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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核心,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的宜居社区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和以人为本、施惠于民的工作理念,以为群众服务、靠群众参与、让群众满意为创建主题,切实落实创城机制。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一人为本,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以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大力实施素质工程。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学习活动,加强理论研究、理论宣传,提高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注意荣辱观,积极开展各种道德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突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加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组织多种形式的文明养成教育,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着力提高公民的科学意识。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落实未成年人所办的实事、好事,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加大建设和谐文化力度,加强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开展文化示范户创建活动,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大力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文明社区创建。进一步抓好社区文化大院、社区夜校、社区电子阅览室、社区图书室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创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二)坚持重在建设,提升城市品位。坚持搞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加强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社区的规划要求,完成为民服务五大工程:
一、宏伟新区开发建设工程。变更宏伟社区幼儿园建设手续,6月份规划建设面积3600平方米的新区8号楼一栋,12月份竣工。
二、社区银雀山路沿街楼建设工程。年内开发完成银雀山路沿街楼2000平方米,12月底前交付使用。
三、银雀山片区宏伟社区拆迁改造工程。按规划实施拆迁改造一期工程,拆迁民房65户,面积1.5万平方米,实现当年开发建设。
四、城镇医疗保险工程。继续扩大社区医疗保险覆盖面,实现城镇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五、社区平安创建工程。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家庭治安保险工作,社区参保率达到100%,不断创新治安保险机制,为社区居民创造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三、工作措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既是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大事,又是一项广泛的群众性活动,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市、区两级都十分重视,全社区要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群策群力,全力以赴,抓紧布置,立即行动。真正把文明创建工作宣传好、发动好、落实好。真正把气氛烘托好,把工作做扎实,让社区居民充分享受到文明城市创建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创城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创建深入。
(二)强化目标管理,实行责任追究。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责任分工》的要求,把工作量化、细化、具体化。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把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个责任人,用“倒计时”的办法,明确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和进度要求。
【关键词】众创空间 运营效率 对策建议
自2015年初国家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以来,作为“双创”主阵地,高校借助其科研和人才优势,校团委、科研与学生管理机构等部门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教师积极参与,各类主题的校园众创空间蓬勃发展。搭建众创空间、参与众创空间、分享众创空间已成为一种新的校园文化。分析校园众创空间的运营思路,研究相应对策措施,对促进校园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发展现状
(1)发展规模。在数量上,高校众创空间呈快速发展态势。全国共有各类高校2552所,其中普通高校945所,高校自主或合作设立的各类众创空间估计多达千余家。高校利用校园科技园、专业孵化器、试验与实训基地、图书馆及其他非教学空间建设众创空间,仅重庆地区,根据重庆市教委2016年1月公示的结果,重庆高校已建成并认定合格的众创空间77家,建设培育中的众创空间19家。但是,众创空间数量的快递增长并没有同步带动创新成果和成功企业数量的增长。据报道,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存活率仅为30%,低于全社会创业企业的约50%。
(2)政策体系。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3月11日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地方政府、各级教育主管机构、院校也相继出台了配套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如重庆市政府出台的《重庆市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众创空间建设与科技成果转化“双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和《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重庆市科委出台的的《重庆市众创空间建设的指导意见》、重庆大学出台的《重庆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从相关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看,高校一般成立了相组织领导机构,多采取校内组织机构按职能分级管理的方式,涉及创新创业竞赛类的管理职能一般由团委负责,科研技术及成果转化类的创新创业项目管理职能一般由科研管理机构负责,应用实践类的创新创业工作一般由学生工作机构或就业管理机构负责。一些综合类的高校,还明确了二级学院直接负责管理本学科的创新创业管理。
这种按学科专业或按行政职能区分的分工负责管理体制,实质上就是多头领导,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行政管理资源,一个创业团队要协调多个管理主体,降低了管理效率。同时,现行的高校创新创业政策大都是大方向层面的指导性政策,没有形成结合高校自身管理实际,适应学生能力水平和社会创业就业需要的实用性政策体系。
(3)运营效果。总体上,受创新创业主体自身素质和校园资源条件等因素影响,高校众创空间的运行效率和运营成效,普遍不及社会众创空间。作为高校的创新主体,学生自身的创新意识较弱,工作和生活经验不足,自我管理能力不强,时间和精力有限,创新创业项目与学科专业结合不紧密,创新创业实践不连续,加上辅导团队、创业资金和创业项目等资源配置不充分,严重影响了创新创业的效果。高校在众创空间的建立方面行动很快,但对众创空间建设运营管理的政策体系不完善,对创业项目指导、孵化和实施的配套支持不够,创新创业项目与学校的学科优势,特别是与学生的专业背景脱节,部分众创空间演变成了学生创业活动和部分创业项目的对外宣传与展示平台,一部分众创空间甚至并未实质性运营起来。
二、对策建议
(一)明晰功能定位
根据国务院《意见》的有关要求,明确高校作为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主要是发挥学校的科研平台和人才资源集聚的优势,通过搭建众创空间载体,探索创新人才的培养体制。可见,创建高校众创空间的根本出发点应是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新精神。高校的众创空间,其服务的主体应是大学生,应紧密结合学校的人才培养需要。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既要看入驻了多少创业团队,“孵化”了多少项目,转化了多少科技成果,更要看对提升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和能力的效果与作用,即是否通过众创空间的实践和锻炼,激发了学生创新创业激情,启蒙了学生的创新创业思维,树立了创新创业意识,积累了创新创业经验,分享了创新创业乐趣。高校应调整众创空间的功能定位,围绕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将创新创业基础教育、创新创业实践等课程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二)理顺相关管理关系
为改变目前多头管理和多层级运作的现象,可通过组建统一的高校创新创业指导委员会,促进校内各部门工作的有机融合。据调查,清华大学的创新创业工作由校团委统一管理,同时建立了校园创业服务平台;这种建立校级专门管理机构的做法,综合了团委、科研、就业、资产等管理部门,以及二级学院、各类实训基地等教学机构的职能,将学校部门间的相关资源进行整合,统一创新创业政策、项目合作等信息,统一扶持资源支持,集中专业孵化指导,分类操作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2019〕5号)以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的意见》(陕政办发〔2019〕36号)精神,加快推进新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一)加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打造“15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建设,在新城层面建设一院(社区嵌入式综合福利中心),在社区建设一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居民小区建设一站(养老服务站点),形成立体复合型养老服务网络。新建住宅小区严格按照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老旧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标的,要通过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补足。到2022年基本实现新建居住区及老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90%以上覆盖,到2023年力争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新城)
(二)加快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持续推进永久保留村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鼓励各村新建或利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闲置校舍等集体设施改建农村互助幸福院,并高标准配套设施设备。探索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到2023年每个新城至少建成1个,负责向有服务需求且无精神病和法定传染疾病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空巢老人、失独老人、高龄及其他生活困难老人提供养老和护理服务,并对辖区内农村互助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等进行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多点布局“邻里型、家庭式”小型养老服务站点,扩充农村养老服务的末梢供给,方便老年人就地就近接受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各新城)
(三)持续推动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配置,纳入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严禁利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加快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到2021年秦汉新城、沣西新城、泾河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全部投入运营,且社会化运营率达到100%。新区兜底型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各新城综合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保障。大力引导优质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参与新区中端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以健康养生养老为特色的康养综合体等高端项目规划、招商和建设,扶持以健康养生养老为主的特色街区建设,到2023年至少在沣东新城建成1处养老服务康养综合体项目(红光路老年公寓)。(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新城)
(四)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发展
统筹协调医疗设施与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专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卫生室、门诊部。到2022年,新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80%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
(五)积极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结合新区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加快信息技术、智能硬件等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推广应用。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保健、医疗服务一体化发展。支持各新城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广智能产品应用,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点餐式”的照料、医疗、家政、送餐、旅游、体育、文化、物流、监护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鼓励智慧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为农村独居、空巢、高龄、失能老人家庭安装呼叫器,着重为农村困难老人提供紧急救助、临时帮扶等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智能产品进家庭,增强老年家庭的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二、加强制度支撑
(一)健全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
建立政府购买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目录清单,逐步将困难老人探视巡访、家庭照护床位、上门助浴、助洁、老年人能力评估、失能老人家庭照护人员技术培训、上门指导与喘息服务、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营、老年协会运转等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内容、标准与提供主体,保障新区老人享受标准化优质养老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二)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推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代缴政策。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与低保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增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防贫减贫功能,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三)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制度
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加强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在保险经办、保障水平、服务提供等方面的衔接。优化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相关政策,逐步增加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四)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适时推行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保障。积极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的有益补充作用,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拓展长期照护保险的资金来源渠道。(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放宽行业准入门槛
支持养老服务业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并向属地民政部门报备;对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优先登记。(责任单位:新区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二)完善扶持政策
由新区人社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全面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制定出台新区《养老服务投资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在资金、土地、税费、融资、物业费、水电气暖等方面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新城)
(三)深化医养结合融合发展
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生到养老机构定期坐诊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务室或配备专职医生与护士,并实行备案管理。搭建医养联盟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在线医疗服务。整合社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推进医养服务向社区延伸,建立老年人体检、查询、慢性病管理和家庭医生巡诊的社区(村)医养结合工作机制。到2022年,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家庭签约服务实现应签尽签。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融合发展,促进中医药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强化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开展老年病综合治疗和健康指导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各新城)
(四)实施养老服务综合监管
制定养老服务责任清单,在养老服务领域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度全覆盖。建立健全联合奖惩机制,成立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加强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黑名单制度,常态化开展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专项整治,并形成长效机制。(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新城)
四、提升服务质量
(一)促进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常态化督导养老机构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全面落实。建立专项奖励,支持养老机构通过开展标准化创建和星级创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在养老机构项目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输出服务技术和品牌等形式,发展跨区域综合性养老服务集团。(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各新城)
(二)探索推进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加强对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的扶持,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和服务水平。建立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照护需求评估,评估等级作为申请人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养老服务补贴等政策的依据。 (责任单位:新区教育卫体局、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新城)
(三)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
将就医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司法服务、行业服务、公租房与危房改造等项目纳入老年人优待范围。持续实施居家养老适老化改造,加快推进新区范围内“老年人优待证”网上办理,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尤其是慈善组织面向老年人提供各类关爱服务。(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四)健全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建立并实施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养老机构等级评估、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估、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等机制,及时公开评估评价结果,并作为日常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财政局,各新城)
(五)积极培育为老服务社会组织
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机构建设、提供养老服务,鼓励促进社会慈善爱心与养老志愿服务资源参与新区养老服务。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西咸新区服务业品牌建设规划,到2025年培育打造至少10个具有全国或全省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品牌项目。(责任单位: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民政局、招商局,各新城)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推进养老服务领域创业就业,建设新区养老护理员管理系统,在新区层面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薪酬制度与岗位补贴制度。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通过住房、子女教育、创业扶持等政策支持,引进新区养老服务业所急需的人才到新区就业创业。到2023年,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与不同类型老年人比例以及护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全面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在新区建立养老服务综合人才培训基地,在各新城探索建立实训基地,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纳入新区创业就业培训体系和职业教育规划,加快培养老年教育、医学、护理、营养、心理、社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养老护理员队伍培训机制和继续教育制度。逐步扩大养老人才培训范围,将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人员、慈善养老人士、养老服务志愿者、农村互助幸福院工作人员、老年协会骨干分子等纳入培训范围,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队伍素质,到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建立养老服务队伍岗前培训与继续教育长效机制,养老服务人才短缺状况得到有效缓解。(责任单位:新区人社民政局、组织部、教育卫体局,各新城)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各相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将养老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实施。新区人社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由新区分管委领导召集,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各新城要把养老服务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并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各方资源,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养老服务发展。(责任单位: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二)加强信息公开
各新城都要公开辖区内养老服务通用政策、业务办理、行业管理、服务资源、标准规范等基本数据信息,并逐步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评估结果、养老公共服务清单等事项。新区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加强行业发展统计监测工作。(责任单位:新区各相关部门,各新城)
(三)强化资金扶持
【关键词】办学追求;教育体系;教育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G52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5-6009(2017)18-0023-03
【作者简介】闵宇平,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教育局(江苏淮安,211600)主任科员。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目标,致力于“最美教育”办学追求,努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发展理念,健全现代教育体系,实现了金湖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先后创建成“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江苏省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2016年被省政府表彰为“江苏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
一流设施保障“最美教育”
近年来,金湖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坚持以教育布局科学化、学校建设标准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积极策应学龄人口新变化,按照教育现代化建设要求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推进实施《金湖县幼儿园建设布局规划》《金湖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规划》。“十二五”期间,投入8000多万元,按照省优质幼儿园标准,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6所;投入3.36亿元实施校舍安全工程,加固重建面积24万平方米,全面消除D级危房,被表彰为“江苏省校安工程先进集体”;积极实施教育信息化水平提升工程,累计投入7300多万元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进行提档升级。近两年来,更是以大手笔投入强势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投入2.6亿元完成金湖二中异地新建和育才小学东迁工程,投入近4亿元实施吴运铎实验学校、滨湖幼儿园新建和银涂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改扩建等项目工程。现在金湖城乡“最美的地方是学校,最现代化的地方是学校,最具人气的地方是学校”。在提升硬件的基础上,我们着力优质资源创建,不断提升教育发展品位。近两年来,我县先后创建成“市教育现代化先进镇”3个、“市教育现代化先进学校”10所、“省市级优质幼儿园”4所、“市数字化校园”4所、“市智慧校园”3所、“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2所、“市标准化居民学校”109所,金湖中专被认定为“江苏省首批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机电技术应用、机械制造、旅游专业先后创建成省级现代化专业群、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和市现代职教人才培养基地。
改革创新激活“最美教育”
“最美教育”是最具活力的教育、最有生机的教育。教育管理运行、校长选拔任用、教师培训管理、教学科研支撑、质量监测评价等五大类问题一直困扰着金湖教育的发展。2015年10月,金湖县教育局提请县委、县政府出台了《金湖县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初中教育质量提升的意见》,针对困扰金湖教育改革发展多年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19项具体的改革举措,通过抓初中、促小学、推高中,努力实现全县教育的整体提升。2016年1月,通过认真调研,县委办、政府办出台了与《意见》相配套的关于布局调整、教师聘用、质量监测、目标考评等一系列的实施方案。《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出台让金湖教育改革有了方向和遵循,给金湖教育发展带来了源头活水,一系列问题迎刃而解,教育发展迈上了快车道。我们积极推行去行政化管理模式,大胆改革校长选拔任用机制。2016年1月,我们以金湖县实验初中为试点单位,对校长进行了公开选聘;暑期我们对全县初、高中校长进行了全面调整交流,新调整交流的初中校长全部实行聘任制,去行政级别。金湖全面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教师原有绩效工资的基础上,财政拨付专项资金对教育教学进行单独考核奖励,形成了具有金湖特色、比较完备的教师绩效考评体系。积极破解高级职称教师“评而未聘”问题,将职称聘用与教学实绩直接挂钩,采用“临聘”方式进行化解。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党代会精神,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着力打造质量新,提升中心城市品质,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努力营造“清爽、整洁、优美”的公共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围绕我局2012年工作重点,进一步细化提高标准,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标准体系;继续在中心城区开展城市管理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活动,逐步扩大长效管理的范围,2012年我区将完成1个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区域。
三、实施范围
示范区域:四明路、钱湖路、鄞县大道、前河路合围区域(剑桥公园、华泰剑桥片区)。该区域道路:前河北路(四明路—鄞县大道)、泰寓路(四明路—鄞县大道)、钱湖北路(四明路—鄞县大道)、四明中路(前河北路—钱湖北路)、贸城中路(前河北路—钱湖北路)、鄞县大道(前河北路—钱湖北路)。
四、创建内容
城市管理标准化创建内容主要包括街容街貌、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区内河、市容秩序、执法服务七方面内容。按照《市城市管理标准(试行)》要求进行创建,具体内容包括:
(一)街容街貌:主要做好道路两侧建(构)筑物立面,公共设施,“三乱”清理,建筑工地等方面的规范整洁,同时与各街道配合,对示范区内户外广告(店名招牌)进行统一整治,确保街景整洁。
(二)环境卫生:结合道路清爽行动,做到源头控制见成效、路面洁净见本色、行为规范见文明。
(三)市政设施:主要做好城市道路(含人行道)、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城市照明,城市排水等方面设施的规范完善。
(四)园林绿化:主要做好公园绿地、行道树、居住区(单位)绿地等城市绿化景观效果、植物生长状况、植物养护状况、卫生状况、园林设施维护等方面的规范美观。
(五)城区内河:主要做好内河水面保洁,水体水质,沿河绿化,涉河设施等方面的规范清洁。重点打造河滨生态走廊。
(六)市容秩序:主要做好便民服务摊,沿街店面,集贸市场周边,卫生责任区,人行道车辆停放等方面的规范有序。着重做好停车划线及沿街户外广告。
(七)服务承诺:主要做好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行政执法服务,执法队员形象等方面的规范高效。
五、实施标准
根据市现行的行业管理标准,结合2012年我局相关重点工作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调整完善后的《市城市管理标准化重要指标》(附件1)、《市城市管理标准(试行)》(附件2)开展创建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总结经验、深入推进。在2010年、2011年标准化试点和创建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力度,深入推进创建工作。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城市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城市管理标准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见附件3),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和验收。
(三)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抓紧时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目标,落实责任:
1、调查摸底阶段
时间为5月底前。各街道、科处室结合智慧城管专项检查对辖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5月底前制定工作方案,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在制定工作方案同时,各街道、科处室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发动社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规范整治阶段
时间为6月—11月底。各街道、科处室对照标准化要求和工作方案,对各类设施进行提升整改,对各项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进行规范优化,对影响街容街貌、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验收巩固阶段
时间为11月-12月。各街道、科处室对自查和市、区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落实长效机制巩固成果,确保年度标准化管理工作目标任务得以落实。
(四)加大宣传、及时报道
在制定工作方案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和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发动社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执法队员、管理人员和城管义工开展宣传教育、文明倡导等活动,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标准化工作
(五)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结合各街道科学发展竞赛活动,加强与街道之间的组织配合,增进沟通协调,着重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促进创建工作长效化、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