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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长期以来,投资、消费和出口是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投资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通过扩大投资规模来推动经济发展。伴随着经济发展的客观形势,为了有效遏制高排放和高效能行业过快过热增长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已是当前经济建设的重要课题。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无疑对抑制随意的高排放、高污染和高消耗企业有着重大作用,对环境改善和生态保护也有着重要作用。
所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是指根据相关节能法规和标准,通过分析和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合理科学,以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节能评估报告书和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2006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这一文件中明确指出,能源问题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大影响。2008年4月,新的《节约能源法》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在全国推行了,对于不符合节能标准的投资项目,相关核准机构不得进行审批、核准和开工建设。2010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以进一步对扩建、改建和新建的年能源消耗量大的项目实行更为严格的分类管理。由此可见,加强节能评估工作,进一步做好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已成为政府和相关评估机构关注的重要主题。
二、当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项目投资建设的程序如下:首先是投资者编制项目建议书;然后,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次,相关建设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并报核准单位进行审查、核准和审批;再次,获得审批后,项目投入建设实施中;仅次,施工单位竣工后,交由投资者和相关单位进行验收;最后,验收通过后,既可交付运营了。在这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中,要确保节能评估报告中经审查的节能措施得到落实,每一个环节都必须进行严格、有序的监管。
然而,由于新的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才刚刚实行,对于现实中出现的问题和漏洞无法通过制度给予解决,加上评估机构和相关核准单位缺乏经验和利益的驱动,使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之处。
(一)节能评估和管理体制未能及时完善
节能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缺乏统一的、明确的、成体系的和完善的规定,这在主管部门、建设取向和项目性质不同之间表现最为突出。此外,能源价格没有完全顺清,价格供应机制没能发挥应有的市场经济作用,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另外,投资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节能评估和审查报告,并获得审批,可是一些投资者反而是“先斩后奏”,甚至有一些根本就没有申报相关单位,致使国家遭受损失、环境遭到破坏。
(二)节能评估审查监管制度缺乏和滞后
在整个评估审查过程中,只有评估机构和审核单位参与其中,缺乏全过程的强有力的监督。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报告是否经过审批和如何经过审批,项目的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建设设施是否到位、合格,竣工验收是否通过,这些所有的程序一旦有一个没有监管到位,将会使节能措施得不到落实,出现重复低水平的建设和随意投资的现象。此外,针对不同的投资项目,主管部门也不同,监管重点不同,这就加大了对正常耗能项目监管的难度。
(三) 节能评估机构鱼龙混杂、技术人员水平各有不同
目前我国的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工作起步晚、技术低,缺乏专门的、明确的节能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资格认定制度。节能评估机构的设立和运营市场准入较低,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致使节能评估机构鱼龙混杂。此外,虽然目前我国有约10万人以上从事节能评估审查工作,但是这些人员大都是工程设计师、咨询师、一线生产人员和其他相关管理单位转岗而来,对于技术水平和知识结构及管理能力各有不同,致使评估工作的质量大大受到影响。
三、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若干建议
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的复杂性和精细性,要做好对这一投资项目的评估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全面熟练掌握节能评估各阶段的评估方法
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过程中,有四大类评估方法可供选用,它们分别是能源分析法、能耗预测法、合理用能法、现状调查法。
首先,针对能源分析法,就是从项目规划、设计材料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信息等资料的详尽程度出发,对现有能源做出分析的方法,具体可以分为类比分析法、平衡计算法和查阅参考资料等其他分析方法。在类比分析法中,通过利用现有的技术数据和已知的材料来分析投资项目节能情况的方法;对于平衡计算法,就是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对项目所消耗的能源进行分析的方法;查阅参考资料法,就是利用数据库等多种媒介来查阅参考资料以确定能源工程情况。在这三个分析法中,应该首先采用类比分析法,然后是平衡计算法,只有在所要评估的项目能耗相对较低而且要求低和时间短的情况下,才使用第三种分析方法。
其次,能耗预测法。通过准确合理预测所评估项目的能耗情况,对项目的能源利用状况制定出正确的评价,并为项目后期工作做好基础。此外,能耗的预测应该采用成熟、简单且通用的方法。
再次,合理用能法。合理用能法有单项评价法和综合评价法两类。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评定项目单个能耗等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这就是单项评价法。所谓综合评价法,便是评价所要评估项目的多种情况,有已预测的所有能源利用相关参数、经济发展水平中的GDP、税收、二氧化碳减排量和能耗量,还有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循环的贡献作用等。
最后,现状调查法。通过现场收集资料和勘探调查,对所建项目进行评估分析,这便是现状调查法。此方法在针对改扩建项目的时候,最为重要。
(二)严格市场准入,完善节能评估制度
目前的评估机构市场门槛和准入相对较低,评估机构良莠不齐,千差万别。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编制差异较大,能耗指标不规范。因此,建议统一能源消耗核算,规范节能项目审批。关于节能评估机构的认证问题,相关审核机构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和完善对评估机构的认证和监管制度。对那些达不到要求和标准的评估机构一律不予批准,务必确保评估机构的质量,坚持“宁缺毋滥”原则,提高评估机构的市场准入门槛。
此外,由于节能评估工作的管理体制未能及时得到完善及其存在的滞后性,阻碍了节能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要不断加快推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确定限制能耗最低值。以前的许多能耗标准如今已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因此要尽快更新和完善相关限制能源消费量表和节能量表,从而使节能评估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开展。
(三)注重专业知识,提高评估机构人员技术水平
目前,国内从事节能评估、节能审计、节能技术咨询服务的等节能工程咨询的专业工作人员约有10万人以上,但是这些人员都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学习和培训,都是有其他岗位转化而来,技术能力和知识结构水平不一样。针对评估机构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应该为机构人员提供培训的机会。一些高校和科学院应设立节能管理专业学科,注重从教育层面上炸抓起,注重知识和专业。
此外,应该把节能评估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联合起来建立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评审制度,推行职业资格评估认证,建立健全评估机构专业人才考核制度,实行专业人员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
(四)加大节能评估基础投入,建立健全节能基础资料数据库
由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涉及到较高的知识水平,包括相关专业知识、统计资料等各个方面的参考资料和文献,尤其是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其制定的项目方案应是非常详细和具体的。然而,权威部门比较全面的能源消耗量包括工业产品、交通、建筑等方方面面的统计资料还是比较少,往往难以找到权威部门的具有代表性的能源消耗统计资料。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节能评估的投入,把节能评估的成本纳入政府预算。利用财政职能和税收职能,鼓励具备专业性的商业性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同时,积极建立节能基础数据库,组织动员相关单位和行业制定节能设计手册、建筑耗能特性手册等有关节能设计的多种手册,实现社会共享。
参考文献
[1].于少杰,辛升,赵凤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方法[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09(8):58-60.
[2].李晓丹,王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探讨与实践[J].中国能源,2008(30):17-20.
[3].蒙明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J].中国工程咨询,2010(12):25-26.
[4].佟立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一)[J].中国工程咨询,2011(1):76-77.
为加强节能降耗的源头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等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市行政区域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制、评估、审查及后续监管,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体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负责*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总体指导和协调。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外资委和其他由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包括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等)以及区县投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审批部门”),按照本办法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实施。
市建设交通、财政、质量技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
市节能监察中心依照本办法,做好有关节能监察工作。
第四条(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指南)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应当会同市建设交通委、市质量技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对实施节能评估和审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和规范等进行汇编,制定并更新*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
第五条(建立节能咨询中介机构库)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节能咨询中介机构库,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
节能咨询中介机构库应当分级分专业建立。入库的咨询中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发展改革委认定的相关专业工程咨询资质,入库机构名单每年更新并予以公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委托市工程咨询行业协会负责节能咨询中介机构库的日常维护、管理。
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另行制定。
第六条(节能分析篇(章)内容)
项目申请人向审批部门上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节能分析篇(章)。节能分析篇(章)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一)拟建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和*市的合理用能标准以及节能设计规范;
(二)项目所在地的能源供应状况,拟建项目的能源消耗种类和数量;
(三)项目各类能耗指标计算,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的对比分析(改扩建项目应当包括与近两年项目能耗指标的对比分析),以及符合能耗标准的情况;
(四)项目主要节能降耗措施,及其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的分析论证;
(五)项目的能耗情况汇总表。
第七条(受理)
审批部门受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应当检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中的节能分析篇(章),对未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编制节能分析篇(章)的,审批部门不予受理。
第八条(节能评估项目)
对政府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在节能审查前,委托咨询中介机构进行节能评估。
对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对节能分析篇(章)可以直接进行节能审查。对下列能耗情况较复杂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以在节能审查前,按照规定委托咨询中介机构提出节能评估意见:
(一)年耗能折合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单体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第九条(委托评估)
审批部门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专业对口以及节能分析篇(章)评估机构专业资质不低于编制机构专业资质的要求,在节能咨询中介机构库中,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委托评估的咨询中介机构。
前款规定的程序,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另行制定。
第十条(节能评估的内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市节能相关的产业政策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用能总量以及用能种类和结构是否合理;
(三)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和*市节能设计标准和规范,单位建筑面积、设备、工艺和产品的能耗是否达到国家和*市规定的标准,以及有关能耗指标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者国际先进水平;
(四)项目设计是否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节能新技术,耗能结构(建筑维护结构等)、主要用能工程(动力、空调通风、电气照明等)节能设计是否合理;
(五)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规定需要评估和审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节能评估回避制度)
咨询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开展节能评估。同一咨询中介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节能分析篇(章)的编制、评估业务。
第十二条(审查)
审批部门应当跟据国家和*市合理用能标准以及节能设计规范,参照国家和*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指南,结合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评估意见,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复中,明确对节能分析篇(章)的节能审查意见。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的节能分析篇(章),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应当进行评估而未评估的,审批部门不得予以批复。
对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
第十三条(变更)
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能源消耗总量10%(含)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申请人应当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报送有关文件和材料,进行节能审查。
第十四条(节能评估经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评估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拨付。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委托评估费用,从各级建设财力中列支;其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评估费用,从审批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列支。
对节能分析篇(章)单独进行评估的有关费用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建设管理)
建设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将节能分析篇(章)的节能审查意见作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有关初步设计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项目建设不符合节能审查意见的,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并依法责令限期改正。
第十六条(节能监察)
市节能监察中心应当加强对已批复项目节能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认定属实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应当报请市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对于节能评估意见失实的,市节能监察中心应当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经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认定属实的,审批部门3年内不得委托该咨询中介机构从事节能评估工作。
关键词:节能评审
Abstract: I am building energy in xian city civil review some problems in thinking, and put forward some opinions and the existing problems.
Key words: save energy review
中图分类号:TE0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节能评估,是指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耗的对策和措施,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节能审查,是节能主管部门依据国家和地方的合理用能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和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从2010年起,各地陆续开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我有幸作为西安市发改委的邀请的建筑专业的专家,主要参加了一些民用建筑的节能评估,有许多人不太清楚节能评估的流程,我主要对我参加的民用建筑能评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在评估的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写出来,作为本人的思考,供大家参考。
哪些项目要评审
根据国家发改委 6号令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对以下项目必须编制独立的节能专篇并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1)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2)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3)其它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
人员构成:
我参加的项目的评估,主要是针对民用建筑,在专家构成上,一般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市发改委及市建委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如环资处的领导,节能中心的主任,总工,市建委墙改办的专业人员,或者节能协会的人员等。第二部分是高校从事节能方面的专家,也有从事材料,环保等方面的专家。主要集中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方面的专家。
第三部分是设计研究院的专家。专业主要有建筑专业,暖通专业和给排水专业的专家。
节能评估方法与依据
1. 政策导向判断法。
2.标准规范对照法。
3.专家经验判断法。
4.产品单耗对比法。
5.单位面积指标法。
6. 能量平衡分析法。
以上评估方法为节能评估通用的主要方法,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使用。在具体的用能方案评估、能耗数据确定、节能措施评价方面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其它评估方法。
评估过程:
在选出专家小组组长后,评审会议正式开始。
第一步由建设方就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简单汇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第二步由固定资产节能评估编制单位汇报该项目的能耗情况,这是本次评审的重点。
第三步由有关专家就可研报告有关节能的部分合能评报告中的不清楚地方进行提问和评述。
第四步建设方和能评编制单位离场,专家进行讨论,给出正式评审意见。
问题思考:
因为我们这里刚开始节能评审,作为管理方,建设方,能评单位甚至一些专家都有些不到位的地方。我对一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思考,若不不到之处请批评指正:
第一,建设方在能评阶段,因为只做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民用建筑,可能面临着设计深度不够的问题。在节能评审中,要求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一般都比较到位。但总平面布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一般要在建筑方案确定后才算确定。就目前评审的几个项目来看,还没有涉及改扩建的项目。但是有拆迁安置的项目,不知道这属不属于改建。
比如在场地规划方面,由于有关规划部门还没有批准,大多数项目的总平面图还没有最终确定。我们对场地的分析也就仅限于直观感受。如建筑的日照是否满足要求,一些建筑单体的体形系数是否合适等,也只能凭经验判断。
而对室内环境只能泛泛地写一些大原则的话。
护结构,对每一个建筑,都照搬国家的公共建筑节能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而对建筑材料,基本处于无话可说的地步。
比如我们在评价一个小区的时候,该小区的体形系数大多不满足要求,但因为没有建筑单体方案,无法判断其问题出在哪里?专家也不能给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只能说,建议建设方提前进行节能计算,若进行权衡判断还不能满足要求的时候,就得调整建筑方案了。
当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深浅不一,也造成节能评估的深浅问题。不可否认,有些可研报告做得比较到位,节能评估就相对好做一些。但对于可研报告不到位的项目,我们没有能力去否定人家的可研报告,也是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所在。
第二,在节能评审的时候,要求对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和能源供应、消费概况,如经济发展现状、节能目标,能源供应和消费现状、重点能耗企业分布及其能源供应消费特点、交通运输概况进行分析。但往往对当地的能源供应不够细致,一般调查了解当地能源供应及能源消耗指标的时候,基本只有整个城市的一些指标。由于民用建筑的特殊性,要了解到一个小区的范围,才能做好能评报告。
例如,某项目,在能评时说采用集中供暖,实际情况,该地区,项目完成后甚至相当一段时间,集中供暖都无法解决。那么自然后面计算出来的数据就差别很大了。再比如,某公共项目,其用电量比较大,虽然放在整个西安市,其用电量消耗不算大,但若放在该区域,附近的变电站目前还都不能完全满足其用地电要求。那么次项目要上,这个区的供电项目就要先上,才能保证该项目建成后的运行。
其实在国家固定资产评估的宣贯教材的第一个案例里,就是当地能源供应情况不落实的案例。可见我们做能评的单位工作做得还是不够深入。
第三,能评单位的技术力量薄弱,是目前能评工作不能很好地达到能评要求的关键。很多能评机构,缺少专业人员,或者虽有专业人员,但经验不足。很明显的就是很多数据,是由设计院提供,当我们质疑一些数据的时候,他们就抓瞎,仅仅说是设计员提供的。你的专业水平,不能说高过设计院,但是如果你还不如设计院,如何对设计院出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节能评估呢?在评审的过程中,因为往往参加会议的只是数量不多的几个人,专业知识也不齐备,专家有疑问时,由于他们很多专业知识不具备,一些专家甚至无法与其沟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可能需要有关管理部门,要鼓励有专业技术的单位参与到节能评审中去,另外也要逐步将一些不到位的咨询机构淘汰掉。
第四,能评要求对项目的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选择,做出评价。由于前期仅仅做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于民用建筑来说,设备选型还没有确定。因而,设备的能效评估也基本上处于空对空的状态。其实这个问题和第一个问题,基本属于一类,但因为设备在我们的能评中占有单独的一个章节,所以我这里也单独列一下。
第五,一些建设方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很多项目上,很多专家都想提议设置一些节能的措施,如中水处理,雨水回用,太阳能利用等等。但来的一些建设方不是主要负责人,甚至有些不具备专业知识,我们只好寄希望于他们能够把专家的话带给他们的领导。因为好多问题,实际上在节能评审报告中是体现不出来的。
第六,对于改扩建项目和拆迁项目,改扩建项目要分析原项目用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这类项目,实际上有一个平衡的问题在里面,尤其项目面临拆迁的时候,能耗显然要比新建增加很多,但在项目评审中仅对新建建筑进行评审,我觉得这是一个缺失。
第七,一些数据还不够统一,一些数据的引用还不够规范。比如对保障性住房的数据参数,户均人数、每人的用水用电等指标,还是基本套用住宅的设计规范,但实际上这些住房有一些特殊项在里面。比方说,虽然是保障性住房,但还分为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几大类。我觉得对这几种不同的类型,其指标也必然会有所差异,这样最后计算出来的能耗指标才能比较准确。比如,在一个项目上采用户均人口是用的全国人口普查得出来的户均人口,而不是建筑专业常用的户均人口。还有一些项目,不分建筑类别,级别高低,采用设计规范中给出的较高值,也是不能很好地控制节能的重要原因之一。
结语
能源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地位,对能源资源消耗也占较高比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作为一项节能管理制度,对深入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作为我本人也希望对国家的节能工作作出自己的一点贡献。
参考文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工作指南》(2011年本)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11-0192-03
随着宏观经济步入“新常态”,作为中国重要老工业基地的东北地区经济增速在2014年开始出现大幅回落,甚至以“断崖式下滑”形容情势之紧迫。当前在出口不振、消费放缓的背景下,稳投资对于东北经济来说至关重要,这不仅可以阻止东北经济的持续惯性下滑,更可以为经济提质增效和调结构转方式赢取时间、奠定基础。近期,国家已经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其中重点加大了对东北固定资产投资的支持力度。下一步,如何谋划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从而进一步释放投资活力,实现投资结构的调整优化以及效率的提升,对于东北地区经济的长远发展和转型升级可谓至关重要。
一、东北固定资产投资“新常态”下凸显新难题
在拉动东北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投资可谓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定海神针”作用。以2013年为例,辽吉黑三省投资率分别达到62.6%、69.6%和65.6%,分别高出全国14.8个、21.8个和17.8个百分点,充分显示出东北地区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的基本特征。但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运行进入“三期叠加”阶段,经济发展速度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支撑东北经济增长的固定资产投资动力开始出现不足。
(一)投资增速持续下滑
自2003年国家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依托投资拉动战略,有效推进了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了配套较为完善、运转较为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为促进经济实现赶超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近年来随着东北地区经济总量的不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却呈现出了后劲不足的态势,尤其是随着国内经济增速下行、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东北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更是愈加明显。
上表数据显示,2003年以来在国家政策红利支持下,东北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由2003年的20.4%迅速提升至2006年的39.8%,且比同期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5.9个百分点。之后投资增速又经历了四年的稳定期,增幅均保持在30%以上的较高水平。进入2011年,东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开始呈现下滑趋势,增速较上年下降6.3个百分点,其中辽宁降幅达13个百分点,但整体增速仍高出全国2.7个百分点。2012年以来,随着国家宏观经济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步伐加快,东北固有的经济结构及体制机制矛盾开始加速暴露,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就是增速直线下滑,且降幅明显快于全国,2013年和2014年东北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分别低于全国1.2个和5.7个百分点。
(二)投资结构性矛盾突出
近年来东北地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投资的外延性扩张特征明显。从2011年-2013年东北地区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结构看,新建扩建项目投资比重分别达到59.6%、79.6%和81.6%,与之相比技术改造方面的投资明显偏少,显示出固定资产投资整体技术水平不高。另外,从能够体现出技术进步意义的设备以及工器具装置购置投资方面看,2011年-2013年东北地区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中该项支出所占比重分别仅为24.2%、24.7%、22.8%,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比重则分别高达67.6%、64.1%和65.1%。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东北未来经济发展潜力的大型投资项目偏少。对于当前东北地区整体的产业结构特点和经济发展所处的成长阶段,大项目仍是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依托和基础。
单从数据上看,2008年以来东北地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投资额在500万元至1亿元区间的比重一直较大,平均占比在30%以上,而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大型项目平均占比都在20%以下,且这一比重自2010年还呈现出逐年下滑的趋势。
(三)投资效率不断走低
投资效率是固定资产投资成效的重要反映,通常用增量资本产出率(ICOR)指标予以衡量,具体定义为当年的资本增量与当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量的比值。通过这一指标可以计算出一个单位产出增长所需的投资量。研究中如果使用ΔK和ΔY分别表示资本存量的增量和总产出的增量,那么计算ICOR的公式就可以表示为ΔK/ΔY。这一公式的弊端是将总产出的增量都归结于投资的贡献,另外就是忽视了投资对总产出的贡献所存在的时滞问题,但从实际运用中发现,这一指标不仅计算方便且较为直观,更重要的是实践中发现比较符合经济运行的实际。该指标为逆指标,即ICOR值越大,表明投资效率越低,相反ICOR值越小,则投资效率越高。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投资和产出增量时需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和地区生产总值均折算成以2002年为基期的实际价格。根据ICOR公式计算的东北地区投资效率数据见表2,趋势图见图3。
从上表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2003年国家东北振兴战略实施以来至2007年国际金融危机初现端倪,东北地区的投资效率较为稳定,ICOR均值在3.55左右,与全国平均水平大体相当。进入2008年,随着金融危机波及范围蔓延全球,导致国内投资效率较上年同期明显下降,ICOR值同比提高1.46,但危机对东北地区投资效率的影响存在滞后效应,2008年东北ICOR值较上年还下降了0.2。之后,随着国家四万亿刺激政策的推出,东北地区与全国的ICOR值又都快速走高。随后的2010年和2011年,东北地区和全国的投资效率又迅速回升,与危机前水平基本相当。但自2012年以后,东北地区投资效率迅速下滑,ICOR值陡然走高,且与全国的差距逐年拉大,2012年-2014年东北地区ICOR值分别10.2、16.7和21.9,分别高出全国0.7、5.8和8.1。
二、支持东北经济振兴发展的固定资产投资策略
目前东北经济正处在动力转换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速的下滑使得原有的体制机制性矛盾以及结构性矛盾叠加效应更加明显,最好的解决途径就是用发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对于目前来说就是要稳定经济增长和社会预期,进一步发挥好固定资产投资的“稳定器”作用。未来一段时间里,东北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应更多地在“精准发力”方面下功夫,不仅要实现总量的稳步增长,更要在结构和效率方面布局谋篇。
(一)以扩大投资总量为基础,实现经济平稳增长
2015年以来,东北地区的经济下滑态势仍然持续,从上半年数据看,东三省的经济增速均在全国排名靠后,稳增长的压力愈加突出。在外需疲弱、消费难以短期大幅提振的情况下,投资对于稳增长的意义重大。应该说,保持投资总量的适度增长,不仅是由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所决定的,更是东北地区所处的地理环境、产业结构特点以及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所决定的,未来一段时间,固定资产投资无疑是调结构、促改革,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接下来,东北地区应在抓好项目落地基础上,深入做好协调和推进工作。一是围绕国家经济转型升级和“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统筹谋划一批事关全局、利与长远的投资项目,尤其是要抢抓国家新一轮东北振兴与国内产业承接转移重大机遇,立足东北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强化市场研判和技术论证,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同时,在项目布局方面,要注重统筹协调,既突出东北三省各自的区位特色,又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从而避免区域内的同质化竞争。二是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通过协调工商、土地、环保、规划、金融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支持重点项目发展的联动机制。同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市场分析报告,争取立一项实现一项,确保项目做实。三是深入推进银企对接,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对重点项目和企业的贷款需求进行梳理、论证、筛选、分类,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向银行推介;另一方面,金融监管部门应充分发挥好窗口指导作用,通过定期召开银企座谈会、项目推介会,以及利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增加信贷投入。
(二)以改善投资结构为重点,实现经济跨越发展
在保持投资总量稳定增长的前提下,重点要将投资重心向结构调整方面转变。一是严控新增投资投向落后产能。对于新增的投资,要严格把好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涉及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建设。同时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对新增项目要实行严格的节能节耗的评估审查,并实施环境影响评估,对不符合节能标准的项目不予审批。二是侧重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对于东北地区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东北新一轮振兴举措的实施上,要明确将投资重点投向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着力构建东北产业协调发展规划,突出区位优势和特点,明晰各自发展方向,避免投资的盲目性和产业的同质化,防止出现新一轮的产能过剩与资源浪费。三是重视技术改造投资。加强以节能减排降耗为内容的技术改造投资,采用税费减免、财政贴息等方式引导支持企业加大对信息网络、工艺流程改善、产品质量提高、产品结构优化、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自主品牌升级等在内的技术改造项目的投入,促进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四是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完善的基础设施是发挥区域产业优势和成本优势的先导,是经济实现转型升级的基础。一方面要继续增加城市管网电网建设和改造、城镇通信设施建设、污水垃圾处理、棚户区改造、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另一方面要实现区域间均衡发展,着重加大对落后地区道路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投入,降低商品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成本,改善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
关键词:固定资产投资;资金管理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阶段,我国对基础建设方面的投资越来越重视,资金投入大幅增长。据统计201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达55.15万亿,2016年1月-5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已达18.80万亿,如此巨大的资金投入量对社会产生的影响难以估计,如何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尤其是项目的资金管理,保证投资对市场产生良性刺激作用,意义重大。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的项目,按投资主体分为政府投资、企事业单位投资、个人投资,按建设性质分为新建、改建、更新、扩建项目,按审批的程序不同分为备案类、审核类、核准类,按资金来源分为自筹资金、企业折旧基金、贷款、发债劵、国家拨款等。项目具有建设目标体现国家的政策与战略发展意图、立项计划性强、资金投入巨大且建设周期长、建设方案存在不确定性等特点。一般需要经过前期调研、申请立项、批复投资、项目实施、竣工检验、交付运营及后评价等阶段。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现状
2011年以来国家发改委提出以有效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服务及审批质量,加强行业项目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中央投资项目招标资格管理办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和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财政部也先后出台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结余财政资金处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配套制度,对各类型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流程,以及从初始设计、实施调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调整和归位,为投资建设方式、招投标技术监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资金的规范使用提供了切实的法律保障,促进了投资结构调整持续优化,工业技术改造、高新技术产业、科教科文卫投资快速增长,高能耗制造业投资不断下降。然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期超概;资金挪作他用;自筹资金难以到位;资金的预算计划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国拨资金预算执行率低;为了完成年度资金预算执行计划,在付款条件不完全具备的情况下办理支付;结余资金不及时上缴等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三、影响项目资金管理质量的因素
1.项目预算的编制不够合理,执行过程不重视(1)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在项目立项论证环节考虑不充分,或在预算编制过程中由于财务部门与项目管理部门沟通不够,导致财务人员的预算核算科目内容与项目管理部门提供的项目实际支出在内容和金额上出现不一致,造成一些项目发生重大变更,不得不调整概算,甚至在竣工决算审计时进行大量账务调整,国拨资金缴回国库。(2)对预算执行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一些企业“重立项,轻管理”,把主要精力放在跑项目上,在一个项目得到批复后,便又开始其他项目的申报,而对已立项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不够,造成项目进度滞后,资金积压;部分企业未充分考虑自身能力,选择将建设内容全部或部分自营,导致项目实施率低、工程质量差;部分企业预算执行没有建立有效的管理流程和奖励制度,缺乏对预算执行的控制,每月的投资进度和会计处理不及时、不匹配、不准确;有些企业的预算执行统计不规范,不精细,不能及时向管理层提示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有一些企业平时疏于管理,为了完成年度资金预算执行率而突击花钱,这些都降低了投资效果。(3)预算调整不及时。项目从申请立项到批准实施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而在实施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都会影响项目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如果不能在项目执行之前或在实施过程中对项目预算及时进行细化、调整和报批,会直接影响预算顺利执行。(4)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目前大部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要求国拨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配套使用,而且自筹资金比例越来越高,如果项目建设单位出现了财务状况恶化或筹资计划难以落实,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也会直接影响项目的实施。2.项目建设施工中的造价管理不到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设施工中的具体项目支用,是资金的主要资金流向,由于涉及专业知识和国家政策要求,管理具有一定的难度。要想做好此项工作,工作人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极强的工作能力,还必须保持负责任的工作态度,严谨对待每一项管理工作。由于资金支用通常比较分散、跨度也比较长,为了保证资金支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监管人员需对具体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要保证考察结果的有效性,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管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实践经验、了解市场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说,负责具体工作人员的管理理念与意识,是影响国拨资金管理工作质量的决定性因素。但在现实中,项目造价管理中却经常出现管控不力的情况,造成资金损失,工作成效很不理想。3.项目竣工验收缺乏有效监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是整个项目工程建设的收关阶段,在这一环节中建设单位的验收人员会根据建设施工的预算和实际支出情况以及建设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以对整体建设施工活动作出评价,并与施工方办理经中介机构审核过的竣工结算。目前我国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竣工验收的规范、流程还在逐步完善,如果验收人员的过程监督、检查力度不足,中介机构的专业审计能力不强都会影响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质量,有可能出现挤占、挪用及超概支付资金的问题。4.对竣工交付后的运营管理、后评价重视不足若没有签订有效的售后服务合同,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单位的售后服务不及时,质保期未到期产生质量问题,都会造成运营管理成本增加;同时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项目绩效评价的强制力也需加强。
四、提高资金管理质量的措施
1.建立精干的管理团队,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从计划、决策、投资和执行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投资的全过程是一个复杂和高度技术性的系统工程,有必要建立起一个结构与能力搭配的管理团队,将职能与责任进行分解和明确,按照管理和技术形成行政领导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组成的双总师系统,重大建设项目由单位法人亲自担任行政总指挥,加以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团队能力建设和科研任务团队的综合优势。2.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体系,从制度上防控风险随着固定资产投资的不断加强,对科学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引入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中,以满足项目管理的质量、工期、投资效益、资金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与建设单位内部的财务制度、采购制度、纪检监察和审计制度共同构成一整套的制度体系,用制度加以规范,即使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生变化,也可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3.建立科学、合理的全过程预算体系“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项目建设的筹划期,建设单位就应建立科学的预算体系,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结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预算测算工作,确保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每一阶段都有详细的预算计划,让资金拨付工作有序进行。本着“费用谁使用,预算谁编制”的原则,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财务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的沟通并发挥各自在预算中的作用,财务人员需加强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费用分摊的及时性,资金使用部门应按项目建设的总规划细化分解阶段性任务,加强现场管理,并按投资进度的完成情况申请资金;其次,要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控制与预警工作,资金使用部门应严格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按照批准使用的资金额度和支出范围开支,及时掌握预算执行力度,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质量和效率,财务部门应按月核算成本费用,统计项目预算执行率,对预算执行进度滞后于项目工程进度的事项进行预警和分析,提请项目管理层进行整改、调整或变更,对偏离项目总目标较大的子项,应及时“叫停”,找到解决措施再行实施;同时,要重视企业自筹资金和国拨资金间的配比关系,制定可行的自筹资金方案,促进国拨资金与自筹部分的合理配置与使用,促进项目的建设实施,降低投资风险。4.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加强过程管控在立项阶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明确国家的战略规划和项目的建设目标,平衡需求和效益、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关系;在项目申报审批阶段,重点做好可行性分析,对项目的建设方案、建设周期、经济效益、投资规模等进行充分论证,及时上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等规范性材料;并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减少审批程序的延误;在项目实施阶段,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各类审批手续,对超出预算额度和预算外支出要由申请单位或部门提供书面资金申请资料和原因的说明,由建设方相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审查确认方能支付,对设计变更增加的工程量、签证工程量还须有设计方、监理公司的确认,相关资料做好留存备案;同时,按照合同管理要求,加强对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的监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做好项目总结评价,注重效益分析,系统科学地比较预算和实际支出,对超支原因进行分析,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确保控制投资额,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在交付使用后,要加强运营管理,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五、结束语
目前正处于“十三五”战略规划的开篇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三去一补、深化供给侧改革的开局时期,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国家基础能力建设水平,不仅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影响着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所以在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中加强资金的管理活动,提高资金管理质量的意义显得益发重大和必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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