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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根据《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办发〔2019〕9号)的任务分工,我委认真组织落实整改。现将有关整改验收情况报告如下:
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实施方案》内部分工文件,组织相关科室对照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台账在委内部进行初步验收。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按照《防城港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目标要求,制定单位内部工作方案,对涉及我委的整改问题均已按措施要求落实到位。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项目备案。按属地管理按项目所在区域进行备案登记,经我委备案的工业项目,原则上落户在防城港经开区和高新区内。二是积极协调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我委2018年已组织召开推进企沙和大西南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专题会议,召集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监督管理局、防城港经开区等部门研究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提供改造事宜,积极推进大西南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经开区内大西南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行,企沙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效,及时排查整治镇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内容
围绕污染排放、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等问题,重点排查以下11个方面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县域内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全面检视。
(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是否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是否按要求设置保护区标识标牌,并建设隔离设施;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影响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否存在排污口等问题。
(二)自然保护区。
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的旅游和基础设施项目,是否存在产污排污企业等问题。
(三)非煤矿山、煤矿和尾矿库。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通过环保验收;是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三防”等污染防治措施;是否按要求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是否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非煤矿山、煤矿是否存在不按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非法开采、以探代采。尾矿库是否编制污染防治方案和风险评估报告;是否定期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等问题。
(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
是否存在城市污水直排口;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站)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完成配套管网建设,是否存在“清水进清水出”“污水进污水出”“无水进无水出”现象;污水处理厂(站)污泥是否规范处置,并严格登记联单管理;各村(社区)生活垃圾是否有规范暂存设施,是否存在渗滤液污染;是否存在生活垃圾违规填埋(焚烧)处置;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设施是否规范运行,废水、废气是否达标排放,是否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在线监测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液是否规范处置等问题。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企业是否位于禁养区;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建设有畜禽粪污处置设施,并配套消纳土地;是否存在渗坑存放养殖废水;是否存在废水直排或养殖粪便随意倾倒等问题。
(六)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是否规范建设有相对独立医废暂存间,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医疗废物收集、储存、处置是否规范,产生、转移是否严格登记管理;涉疫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点是否建设有污水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其他危险固体废物违.法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等问题。
(七)黑臭水体。
城镇建成区、聚居点是否存在黑臭水体。
(八)“散乱污”企业。
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各村(社区)辖区内的化工、机动车维修、砖瓦窑、废塑料加工、砂石加工及转运、采石、石粉加工、石材(含墓碑)加工、榨油、棉麻加工、耐火材料、搅拌站、水泥制品、造纸小作坊、煤球加工、印刷、家具制造以及板材加工等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是否办理产能、环评、立项备案、用地、生产许可、林地征占用等手续;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是否达标排放等问题。
(九)重点工程项目。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是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是否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存在超环评许可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是否在指定地点倾倒土石方;是否非法占用林地;是否造成生态破坏、河道堵塞等问题。
(十)工业企业。
是否办理环评手续,并通过环保验收;是否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是否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并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是否规范处置,并达标排放;是否属于国家落后产能项目等问题。
二、时间安排
(一)集中排查阶段(2021年1月18日至2月23日)
各村(社区)结合本领域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排查,1月27日上报第一批问题清单,2月23日前完成全面排查,并上报排查情况报告和全部问题清单。对日常巡查监管中新发现的问题,于每月底上报1次新增问题清单。
(二)方案编制阶段(2021年2月26日至3月8日)
各村(社区)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整改方案,于3月8日前报送至镇环保办备案。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3月10日至12月18日)
各村(社区)强化调度研判,落实要素保障,按照整改方案,推动各项问题按期完成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要坚持落实属地和辖区责任,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成立排查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二)严格整治标准。
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措施精准可行、能落地落实,时限设置合理、能按期完成。整治过程中,要将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始终,绝不打折扣、搞变通,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不得反弹。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生态环境保护会议要求,认真落实《**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9〕25号),扎实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大气污染专项整改,减少铸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推动铸造行业绿色化改造,切实全面提升我县铸造行业污染防治水平,使我县铸造企业生产稳定达标排放、提标升级和深度治理,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以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提升生产工艺、生产装备及污染防治水平”为重点,推动铸造产业结构优化、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经济指数提高,实现铸造行业经济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1)开展全县铸造企业全面排查,建设全口径清单(立行立改),参照《**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结合**县实际,严格落实《**市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严禁新增铸造业产能,同时按照各乡镇排查出来的铸造业清单,有序引导铸造业入园。
(2)通过实施深度治理,使全县铸造业生产工艺技术、生产设备、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全面达标,环境管理全面提升,厂容厂貌整洁,实现清洁生产。
三、整治范围及时间
按照省市县要求,举一反三,不局限于省定的39家铸造企业,以**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彻底排查,开展深度治理整治。时间:2019年6月15日至201年10月30日(现已停产企业继续停产治理)。
四、整治任务及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厂区原料、物料、生产设备按区域划分后一律进密封车间;
2、易产生粉尘部位(浇铸、打磨等工序)必须安装二次除尘设施,做到应装尽装,没有遗漏,确保二次除尘设施正常运行;
3、按照企业工厂“三化”标准,厂区内该硬化的区域必须硬化,除硬化之外不是预留建设用地的全部绿化、美化,未建设的预留建设用地要进行绿化或者规范覆盖。有条件的要在厂区车间以外的合适位置(绿化带、院墙上等)安装喷淋或者雾森设施,配备清扫、洒水等机械设备,同时安装在线监控等相关设施设备,并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转,真正实现厂区整洁、清洁无扬尘。
4、各有关乡镇建立排查台账,要不遗漏一家,以乡、镇为单位,以三大类(A、已停产彻底没有生产能力的;B有生产能力愿意按标准治理的,需制定一式三份整改方案,严格对照标准整改,列出台账,对号销账;C有生产能力不愿意按标准治理的)为大项开展排查,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谁排查的要责任到人,将所有铸造企业全部纳入。
5、在县攻坚办统筹下,由攻坚办、环保局、工信局等部门邀请专家联合对整改提升后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并发放准予生产文书后方可生产,没有发放生产文书的一律停产整改,不准生产。
五、实施步骤
综合整治时间段为2019年6月15日至10月30日。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6月21日前)
开展宣传调研,研究制定全县铸造行业深度治理方案,确定整治目标、任务要求、明确整治时限,召开动员会安排布署。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9年6月22日至9月22日)
各有关企业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量化目标,明确进度,责任到人,并迅速组织落实,按时限要求完成。各铸造企业整改方案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县攻坚办和县科工信局各一份。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9月23日开始)
完成整治并按规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需按项目验收程序,聘请两名以上专家出具现场整改验收报告,报县攻坚办、环保局、科工信局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环保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没有按方案要求完成整改或整改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
按照乡镇属地管理原则,“谁污染谁治理”,各铸造企业要自觉履行环保责任,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多方筹集资金,综合自身存在问题和差距,筛选成熟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积极开展综合整治。
(二)加强检查督导
县科工信局会同环保局、属地乡(镇)深入企业,帮助企业合理确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协助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督促企业进一步量化目标,明确进度,倒排工期,确保治理成效。
(三)严格行政执法
各乡镇要积极推进整治工作。对整治不力或整治进度缓慢的企业,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综合手段促进企业实施整治。对不能按期完成综合整治任务,不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企业,依法严处,坚决停产治理。对消极推诿、逾期未完成治理或治理无望的企业,适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实施强制关停。
召开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转段动员会议,主要是总结宣传发动阶段工作,部署自查自评阶段任务。刚才,*同志对宣传发动阶段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我完全同意。下面,对自查自评阶段工作,我想讲几点意见:
一、抓紧抓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方案的部署,从_月上旬开始,政风行风评议进入自查自评阶段。自查自评阶段是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阶段,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认真做好这一阶段的工作,能有效巩固和扩大学习动员阶段工作成果,为整改阶段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自查自评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自查自评,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工商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针对查找出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整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做到未评先查,未查先改,以查促改。要完成这些任务,时间很紧,要求很高,各级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充分认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把自查自评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必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自查自评阶段各项工作抓好抓落实。
二、诚心诚意征求意见,找准问题。要坚持开门搞评议的原则,走群众路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敞开大门、内外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这项工作,看似简单,但是要做好,非要有敢于亮丑的勇气不可,因此首先要领导重视。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走访,亲自带队深入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机关、工厂、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不同方式,听取不同层次、不同职业的人群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建议和意见。其次要正确对待。既然是广泛征求意见,就肯定会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有的意见可能还会很尖锐,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听取建议和意见,要对收集到的建议和意见进行梳理归类,结合实际,分析原因,挖掘根源、实事求是,找准事关工商部门政风和行风建设的根本问题。
三、自查自评明确责任,落实整改。自查自评的最终落脚点是整改,查找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工商部门要实现职能的转型升级,要完成省局*局长提出的在主动服务上赢得高分、在窗口建设上让群众满意、在执法办案上体现和谐、在队伍管理上经受住考验的工作要求,关键的一点在于找准问题,解决问题,能针对我们工作中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因此,我们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找准问题。要根据市局自查自评阶段工作指引所列出的十二个方面的内容和有关要求,逐项抓好落实,要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突破表象,深挖根源。另一方面就是要深入整改。整改工作应该是贯穿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过程的,不要等到别人发现问题,提出问题之后才来整改,而要把这项工作主动做在前面,针对查找出来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根据问题的不同类别,不同性质,分类分批进行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具体措施及完成期限,确保抓落实。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好的做好和取得的明显成效,要及时汇报,积极交流,广泛宣传。
四、尽职尽责抓好服务,转变作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目的就是改进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让群众满意。因此,我们要以自查自评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首先,要着力提高服务效能。继续坚持“三个一”、“四个通”,“五个办”、首问负责制、一审一核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措施,实施零距离指导、零关系服务、零停留办公,零失误办事,努力将工商窗口打造成为“办事程序最简便,办事效率最快速、办事成本最低廉”的服务窗口。其次,着力推进和谐执法。切实将服务寓于执法工作之中,在日常监管过程中,依托工商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变过去简单的“查、扣、罚”为“引、劝、帮”,采取沟通、建议、提示等方式规劝、帮助行政相对人知法防误,促使其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违法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再次,着力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管理。对窗口部门、执法部门,特别是基层工商所,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在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经受住考验。
五、聚精会神搞好督察,推动工作。督察工作是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有力保证。各级各单位要端正对督察工作的认识,认清督察不是找哪个部门、哪个单位的麻烦,更不是与哪些人、哪件事过不去,而是加强检查和指导,查不足,找问题,帮助及时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水平。要对督察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对一些重要部门、重要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实行单位领导亲自带队督查,甚至现场督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深入思考,大胆创新工作方法,迅速采取措施,集中力量攻坚突破;要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长效工作机制,以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各级开展督查工作的同志要深入基层,视情况采取听、问、看、查、访等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确保掌握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要将调查掌握、分析研究的情况,及时、客观公正地加以综合,上报上级机关和领导,通报有关单位和部门,为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提供参考。要善于抓典型,既要注重抓反面典型,更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发挥其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六、边学边查促进提高,学以致用。宣传发动阶段大家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学习理论,创新活动载体,思想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对业务工作也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并不能因此认为学习就可以告一段落了。学习的过程既是认识深化的过程,也是创新工作机制的过程,要贯穿于行评工作的全过程。要坚持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立足于提高发展能力、提升发展水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方法;要将学习与自查自评有机结合,边学边查,边学边改,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要在学以致用的过程中提升素质,在解决问题的实践中推动工作,真正做到学有所获。
关于在全校开展“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方案
当前,我校正处于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改革发展安全稳定的任务非常繁重。为切实解决校务管理中基础薄弱的问题,解决实际工作中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教职员工存在的思想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校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紧紧围绕我校向科研型学校发展的大局,密切联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以“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为主题,以确保校园安全为重点,突出排查隐患这一前提,突出基础管理这一关键,突出落实责任这一根本,突出改进作风这一保障,突出完善机制这一基础,在我校构筑起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 基本原则
1、整体推进,重点突出。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是全市范围内的一次重大活动,覆盖各级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具体到我校,就是要全面系统的加强整改,改进作风,建章立制。重点是抓住安全稳定和学校管理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基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实在在查找,认认真真剖析,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领导带头,分级负责。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落实”的方针,校领导对各自分管处室的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牵头负责。各处室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程序,务求实效。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统一制定程序和i骤,各处室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本处室实际,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任务主动分解,责任落实到岗位,要求量化到个人,一项程序一项程序地进行,一个步骤一个步骤地完成,以程序的严肃性保证活动的实效性。
4、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把“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贯穿到业务管理和学校发展的全天候、全领域、全过程,既要立足当前解决现实问题,在活动期间取得明显成效;又要着眼长远制定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打牢管理基础,确保科学发展的目标。
三、方法步骤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从2013年4月1日开始,到2013年5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从4月1日开始至4月7日结束。主要任务是对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学校“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党的十精神,认真学习相关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到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从4月8日开始至4月21日结束。主要任务是认真查找学校在实际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围绕基础工作,查找责任、管理、程序、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思想层面剖析,是否存在宗旨意识淡薄,对学校发展漠不关心的问题;是否存在对招生、教学等环节认识不足的问题;是否存在思想松懈、精神不振、麻痹大意的问题。
从责任层面剖析,是否存在责任划定不清晰、工作细化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责任体系有漏洞、有盲区、有死角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负责任、不按规定、不按程序办事的问题。
从制度层面剖析,是否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有制度不落实,有规定不执行的问题。
从作风层面剖析,是否存在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是否存在有部署、无检查、难落实的问题;是否存在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制止不及时,处理不坚决的问题。
学校要坚持“开门搞整顿”,采用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征求全体教职员工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写出全面深刻的总结,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第三阶段,集中整顿。从4月22日开始至5月12日结束。主要任务是本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原因,进行集中整改,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要梳理整改项目,充分利用查找问题阶段的成果,重点围绕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工作作风等当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出整改项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哪些问题是自身能够解决的,哪些问题是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逐一列项归类。
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效果”的要求,把整改思路和措施具体化,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的工作要求具体化,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整改方案。
要公布整改内容,征求各方面对整改内容的意见,修改完善集中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并做好公开承诺。
要落实整改措施,从现在做起,从当前工作抓起,从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对具备条件可以解决的,立即整改落实;对难度较大不能马上整改的,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逐步予以解决。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从5月13日开始至5月23日结束。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的好经验,好办法,及时发现和查补工作机制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制度管理,使各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科学决策、严格监管、考核评议、督察督办、责任追究等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工作机制,对以前行之有效的要坚持,对执行不到位的要抓好落实,对缺乏制度保证的要研究建立相关制度,着力构建起一套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第五阶段,验收总结。从5月23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主要任务是对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首先,进行自查。学校要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逐项检查应整改的问题是否整改,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是否落实,确保整改到位。第二,检查验收。活动领导组要组织专门检查,对各处室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评议。第三,召开总结大会。活动结束时,召开全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总结大会,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
四、 组织领导
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是关系全校科学发展的长远大事,学校进行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学校成立由刘元英校长为组长,郭记平、范佩俊、赵九花、崔志敏任副组长;李宝林、赵晋华任成员的“夯实基础管理,落实工作责任”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全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组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从自身做起,层层抓好落实。
二是强化监督,严格落实。活动期间要严肃工作纪律,确保人员到位,时间到位,精力到位,措施到位,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顿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是联系实际,注重实效。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解决问题,讲求实效。要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确保达到解决问题,夯实基础,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