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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施工企业财务核算信息化建设。指的就是总部决策可以透明化的实行在全部分支企业中,财务核算从企业总部走向企业全部,由静态管理转向动态管理,实现财务核算信息化,使得企业人员可以充分共享财务信息,并以此保证信息的质量,以及执行信息的效果,除此之外,为使得财务业务与资源配置共同发展,要求信息共享要从分散走向集中,从企业内部走向外部。(2)新会计准则执行后,对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设置提出了新要求。新会计准则相应增加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类的相关科目,同时也取消了短期投资的相关科目,并增加“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现有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由原本的“应付福利费”、“应付工资”组成,现有的“营业支出”、“营业收入”由原本的“主营业务支出”、“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组成,新会计准则对施工企业的会计科目调整、转换提出了许多要求,这就要求施工企业会计及时做好老制度与相关新准则之间的调账和衔接工作,做好相关调帐工作,调整帐木,并灵活转换会计科目。(3)建立施工企业内部监督控制制度。施工企业在建立内部监督控制机制中重要位置是由财务核算的特殊性决定的。内部监督控制主要包括会计系统、控制程序和控制环境三个方面。因各企业的规模、业务、性质的不同控制程序也会有不同的变化,需要分权控制,合理、合法的授权、控制,以及业务程序批准控制,组织规划控制等。建筑企业管理当局需要加强对严格控制内部的整体认识、态度和行动,以及此种行为的重要性,称为控制环境。会计系统可以通过某些系统将所有经济业务事项最终在会计报表中都反映出来,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如何在新会计准则下加强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1)充分认识会计信息质量的及时性和重要性。施工企业应以财务资金的活动为核心,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财务办公、软件电子计算机等对所有分支机构实行财务监控、数据的远程交换和会计电算化,使企业业务与资源配置同步发展,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实现财务信息充分共享,为了实现财务核算的及时性要求,需要从根本上改变业务活动与财务信息互不对称的滞后现状,采用集中式管理模式,可以有效地提升财务核算的效能,会计报表反映出的财会信息可以反映出企业资产负债状况、所有者权益变动、现金流量并了解其盈利水平等情况。这是让公众了解、评价企业决策也是政府监管部门、债权人、投资人和经营者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贯彻好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便于真实、准确的向报表使用者如:企业决策层等反映会计信息。(2)谨慎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一直以来,历史成本计量属性都因其可靠且便于核实而被广泛使用,我国的财务报表和财务会计便都是采用此方法,历史成本计量方法是指资产情况和一个主体的负债情况,但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和业务创新的日新月异,用于未来与现在的经营决策时,历史成本计量便不一定很可靠,同时也使得新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方式很符合现实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求。(3)做好新准则实施后的信息通告工作。在首次执行新准则后,企业应当上报其首份年度财务报表,并按规定,列出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附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反映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其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企业还应当在附注中用列表的形式详细说明通告数据的调节过程。(4)开创职业人员的新思维,并加强其判断能力。会计人员解决新准则中面临的问题时要摒弃传统的思维方式,学会用新的思维、新的观念新的方法和来不断加强职业判断能力。新准则有利于增强企业会计工作的趋同愿望,同时新规则立足于维持会计信息使用者和者的之间的良好互动,提倡关注会计领域的重难点问题,注重专业判断。
3结束语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进行会计核算,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累积净利润的份额,即应作为清算性股利。清算性股利来源于被投资单位对投资前留存收益的分配,而这部分留存收益已经包含在了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中,因此,其性质属于投资的返还,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投资分配。从理论上来说,投资企业对于获得的清算性股利,应当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而不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二、成本法下清算性股利不同会计处理对比分析
第一,《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清算性股利会计处理成本法,是指长期股去哪投资的价值通常按初始成本计量,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一般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年度利润,通常于下一年度进行分配,因此,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的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通常属于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即为清算性股利。如果投资单位投资当年获得清算性股利,应当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一是清算性股利通常产生于投资初期。则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投资初期产生的清算性股利,大多会被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补回,为了简化核算,也可将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直接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方案时确认为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二是投资次年及以后产生清算性股利:
一般来说,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以后不会再发生清算性股利的情况,但如果被投资单位持续超额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或者在亏损的情况下仍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则仍可能会集训发生清算性股利。在此情况下,清算性股利的确认:
本期应确认的清算性股利=(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利润)*投资企业所持股比例-投资后累计已确认的清算性股利
本期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本期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本期应确认的清算性股利
此时对于清算性股利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如果出现“本期应确认的清算性股利”为负数,表明投资企业以前年度被确认的清算性股利又由被投资单位以后年度新实现的未分配利润补回,投资企业应按负数金额,将原以冲减的投资成本金额予以转回,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但转回的初始投资成本金额不能大于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金额,同时确认投资收益,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清算性股利会计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清算性股利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历史性的“变革”,极大的简化了清算性股利的计算与会计处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规定,即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即清算性股利不再作为冲减投资成本处理。而直接将其作为投资收益性质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同时,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后,在判断该类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关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否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包括商誉)账面价值份额等情况,当出现此类情况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即: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第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变更清算性股利核算的影响。
对于投资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成本法核算下不在区分是否属于清算性股利,去冲减投资成本,在实务中会计人员无需再大量的区分和计算本期应确认的清算性股利,这极大的简化了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核算效率,降低了会计核算成本,提高会计报表报送的及时性,有利于信息使用者即使利用会计信息;
而在另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对于清算性股利不再作冲减投资成本处理,而是确认为投资收益,这会对以前确定的会计利润与税法上企业应纳税额产生差异的调整方法产生影响。此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与税法的处理一致,不需作纳税调整。
“递延收益”科目,是《小企业会计准?》负债类科目,是用来核算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是国家为促进小企业发展无偿拔给,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技术改造资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经费……等巳收到,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其特点:1,无偿性,小企业不需偿还或承担债务,政府不亨有小企业所有权或其他权益;2,直接取得,是从政府直接取得的相关资产形成小企业收益;3,不征税收益,是从政府无偿取得不征税收入资产。“递延收益”科目,其借方登记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或用于补偿小企业己发生的或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亏损,贷方登记小企业收到相关资产的政府补助,本科目的余额在贷方,反映小企业巳收到,但应在以后期间计入损益的政府补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和财税[2011]70号文件: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折旧、摊销扣除……相关规定,结合?者对《小企业会计准则》学习体会,试谈“递延收益”会计核算方法,望与探讨。
一、用于补偿小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
举例说明:某高新技术企业,于2011年5月收到从政府无偿取得自行研究开发新产品专利技术的专项拨款100万元,该企业将此项资金用于购置一套新产品开发专项设备,价值58.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税额为8.5万元),6月份,该项设备己投产使用,且达到预期用途,为核算方便,暂不考虑其残值,采用直线法10年折旧;将剩下的41.5万元,全用于该项新产品专利技术开发,即:研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20万元、人员工资10万元、折旧费用2万元、长期待摊费用2万元;支付项目设计费1万元、装备调试费1.5万元、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2万元、其他费用3万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38万元,研发项目预期完成,且达到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并预计10年摊销);2011年,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适用税率15%,为核算方便,暂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影响。作会计分录如下:
1.收到政府专项拔款?
借:?行存款100
贷:递延收益100
2.支付专项设备款?
借:固定资产50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行存款58.5
3.提取专项设备折旧?
借:制造费用0.4167
贷:累计折旧0.4167
月折旧费0.4167=50÷10÷12
4.发生研究开发费用?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3.5
——资本化支出38
贷:原材料20
应付职工薪酬10
累计折旧2
长期待摊费用2
现金或?行存款7.5
5.研发项目达到预期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管理费用3.5
无形资产38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3.5
——资本化支出38
6.期未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19.1
贷:营业外收入10.6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5
分配递延收益19.1=2.5+5.25+2.85+8.5即:
A,专项设备:2011年7-12月份折旧费
2.5=50÷10÷12×6
或=0.4167×6
B,研发项目:末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研究开发费的50%加计扣除
5.25=3.5×100%+3.5×50%;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2011年7-12月份摊销2.85=38×150%÷10÷12×6
C,进项税额:该项目用于支出专项设备的进项税额8.5万元,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分配“递延收益”处理。
附带说明:1本项目政府补助属该企业不征税收益,分配递延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部分,同样为不征税收入;
2本例研发项目未形成无形资产的“费用化支出”已作为递延收益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专项设dylw.net 学术参考网备的“进项?额”也作为递延收益分配转出,以后期间其“费用化支出”和“进项?额”不再分配递延收益。
7.计提应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7.5
贷:应?税费——应缴所得税7.5
应缴所得税7.5=(50-2.5-5.25-2.85+2.5+5.25+2.85)×15%
或=50×15%
8.缴纳所得税?
借:应?税费——应缴所得税7.5
贷:银行存款7.5
二、用于补偿小企业发生的经营亏损
新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全面实施。2008年起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10年除小企业执行单独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外,所有大中型企业均要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企业会计标准。在实施新会计准则过程中,由于企业实际情况较为复杂,行业间业务差别大,会遇到很多核算上的新问题。本文对新准则下园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方面涉及的主要差异进行了分析。
一、存货
新准则下存货的发出计价、成本归集内容等都有很大不同,但对于园林施工企业,存货准则的改变内容涉及的范围较小。会影响到项目现场为保障工程的安全施工购买的低值易耗品摊销。新准则对这些材料的摊销方法作了明确的限定,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这两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摊销。企业不能根据自己的管理要求另行确定低值易耗品的分摊方法,如分次摊销法只适用于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
二、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准则中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中取消了“单位价值较高”的标准,使更多的资产纳入到了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中,更有利于资产的保全。固定资产准则对园林施工企业核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在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中引入了现值计量属性。新准则对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情况下,企业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固定资产的成本。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一次支付款项时:
借:固定资产(施工企业增值税直接进入成本)
贷:银行存款
分期支付价款时:
借:固定资产(现值)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总价款与现值的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未来要支付的总价款)
分期支付价款,后续分期归还时:
借:长期应付款(银行约定的还款额)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根据约定条件进行测算得出)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根据约定条件进行测算得出)
(2)如果是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后续分期归还时在固定资产尚未可以使用前将支付的银行利息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固定资产可以使用后再发生的银行利息则是计入财务费用。
2.新准则对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的计量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准则规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不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入账。
园林施工企业在收款时经常会遇到政府或者开发商以土地、房产、车辆或是货物抵偿债务的情况,作为债务重组的债权方新准则下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或是存货)
借: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3.固定资产盘盈时会计处理。新准则下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会计差错处理,旧准则规定在盘点当期入账并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三、建造合同
新旧准则对于建造合同的规定没有实质性差异,只是在新准则中增加了建造合同减值准备的内容,增加了对追加资产的建造作为单项合同管理的条件。目前的园林施工企业对于实施新准则的挑战不是新旧准则差异落地问题,而是要面对将按照税法要求的核算方式转化为按会计准则要求核算的挑战。这个准则也是大部分园林施工企业会计核算所面临的最大困难。
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二是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预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园林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总额和收款日期大都是确定的,属于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主要会计处理如下:
(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工资、原材料、累计折旧等
(2)登记已结算的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3)收到客户支付的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5)工程全部完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如果出现了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如年末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确定时,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发生的施工成本能够收回的,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另一种情况是发生的施工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将施工成本全部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四、资产减值
新准则规范了企业非流动资产的减值会计问题,包括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于发生了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目前非上市的园林施工企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较少,资产存在高估状况。比较明显的是应收账款科目,账龄时间较长的项目未来收回可能性较低或者出现债务重组损失较大,这些项目应在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减值准备,以真实反映资产价值。由于很多园林施工企业不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到了合同收款期由于甲方不付款没有开具发票时,这些应收金额并没有包括到应收账款科目中,企业对这部分应收款项也没有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
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建议如下的会计处理:
1.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前年度的工程项目到了合同收款期的或者已经过了合同收款期的,确认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2.企业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减值提取办法,于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出应提取的减值损失。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
五、长期股权投资
园林施工企业这些年纷纷向外扩展业务,向上游产业链投资,设立园林设计公司或者种植苗圃,长期股权投资这个科目也开始涉及。
新旧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名称未变但账务处理变化较大。
1.成本法适用范围:对子公司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投资。
主要的账务处理如下:如2010年甲公司取得乙公司10%股权,成本为100万元,2011年3月乙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甲公司按持股比例取得5万元,甲公司进行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00
贷:银行存款100
借:应收股利 5
贷:投资收益 5
2.权益法适用范围: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
主要的账务处理如下:如2010年1月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股权,支付价款为500万元,投资时点乙公司净资产账面值(公允值与账面值相同)1500万元,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乙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500
贷:银行存款500
如果投资时点乙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2000万元,甲公司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乙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则甲公司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600
贷:银行存款500
营业外收入100
上述两种情况下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的投资后,需根据乙公司的损益、除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调整投资账面价值,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的投资后,乙公司分配股利,甲公司根据其所占份额确认股利,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六、政府补助
园林施工企业涉及到政府补助的情况一般有两种,一是在承接科研项目时会收到政府发放的科研经费,二是政府部门对其所属的园林施工企业拨入无偿使用的资产。旧准则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没有统一,有些采用收益法,收到的补助计入补贴收入,有些采用资本法,将无偿划拨的固定资产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对补贴收入规定了统一的会计处理,采用收益法中的总额法处理,将政府补助全额计入收益(营业外收入或递延收益),原先计入“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政府补助,应计入“其他应收款”,原科目“补贴收入”对应新科目“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以上这些是园林施工企业在实施新旧准则衔接时,对经常会遇到的会计核算差异进行了详细列举,还有一些科目有些企业可能也会涉及如借款费用等,由于不具有普遍性,就没有进行说明。新准则的实行是每一个要规范经营的企业都会面临的,只有统一了企业的核算口径,企业间的经营状况才具有可比性。企业的会计核算规范了,才能将企业带入一个新的竞争平台上,未来才有可能进入到资本市场中寻求更大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资产减值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指资产销售净值(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使用价值(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二者中的较高者。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可收回金额是新准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新准则主要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有关规定,对可收回金额的计量作了较详细的阐述。
一、资产减值的确认
资产减值确认的实质是资产价值的再确认。与初始确认以交易成本作为入账依据不同,资产减值会计对资产价值的确认是在资产持有过程中进行的,它不局限于过去,而更多地立足于现在、将来。因此,其确认基础不是交易而是事项。
(一)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 了解和掌握资产减值的产生迹象可以有效地判断资产是否减值,为资产减值确认打下基础,从而节省资产减值测试成本。资产减值不仅受资产自身因素影响,还受到许多外部因素的直接或间接影响,因此可将资产减值迹象分为内部迹象和外部迹象。(1)内部减值迹象。主要是: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2)外部迹象。主要是: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二)资产减值确认时间 新准则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应当进行减值测试。
二、资产减值的计量
新准则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是认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以及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的关键,在实务中需要企业管理者对此进行职业判断。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
(一)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确定关键在于公允价值的确定。新准则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主要根据以下三条确定: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指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上述两项都不存在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后,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便可确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企业按照上述规定仍无法可靠估计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过程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可靠性较差,因此只有在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取得时才采用此方法。
(二)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该现值应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其计算公式为: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资产持续使用过程中以及最终处置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
此公式计算的关键在于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使用期限、折现率三要素的确定。对此,新准则也作出了明确的应用规定:第一,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确定。未来现金流量应当以企业管理层批准的最近财务预算或者预测数据为基础,净现金流量的确定包括持续使用中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与为使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和持续使用过程所必须的预计现金流出之差;使用寿命结束时处置资产所收回的现金流量与所支付的现金流量之差。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通常应根据资产未来期间最有可能产生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更为合理的,应当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采用期望现金流量法,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应当根据每期现金流量期望值进行预计,每期现金流量期望值按照各种可能情况下的现金流量乘以相应的发生概率加总计算。第二,折现率的确定。折现率应当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折现率的确定通常应以该资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计折现率。替代利率可以根据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关市场借款利率作适当调整后确定。估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通常应当使用单一的折现率;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对未来不同期间的风险差异或者利率的期限结构反应敏感的,应当使用不同的折现率。第三,使用期限的确定。准则要求企业管理层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期内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算或预测,要求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尚未作出的承诺事项(如重组事项、资产改良和筹资活动、所得税的现金流量),进行最佳估计。
三、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与旧准则不同,新准则规定所有资产发生的减值都通过新增科目“资产减值损失”来处理。通过这一科目可以反映出本期企业计提的所有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在利润表中进行列示,因此通过利润表即可看出资产减值损失对利润的影响。“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核算企业根据资产减值等准则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本科目按照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企业在发生资产减值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会计制度所列举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中,各资产的计提方法与会计处理不尽相同。在此,笔者拟对企业发生资产减值时,新准则中的账务处理规定作分析如下:
(一)单项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当有迹象表明资产发生减值时,即按准则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例1]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一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资产因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发生减值。经测算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11.05万元,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2.8万元,高于
其可收回金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5万元(12.8-11.05),会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75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500
(二)资产组减值的账务处理 资产组的认定和减值处理与单个资产的减值处理相似,关键是资产组的确定。对资产组的减值损失,准则规定按以下顺序进行分摊: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然后对除商誉外的其他各项资产按账面价值所占比例进行分摊。
[例2]2007年12月31日,甲公司在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发现,某资产组很可能发生了减值。该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A、B和一项负债,其中固定资产A、B账面价值分别为200万元、300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60万元。甲公司经调研分析后确定该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400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为420万元,则该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420万元。因资产组的账面价值440万元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万元。按规定,应将减值损失按照该资产组内各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分摊到资产组内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A应计提减值准备8万元[20×200÷(200+300)];固定资产B应计提减值准备12万元[20×300÷(200+300)]。根据上述分摊结果,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0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A 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