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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对我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县审计局关于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专项审计的审计决定》,召开2020年脱贫攻坚专项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工作大局,紧盯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个环节,增强政治自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利的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整改工作台账,落实整改工作清单,逐一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逐一整改销号。
(二)主动认领任务。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对标新要求、强化新担当,以解决问题为根本,以推动工作为目的,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务必从严从实、不折不扣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全局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实效。要强化标本兼治,注重统筹结合,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全面完成、按期完成。
(四)坚持建章立制。以实现规范化、督查经常化、自身建设制度化为目标,着力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已工作运行、监督约束、考评绩效为是主要内容的长效机制。
三、整改内容
(一)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
1.相关部门及乡镇审核不力,导致已清退人员获取财政贴息6737.44元。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共享,将每年动态调整的贫困人口信息以攻坚办正式文件分发至相关部门。二是强化基础数据审核,及时与农业银行、信用联社审核拟享受贴息对象情况。三是建立贫困对象扶贫小额信贷信息审核部门联席机制,确保信息共享、信息畅通。四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2.县人社局及相关乡镇审核不严,导致就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1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在年度就业岗位统筹安排上,督促县人社、水利、林草等部门梳理实施方案,并经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研究同意后实施。二是督促涉及相关行业部门严格落实贫困村退出公益性岗位不得少于5个的标准,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
整改单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方面的问题
县扶贫移民局履职尽责不到位,导致职业培训学校以虚假资料套取资金25280元。
整改措施:一是责职业培训学校立即整改,退还套取培训资金25280元;二是加强培训资料审核,在以后的劳务培训中,不仅审核培训机构在报销的发票、资料,同时,还将对培训机构培训期间产生的相关票据进行审核;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要求,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四是将加大此类培训的监管力度,落实专人全权负责培训工作,做到全程跟班监管,及时掌握了解培训的相关工作和进度。五是制定《县技能培训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管理办法》,规范培训内容、时间、补助标准、资料审核、资金拨付、就业创业等内容,确保培训工作发挥实效;六是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七是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按时销号。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0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的问题
村活动室后期管理不当,设施设备损坏等。
整改措施:一是扶贫开发局负责活动室建设工作,活动室后期管护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活动室建设完毕后,及时做好活动室移交工作;二是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后期管理工作。
整改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整改责任人: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
针对2016年以来脱贫攻坚反馈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逐一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办法,把问题整改作为提升工作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的一项机会,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讲规矩的高度,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端正态度,以超常规的举措,不讲条件、不摆困难,不折不扣地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二、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立即召开班子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州民政业务要求,将整改的重点问题,细化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长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按照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的基础上,经多次完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抓好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将反馈的具体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对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对全局性的问题,局长带头抓;对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分期分批解决;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确保了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创新举措,狠抓落实。
(一)摸清问题底数。“摸清底数”是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首要环节。对每一次提出的问题,每一项问题的提出,为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底数清,首先找准问题基本情况,分析原因,找准症结,同时深入乡村、农户家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到问题清、底数清。
(二)制定整改措施。我县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实际,逐条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具体制定整改方案时,既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考虑解决问题的可行性,既明确近期目标,又作好中长期安排,加强整改措施的任务分解,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增强整改工作的可操作性。
(三)狠抓整改落实。把发现的问题作为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标补齐短板,通过政策宣传工作、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公示公开力度、畅通举报渠道等方式方法,对整改不到位、不及时、不见效、不彻底的决不放过,扎实做好了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四)强化工作督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以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做到比有目标,学有动作,做有成果。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人民生命至上的价值取向,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夯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增量,有序化解存量。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产权所有者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清查范围:县城规划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
(二)清查内容:全面摸清县城规划区、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情况,建立清查工作台账。
(三)整治重点:
1.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建筑;
2.违法占地建设的建筑;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
4.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建筑;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建筑;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8.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建筑;
9.未经审批或超过批准使用年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搭棚接檐、招牌框架、围墙围栏等情形);
10.存在第1-9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建筑。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清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时实处,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教体局、县经贸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电力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清查整治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城建监察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清查整治的组织协调、任务部署、信息收集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县住建局: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商品房、直管公房、保障房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以及所建设的房改房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兴州街道办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所有居民自建房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查处。
各镇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总责,县住建局负责对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进行查处,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配合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县城四大出入口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按照县创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区“四大出入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经贸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分别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违法建筑整治工作。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下旬前)。全面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限,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对照本次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重点,对县城规划区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建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每栋建筑均要建立清查台账,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并同步建立电子数据台账,实施动态监管。
(三)全面整改阶段(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对清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做到边摸底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实施整改,逐一形成问题清单,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实施闭环管理,直至整改销号。2021年要完成马蹄湾镇、接官亭镇、五龙洞镇、仙台坝坝、观音寺镇及兴州街道办北街社区、南街社区和同心村违法建筑整治;2022年要完成横现河镇、徐家坪镇、西淮坝镇、白水江镇、白雀寺镇、乐素河镇、黑河镇及县城中学路社区、东关社区、象山湾社区违法建筑整治,2023年要完成金家河镇、两河口镇、硖口驿镇、郭镇镇及城区略钢社区、大沟口社区、新城社区、临江社区、横现河石坝社区、接官亭社区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第一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排查。实施清单式管理,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处;排查中不走过场,杜绝形式主义,要做到见证见人;自2021年3月起,各镇办和相关整治单位每月15日前将《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以落实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为重点,逐步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达到明确职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目的,杜绝有章不循、有规不守、制度执行不到位的行为,使遵规守纪在公司蔚然成风,使规章制度在公司落地生根,使《管理制度汇编》成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制度落实年”活动,公司成立“制度落实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活动各项工作开展,对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在活动中的责任进行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负责制度的具体解释工作和活动的实施、沟通联系等工作。
三、活动时间
**年全年。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前完成)
印发通知,制定方案,提出要求,充分利用公司网站大力宣传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悬挂横幅、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形式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学习阶段(**月**日前完成)
1.强化学习。组织集中学习,加强个人自学,召开座谈会,畅谈“以规治企”的重要性,使遵规守纪意识深入人心。
2.加强交流。建立“规章制度学习交流”QQ群、微信群,随时与各部门交流。
3.组织宣讲。成立宣讲组,宣讲组要做好功课、做足准备,把制度解释到位,让广大职工理解到位,使各部门全面了解公司的制度架构。
(三)对照查摆阶段(**月**日前完成)
各部门要对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进行深入查摆,认真检视本部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全面查找制度落实上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汇总整理,形成问题清单,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错什么改什么”的原则,全面进行整改、纠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结果要报活动办公室备案。
(四)督促检查阶段(**月**日前完成)
活动办公室要总结、发现、宣传各部门在落实规章制度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遵规守纪正面典型,并给予表扬;要以经营部门季度绩效考核为抓手,重点检查不认真落实制度的部门和人员,并提出批评。
(五)总结提高阶段(**月**日前完成)
1.部门总结。各部门要对本部门一年来执行制度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活动办公室。报告内容要讲明制度执行情况、取得的经验成果,重点讲明存在的弱项不足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2.个人总结。全体干部职工要以“遵规守纪,从我做起”为主题撰写体会文章,要紧密联系自身工作中发生的具体事例,要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解剖自己,实事求是的谈认识、谈感想。
3.职工评议。活动办公室要通过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了解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掌握情况,听取一线职工对本部门落实规章制度情况的意见建议,并将职工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4.活动办公室总结。活动办公室要对“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各部门落实制度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公司将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在年度评优时优先考虑。
通过总结提高,逐步建立起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流程的长效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事事依规,时时循规,人人遵规”的企业文化,逐步培育遵规守纪的企业价值观,使制度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领导重视是开展好“制度落实年”活动的前提,各部门负责人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全过程参与“制度落实年”活动,要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制度,为广大职工做出示范。
(二)关注细节,突出工作重点。活动开展要紧密结合实际,要关注细节和重点,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为关键,从规范经营行为、严格管理流程、转变工作作风、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着手,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突出业务部门这个重点,突出关键岗位这个重点,深入研究制度的落实、完善和创新。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县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重点检查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4.重点检查辖区内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5.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强化对我县采选、水泥、冶金、化工、球团、钛白粉、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7.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9.对全县塑料包装厂进行全面整顿和排查。
(二)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管理条例进行编制。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理
1.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四)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应切实落实大检查方案,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清理排查工作;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分类治理;要强化抽查督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他各牵头单位也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各牵头单位的检查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县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步工作措施,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形成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市环保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承担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担任工作联络员。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与完成期限,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确保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