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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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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会计准则

金融行业会计准则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文章编号:1003-4625(2006)12-0052-02中图分类号:F830.42文献标识码:A

2005年8月25日,财政部正式颁布了《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暂行规定(试行)》(财政部财会[2005]14号),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在上市银行和拟上市银行范围内试行。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由1项会计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的一整套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一、银行业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与旧的会计准则体系相比,新会计准则在理念、内容、准则体系和国际趋同等方面都有较大创新。在39项新会计准则中,与银行业密切相关的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这五项准则规范了金融工具的分类和会计核算,对衍生金融工具、套期保值、外币交易和金融资产转移等业务的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进行了全面梳理,填补了我国会计标准在这些业务领域的空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按照持有目的将金融工具对应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对应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属性和方法进行核算。第二,对衍生金融工具全面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并从表外转移到表内反映。第三,按照套期性质将套期保值业务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三种,并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第四,按照相关资产风险和报酬的转移程度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分别处理。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为我国银行业全面推进会计标准国际化,提高会计管理水平,实现稳健经营提供了重要机遇。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通过规范会计核算,引入风险管理理念等方式对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发挥积极影响,在实现银行业会计信息的国际通用、促进银行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推动银行业会计管理的深层次变革、揭示和防范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良好的社会形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新会计准则对银行业的影响

(一)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分类及计量的影响。改变目前按流动性分类的方式,将金融资产按照交易目的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类;将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同时,计量属性亦相应发生变化,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其他金融负债按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二)采用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易引发财务的波动性。实施新准则后,将给我国银行业损益确认的标准带来根本性的改变,最显著的就是我国银行业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要直接计入损益。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一方面,与历史成本法相比,公允价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频繁变动将导致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波动性上升。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相关市场的发展还不成熟,市场交易不够活跃,许多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可能会发生人为操纵计量结果的情况。

(三)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将更趋精细化、客观化。新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金融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的差额。其中,可回收金额通过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原实际利率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这与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减值准备的传统做法明显不同,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减值准备计提额的影响,同时也带来了有关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及新增额是否会发生异动的疑问。因此,实施新准则将对我国银行业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四)对表外核算格局的影响。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彻底改变我国衍生金融工具表外核算的方法,将衍生金融工具放在资产负债表内,以公允价值反映,可以更加容易地评价银行业通过衍生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五)对银行业资本和加权风险资产的影响。一是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频繁变化,增加了银行业资本的波动性。二是衍生金融工具等表外业务纳入表内反映,必将影响加权风险资产。

(六)投资类产品的核算将发生较大变化。在过去的准则下,债券投资基本上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两个会计科目来核算。根据新准则,这些项目将分成“交易类”、“可供出售”和“持有至到期”三个类别,对于不同的类别,在计价属性上和价值变动计入损益上都有差异,这一变化将直接带来银行业核心系统科目结构和相关核算手续的改变。

(七)对银行业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引入公允价值后,银行业会计核算将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市场环境的变化对银行的影响将会通过会计信息反映出来。当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金融工具的重估价值随之产生变化,进而导致银行业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波动。因此,公允价值的全面引入要求银行业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其具体反映为银行业的利率风险管理能力。从风险的角度看,公允价值计价属性的引入,不仅仅是一项会计准则的变化,而且会给银行业风险管理观念、风险控制技术手段带来一次巨大的变革。

(八)对银行业获取市场数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允价值的引入,对银行业的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和债券投资类产品的“盯市”要求大大提高,银行业需要实时反映两大类产品公允价值的波动。但目前我国金融产品的交易市场还不是很成熟,尤其是衍生金融产品才刚刚起步,金融产品公允价值的取得将存在一定的困难。

三、对银行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若干建议

新的会计准则,并不仅仅是会计政策的变化,而是涉及了从确认、计量到记录、报告的整个会计过程,将给传统的会计原则、确认标准、计量方法带来重大改变,对银行业的会计核算方法、会计科目体系、核心账务系统等带来一系列的改变。因此,银行业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将是一项从观念到实践、从会计科目到核心账务系统升级、从前台操作到后台管理的系统工程,需要一系列的应对措施,才能实现向新准则的顺利过渡。

(一)以公允价值为导向,真实反映损益。重视新旧会计准则之间的协调和过渡,考虑到公允价值计量涉及的问题复杂,可将公允价值首先用于信息披露,以使银行业在过渡期内更好地积累经验,并创造条件逐步扩大公允价值的适用范围。

(二)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技术。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金融工具估值技术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探索运用量化模型有效识别、判断、计量和控制信用、市场和操作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成立新准则课题组,认真研究执行新准则的可行性。课题组成立后,要从整体上抓紧新准则的研究,认真研究新准则及应用指南的内容,并与目前的财会政策、业务管理模式、操作流程等进行差异分析与评估,拟订出具体实施方案。

(四)组织全方位、各层次的培训工作,强化对新准则的学习,提高会计人员和相关业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新准则的实施,无论从系统性、复杂性和技术难度等方面,都对其使用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因此,加强对会计人员、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保证财会部门及业务部门的所有员工都熟悉新准则、会用新准则,就显得非常必要。

(五)明确部门分工,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现有的业务管理模式、操作流程。实施新准则需要采集的信息量多,信息涉及的业务面也非常广,大部分信息需要业务部门提供。因此,新准则的执行需要所有员工共同参与、密切配合,按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对历史信息进行采集整理,重新梳理现有的业务管理模式、操作流程,将新准则的要求融入日常业务管理工作中。

(六)建立健全保证新准则体系贯彻实施的配套制度,主要指会计核算制度。现行的会计核算制度难以适应新准则中所要求的金融资产、负债分类方法,银行业应坚持审慎的会计原则,按照财政部即将出台的新准则应用指南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从制度上保证其持续健康发展,迎接新准则带来的挑战。

(七)积极开展同业交流。目前,国内同业已有全面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的先例,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已在香港上市,并已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国内银行业应该积极开展同业交流,了解同业先行者全面实施国际会计准则方面的工作安排和步骤,以及在执行新会计准则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从而提高对于新准则的执行能力。

参考文献:

[1]敖焱杰.银行如何满足国际会计准则的核算要求[N].金融时报,2005-10-19.

金融行业会计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金融改革;会计制度;评价

一、金融改革的回顾与金融会计的演进

(一)30年来金融改革的基本回顾

党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30年来,我国金融改革大致经历了重塑金融体系、启动金融改革和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三个时期。

重塑金融体系时期(1978-1992)。这一时期,初步奠定了我国金融业三足鼎立局面。论文百事通1979年4月,国务院作出了“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的重大决策,使我国停办20多年的国内保险业务开始复苏。1983年9月,国务院了《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该项决定,打破了人民银行大一统银行体制,由此催生了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在内四家国有专业银行和一批新型商业银行。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开业。

启动金融改革与加强法制建设时期(1993-2001)。199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由此拉开了银行业商业化改革的序幕。此后,《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担保法》等一系列金融法律法规陆续颁布与实施。随着1992年10月移交证券业监管权,保险业监管权也于1998年11月由人民银行移交新成立的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攻坚与扩大对外开放时期(2001-至今)。为化解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积聚的金融业巨额不良资产和处置严重违规经营以及资不抵债金融机构,我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包括行政关闭、不良资产剥离、注资、债转股、中央银行再贷款、中央财政直接偿付等多种政策措施。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完成“三步曲”基础上实现整体上市。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过渡期结束,金融业实现了全面对外开放和逐渐“走出去”。2003年12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法律上最终奠定了“一行三会”对金融分业监管体制。2004年1月,国务院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发展我国资本市场提高到国家战略高度,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金融发生了历史性变化。由单一的国家银行体制发展到了由“一行三会”调控和监管,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金融体系,使我国的金融体制初步形成市场化框架。金融宏观调控实现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细、从直接到间接、从无法可循到有法可依的转型。

(二)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会计规范的演进

随着我国金融业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对会计信息的质量以及产生会计信息的依据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也推动了相关会计制度的不断革新变化。金融业改革不仅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会计制度,而且也使会计核算逐步走上国际化的道路。

构建金融会计与进行适度性改革时期(1978-1991)。1987年4月,人民银行依据《会计法》和《银行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了《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该制度的颁布,实现了我国金融会计制度零的突破,奠定了中央银行管理金融财务会计的主体地位。该制度统一了银行会计科目、账务处理程序和记账方法,允许各总行从资金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中进行选择和比照该制度制定各行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分行业会计制度和探索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时期(1992-2000)。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根据《会计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财政部于1992年11月了《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在银行会计制度基础上,1993年3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结合两则要求,联合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为满足证券公司和保险企业会计核算需求,此后不久,财政部又分别颁布了《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

推动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接轨时期(2001-2005)。随着我国在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际惯例,建立健全统一会计制度的呼声日高。为此,财政部在2000年末至2001年先后了《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的特性,根据修改后的《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重新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要求上市金融机构遵循。该制度在分析总结我国金融企业,特别是上市金融企业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有制度进行了完善,并使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真正实现了对接。

建立统一会计规范体系和实现国际接轨时期(2006-至今)。为履行入世承诺,财政部于2006年2月修订和了39项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其中包括首次的金融会计准则。这些制度公布后,将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宣告了我国分所有制性质、分行业、按会计主体规定会计核算和披露方式将成为过去,实现了金融会计和一般企业会计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二、对30年来金融会计规范建设的基本评价

(一)金融会计规范建设在经过30年的探索实现了两次飞跃和后来居上

30年来,中国金融会计改革是在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背景下逐步发展的。在1978至1991年间,随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理论探索与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方法体系。而自1992年开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与国际经济体系的逐渐接轨,金融会计业务处理规范也逐渐向国际惯例靠拢。从30年来我国金融业会计演进的轨迹看,可以清楚地看到起步、初步接轨、第一次飞跃和第二次飞跃的演进过程。如果说《全国银行业统一会计基本制度》是金融会计规范建设起步阶段的重要标志,那么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在1993年联合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就不仅是在一定程度上第一次对各类金融企业会计核算进行了统一规范,而是启动了金融企业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初步接轨。

2001年重新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顺应了企业会计改革的潮流,逐步把金融企业会计核算纳入到企业会计核算改革的整体框架之中,基本实现了同类金融会计事项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核算的一致性,是金融企业会计核算与企业会计核算接轨的第一次飞跃。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则是接轨后的再次飞跃。它意味着在面向市场经济前提下,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现了同类业务在金融企业和非金融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的统一。新会计准则的推行,标志着金融企业不再滞后于非金融企业,而是同步实施,并将范围扩展到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行业领域,同时也考虑到了在企业的普遍适用性。

(二)金融企业会计改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具有深远的意义

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的演进,具有鲜明的强制性制度变迁特征,与经济体制变迁和金融改革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经济体制变迁的模式与路径决定了会计演进的模式与路径。回顾30年来我国金融会计改革,完成了两个历史性转变:从计划经济时代习惯于统一会计制度逐步过渡到将制度制定权还政于企业,从习惯于规制导向向原则导向转变,在会计思想完成了由“工具论”向“管理论”的转变。通过金融企业会计改革,一方面为金融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综合改革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有效地提高了会计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以及境内外资本市场信息的可比性。

经济体制改革,开辟了会计实务发展的新领域。围绕这些新兴领域,产生了诸如企业兼并与资产重组会计、企业破产清算会计、企业租赁会计以及金融工具会计等新问题。会计准则的不断完善,使市场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会计实务逐步得到规范。2006年2月的新会计准则,是继1993年会计准则改革和2000年会计制度改革之后新的里程碑。它是我国会计标准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背景下颁布的。不仅填补了我国金融会计标准的空白,而且是会计理念、会计计量技术的重大转变。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为社会相关各方评价金融企业经营业绩与风险提供更准确的依据,同时也对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层、监管者以及对金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作出评价的中介机构的职业技能、判断能力和职业道德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展望与进一步完善金融会计制度的建议

(一)金融改革展望

进入2008年以来,在全球经济整体增速放缓、通货膨胀压力上升、金融市场动荡加剧的前提下,各经济体面临保持增长和抑制通货膨胀的两难选择。美国次贷危机对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产生的冲击不断加剧。在全球经济增长急速放缓和通胀抬头以及我国经济日益溶入世界经济体系大背景下,我国经济也出现了周期性波动,金融业改革任重道远。面对国际金融市场急剧变动,我国金融业要准确把握金融市场变动,努力确保金融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全面提升金融业整体竞争力。

一是要进一步巩固和继续深化金融业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机制建设,提高市场风险管理水平。对已完成改制上市的金融机构,要继续完善法人治理与风险管理机制;对未完成改制的,要稳步有序推进改革。二是要着力解决制约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法律制约、产品制约、市场制约和监管的不协调。要从宏观政策层面突破这些瓶颈制约,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培育“相互融合”的金融市场体系,逐步改变金融市场分割的局面和增加农村金融市场有效供给以及健全金融调控和强化金融业监管的“无缝链接”,防止监管规定和政策不一致的问题发生。三是要主动转变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面对国际国内竞争加剧的压力,金融机构应主动实施经营模式、增长方式的战略转型,全面调整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客户结构、营销渠道,实现经营模式和增长方式分别由以规模扩张为主、以依赖传统业务为主向以质量效益为主、以多元化、综合化转变,努力把金融机构建设成为治理良好、资本充足、内控严密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新晨

(二)充分估计新会计准则对金融业的影响,主动寻求应对之策

一是充分估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复杂性与长期影响。与其他会计准则相比,金融企业会计准则更加复杂。这种复杂性源自现代金融的复杂性和会计准则本身的严密与复杂。既涉及大量金融工具专业术语的理解,又包括新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理论和方法产生的挑战以及如何有效解决新型业务处理问题。二是充分考量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审慎评估新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目前,我国银行业的会计业务处理遵循着两种不同的会计规范:一种是2001年版《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另一种是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从发展趋势看,企业会计准则有逐步取代企业会计制度的趋势。在《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中,中国银监会在全面评估各银行业机构基础条件基础上,从有利于银行业机构建立适应新会计准则要求的内部管理流程、信息处理系统和提高执行质量的角度,提出了有序推进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在各类银行业机构应用的时间表。三是全面学习和理解新会计准则体系,务求掌握这些新规则的精髓和各准则之间的横向联系,以提高职业判断能力。由于新准则实施将对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整个经营管理体系带来影响,不仅财会人员应学习新会计准则,而且包括风险管理人员在内的非财务人员也要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加深理解和提高运用能力以及强化对国际会计准则与新型业务的研究,正确处理借鉴与创新的关系,促进会计准则体系的不断完善。四是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减少新会计准则的运行成本。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实施,将对金融业财务报表的设计及其分类产生重大影响。从国际视野看,国际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与相关金融业监管组织之间的协调日趋密切。从学习国际经验出发,我国金融业监管部门应主动加强与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间的协调,避免金融企业为满足各方要求而不得不实行双轨制,从而加大新会计准则运行的成本。

【参考文献】

[1]夏博辉.论我国金融会计制度建设的三个阶段,2008,http:/.

金融行业会计准则范文第3篇

目前,我国并没有制定一套专门的金融行业会计准则。关于商业银行的会计规定在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有所体现,具体是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体现的。也就是说,现行会计准则中与商业银行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是这四项会计准则。在薄弱的会计制度环境之下,商业银行也面临着复杂的外部环境。例如:金融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朝着市场化利率逐步迈进,这在增加银行业经营灵活度的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以及信托公司等也发展迅速,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迅猛,为了寻求未来发展的出路,传统的商业银行也不得不进行产品的创新。在复杂的经营环境之下,各种创新金融产品的推出增加了会计确认的难度,这既考验着当前商业银行的财务人员,更考验着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

二、商业银行面对的主要会计问题

(一)现行会计准则的遵循难度

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银监会要求已经上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实施该准则。在前文中有提到现行会计准则中有四个方面是针对金融行业的,但是由于以下一些原因,现行会计准则在使用中难度比较大。第一,准则是从西方的会计准则借鉴过来的,语言的运用上比较晦涩难懂,没有完全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进行阐述,因此理解上困难很大。第二,准则完全用文字语言阐释金融领域的专业名词,内容复杂,这很难指导实务中的会计活动。第三,现行准则在金融行业方面的规定存在真空区,由于实务中银行业的很多业务比较灵活和复杂,因此准则不可能完全涵盖实务中的所有情况,所以在实务中,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的空间比较大。第四,现行准则对信息披露的形式没有限定。现行准则对金融工具的计量、列报和披露进行了规定,但是对信息的披露形式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这就导致了各商业银行在进行信息披露的时候有很多不一致的情况。第五,现行准则与商业银行的会计系统不匹配,这带来了很大的执行难度。现行会计准则是以产品的运作流程为基础进行设计的,这对于以生产制造为主的企业来说比较好遵从,但是这种设计与商业银行的运作方式吻合度低,因此,商业银行在执行现行准则的时候难度较大。

(二)会计人员面临众多需要进行职业判断的问题

由于商业银行交易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以及现行会计准则理解上的困难等诸多原因,在实务中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在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处理时很多地方需要进行会计职业判断。一方面,由于会计人员专业能力和经验的不足以及会计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财务承受能力有限等原因,在进行会计职业判断的时候弊端较多。另一方面,由于现行会计准则的真空区较大,商业银行的管理者主观上为了达到控制利润的目的,会计人员存在滥用新会计准则的现象,这种情况加大了银行的财务风险。例如:商业银行有众多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就是其中一种,资产证券化涉及的会计问题复杂,对会计人员是一种挑战,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若会计人员知识不足,则很容易在核算中出问题。此外,类似于资产证券化的这些投资项目是现行会计准则难以作出详细规定的,那么管理者更有可能通过这些项目操控利润。

(三)会计信息披露存在不少问题

商业银行是重要的公众利益实体,在信息对外披露中除了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表,还应当重视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内容。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往往过于简单,没有完全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附注中详细披露一些可能影响经营情况的重大事项,对于表外业务的轻描淡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表外业务如今已经成了商业银行难以缺少的一部分业务,由于这些业务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面,其风险性更容易被忽视,但是关于这方面的信息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是极其少的。此外,财务报表附注也忽视了对重要的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这些信息虽然不是直接的财务信息,但是会对企业的整个经营状况会产生重大影响。商业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还存在披露不真实的问题。例如:高估利息收入就是一个较普遍的现象,利息收入是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对于逾期的贷款以及未到期但已欠息的贷款商业银行仍按正常贷款计算并确认利息,但是这些贷款的收息率比正常贷款的收息率低很多,根据稳健性原则应当调整收息率,但是银行的做法显然高估了利息收入。

(四)来自监管部门的压力

近年来,商业银行推出的众多创新产品被监管部门叫停,主要原因是关于这些产品的争议很大,争议的焦点是这些产品涉及对现行会计准则的滥用。例如,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合作的模式就被银监会叫停,银行和信托公司间的合作容易使银行规避资本的监管,但是隐藏的财务风险很大。出于监管的考虑,银监会对于这种合作模式的要求很严。对于银行之间的同业代付业务,银监会要求银行在开展此项业务时要有真实的交易背景、真实地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地进行会计核算”这一要求对同业代付业务的影响很大。它要求商业银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在表内真实地反映代付业务,这对于此前双方商业银行在表外进行登记而可以绕过监管的情况进行了遏制。这种监管行为虽然可以有效控制银行业风险,但是与现行会计准则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三、结论及建议

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压力,由于现行会计准则的不完善、银行的会计处理行为不规范以及监管者的相关管理措施不合理等原因,商业银行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中需要作出改进,相关管理部门也需要正确发挥管理职能。

(一)银行要提高创新能力,合理控制风险

商业银行为了扩展业务,通常会选择开发创新型的金融产品,但是管理者往往从盈利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而忽视了隐藏其中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甚至是无视现行会计准则而开发出一些绕过现行会并计准则的产品。这种利用现行准则的漏洞,绕过监管的行为不是金融创新。商业银行应该在现行会计准则和监管规则的范围内进行金融产品的创新,这样的创新行为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银行吸纳客户的长久之计。

(二)改善商业银行的会计环境,并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

如上文报所述,现行会计准则有四章是专门介绍金融行业会计处理规范的。当前,商业银行存在会计人员滥用职业判断的行为。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两方面来进行解决:首先,对于现行会计准则的制定部门,应当在充分借鉴国外经验以及结合国内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将现行准则进行完善,使现行会计准则更具有指导意义。其次,商业银行要完善会计核算体系,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尤其要对需要进行会计职业判断的会计处理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

(三)提高信息的披露质量

对于商业银行的外部利益相关者而言,商业银行披露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以及其他的一些信息是其了解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的最重要途径,不实的、虚假的、不详尽的信息都很容易误导信息的使用者。因此,信息的披露质量对于这些外部利益相关者是至关重要的。此外,提高商业银行对外披露信息的质量是对银行自身的一种监督和约束,可以促使银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财务核算能力。

(四)提高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能力

金融行业会计准则范文第4篇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宁波 315043)

摘要:本文首先对新会计准则总体上的变动进行了概述,然后在对新准则变动的行业影响理论分析基础上,通过选取各个行业上市公司每股财务指标数据,同报告披露日前后股价涨跌幅进行关联性分析,利用市场数据,对于新会计准则给各个行业带来的影响进行检验。

关键词 :新会计准则;行业影响;财务指标;市场数据;检验

中图分类号:E2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23-0182-02

作者简介:徐红娥(1983-),女,山东青州人,财务主管,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

0 引言

新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颁布后,在上市公司率先执行,本次会计准则最大的变化是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确定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之一,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更倾向于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新准则变动对于各个行业的影响是不同的,近几年理论上的分析有很多,但是从未进行实践的检验。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已经8年有余,上市公司按照新准则披露的财务数据已相当成熟,为新会计准则有用性的市场检验提供了充分的数据支持。

1 新会计准则的变动

新会计准则相比于旧会计制度的变动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①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确定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之一。②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方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利润核算。③规范了财务报告体系。④对特殊领域进行了准则的制定,会计自成体系。⑤更加注重资产负债观,强调对资产、负债的计价。

2 行业影响的理论分析

根据准则的主要变化,其可能影响较大的几个行业主要有房地产业、金融保险、钢铁煤炭电力业、零售业、信息技术业及制造业等,以下进行具体分析。

①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是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上,可选用成本计量或公允价值计量两种模式,将对房地产业产生重大影响。②对金融保险业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中将自营证券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价值波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原来浮动盈亏不体现在账面,只有浮动亏损计入损益。③对钢铁、煤炭、电力行业的影响:新会计准则扩大了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对于投资支出较大的行业如钢铁、煤炭、电力,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会为这些行业带来一定财务费用的减少,从而增加当期利润。④对零售业的影响:对零售业的上市公司而言,鉴于商铺出租已成为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且这种地产的公允价值完全可以持续获得,因此以公允价值来计量的条件是完全符合的。⑤对信息技术业的影响:由于国内公司的研发活动多半集中于材料、装置和产品的开发,即属于开发阶段的支出,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以资本化,因此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将提升公司近期盈利能力,鼓励公司加大研发投入。⑥对制造业的影响:生产大型机器设备、船舶等生产周期较长且用于出售的资产,所借入的款项发生的利息,可以进行资本化,计入存货价值,而不再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大型设备制造商而言,该规定将能降低当期成本,提高毛利率,提高会计利润。

另外,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对农林牧渔业、采掘业、传播文化业等行业的上市公司也将产生一系列的影响。

3 市场数据检验

财务指标数据同股价波动关联性大小,反映了新会计准则变化对各行业影响程度。按照新会计准则所编报的财务报告是否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需要通过财务指标数据同股票市场股价的变动之间的联系来检验。本文通过选取各个行业总计1600多家上市公司,2014年年报中每股财务指标数据,与年报披露日股价跌涨幅变动数据建立多元回归模型,进行关联性研究。

3.1 变量的选取

股价涨跌幅数据代表了财务报告披露后,所引起的股票市场价格的变动程度。涨跌幅指当天股票上涨价格和昨天收盘价格之比。

涨跌幅=(pt-pt-1)/pt-1 (1)

其中:pt-1为财务报告披露前一天股票价格,pt为财务报告披露当天股票价格。

将事件日定义为“T0”日,以“T-n”日代表事件前第n个交易日,以“Tn”日代表事件日后第n个交易日。选取各家上市公司年报披露日及前后5个交易日{T-5,T-4,T-3,T-2,T-1,T0,T1,T2,T3,T4,T5},共11个交易日的日股票价格涨跌幅数据{Y-5,Y-4,Y-3,Y-2,Y-1,Y0,Y1,Y2,Y3,Y4,Y5}及根据2014年报计算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数据作为相关分析的变量。

选取每股指标,主要是考虑可以平减上市公司规模效应的影响。这些指标涵盖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相关内容。它们主要包括图1结构图所示的内容。

3.2 多元回归模型的建立

y=β0+β1x1+β2x2+…+βixi+ε (2)

其中,y表示日股价涨跌幅,β0表示非财务信息,{x1、x2、…xi}表示财务指标,{β1、β2…βi}表示各财务的相关系数,ε表示误差。

3.3 检验结果

相关系数及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从对各个行业影响的检验结果中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对于各个行业在不同财务指标上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其中,传播文化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相关性系数最高,达到了0.766,影响相对较大。次之为建筑业、电力煤气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农林牧渔业、信息技术业,在不同指标上分别达到了0.468、0.419、0.399、0.365、0.364和0.330的相关性程度。对制造业的检验结果中,相关系数相对较小,但却对各个指标几乎都有影响,且表现出了高度显著的特征。而对剩余其他几个行业的影响则表现的并不明显。

4 小结

行业实证分析的检验结果相比于理论分析,差异最大的是采掘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社会服务业和传播文化业五个行业。采掘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社会服务业在各个指标上无一具有统计意义上的显著性,它们并没有像理论中分析的那样,会有价值相关性方面的大幅提高。而传播文化业所实现的多个指标上的很高的价值相关性,也是人们不曾预想到的。所以说,新会计准则对于不同行业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要想在每个行业上都能实现准则所设定的目标,新会计准则还需作进一步的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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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85-187.

[5]吴珊.新会计准则与财务决策论坛综述[J].会计研究,2006(9):89-92.

金融行业会计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保险会计;会计准则;保险监管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设日趋深入,我国保险市场已完全处于开放状态,保险经营国际化趋势加剧,资本市场准入条件放宽使得保险公司有机会进入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保险监管正从市场行为监管向偿付能力监管、资本充足度监管过渡。因此,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更为准确、及时地反映保险业的经营成果和承担的风险,防止行业性的风险积累应是当务之急。

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

(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82-1993年)

1982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并在1984年2月颁布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这个时期的会计制度体现了计划经济的特色,以简单的资金平衡理论作为会计恒等式,记账方法以资金收付记账法为主,也可以选用借贷记账法。

(二)《保险企业会计制度》时期(1993-1998年)

1993年,财政部结合保险行业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颁布了《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于1993年7月1日起施行,其重点主要体现在确立了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会计要素体系,实行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原则,采用了国际通用的借贷记账法和国际通行的会计报表体系。

(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时期(1998-2001年)

随着《保险法》实施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国内保险市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客观上要求会计制度与之相适应,做出新的规范。因此,1998年12月8日,财政部对原制度进行了修改,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于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重新定义保险业务分类、分险核算;对各类损益类科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确认原则和处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报表体系。

(四)《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时期(2001-2006年)

200l年11月27日,财政部颁布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改革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体现在实现了会计要素的重新界定以及相关的确认和计量;采用国际上普遍遵循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某些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上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增加了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完善了会计信息披露,等等。

(五)《企业会计准则》时期(2006至今年)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实行。新准则第一次确认了有关保险行业的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意味着我国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方向发展。新准则重新严格界定和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改变了投资的分类方法和计量原则;有条件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规范了资产减值的提取;提出了更严格的披露要求。

至此,保险会计制度实现了国际惯例的趋同性与中国特色的创新性相结合,有助于提升我国保险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二、保险会计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2年5月决定分两个阶段对与保险相关的会计问题建立相应的会计框架。第一阶段包括国际财务报告标准4(IFRS4),以及广义上的国际会计准则32(IAS32)与国际会计准则39(IAS39),分别给予财务工具的披露与引进它们的认可与测定以一定的指导。第二阶段将会注重于测量保险负债这个具有高度争议性的问题。

根据IASB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IASB所制定的准则是为编报通用目的财务报表(generalpurposestatements)服务的。因此,保险会计准则同样应限定于通用目的的财务报告,而不是法定的财务报告,以确保保险行业会计和其他行业会计处理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二)美国

美国保险会计准则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82年6月以前,保险企业主要遵守法定保险会计准则;第二阶段是从1982年6月至今,保险法定会计SAP与保险公认会计准则GAAP并存的双重规范双重财务报告的阶段。

1982年6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Board,FASB)了第60号财务会计准则(SFAS,No.60)“保险企业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从而诞生了保险业的公认会计准则。从此以后,保险公司一方面要遵循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所制定的一般会计准则(GAAP),编制基于通常目的的财务报告,以提供给企业的外部财务信息用户;另一方面还要按法定会计准则编制法定会计报表,以提供给保险监管当局用以评价企业的偿付能力。

(三)英国

英国并无专门的保险会计准则,因而其财务报告主要遵循由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标准会计实务公告(StatementofStandardAccountingPractice,SSAP)的相关规定,并参考英国保险协会(AssociationofBritishInsurers,ABI)推荐的会计处理公告(StatementofRecommendedPractice,SORP),同时其对外信息披露还必须遵循英国1985年颁布实施的《公司法》。

(四)德国

德国没有单独的会计准则,其对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存在于《商法》,而对保险行业的规范皆出于《保险业监督法》。

德国会计规范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税务会计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深远影响,法律规定了财务会计对税务会计的决定性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要尽量顺从财务会计的方法,同时又规定了税务会计对财务会计的反作用原则,以保持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在处理上的一致性。

三、启示与建议

通过上述对我国保险会计制度的改革发展以及国外主要发达国家保险会计制度的现状进行纵向和横向的分析,本文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会计制度规范建议如下:

(一)与国际惯例接轨,实现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系统性

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对保险会计规范的系统性要求非常高。而我国保险业多年来依据的是行业会计制度和中国保监会制定的行业文件。我国保险业在会计规范方面,于1993年颁布《保险企业会计制度》、1995年颁布并实施《保险法》、1999年颁布了《保险公司会计制度》、2001年实施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这些会计规范都是针对政府部门对保险业的监督而制定的,在部门规章和法律条文中存在重叠,没有系统性实施细则。因此必须加快保险会计制度向准则导向的发展步伐,尽快根据保险业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保险会计制度规范。

(二)区别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实现保险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

会计目标是企业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本出发点,我国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将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实现了有机结合,并且与IASB以及美国等主要市场经济主体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其核心是真实、公允,满足投资者等决策需要。而监管目标与会计目标并不一致,其主要是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会计目标与监管目标之间存在差异,势必影响到相关会计规定或者监管规定。例如我国保险公司过去一直是按照保险监管部门的法定精算规定计提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由于法定精算规定是根据保险审慎监管要求设计的,因此保险公司据此计提的准备金一般都远远超出其实际应承担的保险负债。正如美国FASB主席罗伯特·赫兹等人指出:会计准则制定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应逢迎准则规定可能带来的政策影响,那种希望修改会计准则以美化企业财务报告结果进而促进金融稳定的想法,只会干扰会计准则制定,并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投资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反而有损于金融稳定和有效监管。由此可见,只有会计规定与监管规定分离,才能同时兼顾会计目标和监管目标,才能既维护投资者利益,又实现监管目标。

(三)以具体规则而不是以原则为基础,提高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