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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变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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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中心变更管理办法

数据中心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坚持政府主导,稳步实施;坚持基本政策统一,提高公平性;坚持基金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坚持基金分级负责,增强共济和保障能力;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统一基本政策。全市统一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征缴管理办法、缴费基数、缴费费率;统一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以及最低缴费年限的计算办法;统一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统一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二)统一待遇标准。全市统一执行药品、诊疗和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统一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统一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病种等待遇范围和标准。统一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三)统一经办管理。全市统一执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基金征缴、待遇支付、档案和财务管理等工作程序和服务规范,做好经办管理工作。

(四)统一定点管理。全市执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准入条件、申报流程、变更程序、考核标准和违规处罚等办法;统一定点医疗服务协议文本、服务协议管理标准、医疗费用结算模式;统一定点机构分级管理评价和考核办法。对市域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实行县级初审、市级确认、全市互认。

(五)统一信息系统。结合“金保工程”建设,全市医疗和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统一的金保工程“五险合一”信息系统,数据统一集中到市级数据中心,实现本市区域范围内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直接结算。

三、基金管理

(一)实行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市级预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统一编制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收支预决算,明确市区和四县(以下简称“预算单位”)的责任,统一组织实施。

(二)建立市级风险金。建立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风险金,每年按各预算单位上一年度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额的一定比例分别提取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风险金,暂纳入各地财政专户管理,由市统一调度用于适当弥补各预算单位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缺口。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四、组织领导

实施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是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各项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经办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数据中心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图二 内河船员管理系统软件服务框架图

图一 内河船员管理系统结构示意图

作为国家海事局管理职能之一的内河船员管理,因为存在管理对象分散流动、管理条块分隔、队伍结构水平差距大等客观因素,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要保证所有船员一人一档,杜绝重复办证和使用假证;要保证业务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要在以前系统开发运行环境、数据结构、字典编码存在较大差异,相互之间信息交互只能通过纸面证书进行的基础上,保证在不同地方的海事机构、上下级之间保持数据共享等等。

基于以上问题分析,中创软件紧密结合船员的证书发放流程和船员的考试流程,以船员管理和船员考试法规为依据,在充分吸取了海事海船船员管理系统开发和应用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后推出了内河船员管理信息系统,为提升海事规范化管理、综合管理、可视管理以及有效预防等能力提供了信息化支撑。

功能模块具体而强大

内河船员管理系统主要包括内河船员日常管理中的船员注册、培训考试、证件办理核心业务、档案管理、船员跟踪管理、违法管理、信息管理等辅助业务模块。整个系统采用省局数据集中和应用集中模式,全省辖区内的所有使用单位通过系统专网直接使用浏览器访问Web应用,辖区内的数据集中存放在省级数据中心。系统每天定时通过后台程序将该省辖区内的业务结果数据传输到海事局内河船员数据中心,业务人员再通过另外单独的综合查询系统展现数据,以便业务分析和辅助决策。软件系统的运行和使用明确了层级管理的业务分工和权限,在设计上按三级管理、二级行政的思路向下授权(图一)。

中间件技术强化系统适应和扩展能力InforReport报表工具

使用InforReport报表工具,为套打功能的实现提供了很多特性。七八十张证书的打印套打业务设计不到三周就完全实现。多种打印方式,对每一个单元格都可以定义全部打印、套打或者不打印,实现了各个客户端打印的个性化。各个客户端可以根据自己的打印机、印刷的证书等各种实际情况,对需要打印的报表格式进行调整,以满足自己的打印需要,实现完美的精确定位打印。

InforFlow工作流中间件

内河船员信息管理系统引进了较先进的工作流设计思路,采用了InforFlow工作流中间件。按管理程序和工作流程要求设计每项业务操作的权限和范围。在业务流程管理上,采取了既符合法规要求,又切合工作实际的灵活方式,并做到了规范各局内河船员管理业务工作,强化了内部信息的沟通,让每个分支局能够及时得到任何局在内河船员管理方面的动态信息。

InforWeb JEE应用服务器中间件

JEE应用服务器中间件InforWeb集合了业务流程管理、单点登录、Web服务器、EJB服务器,以及中西式报表和数据分析服务,能非常友好地支持业界标准的基于J2EE的多层B/S体系架构的开发,能快速地将现有应用系统无缝集成到统一的企业门户中,保证了系统可靠、高效和安全运行。

软件服务框架以用户为中心

整个系统面向业务执行、业务管理、管理决策三类用户,提供了受理及审批两个平台(图二)。

受理平成对各种审批业务的申请受理,生成工作单。审批平台是各种业务进行逐级审批的入口,所有审批业务的审批都是通过审批平台进入。针对管理决策层,以辖区内登记船员、船员业务量为分析主题,对基于主题本身的属性或属性的集合对船员或船员证书的集合数量、业务处理工作量采用同比及环比方式进行统计分析。

能够适应各种系统平台环境

基于符合J2EE标准的应用服务器,可以运行在主流Unix、Linux、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之上。系统使用Hibernate,能够适应Oracle、Sysbase、SQL Server、DB2等多种数据库系统及分布式系统,可以通过消息中间件适应各种网络条件(包括拨号网络)的数据交换。

能够适应由分布到集中的数据存储模式,适应网络及单机使用模式

现阶段系统网络构架可以采用集中、分布、逻辑分布三种方式。通过对用户投资、环境依赖、应用效果分析比较后发现,逻辑分布式可以平滑转化为其他两种模式,更加灵活,有利于用户统一规划、分期建设。为此,整个系统构建了逻辑分布式的网络构架,建立了一个可伸缩的硬件环境支撑平台,保护了用户投资并适应了用户现有条件。

系统功能特点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优化日常业务流程

系统符合行政许可法对海事业务处理的要求,具有单独为受理大厅使用的受理平台。业务受理后,可以打印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交给申办人或申办单位。系统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对内河考试和发证的冗余流程进行了优化,简化了办证过程,促进了工作效率提高。系统符合内河船员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实现了船员技术档案、集体档案的规范化、高效化管理。

保证一人一档,避免重复办证、使用假证

系统基于身份证号实现对船员的跟踪,避免了系统内重复船员数据的产生,保证了船员在系统内一人一档。系统业务处理流程封闭、完整、严格,除开始及结束节点之外,每一个业务节点都是下级节点的前提条件或凭证,保证了证书整个发放过程的全过程跟踪控制。系统根据设置对业务相关项目进行自动审核,审核内容及审核级别通过参数进行设置,能够通过插件方式进一步拓展审核逻辑,避免了人为审核失误情况的发生。

随需应变的适应及拓展能力

系统配置适应多级管理体系,对于不同的管理层次可以设置不同的功能权限。系统基于工作流产品实现,能够以图形化对默认业务处理流程进行变更,而系统不需要修改任何代码。适应证书套打格式变化,支持对适任考试科目调整,基于统一的组织机构、用户权限、访问日志等构件搭建新的子系统;业务功能随时开发,随时部署,避免了用户面对多个应用系统。

适应辖区或全国数据共享需要

数据中心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商业银行;IT变更管理;信息化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3. 016

[中图分类号] F830.33;TP3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3- 0030- 04

1 概 述

IT变更管理信息化是针对IT项目生存周期中的变更进行管理的过程,而商业银行IT变更管理(以下简称“商业银行变更管理”、“变更管理”)信息化是针对商业银行要求系统稳定性高、风险可控性高、数据安全性高以及业务影响小(“三高一小”)的特点,将程序和数据变更的管理过程通过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自动化的过程。通过变更管理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减少因硬软件问题造成业务中断,降低操作风险[1],实现变更管理自动化,全程可控可回退。

目前主要针对管理信息化和变更管理两方面的研究较多,但对变更管理信息化,尤其是商业银行IT变更管理信息化方面的研究较少。由于商业银行变更管理对业务系统稳定性要求高,商业银行组织结构复杂,随着业务发展各项规章制度调整频繁,信息系统多样,数据管理和共享要求多,信息化需求较多,我们需有针对性地研究其信息化方法,以变更操作信息化、自动化为核心,研究其所需方法、规划、架构和技术。

商业银行变更管理信息化应覆盖现有变更流程及要素,基于业务连续性及系统稳定性要求,达到变更全流程可回退、可控、可验证,对变更后系统运行情况可跟踪、可验证、可评价,对系统变更的原因、方法、效果、问题可记录、可搜索、可挖掘,建立专家知识库系统,及时响应变更流程及变更要素变化,建立快速响应与持续开发运维机制。本文结合商业银行IT变更特点,对商业银行变更管理信息化建设过程进行了研究,对层次设计、开发模式、团队架构、技术实现等方面进行探讨,并在大型商业银行进行实践。

2 变更管理

2.1 组织结构

商业银行变更管理的组织结构涉及科技管理部门、应用开发部门、应用保障部门、运维部门以及业务部门等多个部门(见图1),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变更评审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变更评审工作开展,制定与变更评审报告;应用开发部门负责项目研发、程序数据修改与测试、变更申请、变更资源准备与变更文档填写;应用保障部门负责安全措施等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变更进行审批以及特护管理;运维部门负责制订变更实施计划,变更实施,对变更实施结果进行;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业务验证。

2.2 管理流程

商业银行系统变更过程要进行安全审查,采取风险控制措施[2],变更管理流程以变更评审为核心,包括变更申请、变更受理、变更评审、变更实施、变更验证、变更回顾6个环节(见图2),应用开发部门、应用保障部门和运维部门对应用系统程序、数据和资源发出变更申请,并准备程序、数据、硬件设施等变更资源以及测试报告、风险分析报告、投产变更实施方案、应急方案等变更文档;应用保障部门承担变更评审受理工作并分配变更评审任务,变更评审人员对变更进行评审准备;变更评审由评审团队通过召开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对变更合规性、风险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评审团队一般由来自应用开发部门、应用保障部门、运维部门的技术专家组成;变更实施一般由商业银行运维部门(如数据中心)承担,通过变更评审批准的变更方能授权进行实施,实施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与实施方案制订完备的实施计划并对变更进行实施;变更实施完成之后,由业务部门和运维部门按照验证计划实施验证,对验证结果进行反馈,对不符合验证计划要求的变更进行回退;科技管理部门对变更评审与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并定期以报告的形式在相关部门进行,使管理层和变更人员及时了解当前变更评审、实施和运行情况。

3.2 开发模式

商业银行由于业务多样性、分行特色、历史存续问题等造成系统类型的多样性,针对不同系统的变更方法多样,为适应业务发展,稳定性要求也在不断演变。商业银行变更类型包括程序变更、数据变更、硬件变更、架构变更、业务流程变更等方面,造成需求范围边界界定困难。鉴于此,需要对变更管理信息化系统进行充分设计,采用原型化方法进行系统建模,系统建设者与变更制度制定者、变更执行者不断调整原型各要素使其更贴近真实场景,各方试用后进入下一步开发。

针对建设周期大于变更制度变化周期的特点,应在开发模式中应用敏捷开发的模式。规划建设周期数、各建设周期下的建设任务及各任务的优先级,划分敏捷开发模式的迭代维度及频度。变更信息化系统规划的初期利用关键成功要素法(Critical Success Factors,CSF),通过变更失败或成功的原因分析,识别变更信息化的关键要素,确定系统开发任务的优先顺序。再利用目标集转移法(Strategy Set Transformation,SST),识别变更管理的战略集。首先描绘变更组织中的各类实体结构(如变更申请人、柜员、一般员工、变更评审专家、变更评审责任人、变更实施人、变更验证经理、变更决策人),其次识别每类变更角色的目标,最后对于每类变更角色识别其使命及战略。最终利用业务系统规划法(Business System Planning ,BSP)校核两个目标,提出建议书与开发计划。主要环节为调研变更需求、识别变更流程、变更流程重组、定义变更数据类、定义变更信息系统逻辑结构、确定变更信息系统总体结构中的优先顺序、变更各子系统按先后顺序排出开发计划、划分敏捷开发模式的迭代维度及频度。

3.3 团队架构

团队架构要确定参与系统建设人与角色,在商业银行变更管理信息化的组织结构中,强调以变更责任人为核心,变更制度制定者、变更管理流程执行者、信息化系统建设者全程介入开发及持续运维各阶段的组织结构模式(见图4)。商业银行IT变更管理信息化项目一般规模较大,按照项目规模及迭代维度,建立多团队敏捷开发组织框架,每个团队安排领域产品负责人(APO)[4] ,此外商业银行各系统运行环境复杂多样,其变更自动化,有较强的技术难度,往往构成系统开发的关键路径,所以需组成公共控件组先行研究相应的技术解决手段。

3.4 技术实现

在技术实现时,首先研究低耦合、高内聚功能模块集,需划分变更管理信息化模块及功能最小集合,以完成信息系统逻辑结构定义。因变更管理很重要一环是对变更流程管理,故需工作流程管理模块;变更管理涉及复杂人员组织体系,故需人员机构模块;变更管理是针对系统应用或数据作出变更,故需应用系统模块;变更管理需对变更实施后业务影响验证及评价,故需业务数据监控模块;变更管理需对相关变更场景进行比对检索过程,故需知识专家库模块;变更管理需对应用进行自动部署回退等,故需变更自动化工具模块。

其次针对各模块可能遇到的技术瓶颈、所需公共控件,由公共控件组研究相应的技术解决手段。变更管理涉及复杂的文档管理过程,需要建立文档解析引擎及文件传输控制引擎;变更操作及验证涉及向服务器发送及解析信令的过程,需要建立远程主机通信自动解析调用引擎;数据变更的自动化,需要建立数据库规则语义检查与调度管理引擎,以完成数据变更的安全检查、自动备份、执行、回退;程序变更流程自动化,需要建立应用服务器自动引擎,以完成程序变更的自动备份、、回退;这些技术模块与引擎共同构成变更管理信息化的技术要素,通过不同的组合和应用,为变更管理各组应用场景提供技术支撑。

4 实 践

A银行是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近年来随着各项业务量迅猛增长,变更管理工作日益繁杂。为进一步提高变更保障能力和变更管理工作信息化水平,规范变更管理工作流程,从变更管理实际工作出发,结合变更管理未来发展需要,特开发变更管理系统(简称S系统),整合变更管理各个环节。该系统累计投入人力超过187人月,建设工期近一年,采用原型法加敏捷开发模式,以变更评审人为核心,实现变更操作自动化、变更管理流程信息化、变更验证自动化、专家知识库等功能模块。

通过对变更信息化平台应用实践,A银行弥补了变更申请、变更评审、变更实施在严肃性、合规性和流程性上的不足,有效防控了投产变更风险,提高了变更执行成功率,为A银行在科技风险管理与防控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以2012年为例,日均用户1 200余人次,执行变更2 157个,变更执行成功率持续提高,变更异常率同比降低50%,目前A银行在总行层面的变更管理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后期将在一级分行逐步进行推广执行。

5 总 结

本文就商业银行IT变更管理信息化建设体系进行了研究,提出了信息化方法,并在大型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了初步实践。本文所提出的方法其应用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其通用性、规模性还有待加强。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Z].2012.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Z].2009.

数据中心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关键词:一卡通;IC卡交费充值系统

中图分类号:TP3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07)18-31539-03

Based on A Campus Network one-card-through System Solution

GAO Ji-yang1, HAO Wei-xu2, JIANG Xiao3, LI Ying-zhuang3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engzhou Teacher College, Henan Textile College)

Abstract:Elaborated a campus one-card-through system overall plan design: Card and machines and tools design, a campus one-card-through system application system design, a campus one-card-through system safe design, a campus one-card-through system database design. Finally this article to has carried on the description one by one using the system function, in detail described the IC card has paid fee the sufficient value system the partial functions realization.

Key words:one card through;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1 引言

校园一卡通就是代替教职员工和学生等在校内的所有个人证件(工作证、图书证、医疗证、学生证卡、食堂饭卡、图书借阅卡、上机卡、银行消费卡以及电话卡等等),并且都做在一个卡片上,即在校园内,凡是需要现金、票证以及识别身份等的场合均采用IC卡完成。

目前,基于校园网的“一卡通”在我国各个高校的应用主要处于试运行和探索阶段,总的来说[1],在已经运行的高校“一卡通”系统[2]中,都多少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校园卡设计为人像证卡、条码卡、射频IC卡三合一的组合卡: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校园一卡通,只是把各自独立的一些子系统统一起来,虽然组合成了一张卡,用在分散的几个子系统[3]中,但是由此带来很多问题,从长远来看,是一种短视行为,条码卡本身的缺点就很多,其使用寿命也很短,资源不能共享等,这样的复合卡优势就不在存在,所以说弊大于利。

(2)很多高校采用的是逻辑加密卡:这种卡的缺欠是很明显的,例如,分区个数在卡片初始化时就要确定,要想变动,只有收回重新发行;由于卡的总容量固定,因此分区的个数越多,每个分区的容量就越小,而在应用中保存数据量有可能超出分区容量,因此造成一个分区不能对应一种应用;由于应用对象数据量超过相应的分区容量,要使用连续的多个分区,当数据量不足单个分区容量的整倍,就造成剩余空区,这样导致IC卡容量的浪费;逻辑加密卡中的数据加密是依据预先设计的逻辑步骤进行的,因此,受到攻击时不能做出相应的变化,若一旦加密破解,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崩溃;逻辑加密卡的密钥数量是固定的,若满足多个不同应用就要增加分区数,而对应于每一分区所配属的密钥数量就要减少,从而降低了每一个分区用户的安全控制性;在IC卡密钥组中,只有一个为主密钥(发行密钥I-Key),权限级别最高,其余为使用密钥(应用A-Key),使用密钥的授权和变更必须要经过发行密钥的授权,因此每个分机构受到发行者的控制[4]。

目前,高校都建成了校园网,为一卡通[5]系统提供网络基础;卡片的应用技术逐渐成熟,特别是双界面CPU卡在大连公交上的大批量成功的应用,为一卡通提供了技术基础;这样在结构上便显示出独特优势,例如:资源共享,加快资源交换速度;有利于信息检索和统计;提高效率;能实时监控和查询记录。

另外,因一卡通采用的IC卡为双界面CPU卡,具有独特优越性,如卡上分区灵活;由微处理器及操作系统进行安全管理;可靠的密钥管理体系。

就目前情况,基于现有校园网基础,开辟一卡通专用虚拟网络,无需重新布线,降低学校投资;所有系统设计研发均经过多方考察,满足学校实际使用情况;系统采用客户定制的方式,向客户提供个性化软件,能够完全满足学校特殊需求。

“基于校园网一卡通系统”是将采用满足中国人民银行金融集成电路IC卡技术规范,满足国家有关部委关于IC卡密钥管理办法和规定,具有很强的安全性、自适应性、可扩展性,满足校园一卡通要求的;使各种银行卡能与我校发行校园卡转储;应用于需要身份识别的各个MIS系统,也可以通过设在非接触式IC芯片内的电子钱包实现餐饮、校内购物、上机上网、医疗等校内的各种消费。

“基于校园网一卡通系统”是高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是高校现代化管理和校园数字化的标志。这将使处在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继续引领全国高校信息化、现代化建设的潮流,将管理、服务与世界水平相接轨;

“基于校园网一卡通系统”将有效促进我校数字化校园建设的进程,它是数字化大学中的核心骨干系统,是数字化校园的先行官,将为其它MIS系统提供良好的开发平台;

“基于校园网一卡通系统”将有效缓解我校的校务管理和后勤服务的繁重的业务,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提高后勤的服务质量,做到减员增效、提高效率,成为全校师生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基于校园网一卡通系统”的建设,将给高校实现财务统一管理提供科学的、现代化的手段,将加速资金周转的效率。

本课题基于校园网这个特定的应用场所,充分利用最新双界面CPU卡技术,构建真正意义上的校园一卡通系统,促进校园的数字化建设。具有着深远的意义。

2 系统设计

2.1 系统结构

选择合适的网络模式是基于校园网的一卡通系统的重要方面之一,根据大连理工校园网的情况,校园一卡通系统的需求和状况,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建议采用两种运行模式:

(1)基于 B/S结构模式,系统采用三层架构,即第一层为后台数据中心;第二层为应用系统;第三层为Web。

(2)采用“3层”模式的 C/S 架构,进行系统开发,采用三层客户/服务器,第一层为后台数据中心;第二层为应用系统,所有系统的应用操作都在这一层实现;第三层为客户机。

B/S和C/S模式在很多应用系统都有应用,例如:IC卡教务/教学管理系统既有B/S又有C/S。

现教务信息的集中管理、分散操作、信息共享,使传统的教务管理朝数字化、无纸化、智能化、综合化的方向发展,并为进一步实现完善的计算机教务管理系统和全校信息系统打下良好的基础。教务管理系统从管理和使用的角度分为两个部分:学校教务管理端和学生使用端。前者主要有系统管理员和教务处人员和各院系教务员及任课教师使用,采用了B/S和C/S相界结合的方式,后者则是主要面对在校学生,采用的B/S方式,利用校园网浏览器,在选课系统开放期间,本校学生可以在任意一个可以上网的地方,通过浏览器进入到选课系统。选课学生有自己的选课密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总课表,选择自己要选的课程。在选课期间还可以进行选课调整,在选课过程中可以随时查询课程设置情况。在平时学生可以随时查询自己的课表和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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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校园一卡通系统的结构图

2.2 系统组成

系统主要功能如图2所示。

图2 校园一卡通系统主要功能图

2.2.1 卡片及机具设计

高校一卡通项目是校园数字化的重要标志。各种IC卡比较如表1所示。从现在国内一些已经使用IC卡的高校看,IC卡的一卡多用,是高校今后发展方向。

目前高校使用一卡通用的是逻辑加密卡(M1卡),其缺点是分区个数确定后,不容易变动;一个分区不能对应一种应用;容易导致IC卡容量的浪费;逻辑加密卡中的数据加密是依据预先设计的逻辑步骤进行的,因此,受到攻击时不能做出相应的变化,若一旦加密被破解,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崩溃;其密钥数量是固定的,降低了每一个分区用户的安全控制性。

图3 校园一卡通的应用系统主要功能图

双界面CPU卡具有优点:每个分区的大小依据使用对象确定,且分区个数根据使用对象的变化而调整;卡的分区虚址数量的增加(减少)可通过授权读卡机完成,不需收缴卡片,提高卡片应用灵活性;分区数据的变化不影响每一个分区自己使用密钥的数量;由于卡有微处理器及操作系统,具备数字运算能力,可以实施DES、RSA加密算法,提高卡片的安全强度,密钥发行管理方式更适合于开放系统中的应用;卡片除具有一个发行密钥和若干使用密功能外,还可以在划分虚卡后变成每一个虚卡都具有自己的一个发行密钥和若干使用密钥,且每一个虚卡密钥数量保持不变,每一个虚卡中的使用密钥变更和授权都可以用自己虚卡中的发行密钥完成,各虚卡的发行密钥、使用密钥的变更不受主卡发行密钥的控制,使得此卡能做到一卡多用。根据表一的比较,我们选用了双界面CPU卡。

表1 各种IC卡的比较

(1)卡片的结构

(2)校园卡类型设计

校园卡的类型包括用户卡、管理卡、密钥卡(主密钥、应用密钥)。

针对学校的多种应用,其中用户卡的类型见表2所示。

表2 校园卡的类型

2.2.2 应用系统设计

校园卡应用系统是基于校园网网络化设计,故从理论上本系统各种信息可以随着网络的延伸而延伸;由于我们采用模块化设计,除IC卡管理模块外其他模块可独立运行,这样校园卡应用系统既可一次性构建,也可分批构建。

我们以校园卡应用为主线,将以前学校中彼此独立的各种信息联系在一起,起着通行桥梁作用,真正做到信息资源的一致和共享。

通过校园卡应用系统(应用系统功能如图3所示),可以实现学校资源数字化、传输网络化、用户终端智能化和管理结算自动化。本系统所具有模块:校园一卡通管理控制中心、IC卡食堂售餐管理系统、IC卡教务/教学管理系统、IC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IC卡机房管理系统、IC卡图书馆管理系统、IC卡考勤管理系统、IC卡消费系统、IC卡交费充值系统、IC卡校内医疗管理系统、IC卡门禁管理系统、触摸屏自助查询系统、辅助决策系统等等。

下面就校园一卡通管理控制中心系统设计进行简单描述:根据需求分析,设计了四大模块:卡片管理、数据汇总、统计及查询、数据库维护、设备管理。

(1)卡片管理包括卡片初始化,日常处理,结帐处理,数据统计,设备发行管理,库存管理;

(2)系统维护包括字典维护,参数设定,非法数据处理,备份和恢复,日志维护,口令维护;

(3) 数据查询包括日志查询,非法数据查询,帐户查询,结算报表,消费分配查询,充值查询,卡片情况查询,设备状态查询;

(4)设备管理主要功能POS机、读卡器、查询机的发行、查询、统计、状态处理等

用图4的数据流图描述本系统的数据流向、数据加工的方法。

图4 校园一卡通管理控制中心系统的数据流图

2.2.3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设计

校园一卡通系统由于完成的是电子货币的交易和结算,对系统的安全可靠性要求非常高。

卡片的认证机制如下:

(1)终端读取用户卡序列号,送名SAM模块;

(2)SAM模块中用内部认证主密钥对卡序列号加密,生成内部认证工作密钥;

(3)终端送加密指令及随机数给用户卡,用户卡用内部认证密钥加密,并将加密结果D1送终端;

(4)终端送加密指令及随机数给SAM模块,SAM模块用工作密钥对随机数加密,将加密结果D2送回终端;

(5)终端比较D1、D2。

由于篇幅有限,如本系统的网络安全策略、卡片的安全设计、IC卡终端的安全设计、防内部人员对控制卡的攻击、应用系统安全设计、数据备份的层次、数据库安全策略,不详细介绍,下面就卡片的安全设计进行简单描述。

本系统所设计的安全保密体系利用双界面CPU卡中的一组密码进行各种校验,使得在发行、消费、充值、查询等各个环节的设备都可按这一安全认证体系对IC卡进行确认,杜绝了伪卡的流入。另外,想对卡攻击人员,由于CPU卡中有密钥进行保护,因此对此卡也不能非法处理;进而想利用该卡进行非法充值导致的损失是在可预计的范围,配合系统的检查功能,完全可以将违法情况都检查出来。

卡片的密钥管理机制直接关系到整个系统的安全控制,密钥的生成、发行、更新、管理和应用是系统的核心问题,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本系统的密钥管理是按照国家标准设计的。

密钥系统分为密钥生成分散、密钥管理和密钥应用三大部分。从密钥系统的角度,校园一卡通项目中用的IC卡分为密钥卡、应用卡(用户卡、PASM卡、ISAM卡)和管理卡三类。

2.2.4校园一卡通系统数据库设计

校园一卡通中心服务器中的基本数据库包括用户信息库、期刊库、书库、图书位置库、病历数据库、药品数据库、处方数据库、课程名数据库、授课信息库、学生成绩数据库以及门禁信息库。为各个应用系统模块调用,数据库必须具有查询优化、智能文件系统、强大的文本处理和搜索、完整的数据保护、有选择性的数据加密、安全的数据共享等。

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本系统最重要要有可靠安全性、存储量大和具有数据仓库功能的要求,即使服务器崩溃了都不会宕机,我们选择了Oracle9i。

分布式数据库设计采用混合式分布策略,即将全部数据按不同的应用系统的业务操作需要分成若干子集,安置在不同系统所在校园网的站点数据库服务器上,但是在一卡通控制中心数据库服务器上,存放了各个子集于对外共享的数据的副本,减少各个系统之间数据访问的复杂性。

3 结束语

该系统利用现有的校园网,将双界面CPU卡的强大功能与计算机网络的数字化理念融入校园,将学校各个系统连为一体,动态掌握每一持卡人情况,极大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手持一卡,走遍校园”,构成真正意义上的校园一卡通系统,并为数字化大学建设创造了条件。在项目的实施上,学校可根据财力、物力、人力、资源的具有需求,既可以一步到位,也可分批实施。目前实施的难点:校级领导重视、师生观念转变、充足的资金支持。

参考文献:

[1] 颜全生. 非接触智能卡校园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2001.4,13(2):62-64.

[2]“校园管理一卡通”通过教育部科技成果鉴定[J]. 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001,(1):130.

[3] (德)芬肯泽勒(Finkenzeller,K.)著; 陈大才 编译. 射频识别(RFID)技术――无线电感应的应答器和非接触IC卡的原理与应用. 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1.6:1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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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校园“一卡通”及在校园网上建设的体会. 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2,第41卷增刊:118-120.

数据中心变更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学籍管理基本概念

(一)什么是学籍

学籍是指某个儿童、少年作为某所学校学生的身份,也是学生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学籍具有唯一性、依附性、流动性。学生和学校构成了学籍的两个基本要素。正常情况下每个学生都应拥有一个学籍,对应着某所学校。学籍、学校、学生遵循三位一体原则。

(二)什么是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是指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期间实施培养过程的管理,是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籍作为一种就读资格,存在“取得或建立、变动、完结”三个阶段。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能主要体现在对这三个阶段的审核管理上。

(三)什么是学籍主管部门

直接对学校学籍业务进行管理、指导的教育行政部门,包括区县级、地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是一般的学籍主管部门,地市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时仅对其直管的学校而言。高校不是学籍主管部门(不是一级行政机关),对于高等学校附属中小学,其学籍主管部门一般指附属中小学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依各省具体规定管理。

(四)什么是学籍信息变动、学籍正常变动、学籍异动

学籍信息变动,指学生的学籍信息的一项或几项发生变化。广义的学籍信息变动包括由于学籍变动导致的学籍信息变化,狭义的学籍信息变动不包括。《办法》所称学籍信息变动指狭义的学籍信息变动,需人工更改。学籍正常变动包括升级、升学、毕业、结业、肄业。学籍异动包括跳级、留级、转学、休学、复学、死亡,其中转学可以分为三个环节,即确定接收学校、办理学籍转接、接续学籍档案。

(五)什么是学籍管理制度与学籍信息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的对象是学籍,涉及学生的行为,而学籍信息管理的对象是由此产生的信息。国家层面主要制定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即围绕学籍信息管理制定制度。省级层面制定学籍管理制度,即围绕学生行为制定制度,细化落实全国性制度要求,但不能和全国制度冲突,也不能规定其他省份的义务。

(六)什么是学校(机构)代码

学校(机构)代码是所有中小学管理系统的核心和基础数据,学校(机构)代码管理是教育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责。2011年7月1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2011〕6号),规范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学籍系统不应只是基础教育部门管理的工具,将来还应成为教育事业统计的依据,应使用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学校(机构)代码库。

学校(机构)代码由“学校(机构)标识码”和“学校(机构)属性码”两部分组成。“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学校(机构)属性码”是对学校(机构)所在地域、城乡划分、办学类型、举办者等信息的分类编码,并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管理需要进行拓展和调整。

新设置的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由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填写纸质《新设置学校(机构)代码申请表》,加盖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逐级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报教育部核准,由代码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学校(机构)代码。

幼儿园、普通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代码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由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填写纸质《学校(机构)代码变动申请表》,加盖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逐级上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上报教育部核准后生效。

学校(机构)有撤销、合并、升格等变动情况时,须对其学校(机构)代码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学校(机构)被撤销的,其代码停止使用,但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保留。停止使用的代码不得再赋予其他的学校(机构)使用,以确保代码的唯一性。有其他学校(机构)并入,学校办学层次、类别均未发生变化的,其学校(机构)标识码不变,学校(机构)属性码按实际情况变更。因学校(机构)合并、升格等原因,使得学校办学层次、类别发生变化的,停止使用其原代码,按新设置学校(机构)代码赋予办法处理。学校(机构)被合并的,其代码按被撤销学校(机构)的代码处理办法处理。恢复办学的,重新启用原学校(机构)标识码,学校(机构)属性码按实际情况变更。学校(机构)仅改变名称的,沿用原代码,但需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学校(机构)名称变动信息。

《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是对学校(机构)统一编制、及时更新、动态维护学校(机构)代码的管理制度,对于统一规范学校(机构)代码并及时更新、维护,提升教育统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消除信息孤岛,实现教育统计数据快速交换和共享,提高教育数据利用效率和效益,构建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业务机构要互相配合,依据《代码管理办法》相应工作流程,处理好学校审批工作与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衔接。教育行政部门内负责学校审批工作的机构在处理学校(机构)的设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等有关业务时,须及时向负责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工作的机构告知相关信息。

2011年教育部已建立了学校(机构)代码库更新机制,代码库随时更新,只要地方走完了规定的流程,代码管理系统就会赋码,赋码以后学籍系统就可以调用。代码库的对外有两种,一种是根据行政区划的变化进行调整,每年9月一次,另一种是学校本身的变化,每三个月一次。内部使用不受周期的影响,学校在代码库获得学校(机构)代码后一天之内就可以进入学籍系统。

(七)什么是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是学籍信息的核心要素,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有机衔接,终身不变。

《办法》第四条对于学籍号做出了明确规定,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第五条规定,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2013年9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学校(机构)人员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则》(教发厅函〔2013〕91号),赋予各级各类学校(机构)人员一个终身不变的唯一识别标识码,即“个人标识码”,明确了学籍号的具体生成规则。“个人标识码”是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为学校(机构)人员统一编制、全国范围内唯一、终身不变的识别标识码。个人标识码共19位,由1位类型码和18位公民身份号码或18位个人标识自编码构成,个人标识码的各特征码应依次连接,不留空格。

基本表示形式及说明如下:一是有公民身份号码的,个人标识码中类型码为“G”,18位公民身份号码是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GB/11643)编制执行。二是暂无公民身份号码(第二代)或原公民身份号码不可用的,其个人标识码编码办法为:个人标识码中类型码为“J”,18位个人标识自编码由17位数字本体码和1位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6位地址码,8位出生日期码,3位顺序码和1位校验码。地址码是指在编制个人标识自编码时,学校(机构)人员所在的学校(机构)的行政区划代码,按GB/T2260规定执行。学校(机构)存在跨区办学或多个校区的,按学校(机构)行政部门所在地确定地址码。出生日期码是指学校(机构)人员的出生日期,按GB/T7408规定执行;顺序码是指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员编定的顺序号,顺序码的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校验码采用ISO7064:1983.MOD11-2校验码系统。

实施原则:一是编码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则、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维护,确保个人标识码“一次编码、共同享用、全国唯一、终身不变”。二是“个人标识码”后18位首选为“公民身份号码”,只有学校(机构)人员为外籍或中国公民暂无公民身份号码、原公民身份号码不可用时才可使用“个人标识自编码”。三是公民身份号码若存在重码时,按“先入者保有”原则,后入者按暂无身份号码处理,“个人标识码”后18位使用“个人标识自编码”。

学籍系统建立了对学生身份的认证制度,在身份认证之前,学籍系统会赋予学生一个临时学籍号。临时学籍号的生成规则是:L(临时)+由身份证号编码规则所生成的号码,所以逻辑上与身份证号一致。目前仍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少数学生没有身份证号码,将来的全国学籍号是J(教育)+身份证号编码规则所生成的号码,有身份证号码以后也不变。二是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为其编发的身份证号不符合身份证号编码规则,但这个身份证号确实是户籍管理部门编发的,此种情况学生将来的学籍号为G(公安)+身份证号。三是学生有身份证号,但录入系统出现错误,这就是经身份认证后需要各地处理的问题学籍之一,目前提供身份证号后查不到的大多是此种情况,说明我们各地录入的数据质量存在问题。这些错误的身份证号待各地纠正后才能配发全国学籍号,学籍号的生成规则是G(公安)+正确的身份证号。

二、日常学籍管理和数据更新

将学籍系统用于日常学籍业务管理,是确保学籍信息准确的前提,是中小学和其学籍主管部门重要的日常工作。学校和其学籍主管部门要做好六个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学籍系统配置管理

主要有以下几项工作:

1.账号功能配置。全国学籍系统为各级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分别建立学籍管理员、学籍主管领导和系统管理员账号。学校级学籍管理员负责录入学生信息、提出学籍变动申请等日常管理工作,学校级学籍主管领导负责核办学生学籍信息、学籍变动。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员负责核办学校提交的学生注册、学籍变动、关键信息变更等业务操作,教育行政部门学籍主管领导主要负责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各级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配置管理,不参与学籍业务管理。

2.受控字段设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增加或者删除本级设置的受控字段(强制核办字段),以及查看上级设置的受控字段。学校修改的学生信息为受控字段时(无论是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置),都需要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办通过后才能完成信息修改。

3.班额设置。省级、市级、县级用户可逐级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班额上限进行统一设置,包括查看上级班额配置和设置本级班额配置功能。本级设置的班额不可高于上级设置的班额;如果上级设置不允许下级修改班额,则沿用上级设置,本级班额无法设置。

4.管理功能设置。省级用户可以按照小学、初中、高中教育阶段,分别设置本省是否允许办理包括退学、留级、跳级、开除等在内的各类异动。可设置小学新生注册、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控制、是否可以删除有正式学籍号的学生等业务开关,并可进行小学新生注册、在校生注册、毕业、升级、招生等学籍业务时间设置,控制业务办理时间。各省份要根据本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实际需求,设置学籍业务权限,进行班额、异动类型、受控字段等业务配置管理,特别要督促完成毕业升级前在办业务处理,做好升级时间点控制、小学新生注册和在校生注册办理时间控制等工作。

(二)学籍注册管理

《办法》第四条规定,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学籍注册有以下几类工作:

1.在校生注册。学籍系统建设初期,通过在校生注册完成首次学生数据采集。个别遗漏学生,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在校生注册菜单的开放时间,完成这些学生的注册。

2.小学新生注册。每年通过新生注册为小学一年级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学前教育阶段已建立电子学籍的学生可同步调取学籍档案)。在每学年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电子学籍建立工作。小学一年级新生的学籍建立,要做到信息全面、完整、准确,不漏一校一生一项。

3.来华归国学生注册。检查全国学籍系统中是否存在该学生的电子学籍,如无则新建电子学籍。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来华归国学生注册菜单的开放时间。

4.学籍注册核办。学校和各级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及时依次完成学籍注册核办,对学生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严格把关。对存在疑问的学籍信息,应核办不通过,退回学校再次进行确认处理。

5.问题学籍处理。对于身份证号错误的(指身份证号错误的学生信息,经公安部门身份认证完成后下发,包括身份证号不存在、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匹配两种错误类型),处理方式以变更和删除为主,经公安户籍部门确认确实无误的,需上传公安户籍部门证明材料进行佐证。对于身份证号重复的(指两个以上学生的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全国系统中出现身份证号重复的,处理时只能保留一个为正确的,如果双方主管教育部门都认为本辖区内的学生信息无误且都核办通过,则需要两个学籍主管教育部门的共同上级进行问题学籍仲裁。对于无身份证号的(指两个以上无身份证号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分别在系统中进行学籍注册),该类处理方式是佐证、变更和删除。全国系统中出现无身份证号的学籍重复时,经学籍主管教育部门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办,确认没有问题的,可以都核办通过,成为非问题学籍。

(三)学籍信息变动管理

《办法》第十条规定,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三条规定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各省(区、市)需先通过受控字段设置确定本省(区、市)的关键信息项。学生非关键信息由学校通过学籍维护进行修改。定义为关键信息的学籍信息项,由学校发起变更申请,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变更的,需提供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办和上级学籍主管教育部门核办后,数据变更方可生效。针对学生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变更的,系统将进行自动处理。

(四)学籍异动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此条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建立全国统一的学籍信息管理制度,必然要求所有的学籍变动都通过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1.休学和复学。《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2.转学。转学是最常发生的学籍异动,涉及公平、流动儿童、控辍保学等问题。我们将转学细分为三个阶段,即确定接收学校、办理学籍转接、接续学籍档案。考虑到各地情况和做法千差万别,《办法》对第一阶段即如何确定接收学校未作统一规定,也不纳入学籍系统管理,而是要求各地自行确定转学条件和要求,也便于与各地现行的相关规定接轨。《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关于转学时是否需提供纸质材料并盖章的问题,我们认为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就相当于盖章,所以要转变观念,简化流程,最大限度地方便人民群众。

3.辍学和复学。控辍保学仍是我们当前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面临的重要任务。《办法》以有利于各地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为着眼点,进一步细化了《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要求。一是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并在义务教育年限内将其学籍分类管理。二是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三是在转学流程中,也特别要求有转学意愿的学生先确定接收学校方可办理转学手续,所以转学是转入学校发起。四是为使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了解辖区内学生流动情况,规定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每学期要将学生转入转出情况报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五是在保障措施中也规定不及时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4.跳级和留级。根据《办法》第十一条,是否允许跳级、留级,以及跳级、留级的条件和要求均由省级规定。学籍系统具有这样的功能,由省级根据本省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设置。

5.境外就读。《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相关信息应当在学籍系统中标注。

6.死亡。《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生死亡的,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针对落实不到位的情况,2014年6月12日,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专门发出《关于做好死亡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注销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学校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人员要及时将学生死亡信息和材料提供给学籍管理员,学籍管理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信息录入学籍系统,学校负责人和区县要及时审核。要做好学生死亡等学籍异动信息的管理,督促做好学籍信息变更工作,并对其它各类安全事故逐一进行核对,及时动态调整,确保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

(五)学籍正常变动管理

《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要依次按照毕业、升级和招生入学的顺序在学籍系统中进行处理。学生正常升级由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统一进行,升级时间为每年8月10日24时。各地要确保学生的毕业结业操作在每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各级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学生升级前的数据核查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1.毕业和结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毕业和结业,由学校在系统中进行操作,无需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高中阶段学生毕业和结业,需经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并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各省设置相应的毕业结业条件。毕业和结业操作时,学校应登记学生的毕业或结业去向信息,毕业去向暂时不明确的,待学生升学后,可通过系统自动回填。学生毕业和结业操作完成后,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毕业和结业操作有误的,可将毕业和结业生退回到在校生状态,再进行其他操作。

2.招生升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部门)要根据招生计划,设置辖区内各学校的招生人数。招生计划数需要调整的,由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招生计划变更功能提交变更申请,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部门)核办确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处理以预先指定招生学校、统一招生处理为主,高中阶段招生处理以招生部门提供的招生结果名单为依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部门)可通过全国学籍系统下载招生结果模版,形成招生结果名单后导入系统中。自主招生功能同样支持招生结果导入操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使用。当一个学生被2所或以上学校录取时,需进行重复招生()处理。招生操作由学籍管理部门配合招生部门完成。

3.跨省升学。学生毕业后,需要跨省进入下一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毕业后跨省就学进行操作。在进入全国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在系统外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系统操作时,依次由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三方核办,核办完成后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对于有入学资格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发起学籍转接申请;对于有入学资格但原来未建学籍的学生,接收学校必须为其新建学籍。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的后置程序,不得将原来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

(六)学籍档案管理

《办法》第四条规定,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1.关于学籍档案的内容。学生学籍档案内容设置遵循有效、适度、够用原则,并为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等留出空间。《办法》第七条规定,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享受资助信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2.关于学籍档案的形式。《办法》第八条规定,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3.关于学籍档案转接。《办法》做出了具体时限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转接方式,电子学籍档案转接由网络自动完成,纸质学籍档案转接,转出学校应采取稳妥方式进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4.关于学籍档案的存档和归档问题。《办法》第九条规定,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三、全面开展学籍系统应用

(一)充分利用学籍系统本身的功能

2014年7月22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2014〕8号),列举了9个方面的应用。应用全国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为招生入学提供支撑,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遏制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认真将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积极推进实名制学籍系统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健全经费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准确性。逐步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目前,转学功能应用比较充分,下一步,其他方面功能的应用程度将成为学籍系统发挥综合效益的关键。

(二)因地制宜开发完善特色需求

各地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早着手,结合以往应用基础,拟定业务需求,做好顶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尽早发挥效益。自建系统对接省份要尽快过渡到以全国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完善特色需求的模式上来。教育部正在建设“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开放平台”,以满足地方和学校学籍管理以外的个性化应用对全国学籍系统数据需求,原来预计2014年6月投入使用,目前正在进行测试,预计今年9月可用。

(三)高度重视数据安全

数据安全是个大问题。《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关于数据导出使用管理。2014年5月20日,印发《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教基一司函〔2014〕33号),对数据的导出使用管理进行了规范。第一,使用全国学籍系统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若已具备足够的技术保障能力和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可以申请对本省学籍数据库进行直接管理。第二,实行依申请导出制度。由数据使用单位向同级数据管理部门提出数据使用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数据用途、使用方式、数据字段名称、使用期限、数据安全责任人、经办人等关键信息。申请时数据使用单位应提供信息使用管理安全方案。第三,坚持按需导出的原则。数据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按需最少数据字段”原则对数据使用申请严格审核,按程序报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妥善保管相关档案。严禁导出与申请用途无关的字段。第四,数据导出方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采用页面导出的办法。启用县级学籍系统数据导出功能需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同意。省级、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省级数据中心采用后台导出方式导出所需数据,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书面同意后由数据库管理员负责实施。

四、做好过渡期的重点工作

在各地的共同努力之下,学籍系统建设取得了巨大成绩,已经进入了以应用为主的新阶段。但我们必须看到,学籍系统还存在数据质量不高、功能不够完善、个别学生没有进入系统、保障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管理制度还不够健全等问题,应用还只是初步的,与日常学籍管理业务结合还不够紧密,特别是与作为教育事业统计依据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我们可以把学籍系统数据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依据看作一个标志性事件,是学籍系统建设应用的下一个目标。《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应用工作的通知》已明确提出,认真将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积极推进实名制学籍系统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从目前到实现下一个目标,可以看作过渡期。过渡期可短可长,关键取决于我们的工作。在过渡期,我们要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一)确保每一所学校(机构)拥有代码

我们在学籍系统建设过程中发现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少数合法学校没有取得学校(机构)代码的问题,导致学生信息无法录入。为此,2014年3月19日,基础教育一司和发展规划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共同印发了《关于解决少数学校漏填漏报问题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16号),提出了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学校(机构)代码管理要求。学校(机构)代码是确认学校身份的唯一法定标识,是教育行业标准的核心内容,是基础教育管理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教发〔20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3〕5号)的要求抓好落实。二是加强基础教育部门与代码管理部门协作。建立全面准确的学校(机构)代码库,需要各级基础教育部门和代码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共同努力。基础教育部门和代码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教发厅〔2013〕5号”文规定的流程做好学校基本信息的变更和完善工作。对于因故尚未进入学校(机构)代码库的学校,各地要按照程序尽快解决,以确保学校基本信息的完整准确,确保所有学生信息进入学籍系统。三是加强对未经审批学校的管理。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备案的学校不得纳入学校(机构)代码库。各地要摸清未经审批学校底数,规范管理。对于整改后可以达到国家学校建设标准的要督促其尽快整改,明显不具备办学条件的要坚决取缔,避免违法办学长期存在。对于不得不取缔的学校,要妥善安置分流学生,做好学籍管理的相关工作。今后,不应再出现合法学校没有学校(机构)代码的问题。

(二)减少无学籍流动学生

实际中一些地方仍存在未经审批的打工子弟学校,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不能取得学籍。为加强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逐步减少无学籍流动学生,基础教育一司2014年5月19日印发了《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32号),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一是户籍地依法接收。《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学籍只是入学的结果,而不是入学的条件。各地要按照法律要求,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后为其新建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二是输入地宣讲政策。输入地要依据《办法》,向无学籍流动适龄儿童、少年和家长做好政策宣讲。重点讲明,学生在流入地必须先具备入学资格,入学后才能建立学籍;在不合格学校就读的,不能建立学籍;没有学籍回户籍地就读的,户籍地学校必须依法接收并建立学籍。三是加快疏散无籍生。输入地要对无学籍学生建册登记,摸清底数。对符合当地规定的入学条件的,应当全部妥善安置,建立学籍。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尽快劝返疏散。加快不合格学校改造工作,确保流动学生安全和教育质量。

(三)全面提高数据质量

数据质量是学籍系统的生命,我们要不断提高数据的全面性、完整性、准确性。数据问题概括起来即,人全不全、人准不准、数全不全、数准不准。四个方面的问题都要解决。我们将在学籍系统中增加数据监测功能,方便各地各校及时了解数据质量上存在的问题。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办法》规定建立数据核查机制,每年都组织学校将《中小学生学籍基础信息表》打印发放至每一位学生,请学生监护人核对、更新、补充有关信息。

(四)做好个别被清理的业务重新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