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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县交通局 县农业局
县教育局 县安监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__〕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
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交警大队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
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百日行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排除隐患、堵塞漏洞为重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二、实施内容
(一)做好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危险路段。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低标、危险路段整治和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补充完善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道路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镇道安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道路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排查,推动相关部门抓好城区道路急弯、陡坡、临水、危险路段的排查,检查事故多发路段(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将路段(点)存在的安全隐患通报公路管理部门采取防范措施并进行整改,同时做好登记归档工作;对重点危险路段的治理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告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道路,要禁止车辆通行,防止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二)狠抓路面管控,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严查“三超一疲劳”。我镇道安办和派出所要切实发挥城区道路交通安全主力军作用,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全省统一行动的基础上,狠抓路面控制,严厉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对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形成严打之势,做到“白天见警车、夜间见警灯”。加大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检查治理力度,对连续驾车超过4个小时或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个小时的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一律强制休息,对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一律卸客转运。要采取路面抽查和卡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和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路段,加强对辖区主干道和小街小巷的巡逻管控力度,重点加强对5座以上客运车辆、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做到乘载人数必查、驾驶时间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必查、车辆轮胎磨损状态必查等六必查,确保车辆、驾驶人安全状况符合要求。
2、加强对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期间,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辖区内的道路运输企业经营资格进行全面清查,一是检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企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坚决停业整顿,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企业,以及安全管理混乱、事故多发、安全隐患较大的运输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应依法吊销其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是对企业长途客运进行全面检查,逐车逐线对长途客车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车辆的安全性能,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路运营。检查企业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及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的情况,对不能落实驾驶员落地休息或接驳运输的线路,要坚决予以停运。三是对新申请开业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对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企业,交通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实地逐项核实其车辆、设备、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检查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营运客车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3、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遏制货车违法行为。深入开展“大排查”行动,消除货车源头安全隐患。一是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辖区货运企业,督促货运企业自行排查,逐车检型货车安全状况,逐个核对车辆和驾驶人信息,逐一查看企业日常管理台帐,重点是运输企业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记录,对车辆非法改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以前不得上路从事运输;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人逾期未审验的,要立即停运,办理检验、审验业务后再上路;有违法未处理的,要及时处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予以强制报废;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联系方式不全、不准确的,要及时采集。二是要以重型货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为重点,城区及周边道路以工程运输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违法行为,排查货车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不规范、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危险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等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三是要与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责任书,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货车和驾驶人的安全管理,广泛开展“大教育”行动,利用货车违法肇事典型事故案件、货车安全驾驶常识等方面的宣传片、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在运输企业、货运场站及交警窗口单位播放和张贴,提高货车驾驶人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坚持处罚、教育相结合,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形成良好交通运输环境。
4、进一步扎实推进拖拉机、校车、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和渣土车的专项治理。我镇及有关部门要集中警力,对辖区内道路上行驶的各类机动车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拖拉机、摩托车、超标电动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依法暂扣的机动车,及时联系交警部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要督促校车安装卫星定位装置,配合交警部门坚决治理校车车辆超速、超员、超限超载行为,坚决禁止学校用三轮摩托车(电瓶车)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格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管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拖拉机登记上牌和年检,完善台账、档卡,对拖拉机、变拖等实行户籍化管理,严禁超范围发放牌照。坚决取缔无牌无证拖拉机、变拖上路行驶。城关派出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重点治理渣土车辆未按规定安装号牌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及假牌假证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拉运渣土车辆的超速、无牌无证、闯禁令、闯红灯、沿途抛撒滴漏和乱倾倒、未按指定时间、路线和地点运输消纳建筑垃圾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即日起至7月10日)。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行动,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要细化整治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整治措施,层层动员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扎实深入推进。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日至9月10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治,集中力量,全力打击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检查率、整治率达100%,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底前)。对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问题,交流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健全完善辖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体制机制,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营造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由镇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交通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及各类道路交通违规违章行为。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运行,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全镇各村(居)对辖区范围内所有公路及公路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于统计表报送至镇交管办。
(二)加大查处力度,确保形势持续好转。
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重点对重要通村公路及曾经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段进行安全大检查,大力查处无证无牌、非法运输、报废车、拼装车上路;农用车、货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装;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行驶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规范、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按照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对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并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杜绝事故的发生。交通安全劝导点加强对村(居)民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杜绝违法违规驾驶,拒绝搭乘违法违规车辆。
(二)镇交管办牵头,联合交警中队及镇安办等部门对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查处一例,教育一例,处罚一例。
(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所管辖的行业和领域等单位的车辆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为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了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镇长郭海龙任组长,正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并抽调了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安监办等骨干为组成人员。我镇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制定了《镇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计划》。我镇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我镇交通参与者、干部群众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镇里下发了《致全镇人民群众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公开信》,把宣传工作在全镇范围内铺开,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在全镇范围内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氛围。
二、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
通过准备阶段的发动,已经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整治氛围。在综合治理阶段。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排查、分析事故高发的原因,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开展有效的整治工作。对该次整治的重点环山公路进行整改,完善其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加强对重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紧密配合,共同加强对重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管理,确保客运车辆车况良好,严防客运车辆超员。对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给予停运及扣照的处理。严查货运车超载现象。与派出所配合开展道路行车秩序整治,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规范行车秩序。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等违法现象。大大的改善了我镇的交通状况。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车辆管理规范有序,车辆驾驶人、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达到不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王副镇长
成员:镇派出所赵所长
历城交警大队仲宫中队王队长
镇交管所李所长
镇安监办主任、公路管理站王站长
镇教育办杨主任
镇综合执法办张主任
镇宣传科刘副科长
镇办事处总支李书记
李家塘办事处总支张书记
窝铺办事处总支陈书记
闫家办事处总支党书记
突泉办事处总支许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办,杨志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年12月19日至年1月6日。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时间从12月19日至12月27日。
1、乘车车辆排查
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各单位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各村要成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由村主任牵头负责组建并对各村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举报制度,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源头治理,减少安全隐患。对于学校、幼儿园和各村摸底排查情况要按照“一车一档一照片”建立台账,内容包括车辆照片、车辆信息、所有人、驾驶人信息、违法信息、行驶路线等情况,最后将检查结果一并记入车辆档案,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位驾驶人员”。各学校、幼儿园和各村将车辆调查摸底情况于12月27日前一并报教育办备案。教育办将摸排情况汇总后及时提交交警部门登记、建档。
2、道路路况排查
交通部门要对全镇各条道路路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无缝隙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偏僻山区接送学生车辆沿线道路,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予以解决。
3、制作安全警示标语。各学校、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安全乘车警示标语,切实加强学生安全乘车的意识。
4、落实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联合各相关部门与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时间从12月28日至1月6日。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安监办、教育办、综合执法办、宣传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采取不定时上路拦查和到各校专项督查等方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重点路线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布置警力,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报废车、私自改装车、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法载客的车辆接送学生。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整治内容为:
1、查车辆资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2、查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扣满12分记录、未存在违法记录未处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
3、查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严禁车辆使用单位利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4、查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车辆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5、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村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车辆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教育家长监督和拒绝子女乘坐违法车辆,实行学生相互监督机制,引导学生对乘坐超载车和不合格车的学生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行动的认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