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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竣工结算 结算管理 结算审核
竣工结算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终值,其编制及审核是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最后环节,也是检验整个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重要指标之一。一个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最终结果涉及工程设计、招标、施工和竣工结算的全过程,但对于一个大型工业项目来说,竣工结算环节绝对不能忽视。下面笔者现结合多年参与竣工结算(决)审核工作的体会和经验,通过实例对竣工结算审核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其应对措施加以分析论述。
1.竣工结算审核中存在问题
竣工结算管理是一个较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参与工程管理的多个部门,诸如设计单位、监理、现场工程管理、采购、供应、预结算、财务等部门,如果其中的某一个环节管理不到位,就可能造成费用失控,从而导致工程费用控制出现如下问题(这些问题并不是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工程中):
1.1合同中未约定竣工结算工程量、单价和取费等的计算原则及方法。此类问题主要出现在未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的合同中。源于合同谈判阶段,业主方造价人员未积极跟进。对此,业主方造价人员应全程介入合同谈判,运用专业知识在合同中准确、详细地描述竣工结算所采用的办法,避免前后矛盾、含糊不清、缺漏或产生歧异。
1.2合同中未说明设备及主材计价方式(包括是否需业主认价)。如工程中有甲供设备及材料,则需要说明甲供设备及材料的装卸费、仓储保管费的计算方法。其解决办法只能按各省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调整。
1.3设计变更费用审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难免会发生设计变更情况。这些都会不同程度地增加工程费用,对建设方(投资方)来说,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因此,要严格控制工程造价。例如:有的“三边工程”存在边出图纸边施工边修改的情况,比如某厂房设备基础(有预埋的管线、铁件等),在设备没到货的情况下,现场就开始施工并很快完工。设备到货后,复核现场土建安装条件,发现尺寸不符,导致基础重新施工,这样不仅浪费资金,还延误工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4现场签证费用审核。制定规范的现场签证管理办法,是控制工程结算价的重要措施。例如,现场所签的土方工程量与竣工资料不符,某《供水工程公用部分》工程土方运输签证单工程量为14788.79m3,,经与竣工图计算、现场核实审定的土方量7806.49m3,两者相差金额13.58万元。再比如电缆,根据图纸计算的量已满足实际施工所需用量,施工单位单位仍然出具工程联系单要求增加电缆用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现场代表在没有去现场核实的情况下,就给予签字认可,造成费用增加。
1.5 EPC总承包工程费用审核。比如,根据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资料,初步设计阶段井桩、道路等工程施工水泥采用抗硫水泥,施工图阶段设计根据详细勘查报告,采用了普通硅酸盐水泥,该部分的差价应相应调减合同价。出现该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建设方相关现场管理人员,未结合总承包方式对初步设计进行详细了解,只是按照惯例对施工图内容进行施工管理所造成的。
1.6建筑材料审核。由于建筑材料费用占总工程费用的60%左右,材料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和投资控制有着很大的影响。
如果材料计划审批、采购、发放环节中没有一个严格的、完善的管理制度,或者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力,就会造成材料的采购、发放失控,增加材料库存量及资金成本风险等。针对建筑材料审核每一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甲供材料核销,能很好地控制造价。
1.7结算的送审变更签证材料代用单所套用定额及取费与所签合同不一致。比如实际挖土,土的类别二类深度2米,施工单位为了多得利润就高套定额,土方类别按三类深度3米计算,从而增加工程项目费用。
2.应对措施
针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解决:
2.1建立健全项目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如建立合同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现场管理办法以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审批工作程序及处罚细则等,并严格执行。
2.2重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等与费用有关的审批工作,尽力把造价控制在概算范围内。
2.3在项目实施阶段,审核人员要立足工程造价前沿,深入施工现场,与施工管理人员经常沟通,并认真关注和及时把握工程量变换情况,以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丰富的经验,实现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2.4加强学习,提高造价人员的业务素质。工程造价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审核人员的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因此,应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培养高标准的人才队伍。
2.5在工程建设项目中,工程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虽是不可避免的,但要进行有效控制。要认真组织图纸会审,将设计变更降到最少,并尽可能地把设计变更尤其是对工程造价影响重大的设计变更控制在施工阶段的初期。这样,设计变更发生得越早,损失越少。
2.6审核具体结算时,应注意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工程量计算,特别注意对多计工程量和重复计算的工程量,以及只想增项不减项等这些极为突出的问题,准确计算工程量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重要前提和有力保证,因此,在结算审核中,复核工程量的工作至关重要;二是准确计取取费标准,以所签订合同为依据,审核其建筑工程费用的计算过程、审核变更签证是否真实,以及费用计算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注意材料价差调整,并建立甲供材料的核销机制;四是注意定额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审核定额的使用过程是否严谨,有无错套、高套定额的现象。
2.7审核人员应加强竣工资料与变更签证单的核对工作。实际中往往审核人员只看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是否符合、签字是否齐全,而忽略了与竣工资料的复核。施工单位抓住这一特点,时有不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或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的情况发生。
关键词:造价风险 控制 对策
一、工程造价的主要风险
业主方工程造价风险贯穿于投资决策到竣工决算全过程,只有对建设工程全过程存在的造价方面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才能组织编制相应的解决办法及管理措施。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工程招标阶段
(1)工程量的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部分。在招标阶段,为保证项目按时交付使用,业主方通常在施工图纸还不完整,或图纸虽完整但工程量清单编制粗糙、工程量不够准确时,便开始招标,导致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不规范、工程量清单特征和工程内容描述不清、项目漏项与缺项多、计量单位不符合要求、工程量计算失误等问题。这些问题将使得施工方在投标报价阶段采用特殊的报价方法,并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提出工程索赔,导致造价失控。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普遍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变更单中工程量的确定办法等条款规定不详细、表达不清楚、不具备可操作性等问题,这些都将严重影响在工程实施与结算过程中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增加业主方的招标控制难度。
(2)综合单价的风险因素。一些业主方认为清单计价模式下“价格的风险”由投保人承担,而忽视了对价格的有效控制。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方对综合单价中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的调整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造成工程结算阶段承发包双方工程纠纷,从而导致费用超支。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有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调整的规定(《计价规范》4.7.5),但一些业主方没有在合同条款中对因工程量变化增减费用进行相关约定,更没有对综合单价的变化约定具体的调整幅度与方法。
2.工程实施阶段
在这一阶段,业主方造价风险因素主要表现在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中工程量和综合单价的管理。工程变更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改变,包括因设计原因由设计单位提出的对原设计的变更修改、业主方提出的变更要求以及项目监理、承包商对已有设计资料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而引起的工程变更。工程变更发生后,对变更工程量及其综合单价的确认将对工程造价控制产生较大的影响。在许多建设项目中,承包人以合同中没有适用条款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为由,把变更工程的综合单价报得很高,从而增加业主方的造价控制难度。
3.工程结算阶段
工程结算阶段是工程造价的最终形成阶段,一些承包人采用各种手段增加工程结算价,如在工程量中添加水分,增加结算人员的工作量;采用行贿手段贿赂结算审核人员;编造虚假工程签证单等。业主方对承包人使用的这些手段需要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策略。
二、工程造价风险控制对策
由于施工阶段持续时间较长,施工变更签证较多,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的因素较多,对业主方来说,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难度也相对较大。业主方必须在投资决策时慎重考虑,并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1.工程招标阶段
(1)工程量风险控制。业主方可采用风险控制手段,如采用设计招标和方案竞选的方式选择好的设计单位,并在设计阶段实行设计监理,提高设计质量,从根本上控制工程造价。为了规避工程量计算错误的风险,业主方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多少范围内,比如正负百分之三不得调整;或者规定由投标单位复核工程量,负责校正,如果在投标阶段不提出,则视为没有偏差,结算时也不调整。这样招标人就把工程量编制的责任和风险又全部转嫁给了投标人。业主方还可采用风险转移手段,将工程量计算准确性风险转移给中介造价咨询机构,可委托两到三家机构同时编制工程量清单,并进行对比,消除差异后确定工程量清单,这样做既可提高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又将工程量清单“量”的风险转移给中介机构。此外,还可以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将咨询费的一部分用来参加技术风险投保,由保险公司承担一部分工程量不准确的风险。
在合同签订阶段,可采用国家标准示范合同,对清单规范中未规定的条款进行约定,以转移业主的造价控制风险。如需在合同中约定工程量变化的幅度及调整办法、工程变更的程序、工程索赔和现场签证的管理办法。这样的约定是把风险转移给施工单位,但对施工单位并非不利,原因有三。一是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风险越大,则预期的收益也会越高;二是施工方有专业的行业经验,可以通过各种措施更专业、更有效地控制风险,采取组织措施、加强人力以保证工期,加强现场安全措施以应对自然风险等等。三是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把风险分解成若干个部分,从而降低或转移自己的风险。综上所述,风险转移是风险控制的常用手段,是合理的,可最大程度地实现各参与方的共赢。
(2)综合单价风险控制。在招标阶段,业主方对工程综合单价的控制主要体现为识别和管理。对不平衡报价,可通过分项工程的工程消耗量、综合单价、管理费和利润与标底进行对比,对其偏差度进行分析识别。如合同条款约定当某项目(或某类)不平衡报价的幅度超过某临界值时,将导致废标的情形。
2.工程实施阶段
(1)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一方面,对于设计变更要本着可靠、合理及符合实际情况的原则,事先控制,避免连续的变更和重复的变更;对于较小的或简单的变更,双方直接确认。另一方面,业主方需加强事后监督。对于变更内容,由预算人员进行现场逐项实测度量,以保证变更内容的准确性及有效性。为了方便管理和避免事后纠纷,可制订统一的管理办法,这样既能防止结算时出现疏漏,也避免了施工单位事后造假。
(2)现场签证的管理。现场签证不可避免,除甲乙双方协调的会议纪要等项目不应签证外,其他影响工程造价改变的内容都可以办理工程现场签证。现场签证办理需注意以下问题。首先,现场签证必须是书面形式,手续齐全且办理及时。尤其是隐蔽工程,客观的数据难以获取,这就要求施工方及时做好相关签证事宜,避免双方在结算时出现争议。其次,现场签证内容应明确,项目要清楚,工程量要准,单价要合情合理。在工程签证中,隐蔽工程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工艺、质量完成情况等。再次,审核工程签证要认真仔细。现场签证要有明确的责任人,明确签证权限,限额签证,分级把关,将工程造价控制在目标之内。
3.工程结算阶段
关键词:电站;施工;变更;方法
中图分类号:TV21 文献标识码:A
当前建筑施工承包合同条件愈加苛刻,合同环境愈加复杂,变更索赔工作难以开展。如何开拓思路、寻求对策,做好变更索赔工作,下面就以某电站项目部为例,浅析在水电施工中变更索赔的方法。
某电站项目开工伊始,电站建设方便下发了《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200万元以上变更报建设方省公司审批后实施,10万元~200万元变更报建设方流域公司审批后实施,10万元以下变更报电站建设方审批后实施。
按照建设方制定的变更管理办法,对于200万元以上变更需从电站建设方到建设方流域公司,再到建设方省公司审批后方能实施;如此经过三道程序的审批,不仅环节多、周期长,手续繁琐,而且由于水利施工的特点,施工方往往为了抢抓工期,在变更项目尚未履行完审核程序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施工了,导致无法正常结算,项目资金紧张,影响了项目了经济效益。
1 对合同外新增项目,采取签订补充协议方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方人员、设备配置齐全,工程技术管理先进,得到了设计、建设方、监理单位的一致认同,因此经常将合同外项目移交施工方施工,如:场内道路硬化项目、导流洞项目、变形体卸载处理项目等,各项目变更金额都在千万元左右。如果按照建设方制定的变更程序执行,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将因变更程序审批原因,无法正常结算、资金短缺而暂停施工。鉴于此,施工方一改先施工再变更的方式,在与建设方流域公司沟通后,采取直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即在这些项目施工前,就与建设方流域公司谈妥变更单价并签订补充协议,确保了施工过程中能按期办理结算,工程资金及时到位。
2 对总价项目引起的变更项目,采取签订补充协议方式
2.1 施工方生活营地及油库等场地变化:根据合同约定,施工方生产设施场平应由其他施工标段完成,由于建设方征地原因影响,建设方另外指定油库及机械修理厂位置,由施工方自行完成场平工作;同时施工方生活营地场平合同规定由其自行负责,但由于生活营地位置变化,建设方指定从施工方平整好的场地内切除一部分给其他施工标段,施工方不得不在其他部位另行建设部分生活营地。虽然合同约定场地施工项目是总价包干费用,但是针对实际情况,施工方提出增加生活营地及油库等场地施工费用85万元。经项目部与建设方流域公司商议后,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把增加的场地施工费用85万计入结算。
2.2 公路设计修改项目:根据合同约定,施工方修建的某段公路为总价包干项目,在原设计该公路(全长875m)全部为明线段施工,但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投标时地质条件发生变化,设计将该公路前、后段修改为明线(长度约880m),中间采用隧洞(长度328m)方式过渡连接。若不调整总价费用,施工方将承担约900万元的亏损。因此施工方依据通用条款3.39变更原则,确定增加的隧洞(长度328m)段为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测的施工项目,为追加的额外工作,得到了建设方的认可。同时为避开变更的繁琐程序,在与建设方流域公司商议后,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进入结算。
3 对于设计图纸工程量变更较大项目,采取化整为零,分项变更方式
设计图纸下发后,施工方在与合同清单工程量认真对比后,对于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变更项目,采取“化整为零,分项申报变更”方式。如:在左坝肩开挖支护工程项目中,若按单项申报,变更金额将突破200万元,审批时将由建设方省公司分级进行。施工方也将因审批立项未完成,施工中无法结算,致使资金紧张。因此施工方就根据图纸工程量及估算变更金额,将其拆分为3个单项进行申报,即“左坝肩2855.7m高程以上支护工程项目变更”、 “左坝肩2855.7m高程以下支护工程变更项目”,“左岸灌浆平洞设计图纸变更项目”,将每项变更申报金额全部控制在200万以下。通过这种方式,不但满足了建设方变更管理办法的要求,而且减少了审批的环节,缩短了资金周期。
4 对于设计标准提高引起的变更,采取先期发函确认,后期变更方式
在电站施工中,常常会遇到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标准的情况。若按建设方变更程序正常申报变更,施工方会因这些项目等待建设方审批而无法实施,耽误工程进度要求。针对此,施工方采取采取先期发函,后期变更立项申报的方式,在函件得到电站建设方确认的基础上,先施工再变更。如:施工方在研究图纸后,发现图纸要求的紫铜止水片有“+”型接头、“T”型接头两种,这两种接头方式与常规施工现场焊接相比,需要制作专用模具加工,仅模具加工一项就高达89万元。而该项目单价中并未包含专用模具制作费用。若不能进行变更,将给施工方带来损失。在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后,发现在招标答疑会议纪要里,施工方就提出过此类问题,给予的答复是需可靠焊接。因此施工方根据合同优先原则,要求增加模具制作费用。先向电站建设方发函,在函件批复后才开始组织施工,同时进行变更申报工作。避免了新增项目实施后,建设方以超过原合同造价为理由而压低新增项目单价的情况发生。
5 对于施工方合理化建议引起的变更,采取先期召开专题会议方式
电站在施工过程中,也会遇到施工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而增加的项目。如:该电站导流洞进口闸室施工道路,原设计在上游围堰上游侧坡脚位置,施工方在完成上游围堰施工后,发现该道路在汛期将被淹没,建议将其改道至上游围堰上游面堰顶位置,在汛期保证该道路畅通,闸室混凝土施工可通过该路进行施工。在建议实施前,施工方先汇同设计、建设方、监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明确该道路为变更项目。通过这种方式,为以后提出变更奠定了基础。
综上所述,变更索赔工作系统性很强,涉及到索赔点的发现,合现依据的辨识与引用,基础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合同各方关系的处理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精心研究合同文件,针对建设方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制度的特点,结合水电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对内做好变更基础工作,对外加强与建设方的沟通与协调,注重策略、把握时机、讲究技巧,即要满足建设方的管理要求,取得建设方的认同,又要使施工方的变更工作落到实处,从而改善项目的经营状况、提高项目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关键字:工程造价;清单计价;成本控制
Abstract: List pricing is an effective means to control the cost of the project in the construction stage. In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preparation of inventories, construction control, completion of the settlement, detailed and rigorous, strictly to good quality of the project this hurdle, cheap and reasonable cost of the project to achieve the ultimate goal of cost control.Key words: project cost; list pricing;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为了同国际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接轨,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根据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省政府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为规则。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提供了拨付依据,清单计价经国内近些年的工程成本管理实践证明,是控制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成本的有效手段。
一、清单的编制要求
预算清单在编制时应严格按《计价规范》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规则要求执行,在编制过程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1、 清单子目的应依据《计价规范》及《规则》尽可能编制的详细、清楚。优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方便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其二为后期施工现场管理提供方便;其三为施工中进度款的支付计算提供了方便;
2、 清单在编制过程中,清单子目要做到不漏项、不缺项,整个工程项目应在清单中全部体现,清单工程量必须正确,避免在施工及结算时出现扯皮,引起工程造价超预算控制造价。一个成功项目造价管理,在没有大的设计变更情况及不可遇见事项发生,结算造价应是接近预算造价。
3、清单计价的工作内容应描述全面、具体,必需体现清单包括的全部工作。优点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其一是方便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其二为后期施工现场管理提供明确的信息,避免作法描述不详尽,导致量变扯皮事件发生。
4、 清单计价的编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分部位分别编制。例如一栋有地下室、裙房、塔楼的高层建筑,土建部位的清单计价编制时最好将清单计价分为五个部分,土方及护壁部分、基础部分、地下室部分、裙房部分、塔楼部分。在每个部分可根据需要再用分部工程分出各项分部。优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为选择不同的施工单位提供了方便;其二为施工中进度款的支付计算提供了方便;其三为每一部分的造价控制,造价指标分析、统计、对比提供了方便。
清单计价的编制质量优劣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正确性,影响后期的工程项目管理。对于编制清单的造价人员的专业水平素质及工作责任心要求较高,同时清单编制必须给予其充分必要的编制时间,以保证清单量计价的正确性。
二、施工合同内容应与清单计价相结合
清单计价的管理模式必须要在施工合同中给予明确。对于不同形式的施工合同均可采用清单计价的管理模式,但不同形式的施工合同清单的作用略有差别,需要用不同的合同条款来确定清单的作用。
在固定单价合同中预算编制的清单工程量是可以调整的,为了保证清单计价在结算中的地位,在施工合同中可通过一些施工条款来处理。例如:
在工程量差别方面,当招标时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不符时,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可以调整的,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做出工程量增加核定单,经现场工程师认可后作为计价依据。当招标时的工程量与实际施工中的工程量不符时,承包人应在事件发生后14天内未做出反应视为已含在总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价。
在单价方面一般是固定的,只有在工期较长的情况下合同中可约定部分主要材料承担市场风险的基数,工程竣工结算时可按市场信息价进行调整。
在固定总价合同(大包干总价合同)中预算编制的清单工程量是为防止施工与预算不符时,作为结算调整合同价的依据。在施工合同中必须用专用条款来明确。 例如:承包方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图及《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工程量,如清单中漏项缺项的工程量视为已含在大包干总价中考虑,不再另行计价。这种条款就明确了施工时必须按清单内容施工,如未完成的清单工程量结算要扣除其工程造价,并且如果清单中出现的漏项缺项结算时也不给予补偿。
现行的施工合同基本为上述两种形式,不同特点的工程可能还需增加一些专用条款将清单计价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合同条款约定的成熟,清单计价编制的清楚、明细、全面,对于后期的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是节约工作时间、控制成本造价都有益处,最根本的是工程竣工后成本一目了然。
三、 施工过程中清单的运用
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的附件形式存在,可方便施工现场管理、办理量单经济签证、施工进度工程量的确定。
1、在施工现场管理时,可运用清单及施工图相结合进行,即可对清单进行量、价正确性的检验,又可作为验收的依据。可通过清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监督承包商按图施工,严格控制承包商的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
2、在工程进度验收时部位明确、清楚、详细的工程量清单将会使过程控制中的造价审核更方便、快捷,更具有造价变化的说服性。
3、在施工现场管理时,运用清单办理经济签证造价明确,有助于造价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有效的控制造价,并及时、正确处理索赔和防范索赔。施工中原则上承包商不得随便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如提出合理化建议,须经设计、建设、监理等单位有关工程师同意,所发生的增减费用应由建设单位、承包商约定分担。
4、 工程结算时清单计价的作用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承包工程的工作内容,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最终工程款结算。是一种动态的造价计算,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清单内容、工程量、单价是结算时的主要依据之一。
结算总造价=合同总价+调增调减造价
1、清单的工作内容是工程验收及计价的标准,完成数量、完成质量都决定了工程的最后造价;
2、 清单的工程量的变更一般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由于设计单位失误造成的设计误差而产生的设计变更;二是由于承包商的施工失误而产生的变更;三是由于建设单位自己设计修改产生的变更。对于不同的原因,不同单位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应分别处理:由于设计院的原因造成的工程造价的增加应补偿给承包商,但要扣设计院的设计费用;由于施工失误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不得要求补偿同时视工程实际情况罚款;由于建设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应补偿给施工单位,这种情况是建设单位工程造价人员成本控制的重点。
3、 清单单价在现行的合同条例中一般是不准许变更的,只有在工期较长的情况下合同中可约定部分主要材料在结算时可按市场信息价调整,这一部分造价的调增调减是确定结算价的因素之一。
关键词:清单计价;造价;变电站
为了促进电力市场的有序竞争,转变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管理职能,提高电力企业国际竞争力,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电力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为了促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电力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中的应用,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颁布了《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Q/GDW593.1-2011、Q/GDW593.2-2011),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2013年了《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L/T5369-2012、DL/T5205-2012、DL/T5341-2012)。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相关规范在各地区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与管理中实施了多年,但这项工作仍处于一个研究及应用的起步阶段,在具体工程实践中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因此,为了促进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方式与电力行业发展形势相适应,探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变电站工程项目造价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清单计价模式下变电站项目造价控制存在的问题
笔者结合目前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与管理实际情况,总结、归纳出以下普遍存在,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1.1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不合理
由于目前我国清单项目在划分方式上过多的参照了传统的概预算定额项目划分方式,因此在划分上存在着许多不合理。若划分过细,会给工程结算带来诸多不便,无法快速报价;若划分过粗,则不利于施工企业的成本分析,报价便不精准。例如某变电站工程项目需使用各种不同型号、材质、直径的电缆保护管,编码不按型号分类,不同型号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这样就会对报价的准确性造成影响。若全部单独编码,不仅会增加清单编码工作量,还会增加报价条目,无法快速报价。因此,笔者认为,应结合市场实际情况来划分清单项目,清单的内容不仅要考虑到操作的简单方便,还要考虑到管件的安装费用,在相对应的管线安装中可统一报价。
1.2设计深度不够降低工程量清单质量
在《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中,对输变电工程图纸目次、图纸深度作了明确要求。原则上设计单位应按照文件内容编制好图纸,但由于电力工程所实行是项目核准制,施工图设计及招标设计工作不能在项目核准前开展,而项目核准后又要考虑施工进度,往往会为了尽快开工建设而导致招标阶段设计深度达不到以上要求。例如,某变电站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工作在初步设计未结束就已经开始了,由于设计阶段时间较短,导致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较为粗糙而不够精准,到了结算阶段发现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存在较大误差,可见设计深度与工程量清单编制精准程度存在着直接的关系。施工图纸设计中错项、漏项、缺项等现象的存在都会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进而增多暂估项目,增加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给工程项目结算带来诸多不便。
1.3工程变更中综合单价的确定易产生纠纷
在《输变电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工程变更综合单价的确定作了如下规定: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0%以内,不调整综合单价;若项目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0%以外,则调整综合单价。具体的调整方法为由承包方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虽然以上规定看似合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会遇到诸多问题,例如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导致产生投标报价中没有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等等,这些问题会增加项目承包方的综合单价,而承包方所提出综合单价往往是比较高的,但这个单价又需得到发包单位的认可,发包单位通常会压低价格,双方之间的矛盾就这样产生了,很难确定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综合单价。
2清单计价模式下变电站项目造价控制问题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相关清单计价模式下变电站项目造价控制问题,可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
2.1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如上文所述,电力工程量清单规范还有许多有待改进和完善的环节,在电力工程量清单的修订过程中,可按工种或者按施工程序来划分、设置清单项目,并考虑材质、尺寸、性能等要素作进一步的细分特征进一步细分。对于措施项目清单,为了在工程量清单中反映业主需求,可借鉴英国工程量清单中的列项方法,增加“业主需求”方面的内容,并详细列出所有预计可能发生的项目内容。
2.2设计部门参与工程量清单编制
变电站工程项目造价人员主要根据设计图纸和设备材料清册来编制工程量清单,因此,设计图纸的深度和设备材料清册详细程度直接影响着工程量清单的质量,进而无法科学、合理的控制工程造价,这就需要设计部门的配合来提高工程量清单质量:(1)遵循设计图纸深度标准,严格审查图纸。设计图纸深度应严格遵循《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中对输变电工程图纸目次以及图纸深度的相关要求。且工程量清单编制之前,招标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及技术人员以《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评审管理办法》为依据对图纸进行严格审查,查找出图纸存在的设计漏项、描述错误、选型不对等问题,并对可能影响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设计因素及问题加以讨论,并及时修改,确保图纸设计深度符合要求。(2)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与设计人员沟通。在变电站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与管理过程中,造价人员一般对变电站工程项目的现场实际情况、设备材料选型等并不是很了解,因此,为了保证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加强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与专业设计人员的沟通。(3)加强工程相关部门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学习。为了促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变电站电力工程招标及结算中的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都应学习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内容,特别是设计部门更应注重规范的深入学习,使设计人员认识并重视设计工作对于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的影响,尽可能将电力输变电工程设计规范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结合,尽可能使所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与工程量清单相适应,并按照《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内容深度规定》规定对设计图纸加以完善。另外,根据设计部门所提出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更新工程量清单,使工程量清单与我国变电站工程建设发展同步。
2.3规范电力工程变更程序
在变电站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深度不够、设计阶段工程量提资不足、工程建设中材料更换等原因时常会导致出现工程变更现象,然而工程变更会增加造价。因此,规范电力工程变更程序是控制造价的一条有效途径。首先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变电站工程变更都应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提出相应的申请,然后提交至电力工程监理人员,由监理人员组织对工程变更进行专业审查,审查通过后,再交给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同时,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变化调整时应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相关规定执行。另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要以相关单位签字为设计依据,特别是金额超过五万元的,除各部门签字外,还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3结语
变电站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保证造价控制的有效性,需应用更先进的清单计价模式,但在该计价方式的应用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困境,除了笔者所述相关问题及解决措施外,在具体应用过程中需结合变电站工程实际,并严格参照相关规范,基于变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加以实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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