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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处理年度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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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处理年度总结

医院污水处理年度总结范文第1篇

总务科在医院党总支及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科室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科室全体职工完成了项目建设、全院能源、物资供应,后勤设施设备维护保障、维修改造等相关工作。现将总务科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科室管理工作

在科室管理工作中,科室全体同仁集思广益,团结奋进,在工作繁杂、新任务、新项目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在科室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科室日常工作。全年共召开科室早会45次,科室协调会65次。干事、维修班、司机班3个24小时值班电话平稳运行。

维修班全年开展维修维保工作共计3768次:卫生间堵塞疏通475次;储物柜门修理684次;漏水维修175次;门、锁修理326次;其它修理460次;更换灯具630次;其他电器维修298次;设备巡查720次;日均10.3次。

全年公务用车合计1333台次(不含拼车),用车同比增加87台次,同比上升7%。2017年业务科室用车465台次,占比34.9%,同比上升23%;行政科室用车868台次,占比65.1%,同比下降2.4%。市外长途用车174台次,占总用车13.1%,同比上升142%;市内短途用车1159台次,占总用车86.9%,同比下降1.35%。

二、日常保障工作

(一)招标与采购

科室对日常采购物品集中进行了招标工作。在日常零星采购及定点采购的过程中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采取定点采购和询价采购等形式规范采购过程,降低采购成本。现总务科90%以上的物品采购执行的是招标、网络集采和政府定点单位采购。采购过程进一步规范合理。

(二)冷热水及电力线路、管路维护

认真做好医院自来水、供电、有线、电话、暖气、直饮水、景观用水、污水等管网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定期对院内电路、水路进行巡查,确保医院水、电,正常供应。在今年的工作中着重关注和解决了部分科室在日常工作中的一些疑难问题,对部分保障设施通过更换、改造、维修等形式进行了优化。对全院管道井、办公室杂乱线路进行整理,消除安全隐患。10月份组织人员对院内老旧供水管道进行更换,杜绝浪费。

(三)重要指标监测

为切实增强保障水平,确保设备安全。总务科建立了配电房、燃气锅炉、污水处理站、变压器、直饮水设备的日巡查制度,做到重要设备的每日巡查记录。尤其对直饮水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签订维保合同,聘请专业公司开展日常设备维保及定期采样检测分析工作。确保了饮水安全和污水处理效果达标。

(四)医疗废物回收

在院感科的指导下认真学习相关知识,扎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回收及暂存间管理工作,全年顺利接受了各级各部门的多次检查,全年无事故发生。

(五)绿化及除四害工作

与市卫健公司一同开展日常除四害工作。集中对全院投放了老鼠和蟑螂药,清除卫生死角,消除蚊蝇孳生场所。

进入冬季后组织物业人员对院内树木进行了修剪和防护,对部分区域绿植进行优化调整。

(六)车辆管理工作

认真学习及落实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加强车辆管理,春节、十一等长假均对所有车辆进行了封存,杜绝公车私用,在司机班人手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合理调配,满足了业务及行政用车需要,完成了日常车辆保障工作。

(七)基建工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环节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结合临床一线使用意见,将各科室反映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优化改进,不断提升建设水平。在改造前充分征求使用科室意见,改造过程中不断优化施工工艺,降低成本,规范材料及颜色运用。进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过程中的人、物、设施设备等环节加强管控力度,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化流程安排,缩短工期,降低施工影响,顺利完成以上新建及改造工程。

(八)社会化单位管理工作

全年组织召开后勤社会化单位协调会12次,每周总务科安排专人至少对环境卫生、饮食供应、被服供应及陪护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其工作的同时不断督促及要求其工作质量在保持平稳的基础上稳步提高。

(九)计划生育、治安、消防工作

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消防预案,科室全体人员均无违犯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规情况的发生。

四、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在科室工作中着重加强科室党风廉政建议工作。在科室采购工作方面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院货物、服务及工程采购与招标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并开展日常采购工作,不断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全年组织并参与了28个项目的招标工作。在日常零星采购及定点采购的过程中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采取网络集采、定点采购等形式规范采购过程,降低采购成本。在劳动纪律建设方面,要求科室全体职工,不迟到不早退,因公外出做到提前请假,按医院要求利用科室早会等时机不断强调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狠抓作风建设,严明纪律,严防纪律松弛、克服组织涣散。做到无论大会小会或是个别交流谈心时,都强调此项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对苗头性倾向,一经发现,通过与当事人进行谈话的方式,晓以利害,进行必要的提示。基建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做到了及时汇报、保证透明、阳光操作。认真落实并带头执行上级部门及医院的相关规定,及时报告科室工作相关事项,坚决杜绝不正之风。

五、工作亮点

(一)基建项目。完工并投入使用,新项目签订合同,项目开工在即。

(二)节能降耗。全院逐步推行节能设备,改造照明设备,直饮水设备。

(三)安全工作。科室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六、新年工作计划

度总务科工作计划围绕:转作风、抓落实,明确岗位职责;提升个人技术水平;优化科室管理服务流程和科室运行及管理体系四个方面开展。

医院污水处理年度总结范文第2篇

一、普查目的

更全面地掌握我镇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和排放去向等与环境有关的基本信息,建立污染源档案和信息数据库,为科学编制各类规划、优化区域产业结构、科学制订环保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政策提供重要依据;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国家、省、市报送准确的污染源信息数据。

二、普查的时点、范围、内容和污染物种类

(一)普查时点。

污染源普查的时点为*年12月31日,普查资料的时期为*年度。

(二)普查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镇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工业污染源。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普查对象和一般普查对象,分别做详细调查与简要调查。

重污染类别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重点普查范围:(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产业活动单位;(2)11个主要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重污染类别的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重污染类别的规模以上企业;(4)市环保局重点监控的工业污染源。

一般普查范围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普查范围以外的工业污染源。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种植业、禽畜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种植业污染源普查范围:粮食作物(包括谷类、薯类和豆类)、经济作物(包括水果、花卉、糖料以及棉、麻、茶、烟草、中药材等)和蔬菜作物(包括叶菜类、瓜果类、茄果类、根菜类、豆类、花菜类)主要产区。

禽畜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舍饲、半舍饲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池塘、网箱、围栏、浅海、滩涂、工厂化养殖厂(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规模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布。第三产业普查范围:(1)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2)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具有一定规模的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等经营单位;(3)医院;(4)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5)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城镇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工业区集中污水处理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种植业主要普查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蔬菜作物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肥料和农药的名称、有效成分及其含量、施用量、施用方法、施用期等;农膜的地膜厚度、覆盖面积、使用量、回收量等;秸秆的产生量、直接还田量、露天焚烧量、随意丢弃量、饲料使用量、回收量等。

(2)禽畜养殖业主要普查猪、奶牛、肉牛、蛋鸡、肉鸡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禽畜种类、养殖组织模式、存栏量、出栏量、饲养阶段、禽畜体重、采食量、精粗饲料主要成分含量,粪便和污水产生量、清粪方式、利用方式、利用量、排放量,粪便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理方式、处理能力、运行时间和运行状态等。

(3)水产养殖业主要普查鱼、虾、贝、蟹等在规模养殖条件下污染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养殖种类、养殖方式、养殖模式、养殖产量、养殖面积,饵料、肥料、鱼药的使用情况,养殖进排水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生活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可溶磷、总氮、硝态氮、铵态氮;种植业增加地膜残留量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1~2种等;禽畜养殖业与水产养殖业增加COD、铜、锌等。

三、普查机构职责分工

(一)基本原则。

本次普查由*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部门分工协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和工业公司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机构职责。

*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宣传、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分局,负责拟定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普查培训、开展污染源普查等工作,筹备相关会议,汇总和分析污染源普查数据,并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普查相关信息。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安排专人协调具体工作;按照部门职能分工,指导和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单位积极参与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宣传办:负责组织协调做好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及相关报道工作;

经贸办:配合做好普查成果的分析和应用,指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交警中队:负责提供机动车登记基本信息,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所: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及时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提供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所:开展垃圾处理场普查,负责生活垃圾排放量调查;

农办:负责农业污染源普查,完成农业源普查工作;

医院:提供本系统射线装置以及放射性同位素使用情况资料,做好医疗污染源普查工作;

环保分局: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协助宣传部门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统计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相关的基础信息,协助培训普查员,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统计与分析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提供工商登记基本信息;

教办:配合环保部门提供与普查有关的基础信息,负责教育系统污染源普查;

水务公司:开展污水处理厂普查,负责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调查。

四、组织实施与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圆满完成我镇普查任务,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公司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关部门、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公司等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各普查对象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确保圆满完成我镇的普查工作。

(二)技术保障。

1、加强宣传动员。

加强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制定污染源普查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台、传单和横额等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普查宣传;根据普查的不同阶段,突出宣传重点,把宣传动员工作贯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通过宣传使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污染源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2、加强培训,建立普查底册。

采取分级培训的形式,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由镇普查办组织我镇普查指导员参加*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培训课程,同时镇普查办也自行组织、开展普查员及普查对象的培训,确保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镇普查办根据统计、工商等部门提供的企业基本信息,确定重点普查对象,建立普查底册。

3、加强数据审核。

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信,镇普查办在普查工作中实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人员,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对数据偏离实际情况、少报、漏报等不符合要求的调查表实施退回重新填报处理。

4、验收。

完成普查工作后,镇普查办按要求向*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验收,并配合*市普查领导小组开展验收工作。

(三)法律保障。

认真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经费保障。

我镇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由普查办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列入镇环保分局*年专项预算中拨付。

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定与评审,宣传与培训,现场监测,入户调查,专用设备购置,数据录入与处理,数据库维护,检查、验收等过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印刷费、办公费等)。

五、时间安排

本次污染源普查以全面普查的方式展开。全面普查工作由镇普查办负责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年11月—*年1月)。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年1月前)。

*年11月22日成立*镇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黄府办[*]76号)。

2、制定普查方案(*年1月)。

镇普查办根据国家、省和市的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普查工作方案。

3、宣传动员(*年1月16日开始)。

镇普查办要分阶段突出重点,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4、清查企业、建立底册(*年1月31日前)。

镇工商分局、建设所、医院、统计办等相关部门在*年1月20日前向镇普查办提供普查基础资料,在*年1月31日前建立本镇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底册。

5、选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开展普查培训(*年12月-*年1月)。

镇普查办根据各村、社区居委会、工业基地重点普查及一般普查的污染源数,按适当比例选配普查指导员,由市普查办统一进行培训;并组织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工作在*年1月完成。

(二)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7月)。

1、组织填报普查表(*年1月-*年3月)。

采取集中辅导与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普查报表填报工作,于*年3月底前完成报表填报工作。

2、建立镇污染源数据库(*年3月-*年4月)。

镇普查办要及时审核、录入、校验污染源数据,建立污染源数据库。

3、上报数据和验收(*年4月-*年5月)。

镇普查办4月15日前完成全镇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与汇总,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验收。

(三)总结阶段(*年7月)。

建立*镇污染源数据库,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六、普查资料管理

医院污水处理年度总结范文第3篇

一、污染源普查工作目标

通过污染源普查,全面掌握*市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分布,查清主要污染物种类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查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市污染防治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资料;建立*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建立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市各区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污染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色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的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污染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污染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化肥、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污染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污染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污染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污染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市(地区)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市(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按照规定程序,对工业污染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等方法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污染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污染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国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污染源的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基本情况调查,并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采取“先行试点、再全面普查”的方式,分3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年12月底前):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宣传,进行组织动员;制订普查实施方案、普查经费预算;掌握各类技术规范、普查表、相应软件及数据库;开展工作调研、资料收集工作及普查培训、召开全市污染源普查动员大会,开展污染源监测工作。

2.全面普查阶段(*年1月—*年12月):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汇总普查数据,建立污染源档案,申请省级审核验收,校正、上报普查数据,编制普查技术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等。

3.总结阶段(2009年1月—2009年7月):建立*市污染源普查数据库,污染源普查数据,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建立*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另行文),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县政府建立相应机构,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普查工作中,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居民委员会、有关教育单位及工矿企业临时聘用部分普查员。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市环保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污染源监测,汇总、分析普查数据,普查结果,组织普查工作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和报导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经委配合做好工业污染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水务及城管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环保部门负责农业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参与普查工作监督检查,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污染源普查培训

按省的要求组织参加省级普查培训工作,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及普查员开展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五)质量保证

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和普查工作评价标准,加强普查质量控制工作。

市、区县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要根据国家的统一规定,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区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六)宣传动员

市、区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到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产业活动单位应当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应当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各有关单位应当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经费实行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普查专项经费支持。

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普查方案制订,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加工、检查验收、总结、表彰等。

各级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和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

六、污染源普查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医院污水处理年度总结范文第4篇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的管理能功,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监测、监督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是:(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源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也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为单位(不包括村庄和集镇)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范围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中心)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1)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他相关情况,包括企业排污口情况、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电、气等)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3)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4)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锅炉、窑炉等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5)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综合利用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6)污染物排放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污染物种类和排放浓度、排放量等。

2、农业源

(1)样本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等;

(2)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3)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2)以城镇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3)城镇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单位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

1、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废气: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排气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国家和省级指导、地方调查以及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属于国控、省控及列入本次调点污染源范围、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同时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并按照规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的方式,核对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市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与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1、准备阶段(*.10-*.12):成立组织,落实经费,开展宣传动员;制订普查方案,开展普查培训;清查普查对象,建立污染源单位排污台账和原始记录。

2、全面普查阶段(*.1-*.7):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清查,组织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进行审核验收等。*年5月底前,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年6月底前,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本地区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总结阶段(*.8-2009.7):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对普查数据进行加工、分析,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编制并巢湖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报告,开发利用普查成果,总结验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调查组、数据处理组和农业普查组。农业普查组由市农委负责组建,在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农业污染源的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经市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4、对各县、区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市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和市普查领导小组决定普查数据。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设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市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部门职责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协作。

市环保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制订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和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办好新闻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经贸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场)普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

水务部门参与城镇公共供水及自备水源污染源的普查;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审核、汇总与分析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入户调查;

巢湖军分区后勤部和市武警支队负责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协调驻巢部队所属单位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的普查。

(三)组织培训

实行市、县区分级培训。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市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县区普查员骨干的培训。其余普查人员的培训由各县、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培训内容: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四)质量保证

根据国家和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和普查工作评价标准,建立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责任制,设立专门的质量控制岗位,并对污染源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

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各县、区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五)宣传动员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适时召开新闻会,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产业活动单位要设立污染源普查机构,负责本产业活动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工作。其他各类法人单位要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报。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普查员。

五、普查经费

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市、县区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由各级财政部门安排。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普查工作方案编制普查总体经费预算和分年度经费使用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作为污染源普查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分别列入各相关部门的部门预算中,分年度按时拨付。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指导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医院污水处理年度总结范文第5篇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进一步发挥市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爱国卫生工作顺利开展。爱卫会各委员部门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根据工作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落实和考评奖惩方案,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改善城乡卫生状况,不断提高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2、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动员爱卫会各委员部门、社会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运动,如卫生单位创建活动、卫生宣传活动。

3、各区及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视程度,强化组织领导,确保镇、街道及市直有关单位爱卫会办公室设置专兼职人员不少于2人,市直有关单位,各社区(村)不少于1人,做到工作岗位不缺位,专职专责。各级政府要在年度财政预算中保障健康教育、病媒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专项经费。改善爱卫会办公室工作条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信息通讯设施、交通工具和影像记录设备等。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和工作正常开展。

4、各级政府要将爱国卫生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目标管理,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指标,明确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制度并落实到位。爱国卫生工作要做到年初有实施计划、年内有安排部署、年中有阶段小结、年终有总结表彰。各级爱卫会办公室要重视档案资料(文字、影像、录音等)的收集整理,注重工作资料的积累,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保证各项工作档案齐全,分类管理,建档造册,保存完整。

5、市爱卫办要依照全国爱卫会、省有关文件法规,科学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的督导协调工作。

6、在新闻媒体开辟爱国卫生专栏,设立爱国卫生热线,受理群众投诉,积极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对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对群众强烈反映的脏乱差现象,新闻媒体要予以曝光并进行追踪报道。及时整理群众卫生投诉原始记录与办结记录相关档案。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调查,及时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二)健康教育

1、扩大健康教育和卫生宣传的覆盖面。在全市主要道路、繁华地段、公共场所、广场、游园、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单位内部、居民楼院等场所设置卫生公益广告及固定的健康教育专栏;设置大型喷绘、壁画、板块等多种形式的健康知识宣传长廊;利用公交车、出租车播报器等传播健康知识,使之成为卫生宣传的流动课堂;在市区沿街墙体立面及景观墙书写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墙体标语;印制卫生宣传知识资料,向市民发放。

2、定期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市民群众的卫生防病保健能力,做到精心组织,不走过场。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知识竞赛活动,鼓励社会各界群众踊跃参加。促进社区与社区、家庭与家庭、居民与居民之间相互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3、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健康城市活动。在开展健康教育学校、健康医院、健康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农户评选工作的同时启动创建健康城市活动。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做到有课本、有教案、有考核,利用“小手拉大手”、墙报等形式向学生传播健康知识;医院要利用橱窗、展板、讲座、发放健康处方等方式向患者及陪护人员传播健康知识;要定期向社区居民普及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知识;社区做到年度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并根据不同需求有针对性的传播健康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健康教育促进活动;社区卫生服务站要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要针对行业、部门特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新闻媒体要坚持开辟健康教育栏目,加大健康教育节目播放频率,扩大视听覆盖范围,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和实施舆论监督的重要作用。

4、坚决取缔建成区内烟草广告和变相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吸烟义务劝阻员的作用,积极开展禁烟执法监督活动。

(三)市容环境卫生

1.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每平方公里3座公厕(二类以上标准)、服务半径500-800米1座垃圾中转站、道路两侧交叉50米设置1个果皮箱的标准,完成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遵守国家各项强制性标准。

3.对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城市水系、户外广告、违章建筑、街道景观、市容环卫、社区(单位庭院)环境、重要窗口单位整治和城市精细化管理、市区雕塑、夜景照明、建筑工地等进行建设和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1)维修人行道板,修补道路坑槽,搞好桥梁维护,整治整修道路侧石、路沿石、人行道至建筑物之间黄土、路口间与道路间衔接、道路与单位大门口的衔接等,做到路面平整,人行道板铺装“纵到端”、“横到边”,路沿石和侧石稳固,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

改造电力、通信等检查井、雨污水窨井盖。做到各类井盖与道路平面衔接顺畅平整,解决好井盖被盗问题。

在不占用道路的前提下,对所有路名牌、公交站亭、公共信息栏、报刊亭、警亭、高压箱、交换箱体进行改造、更新、完善,做到布局合理、美观大方。

加强市区空中线缆规划和管理。一是对市区现有空中线缆进行统一归拢整理;二是对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中各种管线及设施建设做到管线入地、同步建设;三是彻底清理废弃线缆、线杆,净化城市空间。

优化城市交通管理,规范各种交通标识,及时更新刷洗交通标志和设施,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完善交通标识和技术设施建设。

(2)完善已建公园、广场、游园的设施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做到道路、广场平整、无积水破损,喷泉、照明灯饰完好、运转正常;绿地植物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草坪平整、均匀,无漏草、斑秃、干枯;园林绿地土壤疏松、土地平整,无杂物、脏物,卫生清洁,无死株、缺株、黄土及杂草丛生现象。

完善园林绿化管养制度,落实管养责任制,提升现有公园、广场、游园和道路绿化的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强城市道路行道树的管理,做到及时清理死株,补植缺株,抹芽除萌,修剪整形,达到内膛通透、主侧枝条分布匀称,疏密得当,树形美观;对行道树树穴的覆盖、绿化要做到树穴整齐,大小适宜,边线清晰,线条流畅,一街一景。

(3)治理河道。彻底解决城市外河道截污问题,市水利局、市建委负责对湛河河道的截污工作,做到河道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改造市区排水设施。做好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基本消除城市积水点;推广具有渗水功能的人行板道、渗(透)水砖在城市道路的应用;在确保城区防汛标准的前提下,对居住密集区敞开式沟涵进行封闭改造,并同步建设带状绿地。

(4)按照有关规定,对沿街户外各种未经审批的违章广告予以拆除。凡手续过期或证照不全的要限期完善手续,否则予以拆除。对于未按批准规格设置的户外广告要严格按规范设置,逾期不达标的予以拆除。在出入市口及市区显著位置设置高档次、高品位的公益广告。做到户外广告设置有序、规格适度、工艺新颖、形式多样、色彩和谐,门头牌匾制作要统一规格、统一标准;文字简洁明了,富有文化气息;霓虹灯管理要做到住户登记;对文字不全、灯体残缺的要立即整改修复。

(5)拆除市内各类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建筑。杜绝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各种违法建设。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中村不得新批新建住宅。

建筑工地管理规范,周围架设1.8米高防护栏或文明墙,加大对建筑工地职工食堂、宿舍、厕所的卫生管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

(6)加大对占道经营治理力度。杜绝占道经营和店外经营现象;沿街洗车行要做到配套设施完善。排水设施达标,杜绝污水溢入人行道和占道洗车现象。整顿现有停车场,规范经营行为,提高现有停车场利用率;加大停车场规划建设,形成地下、地面、立体等多层次、多方位机动车停放格局;鉴于目前我市停车场建设滞后的情况,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规划、确定适量的占道停车位,解决各种车辆乱停乱放问题。

对沿街建筑物立面粉饰进行统一规划,在保持既有建筑风格的基础上,追求整体景观的协调一致,充分体现粉饰效果。对重点地段、重要部位建筑物的装饰装修要做到档次高、效果好、风格独特、特色鲜明。加大对市区“胡喷乱画”的治理力度。清楚建筑物立面附属物和楼顶各类堆放物品,有条件的要进行屋顶绿化和“平改坡”,增强建筑物第五立面空中视觉效果。

(7)巩固和完善卫生清扫保洁、垃圾运输与处理制度,创新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大环境卫生监管力度。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环卫装备水平,提高环卫作业的机械化程度;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做到环卫管理规范有序。

(8)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建成区内开展城市数字化管理试点工作。应用、整合城市数字技术,采用万米网格管理办法和城市部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空间细化和管理对象精确定位;创新城市管理信息实时采集传输手段。要形成城市管理的快速反应和监督反馈体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9)对沿街重要建筑及公共设施的夜景照明,陈旧的予以更换,档次低的予以改造,做到各具艺术风格、突出文化品位。对老化的原有路灯设施进行改造,完善路灯故障应急处置机制,提高路灯维修时效。路灯达到市区全覆盖。

4、加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改造市区现有市场,推进退路进场工作。

(四)环境保护

1、采取措施推进大气环境治理。一是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取缔燃煤小锅炉、燃煤大灶和露天烧烤。二是加快烟尘控制区建设。由市环保部门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是开展机动车尾气监察工作,控制汽车尾气污染。严禁不达标车辆上路行驶,彻底整治城区机动车污染状况。

2、提高城市环境管理水平,促进环保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对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控,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接到举报,要随时调度监察人员前往处理。

3、加大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完善城区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4、坚持实施噪声污染治理,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1、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以及张贴温馨消费提示等,广泛宣传有关卫生知识和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开展五小行业整治活动。取缔达不到卫生要求的无证单位;对有证特别是新开业的单位加强培训,提高卫生意识,督促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完善消毒设施,落实消毒措施。“五小”单位配齐配全消毒措施,严格落实消毒制度。

4、全面清查自来水厂和二次供水设施,做到防护措施得当,定期清洗消毒,检验报告及各种档案资料齐全。

(六)食品卫生

1.分层次、全方位地对食品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向每一位从业人员发放相关卫生知识资料。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卫生标准、要求。

2.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实行前置审批,在小饭店开业装修前,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指导,合理布局硬件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及时制止和纠正“有设备不用”的现象。

3.扶持集中消毒企业,在不具备消毒条件和不能坚持对餐具进行正规消毒的餐饮业推广使用由专业消毒公司提供的集中消毒餐具。

4.对小饭店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评定等级结果在小饭店门头标识,正确引导消费。继续实施放心早餐工程,方便市民群众。

5.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对“五小”单位的证照持有情况、卫生操作过程、基本卫生保持情况等实施日常的监管,发现一般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6.建立完善统一的“五小”硬件标准和日常监管措施,尤其对小餐饮,要依照国家《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的要求,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7.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督促完善卫生实施和卫生监督检测各项制度。有效控制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严格进货渠道,健全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台帐、过期食品退市等制度。

(七)传染病防治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严格执行执业资格、岗位准入及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执业人员熟练掌握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信息管理、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实验室检测等相关技能。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2.医院要加强传染病管理,控制院内感染,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规范感染性疾病科和预检分诊点,医院感染科和发热门诊要规范门诊日志,落实严格的消毒隔离制度。加强传染病人的管理,充分发挥前哨作用。

3.加强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统一处置,加大监管力度。特别是小诊所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等制度,全面实现医疗垃圾集中回收和处理。医用废物处理做到专人负责,制度健全,执行规范,记录认真,符合要求。同时加大对社区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的查处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行医行为。

医源性污水的处理要严格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和《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严禁医疗机构将污水排入生活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地带内,污水消毒要选用安全有效消毒剂,定期开展污水中总余氯、粪大肠菌群、致病菌等有关指标的监测工作。

4.坚持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专人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管理。利用监测信息数据库,积极开展技术指导。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

5.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和落实全市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定期为适龄人群提供预防接种服务。预防接种要求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科学、规范的实施。及时核查和整理适龄人群的预防接种卡(薄),做到资料齐全。

6.落实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杜绝有偿献血和医疗机构非法自采自供行为。加大对采供血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管力度。

7.贯彻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加强疫情监测、健康教育和人员培训。

(八)病媒生物防制

1、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邀请省、郑州市专家进行指导,开展多层次专业技术培训,注重病媒生物防制的科学方法与技术的学习与引进,及时掌握和采用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新方法和新要求,

2、完善不同行业场所的病媒生物危害监测评估体系,采用科学的监测方法,合理设置监测网点,提高监测布点的代表性,及时准确掌握全行业的鼠情虫情动态,为适时防制提供可靠依据。

3、积极采用绿色环保,高效低毒的卫生杀虫灭鼠剂和科学的杀灭方法控制病媒生物,定期开展卫生杀虫灭鼠剂抗药性监测和实际应用效果评价,为科学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撑和依据。规范使用和管理杀灭器械、药物,查处违禁药物。

4、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规范管理病媒生物服务机构,监督检测防治效果。

5、完善和规范档案资料,为科学有效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1、要继续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继续实行届满复核制度,对卫生状况下滑的坚决摘牌,打造一批制度健全、卫生整洁的亮点社区和单位。

2、加大人居环境改善力度,拆除社区、小区、单位违章建筑、小灶台、遮阳棚;封堵垃圾道;坚决取缔市区内旱厕;粉刷居民小区、单位破旧建筑和沿街立面;结合实际增加绿化面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功能。

3、搞好窗口单位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文化、工业、交通、居民社区、风景旅游建设窗口单位的良好形象,做好窗口单位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使各项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4、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的重要作用,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有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方便、价廉的优势,以优质卫生服务吸引群众,服务群众。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1、做好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硬件设施改造,完善环卫设施,改革环卫体制。逐步把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纳入市容管理工作体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2、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于“村容整洁”的要求,整治城中村卫生环境,卫生全面达标并加以保持。

3、加大对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的“五小”、集贸市场的监管力度,保障群众健康。

4、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对现有城中村进行彻底改造,从根本上解决脏、乱、差问题。

5、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硬化村道和小巷,修建密闭式排水设施,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同时建立清洁队伍,力争做到垃圾收集有容器、清运有组织,处理无害化。

二、保障措施

(一)实行领导包干制。建立市四大班子领导分包创建工作制度,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十项主要内容,各确定1名市领导进行承包,责任领导要对分包工作负总责,全程包干,一抓到底。即:包工作方案制定,包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包日常检查督导,包国家考核验收合格。

(二)实行网络工作机制。市政府同各区政府、职能部门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区、各单位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做到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工作任务、工作经费四落实。通过实行目标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形成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头上有目标,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实行监督管理机制。把领导监督与群众监督、重点监督与经常监督、职能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严密有效地监督机制。在媒体开设“曝光台”,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卫生热点难点问题。创建指挥部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十项内容进行考核,做到分级管理层层抓,属地管理块块抓,行业管理条条抓,社区管理条块抓。主要领导主要抓(抓人、抓经费);分管领导具体抓(抓事,抓干活);专职人员专职抓(抓本职工作);执法人员依法抓,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推行“日检查、旬通报、月评比”制度。由市爱卫会对各单位创建工作,每日进行一次明察暗访,每十天通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评比。对行动迟缓、不能按期完成创建任务的责任单位,第一次下达整改意见通知,进行通报批评;第二次在新闻媒体曝光,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第三次采取组织措施,对驻平单位要函告其上级主管单位,对责任人采取组织措施,并授予该单位“最不受人民欢迎单位”,并予以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