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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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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管理实施计划

变更管理实施计划范文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公司以市场为中心的基本思想,理顺项目管理中人、财、物的关系,明确工作责任,充分体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原则,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定义

第二条遵循项目经理负责制的原则,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特定项目及其相关可利用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项目的预定目标。

第三条适用范围

1、硬件工程:除纯硬件销售之外的硬件项目,包括网络设备安装工程、综合布线工程、监控产品的安装工程等。

2、软件工程:凡公司自行开发及软件项目,包括OA系统、MIS系统,电子商务软件,企业的MRP、MRPII、ERP等。

3、综合性工程:划分为硬件分项工程、软件分项工程实施管理。

4、其他应该实行项目管理的工程。

第四条名词解释

1、项目业务经理:在项目签约以前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完成项目的前期需求调研及总体设计方案,从项目的前期公关、跟踪,直至项目的签约。

2、项目实施经理:在项目签约之后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项目的详细调研及详细设计方案,从实施计划的制定、执行,直至项目的完工验收。

3、责任业务员:按公司有关规定,与项目成败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

第三章流程

第五条项目准备

1、业务信息的管理

2、意向客户的确定

第六条项目立项

1、立项

2、跟踪

3、签约

第七条项目实施

1、确定实施小组

2、制定实施计划

3、编制项目预算

4、执行实施计划

5、协助项目决算

6、项目内部评审

7、完成竣工验收

8、提交竣工文档

第八条项目终止

第九条项目文件归档

第四章项目准备

第十条适用范围:销售中心

第十一条业务信息的管理

1、任务:项目信息调研,收集、汇总项目业务信息

2、工作流程:业务员每日部门经理汇报

部门经理每日市场总监汇报

市场总监每周总经理汇报

3、形式:口头、书面、随时报告;晨会、行政例会

4、报表:《意向客户日报表》、《意向客户周报表》

第十二条意向客户的确定

1、任务:提出意向客户名单;确定意向客户;(需要时)请求售前技术支持。

2、工作流程:业务员提出、反馈管理建议部门经理

售前技术人员市场总监

3、报表:《意向客户日报表》、《意向客户周报表》

第五章项目立项

第十三条定义:通过可行性分析,确定近期内(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公司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的有可能在近期签约的业务项目。

第十四条适用范围:销售、技术、商务部门。

第十五条任务

1、提出立项申请、进行可行性分析

2、成立项目小组

3、项目跟踪

4、项目签约

第十六条立项审批流程:

1、程序:业务员先向部门经理提出(按权限,一般项目以上的必须向市场总监申请),然后会同技术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再按一般项目由部门经理审批,较大项目由市场总监审批,向总经理汇报,重大项目由总经理审批。

2、流程

提出立项申请

可行性分析

审核(逐级)

审批(按项目大小规定权限)

立项项目编号

第十七条可行性分析的内容

1、价值(预计利润达X万元以上);

2、公司技术能否支持;

3、公司资源能否支持;

4、是否符合公司产品方向(能否体现公司形象、能否树立样板工程);

5、预计签约时间;

6、成功的可能性;

7、客户的业界信誉(主要指资金信誉);

8、公司其他的竞争优势;

9、其他需要提供的分析资料。

第十八条立项报表:《销售立项申请表》(见附件一)、《销售立项撤消单》(见附件二)

第十九条确定项目小组

一、原则:由立项审批人提议,通过销售、技术部门的项目小组成立会议讨论决定。

二、成员组成

1、一般项目:利润X万元以下

责任业务员(兼项目业务经理)1人

售前支持技术人员1人

2、较大项目:利润X万元以上(含X万元)至XX万元以下

部门经理或市场总监(项目业务经理)1人

责任业务员1人

售前支持技术人员1~2人

3、重大项目:利润XX万元以上(含XX万元)

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选(项目业务经理)1人

责任业务员1人

售前支持技术人员1~多个人

第二十条项目跟踪

1、任务:项目前期需求调研、编写项目总体设计任务书、形成项目总体设计方案,审核、审批总体设计方案。

2、工作流程

项目业务经理项目小组成员

3、设计方案的管理:送交客户之前必须经技术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业务经理签字确认,并由行政部在方案上盖章同时保存方案的电子文档,以保证技术文档的可追溯性。

4、方案的审批流程:

一般项目:部门经理

较大项目:市场总监总经理

重大项目:总经理

5、审批表格:《项目设计方案审批表》。(见附件三)

6、项目预支款按公司日常业务预支款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签约

1、签约人员: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合同签定。

2、合同的审批:

一般项目:项目经理

较大项目:市场总监

重大项目: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提交项目合同实施情况

市场部门按项目合同的基本情况汇总,向工程部门(软件开发部门)或技术部门提交相关资料。(见附件四《项目合同实施情况表》)

第六章项目实施

第二十三条定义:实行项目实施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负责管理此项目的各项费用开销,通过项目实施经理的指挥、协调、组织、沟通,领导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以实现项目的预定目标。

第二十四条适用范围:各部门。

第二十五条项目实施的任务

1、确定实施小组

2、制定实施计划

3、编制项目预算

4、执行实施计划

5、协助项目决算

6、项目内部评审

7、完成竣工验收

8、提交竣工文档

9、其他应当由项目实施小组完成的任务

第二十六条成立实施小组的程序

1、项目实施经理的确定

一般项目:市场总监审定

较大项目以上:总经理审定

2、项目实施经理的任用范围:

一般项目:由技术人员担任

较大项目:由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担任

重大项目:由技术总监或总经理担任

3、小组成员的确定原则:项目实施小组成员由项目实施经理提议,通过项目实施小组成立会议讨论决定;项目业务经理、责任业务员必须为实施小组成员;前期售前技术支持人员应当为实施小组成员。

第二十七条制定实施计划

1、详细设计方案(施工设计方案)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任务书

4、材料计划

5、人员计划

6、项目进度计划

7、质量控制计划

8、项目物资供应计划

9、培训计划

第二十八条实施计划的审批

1、程序:由项目实施经理协同技术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对实施计划进行审核,最终必须得到总经理的审批,才可以实施。

2、报表:《实施计划审批表》

第二十九条项目预算

按实施方案、项目任务书编制项目预算。

第三十条执行实施计划

按计划安排、指挥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处理与甲方的协调关系。

第三十一条项目决算

1、配合财务部门做好项目的成本归集、利润确认;

2、最终项目工程量的财务决算。

第三十二条项目内部评审

项目内部评价,项目实施的工作回顾,经验教训总结,项目成员工作考核,作为项目奖惩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组织竣工验收

协同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用户或第三方项目评审单位竣工验收。

第三十四条提交竣工文档

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汇编项目有关文件,向甲方提供所有的技术参数和文档,并提供完整的竣工文档。

第七章项目变更及确认

第三十五条项目设计变更

项目实施过程之中发生的项目设计变更导致项目合同的变更,必须及时得到甲方的签证。日常可以通过项目联系单(见附件五)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三十六条项目合同变更的甲方确认

遵照合同变更程序,依法进行。合同变更必须在项目变更实施之前取得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三十七条项目变更的内部审批

凡变更金额在XXX元以下的,由项目经理审批;超过XXX元,一律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章项目终结

第三十八条项目终结:办理项目终结手续。

1、全部合同条款履行完毕的项目进入公司项目终止程序,由公司内部逐级审批(见附件六《项目终止审批表》);

2、未履行全部合同条款,因故中途废止的项目合同进入法律程序或内部责任追究程序。

变更管理实施计划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用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实施,对因各项生产建设造成挖损、塌陷、压占等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的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确定的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规模建设,注重效益;

(二)按项目管理、按立项条件择优选择;

(三)实行“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

(四)按项目确定资金,集中投入,不留缺口,奖优罚劣。

第四条项目建设遵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方针、政策;坚持复垦利用被破坏土地,增加耕地和农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因地制宜,综合治理,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第五条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在国家农发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国土资源部负责项目评估论证、立项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下达、项目终验等;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项目初验等。

二、项目申报

第六条国家实行项目年度申报与立项。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被破坏土地资源状况,负责组织项目申报。

第七条项目申报单位为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须经地(市)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报国土资源部。

每年项目集中报国土资源部时间为6月1日至6月30日。

第八条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待复垦土地为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面积较大,相对集中连片,水土资源条件相对较好。通过复垦,能有效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项目规划建设面积原则上不小于200公顷(3000亩);

(三)地方财政具有资金配套能力和有偿资金偿还能力。当地政府和群众土地复垦积极性较高。对于已经安排项目建设的县(市、区),在申报条件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组织项目申报。

第九条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项报告;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评估论证意见;

(三)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审核意见;

(四)项目土地登记情况一览表及项目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规划图与项目位置图;

(五)其它有关材料(如有关影像资料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区背景情况(包括自然、社会、经济状况);项目区被破坏土地与权属状况;项目区水土资源与环境评价;项目建设范围、规模;项目建设工程量与主要工程、生物措施;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投资概算及筹资方案;综合效益评价;组织实施措施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三、立项审查与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下达

第十条国土资源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纳入部项目库。其中,对项目规划建设面积在600公顷(9000亩)以上的,由国土资源部组织项目立项评估论证。

第十一条国土资源部根据国家农发办下达的年度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控制指标,在部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并征求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确定年度立项项目,编制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方案。对于已经安排项目建设的县(市、区)的项目,在项目申报符合要求与项目中期检查合格的前提下,予以优先立项。年度项目投资计划方案报国家农发办,经认定后,国土资源部向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年度中央财政资金项目投资计划,通知组织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与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国家农发办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下达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项目中央财政投资控制指标,并通知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第十二条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与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项目申报单位编制,并逐级(汇总)上报至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进行审定;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审核、汇总后,由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报国土资源部,并抄报国家农发办。上报(抄报)材料一式两份。每年上报(抄报)材料时间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部在省(区、市)上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国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于11月30日前报国家农发办。全国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经国家农发办审核批复后,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农发办共同下达给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抄送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经审核批复的全国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告。

第十四条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设计,主要工程设计,配套设施设计,施工机械、设备购置计划,主要工程概算等。

第十五条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实施计划表(表格样式由国家农发办统一制度);

(二)计划编制说明书。包括项目区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构成,项目区涉及的地(市)、县(市、区)数及项目区范围(乡、镇、村),复垦任务及亩投资情况,主要单项工程安排情况,预期效益目标,项目实施主要措施等;

(三)附件。包括省(区、市)财政部门出具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按期足额偿还中央财政有偿资金的承诺书;农业银行(经办银行)提供项目贷款的证明;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编制的软盘数据;其他有关资料等。

四、资金筹措、使用与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单位集体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及其他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原则上按与中央财政资金1∶1的比例进行配套,其中,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占70%,地(市)、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占30%。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应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单位集体、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包括现金和实物折资)和投劳折资应分别达到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的50%。

第十七条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用于土地复垦工程,不得用于多种经营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土地平整;修建排灌渠系及配套建筑物;修建或新打机电井及配套的机、泵和10kv(含)以下的输变电设备;新建、修建、改造总装机在5000kw(含)以下泵站及35kw(含)以下配套输变电工程;发展节水灌溉所需的建材、管材及喷滴灌设备;修建田间机耕路;改良土壤;购置农业机械及配套农机具、小型仪器设备;营造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科技推广、技术培训和项目前期工作费等。项目前期工作费按财政投资的2%提取,并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中列支。由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提取,用于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规划设计、计划编制等。

第十八条中央财政资金采取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方式投入,其无偿与有偿的比例为70%∶30%。无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逐级拨付,有偿资金通过财政部门逐级承借,统借统还。中央财政资金有偿投入部分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第4年开始偿还,每年偿还25%,第7年还清。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使用方式,依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项目资金应做到专人管理、专帐核算,保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体管理监督办法按照国家农发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项目申报单位应按期组织完成年度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工程质量应达到项目规划设计的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调整。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项目的主要单项工程施工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公开招标。主要单项工程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经审定的项目规划设计进行施工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

第二十三条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年度项目实施中期检查,检查合格的,作为下一年度项目所在县(市、区)继续立项的依据;中期检查不合格的,责令改正。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实施中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关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2月29日前,将上一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报国土资源部。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前应明确土地权属关系,项目实施过程中一般不作权属调整;项目竣工后,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及时进行土地权属调整、变更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同时,明确项目运行管护主体,建立健全管护制度,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

六、竣工验收与成果管理

第二十五条项目竣工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规划设计(或实施方案)、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等及时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任务与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二)主要工程数量和质量建设情况;

(三)资金到位、使用和有偿资金偿还落实情况;

(四)土地使用与土地权属管理情况;

(五)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制度和文档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六条项目验收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

(一)自验。项目竣工后,县(市、区)或和地(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自验;自验完成后,向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将自验情况和有关材料一并上报。

(二)初验。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验收申请后,及时组织验收组,对自验成果进行初验。在省(区、市)范围内,所有年度项目初验合格后,将所有项目的建设与初验情况进行汇总,报国土资源部并申请项目验收。

(三)终验。国土资源部根据省(区、市)初验情况,组织进行项目终验。

第二十七条国土资源部对全国年度项目全面验收合格后,形成验收报告报国家农发办,并申请国家农发办抽查。抽查合格后,由国家农发办发给项目验收合格证书。对抽查不合格的,限期补建和纠正。逾期仍未补建和纠正的,停止安排项目所在县(市、区)项目建设。

第二十八条国土资源部或国家农发办验收时,地方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所需材料。

一、省(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

(一)申请验收报告与项目初验情况;

(二)项目建设工作报告;

(三)财政资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四)资金审计报告;

(五)项目计划批复文件和资金拨借文件;

(六)验收统计表;

(七)其他有关材料。

二、县(市、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除提供前款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区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项目区位置图、项目规划设计图和竣工图;

(二)农民群众自筹资金帐目及投工投劳统计;

(三)中央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合同。

变更管理实施计划范文第3篇

 2009年以来,土地整治工程政府投资***县500万元以上的工程有财政部同国土资源部支持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9个,项目建设总规模12万亩,新增耕地4176亩,计划总投资2.184亿元。项目建设期三年,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底完成。

近日,县纪委组织专人对土地整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进行调研,重点抽查了经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批准下达实施的2010年度三个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2010-2012年《安徽省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总体方案》及《***县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建设方案》安排和要求,确定全我县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项目工作任务及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有三项:1、2010年田集镇土地整理项目及方集镇、三塔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2、2011年段郢乡、柴集镇、王家坝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3、2012年公桥乡、朱寨镇、王堰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建设总规模3234.56公顷,计划总投资7097.57万元,建设工期2年。

具体组织实施内容:

 1、2010年第一批计划批准实施的***县田集镇土地整理项目

(1)项目概况:项目在田集镇境内,涉及田集村、赵吴村、程寨村、庞老村、王大村、东岳村、张集村、孙寨村、任庙村共9个行政村,建设规模1751.52公顷,计划投资3778.5万元,新增耕地面积3.15公顷,建设周期2年,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4月,竣工时间2013年4月;

(2)项目组织实施:2010年6月23日省国土资源厅(皖国土资[2010]208号)文件批准立项;2010年10月15日省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皖国土资[2010]1966号)文件下达第一批项目实施计划;2010年11月17日经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施工招标;2011年2月11日省国土资源厅(皖国土资函[2011]185号)批复项目实施方案;2011年3月8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完成招标任务,并确定6个施工标和1个监理标招标。它们分别是:1标段:濮阳光河水电公司;2标段:明光天河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标段:***县水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4标段:潢川豫龙水利水电工程公司;5标段:当涂县振兴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6标段:安徽天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个监理单位:阜阳市聚星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中心。4月26日项目项目实施正式开工。

2、2010年第二批计划批准实施的***县三塔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1)项目概况:项目在三塔镇境内,涉及葛庙村、花园村、胜华村共3个行政村,建设规模533.33公顷,计划投资1237.20万元,新增耕地面积3.2公顷,建设周期2年,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6月,竣工时间2013年6月。

(2)项目组织实施:2010年11月10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皖国土资[2010]372号)文件批准立项;2010年12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皖国土资[2010]410号)文件下达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2011年6月6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目前正在等待市国土资源局审核上报批准后,申请组织施工招标。

3、2010年第二批计划批准实施的***县方集镇基本农田整理项目

(1)项目概况:项目在方集镇境内,涉及范庄村、任岗村、大张湾村共3个行政村建设规模949.71公顷,计划投资2081.87万元,新增耕地面积3.12公顷,建设周期2年,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7月,竣工时间2013年7月。

(2)项目组织实施:2010年11月10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皖国土资[2010]372号)文件批准立项;2010年12月13日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皖国土资[2010]410号)文件下达第二批项目实施计划;2011年6月6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查,目前正在等待市国土资源局审核上报批准后,申请组织施工招标。

  二、项目进展情况

  (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项目立项审批的第一个环节,编制要求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单位来完成。由于重大工程项目属于部省以协议方式,由中央支持和省、县级地方配套项目,因此上级要求项目建议书需有市、县政府审核加盖公章上报,以确保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2、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最关键的环节,是一种投资决策,在这个阶段,要求对准备建设项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政策规定、项目群众及相关部门意见、投资效果、环境影响等方面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和评价。可研报告要求要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在审批可研报告前,省、市、县三级要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可研编制单位要根据专家给出的评审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可研报告称为“可研报告修改版”,经评审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省国土资源厅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合并审批。

3、初步设计与预算。初步设计与预算是项目实施依据,因此要求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初步设计在批准前,也要由项目审批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进行审查后,由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共同批复下达项目实施计划。

4、规范项目管理。项目管理要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立项、规划设计与预算、施工竣工、工程实施、竣工验收、资金财务、档案、后期管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

5、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依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择项目,执行有关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造价标准的规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管理。

6、加强项目实施监管。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下达后,县国土资源局及时申请县政府成立项目领导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与分工,协调各方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7、项目实施管理严格执行五制,即:公告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

8、项目设计变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规划设计与实际不符是很正常的事,因此要严格按照有关设计变更规定,及时依法合规地进行项目变更审批,提高工作效率。

9、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建设项目。

 (二)招投标活动方面

2010年第一批计划批准实施的田集镇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投标,由项目承担单位土地整理心申请县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项目承担单位组织施工招标后,委托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实行招标。为此,机构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项目小组,明确项目组人员的责任与任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配合业主和设计单位将本项目合理地划分为六个标段,设计单位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05年标准) 编制各标段工程量清单,财政局编制控制价。公告。

2010年 12月3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县政府采购中心、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招标公告。报名时间是2010年12月3日~2010年12月9日。***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接受报名,并实行了严格的保密制度,业主单位和机构均不知报名单位明细。

开标会于2010年12月29 日在***县水利水务局1楼会议室召开。会上机构接收登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分标段依次递交文件。同时,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主席台就坐领导:***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纪委、检察院、财政局、***县政府采购中心有关单位代表。

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规范,目前未发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严格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杜绝了任何形式的转包和违法分包。

(三)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方面

  1、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负有赋予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设计、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方能复工。

2、在落实工程质量制度建设上,依据土地整理项目管理要求,对施工单位队伍技术水平及技术人员在岗在位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对监理单位人员的素质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防止存在部分监理人员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不熟悉,没有做好控制、协调和管理,对隐蔽工程验收签证不能及时完成,甚至弄虚作假。

3、加大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考核力度,力求建设取得实效。土地整理中心实行“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每月报告制度,每月最后一天上报本月本系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委托监理单位及时编制“质量工程”工作简报,定期召开监理会议,相互交流并报告本项目进展情况,公布国家、省关于“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最新动态,加大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考核力度,真正发挥“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四)物质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

  1、物质采购

 对工程建设投资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工程建设投资5万元以下或工程追加费用不超过预算费用10%的报经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协议采购。

  2、资金安排使用

(1) 项目资金预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算下达的投资预算,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建设投资规模,相关标准按照工程项目设计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总投资预算等控制使用资金;工程监理单位依法、依规对承担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

   (2)设计变更增加费用。设计变更增加费用严格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不存在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或提高建设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问题;不存在拖欠工程款问题。

(3)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县财政局确定财政局基建股进行报账拨付管理,单独设账,分项目核算。项目工程施工费和前期工作经费均由项目承担单位土地整理中心依据实际发生费用后,向县财政局基建股直接报账。资金支取方式:由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到工程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和提供劳务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资金使用纳入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范围,实行动态监控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4)建立资金财务管理与审计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依据与程序、定期稽查。根据项目实施资金管理办法,建立资金专门账户,实行独立核算。县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资金半年进行一次阶段审计。

三、存在问题方面

  1、施工招标实行低价中标,拖延工期。由于大部分施工单位只考虑工程成本,而不考虑企业管理人员费用,脱离实际,恶意竟争,进行最低价中标,造成省厅计划下达的项目预算形同虚设。在此情形下,施工单位利益空间减少,对施工单位管理困难重重。

  2、当前工程所需的可研、勘察及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有省土地协会颁发、有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也有建设部门颁发的,业务技能不一,管理困难。采用低价中标的各家服务单位,完成的工程质量不高,虽然通过专家评审,仍不能满足施工细部要求,致使工程拖后,影响政府开展工作形象。

  3、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没保障。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支报销是一项日常性工作,目前面临的却是依靠个人先期垫付资金,不能及时报账的尴尬局面。县财政局管报账,县国土局监督管理,而土地整理中心作为独立法人单位,承担着业务管理工作,账却无处报,已造成项目可研、勘测、设计编制经费约600多万元,土地清查及业主管理费10多万元,中标单位得不到钱,项目承担单位积极性又调动不起来,政府承诺失信。同时,由于土地整理中心没有工作经费先期支付,也不能正常组织水利、农业、林业、环保、建设等部门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质量没保障。

 四、建议应对措施

    1、强化招投标后期监管。落实相关制度:1、施工企业领导带班制度,要求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关键环节要有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各公司合理安排带班人员。如果发现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负责人按擅自离职处理,同时给予该企业经济处罚。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而发生事故的,对企业给予不良记录及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2、施工现场打卡签到制度,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的业主代表,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务必按制度执行,打卡对象外出或请假的,需要按照规定履行请假手续。3、关键岗位人员保证制度。施工作业处于混凝土浇筑、结构吊装、预应力张拉、重要隐蔽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以及高大模板施工、深基坑和沟槽开挖、塔吊拆装、附着式脚手架开降等重大危险源之一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保证在岗在位,不得请假。

 2、尽快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平台。整合水利、交通、土地、政府采购等资源,多渠道宣传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尽快完善投标单位诚信档案,加强执法宣传和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对投、中标单位进行详细认真的考察,重点落实中标单位项目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施工与投标不一致、结算价与中标价严重偏离、施工单位未履行投标承诺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等问题。

3、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可充分发挥监督效能,督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切实解决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没有保障的问题。

                                         ***县纪委

                                        2011年10月

变更管理实施计划范文第4篇

信息监理与建筑监理的区别

“信息监理”在葛乃康主编的《信息工程建设监理》中定义为“信息工程建设监理受业主方(有的称建设方或用户)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法对该单位信息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包括其中不同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并站在第三方的立场上,公正地对待开发方(有的称为承建商、承包方),协调业主和开发方的关系,按质量按进度完成该信息工程项目的建设”。“建筑监理”在理论上、实践中都已发展得相当完善,因此我们在理解、定义和实施信息监理时可借鉴建筑监理的既有概念和成功经验。但是信息监理与建筑监理也有着一定的差异:技术浓度,可视性,设计独立性,变更性等。技术浓度,建筑工程属于劳动密集型,信息系统工程属于技术密集型。可视性,建筑工程可视性强,信息系统工程可视性差,而且度量和检查难度高。设计独立性,建筑工程通常是由专门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单位一般不承担施工任务,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图纸和说明书进行施工;信息系统工程的设计与实施通常是由一个系统集成商(承建单位)承担的。变更性,建筑工程一般不再对该建筑的功能需求、设计等方面提出变更,信息系统工程则不然,承建单位常常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地面对“变更”问题,特别是用户需求的变更。

建立信息监理机制的实质是:在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用专业的信自项目监理单位代替非专业的项目实施机构,对信息项目进行科学的管理,以确保信息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达到项目实施好、快、省和取得最大投资效益的目的。

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中信息监理的必要性

1.效益管理需要。档案管理部门普遍缺乏必要的IT管理能力和经验,他们开展信息化工作的时间短、经验少。因此,建立信息监理机制,借助“第三方”监理单位的技术及经验来规范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保障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加强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的效益管理。这样不仅促进了数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还有助于提高社会管理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避免或减少因管理失误而造成的资源浪费。信息监理是实现档案信息系统建设效益有效的管理控制手段。

2.信息对称需要。信息系统建设中遭遇“信息不对称”,由于信息化系统的科技含量极高,而档案部门都缺少了解和熟悉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缺乏大型信息化工程的建设经验,故而无法掌控系统开发的过程,项目承建方在信息技术方面有着绝对的优势,档案部门在整个信息系统建设的过程中处于被动地位,维护利益极其艰难,信息监理因此应运而生,改变传统的“二元制”项目实施模式。通过信息监理方,档案部门可实时掌握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并可及时调整信息化建设中的需要,改善档案部门与承建方信息与地位不对称的局面。

3.国际接轨需要。国内方面,信息产业部2002年11月28日颁布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这在制度上拉开了我国信息化建设走向科学化、专业化的序幕。国外方面,在西方国家信息化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更多是以IT审计形式开展,普遍采用技术立法和资质认证方式来推进信息化监理制度的具体落实。目前,一些国际金融机构都把实行监理作为提供建设贷款的条件之一,世界银行在我国投资的工程就全部要求进行监理。这表明,监理制是国际上工程建设必须遵循的惯例。

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中信息监理的监控重点

信息监理通过“四控、三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沟通协调)的监理方法对信息系统工程进行全程监管和督促,掌握监控重点,有效降低项目风险,实现信息监理目标,从而给建设方一个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信息系统工程。

信息监理的监控重点是实现信息监理目标的关键。

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中信息监理目标:降低成本、落实进度、保证质量。真正实现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即以最低的投入、最短的工期、最高的水平获得最有效的目标系统和项目成果。

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中信息监理的监控重点:

1.掌握技术方向。信息监理方要把握好系统建设的技术方向和软硬件选型的合理性和适应性,通过对档案信息化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和评估,选择适合目前需要并可扩展到后续几年的技术及软硬件平台,有效地保护档案部门的投资,降低项目的建设风险。

2.合理配备人员。项目人员科学合理地配备对项目的成败有决定性作用,信息监理方可以协助档案部门监督承建方在项目实施小组中的人员配备,也可以预先对项目人员的资质和能力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项目责任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的不同阶段对人员结构进行调整评估。

3.科学制订方案。信息系统建设中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和科学性是相当重要的。信息监理方可以根据自己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经验和规范,结合监理的实际,提前考虑实施中的各种风险和不可控因素,并在实施方案中加以控制。这样可以弥补档案部门在信息化中的经验不足,也可以杜绝承建方在项目管理中因资源问题而造成的偷工减料。

4.客观实施计划。项目实施计划是指导整个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方向标,计划的科学、细度和细分目标的确定对保证项目进度非常的重要。监理就要和档案部门、承建方进行充分的沟通,确定合理的阶段性细化目标和计划,并保证每个阶段目标的相互衔接,最终确保总体目标的实现。

变更管理实施计划范文第5篇

(一)数字化管理能够适用国土资源的复杂性特点。国土资源档案具有较高的专业性,而且档案种类之间本身具有相对复杂的关系,而且还会涉及到一系列的流程,如果没有高度智能化的管理,就很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从国土资源的复杂性特点来说,数字化管理能够将数据库转化成知识库,利用智能化系统进行专家分析,因此,能够对复杂的国土资源档案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实现流程化管理,可以极大地提升国土资源档案的管理效能。

(二)数字化管理能够适用国土资源易变更性特点。国土资源种类繁多,其中地籍方面档案资源就非常容易出现信息变化。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地籍信息经常会出现改变。如采用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显然会对很多档案资料进行追溯性修改,而在数字化管理模式下,利用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将相关的信息统一搜索出来,并统一进行修改,从而极大地提升管理效率。因此,数字化管理能够轻松应对国土资源信息容易变更的问题。

(三)数字化管理能够适用国土资源完整性特点。国土资源档案是一个系统性的资源集合,很多资源并不是独立信息个体,而是将多种信息资源综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性资源,因此如果某一个资源信息出现缺失就容易造成国土资源信息的不完整,从而影响资源的检查和监督作用。在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下,这种完整性特点成为国土资源档案管理难以解决的难题,一旦出现某一个信息变更,就需要追溯这个资源的所有相关性信息,并对此进行修改。但是在数字化管理模式下,这种相关性的建立已经通过数据库完成,因此很容易轻松调用并进行修改,极大地提升了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效率。

二、推进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管理的主要措施

(一)改变观念充分认识数字化管理的重要作用。只有充分认识到数字化管理在国土资源档案管理方面的适用性,就能够有利于改变相关领导的思想观念,在推进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的数字化过程中,必须要有相关的领导进行推动才能够实施,因为国土资源本身的复杂性会涉及到诸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如果这些部门的信息没有纳入到数据库系统中,就难以转化成知识库,从而实现高效的系统化管理。所以只有所有领导摒弃门户之见,转变观念,将国土资源档案信息统一收集被纳入到数据库系统中,并在日常的工作中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才能够有效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效率。

(二)制定实施计划分步实施。首先要明白国土资源档案数字化管理的难度,这是一个系统性的综合工程,涉及到诸多部门的支持,同时还需要相关人才的支持。所以不可能一步完成,所以在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制定完善的实施计划着手。然后再进一步落实资金、实施单位和基础设施构建、人才培训和意识培养等一系列工作。接着当数字化管理系统搭建完成之后,就需要组织相关的人员对传统的国土信息资源,如纸质档案、录像带资料等进行手工录入和数字化转换,并且在录入数据库系统时,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在数字化转换过程中,信息资源没有失真,只有如此才能够有效提升国土资源档案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