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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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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整改方案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突破口,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建管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造硬件设施,整体提升市场档次,着力维护食品安全,更好地发挥市场在方便群众、促进流通、繁荣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为市民提供文明、卫生、有序的交易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贸市场管理日趋优化。市场内无证照经营、欺行霸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

2.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日益好转。市场及其周边的“脏、乱、差”现状和霸摊、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现象基本消除,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显著改善。

3.食品安全卫生日臻规范。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完善,农贸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

三、整治时间与范围

本次集中整治时间为2009年7月至12月,通过半年的努力,使我市城区农贸市场面貌明显改观,初步实现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合理、业态多样、环境优美、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的现代化农贸市场体系。

本次整治工作的范围为城市中心区及周边的农贸市场。江滨市场是本次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整治力争达到三星级市场的标准。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及街道参加的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以及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项目推进、规范管理三个专项行动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财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协调、督查和验收。安排专项补助资金,保证城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境卫生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小组以城市管理执法局为牵头单位,公安局、建设局、卫生局、环保局、商贸办、市场总公司、工商局为成员单位。负责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开展交易、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督促、定期检查市场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加大对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项目推进专项行动小组以工商局为牵头单位,国土局、建设局、建管局、商贸办、供销社、消防大队为成员单位。做好城区新建农贸市场的规划工作,引导市场举办者对农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提升,落实农批市场二期扩建。

规范管理专项行动小组以商贸办为牵头单位,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市场总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对上市商品的监管,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加强肉类产品的监管,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加强对市场禁售商品的查处。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面承担起本辖区、本单位农贸市场的整治任务,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7月中旬)。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7月上旬对各自辖区内农贸市场进行专题调查,对各市场举办单位、各市场的摊位数、软硬件设施、市场周边情况、市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治工作思路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一场一方案”的要求,针对各自辖区内市场存在的不同问题,制定好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分类整治工作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本组工作职责,提出应对措施的基础上,制定好各专项行动方案,专项行动方案于2009年7月2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7月下旬)。

广泛宣传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意义、目标、步骤、政策规定等,争取广大市民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相关市场主办单位要牵头召开市场经营者座谈会,组织学习《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市场举办者、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充分认识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形成全员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市场总公司、供销社、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指导工作。

市场总公司、供销社、鹿山街道、三江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与辖区内各市场举办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和落实市场举办者的任务。市场举办者要与经营者签订《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责任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工作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3.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8月至11月)。按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集中整治。在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专项行动组要根据专项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市场主办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开展市场软硬件改造提升和市场内外环境的整治工作,加强市场日常管理。通过集中整治,重点解决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4.巩固提高阶段(2009年12月)。对照市场分类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逐个逐项评估检查。加强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工作成绩显著的市场,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对工作不到位的市场,责令限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贸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是构筑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途径,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和强化市场经营管理工作上升到关注民生、为民谋利的高度来认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正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务求本次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巩固成效,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通过本次各项专项整治,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存在的问题,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着手,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制定和完善强化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研究落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具体办法,尽快建立起我市农贸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高农贸市场监管水平,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

3.落实资金,加强保障。为推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场举办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好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财政部门在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资金中切出150万元,专门用于城区农贸市场各项专项整治提升工作。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范文第2篇

根据台市委办〔20*〕40号文件的要求,我区中心菜场、话月巷菜场、墨池路菜场、下包菜场、石曲菜场、上马菜场、*菜场、赵王菜场、洋张菜场列入20*年农副产品市场整治工作。这次改造整治的基本内容为:改造市场硬件设施,完善市场配套功能;商品分类划行,摊位摆放整齐,清理摊外摊,无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整齐;市场保洁到位,配足卫生保洁人员,保持地面、墙面、摊位清洁;食品卫生监管到位,食品经营生熟分开,家禽摊点隔离经营。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抓好落实。

石曲菜场改造整治。由路南街道牵头负责,卫生、贸易与粮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要按规范要求整治家禽活杀和熟食摊点,规范其他摊位;增加保洁人员,加强场内外卫生清扫;清理占道经营、乱停车行为;建立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并做好落实;要与国土资源、水利与海洋渔业、规划等部门积极沟通,形成市场用地处理意见,由所在街道打报告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审议,争取办理农贸市场登记及报批手续。

上马菜场改造整治。对市场摊位进行改造,完善市场通风、保洁等基本设施;设立农残检测室,做好农副产品定性检测工作;按规范标准整治家禽活杀和熟食摊点;加强日常管理,配足保洁人员;加强场外管理,清理占道经营和乱停车行为。路南街道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会同市场业主制订具体整改方案。

*菜场改造整治。重点解决停车、卫生保洁、经营秩序三大问题,设立农残检测室。路北街道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会同市场业主制订具体整改方案。

洋张菜场改造整治。路北街道与洋张村抓紧论证,确定该地块功能的调整意见,并抓紧取缔现市场。

赵王菜场改造整治。新市场已动工建设,建成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经营,同时取缔原有非法市场。

下包菜场改造整治。由路桥街道和工商部门一起帮助市场做好引导工作,向超市化方向发展,抓紧实施改造。

墨池路菜场改造整治。严禁家禽、熟食制品在场内不符合标准要求经营销售;取缔道路两侧的路边摊点,引导其进入室内经营。由路桥街道牵头制定整治方案,城管、交警、卫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整治工作。

话月巷菜场改造整治。话月巷菜场由工商部门会同市场业主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市场周边整治由路桥街道牵头,城管、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场外环境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严重及违章搭建临时棚问题,将在外占道经营的摊点引入场内经营。同时,加强市场日常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

磨石桥东侧马路市场整治。由城管部门牵头,交警、路桥街道等单位一起从实际出发,按照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

二、关于去年已验收农贸市场的整治提升工作

去年,我区按照“一场一策”的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以硬件改造为突破口,基本完成路桥蔬菜批发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和*、*、*等7个已批农贸市场的改造提升工作,各市场对地面、排水排污、线路、摊位等设施进行较全面的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年,要按照“四到位”原则,即制度落实到位、市场保洁到位、交易秩序管理到位和食品卫生监管到位,特别是要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切实抓好市场日常管理工作;中心菜场和磨石桥菜场今年要抓紧实施必要的硬件改造提升工作。这项工作由工商部门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和所在街道予以配合。其中:

中心菜场改造整治。继续加强硬件设施改造,重点做好场内排水设施和地面的改造,切实解决通道积水、地面易滑等问题。加强市场管理,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加强卫生保洁,清理占道经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地下室划出空间给经营大户堆放杂物,制止摊位内堆积杂物。工商部门要会同市场业主于5月底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并抓紧实施。

磨石桥菜场改造整治。要继续加大投入,按照农副产品市场改造提升的标准要求,提升市场硬件档次,解决好部分设施破损、货架零乱、排污管堵塞等问题。适当增强内部管理人员,做好市场日常卫生保洁,清理卫生死角和场内杂物,严禁经营户乱停车、乱拉电线、使用电器及摊内烧煤炉现象。健全副食品、肉类、家禽等监管台账及索证索票。要加强引导,积极做好经营户的思想工作。市场业主要于5月底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工商部门和路桥街道一起做好该市场改造整治的指导帮助工作。

三、有关要求

农贸市场改造整治难度大,工作任务重。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实施市场改造提升和整治工作,确保我区农贸市场达到有关创建标准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农贸市场整治工作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街道和职能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农贸市场整治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来抓,纳入“菜篮子”放心工程的主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确保这次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现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改造、新建和拆迁等方式逐步治理,彻底取消城区内的大集和占道经营,定点规范摊点群、早夜市,尽快改造完善乡镇首集,进一步提高全市农贸市场档次,完善市场功能,建立与菏泽商贸流通基地和城市化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市场框架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与城市规划、建设相结合。农贸市场改造应符合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符合市场设置的总体要求,立足实际,着眼发展,设施配套,与城市化建设水平相适应。(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对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内的天天市场,先改造产权明晰的,后改造产权不明晰的;先改造占道市场,后改造其他市场。对各乡镇首集,先改造中心乡镇的市场,后改造边远乡镇的市场。(三)社会投资与政府扶持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改造市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服务”的原则。政府在市场用地、税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乡镇首集改造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四)农贸市场规模、数量科学合理。以方便群众生活、有利于市容市貌为原则确定农贸市场规模和数量,对规模小、档次低的农贸市场,在改造中要有步骤地予以合并、取缔。

三、目标和任务

(一)*年上半年取消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大集和占道经营、以路为市,规划定点摊点群、早夜市。中心城区确定两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每个县城确定一处农贸市场为改造试点;各乡镇驻地规划出农贸市场专用场地,硬化地面,满足天天市场需要;中心乡镇首集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二)*年下半年到*年,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全部改造完毕。各乡镇天天市场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开始建设地面硬化的农村大集,并逐步向天天市场过渡。(三)在中心城区及县城城区居民区建设、改造一批高中低档并存、大中小相适的生鲜超市,引导现有超市调整内部布局,增加生鲜商品品种、数量,促使全市城区农贸市场向生鲜超市转移。

四、主要措施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范文第4篇

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听一下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的意见,互相启发,共同推进。刚才市商务局局长宣读了《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工作实施意见(讨论稿)》,应该说,问题已经很清楚了,工作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民生工作。我市农贸市场建设起步较晚、基础较差、发展相对滞后、档次普遍较低。一些地方的农贸市场设施陈旧,“脏、乱、差”现象长期得不到很好的解决,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反映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前还未改造的100多个农贸市场,大多设施简陋、功能不全、管理粗放、“脏乱差”现象严重、商品质量和食品卫生问题突出,特别是南明区的新路口、瑞花巷、大庆、云岩区的三民东路、小河区的锦江农贸市场等20个历史因素形成的马路市场,是典型的占道经营,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薄弱环节,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也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顺畅流通和城市文明形象,是创建卫生城市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硬伤”。因此,在“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全面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工作,强化农贸市场管理,规范农贸市场秩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落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关于开展“三创一办”重要工作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机构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步调一致,措施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总之,建设整洁、规范、有序的农贸市场,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要下大力气破解的难题,必须抓好抓实。

(二)农贸市场是拉动内需的重要载体。农贸市场作为连接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者的场所,关系到老百姓的菜篮子和米袋子,关系到农民的生产和农产品销售,全市每家每户每天在农贸市场的消费总计是十分巨大的。做好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建设规范整洁、环境良好的农贸市场,既可以改善老百姓的购物环境,又可以方便经营户销售农产品,能够有效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同时,对于发展交通运输、物流配送、信息服务等都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是完成“三创一办”工作的具体要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要求着力改善民生,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人文环境,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战略目标。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三创一办”工作,力争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向纵深发展。在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做好“三创一办”工作中,着力整治集贸市场等方面的脏乱现象是一项硬任务,我们必须攻坚克难,加快我市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农贸市场管理水平,以确保我市“三创一办”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任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要确保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按时全面完成的要求,各区、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此,要在以下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要在组织力量上下功夫。各区、市、县政府要立即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会后,各区、市、县要专题研究,确定方案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班子,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组织,推动落实。市商务局要负责对全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标准的制定,做好检查、协调和服务工作,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例会,及时沟通、反映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负责组织市级验收,协调资金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尽心尽力、履行职责、形成合力推进攻坚工作。各市场开办单位要以大局为重,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实施工作,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是要在破解难题上下功夫。目前,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存在产权主体较多,情况复杂等不利因素,各区、市、县政府一定要从大局出发,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对工作方案进行分解细化,借这次“三创一办”的东风,选准突破口,排出时间表,强力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要认真分析研究影响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点难题,如清场退市问题、人员分流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制订应对措施,下大气力攻坚,要赶在春节前把工作部署落实,做到各个市场都要有具体细化方案。要注意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路来解决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创新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好的方法、好的途径,及时总结推广借鉴。

三是要在正确舆论引导上下功夫。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舆论的宣传引导作用,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不炒作。各市场开发单位以及各相关部门都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对个别思想有抵触、工作不配合的经营者,有关区、市、县和相关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在条件许可下尽力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各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要制订应急工作方案,方案要细,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配合,工作中要注意讲清道理,保障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领导,严格奖惩,以强烈的责任感抓好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攻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难度大,涉及面广。目前,各区、市、县对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存在着多头管理、职责缺位等情况,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时有发生。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区、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商务主管部门、规划、工商、质监、卫生、消防、环保、国土、建设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督促、检查,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将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作为考核各区、市、县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主动关心、支持、协调相关工作,同时,对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行政不作为的也要予以问责。

(二)齐抓共管,积极扶持。各区、市、县政府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扶持政策和措施,推进农贸市场的建设,要把改造资金列入财政盘子。有条件的区、市、县,可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渠道筹措改造资金,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加快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市级对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资金扶持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各区、市、县也要给予一定的扶持,具体标准自行确定,云岩、南明、小河、金阳新区的扶持标准不得低于市级扶持标准的50%。

(三)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中,对不参加升级改造或改造达不到创卫要求的,不达标后又不再整改的“钉子户”,各区、市、县政府要多做工作,必要时依法强制其达到创卫要求,不能因此而影响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大局。对于改造完成的农贸市场,工商、卫生、环保等行政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监管,履职到位,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制定出具体的监管办法,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市场商品的质量和经营秩序。在加强管理的同时,树立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对企业在经营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要主动帮助解决,决不能袖手旁观、任其发展。

农贸市场整改方案范文第5篇

一、深化对农贸市场公益性的认识。农贸市场是联系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重要纽带,是城乡居民“菜篮子”商品主要的供应场所和流通渠道,是具有公益性的市政基础设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主导为主、市场运作为辅”的原则,将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作为一项重大的惠民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协调发展,尽快改变我市农贸市场规划滞后、布局落后、设施简陋、功能弱化、形象较差等突出问题。

二、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规划调控。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的调控引导和规划布局,坚持规划先行,维护规划权威性,建立和实行农贸市场建设论证制度,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商务部门要会同建设、工商等部门在城市、村镇总体规划基础上科学编制城乡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其布点、规模和功能。国土、建设部门在办理商品住宅用地和规划时,应征求商务、工商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布局的意见。主城区农贸市场布局应与区域人口状况及需求相适应,应符合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将小集镇建设、农村客运站建设与农贸市场建设结合起来,实现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有机结合。未经商务、建设、工商等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的用途。

三、积极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充分挖掘利用和整合优化现有农贸市场资源,力争用2至3年时间实现提档升级。商务部门要会同工商、建设等部门,根据有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分门别类编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方案及档次标准。按照“规范治理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关闭转型一批”的原则,各县(区)政府要在2010年春节前彻底撤并、关闭主城区沿街市场,整治规范城郊结合部和乡镇沿路市场;从今年起每年至少改造1至2个城区农贸市场,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在规划期内仍未实现“三化”达标的农贸市场一律实行“关、停、并、转”。同时,商务部门要加大向上争取项目的力度,加快社区菜市场和乡镇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步伐。

四、拓宽农贸市场建设投融资渠道。各级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并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计划。在必要的情况下,县(区)政府要直接投资建设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农贸市场,解决区域性农贸市场功能缺失问题。要遵循“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激活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农贸市场,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将新建或改建的农贸市场列入重点项目计划予以支持,有关部门按程序快速办理各种手续,享受政府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种优惠政策。

五、维护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农贸市场开办业主的合法财产权,不得侵占农贸市场的经营场所,不得干扰农贸市场开办业主和经营业主的经营自。各有关部门要依法打击违法侵占、欺行霸市等行为,维护农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农贸市场开办业主和经营业主在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六、明确农贸市场部门监管职责。商务部门负责牵头制订全市农贸市场规划,按照商务部《农贸市场管理技术规范》,指导市场开办者完成市场升级改造,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升级改造的市场进行达标验收;负责对达到升级标准要求的市场,兑现政府的奖励政策和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市场,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停止办理审批手续和停止兑现优惠政策;对确实无法升级改造的市场,提出“关、停、并、转”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落实。工商部门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加强市场交易行为、市场经营行为、入市商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牵头与市场开办者签订市场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激励守信行为,惩戒失信行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划和建设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及其环卫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批,依法处理擅自改变农贸市场规划及用途的行为,依法拆除农贸市场乱搭乱建设施,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道路的整治改造,改善市场周边路容路貌。城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督促环卫部门及市场业主做好市场清扫保洁工作,取缔占路占街经营行为。监察部门负责加强对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农贸市场建设管理中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抓好重难点问题的解决,认真办理群众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农业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制度,对入市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查检测,并公布结果。公安部门负责农贸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促市场业主落实消防管理和防火安全的各项措施;加强农贸市场治安管理和巡逻,严厉打击“肉霸”、“菜霸”以及违反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破坏市场公益设施等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及周边治安秩序;编制市场停车秩序管理规划,加强对农贸市场交通秩序和车辆停放的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垃圾、污水治理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危险废弃物品和固体废物处理督查,整治农贸市场烟尘、油烟、噪声等污染。畜牧食品部门负责畜禽及其产品、生鲜乳及制品检验检疫,做好农贸市场动物卫生监督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