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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会计准则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2月构建起一套较为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年8月《企业会计准则》业务指南公开发表,标志着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建成。这是一次极为深刻的会计改革。回顾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程,尤其是1993年以来的会计改革历史,可以看到这次新会计准则的颁布是以往会计改革的继续,其宗旨主要在于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会计信息质量问题。自从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的企业开始走上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轨道。但是,市场竞争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当循规蹈矩的生产经营难以取得预期的盈利效果时,便有人试图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竞争。于是在会计领域,假账目、假报表也出现了。
二是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自从2001年11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在我国漫长的“入世”过程中,中国得到的好处是出口贸易增长越来越快,但与此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反倾销诉讼把我国企业推上了被告席,进而遭到外国的反倾销调查。
三是深化企业改革的问题。改革开放30余年来,全国企业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公司制改造,变成了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它们按照市场经济的法则进行国内、国际的生产经营活动,采用甚至创造性地引入一系列竞争手段和管理方法,其中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薪制、股票期权制度等考核与激励措施、掉期与套期保值等衍生金融工具,随着我国有效市场逐步完善而涌现出托管、代销、返券、返利、售后三包等多种交易方式,等等,都需要会计法规填补制度上的空白,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统一实务中的混乱做法。
因此,这次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的意义绝不仅仅在于会计准则本身,其宏观理论意义可以概括为: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和政府部门经济管理水平的增强;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尤其是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保障我国企业在世界贸易组织中应有的地位和利益;有利于会计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用的发挥。
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其范围、内容和约束力等都将得到加强,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从而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是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必然要求,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使国内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更加适应国际化发展的需求,为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奠定基础;新准则的试行,为国内企业对海外投资业务制定了核算的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国内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节省了国内企业对海外业务核算的转换时间和费用,极大地提高了新准则的适用性,同时为国内企业的整体评价打好了基础;新准则体系规范了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的会计核算标准,为特殊业务间的会计数据对比和分析提供了依据,同时,为特殊行业的国际化竞争提供了切实的制度保障;新准则颁布了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为完善国内金融市场操作体系,规范国内金融企业的经营行为等建立了制度的保障。
二、新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新会计准则体系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国际趋同:存货周转的计量方法,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的应用;固定资产的成本中要考虑计入特殊行业特殊企业固定资产的弃置费,固定资产净残值按现值计量,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按初始确认的原则进行;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可以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并且研究阶段的支出费用化,而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再摊销;资产减值采用了资产组的概念和总部资产的概念,进一步明确了资产减值迹象出现后才应该继续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且详细规定了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方法;金融工具、债务重组、非货币换、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的计量,符合条件的应采用公允价值,并且一律纳入表内反应;合并财务报表采用经济实体理论,不再采用母公司理论,合并范围基于实际意义上的控制,而不仅仅是法律形式上的控制;同一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投资企业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应有份额计量,而非同一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支付的对价计量;持有股份比例达到控股和没有重大影响的按照成本法核算,而持有股份比例达到重大影响的按照权益法核算;收入的计量,在遵循五项确认标准的前提下,当收入的名义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不多时按名义金额计量,但当收入的名义金额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多时按公允价值计量。
三、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差异
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不等于相同。在一些会计处理上,新会计准则保持了“中国特色”。但是,其中实质性差异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关联方关系及其披露。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国家控制的企业一律视为关联方。而我国规定国家控制的企业,除了有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以外,均不视为关联方。实际上,这些企业确实在市场中都是独立的法人,他们之间不可能随便无偿转移股权。
二是长期资产减值计提准备不得转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规定,除了商誉等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外,其他所有的资产都可以计提减值准备,并且当其价值回升之时允许在其计提的准备金额的范围内转回。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资产一经计提减值准备就不得转回,因为长期资产减值的损失一般不易恢复,也因为事实证明有一些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进行利润操纵。并且,当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也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不可转回,他们的理由是计提减值准备以后,资产是按照新的成本列示于账面的,为了贯彻稳健原则,该资产成本只能减少而不能增加。也可以说,我们在此是借鉴了美国的做法。
趋同是双向的,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不可避免的存在着新兴市场经济的特点,因此不能照抄照搬经济发达国家现成的方法,只要我们坚持了会计准则实质性的趋同,国际社会就肯定认可。
参考文献:
编者按:2014 年7 月24 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金融工具》,从而完成了综合应对金融危机的会计准则体系。改进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提出了具有前瞻性预期损失新的“三阶段”减值模型,以及发生了实质性变革的套期会计处理方法,以更好地反映企业风险管理实务。该准则将替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 号》,将在2018 年1 月1 日及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主体可以提前采用该准则。从2015 年2 月开始,主体要提前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必须采用2014 年7 月的新版准则。为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持续国际趋同,财政部会计司在2013 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金融工具: 减值(征求意见稿)》后,同时了(关于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在我国广泛征求意见。本刊分期刊发普华永道对准则解读文章,以飨读者。
一、引言
1.IFRS 9 概述
2014 年7 月24 日,IASB 了完整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金融工具》(“IFRS 9”),其将取代IAS 39 中绝大多数的指引。该准则针对特定债务工具增加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类别,这是对金融工具分类与计量指引的修订。另外,该准则包括一个新的减值模型,该模型将导致损失更早确认。
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要求没有变化,唯一的例外是对于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负债,其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动而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将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该准则还包括2013 年11 月的新的套期指引。这些修改可能对持有大量金融资产的主体产生重大影响,特别是金融机构。IFRS 9 将自2018 年1 月1 日或以后开始的年度生效,但在部分地区需通过批准流程。
本文物将着力探讨IFRS 9 的一般套期会计。有关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的变动详情包括在“IFRS 9 :分类和计量”一文中。新减值模型在“IFRS 9: 预期信用损失”一文中涵盖。
2. 一般套期会计
因为IAS 39 对套期会计的要求通常未能切实反映一般风险管理实务,IAS 39 下的套期会计规定影响了众多财务报表编制者对采用套期会计的积极性。IAS 39 对套期会计的严格规定,有时会导致套期会计难以应用或操作成本过高,即使当套期活动能有效地反映经济上合理的风险管理策略,套期会计也难以运用。财务报表使用者发现现行套期会计规定的效果并不理想,而且基于主体对现行套期会计规定的运用,有时难以充分理解该主体的风险管理活动。所以,财务报表使用者和编制者均支持对IAS39 下现行的套期会计规定进行根本性的重新考虑。
新准则IFRS 9 通过把套期会计和主体的风险管理活动更为紧密地结合起来,提高了财务报表的决策有用性。IFRS 9 解决了IAS 39 中许多让企业资金部主管束手无策的问题。为此,IFRS 9 删除或者修订了IAS 39 中的某些重要的限制和规则,进而对现行套期会计规定作出了根本性的改动。
总体上我们认为,因更加注重主体的风险管理实务,IFRS 9 第三阶段的,是套期会计的一项进步。IFRS 9 将为套期会计的应用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并可能为企业先前无法采用套期会计的情形提供应用套期会计的机会。因此,新准则的为企业资金部主管及董事会提供审阅现行的套期策略及会计处理方式的机会,并认真考虑其在新的会计体系下是否仍为企业的最佳选择。
(1) 适用范围及与宏观套期的互动
IFRS 9 下的套期会计适用于所有的套期关系,除了针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利率风险敞口的公允价值套期(通常称为“公允价值宏观套期”)。这一例外是由于理事会有一个独立的项目来解决宏观套期会计的问题。同时,在该独立项目完成之前,采用IFRS 9 下套期会计的企业可继续采用IAS 39 中有关公允价值宏观套期会计的规定。
分别解决一般套期会计和宏观套期会计,是由于针对开放组合的套期会带来额外的复杂性。在对被套期组合的风险敞口进行管理时,风险管理策略通常都有特定的时间范围。因此,随着时间的推进,被套期组合会出现新的风险敞口,而原有的风险敞口则不复存在了。
IASB 已于2014 年第二季度推出关于宏观套期会计的讨论稿,并在随后的6 个月中广泛征求意见。普华永道见解:
上述IFRS 9 套期会计适用范围的例外情形并不包含封闭式的被套期组合。IFRS 9 解决了封闭式组合及由多个项目组成的总头寸或净头寸的套期会计问题。
IASB 计划扩大宏观套期的适用范围, 把除针对利率风险组合外的其他风险组合(如商品价格风险组合)所进行的宏观套期亦纳入项目的考虑范围。因此, 我们预计,宏观套期会计项目不仅与金融机构相关,也会涉及一般企业。
(2) 会计政策的选择
IFRS 9 为主体提供了一项会计政策选择:在宏观套期项目完成前,主体可以选择沿用IAS 39 中的套期会计规定,也可以采用IFRS 9 中的套期会计(不适用情形仅限利率风险的公允价值宏观套期)。该会计政策的选择应适用于所有套期会计,而非就每项套期逐个进行选择。
普华永道见解:
该会计政策的选择仅涉及套期会计的适用问题,对IFRS 9其他两个阶段(即“分类和计量”及“减值”)的实施没有任何影响。某主体如果起初决定继续采用IAS 39 中的套期会计,那么随后可以变更会计政策,从任何一个报告期的期初开始采用IFRS 9 中的套期会计规定(还要考虑IFRS 9 中的其他过渡要求)。无论主体选择采用IAS 39 还是IFRS 9 中的套期会计规定,IFRS 7 中新的套期披露要求都将适用。
二、套期会计
1. 什么是套期会计?
主体在业务上面临不同的金融风险。不同公司所关心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如有些主体可能关心利率或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而其他主体则可能关心商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此,主体实施不同的风险管理策略来消除或减少其所面临的风险。
套期会计的目标,是将主体运用金融工具针对会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特定金融风险敞口而开展的风险管理活动的效果,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简而言之,“套期会计”是一项会计技术,通过对相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确认利得和损失(或收入和费用)的一般基础进行更改,使得两者在相同的会计期间计入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若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分别按照IFRS 的相关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将会导致综合收益表的波动,套期会计的概念即是为了消除或减少此类波动。IFRS 9 下,套期会计仍然并非强制要求,管理层在决定是否采用套期会计时应充分考虑其利弊。
2. 套期会计处理
IFRS 9 总体上保留了IAS 39 中的三种套期会计模型,即:
(1) 公允价值套期
保留了哪些方面?
公允价值套期的被套期风险是指公允价值发生变动的风险,该变动是源于资产或负债或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的某特定风险,且有可能影响主体的损益。公允价值的变动可能源于利率变动(如固定利率贷款)、汇率变动及股票和商品价格的变动。
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会根据被套期风险所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调整,同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套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
发生了哪些变化?
IFRS 9 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其公允价值变动将不再转至损益。对此类权益工具投资进行公允价值套期时,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再转至损益。
(2) 现金流量套期
保留了哪些方面?
现金流量套期的被套期风险是指现金流量发生变动的风险敞口,该变动是源于已确认的资产或负债、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仅限于外汇风险)或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中的某特定风险,且有可能影响主体的损益。
未来现金流量可能与已确认的资产及负债相关,如浮动利率债务的未来利息支付或收入。未来现金流量还可能与以外币计价的预期出售或购买有关。
未来现金流量的变动可能源于利率变动、汇率变动及股票或商品价格的变动。
如果套期有效,则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初始确认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的无效部分(若有)直接计入损益。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应当为以下两者中的孰低者:
? 从套期开始起,套期工具累计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从套期开始起,被套期项目预期现金流量的累计公允价值(现值)的变动。
如果套期工具的累计变动超过了被套期项目的变动(有时称为“过度套保”),则需对无效部分进行确认。如果套期工具的累计变动小于被套期项目的变动(有时称为“套保不足”),则无需对无效部分进行确认。这一点与公允价值套期不同,公允价值套期在“过度套保”及“套保不足”的情形下都必须对无效部分进行确认。
当现金流量套期中的预期交易导致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计入权益中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同一或相同的多个期间重分类计入损益。如果套期工具产生了累计损失且预计该损失不可能再被弥补时,该损失应立即计入损益。
发生了哪些变化?
IFRS 9 对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模型进行了一些改动,具体变化如下:
? 当现金流量套期中的预期交易导致确认非金融项目(如固定资产或存货)时,或者当非金融资产或负债的被套期交易构成确定承诺并对其采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时,直接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必须用于调整该非金融项目的账面价值(通常称为“基础调整”)。
IAS 39 下,作为一项会计政策,主体可以选择上一段落中所述的会计处理方式,或者选择保留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并在非金融项目影响损益的同一期间重分类计入损益。这一会计政策选择在IFRS 9 不再被允许。
? 如果包含互抵风险头寸的一组项目的净头寸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那么现金流量套期会计仅可应用于对外币风险进行的套期。对该净头寸的指定必须具体说明预期交易预计会影响损益的报告期间和在每个期间预计会影响损益的性质和数量。套期利得或损失必须在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表中单项列示。IAS 39 不允许将净头寸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 对于不包含互抵风险头寸的一组项目的现金流量套期,套期利得或损失应分摊至受被套期项目影响的各个单列项目。IAS 39 未规定如何在利润表中列示套期利得或损失。
(3) 净投资套期
保留了哪些方面?
主体可能在海外拥有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或分支机构(“境外经营”)。主体可能对将这些境外经营的净资产折算成母公司的功能货币时所面临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
IAS 21 下,境外经营净投资的金额是指报告主体在该境外经营净资产中所享有的利益,包括已确认的商誉。在境外经营被处置或清算前,该净资产因合并而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计入权益。当境外经营被处置或清算时,相关的折算差额则作为处置利得或损失的一部分计入损益。
在境外经营被处置或清算前,套期工具产生的外汇利得或损失,在套期有效范围内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境外经营被处置或清算时作为处置利得或损失的一部分计入损益。
发生了哪些变化?
IFRS 9 没有对净投资套期模型进行任何改动。
三、符合适用套期会计的条件
主体的风险管理策略对在IFRS 9 下实现套期会计的目标至关重要。然而,对于常规会计原则而言,套期会计仍属于例外的会计模型,所以,套期关系必须符合某些特定条件才能达到使用套期会计的要求。因此,主体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时才能采用套期会计。
下表对比总结了IAS 39 和IFRS 9 中符合适用
套期会计的条件,具体如下:
1. 正式指定及书面文档
IFRS 9 中对文档记录的要求本质上与IAS 39 中的相关要求没有太大差别。主体必须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有完整的正式指定及书面文档记录。因此,从书面文档记录的角度来看,主体在进行套期会计处理之前要做的行政工作并没有减少。
主体也应该注意到,根据IFRS 9 中的新套期会计规定,书面文档记录不再是一项静态工作,主体必须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如当套期比率实现重新平衡或主体对引起套期无效性的来源分析进行更新之时,主体必须对相关套期的书面文档记录进行相应更改。
另外,为确保符合IFRS 9 对文档记录的要求,在过渡日,主体需要对在IAS 39 下现有的套期关系中继续符合IFRS 9 中使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套期关系的所有书面文档记录进行更新。预计需要进行更新的一些内容:加入套期比率和预期引起套期无效性的来源(IAS 39 对此不作要求),以及删除套期有效性的回顾性测试(IFRS 9 对此不作要求)。
2. 符合套期会计条件的项目
套期关系仅包括符合适用套期会计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唯若干适用条件有所变动,具体变化将在第4 节和第5 节详细探讨。
3. 套期有效性
套期有效性被定义为,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变动抵销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变动的程度。
IFRS 9 规定了套期有效性的三项要求:
(1) 经济关系
IFRS 9 要求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应存在经济关系。因此,由同一基础或被套期风险而引起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变化应当预期发生反方向变动。如预期固定利率付款和某收取固定利率、支付可变利率款项的利率互换即是如此。
在存续期内,对套期关系可能的行为进行持续的分析,以确定能否预期其将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普华永道见解:
尽管对经济关系的要求是新增的,但是主体出于风险管理的目的,也不太可能使用不能提供有效经济关系的工具,因此这在大多数情况下不太可能是一项繁重的要求。
理事会认为,“套期”(即指定的套期并未完全反映主体的实际风险管理)在IFRS 9 下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是一种合适的方式,前提是该指定反映了风险管理,因为其与被管理的同类型风险及为此所使用的工具相关。
理事会在 IFRS 9 的结论基础部分,列举了一个示例:因为 IFRS 9(这一点与IAS 39 相同)不允许在净头寸的基础上指定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套期,主体必须只能对部分总头寸进行套期。这种情况下,即使风险管理通常基于净头寸,但为了套期会计目的所做的指定是基于总头寸,因而要采用套期。
公司采用套期的情况,如主体对商品价格风险进行套期,由于缺乏商品衍生品,此时主体使用的套期工具所参照的商品与其出于经济利益目的而实际进行套期交易的商品不同(如航空燃油与布伦特原油),但由于这两种商品的价格具有足够的关联性,从而能够形成有效的套期关系。
此外,一些金融机构出于风险管理目的而使用集团内部交易的衍生工具。但是,因为集团内部交易的衍生工具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必须指定外部衍生工具作为套期。
(2) 信用风险
即使存在经济关系,套期工具或被套期项目的信用风险的变化幅度不得高到能够主导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因为套期会计模型建立在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变动能够相互抵销这一基本概念之上,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得主导被套期风险引起的价值变动;否则,相互抵销的程度可能变得不规律。如当主体计划对其预期采购的存货的商品价格风险进行套期时,其与X 银行签订了一份衍生合同,约定在未来某日以固定价格购进商品。如果该衍生合同无担保,而X 银行的信用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则衍生合同公允价值的变化中,由信用风险变动所产生的影响同由商品价格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相比可能并不相称;然而,被套期项目(预期采购的存货)的价值变动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商品价格的变动,且不受X 银行信用风险变化的影响。
普华永道见解:
IFRS 9 并未给出“主导”的定义。但肯定的是,信用风险对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影响均应予以考虑。如主体对某项金融资产(如债券)的利率或外汇风险进行套期,则需关注该债券的信用风险。如果该债券的信用风险较高,其可能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在金融危机期间,许多主体购买了对处于困境中的金融机构的贷款,这些贷款最终可收回的金额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这些贷款可能都不符合套期会计的要求。
目前在不同国家,与衍生工具相关的法规已经更改或正处在修订的过程中。这些变更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缓释信用风险。预计变更将导致更多的衍生工具附有抵押。一旦这些法规开始生效,该套期有效性要求可能就不再是个问题。
(3) 套期比率
套期比率的定义为套期工具数量与被套期项目数量的相对权重关系。IFRS 9 规定用于套期会计处理的套期比率应当与为进行风险管理目的所用的套期比率相同。
IFRS 9 的主要目标之一是使套期会计和风险管理目标相统一。IFRS 9 未要求进行回顾有效性测试,但是规定必须对套期是否仍旧满足套期有效性的要求,其中包括维持恰当的套期比率,进行持续的评估。
这意味着主体必须确保套期比率与其经济套期策略(或风险管理策略)所规定的的套期比率相一致。
不允许人为失衡。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主体不得故意错配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的权重,从而到达某个与套期会计目的不一致的会计结果。这并不意味着套期关系必须是至臻完善的,而是旨在规范实际选择的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权重并不是为了引入或避免会计无效性。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造成了套期的无效部分,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的特定权重仍有其存在的商业理由。如当采用设定合同规模的标准化合约(如伦敦金属交易所一份标准的铝期货合约的合同规模为25 公吨)时,情况就是这样。当主体希望用标准的铝期货合约对购买90 公吨的铝进行套期时,由于标准合同规模的限制,主体将采用3 份或者4 份期货合约(总量分别相当于75 和100 公吨)。这一指定将使套期比率为0.83:1 或者1.11:1。在此情况下,主体指定其实际所采用的套期比率,因为该不配比所引发的套期无效并不导致与套期会计目的不一致的会计结果。套期无效部分仍需计量并计入损益。
普华永道见解:
在上述情况下,由于存在标准合同规模的限制,套期关系可能导致套期不足,主体可能希望考虑的替代方法是,将某层组成部分指定为被套期项目。
(4) 重新平衡
IFRS 9 引入了“重新平衡”的概念。重新平衡是指,对现有套期关系中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进行调整,以使套期比率保持在遵循套期有效性要求的水平。这使得主体能够应对基础或风险变量所产生的变化。这是个好消息,因为重新平衡不会导致套期的撤销指定和重新指定,而是作为套期关系的延续进行会计处理。然而,在进行重新平衡时,应当在立即对套期关系进行调整之前,对套期无效进行确定和确认。
重新平衡与避免权重失衡的要求相一致,这一点不仅体现在套期开始日,还包括每个报告日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取决于两者孰先出现。
当对套期关系进行重新平衡时,主体必须更新其有关套期无效性来源分析的文档记录,该套期无效性来源预期将影响剩余期间内的套期关系。
在某些情况下,重新平衡并不适用(例如,当套期关系的变化 – 可能源于衍生工具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的变化 – 无法通过调整套期比率予以补偿时)。此外,如果风险管理目标已发生变化,则不允许进行重新平衡,此时套期会计应当予以终止。
示例 – 重新平衡评估
无需重新平衡
某功能货币为欧元的主体,预期未来六个月内以港币采购的金额总计为780 万港元。为了对其未来的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主体打算购入外汇(即签订外汇远期合同),以期固定以欧元计价的买价。
港币与美元挂钩(这意味着香港金融管理局将汇率维持在一定的区间内或某个设定的汇率水平)。
主体可以签订一项远期合同,买入港币,支付欧元。但是,签订一项买入港币支付欧元的远期合同的成本要高于一项买入美元支付欧元的协议(因为较之美元,港币的市场范围较小、流动性较低)。
因而,主体决定签订一份美元对欧元的远期合同。只要港币保持与美元联动,采用美元衍生工具作为套期工具,是在经济意义上为以港币为计价单位的预期采购提供套期。
联系汇率为7.8 港元:1 美元。但是,尽管两种货币相挂钩,但并非完全固定(因为允许港币在7.75– 7.85 港元的小范围内交易)。鉴于范围比较小,主体愿意接受这一风险,因此签订了一份100 万美元(780 万港元)的远期合同。
当无效性仅是由于汇率围绕套期比率在较小交易区间内上下波动而产生时,无需进行重新平衡。
要求重新平衡
与上述示例的事实相同,但假设港币对美元的汇率被重新设定为7.2 港元:1 美元。如果衍生工具的名义金额仍为100 万美元,则套期比率不再反映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此时必须进行重新平衡。
重新平衡应反映主体的风险管理策略,可以是将被套期项目780 万港币的预期采购削减至720 万港币,或者购入另外的衍生工具,即通过增加套期工具,以涵盖剩余60 万港元的被套期项目。
重新平衡不适用
沿用上例,假设在套期开始后的某一时点,港币与美元之间的联动被取消,以至于汇率在某个非常大的区间内浮动(而不是固定),此时不太可能证明这两种货币间存在经济关联。在此情况下,改变套期比率不再适用,因为不能确保套期关系继续符合套期有效性的要求。从而,套期不可能被重新平衡,而是可能需要予以终止。
普华永道见解:
起初重新平衡被视为一项繁重的要求,但实际上其可能是一项实用的解决方案,即可以避免终止某些套期关系,而这些套期关系如果在过去则可能因为未满足有效性测试而被终止。实务中如果主体制定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而且经济关系稳定,则无需经常进行重新平衡。在任何套期关系中总是存在一定的波动性,但如果最初的套期比率设置恰当,且与风险管理策略相一致,主体只有在“理想的”套期比率发生重大改变时,才需要进行重新平衡。主体应当在套期文档中记载其对此偏差的容忍度。
(5) 套期有效性评估
IFRS 9 并未规定用于评估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具体方法。主体所采用的方法必须考虑套期关系的相关特征,包括预期将在套期期间影响套期关系的套期无效部分的来源。主体可以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取决于所要考虑的因素。如在一项全部关键条款均匹配(或者仅稍有不同)的简单套期中,定性分析可能已经足够。但是,在高度复杂的套期策略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某些类型的定量分析。
该评估是对套期有效性进行预测,因而仅是前瞻性的。主体应在套期开始时进行评估,并在每个报告日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两者孰早的时间,进行持续评估。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只有经济意义上可行的套期策略(即反映底层经济关系并与风险管理策略相一致)才符合套期会计目的。
与IAS 39 之比较
IAS 39 下,一项更繁重的要求是套期关系必须预期高度有效(换言之,主体必须定量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预期性和回顾性评估,以证明套期的实际效果在80%—125% 的有效性的范围内)。这意味着,许多在经济意义上有效的套期因只是接近但未能落入该有效性范围而与套期会计失之交臂。如上所述,IFRS 9 放宽了套期有效性的要求,取消了80 %—125% 的硬性规定。
普华永道见解:
取消80 %-125% 的硬性规定是理事会的一项积极举动,消除了很多风险管理策略采用套期会计的重大障碍。在IAS 39 下,一项有效性为81% 的套期可采用套期会计,即使其有19% 的无效性(受限于现金流量和净投资套期 的“孰低”测试,参见上述第2.2 节)。然而,一项有效性为79% 的套期却不能采用套期会计,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全额计入损益,不得同被套期项目进行抵销(即,会计处理将显示100% 的无效性)。从风险管理的角度,79% 和81% 的有效性之间的差异微不足道,但是IAS 39 的会计处理规定并未如此反映。因此,我们预计许多财务报表编制者和使用者会对取消80%-125% 的硬性规定表示欢迎。
(6) 折现现金流计量套期无效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和净投资套期,套期会计并不改变套期工具的计量,只是改变账面金额变动列示的位置。套期工具应当以公允价值或摊余成本计量,两种计量方式均应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为保持一致性,IFRS 9 规定被套期项目的计量也应基于现值;因此,后续变动将包括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例如,未经折现的即期方法不能用于外汇套期)。此项规定是为了确保套期关系有效性的计量反映货币时间价值,以及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在时点上的不匹配被确认为无效部分。
普华永道见解:
对外汇销售或采购中的外汇风险进行套期,并基于未经折现的即期汇率评估有效性,是常见的套期策略。IFRS 9要求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这一新规,可能对采取即期风险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即,不考虑远期点数的纯外汇风险)产生重大影响,因为更多的主体自此将需要追踪被套期交易的发生时点,并在折现的基础上计量无效部分,即计算出被套期交易和衍生工具预期发生时点的差异所产生的无效。
4. 套期会计的终止
IAS 39 下,主体可简单地通过选择撤销对套期关系的指定来自动终止套期会计。然而IFRS 9 禁止自主解除指定。
IFRS 9 下,主体不得通过解除指定而终止符合下列条件的套期关系:
? 仍然符合风险管理目标;
? 继续符合所有其他适用套期会计的条件(如适用,在考虑重新平衡之后)。
为此,有必要了解“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
风险管理策略是主体确定如何管理其风险的最高层次;通常,其识别主体所面临的风险并阐述主体如何应对这些风险。风险管理策略通常适用于较长时期,并且可能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它通常是一份概述文件,并通过含有更具体指引的政策性文件贯彻落实。与之不同,风险管理目标适用于某特定套期关系的具体层面。
风险管理策略可以(而且经常)涵盖许多不同的套期关系,其中每项套期关系均有各自的风险管理目标。因此,即使主体的风险管理策略保持不变,某特定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可能会改变。
如果某项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套期会计必须终止。
示例 – 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管理目标
主体制定了管理其债务利率风险敞口的策略。管理层设定了整个公司层面浮动利率融资和固定利率融资的占比区间。该主体的策略旨在维持20% 至40% 的固定利率债务。主体根据利率水平不时决定如何执行该策略。与利率水平较高时相比,主体在利率水平较低时为更多的债务选择固定利率。
主体的债务总额为1 亿元,全部为浮动利率债务。为了遵循其风险管理策略,主体将其中的3 千万元互换成固定利率,使固定利率债务占比达到30%。
假设利率水平较低,主体通过:
? 额外发行总额为5 千万元的固定利率债务;
? 将此前浮动利率套期敞口减少2 千万元,从而只剩1 千万元浮动利率债务互换为固定利率债务。
由于上述变化,主体的债务总额为1.5 亿元,其中6 千万元为固定利率债务(即,固定利率债务占比为40%)。
在本例中,风险管理策略保持不变,即使主体对该策略的执行(即,套期关系层面的风险管理目标)已经发生变化。
因此,在此情况下,针对2 千万元浮动利率债务的套期会计,因不再适用故必须终止。相反,如果主体将其部分新的固定利率债务互换为可变利率,针对其之前被套期的浮动利率风险敞口的套期会计将会延续。
IFRS 9 延续了IAS 39 近期针对衍生工具变更的修订。这意味着,如果变更是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且目的是为了引入结算中央对手方,那么不应被视为套期工具的到期或终止。
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和情况,终止套期会计可能影响整个或部分套期关系。
整个套期被终止的情况有:
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
套期关系不再符合适用套期会计的条件。
套期工具被出售或终止。
只是部分套期关系被终止的情况有:
因对套期比率进行调整,部分数量的被套期项目不再形成套期关系。
部分数量的预期交易不再很可能发生。
普华永道见解:
IAS 39 下,管理层可自主选择终止套期会计。主体选择撤销对套期关系的指定的可能原因包括:较高的管理负担可能使套期会计变得繁重不堪且代价高昂。
因不满意原有效性评估方法,主体想要采用另一方法来评估套期有效性。
IFRS 9 不允许自主撤销指定,因为理事会认为这会损害财务信息的有用性。但是,因为主体始终能够改变风险管理目标或者终止套期工具,所以预期实务上这不会是一个重大的问题。
要从根本上整顿我国会计信息市场,保护投资者利益,规范资本市场,稳妥地加速会计国际化进程,除了健全法制、规范市场、加强监督等措施外,重构中国特色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是必不可少的
构建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势在必行
风行世界,无奈尚需完善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 of financial accounting,cf)一词,最早出现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1976年12月2日公布的《关于企业财务报表目标的暂行结论》、《财务会计和报告概念结构:财务报表的要素及其计量》和《概念框架研究项目的范围与含义》等3个文件中。
20世纪30年代,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为了规范公众公司的会计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出台了一系列会计准则,但事后人们发现各项准则在概念运用、处理程序与方法上缺乏协调性,甚至相互矛盾,为此,人们越来越觉得有必要制定一个概念框架以统一概念、协调矛盾和指引方向。fasb于1976年率先提出了“概念框架研究项目的范围与含义”的研究计划,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等文件形式予以,到2000年已经了《企业编制财务报告的目标》、《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企业财务报表的要素》、《非营利机构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表的各种要素》、《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等七个文件。随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iasc也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特别是198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公布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报告,对国际会计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所谓概念框架,按照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定义,它是一个章程、一套目标与基本原理相互关联的有内在逻辑关系的体系。这个体系能指导前后一贯的会计准则,并指出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也就是说,概念结构是一个由相互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组成的协调一致的系统,是用来指导并评价会计准则的基本理论框架。
fasb在发表的第二号概念框架公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前言中写道:概念框架是由互相关联的目标和基本概念所组成的逻辑一致的体系,这些目标和基本概念可用来引导首尾一贯的准则,并对财务会计和报告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作出规定。美国fasb的概念结构,所讨论的基本概念主要有会计目标、信息质量、要素的定义与特征、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了一份名为“财务报表概念”的文告,认为财务报表概念框架的目的是描述那些指导建立和使用通用目的会计原则的概念。它所讨论的概念主要有财务报表的目标、效益与成本约束、重大性、信息质量、财务报表要素、确认标准、计量、公认会计原则。英国的“原则报告”指出,确立指导对外财务报表编报的概念,主要目的是为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审查会计准则提供一个内在一致的参考框架。它还可在特殊情况下为选择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提供依据,所讨论的概念分别是财务报表的目标、信息质量、报表要素、确认、计量、财务信息提供、报告主体。澳大利亚的“会计概念报告”中明确说明:会计概念报告确定了通用目的财务报告的编报所必须遵守的基本概念,即它们直接被财务报告实务所遵守,而不象其他国家,概念公告只是理论,通过评估、指引会计准则来间接影响会计实务。这份概念报告讨论的内容包括财务报告的目标、信息质量、要素的定义与确认、计量、财务信息的列报。葛家澍,刘峰综合其他国家研究的概念框架,认为财务框架概念结构实质上是由一些财务会计最为基本的概念所组成,它们相互关联,形成一个完整的框架体系,目的在于指导框架准则的制定或应用。
一般认为美国fasb的sfacs最能代表概念框架项目。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英国会计准则理事会(asb)、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cica)和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也都了各自的概念框架,只是名称不完全相同:
1、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概念框架称为《财务报表的编报框架》(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iasb framework) .
2、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asb)的概念框架称为《财务报告原则公告》(statement of principl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3、加拿大注册会计师会(cica)称为“一般会计”(general accounting),分为:“财务会计概念”(financial statement concepts)61段和“财务报表编制的一般准则”(general standards of financial statement presentation)12段两部分。
4、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称为《会计概念公告》(statements of accounting concepts, sacs)共4份,但也简称为“概念框架”(conceptual framework)。
虽然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名称不尽一致,但其实质是相同的,即都是对财务会计和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研究,借以更好地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会计实务,为其提供一个更一致的概念基础,并作为评估既有会计准则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指导发展新会计准则。具体而言,这些概念框架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共性。
第一,在概念框架的名称上,美国等国家把概念框架称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加拿大称其为“财务报告概念框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称其为“编报财务报表概念框架”,英国则称其为“财务报告概念”。名称虽然不同,但这些概念框架都与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的确认、计量与披露有关。
第二,各国会计界对财务信息使用者及其所需要的信息问题的认识虽然不完全相同,但大部分国家或会计组织都把投资者、债权人及其投资、信贷决策的信息需要作为财务报告的主要目标。
第三,在“安然事件”之前,似乎愈来愈多的国家或会计组织对财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从“真实性”的“公允性”转向“决策有用性”。这一概念的转变将导致对传统单一的会计模式进行修正。在未来的财务报告中,不同的计量尺度和计量属性可能互相结合。
第四,许多国家和会计组织都把概念框架作为一份(或一系列)单独的会计文件而与会计准则分开。概念框架主要评价现有的准则并指导新准则的制定。在一般情况下,它并不用来直接规范会计实务。因此,绝大部分国家或会计组织都把概念框架置于会计准则体系之外,以便在发挥对会计准则的指导作用时,保持概念框架本身的独立性和灵活性。
然而必须承认,迄今为止,世界上至今还没有一份权威的概念框架能够充分地指导财务会计和财务信息披露准则的制定工作,许多会计与财务信息披露问题只能就事论事地加以解决。人们往往依据自己的概念框架对有关会计问题进行评论,而无法就许多基本问题达成共识。由于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和他们所需要的信息还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所有的概念框架虽然都列示了许多现有的和潜在的使用者及其所需要的信息,但对于财务会计报告应满足哪些特定使用者的需要或哪些方面的信息需要,还未达成一致意见。有关会计报表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披露问题等也悬而未决。总之,概念框架虽然在指导会计准则制定、促进财务报告理论与会计实务的发展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它本身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步履蹒跚,不减世人美誉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由若干说明财务会计并为财务会计所应用的基本概念所组成的理论体系,是指导和评价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一般认为,西方各国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始于20世纪的70年代。在此之前,无论是美国还是西方其他发达国家制定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主要来源于会计职业团体及一些著名会计学家的有关专题研究报告。然而,进入70年代以后,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原因是:
(1)传统的会计理论概念明显落后于客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70年代以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如企业兼并、融资租赁、物价变动影响和国际结算等。因此,迫切需要许多新的会计技术方法和新的会计准则。
(2)传统的财务会计理论侧重于描述性,缺乏一套首尾一贯的理论框架。这样,与会计准则有关的一些重要的会计文献往往观点不一,甚至于相互抵触,从而导致会计实务的混乱,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的严厉批评。正是为了解决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给会计实务带来的新问题,纠正会计实务中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上的不一致或出现的分歧,为进一步发展会计准则提供一个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论依据, fasb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率先展开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陆续以《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等文件形式予以。随后,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和iasc也都先后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进行了研究,并了一系列阐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重要文件和报告。
尽管如此,当时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普遍认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建立和完善会计准则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和内在逻辑的一致性,避免不同准则之间的矛盾或冲突,保证会计准则体系的完整性和缜密性。
第二,能减少准则制定过程中由于个人偏好或不同学派之间的“门户之见”,以及“长官意志”等各种人为因素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科学性。
第三,可用来评估已的会计准则,既可据以对原准则做出修订和完善,给新会计准则的制定指明方向,而且还弥补准则中的某些缺陷,对重大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第四,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内容、性质和局限性,使其能据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判断和正确的经营决策。
第五,通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既可充分肯定传统会计理论中仍然适用的合理部分,又能及时展示社会经济环境变动情况下会计理论研究的最新成果,从而不断地推动会计理论研究向纵深发展。
在这些高度评价概念框架的文献中,以fasb的观点最具代表性,fasb认为概念框架主要在以下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①它能够为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和评估会计准则时提供指南,以保证会计准则的一贯性和系统性。②在缺乏权威性文件的情况下,它能够为人们分析新的或正在出现的财务会计和报告问题提供参考依据。③在编制财务信息时,为会计人员进行职业判断提供理论依据。④由于概念框架能够促进会计准则的一贯性与会计实务的合理性,它可以提高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促进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了解并增强使用者的信心。
总之,概念框架是会计理论与实务有机结合的一个典范。一方面,概念框架的许多内容来源于对实践的归纳、总结,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对会计理论来说,概念框架比较具体,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因此成为理论与实践的连结点。
比较各国发展概念框架项目的历史,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这些国家会计标准体系的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可大体总结如下:
第一,可以保持会计准则相关文件和内在逻辑一贯性,缩小不同准则之间的不一致或冲突,限制实务中相同交易的多种处理方法和程序,提高会计准则的规范化。
第二,可以帮助会计信息使用者更好地理解财务报告所提供信息的目的、内容、性质,据以做出恰当的分析判断和正确的经营决策。
第三,可以给会计准则的制订及重大会计问题的解决提供方向,而且,它还能减少准则制订过程中的个人偏向,抵制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压力。
第四,有利于会计理论的发扬光大和观念更新。概念框架既充分肯定了传统框架理论中可以继续适用的合理部分,又努力反映社会经济环境变动情况下会计理论或基本概念的相应转变与发展。
登陆中国,终成大势所趋
我国关于会计准则的广泛介绍和普遍争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尤其是近十年,《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的公布和实施,使我国的会计标准在会计要素定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体系等重大方面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一致或协调。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就目前我国已经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特别是《企业会计准则》(1992)和《企业会计制度》(2001)来看,由于本身存在缺乏严谨的理论基础、未形成严密的逻辑体系、缺乏广泛的适用性、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的功能混用等问题,还不能承担起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功能责任,而且也不符合国际上一般将概念框架单独制定公布的通行做法。为此,我国有必要将会计的基本概念从准则或制度中分离出来,独立地制定并公布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中国加入wto以后,市场的开放、非歧视和公平贸易原则的实施等带来经济贸易的高度自由化,使会计面临的环境更加自由、开放和复杂。中国将进一步融入到市场经济的国际大家庭中,公平、诚信等将成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必备法则,中国经济将成为世界经济的一部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以往推动中国会计国际化的因素,将以新的力量和新的方式,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它使中国会计国际协调面临更深刻的挑战。用一个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来指导和规范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已是大势所趋。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最早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提出的,指一个由相互联系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构成的有内在逻辑性的体系。这个体系能导致前后一致的会计准则,并指出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自197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的由罗伯特。特鲁布罗德负责的 “财务报表研究小组”,发表《财务报表的目标》的研究报告以来,在此基础上,fasb已经陆续了7辑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内容涉及会计目标、会计要素、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会计确认与计量等。目前,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西方发达国家也都建立了各自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虽然名称不尽一致,但其实质是相同的,即都是对财务会计和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涉及的一些基本概念进行研究,借以更好地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或会计实务,为其提供一个更一致的概念基础,并作为评估既有会计准则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指导发展新会计准则。可以说,现代西方会计理论研究是以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中心的。在国际会计趋同的今天,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必须奠定在大致相同的概念基础之上,否则概念基础不一致将给会计准则和会计的国际化带来诸多障碍。而我国正处在会计准则建设和会计理论完善的最佳时期,因此,尽快构建和完善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乃当务之急。
1、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内在要求。会计理论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应该具备一个包括目标、原则、要素和要求在内的逻辑一致的核心子系统。它反映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并指导会计实践,应该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2、我国的会计准则存在缺陷,还难以担此重任。我国对财务报表的要求散见于准则、制度和相关法规中,缺乏系统性。而且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是1992年制定的,还带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与16项具体会计准则所运用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也不协调。因此,将基本的概念、原则等纳入cf保证其相对稳定性,并在制定具体准则时与之保持一致是更好的选择。
3、符合国际会计标准趋同的大趋势。会计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为了增强可比性,作为财务会计基础的基本概念和原则等首当其冲应该实现与国际惯例的协调。各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cf,我国也应该借鉴其成功经验,尽快构建起财务会计基本问题的系统框架,这是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的重要步骤。
健全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必须解决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构建中国会计准则体系的理论框架,该理论框架由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和准则-环境理论两部分组成;二是通过比较和实证研究,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具体对策,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我国目前所采用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相结合,一起构成的会计准则体系的做法,把会计概念、会计原则和会计规则结合起来,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具有时代适用性。然而,这种结构模式也存在缺点:概念性的理论知识以准则语言的表述方法表述出来,难以将概念叙述清楚,这一过程削弱了概念的指导作用。再加上概念写入准则后,会使会计从业人员将概念当作准则来理解,从而使概念框架就失去了应有的效用。
现阶段,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基础,是将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相结合的,在结合的过程中更突出“规则”的方面。美国目标导向会计准则制定基础的提出,为会计准则制定基础方面提供了新的参考,我国的会计准则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或者等效,也必将经历会计准则制定基础的改进。我国应该在明确会计目标的前提下努力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克服了“规则导向”与“原则导向”两者矛盾的会计准则制定基础。我们应当逐步将会计目标由受托责任观转变为决策有用观,并以新的会计目标为逻辑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概念框架。
美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基本架构包括财务会计基金会(Finan-cialAccountingFoundation,简称“FAF”)、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财务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FinancialAccountingStandardsAdvisoryCouncil,简称“FASAC”)三个组成部分。FAF作为一个民间组织,由美国会计学会、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财务经理协会等8个机构共同支持,负责为FASB、FASAC提供资金,并且挑选各机构的领导者。FASB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和完善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为财务信息利益相关者提供有用的财务信息,由于得到了FAF的直接支持,FASB能够独立于其它八个机构进行独立的判断,从而在准则的制定过程中保持相对的独立。
2001年,国际财务会计委员会完成重大重组,成立了国际财务会计理事会(InternationalAccountingStandardBoard,简称“IASB”)。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机构模式大体上与美国类似,其资金来源于国际上各个组织的捐款。资金由19人组成的受托人团体使用,主要负责安排国际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工作,包括筹资、任命会计准则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和常设解释委员会的成员等,但它不负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由国际财务会计准则理事会负责制定。
英国会计团体咨询委员会于1987年成立了一个称为德林委员会(TheDearingCommittee)的专门机构,对英国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设置以及制定程序等进行了检讨与评价。德林委员会于1988年11月发表了一份题为“会计准则的制定”的报告,该报告对英国会计准则的发展产生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在该报告中,德林委员会建议成立一个财务报告委员会(FinancialReportingCouncil,简称“FRC”),负责制定会计准则政策上的指导;同时建议成立一个新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计准则委员会(Account-ingStandardsboard,简称“ASB”),其主席由FRC的成员担任,并由ASB取代ASC具体负责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
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财政部会计司,《会计法》明确指出: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1998年,首届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与西方会计准则委员会不同的是,我国的会计准则委员会不负责会计准则的制定,而仅仅是一个咨询机构。目的是为制定和完善中国会计准则提供咨询。财政部是诸多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而会计司是财政部的职能部门,会计准则制定的主要活动都要经过财政部高层官员的批准和认可。可见我国采用的是政府管制模式。
当前,按照国内外会计准则的制定机构性质不同可以将会计准则的管制模式可以分为政府管制模式、民间管制模式、混合模式。我国属于典型的政府管制模式,政府在准则的制定过重具有权威性和独立性。
中外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差异原因分析
1经济因素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就有什么样的管理制度。会计准则作为规范各公司经济行为的准则之一,也必然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经济因素对会计准则的影响是最直接、最主要的。它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特点、国家经济政策及社会政策、发展国际贸易及参与国际经济组织情况、通货膨胀程度等。
2法制因素
会计准则是对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进行统一约束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因为颁布会计准则的部门具有强制性,因此会计准则也具有强制性。如此说来,法律环境成为会计准则制定模式中重要的一环。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才进行了不到50年的时间,资本市场发展的时间更加短,因此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也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行政命令高于法律的情况时有出现。在各具体准则的颁布和实施上我国的法律环境也对准则的制定产生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即对准则的制定模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政治因素
从国内来讲,不同的国家体制代表了不同阶级的意志,那么会计准则的制定也自然从不同阶级的利益出发。从国际上来看,现行的国际经济格局会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模式产生影响。例如,现行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还是以英美国家会计准则为主导建立的。
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改进原则
1必须坚持国家财政部的主导地位
要坚持国家财政部牵头,以合理的方式、最高的效率、推行会计准则,从而可以提高会计准则制定、颁布与实施的效率。
2必须大力推进会计人才战略
会计人才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了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讨论与实施整个过程。我国必须逐步完善高级会计人才培养长效机制,不断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培养高端人才。
3加强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力度
会计准则在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吸收各方面的宝贵意见。因此,笔者建议设立一个兼职的会计准则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小组人员的构成应该是有代表性的,学术界、企业界、证券交易所、政府、财务分析师等与准则的研究和运用相关的重要部门都应该有所考虑,会计准则的征求意见阶段应该首先在这些专家中展开,使他们能够从自己专业的角度及时发表有价值和负责任的意见,从而保证会计准则的质量。
[关键词]财务会计概念框架 会计目标 会计要素
一、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
一直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处于落后的状态。我国关于会计准则的广泛介绍和普遍争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尤其是近十多年来,《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一系列具体会计准则的公布和实施,使我国的会计标准在会计要素定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财务报告体系等重大方面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一致或协调。尽管如此,我们认为就目前我国已经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还不能承担起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功能责任,而且也不符合国际上一般将概念框架单独制定公布的通行做法。因此我们要想提出有中国特色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需要全国的会计理论工作者一同努力才能实现的。
二、我国制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必要性
综观财务会计的发展历史,世界各国都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制定会计规范。但令人深感困惑的是,在美国这样一个会计准则十分完善的国家,仍然发生了安然、世界通讯、南方保健等公司的巨额会计造假案。如果追寻会计造假案中蕴含的会计信息系统自身的缺陷,并不是会计准则,而是支撑会计准则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的不完善。其不完善性主要表现在对新出现的会计对象的前瞻性的缺乏和对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实践没有系统的理论指导,从而导致会计信息的不完整、不相关甚至不真实。因此,建立并完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双重发展的客观需要。早在20世纪九十年代,我国会计界便开始着手研究建立中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有些学者认为,虽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很重要,但是由于目前我国的会计实务是不成熟和多层次的,因此构建概念框架的时机还未到。需要说明的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并不是凭空捏造和人为设定的,而是为了适应客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在总结传统会计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财务会计自身发展的需要。
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基本会计准则的理论依据和指导思想,有助于保持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减少和避免不同会计准则之间的冲突,使准则在对会计实务进行规范时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和指导。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企业外部相关利益集团和个人对反映企业管理当局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信息产生了需要,而外部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和会计政策的选择性,要求会计人员在生产会计信息时进行相应的职业判断,为了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和约束会计政策选择的经济后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决策有用性,制定会计准则对产生会计信息的财务会计予以规范显得十分必要。为了给会计准则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并保证不同会计准则之间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客观上需要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因此在我国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也就成为必然。
三、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设想
1.中国的会计改革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创造了条件
美国倾向于将会计视为一个与商业惯例、商业判断等紧密联系的独立学科,FASB从1973年6月成立伊始,就致力于建立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经过大量努力并经先后7个(实际有效的为6个)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公告和多个财务会计准则的积累,直到1982年才初步完成了会计内部基本因素的分级和相互联系的表达形式。我们进一步分析美国在准则制定方面所走过的历程可以发现,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初步完成于20世纪7O年代并不是偶然的,因为只有在那时美国才具备了各方面的条件:以FASB为代表的权威会计组织的明确目标和不懈努力;以佩顿和利特尔顿等为代表的美国会计理论学派的杰出研究成果;多个财务会计准则的制定经历和经验。综观我国的会计发展状况,在充分估计会计改革所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存在很多的问题:(1)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即基本准则,与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各个具体会计准则中的一些概念解释存在着矛盾;(2)《企业会计准则》与具体会计准则之间缺乏内在的关联;(3)多个具体准则在出台后很快就进行修订,反映出它们的质量不够理想;(4)公允价值的兴废折射出对会计计量属性选择上的非谨慎态度。这些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直接相关的问题,同时也是规范财务会计实务中最核心的实务问题,没有对这些问题进行最基本的界定,也就很难保证先后的财务会计准则做到首尾一贯,前后一致。
2.建立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必须解决的问题
尽管FASB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存在某些缺陷,但是迄今为止,其他国家和国际会计组织尚未建立起比它质量更高的概念框架。因此,如何对待FASB的概念框架,也就成为其他国家建立概念框架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我们认为,这一观点因强调概念框架对会计环境和目标的依存关系而显得非常重要,其实质乃是会计国际化背景下的国家特征。换言之,由于FASB概念框架本身具有不可否认的科学性,这种科学性体现了财务会计系统的内在联系,其建立方法也符合概念框架的特点,其影响早已跨越了国界。因此,建立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不需要、也不可能回避FASB概念框架的影响。问题的另一面是,FASB的概念框架由于本质上是以美国会计环境为背景而建立的,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不同环境来说,它在会计目标过多地倾向于投资者以及过多地依据规范研究方法和权威规定等方面的确存在缺陷。
参考文献:
[1]曹 伟:《论财务会计概念结构》2006.3
[2]蔡贺玲 温皓亮:《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2006.3
[3]朱元午 申香华:《对构建中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几个问题的思辨》20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