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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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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考核细则

耕地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统筹解决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核心,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建立健全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年全县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年元月前完成全县违法用地清理整顿工作任务,拆除违法建筑物36处以上,恢复耕地面积300亩;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持续实现县域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确保全县耕地不少于73771.22公顷,基本农田不少于53892.13公顷;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完善执法监管体制,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依法管理、开源节流、节约集约、多级联动、先补后占”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机制。

二、实施步骤

按照“普遍参与,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着眼长远”的要求,分动员部署,处理落实和建章立制三个阶段开展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活动,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部署动员阶段(年月至月)

成立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攻坚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发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对耕地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开展攻坚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召开专题会议,搞好组织动员,部署开展本辖区内攻坚年活动的具体工作。

利用电视讲话、标语横幅、宣传展版、宣传车、宣传册、座谈会、手机短信、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县国土资源局要做好电视讲话、通告和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等有关工作,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出动宣动车、发放宣传资料到村到组,悬挂横幅10条,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2次,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10幅以上;相关县直部门要悬挂横幅1条,张贴宣传标语10幅以上。

(二)处理落实阶段(年月至月)

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完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系。健全监管网络,设立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公布,制定实施违法举报奖励方案,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建立由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公安、法院、检察、纪检监察、法制等部门参与的国土资源联合执法机制,设立国土资源公安执勤室,由县公安部门调派2名干警,并明确1名分管副局长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充实执法力量,从严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按照一村一人的模式聘请国土资源信息员,明确职能职责,准确及时掌握基层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动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加大巡查力度,将违法用地行为扼制在萌芽状态。

2、开展违法用地摸底排查活动,各乡镇组织国土资源所等部门单位,对年1月1日至年月31日之间(特殊情况可追溯到年以前)的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所有违法用地进行全面摸底清查,包括农民住宅建设、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项目、乡镇招商引资项目、危房改造项目及采矿等各类危房用地,要对清理出的违法用地以宗为单位逐一登记造册,对面积、地类性质、建设时间、处理收费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攻坚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情况要做到真实、准确,杜绝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

3、开展清理整顿非法用地集中执法行动。由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法制、城乡规划、公安、法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单位和乡镇参与,对非法占用耕地修建住宅、烤烟房、禽畜养殖场、沼气池、采矿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面整治违法用地行为,选取10处以上影响恶劣、破坏耕地严重的违法建筑,由县政府组织力量坚决拆除到位。各乡镇要组织所属部门,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有代表性的选取1处以上违法建筑拆除到位,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妥善处理解决农村建房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国土资源、法制、公安、法院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研究,制定出台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强制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集中执法行动顺利开展。

4、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示范先行、整村推进、集中投入、打造亮点”的工作思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联合农业、建设、水利、环保、发展改革、财政、林业、农业综合开发、交通、电力等部门在西洋江镇等地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要加强规划引导,深入开展农民集中成片建房试点。县国土资源局要牵头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相关乡镇和部门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土地权属调整、规划设计、拆迁安置、项目设施建设等工作。

5、积极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积极争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落户隆回,实施好三阁司土地整理项目、虎形山茅坳村等4个年市投资土地开发项目和横板桥八0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中期施工监理、后期跟踪管理,确保于年内全面竣工并通过验收。县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耕地质量建设管理办法,采取工程、生物及先进耕作方式等综合措施,突出保护好土壤耕作层,加强对剥离后的熟土耕作层的管理利用,促进耕地数量和质量的提高。

6、加快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摸清全县耕地及耕地后备资源家底,开展全县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26个乡镇和120个村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的定位与设立,更新现有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与界桩。

(三)建章立制阶段(年1月至3月)

1、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隆回县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出台《隆回县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实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书,每年年终严格实施考核,兑现奖惩。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建立实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分片(村)包干制度,确保土地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责任到人。对土地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辖区内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发生严重后果的,或者乱开口子,违法许诺、表态,导致土地被破坏、占用,及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参与征地、圈地,与土地开发商勾结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建立奖惩机制。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市返回部分和农土资金中安排资金,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定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奖惩实施办法和基金管理使用细则,对在动态巡查、违法案件查处、土地开发整理等各个环节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村组和先进个人实行奖励。

3、健全规章制度。研究制定《隆回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隆回县农村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严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用途管制制度、严格审批制度、占补平衡制度、质量保护制度等土地管理及耕地保护工作制度,探索建立管理严格、利用有序、奖惩得当、问责有力的耕地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土地管理,加强耕地保护,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中心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充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违法用地整治攻坚年行动有序开展。各乡镇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党委书记要亲自抓,乡镇长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辖区攻坚年行动各项工作。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规划、农业、督查室、法制办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行动总体要求,紧跟工作节奏,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依法依规,又要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定工作标准,定时间进度,定责任主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着力在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干部职工严格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上下功夫,着力在推进耕地保护体制机制、管理方式手段的创新上下功夫,着力在增强科学发展,保护耕地的能力上下功夫。

耕地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2篇

一、上半年各县(区)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区)局,按照市局党组“确保一个平衡,突出两个重点,推进三个转变,夯实四项基础,抓好七个方面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各项预期目

标,创新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指标实现了“双过半”。从整体上看,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形势是好的。

(一)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基本保护进一

步加强。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过程中,各县(区)局积极探索,着力在构建长效保护机制上下功夫,出现了新特点。一是建立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层层签订以耕地保有量和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主体的国土资源目标责任书,使保护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靠实到责任人。*委、县政府,将耕地保有量列为综合经济考核指标,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考核细则,提出严格要求

,各级领导的“守土责任”意识增强,不少领导干部对耕地保护状况表现出从未有过的关心。不久前,该县被国土部批准列为全国11*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县。*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从区

到乡、村、组,一直签订到农户,共签订责任书12159份,靠实了保护责任。同时,将通过验收的126*整理复垦新增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使全区基本农田保护率稳定在86以上。二是执法巡查已成为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制止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保护耕地的主要途径,巡查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宽,效果越来越好,已形成了制度化。通过巡查,单位、个体的土地违法行为得到了

有效遏制。上半年,各县(区)局和基层国土所,共出动巡查133*,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1*,涉及土地352.2*,其中耕地299.2*,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7*,立案查处3*,收回土地

40.9*,案件罚没款20*元。*国土局,实行执法巡查分级划片包干责任制,把全县土地划分为三个等级的巡查区。一级巡查区。县执法监察大队半月巡查*,基层国土所每周巡查*;二

级巡查区,县执法大队1月巡查*,国土所10天巡查*;三级巡查区,每季度巡查*。每次巡查都要有详细的巡查记录和责任人签字。为了落实巡查责任,县局将全县又分为*巡查片,由县执法

监察大队牵头,各分局和国土所负责,各分局局长和国土所所长为巡查片第一责任人,依法对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利用、保护和开发土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县局制定了《执法监察动

态巡查制度》,实行严格考核,奖罚兑现。使全县执法巡查力度不断加大,上半年,共出动执法巡查1*,及时发现并制止1*违法用地行为,1*耕地免遭破坏。*建立完善县、乡、村、社四

级执法巡查网络,上半年组织巡查79*,发现违法用地行为2*,及时制止1*,立案查处*,同时取消了在基本农田内计划修建住宅的2*的用地指标,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不仅使占全县总

耕地面积86.7的基本农田在数量上得到严格保护,而且在1*乡镇建立了基本农田地力监测网点,对耕地施肥与地力定期进行测量评定,帮助农户科学施肥,培肥地力,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国

土局组织局、所两级开展执法巡查8*,发出《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制止违法用地行为1*,对一宗未批先用临时用地罚款500*。坚决制止了*新农村建设违法用地行为,下发

了《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叫停了计划实施“小康屋”住宅建设违法用地。并对全县新农村建设用地进行了严格审查,由原计划170*减少到668.5*,其中核减耕地490.1*。

(二)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经过各县(区)努力向上争资金、跑项目,积极衔接争取,上半年,有*国土资源项目到位资金278*元,其中: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到位资金178*元(国投*

,到位资金137*元,省列*,到位资金39*元);矿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到位资金100*元。灵台、华亭、庄浪、静宁和*的*千万元以上的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已纳入国家级项目库

,目前正在积极衔接,争取早日批准实施。

(三)土地市场进一步规范,招拍挂良性运转。随着改制企业土地资产处置的减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土地宗数、面积、收益显著增大,比例明显上升,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充分发挥,土地价值

得到真正体现。上半年,*县共出让国有土地38宗,814.1*,实现土地收益6345.4*元,占6县全年任务1.3亿元的48.8。其中:招拍挂出让23宗,765.8*,收取出让

金5816.3*元,招拍挂出让的土地占有偿使用总面积的比例高达94.*。其中:*局完成出让收益2489.3*元,占全年任务272*元的91.35。5月份该县将原粮食局2.9*国有土地以每亩

163.2*元拍卖成交,创全市单宗土地拍卖最高价。*局完成出让收益562.8*元,占全年任务70*元的88.4;*局完成出让收益1412.*元,占全年任务272*元的51.8;*局完

成出让收益1*9.3*元,占全年任务272*元的39.26;*局完成出让收益498.*元,占全年任务140*元的35.6;*局完成出让收益342.*元,占全年任务272*元的12.6。与此同

时,泾川、华亭、庄浪、静宁4县局,加大土地市场宏观调控力度,收购储备土地632.3*。

(四)保障发展更加有力。各县(区)局,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职责,高效率为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特别是在平定高速公路征地工作中,泾川、静宁两个县局和崆峒分局,担当起

了需要征用上万亩土地,涉及*余户,发放三亿多元的征地安置补偿资金和艰巨的拆迁腾地任务,抽调精兵强将,按照“三到户,三公开”(摸底丈量到户,政策宣传到户,兑付补偿到户;丈量登记公

开,兑付补偿公开,征地政策公开)的工作要求,克服任务重、时间紧、工作量大、面对千家万户的困难,放弃节假休息日,加班加点,采取“直通车”的方式,扎实开展了征地安置补偿工作,按时提供

了道路建设用地,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做到了领导、群众、用地单位“三满意”。

(五)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了积极进展。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省、市政府安排,各县(区)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下发文件提出要求,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集中时间,加大力度,严厉

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采矿点35处,关闭规模小、设备落后、存在安全隐患的砖瓦粘土、采砂厂1*,炸封非法小煤窑*,查处以采代探、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等违法违规案件

2*。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好转。*国土局与公安、安监、水利等部门联手,对东峡矿区非法采石行为进行了集中整顿,依法取缔非法采矿点23处。*国土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依法关

闭了党原、南峪、李家山等1*规模小、技术落后、浪费资源的砖瓦厂。*国土局,对越界开采的安利煤矿处罚款*元。*国土局对全县3*砖瓦粘土企业进行了停产整顿,已有2*办理

了《采矿许可证》,对证照过期的*砖瓦厂,下发了《停止非法开采行为通知书》。矿业权市场建设取得新进展。上半年,7县(区)共挂牌拍卖出让采矿权23宗,成交价款23.*元。

(六)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一是在项目的带动下,截止6月底,7县(区)共完成整理复垦开发土地1294*,净增耕地858*。增加了有效耕地,促进了农业发展。*已完成512*,净

增耕地390*,超额完成了全年任务。二是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强。各县(区)政府都下发了地灾防治预案和地灾应急预案两个文件,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组织人员,实地摸排,圈定了地灾隐患区域

和危险点,预测了受灾户。制定了预防要点,发放了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加强了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监测预报工作,实行了24小时值班制度。成功避让了*马峡镇孟台村5月10日的山体滑坡和*

*柏树乡陶坡村后沟社7月10日山体裂缝两起地质灾害,5*24*安全撤离,无人员伤亡。三是认真办理群众,上半年,7县(区)局共办理群众来信4*,接待来访21*,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5*,解决了群众难题,促进了和谐,稳定了社会。

(七)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声有色。各县(区)局充分利用“12?4”“4?22”、“6?25”等节庆日,围绕主题,开展了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效果。特别是土

地日的宣传,掀起了。共印发法规宣传资料9.*多份,出动宣传车14辆,送法下乡1*场次。*局6月25日晚在县城文化广场举办了庆祝《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暨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国

土情”文艺晚会,市、县领导观看演出并作了重要讲话。*局于土地日当天,在县一中和一小举办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竞赛,80*名学生参加竞答。*局于6月25日,在局机关举行了“庆

七一,情系国土、爱岗敬业”专题演讲会,*代表队*参赛队员分别从“政治上跟党走”、“守卫国土资源,争做时代先锋”、“情系国土谱华章”等不同侧面,进行了演讲,极强的启发性、鼓动

性引起全场共鸣。*局于“6?25”当天利用手机向3**手机用户发送了“庆祝土地日,依法合理用地,共建和谐家园”的温情短信,向四面八方的人们送去了国土人的衷心祝愿和美好期盼。

(八)“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扎实推进。一是国土资源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体制更加完善。*后来居上,上半年完成了乡镇国土所的调整上划工作。彻底突破原来一乡一所、一所一人的旧

格局。将原来1*国土所合并设置了*分局、*中心所,为副科级建制,核定编制1*行政干部,实现了县局垂直管理,做到了机构、编制、经费“三到位”。同时,还投资3*元,为3所1分局

租用了办公场所,购置了电脑、办公桌椅,安装了电话,改善了办公条件。*国土局,经过积极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了基层国土资源机构设置,将1*国土资源所整合为*分局、*中心所和

*国土所。升格为副科级建制。二是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县局都制定了基层国土资源所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局两年共投资39*元用

于国土所建设;今年又投资5*元,建成了韩店、朱店两个中心所,至此,全县5所1分局全面完成了标准化建设。*局投资1*元为甘沟中心所购买了办公楼。*局筹集1*元,为东华、安

口两个分局添置了工作车辆。三是干部职工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在推进中心工作过程中,各县(区)局,把干部职工学习教育、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和智力支撑来抓,坚持开展政治理论、法律

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集中进行了法制培训教育,广泛开展了争当“人民满意国土资源局、所”、“人民满意国土资源管理员”评比活动和“六个一流”争创活动,形成了人人思学思进,人人争先创优

的局面。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为主要内容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用“八荣八耻”规范干部职工思想行为,培育廉

洁、高效、为民的机关作风,工作效率、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群众的公信力,树立了部门的新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在一些工作环节中,县与县之间还存在进展不平衡,指标有欠账,作风不够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二是土地违法行为有所抬头。当前,农村私人建房违法占地情况多发。在一些地方借新农村建设之名,集中占地,突击建房。规避审批、规避缴费为主的“以租代征”现象比较严重,开发区盲目占地

耕地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油田;生产建设用地;地方经济;发展;矛盾

[中图分类号]F4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4)22-0138-02

在我国,巨大的人口压力使18亿亩基本农田的红线已成为土地分类规划的界线,有限的土地资源让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对土地大量需求的矛盾不断出现。油田企业必须正确认识这些矛盾,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好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实现油地互补、和谐共赢。

1解析油田生产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矛盾的意义土地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油田企业来说,土地更是重要的生产资料。中原油田东濮区块位于“中原经济区”范围内,主要分布在河南省濮阳市、开封市、安阳市,山东省聊城市、菏泽市等地,涉及区域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人口稠密、占用基本农田多等特点,每年还有大量的新增建设用地。随着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油田作为国有大企业,需要不断提高对土地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油田企业土地资产管理观念的根本转变,正确对待、认真分析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间的矛盾,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协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这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最终实现油田地方和谐共赢,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2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表现

21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小,侵占井场道路现象时有发生

“人多地少”是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原地区人口稠密,人均耕地面积小的矛盾更为突出。以濮阳市范县濮城镇为例,该镇39个村,有油田油水井1266口,计量站45座,油田征地面积4308亩,管线、设备临时占地600亩,该镇人均耕地面积还不足8分地,远低于全国人均138亩水平。由于油区农户耕地面积小,为增加收入,方便生产,部分油区农户将农作物种植在油田已征井场、道路内,将麦垛、粪肥、生产材料堆放在油田已征井场、道路上,甚至有的农户将房屋、养殖场建在油田已征地、油气管线上,形成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安全生产,油田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违规占压油田已征井场道路、油气管线的附着物进行清理,由此也引发了很多工农纠纷,油田从人道主义和维护油地和谐的角度出发,对部分违规占压清理进行了适当补偿。这样,一方面协调工农纠纷影响了油田生产时效;另一方面进行清理占压补偿增加了油田生产成本。

22地方招商引资,部分新建企业、开发区圈占油田已征地地方政府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加快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手段,其间势必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兴建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等。中西部油田所处地区较东部沿海地区工业较落后,过去除油田企业外,其他大型工业企业少,油田进行生产建设时与地方企业发生用地矛盾较少,随着油田不断开发,井站和油、气、水管网如同蜘蛛网分布在油区范围内。近年来,随着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当地方政府在规划招商引资、兴建产业园、新城镇建设时发现油田管网、井站难以绕开,为确保实现招商引资的任务,促进地区工业多元化发展,增加税收,带动当地就业,出现产业园或其他企业圈占、侵占油田井场、道路现象,既损害了油田的合法权益,同时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23地方征收耕地占用税,退税程序不畅增加油田成本负担为更好地保护耕地,督促占地企业、个人及时恢复耕地原貌,我国实行征收耕地占用税。河南省《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濮阳市市区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31元;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因污染、取土、采矿塌陷等损毁耕地的,由造成损毁的单位或者个人缴纳耕地占用税,自损毁耕地之日起,在2年内恢复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油田在新井钻井施工要占用较大面积耕地,一般每井在10亩以上,每井交耕地占用税在20万元以上。但是一方面因为油田施工井场修复标准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施工井场未达到地方政府相关要求;另一方面油田交纳的耕地占用税是地方政府财政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尚未确定土地复垦的验收标准和方式,理顺耕地占用税退税机制。上述原因使得中原油田耕地占用税退税工作面临很大的困难,大大增加了油田生产成本。解决耕地占用税退税矛盾,急需耕地占用税退税管理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

3解决油田生产建设用地与地方经济发展矛盾的对策31加强沟通,合理规划,实现油田、地方发展共赢

油田是没有围墙的企业,油水井、计量站、厂矿广泛分布在油区,油田作为当地国有特大型企业,有义务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当地方规划与油田用地发生冲突时,油田应积极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做好涉油区域开发规划工作,在保护好油田已征井场道路前提下,尽可能的配合地方政府实施新规划,同时对油气水管线进行标识,确保其他企业在安全距离之外,杜绝安全隐患。当油田进行新区块开发或是管网改造时,也应与地方政府充分结合,合理规划油水井、管线布局,努力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尽量为地方留下更多的土地开发空间,从而实现巩固增强油地情感,密切油地关系,为构建和谐油区带来长远动力。

32摸清家底,抓好基础,维护油田已征土地合法权益

中原油田成立三十多年来,每年都要征用大量的建设用地,这些土地资产是油田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土地基础管理,维护油田已征地合法权益需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意识到位。油田企业应增强土地资产管理意识,避免因土地界限不清、资料不全引起土地争议和纠纷问题,给油田带来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2012年中原油田土地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油田土地资产清查工作,全面统计油田所属单位用地基本情况、征地成本、税费缴纳情况、相应地面资产情况、用地手续情况,摸清油田土地具体权属,明确土地资产状况,杜绝油田土地丈量不准、界限不清、资料不全、归档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现象。

二是组织到位。建立健全土地管理机构,注重把业务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充实到土地管理岗位上来并保持相对稳定。加强对土地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深刻理解和领会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促进土地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三是制度到位。应按照有关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制定一套系统的、完整的土地管理制度,使土地管理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够有章可循,得以圆满解决。中原油田土地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中原油田土地管理办法》、《中原油田新增建设用地管理实施细则》、《中原油田土地处置管理实施细则》和《中原油田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细则》(一法三则),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土地管理制度体系。

33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确保“集约节约”生产用地油田企业占用土地数量巨大,而且每年用量不断增加,抓好节约用地工作尤其重要。油田生产建设用地应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尽量选用废旧井场占地、劣质地、荒地,少占用耕地和农田,要严格执行施工占地标准,不允许超标占地。为规范各项施工占地,中原油田印发了《中原油田临时用地管理细则》,其中对钻井、管线电缆施工、各类作业施工占地面积做出明确要求,日常通过开展“三不”检查(不通知、不定时、不定点),督察各单位施工占地情况,2011年,中原油田通过严格执行临时用地范围和标准,充分利用周边已征土地、废弃老井场、老水淹地,控制用地规模,钻井、压裂等施工利用老井场、老水淹地162井次,减少临时占用耕地196亩,减少青苗赔偿264万元、减少耕地占用税430万元。

34明确流程,严格落实,提高耕地占用税退税率

解决好耕地占用税退税问题,一是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理顺耕地占用税退税机制,促成耕地占用税退税程序以红头文的下发,确定土地复垦的验收标准和方式,使缴退耕地占用税工作走向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努力实现耕地占用税退税目标。二是要严格督导和考核临时用地管理各项办法的执行情况,特别是加大对临时用地标准、耕作层土壤剥离并集中堆放、回填土的覆土深度的检查力度。三是加大临时用地复垦退耕力度,油田各基层生产单位在施工前要要制订土地复垦方案,临时用地使用后及时组织队伍进行复垦,特别是加强对复垦施工队伍的监控,形成油田土地部门、被占地村民、农业技术部门从事前到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复垦施工单位取得地方有关部门出具的土地复垦验收合格证明后,油田再对施工费予以结算。

耕地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质量,发挥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效益,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垦造项目管理的通知》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使用市财政资金安排的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

第三条建设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项目,并根据《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合同》对具体工程项目的实施全面管理。

行政村为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单位,对权属属于本村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全面管理。项目实施中应实行民主化决策,严格执行农村工作“四项制度”,不得转嫁于施工单位及其他个人实施操作。

施工单位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合法竞标,中标后按合同规定的施工方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要求组织施工,在约定工期内完工。

监管单位国土部门负责年度造田任务分解下达、项目审核报批、招投标行政监督、施工质量监督、资金计划审查、竣工质量验收等工作。土地整理中心具体做好项目立项报批、竣工验收申请、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及项目资料归档等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决)算审查、专项资金管理、财经纪律监督、使用效率评估和风险防范等工作。

农林部门负责市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林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具体细化为林地垦造耕地可行性及潜力分析,开发造田涉及林地大致范围界定。

审计部门依法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运行过程实施审计监督。

监察部门依法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效能和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实施行政监察并查处。

公安部门依职责维护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治安环境。

公共资源交管办、建设、水利、环保等部门依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开发整理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按照项目申报、工程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等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实行项目公告制、合同管理制、工程招标制、工程监理制。

第五条土地开发整理遵循“统筹兼顾、规范管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地稳步实行。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六条土地开发整理由项目所在镇、街道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复垦专项规划和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总体规划,注重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严禁毁坏森林,做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有机结合。项目涉及林地、滩涂、水域的,须征得市农林、水利、海洋渔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同意。

第七条切实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项目应由有资质的勘测规划部门进行实测规划设计。项目设计要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开发项目设计规划》和其他有关规定,从源头上把好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关。

第八条申报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应当提交下列资料(详见附件1)。

第九条申请土地整理项目,依下列程序进行:

(一)项目申请。各镇、街道根据本辖区内耕地后备资源状况,在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和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择优上报项目申请(上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面积、开发前地类、权属单位意见(包括前期青苗补偿、政策处理完成情况)、区域镇(街道)意见(包括镇(街道)林特、水利专管员,农业镇长(主任)意见)。

(二)现场踏勘。国土资源会同农林、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

(三)项目报批。市土地整理中心对项目进行初审后,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协助申报单位完善申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报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立项。

(四)项目实施。申报项目一经批准,市国土资源局以合同方式确认给项目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十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度。

申报项目获准后,市国土资源局应与项目实施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合同》。《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合同》应当载明项目名称、项目监管主体、责任主体名称、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的施工方式、进度要求、质量标准、资金使用效果、竣工验收程序等)、违反合同的法律、行政、经济责任等内容。该合同作为双方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兑现奖惩的依据。

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由市人民政府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内容有:本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年度必须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面积等。

第十一条土地开发整理计划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对未完成土地开发整理任务的镇、街道,暂停下达年度建设用地指标,暂缓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对未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程序规范操作的,暂停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第十二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网上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全过程监管。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既可依各自职责,在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管职能,也可与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联动平台,实行信息同享、共同监管。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项目申报单位依据《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合同》,具体负责依程序组织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和市有关招投标规定,组织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确定项目的施工单位。同个规划设计申报单位不得任意拆分标段,编制标的必须包含规划设计的所有工程分项,预算综合单价套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试行,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招投标行政监督。

(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申报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具有全面落实《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合同》义务的约束条款;

(三)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实施区域项目实施公告;

(四)项目申报单位组织进场施工;

(五)项目申报单位开工后向市统计局及时报送投资报表。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范围;

(二)项目建设单位、实施单位、工程施工单位;

(三)项目具置、性质、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总投资额、工期;

(四)项目规划新增耕地面积、土地权属状况、预算经济效益等。

项目公告一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项目区域内实施采石、取土、种植、改(扩)建或新建建筑物等行为。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做好项目所涉区域的界址纠纷协调、权益矛盾化解工作,及前期完成青苗补偿、土地临租等政策处理工作,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履行治安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无理取闹,阻碍施工的违法行为,为项目施工营造优良的治安环境。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涉及到项目设计变更的,必须及时出具变更联系单,并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奉政发〔2003〕19号)文件规定报建设(监理)、实施、设计、监管单位批准同意。变更联系单必须妥善存档,未保存的不得予以组织验收。

第五章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程款和项目管理经费。工程款主要指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和田间道路(包含与外界连接的排灌、交通)等各项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发生的支出,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各种税收等。项目管理经费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和实施单位工作经费两块。建设单位管理费用包括:勘测设计费(800元/亩)、工程造价招标费、工程监理费(1.7%施工费)、植被恢复费(2000元/亩)、项目管理费(3000元/亩)、不可预见费(1.96%项目总投资)等。实施单位工作经费主指项目涉及的园林地果树、林木青苗补偿费、拓宽或改善项目区内外的交通、水利设施土地征收政策处理费等。

第十九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按照“专款专用、多级审核、国库直付”的原则统一管理。

第二十条对工程款拨付,依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款申请。由项目申报单位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用款申请。用款申请应当载明用款额度、用款理由、工程形象进度、工程实际完成量、先期支出情况、累计完成投资款额等;

(二)实地检查。市土地整理中心会同市财政局对照工程合同对项目实施情况,工程进度、质量进行实地核查。

(三)呈报审批。实地核查后,对符合拨付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审批。

(四)资金拨付。经市国土、财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审批同意拨付的工程款,由市财政局通过国库直接划转至项目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付款不得超过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80%;待验收合格、决算审计通过,工程移交至实施单位管护后拨付余额,质量保修金由实施单位按审定造价的5%押取,保修期限1年,期满施工单位提出退还押金请求,实施单位验收后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或存在应按合同约定退还押金;如工程发生或存在质量问题且施工单位未能及时妥善解决的,按支农项目相关条款规定,该押金自动转为工程质量维修金不予退回。

第二十一条对项目工作经费拨付,依下列程序进行:

(一)用款申请。由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工程投资进度同步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用款申请。用款申请应当载明用款额度、用款理由、先期支出情况、累计款额等;

(二)呈报审批。对符合拨付条件的,按相关程序审批。

(三)资金拨付。经市国土部门按相关程序审批同意拨付的项目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直接划转至镇(街道)财政专户,镇(街道)按比例额度留取管理费用后再划转至实施权属村开发垦造项目资金专户。

第二十二条项目管理经费节余资金的分配使用。项目完工后,实施单位(权属行政村)节余的资金使用,首先落实好留取50元/亩的新增耕地耕种补助费和工程后期管费(1%施工费),其次重心要放在新农村建设上,主要用于改善村容村貌、道路交通等村公益事业建设,并纳入村项目结余资金核算,实施单位工作经费及节余资金去向统一由镇(街道)财政所审核、监管,发现有违规使用项目工作经费或结余资金情况及时通报相关监督部门。

第二十三条市财政部门应对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信息收集和跟踪监督,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项目资金,不执行项目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规定,超支、坐支项目资金等情况,应督促相关镇/街道、实施权属行政村及时改正,同时通报相关监督部门。

第六章项目验收及成果管理

第二十四条工程项目完工,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结算,经项目申报单位初审后,由项目申报单位上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工程结(决)算审查。未经结(决)算审查的,不得支付工程余款。

第二十五条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申报单位应当依《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组织镇、街道人大、纪委以及农业、水利等部门技术力量会同项目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自验。自验合格后,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后向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初验申请。

第二十六条验收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详见附件2)。

第二十七条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初验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农林、水利、财政、统计等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按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项目申报单位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依《土地开发整理建设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理。

项目初验合格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所在镇、街道协助国土部门提供相应竣工验收材料。

第二十八条资料归档。项目申报、验收要求提交的资料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招投标、施工、设计变更等项目建设资料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各申报单位要在项目验收之前妥善保管建设资料,资料不全的市国土资源部门不得予以组织验收。

第二十九条项目实施单位是项目后期管护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工程的管理和维护,管理和运用好项目后期管护费,确保项目成果长期持续发挥效益。

项目实施单位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项目后期工程进行经营管理,依据经营状况,制定适当的投资回收计划。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项目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一)不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报或不提供规定的申报资料致使项目未获批准或迟延获批造成重大损失的;

(二)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重大隐患,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三)对项目资金监管不严,导致资金被贪污、挪用或滥用的;

(四)对项目后期工程的管护不力,导致项目目标难以实现的;

(五)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土地整理规划设计的。

第三十一条对虚报、冒领或截留、挪用、贪污项目专项资金的,由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因、、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耕地保护考核细则范文第5篇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坚持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全局各项工作的首位。从20__年开始,认真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实施细则》及依法行政年度计划。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局班子坚持每月研究一次依法行政工作,并将依法行政纳入了对内部各股(室)、站(所)的年度目标管理。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督查室,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强化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与晋级晋职挂钩、与福利待遇挂钩。加强了依法行政责任追究,并保障了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由于领导高度重视,措施有力,全局系统依法行政的理念得到了空前的强化,依法行政的氛围十分浓厚。

二、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突出行政审批创新

为了有效规范内部各项行政行为,实现依法行政,我局自20__年开始,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指导下,先后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和内部会审制度”、“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制度”、“接待工作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制度”、“土地整理项目申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20多个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在行政审批制度建设方面,突出了“窗口办文”、“流水作业”、“法制审查”、“上下把关”、“集体会审”、“举行听证”、“限期办结”等原则。即凡涉及我局的所有行政事项均由“办事大厅”一个“窗口”负责统一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办结后又由该“窗口”统一送达)。然后转交局内部各相关股室依顺序办理。对于涉及法规政策的行政事项,明确了必须经过局法规股进行法制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后才能办理。在办理过程中,“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必须依次签署意见和署名,实行“上下把关”。涉及重大行政事项的,必须经过“集体会审”才能办理。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或依法应当听证的,均由法规股长担任主持人组织召开听证会,及时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在办理时限上,坚决做到不突破法定时限。三年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5500项,其中100%经过法制审查把关,80%经过集体会审,组织听证会16次,没有发生一起行政撤销和行政赔偿案件,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除此,我们还开展了“一张笑脸相迎、一句问候请坐、一杯热茶暖心、一颗耐心倾听、一个公正答复、一声送别好走”“六个一”改善服务作风活动,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优化行政执法环境

近年来,我局不惜投资100余万元,连续开展了国土法制宣传“五个一”工程活动(即开辟一个专栏、印制一批挂历、编发一组短信、举办一期培训、主办一台晚会);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宣传活动以及每年5月份举行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共制作宣传横幅153幅;刷写宣传标语470条;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15期;主办宣传窗24期、宣传展板116块;组织法律法规上街咨询活动15次;接待公众咨询14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__0余份。除此,结合解决土地、矿产资源矛盾纠纷,采取以案说法方式,给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知识专题讲座21次。通过上述宣传,进一步扩大了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的覆盖面,使国土政策家喻户晓,进一步优化了国土资源执法环境。

四、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高效便民机关

一是成立了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行政事务“办文窗口”。二是全面梳理了《__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依据》,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将办理各项行政事项的名称、依据、程序、条件、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以公示栏形式在政务服务大厅进行了公开,并通过电视等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反复播放。四是编印了10000本依法行政手册和60000份国土资源宣传挂历免费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发放。五是在土地市场和矿产市场建设方面,全面取消了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工业用地)和探矿权、采矿权的制度,实行了公开招拍挂出让制度。六是严格落实了征地拆迁过程中的“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并保障了被征地农民听证的权利。七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及时组织了有要求的当事人和有关方面代表进行听证。八是在土地整 理项目施工单位的选择上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九是在制定涉及公众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方面,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代表的意见。十是建立了国土资源档案公开查询制度。十一是公开承诺了办事时效,提高了本局机关办事效率。

五、加强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加强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广泛宣传。二是举办了学习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培训班,对全县160余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培训。三是建立了本局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的具体程序制度。四是创建了《__国土资源》期刊和《__国土资源》网站,作为继县人民政府公报和网站之后,又一我县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的平台。五是作为我县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单位,我局开展了示范窗口和示范阵地建设工作。六是建立了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按程序执法、规范执法。

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资源管理秩序

1、加强了对基本农田和耕地的保护力度。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实行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状;县局机关与各乡镇国土所签订了耕地保护动态巡查责任书,规定了每周一巡查、每月一上报的制度,切实做到将各类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基本实现了本行政辖区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2、以里耶为试点,开展了违法用地集中整治工作。通过逐户清理,使过来里耶镇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特别是村民宅基地管理较乱,假证、无证用地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得到了曝光,严格处理了一批少批多占、不批自占的违法用地户(清理后,重新登记、核发新证780户)。通过清理,促进了里耶镇用地秩序的根本好转。今年上半年,我局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违法用地专项整治活动,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使滥占乱用土地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明显遏制。

3、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闲置土地调查摸底,共清查出闲置土地207宗,面积54696平方米,并澄清了各类闲置土地的具置、面积、分布区域、闲置时间、应补交闲置费金额等事项,依法对闲置土地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处理,切实扭转了批而不用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

4、加强了对各类采矿点的清理整顿。县里成立了以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治理整顿矿产秩序常年工作队,对无证开采、违章开采、安全隐患突出、资源浪费严重、污染严重的采矿点全部实行了关停。三年来,共查封非法采矿点153户,罚款60余万元。通过整顿,促使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得到了根本好转。我县因此连续三年获得全州矿产秩序治理整顿先进单位。

5、加强了对土地、矿产资源市场的管理。严厉打击土地非法转让、出租、抵押以及非法探矿、采矿的行为。切实加强了对各种土地、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工作,规范了土地、矿产市场秩序。

6、切实加强了对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及重大项目用地的管理,严格了报批程序、征地程序,依法、科学、合理地制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认真地组织了听证,落实了“两公开、一登记”制度,有效防止了各种征地矛盾的发生,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户的合法权益。

7、加强了对改制企业土地处置的管理工作。严格了土地处置程序,实行了公开招拍挂出让制度,杜绝了暗箱操作,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切实保护了改制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8、加强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制定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全县107个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了巡查人员、监测人员、责任人员,并积极开展了有效的相关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9、结合新农村建设,科学规划,综合整治,实施了召市镇、华塘街道办事处、茨岩镇等一批国家级、省级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整理,显著地改善了项目区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老百姓创造了福祉,为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抓好了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积极参加省、州、县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近两年,我局先后派送260余人次参加了各级举办的法制培训班;二是每年由局法规股牵头,组织全县国土资源系统160名工作人员每半年集中进行一次法制培训;三是对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坚持每年每月开展一次教育整顿;四是每年集中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开展4次学法活动。通过培训学法和教育活动,使全局系统绝大部分工作人员熟知了各类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丰富了理论和业务知识,提高了处理案件和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

2、强化了对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执法人员的内部监督管理。凡是在土地行政执法问题上出现知法犯法、循私舞弊、、贪污受贿、不作为、缓作为等群众强烈不满的行为的,首先由局纪检监察室坚决查处纠正;问题严重,构成违纪和犯罪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近年来,全局系统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工作人员共有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