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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造价管理;经济管理;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 A
1.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的造价控制管理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即项目决策阶段、项目设计阶段、项目实施阶段和竣工阶段都关系到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管理。统计资料显示,在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为30%-75%,而在实施阶段影响建设项目造价的可能性仅为5%-25%。显而易见,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就在于项目实施之前的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项目决策是决定因素,而设计则是关键因素;工程造价管理不仅仅是防止投资突破限额,更积极的意义是要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加强管理,使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如何实施建设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管理
2.1项目决策及设计阶段的控制
建设项目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方案的过程,这一过程非常重要。它是建筑的龙头,要及时对不同的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在判断与决策的过程中,要抓住方案的两个因素,成本与规模。作为建设方,这一过程直接会影响到以后阶段的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建设单位要对与拟建项目有关的社会、经济、技术等各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各种可能采用的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认真的技术分析和论证,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的预测和评价。以策划阶段、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项目造价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但是必须重点突出。显然,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在于项目实施前的投资决策和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后,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在于设计。设计阶段,应严格制定各项设计限额指标,按项目决策确定方案的经济指标,在设计过程中造价人员与设计人员紧密合作,在保证项目决策目标的前提下,根据限定的额度进行方案筛选和设计,并且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以保证总投资不被突破。
2.2 做好项目投资目标成本及合约规划
目标成本是项目开工前,根据建设项目决策,在确定项目产品定位、方案后,基于项目成本明细科目、限额设计等进行测算得出的成本指标。目标成本作为项目招标及施工过程的管理指标,对成本发生进行控制有重大的意义。在确定完项目投资目标成本后,在根据目标成本进行合约规划,合约规划是目标成本策划的重要内容,是指根据产品定位、项目成本明细科目、通用合同名称、目标成本规则等,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合同大类、承包范围、工程发包模式、签约份数、签约金额等进行的预估规划以及实时动态跟踪管控。合约规划从经营策划的角度指导项目工程发包和合同签订,并对合同规划变更进行管控,从合同的角度实现工程建造全成本管理。
2.3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首先要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标底及中标价格严格按照目标成本进行控制,同时对招标单位进行综合考评,通过公开的招投标,设置合理科学的招投标规则,选择报价合理、技术优良、管理规范和信誉良好的合格承包商,避免因中标单位选择不当而造成工程不能取得预期效果或工程失败。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制定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的动态管理库,对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进行动态的把握,在材料价格较低的时候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材料设备的入库、出库和管理都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其次,项目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避免施工人员对设备和材料的浪费,只有在达到废弃程度的情况下才能对设备进行处理。此外,项目管理人员要做好每一阶段的工程花费记录,对工程花费较大的问题进行及时的处理。
项目实施过程中,修改设计与变更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最主要原因。工程设计受到勘察单位、设计规范、设计标准和现场环境条件的影响和制约,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建设不合理,设计也要相应变化以适应建设需要,这就直接导致最终结算超出预算范围。有些隐蔽工程在勘察阶段并不能真实反映出来,如工程地质不详或不准确导致设计不准确,施工时经进行现场签证,导致工程造价增加。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应制定一套完善的计量、支付、变更的管理办法,突出事前控制,强化事中控制,完善事后控制。完善设计变更程序,避免设计频繁出变更,除非是修正性变更、迫不得已的修改,如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要打立项报告,监理工程师审核,业主批准立项后才可以实施。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变更方案是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变更立项报告在说明变更处理方案的同时,必须同时说明相应的变更价款,从而使决策时心中有数,避免造价失控。因此,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2.4工程造价管理应做好主要材料、设备价格的审核
材料和设备价格也是影响结算造价的关键因素。目前由于工程实际使用材料种类繁多,综合价格不可能面面俱到,厂商价格信息又未能较真实地反映市场实际价格水平,这样就不能真正反映市场材料的实际价格情况。加上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能就综合价以外的设备材料价格与监理、建设单位进行协商定价,结算时简单地按厂商价格信息中的价格来结算,经过调查厂商价格比市场价格高30%~40%左右,未能反映设备材料的合理价格水平,是影响主要材料价格结算准确性的一个重要因素。而且造价管理部门的厂商价格信息中明确,价格信息仅供参考,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方能使用,不能完全依靠造价管理部门的厂商价格信息,应当适时进行市场调查、跟踪,开发和建立建设项目审核的设备材料价格数据库,真正实现控制造价的目的。
2.5工程结算审核后的复检是审核工作质量的保障
工程结算是涉及几个部门配合的重点工作,工程结算审核过程时,审核人员首先应对结算审核资料进行检查、整理(包括送审资料、审核工作底稿、审核过程中对遗漏项目的补充资料、与各方会商的会议纪要,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记录等),通过整理资料检查审核成果文件中是否存在遗漏或处理不合理的项目;其次应熟悉合同条款,研究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计价及结算方式,避免因理解不一致造成争议。再者要检查不同专业对于同一问题的处理是否一致,如规费是否按合同约定计取,税金费率是否统一;最后检查成果文件是否有明显的计算错误,如综合单价是否合理、单项合计是否准确等。
3.实施全方位的工程造价监控
为加强对建设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和监督,应制订和完善其相应的管理制度,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投资预算管理办法》、《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等,在制度的制订过程中,工作流程以流程图的形式加以明确,使制度更具有可操作性和直观性。完善健全、实际可行的制度约束机制使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清晰。为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提供了最有力的依据,使造价控制做到全方位监控。
4.结语
总之,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复杂工作。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是一个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的过程管理,任何环节都不可或缺。只有对建筑工程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才能达到实现预期投资目标,才能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1]赵润山.浅谈如何有效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及控制[J].山西建筑, 2009;29
关键词:工程造价建设项目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有两种含义,一是建设工程投资费用管理,二是工程价格管理。建设工程的投资费用管理属于投资管理范畴。更明确地说,它属于工程建设投资管理范畴,是为了达到预期的效果(效益)对建设工程的投资行为进行计划、预测、组织、指挥和监控等系统活动。而工程价格管理,属于价格管理范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管理又分为:微观层次上的生产企业在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的基础上,为实现管理目标而进行的成本控制、计价、定价和竟价的系统活动;宏观层次上的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利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价格进行管理和调控,以及通过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系统活动。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是指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项目法人(建设单位或其他投资人)的委托,对建设项目从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实施(设计、施工)到竣工结算(决算)各阶段、各环节工程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其主要内容一般分为决策阶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估算、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概算以及实施阶段的工程招投标中的标底和合同价、施工过程中的动态造价及竣工结算中的造价审核等。
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客观上要求工程造价从以前的基本由政府来确定和管理,转向政府部门进行宏观控制和指导服务,具体由建设项目的投资单位和建设单位来负责,而这些单位的管理职能的发挥有赖于依法建立、独立于社会的中介机构来提供工程造价的全过程咨询服务。
2.市场经济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将使社会分工更加精细,由社会资源有效利用原则决定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的需求将会不断增长。在有限的资源下,有效的造价管理可避免资源浪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如能在工程造价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提供有效的咨询,将是对社会资源的良好使用。
3.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工程招投标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等工程管理制度的确立,工程索赔、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融资等新业务的出现,客观上需要一批同时具备工程计量与计价、通晓经济法与工程造价管理的人才队伍协助业主对投资项目进行管理。近年来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快速发展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建立,使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成为可能。
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应做的工作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诞生的,它也必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为公正合理地确定造价,确保工程价格的真实可靠,准确地反映工程的价值,在价值实现中使业主、承包商均取得合理的经济利益,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
1.项目决策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建设项目的规模、厂址、技术协作条件,对各种拟建设计方案制订估算书,必要时还要为业主估算竣工后的经营费用和维护保养费,从而向业主提交估价和建议,便于业主决定项目的执行方案,确保方案在功能上、技术上和财务上的可行性。同时还应向业主提供上报主管部门审批的申请报告。
2.项目设计阶段这一阶段的设计费支出只占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却占75%以上,且往往容易被忽视。因此,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将设计阶段的造价管理作为全过程造价管理中的重点来抓。具体来讲,可根据设计人员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制订建设投资分项初步概算,再根据概算和施工程序,制订资金支出初步估算,以保证投资得到最有效的运用;对不同的设计及材料进行成本分析和研究,并向设计人员提出成本建议,协助他们在投资限额范围内进行设计。
3.项目招投标阶段分析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当时、当地有关招投标方面的政策文件,向业主提供书面的咨询意见。需要时可协助业主编制招标文件;可接受业主委托编制实物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标底)和一系列相关文件;开标后,可协助业主分析、研究投标单位的报价,必要时可参与评标、决标;中标单位确定后,可为业主制订涉及工程造价的相关合同条款,并向业主提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4.在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实施阶段是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时间跨度最长、变化最多的阶段,对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来说也是最难、最复杂的,这个难点就是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作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来说,工作主要包括与承包商一起参加施工图纸会审,了解施工图纸变更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与发、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几家相关单位明确统一的工程变更审核程序及审签人,实际操作中严格按约定办理;协助业主分析索赔事项,分清责任,及时提出反索赔,挽回不必要的损失;按合同和已经约定的规定,及时计算每次变更引起的造价变动,为业主投资决策控制提供依据。
5.竣工结算阶段由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从项目立项开始就介入工程造价控制,因此,结算阶段的工作相对就显得轻松。该阶段所要做的咨询服务工作主要有审核竣工图纸,清理、统计工程变更联系单并计算造价,审核发承包等合同规定允许调整的其他事项,审核承包方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书,经过多方对账最终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三、创造条件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
1.强化资质管理、消除多头管理,迎接WTO的挑战。目前,按照国务院清理整顿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的要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已完成脱钩改制工作,正逐步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健康发展。但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多头管理现象仍然存在,由于行政干预和部门垄断的存在,使一些同一性质的业务因分属不同部门管理而被人为分割。这种现象的存在,不符合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限制了本应成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主体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生存发展空间,不利于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更不利于加入WTO后,迎接来自境外的挑战。因此,消除部门分割,尽快完成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工作,并按照国际惯例实行行业归口,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实行统一管理,是一项紧要的工作。
2.建立自主经营的合伙制、有限责任制等多种组织形式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虽然经过发展,特别是经过脱钩改制规范管理后,逐步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但毕竟刚刚起步,基础较差,在社会上的根基还不稳定,有的单位可能还存在假脱钩或脱钩不彻底。为此,脱钩改制和规范管理工作要常抓不懈,使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真正成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高度专业化、功能完备、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彻底改变中介机构在社会上原有的形象,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独立、客观、公正”的作用。
3.建立健全适合中介机构运作、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生效至今已近2年了,由于《管理办法》比较原则,有些条款很难操作。因此,应尽快出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另外还应出台一系列相关配套制度,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业人员守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操作规程和审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以适应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需要。
4.尽快全面实施造价工程师签(下转第31页)(上接第21页)字制度。新近的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建设部第107号部长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7条规定“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审核和工程造价鉴定文件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表明了我国造价工程师签字制度已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始实行。随着工程造价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应尽快在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的各个阶段全面施行造价工程师签字制度。
5.加强信息化管理和计算机应用。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要充分运用现代化工具和手段,加强工程造价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处理和积累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掌握价格动态的发展趋势,为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服务。
关键词: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问题;建议
农业建设项目基本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常是指在农业和农村经济领域,为达到某项具体目标,在确定的地点,投入一定量的建设资金,经过策划、决策与实施的必要程序形成固定资产,形成新的生产和服务能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任务。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设单位既是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者,也是农业建设项目的组织者和实施者,还是项目建成后的使用者和管理者,而建设单位大都是重建设轻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容易出现血栓,不仅影响到项目建设整体运行状况,还影响了整个项目的实施效果。
一、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一)是农村和农村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中央财政安排的建设投资,是国民经济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效果,而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即是国家利用价值形式对农业领域新增固定资产构建过程中的资金运用及其体现的各方面的财务关系,行使组织、指挥、监督和调节职能,也是建设单位落实投资计划,有效、合理运用建设资金,确保固定资产构建活动顺利完成的重要手段。所以,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否能达到预期目标。
(二)是项目顺利实施的保证
农业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要从建设项目申报开始贯穿到项目通过验收并完善交付使用资产才可以结束,也就是说项目的财务管理不是简单的记账、算账,而是要参与到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中去,这样才能最好的筹集资金,使用资金,防范财务风险;要对项目的结算、决算进行审核,编制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完成资产的交付使用。也就是说,从建设项目财务的管理情况就可以看出项目实施是否顺利。
(三)与建设的实施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知道农业建设项目最终要形成固定资产,那么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核算、设备投资的核算、其他投资的核算、待摊投资分摊等形成成本的轨迹都要在财务管理中体现,并且与建设项目实施内容、进度保持一致,现场看到的建设情况在财务管理中要看到,在财务资料中看到的也应该在现场看到,例如,按照项目批复购置某批设备,现场要看到设备的品名、数量、型号、产地等信息,财务账面也要看到它的品名、数量、型号以及出入库情况、付款情况等,而且二者一定是一致的。
二、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农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等等。
(二)依法设置账簿会计科目,按照项目单独核算,并按规定将核算情况纳入单位账簿和财务报表
非经营性农业建设项目资金一般包括:国家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市县配套资金以及建设单位自筹资金,而同一个项目的所有资金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建账,单独核算,如果建设单位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他们的账务由核算中心核算,而核算中心将项目建设资金做财政专款处理,不建专账,这种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也要按照项目批复和项目要求,对项目建设的财务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设置建设项目核算专账,确定建设成本和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可以使用原始凭证或分割单复印件为依据,按照相关核算办法,建立项目财务专账。
(三)按照计划和工程进度付款,及时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情况
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要依据合同约定、工程量单、工程结算审核报告等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
(四)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季度报表和年度项目财务决算报表(五)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加强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财务档案整理(六)编报项目竣工决算,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三、农业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建设在项目批复之前开工
例如某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是2015年4月27日,但是工程实际在2014年11月底就完成了,于是在财务账册中看到的工程发票是2013年9月到2014年11月之间的,设备采购是2014年9月发生的,管理费用的单据也都是2014年之前的,虽然项目单位把签订的工程合同日期、监理合同日期、设备采购合同日期做了修改,但是与发票时间与账面付款时间不相符,也就是说,从账面反映的情况看,工程已经完工、工程款已经支付后,项目建设单位方与施工单位才签订施工合同,显然存在造假嫌疑。项目建设周期应该是以项目批复下达为起点,竣工验收资产移交为终点,如果在项目批复之前就开工甚至完成了建设内容,这不符合项目管理规定,有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嫌疑。
(二)项目单位财务账面核算不完整
有的项目单位项目专账只核算国家资金和省市县配套资金,不核算自筹资金。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只要是同一个项目的资金无论是财政资金还是自筹资金都要纳入专账统一核算,项目单位对于国家资金的支付一般会提供正规发票,而自筹资金要么没有到位,到位了也不按照财务制度核算,而是采用白条、大额现金支付的方法游离于专账之外。
(三)项目资金长期滞留
由于项目单位在申请项目时,为了得到资金,不考虑实际情况,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做的过大,而在具体实施时资金不能完全到位,只能按照实际到位的资金重新确定项目实施方案、变更工程设计、减少项目措施,造成实施困难加大,实施时间延迟;有些项目由于前期工作不充分,在项目实施时得不到项目实施区群众的支持,致使项目在中后期出现许多问题,自然资金也不能如期拨付。还有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限期改正,项目单位却由于种种原因得不到纠正和落实,而管理部门按规定通不过验收的项目不予拨付资金,也造成了资金滞留。特别是扶贫资金滞留较大,扶贫项目任务重、人手少,无法在项目期内按时完成并通过验收,造成资金滞留;还有的贫困县地处高寒山区,生产经营周期短,贫困群众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积极性不高,致使扶贫项目立项申报或工程实施进度慢,资金无法拨付,也造成了资金滞留;为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财务制度制定的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繁琐也是资金滞留的一个原因。
(四)擅自变更批复内容
例如某个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购置小型喷雾器100台,但是由于其他项目中也配置了一批小型喷雾器,所以用不了那么多,就按实际需要购置了小型喷雾器60台,用结余资金购置了办公桌椅;还有的项目批复为挤奶厅的新建,实际建设中增加了饲料库的建设;有的批复为打深井3眼,实际打深井1眼等等。
(五)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某个技术推广示范项目,项目批复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维修、设备购置两项,项目单位按照批复完成了设备的购置,但是没有完成设施的维修,账面项目支出中列支了单位人员的工资及单位水暖电费用,支出金额占了总资金的20%。这是一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没有经费来源,从感情上可以理解,但是违背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农业基本建设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违反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九条财政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的现象
有的项目单位的财务凭证中显示,项目资金支付的合同单位、发票出具单位、收款单位不一致;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的项目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现场看到工程完成50%,账面体现工程款已经支付到95%;合同约定预留5%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但是账面却没有预留,而是全部支付;有的项目单项工程尚未结算,但资金支出总额已超过合同金额。某项目单位将设备款或工程款直接支付给个人,例如,某项目单位将刮粪机、孵化器、鸡笼购置款228.39万元直接打入供货方法人个人账户,其中3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某项目单位将育成舍、道路硬化工程款59万元直接支付给工程单位法人个人账户,其中22.28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有的项目,全部以现金支付,且无正式发票,均以白条入账。还有一些项目不使用基本建设会计科目核算,而是使用事业单位会计科目,用:“事业支出”或“专款支出”核算,账面无法看到固定资产的形成轨迹、无法形成固定资产。有的项目财务竣工决算表数字与财务账不相符、财务审计报告与竣工决算表数字不相符;财务账册中交付使用资产设备型号与现场实物检查不相符。有的项目工程决算中有项目批复之外的工程费用;待摊投资账面不做摊销直接计入报表的交付使用资产中;有的项目单位不及时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也容易产生腐败。
四、加强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建立和完善项目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执行的法律法规中首先是会计法,不论任何项目只要会计核算,那么必须执行会计法。制定会计法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所以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计划执行
项目实施中财务执行的依据就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文件、投资计划下达文件、项目支出预算及部门预算批复等。实施依据同时也是验收的依据,任何一个项目的实施都应该依据批复计划执行,不得任意变更。《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审批文件,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的项目,按程序向原项目审批单位申请办理变更;第十四条规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10%以上,或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10%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总投资变更超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5%以上的,要重新向原审批机关报批初步设计文件。
(三)严把项目收支审核关,全面提升财务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成效
支出审核是一个很重要的步骤,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我们要审核到位资金是否合理、支出内容是否符合批复、设备购置是否执行了政府采购制度、开支标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支出的依据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整性等,防止出现变更资金项目批复、挪用、挤占和浪费的财务风险。《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四章第二十二条有明确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建设成本的范围、标准和支出责任,以下支出不得列入项目建设成本:超过批准建设内容发生的支出;不符合合同协议的支出;非法收费和摊派;无发票或者发票项目不全、无审批手续、无责任人员签字的支出;因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等损失,以及未按照规定报经批准的损失;项目符合规定的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支出;其他不属于本项目应当负担的支出。
(四)科学编报项目竣工决算,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项目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果的文件,是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的依据,应当数字准确、内容完整。为使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准确,在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待摊投资支出按合理比例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价值和待核销基建支出。涉及到农村沼气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渔民上岸工程等涉及家庭或者个人的支出,形成资产产权归属家庭或者个人的,作为待核销基建支出处理;形成资产产权归属本单位的,计入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形成资产产权归属其他单位的,作为转出投资处理,否则,会虚增建设单位的资产,造成资产账实不符。按照2016年9月起实施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包括:项目概况表、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资金情况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待核销基建支出明细表、转出投资明细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概况;会计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项目建设资金计划及到位情况,财政资金支出预算、投资计划及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项目结余资金分配情况;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竣工实际完成投资与概算差异及原因分析;尾工工程情况;历次审计、检查、审核、稽察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项目管理经验、主要问题和建议;预备费动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情况、合同履行情况;征地拆迁补偿情况、移民安置情况;需说明的其他事项。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表包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汇总表、资金情况审核明细表、待摊投资审核明细表、交付使用资产审核明细表、转出投资审核明细表、待销核基建支出审核明细表。
(五)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有的项目在审计或者监督检查中发现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支出超出了项目批复范围;账面不做交付使用资产的核算;资金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或直接支付大额现金等情况,要求项目单位整改,但是财务人员提出,目前的情况是真实发生的,如果整改就是做假账,所以,必须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人员素质,强化法制意识,保证项目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503
[3]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
关键词 水利建设;项目;财务管理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实践中,不少单位从领导到财务人员不熟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不重视项目资金管理,部分资金不能专款专用,甚至改变资金用途。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财务人员的职能限于会计核算,既不参与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又无法根据财务管理的需要主动参与监督,造成被动应付,弱化了项目财务管理的职能。
(二)重“争项目”、轻“建项目”。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设计内容粗糙,不适应项目实际建设需要,项目执行时难以按正常的程序做出合理的调整变更,随意调整建设内容。
(三)项目概算不合理,深度不够,项目设计和概算不能准确核算项目成本。同时,由于项目预算细化不够,无法事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导致概算不适应财务国库支付及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需要。
(四)配套资金不落实。有些单位不熟悉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编制概算时,随意或虚报配套资金,用实物抵顶自筹资金,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长期以来,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大多采取国家补助一点,地方自筹一点,受益区群众投入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从对2007年度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的调查来看,市级配套资金平均到位率90%,县级配套资金平均到位率仅5%,个别县甚至分文未配。
(五)管理不到位,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督。有些单位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没有聘请正规的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督,不符合基建管理程序,基建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一些项目未能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对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手续不全,资金拨付随意性大。一些项目投产运行多年,迟迟不办理竣工决算,给建设单位、管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
(六)水利资金由财政部门层层划拨,在财政收入困难的地方,上级下拨的水利资金被滞拨、挪用或占用,工程资金到位不及时的情况较为严重。据调查,至2700年底,我省省级预算安排的2007年水利基本建设资金平均到位率为78%,最低的仅37%。
(七)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据统计,我市水利行业财务人员近23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者约占1/4,而且素质相对较高的财务人员基本集中于各级主管部门,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普遍较低,致使水利工程会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较为严重。
二、做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措施建议
(一)投资概算力求细化,把握投资概算与概算执行的一致性
1.科学、准确、真实、细化的投资概算是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因具体建设内容和实际情况的不同差别很大,概算是否科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特定建设项目的需要,直接影响到项目能否有效执行,因此,在编制项目细化投资概算时,还应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再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保证项目的各项实际支出都能体现在概算中,为项目的概算执行奠定坚实的基础。
2.严格执行项目概算是完成项目设计目标的关键
水利部规定:对于变更项目地点等重大的项目变更,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非重大变更项目的一般项目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其目的就是为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而保证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落实、保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整体规划的实现。
(二) 把握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1.按规定设置独立的银行账户,专项专户核算项目建设资金
做好项目的资金管理,应按规定开设独立的项目银行账户,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避免将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存混用,从账户源头上避免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2.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体系、准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及其补充规定(财会字[1998]17号)对项目的会计一级核算科目的设置及核算内容作了较全面的论述,但是,由于基建项目尤其是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千差万别,要准确、全面地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支出,在实际的项目成本核算中,还应对照项目的概算内容,以会计科目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际支出为原则,相应增设二级、三级甚至更多的科目级次,以达到项目完整核算的要求。
3.重视项目资金管理的限制性规定
为保证项目资金能够切实地用于项目建设上, 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及解释通知(财建[2003]724号)中对项目资金的使用作了一些限制规定,例如: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概算投资规模比例确定,最低0.1%,最高1.5%;项目业务招待费的比例,不能超过建设单位管理费的10%。;项目竣工验收时的收尾工程资金,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概算的5%,超过5%的,不能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等等。
4.切实做好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的筹集和核算
对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往往是财务管理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配套和自筹资金不到位、用实物抵顶自筹资金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较为普遍地存在,为此,水利部在2003颁布的《水利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中明确:“用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的各种资金,都应纳入概算,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因此,项目配套及自筹资金应与财政专项资金一起,设立专项项目账户进行专户核算,审计署等《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也将项目配套和自筹资金是否按时落实到位作为验收时项目重点审计的内容。
(三)完善项目财务管理的相关环节,保证项目完成的综合质量
1.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
完善项目招投标管理,对于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要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财务管理的目标,不应忽视项目招标工作,而要严格遵循招、投标的原则和程序,从确定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的范围、招标书的制作、开标、评标等方面,切实做好项目的招标工作,保证项目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
2.完善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了配合项目建设的概算管理,财政部在《中央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办法》(财建[2002]338号)中规定,将在基本建设支出中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并把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按国库支付和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规定编报细化概算、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循概算作为项目验收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细化的投资概算,周密计划,完善并做好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直接影响项目验收时的综合评价。
3.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
合理支付工程合同价款,可以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和工程质量。但是,在按项目合同支付工程资金的同时,还应把握工程价款支付的几个原则。一是包工包料工程的预付款,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并不高于30%,对重大项目,还应按工程计划逐年支付;二是没有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应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不得预付工程款;三是有合同并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的,工程价款控制在60%-90%的额度扣减预付款后支付;四是在工程结算后,应保留合理数目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低于5%),在工程合理保修期满后支付。
4.完善项目执行的内部监督制度
完善项目建设的内部监督制度,是防范项目管理、尤其是项目财务管理中的差错与舞弊,提高资金效益的最后一环,由此,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除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外,还应建立和完善与项目财务管理有关的岗位分工与授权审批控制、决策控制、概算执行控制、价款支付控制、竣工决算控制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为项目的资金运行和支付安全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四)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编制项目会计报表,做好项目建设的财务信息披露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到项目实施及完工验收,时间跨度大,为了全面反映项目的建设情况,按时编制报表、做好信息披露,是做好项目财务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一是通过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地编制报表,可以直观、全面、清晰地反映项目建设的进度、资金流向,为把握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起到参考作用;二是通过项目财务会计报表,比较项目概算与概算执行的差距,可以及时发现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及时纠正;三是,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是项目竣工验收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及时、规范、准确地编制并上报项目会计报表,也是项目主管部门汇总项目执行情况的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财会基础工作和财会队伍建设
继续大力培训财会人员,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财务人员是做好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主体,其素质的高低,关系到能否管好用好国家投入的水利资金,直接影响着资金管理工作的质量,责任重大。因此,要继续对财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财会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 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检查
1.建立健全财会机制,理顺财务关系,各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都必须设立独立的财会机构并配备合格的专职财会人员。
2.建立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一、明确工作职责
建后管养是民生工程的生命线,也是项目建设工作的一部分,后期管护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结合项目建设工作安排,区卫生局为辖区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和妇幼机构能力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养护的主管部门;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站、牙病防治所为本机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养护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养护的责任人,具体负责项目的业务用房和器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
二、加强管理和维护
(一)加强资产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房屋、设备的计划采购、调配以及办理调拨、报废等有关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各管护责任单位负责本机构房屋、设备的管理保养,登记帐卡,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器械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购置时间、生产厂家、使用科室(非政府办机构)、责任人等,清理盘点和做好设备使用、保养、维修、故障等情况记录,遇有丢失、损坏或需要修理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同时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二)明确产权归属。
项目配备给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站和牙防所的设备归属于该机构,项目配备给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的设备归属于卫生局。项目设备必须专用于该机构业务工作,不得变更用途。当该非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在退出时,区卫生局将其仍在使用年限内的民生工程配备设备收回,并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将该设备交给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使用。
(三)管理养护主要内容。
1、业务用房:各管护责任单位加强对房屋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区卫生局,确保房屋及其水电设施的完好,保证正常使用。注意卫生保洁工作,保证室内环境清洁卫生。
2、器械设备:各各管护责任单位坚持按操作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器械设备,认真做好器械设备日常养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定期进行标准校验,确保器械设备功能完好,保证使用需要。
3、项目资料:各管护责任单位对建设项目的计划、勘测设计、招投标、工程监理、设备采购、资金报账、项目验收、审计等各环节有完整系统的档案资料存档。
4、人员培训:各管护责任单位要结合培训项目实施,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管护和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项目建设的管护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
5、投资效益评估:各管护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项目建设效益进行评估,从项目建设前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服务项目、数量、质量、医药费用、群众满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对项目建设效益进行综合评估。
三、管理养护资金来源及使用
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和妇幼能力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养护资金,原则上政府办机构的管理养护资金,由区政府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非政府办机构的管理养护资金,由其举办主体负责落实,区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管理养护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市民生工程资金管理办法》,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
四、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宣传,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对建后管养经验成果进行系统的分析评估,强化结果运用,使成功经验持续发挥作用。
二是开展督促检查。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督导相结合的形式,区卫生局每半年至少对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和妇幼能力民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养护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采取抽查、暗访等方法,查找问题不足,实行定期通报,认真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