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两非”违规行为,确保持证率100%。

22、加强托幼机构监督管理,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监管,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保障在园儿童身心健康。教育部门注册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95%以上,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率100%。

23、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加强发放全过程监管。统一规范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审批流程,会同公安部门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工作。

24、加强统筹管理,进一步健全妇幼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妇幼保健所专业妇幼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能,进一步落实妇幼保健业务的分级分类管理。市所要充分发挥妇幼卫生指导中心作用,加大对基层妇幼卫生监管力度,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医疗保健单位要认真落实目标责任书要求,保证妇幼卫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六、加强专业技能培训

全市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0%以上。

(二)以县(市、区)为单位,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达到90%以上。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新涂阳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实验室EQA覆盖率达到100%;出现高假阳(阴)实验室所占比例不超过3%,县级结核病实验室结核分枝杆菌的分离培养开展率达100%;市级对县级结核病实验室现场评估率达到100%,积极推广结核分枝杆菌的药物敏感试验和快速菌种鉴定技术。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流动人口肺结核患者的成功治疗率达到80%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病案信息初次录入及时率达99%以上;病案转归信息完整率达95%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药品的破损率在1%以下。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100%的肺结核患者纳入社区卫生督导服药管理,结防工作的督导完成率达100%。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实施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

各地应根据国家、省、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11-2015年)》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促进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保障结核病防治经费投入

要根据工作任务和目标,采取多渠道筹措经费,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开展。黄岩区和路桥区等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地区要积极向政府申请项目结束后的可持续发展资金,将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工作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

(三)完善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规划管理、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院收治、社区卫生管理的“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市级结防机构要加强耐多药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实施临床诊治的单位必须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门诊医师必须持有临床执业医师证书。

(四)完善结核病医疗保障政策

对不属于国家免费政策范围的结核病患者医疗费用,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规定予以支付,提高门诊、住院结核病患者的报销比例。

(五)提高病人的发现与治疗管理能力

1.各级医疗机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做好肺结核病的疫情报告、网络直报和转诊工作。

2.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核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网上直报和专报系统报告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病人,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对病人开展追踪,提高追踪率与追踪到位率。

3.开展对传染性肺结核病人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利用健康体检等主动手段去发现肺结核病人。

4.严格按照《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肺结核病人管理工作手册》、《社区肺结核病人管理规范》的要求,采取合理的病人督导管理方式,切实保证病人的治疗效果。

5.开展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耐多药肺结核可疑者开展痰培养工作,市级结核病实验室负责对可疑者进行耐药检测,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的诊断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按照定点医疗机构制定的治疗方案,对耐多药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管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负责对耐多药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督导。

6.市、县级结防机构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分发和管理工作,确保免费抗结核药品的质量与供应。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入帐和保管工作,定期清查药品,认真填写免费药品发放登记本,及时做好库存卡的记录工作。对过期药品应依据相关数据与过期原因等严格核查。按要求及时测算年度和季度药品需求计划,按季按时在结核病专报网上录入药品季报表。

(六)加强结核病实验室网络的建设

1.按照《中国结核病实验室网络建设行动计划(2011-2015)》与《全国各级结核病实验室能力合格评定方案》的要求,加强全市结核病实验室的网络建设,特别要加强定点医院的实验室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涂片显微镜检查、痰培养、药物敏感性试验质控体系,积极应用快速诊断技术。

2.各县(市、区)要常规开展分枝杆菌分离培养,市级结核病实验室承担结核分枝杆菌药物敏感试验和快速菌种鉴定,各级实验室做好室内质控及参加上级组织的室间质控;加强结核分枝杆菌菌株运输的生物安全管理。

3.市级参比实验室逐步开展结核分枝杆菌基因分型及结核病聚集性感染疫情的分子流行病学检测工作,并将数据按统一的格式上报省参比实验室。每半年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性医院(包括定点医院)的实验室进行盲法复检及现场评价,及时反馈检查结果,并上报省结防所参比实验室。

(七)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和教育工作

认真按照《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2010年版)》开展宣传,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结防机构和定点医院要加大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保证足够的面对面健康教育时间,提高病人采痰质量和治疗依从性。充分发挥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的作用,在门诊等候区域建立规范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播出结核病防治科普视频、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不断提高宣传覆盖面。积极开展3月24日第17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宣传活动,利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契机,向当地政府汇报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现状,争取政策支持;向社会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本地区防治惠民政策。各地应积极会同教育、广电、妇联、红十字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铁路等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核心信息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结核病防治的良好氛围。利用多种媒体形式,扩大结核病防治宣传工作实效。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的作用,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参与卫生部组织的《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按照行动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完善监控与评价

1.按照《2011年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考评方案》,根据结核病监测资料,结合督导及政府承诺情况,对各地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

2.各县(市、区)结防机构要按照《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要求,进一步提高结核病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包括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和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患者的相关信息。每月对本辖区的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质量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级每月对全市的结核病信息系统进行质量评价,及时沟通、更正存在的问题,提高信息的录入质量,分析反馈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相关监测数据,为结核病控制工作提供依据。

3.各县(市、区)结防机构要按照浙卫办疾控〔2011〕2号文件《关于印发省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开展HIV/ADIS患者的结核病筛查,按时上报监测报表。市级每半年1次开展该项工作的考核评价。

4.各县(市、区)要按照《指南》的要求开展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和病人随访工作,确保现代结核病防治策略顺利实施,切实提高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市级每半年1次对所辖县(市、区)结核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抽查若干乡镇、村居及病人,督导结果书面反馈,并做好督导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进工作。

(九)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治

1.按照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各级结防机构要每天关注结核病信息系统,主动监测学生患者疫情。

2.对学校报告的疑似肺结核病例,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对涂阳学生患者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

3.对学校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协助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对辖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有效预防与控制学校结核病疫情。

(十)提高专业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1.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县级结防专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包括项目管理、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肺结核病人的病人发现、治疗管理、健康促进、药品管理等。

2.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负责对乡、村级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在确诊或疑似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登记报告、追访和转诊以及对肺结核病人实施督导化疗等内容,不断提高基层结防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一)认真实施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

黄岩区、路桥区要严格按照“省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的要求,加强监控与评价,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考核要求,探索建立省间结核病管理机制与流动人口结核病人的监控报告系统,提高治愈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对结核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医防合作,综合防治”服务体系,保障结防工作的持续发展。同时建立结核病防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有针对性的专题讨论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加大投入,实行规范管理

足额的经费投入是保障结核病防治有序开展的重要条件。各地要在国家、省相关经费补助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和调配足额的专项经费,加强经费规范使用和管理,落实奖惩措施,保障结核病防治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高涂阳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核病的筛查率和肺结核患者的治愈率。

全市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20__年全市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平安__”、“法治__”、“和谐__”建设的职能作用,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确定的“全省排头兵,全国中心城市一流”的工作目标要求,积极进取,做大宣传,扩大影响,为我市司法行政事业的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一、把握舆论方向,落实目标任务

1、坚持正确的舆论方向,弘扬司法行政系统的主旋律,着力在宣传司法行政系统服务“全面达小康、建设新__”、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的职能作用上下功夫;在扩大司法行政工作在社会和群众中的影响力、知晓率上求突破。

2、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对外宣传能力增强,新闻宣传管理规范有效,刊播稿件的总量和质量走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前列的工作目标。

3、要以省厅和市局建立的主要新闻媒体为主阵地,突出《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__日报》、省市电视台等宣传主攻方向,及时充分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改革的新突破、队伍的新风貌、工作的新举措。市局主要业务处室、直属单位和区县局每年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发新闻分别不少于20、20和80篇(条、幅)。

二、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宣传实效

4、结合机关作风评议,大力宣传全系统作风建设的措施与成效,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构建“平安__”、“法治__”、“和谐__”进程中的重要职能作用、经验和成效。

5、大力宣传在“五五”普法、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所建设、社会矛盾调处、帮教安置、社区矫正以及劳动教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好的做法和典型案例(事例)。

6、大力宣传在推进公证、律师、司法鉴定体制改革,加强规范管理,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发展等方面所采取的新方法、新举措,以及法律服务业在执业为民、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

7、大力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典型。对市局党组和区县局拟定的典型人物进行挖掘、培养,力争推出一批先进典型,进一步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展示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行政干警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形象。

三、加大宣传策划,提升宣传品位

8、加大与市级主流媒体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省、中央专业媒体沟通联系,做大宣传平台。利用好省厅、市局两级已建立的宣传阵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展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办好《__日报》和__电视台教科频道的专版、专栏。

9、加强对省、市媒体的一些社会市民类、新闻谈话和评述类等节目的跟踪研究,积极探索适合媒体风格和栏目要求的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新闻化宣传的路子,注意挖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具有故事性、新闻性、受群众和社会关注的典型案例和事件,提升宣传品位,优化宣传效果。

10、坚持定期谋划和专项策划制度。紧密围绕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遵循新闻规律,做好阶段性宣传计划和月度宣传安排,明确宣传重点,捕捉新闻亮点,把握新闻热点,始终掌握宣传工作的主动权。重大宣传活动,要有针对性地搞好调研分析,做好专门策划。

11、着力搞好典型宣传和专题报道。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司法行政工作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策划组织一系列有较强影响力的专题报道。组织记者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大张旗鼓地宣传基层的实践与创造。

四、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12、司法行政新闻宣传是司法行政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门经费,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各区(县)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并根据各自的条件,在报刊、电视等大众宣传媒体上开办专版和专栏。

13、加强统一协调,实行归口管理。各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宣传政策,遵守宣传纪律,重大新闻事项要按规定向市局新闻主管部门申报,统一对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