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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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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范文第1篇

一、引言

学校体育是国民体育的基础,是终身体育的起点。贯彻和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以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进行学校体育教育非常重要。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做好学校体育工作,要对学生进行终身体育教育,培养学生体育锻炼的意识、技能和习惯。”因此,作为义务教育阶段的体育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具有重要意义。

二、结果与分析

(一)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养成体育锻炼习惯的因素

1、内因

①认知因素

认知是指人们认识活动的过程,即个体对感觉信号接收、检测、转换、简约、合成、编码、储存、提取、重建、概念形成、判断和问题解决的信息加工处理过程。认知因素在体育锻炼习惯形成的过程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认知水平越高,体育锻炼的习惯就越容易形成。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处于6-15岁之间,他们的认知水平较低,总是非理性地参与某项体育活动,而是非常感性地去参与体育活动,比如由于崇拜某体育明星,或者是为表现自己等等。

②个性因素

A、动机

动机是引起个体活动,维持并促使活动朝向某一目标进行的内部动力。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年龄偏小,他们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仅仅是出于玩,目标就是玩的开心。因此他们参与体育锻炼的动机不能长时间维持,具有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b、兴趣

兴趣指个体对事物喜好或关切的情绪。心理学人们力求认识某种事物和从事某项活动的意识倾向。它表现为人们对某件事物、某项活动的选择性态度和积极参与的程度。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兴趣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因此,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只对自己感兴趣的运动情有独钟,孩子对体育锻炼的兴趣是影响其形成体育锻炼习惯最有影响的因素。

C、自我效能

自我效能指一个人在特定情景中从事某种行为并取得预期结果的能力,它在很大程度上指个体自己对自我有关能力的感觉。自我效能也是指人们对自己实现特定领域行为目标所需能力的信心或信念,简单来说就是个体对自己能够取得成功的信念,即“我能行”。也就是说人对自己是否能够成功地进行某一成就行为的主观判断,它与自我能力感是同义的。一般来说,成功经验会增强自我效能,反复的失败会降低自我效能。因此,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果有良好的自我效能感,非常有利于其形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2、外因

①教育者

a、体育教师对学生体育锻炼习惯的影响

体育教师是学生体育项目学习的直接指导者,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育运动的启蒙者。因此在一定意义上来说,体育老师就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育运动的主导者和伴随者。因此,体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和人格魅力,就直接影响到了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喜爱程度。一个优秀的体育教师不仅可以教会学生学习精湛的运动项目技能,更能带动学生热爱体育运动。

B、学校其他教育者对学生体育锻炼习惯的影响

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了体育教师外,班主任、各任课教师以及领导对学生体育锻炼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到学生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只靠体育教师单纯的努力,很难让学生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如果都认识到体育活动不仅可以使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提高,而且有助于对学生脑力劳动的调节,促进学生学习效率的提高,促进学生之间的社会交往,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等各方面的良好发展,最终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把让学生尽可能长时间地投入到学习文化知识德的旧观念转移到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好习惯的新观念上来,整个校园环境才能形成体育锻炼的良好氛围,在这种人人都在积极地参加体育锻炼的环境中,很有利于让学生形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②教材

体育教材是向学生传递有关体育知识、技能以及思想等信息的材料。体育教材的内容是否合乎学生的口味,对学生的学习兴趣和锻炼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条件的限制,学生对体育项目的喜好和能利用的资源有很大不同,如果教材的选择不适合,就会导致学生学习的不积极,无趣味,不利于学生积极地参与体育锻炼。表演化等方法,使学生在参与体育锻炼的过程中是在玩,迎合学生的兴趣。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范文第2篇

一、教学总体要求和教学目标

继续认真学习《生物课程标准》,该标准是义务教育阶段生物教学的基本依据,教师应该在认真学习和领悟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创造性的进行教学。生物课程的根本任务是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特别是一个公民终身发展所需要的生物科学素养,同时在思想方面教育学生,使学生全面发展。

课程理念: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提高学生的生物科学素养;倡导探究性学习,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基础上,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重视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科学素养教育,体现国家对学生在生物科学知识和技能、能力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着眼于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体现义务教育阶段生物课程的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

教学目标: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生物教学,学生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发展:获得生物学基本事实、概念、原理和规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了解这些知识并关注这些知识在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初步具有生物实验的操作能力,一定的科学探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养成科学思维的习惯;理解人类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意义,提高环保意识。具体目标:知识方面获得有关人体结构、功能以及卫生保健的知识,促进生理和心理的健康发展。能力方面初步学会生物探究的一般方法,发展合作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方面了解我国的生物资源状况和生物科学技术发展状况,培养爱祖国、爱家乡的情感,热爱大自然、珍爱生命,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确立积极、健康的生活态度。

二、教学进度

本学期讲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材——《生物学》(七年级上册)。

三、教学措施

教师通过上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已对学生的学习特点有了一定的认识。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为探究性学习创设情景;鼓励学生自己观察、思考、提问;注意课内外活动相结合,加强对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培养。在对学生的评价方面主要包括:对学生的探究能力的评价、对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状况的评价。

四、教材及学生分析

教材的编写注重从生活实践出发,避免了从理论到理论;注重创设问题情景,引导学生探究;给学生更多的自主学习空间,学生生活情景图片化;进一步加强了可读性。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范文第3篇

薄弱学校既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又是一个动态发展的概念。当前我国对薄弱学校的界定都是描述性的。一般地,薄弱学校是指相对好学校而言,在某一时期的同一个地区,学校存在着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学校管理不良、师资队伍较弱、生源素质较低、办学水平不高等诸多因素,从而导致社会声誉不佳,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生存和发展的一类学校。

二、农村薄弱学校改进的意义

1.薄弱学校改进是促进适龄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一个有效措施。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建设,办好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所学校,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水平差距,是全面贯彻《教育法》《义务教育法》,依法维护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性,促进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巩固“普九”成果的有效措施;是推进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升入初中,缓解“择校”矛盾,治理“高收费”“乱收费”的治本之策;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

2.薄弱学校改进是巩固“普九”成果,提高“普九”水平的一个可靠保证。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是巩固“普九”成果的重要举措。办好每一所学校,为学生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使每一个学生接受良好的教育,是各级政府和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薄弱学校建设是维持一个地区区域内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树立义务教育良好形象,贯彻《义务教育法》的体现。

3.薄弱学校改进是实现教育公平,推动基础教育均衡、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意在缩小校际差距,实现均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总量,以满足优质教育的需求。实现教育的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的整体水平,就是要为所有就学儿童提供平等和高质量的教育条件。

三、西部农村薄弱学校面临的困境

1.生源质量滑坡,数量不足。由于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很多适龄儿童也跟随着进入城市学习,农村学校生源数量剧减,农村薄弱学校班额不足,班级人数偏少,原有设备闲置,学校工作难以维持。同时,农村薄弱学校的学生大都为留守儿童,由于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很多学生出现习惯差、态度差、行为不良、心理素质差等问题。在学习上,这些学生因缺乏辅导和监督,表现为文化基础差,学习积极性不高,缺课、逃学现象严重。

2.师资力量不足,人才流失严重。农村薄弱学校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教师工资待遇低、工作条件差,生活困难,教师流失现象越来越严重。教师队伍呈现老龄化趋势,学历达标率低,职业培训机会少,教师专业发展受到严重制约,学校有效的教师资源严重不足。尤其是英语、音乐、美术、数学等“热门”学科教师更是缺乏,教学工作无法正常运行。

3.教育资源匮乏。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和教育观念的差异性以及自然环境条件的千差万别,导致农村教育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异。基础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地方经济的发达程度直接影响到基础教育的发展。

四、西部农村薄弱学校改进对策建议

1.规范办学和招生制度。由于城市学校大量盲目扩招,加上农民大量进城务工,大量农村学生进了城,于是农村学校出现了空巢现象,只有一部分基础比较差的学生留在农村念书,这严重地挫伤了农村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时间一长,便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应该用政策对农村招生问题进行适当保护,如限制城市学校不顾自身规模盲目扩招,规定其每班人数及每个教师所教班级数目,实行必要的划片招生,以保证农村生源的数量和质量,禁止高价购买优质学生等。

2.保证和提高农村薄弱学校师资。为了确保农村薄弱学校的正常运行,教师流动问题要有一定的政策规划。可通过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给予他们同等的培训机会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积极性。还应该增加城乡教师的交流机会,实现城乡互动式的教学模式。实施区域资源的共享,促进教育资源在区域内流动,建立起人才培养与流动的优化机制,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范文第4篇

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改革开放以来教育上的重大成果,也是改革开放、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真正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目前,整个社会对考学、对分数越来越重视。前几年当校长,考分只是家长关心,社会关心,近几年,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领导也十分关注,将一些考分指标压到中学校长身上;指标逐级分担,任课老师也承担着很大的压力。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方针范文第5篇

一、理论:教育公平是基础教育的终极目标

作为公共事业,教育管理通过提供优质足量的教育产品来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需求和社会发展需求。优质足量涉及效率,保证公众的个性发展和促进社会公共利益涉及公平。公共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效率和公平的问题。

效率是一个完全的经济概念,强调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公平强调教育管理的效果与教育管理的本质和最终目的的关系。企业基于其生存和追求利润的目标,效率成了其当然的首要指标。效率作为一种手段,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它与私营企业的区别就在于效益在私营企业看来是一种目标,而就公共事业而言,只能是一种手段,是服务于公平的手段,最终必须服务于公平的需要,教育不能本末倒置,这是公共教育事业管理的特性所决定的:

从本质上讲,教育事业是关系到社会大众基本生活质量和公共利益的特定的社会公众事务。从理论上分析,公共教育事业管理,涉及到两个理论:一个公共事务理论,一个是公共产品理论。当然由于教育的准公共产品性,也说明教育既有公共性又有私人性,教育的不同部分,其纯与私的程度是完全不同的:非义务的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受益,很大程度主要体现在教育者个人,私人产品性也很突出,产品提供的方式以混合提供为主要,实行成本分担机制。基础教育阶段,实行强制义务教育,以满足社会的共同需要为主要目标,社会受益面最大,教育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外部性最高,因此决定了这类教育产品公共性程度非常高,已是倾向于纯公共产品的准公共产品,甚至某种意义上就是纯公共产品。产品的提供方式以政府的公共提供为主要形式,即由政府无偿地向消费者提供,实行免费教育,满足社会的公共消费需要。

二、问题:目前义务教育的非公平问题

目前教育最受诟病的就是教育公平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由于牵涉到社会大众的共同利益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社会大众对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人人享有受教育的机会,人人公平接受高质量的敦育。但是基础教育阶段存在背离公平原则的倾向,主要体现在校际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和教育政策制定上的不合理。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基础教育来说,由于政府实行义务教育的政策,基础教育是公共性很强的准公共产品。既然是公共产品,每个人的享用应当是公平公正的,不应该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由于提倡提高办学效益,教育提出重点发展个别高质量的小学、中学的主张,政府在教育投入、教师资源配置、学生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这样的结果是优质教育基本上集中在少数学校手中。重点学校制度使国家有限的教育资源配置失衡。对于义务教育阶段来说,资源的非均衡分配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学校间的差距造成了公众享受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重点学校制度以精英教育培养尖子生为目标,与义务教育使人人享用平等教育的宗旨是背离的。就近入学制度是保证义务教育的主要手段,但是教育资源配置现状的不合理,学校间明显差距的存在使这一政策无法体现它的公平原则。就近入学意味着你没有选择好学校的余地,碰巧跟好学校做邻居,那么你就可以上好学校,碰不巧就只能上差学校,这本身就是带有偶然性的,有人称之为是“家庭居所决定是否享有优质资源”。

择校意愿的产生和择校制度,就是因为伴随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化而派生出来的。从理论上看,择校是“家长们放弃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主动选择其他学校就读”,是个人选择性的行为,并没有违背“人人享有教育机会”的教育公平。而且从理论上讲,择校给予受教育者选择自己心仪学校的权利,择校有助于构筑学校间的竞争机制,推动教育质量的提高。但是从现实上看,择校与高收费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许多名校通过留出一定比例的择校名额而获得额外的经费,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教育优质资源的稀缺,为了能得到较好的教育,老百姓不得不在义务教育阶段就为孩子的受教育付出高昂的教育成本。对家境富裕的家庭来说,择校制度能使他们通过交纳高额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好的教育资源,好的教育资源是公共资源的一部分,但是当它一旦与高收费联系在一起时,就意味着部分的人占有了本应是大家共有的资源,这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如果说民办学校因为其民办性质,是有满足个体(下转第151页)(上接第147页)受教需要,提高办学质量、效率的话,无须承担义务教育的责任,采取择校高收费无可厚非,那么,通过将公办学校的优质初中部转化为民办途径而使择校高收费合法化,这就是说把本来属于公共的物品变成了部门和教育实体的私人物品,而使公众失去平等享受优质公共资源,这就是从理论上和道德上完全说不过去的。尽管从理论上说择校可以帮助你通过交费或考试的方式,重新选择,但这是不是又是对交不起高学费的人来说是不公平呢?而实际上对负得起高额学费的家庭来说,也并不意味着公平,因为教育的公平除了基本的要求是上学的人人机会平等外,还包含“人人公平享受高质量的教育”,但是高质量的教育却必须花费高额的费用。目前各项制度推出的结果并不能实现对公平的维护,而恰恰相反是对公平的损害,以“精英教育”为导向,以分数为取向的重点学校制度成为了推广普及素质教育的障碍,损害的正是大多数人享受义务教育阶段高质量教育的利益,这是对义务教育普及素质教育的宗旨的背离。对此杨东平教授深刻地指出:一般认为,就事实而言,世界各国在教育质量上的不公平比教育机会不公平严重得多。“人人享受高质量的基础教育仍然是20世纪末的重大挑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