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安全隐患防范整改措施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6月2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从吴兴区连续发生2起分别死亡3人和4人的安全生产事故中吸取教训,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贯彻落实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农林业实际,从即日起对全区农林产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是全区农林业企业、种养殖基地、农业园区、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山林等。检查的重点是:一是思想认识是否到位;二是隐患排查与治理是否到位;三是责任落实是否到位。
二、检查内容
1、落实大检查各项任务。各镇(开发区)要落实农林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做好检查记录、整改措施等台帐资料,建立建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建设和落实。突出整治重点,加大对本辖区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生产过程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和添加有害化学物质行为,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力度,严防疫情扩散和非法产品进入市场。
3、重点领域隐患排查。结合实际,对农业机械、设施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所属各类实验和统防统治田间操作、森林防火、生产区与生活区的分离情况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
4、农药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认真抓好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检查农药等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经销、使用等环节,以及所属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情况。
5、加强人员聚集地和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重视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和游客聚集的场所的安全指导,完善安全设备,及时消除隐患。要强化各单位内部及所辖区域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时间
6月底至9月上旬,由各镇(开发区)农业部门牵头组织,采取企业、合作社自查、行业检查、社会监督等方式开展检查。9月中旬,区农林局将成立检查组对各镇(开发区)大检查活动的情况以及治理重大隐患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
四、检查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开发区)农业分管领导要亲自负责,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立即行动,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绝不能走过场。要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将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2、强化整改措施。各镇(开发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和预案“四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生产主体,要坚决进行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蔬菜大棚、农业机械等,要坚决停用。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学生的生命安危和身心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市社会发展和稳定工作的大局。开展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整治活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坚实基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建设高质量高水平连云港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
二、全面排查,确保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管理和整治工作,立即组织开展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全面了解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情况,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治,确保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整个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月*日前)。
各地各校要制订周密的隐患排查工作方案,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是: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并对学校周边地区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对学校所处自然地理环境进行风险勘察。各单位要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报市教育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第二阶段: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月**日至*月*日)。
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要抓紧进行梳理分类,制订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并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属于一般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于重大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各级各类学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等建筑,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质量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制定加固方案,限期完成改造。对学校重点部位和设施,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全改造,确保安全达标。对易发生危险的校内水井、水池、楼梯等,要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加盖、加装防护栏等措施。重点加固学校围墙尤其是毗邻公路的学校围墙,改建学校厕所,更新校舍老化电路,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设逃生通道,防患于未然。不得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校园内场地开放用于停放社会机动车辆。学校及周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保障在校师生安全的要求,提高隐患治理标准,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工程建设等活动,应事先向附近学校通报,并告知有关安全防范知识。要根据学校师生活动范围等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警示标志、绕行指示标志等,引导师生避让危险。学校周边有关企业在师生上下班(课)、举办活动等时段,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不能保证学生(幼儿)在校(园)期间安全的,要停止有关生产活动。学校也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安全情况,采取暂时调整课时等必要的防范措施。
第三阶段: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月*日至*月*日)。
各地要对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方案落实到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单位立即督促整改治理,通过下达整改指令、现场监督整改、严格整改验收等措施,确保整改效果。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治理的监督检查,对整改治理中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采取暂时停工停产措施;安全隐患严重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工,整改不合格,不得复产复工;对非法违规建设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生产经营有毒有害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监督,指导监督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及师生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要限期搬迁。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验收等工作,要充分听取当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当地教育部门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市政府将在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到来,在此期间联宗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农机、烟花爆竹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各村委会、镇属单位要把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清明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行业)及本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层层部署,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节期间生产安全。
二、切实强化清明事故高发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
(一)抓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强道路交通特别是清明节期间农村公路运输的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农用运输车群体性载乘而引发安全事故,要发挥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的优势,建立和落实好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制,对农用运输车辆及其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查处。
(二)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清明期间实行乡村干部分片包干、户户联防,加强检查、重点监控、巡护检查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对上坟祭祀集中区做到严防死守。要进一步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各村要狠抓林区火源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强化火源管理的办法,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使人为火源得到有效控制。要组成森林防火督查组,深入林区,从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制度、人员调遣、扑火准备、安全措施、后勤保障、责任追究、隐患整改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清明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旺季,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切实盯紧烟花爆竹领域,严格检查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要严厉打击非法私炮生产和无证违法销售、运输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四)做好预防食物中毒工作。春季气温回升,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极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预防食物中毒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企业的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避免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五)加强雨季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各村和有关部门要针对清明期间雨水较多的情况,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强水害防治工作,对矿井、尾矿库、露天矿边坡和地质结构复杂、可能或经常发生滑坡、崩塌等易发地质灾害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加大对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特别是要整治经常出现滑坡、落石、泥石流、崩塌、漫水、冲刷等不良地质的路段,要加强监控和加快整改进度;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检查,对深基坑、管沟(槽)、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脚手架等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有关标准规范的,要立即整改排除;开展对老旧危建筑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场所要立即限期整改,不能保证基本安全条件的,必须果断实施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等强制措施,直至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生产或使用;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对生产、生活用电线路、变电站的设备及相关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突出港口货物储罐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重点,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力度,杜绝港口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港口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排查行动领导小组,葛汉生副局长任组长,总工程师胥国平、海事处处长潘红兵任副组长,成员为刘锡林、高怀猛、蒋慧平、吴志明、张征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港口科,具体负责排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1.易燃、易爆港口危险货物储罐;
2.有毒、有害港口危险货物储罐;
3.易致污染的港口危险货物储罐。
四、工作目标
1.通过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的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和安全现状;
2.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技术水平进行全面排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
3.整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的安全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度;
4.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企业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有效防止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排查内容
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内容详见“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检查表”(附件2)
六、实施步骤
本次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2013年7月1日始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
通过实地走访、召开会议、发放通知等形式,使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了解和掌握排查整治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储罐区情况和储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特别是储罐的品种、数量和安全状况,全面了解和掌握港口危险货物储罐的基本情况。
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核查本单位的储罐状况、储存的物料、是否涉及剧、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等情况,分类整理完善有关报告和文件资料等材料,如实填写“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阶段:隐患排查与整改阶段(8月16日至11月30日)
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要根据本通知隐患排查主要内容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对于检查发现的隐患可立即整改的,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并于9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隐患整改方案上报港口管理部门。
港口管理部门将组织力量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按照本通知隐患排查主要内容逐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汇总并下达《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3),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将依法处理,直至停产整顿。并对排查出的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建立档案,填写《港口危险货物储罐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11月10日前上报省厅港口局。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港口管理部门要全面总结排查行动的做法、经验和不足,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方法。对取得的成绩不断巩固,并把专项行动逐步转化为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港口危险货物储罐的安全管理水平。
七、隐患整改措施
1.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相关资料、手续不全或未履行安全“三同时”审查的,应及时补办;对因故无法补办相应手续的,由具有管理权限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企业协商讨论解决方案。
2.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令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执证上岗。
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应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停止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严禁无证上岗。
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未经教育和培训的,责令企业组织相关的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未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或建立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应责令其限期建立和完善。
4.港口危险货物储罐设施设备、安全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暂时无法立即整改的,企业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的安全保障措施,整改方案报港口管理部门备案。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暂时无法得到整改的,应责令储罐使用单位局部或全面停产整顿,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
5.港口危险货物储罐防雷防静电装置未定期检测合格的,责令其立即联系防雷部门检测合格;对港口危险货物储罐虽已通过有关部门防雷防静电检测合格,但在检查时发现其设施损坏、不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
6.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的,责令其立即向消防部门进行申报并依法对危险货物储罐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危险货物储罐虽已通过消防验收(备案),但检查时其消防设施损坏、不全或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7.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未建立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作业事故应急预案或建立的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作业事故应急预案不完善的,应督促其及时建立、补充完善;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要督促其定期组织演练。
8.港口危险货物储罐使用单位未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定期开展安全评价的,按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自主选择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安全评价,落实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隐患整改建议,安全评价报告应报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港口危险货物储罐,特别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储存着大量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货物,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要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切实明确职责,落实工作经费,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县教体局“五一”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通知要求,我园对全园校舍、校园周边环境,值班值守、应急物资准备等重点区域及关键部位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现就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筹安全,全面排查
接到通知后,园长亲自部署,组织在园教师校舍设施、周边环境、值班值守、应急物资准备情况等各方面安全工作逐一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对在排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了安全台帐,现场议定了整改措施,落实了整改责任,切实做到了检查发现一处,整改一个。
存在问题:
1.校门口街道正在施工,工程车辆不断通行,存在安全隐患。
2.废弃平房水泥墙裙脱落。
3.教学楼南侧水泥台墙皮脱落。
二、强化措施,立即整改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当即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落实了整改责任人,确保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在两天内解决,其他问
题立即联系人员进行维修整改,开学前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1.墙皮脱落处废弃物进行了处理,并联系维修人员维修整改。
2.在学校门口醒目处张贴出入安全提示语,保障教职工出入安全。
3.通过工作群,家园交流群对全体师生、家长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指导家长细心看护幼儿,确保幼儿在家抗疫期间的各项安全。
三、健全制度,强化管理
一是修订完善了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对《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幼儿教师一日安全工作要求》、《门禁制度》等几类安全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进行安全教育宣传,以班为单位,通过家园交流对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根据各班幼儿的年龄特点,进行了以交通、疫情防控、假期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