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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The frequent occurrence of food safety issues has drawn increasing attention. Most of the enterprises in the food industry are small and medium – sized(SME) food companies, so it is imminent to research on the SME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This paper gives suggestions on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in SME food companies .
key words:small and medium – sized(SME) food companies, foo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从瘦肉精到阜阳奶粉到三鹿奶粉、从皮革奶粉到染色馒头等一系列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忧虑。中小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造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其中70%以上是中小食品企业。对于中小食品企业而言,更是一家出事,全行业“连坐”。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食品生产加企业对食品安全负首要主体责任。中小食品企业是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体系的重要主体,如果中小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能有效实施,那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就无从谈起。
一、中小食品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根据我国2007年的《中国的食品质量安全状况》,截止2007年上半年我国共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4.8万家,其中规模以下企业占42.2万家,占食品工业企业总数的98.7%。
但是由于我国中小食品企业经营分散、设备简陋、工艺水平低,与规模以上企业相比,质量管理水平以及质量保证能力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基础薄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获证少。我国《食品安全法》第27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广西为例,推行的10多类食品市场准入范围中,广西1.2万多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仅有345家企业获得市场准入,我国中小食品企业在市场准入方面获证情况并不理想。
其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少。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主要包括ISO22000以及HACCP认证。截止2012年11月,我国企业获得ISO22000以及HACCP认证证书的数量分别为7436和4414,在我国食品生产企业中所占比例甚小。
二、影响中小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已经第一时间将国际标准ISO22000转化为国家标准,然而缺乏全面性和系统性,尤其是在中小食品企业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的研究还处于空白。我国建立中小食品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困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小食品企业资源基础薄弱
较之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中小食品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低,质量保证能力差,是构成目前食品安全隐患的重要根源。
(1)中小食品企业管理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质量意识是质量管理的前提,而管理者的质量意识直接关系到企业质量管理的成败。
(2)中小食品企业的生产设施基础薄弱。我国中小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落后,缺乏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必要的出厂检验设备,往往会造成生产不合格的产品直接流向食品市场。
2、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完善
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法律法规应该反映出整个食品链条。我国《食品安全法》在制定过程中并未将相关执法部门全部纳入,例如,对养殖业的水环境起主要监管作用的环保部门等。对于养殖业而言,法律仅明确表示在养殖过程中不允许加入“瘦肉精”,检验检疫主要是针对疫病以及传染病,而屠宰和销售过程并未将有毒、有害物质纳入强检范围。
法律法规的缺失造成很大的监管盲区,不仅难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在出现问题后难以追求企业责任。
另外,我国食品法律的处罚力度过小。我国《食品安全法》中并没有明确的经济惩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只对伪造证书的企业、个人、检测机构进行处罚。《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最高处罚仅为 10 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仅为 3 万元,这对有些企业而言惩罚过轻,并不能引起其对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也是造成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3、政府对中小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
近年来,我国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模式不断进行积极的探索和研究,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滞后的管理模式。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然而食品质量安全监察人员,对生产过程的产品抽查,往往只是抽查由企业预先准备好的“样品”,并不能真实反映食品生产过程的状态。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猫和老鼠”的关系,还是以抽查、事后监管、惩罚为主,并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此外,由于缺乏完善的针对中小食品企业的法律法规,也缺乏针对中小食品企业监督的专门机构,往往造成多头管理。例如,对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标志要求不同,生产监管部门认为合格的产品,在市场流通领域又会被工商部门查出不合格,无形中增加了中小食品企业的生存压力。
4、我国食品标准体系混乱
(1)食品标准的制修订受到我国国情限制
以我国乳品标准为例,我国乳制品标准很多达不到国际标准水平,我国制定的乳制品标准大多都迁就于企业的实际情况而降低标准。根据世界卫生组织今年7月4日的消息,联合国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为牛奶三聚氰胺含量设定了新标准,今后每公斤液态牛奶中三聚氰胺含量不得超过0.15毫克。目前我国关于三聚氰胺的标准是:婴儿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毫克/kg,其他食品的限量为2.5毫克/kg。
(2)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体系混乱
关键词:生态城市;食品安全;管理
一、城市化发展与食品安全保障互相作用
城市化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人能够有一个现代化、舒适、安全、愉悦的生存与发展环境。食品安全的本质是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问题,食品安全的问题没有保障,建设生态城市就是空谈。因此,生态城市的建设与食品安全的保障是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的。
(一)食品安全的保障是城市化发展的前提、基础和主要内容。生态城市建设离不开食品安全的发展,食品安全的发展有益于生态城市的建设。食品安全的发展是建设生态城市的前提,没有食品安全的保障,居民的基本健康无法保障,生态建设丧失基础。生态城市的发展是为居民们搭建一个有益身心发展的良好的环境,终极目标是为了使居民对生活有一个美好的幸福感,食品安全的程度与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呈正向效应。绿色食品的占有率是衡量生态城市的重要指标。
(二)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是食品安全保障的“双刃剑”。城市工业化过程中带了负面效应。首先与居民息息相关的生命之源―水出现了问题,不仅水位下降,且水质严重受到污染;其次,汽车尾气等有害气体排放量与日俱增,雾霾频发,我国很多地区环境遭受严重破坏,尤其在钢铁、建材、石化、电力等“两高”行业所在地区是污染高发区,比如在今年一季度全国重污染城市排名的前十位中,河北省包括:石家庄、唐山等七个城市。大气的污染最终尘埃落定进入土壤,污染食品源头。
二、我国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主要原因
(一)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问题。第一,城市发展中微生物污染的食源性疾病问题依然很突出。我国每年向卫生部上报的食物中毒事件中,大部分都是由致病微生物引起。第二,种植业、养殖业源头遭受到严重污染,食品安全链条上其他环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第三,违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严重。此类问题在全国很多地方存在,尤其在大城市部分地区、中小城市、城乡结合部等地区的问题更为严重。
(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其一,食品添加剂技术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诞生为人们的生活增添了色彩,但若不合理使用则给居民的身体带来损害。食品安全法出台前,我国对添加剂使用的检验标准混乱,造成添加剂的滥用。其二,监管缺位。我国目前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为“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到餐饮分别有不同行政部门监管,在两环节交叉的地方,会出现各部门抢着监管或者各部门互相推诿都不愿意监管的现象。另外法律对我国“第三方监管”规定较少,导致其职能发挥不足。媒体的监管还有待完善。
三、探求我国生态城市进程中食品安全保障的路径
(一)贯彻“以人为本”的食品安全观,借发展生态城市契机改善我国食品安全。党在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将“生态文明”纳入其中,以此表示已将生态文明升为国家意志。而在近年来的各项改革措施中,对建设生态城市的力度非常大,并将部分生态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中。因此,借发展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东风,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现状是一次非常好的良机。
(二)完善法律制度。由于我国“分段监管”模式已造成监管职能碎片化,各监管方相互推诿,应探索更适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同时我国标准体系法律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应将各标准内容重新审视,去掉交叉部分,补充空白部分,加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预警体系、追溯体系的建设。
(三)提高监管部门的执行力。2014年12月1日,新的《安全生产法》开始实施,对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提高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应该使食品各利益方形成相互交织的利益网,互相牵制,不应留下监管灰色地带甚至空白。
(四)加大食品供给者的违法成本。合法趋利性是任何一个商人或企业的合理存在,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鼓励发展的方向。但是在当今形势下,我国部分食品供给者为了获得非法利益铤而走险,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初级农产品,或者加工环节肆意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置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于不顾。在目前仅仅依靠食品供给者的自律改善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几乎不可能,因此非常有必要加大食品供给者的违法成本。
参考文献:
认证体系的起步,应该与大航海时代密不可分。十五到十七世纪的欧洲船队,试图在世界各地寻找着新的贸易路线和贸易伙伴,船舶的安全性不仅关系到船员的生命安全和货物安全,而且也是贸易所在地的港口管理者最为关心的问题。因为一旦有船只在港口内沉没,很可能造成港口堵塞,为最大限度地避免船只在设计、建造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造船业产生引进独立机构,对造船全过程进行监控的需求。如世界闻名的英国船级社(LRQA)创立于1760年,是最早提供船级认证的机构,可以称之为认证体系的鼻祖。再加上成立于1828年的法国船级社(BV),以及成立于1864年挪威船级社(DNV),也都是以船级认证为始,现在在全球范围内,提供各种认证服务,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改革开放后,在华的外资企业将各类认证带入了中国,以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为主要标准的认证,逐渐被中国本土企业所接受,截至2013年6月,国内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已经达到20多万张(见图1)。中国虽然已经是全球发放 ISO各类证书最多的国家,但85%以上的本土企业,只是为了拿到订单(有些招投标条件中,凡获得ISO认证可以增加分数),并没有通过认证来提高管理效率,反而增加了一线操作人员不必要的工作,造成了企业一线主管对管理体系认证持抵触的态度。
认证制度属于商业信誉管理范畴,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中国,缺乏的恰恰是商业社会中体现的契约精神、诚信与信誉。转型中的中国,信用的成本极低,但随着中国中产阶级人数的日益壮大,个人、商业组织、政府机构的信用成本会迅速提高。
国际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对中国企业的意义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本土企业,会遇到诸如环保政策、劳力成本、市场规范、区域经济、技术创新等各种压力,结束过去30年以粗放经营为主的经营模式刻不容缓。
经过近20年管理体系认证的洗礼,部分中国企业,尤其是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领先的企业,已开始意识到通过认证提高自身管理的重要性,从为客户做认证转变为提升自身管理的需求。产品质量满足客户要求即可成交,但食品安全性问题则有所不同,如果出现了安全性问题,不仅不能达成交易,严重时会造成因没有达到法律法规的最低要求,造成企业信誉的重大损害。中国食品企业至今没能走出国门,其中最大的门槛就是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借助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可以让中国企业利用后发优势,结合庞大的本土食品消费市场,从管理、经营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方面,迅速赶上甚至超过国际标杆企业。
ISO系列管理体系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总结世界许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应用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以简明的标准形式向世界推荐的一套实用的管理理念、方法和体系。它为中国企业实现管理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平台。未来十年,中国认证行业必须要进行根本性的治理,否则中国企业走出国门将会是句空话。ISO22000是全球唯一由超过160个国家和地区会员批准的国际性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其标准结构、认证流程、管理办法等,与ISO9001非常相似,对经历过ISO9001认证的中国企业,接受起来比较容易。而随着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的不断完善,国际标准能够让整个食品链各利益相关者,用能够相互理解的语言,促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改善。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的帮助与影响
国际标杆企业,如雀巢、卡夫、达能、玛氏、可口可乐等,在十几年前就依据HACCP原理建立起自己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践证明,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可以降低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概率,并在发生事件后能够降低社会影响,保护企业形象和产品品牌。上述国际性食品企业,通过供应链将食品安全管理延伸到上下游供应商和客户,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往往是获得订单的条件之一。
食品安全要靠从农田到餐桌整个食品链来保证,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几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往往是上游原料商造成的。中国在册的食品企业大约有43万左右,但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不过6000多家(如图2),比例极低。一方面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在国内推出的时间较晚(相比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另一方面食品安全体系认证需要较强的专业性,企业对标准的理解、审核员的专业能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及客户的不同要求,让许多食品企业望而却步。即使已经获得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有不少是在客户的压力之下去申请证书的,没能真正达到食品安全管理的目的。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如ISO22000是以风险评估为原则,帮助企业通过流程分析,寻找到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环节,并确认合理的控制方式。由于在体系建设中,需要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危害分析,建立HACCP计划等,能够帮助企业培养出自己的食品安全管理团队。通过对系统的不断分析、验证,可以大大提高流程的优化程度,不仅避免或降低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概率,还能够提高整个生产效率。
中国食品认证市场所面临的挑战
进入到市场经济的中国食品企业,仅仅有20多年的时间,期间优胜劣汰,超过20年以上的企业不过凤毛鳞角。相比过去30年,未来中国本土企业,面临的挑战会更大。
第一个挑战就是缺乏高素质管理人才。这种人才的缺乏,不仅指食品安全管理,而且指系统化管理的能力。反观过去十几年中国企业认证中的问题,主要还在于企业没有系统化管理的基础,最高管理者在注重经营结果时,不清楚体系建设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中国食品安全问题近几年呈现高发之势,通过媒体的关注报道与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公众对食品安全也逐步提高了认识。面对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公众更多的是感受到了从事件曝光、处理、整改与再发生的循环过程,食品安全管理效果并未见实质性改进。笔者通过研究分析,提出了以保护公众利益为核心,政府主导、企业执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三轨制。
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的主要阶段
结合国内外近年来的案例,我们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实质是食品生产企业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利用法律法规与政府监管不完善的漏洞,过度追求不合理利润的结果。在全球范围内,美国政府的食品安全管理是国外政府中管理最严格、最标准、最完备的,美国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上,也经历了争论――建立管理体系――争论――完善管理体系的过程。
第一个阶段:初步建立起食品监管体系。
1870年―1910年间,美国人首次认识到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变化,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流通使得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的信任和责任基础不复存在,人们无法通过肉眼来判断食品的质量,食品造假已经泛滥成灾,而正直的商人则受到排挤。美国政府尝试去应对这些变化和处理这些问题,尽管1880年开始各种版本的食品议案一再被提交到国会,却被反对管制的意见一再否决,1906年国会终于通过了两部关于食品监管的法律:肉品检查法和纯粹食品药品法。
第二个阶段:自由市场与政府管制之间的争论。
支持自由市场机制来解决问题的人认为“饥饿比造假食品对健康更为有害,即使这些食物并非完全纯净”,禁止销售低质产品将会极大地减少穷人的选择,提高他们的生活成本,同时还担心:“一旦我们开始对所有假冒和影响公众健康的东西进行管制,那么,我们的手将伸到哪里为止?”
支持政府管制的人则回应道,“没有人打算剥夺穷人消费低质量食品的权利,而他们往往最容易被欺骗,消费者无法准确地知道他们购买的是什么,可能花了更多的钱但买到的却是远低于预期价值的劣质品”。政府应当保证他们的消费是出于自愿的、知情的,而非受到欺诈的,因此,政府的积极干预是解决食品安全最为迅速有效的方法。
第三个阶段:持续完善阶段。
为应对新问题与新技术所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100多年来,美国政府通过制定法律与完善监管体系,持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效果。2011年1月6日,奥巴马总统还签署食品安全法,使原法案能够升级为法律,全面加强了美国食品安全管理系统。
发达国家的食品安全管理经验
第一,明确管理部门。
发达国家食品安全最具代表性的监管模式有三种:一是政府部门按不同职能分别监管的模式(以美国、日本为代表);二是以一个部门为主协调监管的模式(以欧盟、加拿大、丹麦、爱尔兰、澳大利亚为代表);三是独立机构负责监管的模式(以英国为代表)。
所谓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三种模式”,实则都在相互吸收与借鉴,显示出全球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设置由分散到统一,最终实现“一体化监管”的发展趋势。如美国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委员会”,强化了各个食品安全机构的协调与联络,实现了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纠偏”,日本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实现了食品安全一元化领导的体制。
第二,全过程监管。
从食品的种植、生产、流通、贸易和消费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并对食品从原料到成品储存、运输以及销售等环节都提出了具体和明确的要求,明确了食品生产、加工与销售者在保证食品安全过程中的法律责任,目标是全面防止食品生产和流转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污染,实现了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
第三,完善法律体系建设。
一是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欧盟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已有20余部,同时还有13类170余个有关食品安全的法规标准,组成了一个非常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不断提升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戒力度,美国在35部联邦法律食品卫生安全法律的基础上,将食品安全由轻罪判罚升级为重罪处罚;三是以消费者为中心,日本的《消费者保护基本法》把消费者利益放到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位置上,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国家和地方政府,建立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的司法和行政系统的权利。
第四,食品安全可追溯。
发达国家均在食品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上,建立和完善产品信息资料库和责任的可追查制度,目的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通过完善的管理体系追查到生产企业的责任。如比利时联邦食品安全署从最初的养殖场到最终的屠宰场实施信息化档案管理,家畜家禽一出生就要向食品安全署申报,食品安全署为猪、牛按头编码,为羊按20只一组编码,为鸡、鸭、鹅按100只一组编码,同时建立成长档案,即养殖时实行身份登记,屠宰时实行身份鉴定。
第五,维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安全重在预防,可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发生后,发达国家管理体制是以消费者为核心,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再被侵害或得到相应补偿。保护消费者权益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强制召回制度,奥巴马食品监管改革要点之一就是强制召回权,可以直接下令召回而无需生产厂家自愿。二是法律维权索赔,美国许多州都有私人的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因为食品安全而导致人身受到伤害的索赔业务,这些律师事务所的承诺是,“不打赢,不收费”,因为这种官司“赢面很大”。
改善中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议
明确政府是第一责任人,建立以预防为目标的管理机构、法律法规与管理体系,使企业生产的全过程均在政府的监管之下,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政府通过可追溯机制惩戒食品生产单位,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一,建立三轨制责任体系。
一是明确政府是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一责任人,改变过去只重监管利益,不理监管责任的现状。这样一来,政府就必须担负起建立保护食品安全的行政体制和相关法律。日本政府就提出了“食品上出问题首先是政府的过失”这样的理念。二是企业是执行者与责任主体,政府通过明确食品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制定法律法规、实施全程监控、建立管理体系与司法执行等手段,当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后能够找到责任厂家,依据法律法规等手段对其加大惩戒力度。如韩国就规定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法国也规定卖过期食品立刻关门的法规,发达国家很多企业也出现了因为食品安全事故被重判、自杀或者企业倒闭的案例。三是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安全工作的核心是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而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政府也能通过全过程监管系统,界定责任单位,使消费者也能依法得到补偿,如德国政府就规定了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
第二,公开食品安全信息。
企业与消费者最大的不对等是信息的不对等,也就是买家永远没有卖家精。一是建立全过程监管信息保管体系,使食品安全问题可追溯。如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法国就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会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二是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级别信息,便于消费者作出选择。新西兰的奥克兰,食品安全监测部门将饭店按照不同卫生等级分为A、B、D、E四级,顾客可以据此选择餐馆,被评为E级的餐厅生意清淡,很快被迫关门。三是企业生产信息公开透明,并通过监管部门将检查信息结果对公众进行公布。
今年8月22日,海底捞发表声明承认了“勾兑”事实,解释“骨头汤为什么不是现熬”,并表示向消费者道歉。李宁、NIKE、匡威、优衣库、阿迪达斯等14个知名品牌的产品中含有“环境激素”壬基酚聚氧乙烯醚(NPE),NPE进入环境中会迅速分解成壬基酚(NP),NP会导致男性数量减少,而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
第三,提升国民收入与道德素养。
国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国民购买能力的增强会提升食品质量与卫生的标准,挤压大量不清洁小摊贩的生存空间,使监管盲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得到解决。同时应该加强国民道德素质的培养,使全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不支持为追求企业利润而导致食品安全与造假问题的产生。
食品安全与企业战略营销
食品安全在企业战略营销中的运用主要在公司战略、营销战略与营销策略等三个层面,具体运用时主要是借鉴国际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企业理应完成的工作。中国有责任心与有实力的食品企业应率先开始实施,引领食品行业的安全标准,进而获得消费者的认可,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与市场份额。
第一,打造安全产业链。
在三聚氰胺事件后,以中粮为首的企业在公司战略层面提出了“产业链,好产品”的口号,后续很多食品企业也跟风做全产业链的概念。其实中粮提出产业链这个口号,目的是支持其由粮油贸易企业转为粮油实业企业,并打造食品企业的全产业链竞争壁垒,区隔自身与中小企业的竞争定位。当然中粮也忽视了全产业链背后的内涵与价值,即如何通过全产业链的打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价值。
这些价值包含两个方面:一是通过种植、研发、生产、销售等全产业链的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与更高性价比的产品;二是全产业链建设与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的未来发展方向是一致的,大型企业只有建设与管理全产业链,方能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也就是说,全产业链既是为消费者增值的产业链,更是放心的安全产业链。
中国食品企业如果在各行业中率先提出增值产业链与安全产业链的概念,将在企业战略层面极大地提升企业形象与品牌价值。
第二,食品安全定位。
食品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有很多定位选项,如质量、口味、价格、包装、品牌、产地等,尚未见企业将食品安全作为首选定位。而日本的食品企业将“食品安全是企业生存之本”作为企业宗旨,可见日本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这也源于日本政府的严格监管。近几年中国政府在逐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蒙牛也因为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经营危机导致控制人由牛根生转为中粮集团。在食品行业发展变化的大趋势中,食品安全已经成为消费者重点关注的选项,而现在中国食品企业尚未在营销战略层面对食品安全给予重视。
中国企业可以建立食品安全的竞争定位,围绕以预防为主体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突出企业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是国际上共同认可和接受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将各个关键环节公开在公众监督之下,打造业内最放心的食品安全定位。
谁抢先提出食品安全的定位,配以合理的组织保障体系与宣传策略,势必将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据先发优势地位,提升企业市场份额。
第三,食品安全的营销策略。
企业也可以加强关键安全环节的建设,为企业安全定位宣传提供关键支持因素。
一是田间地头的宣传策略,企业通过控制农户、收购、战略联盟等方式,使田间地头的食品安全处于可控状态。在日本,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农协收集这些信息,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而中国企业则可以将这个标准直接记录下来,依托本企业内部的信息查询系统,使消费者能够及时查询,这可以是很多中国绿色产品借鉴的安全健康策略。
二是产品信息的宣传策略,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真实信息,而不是像味千、海底捞那样使用勾兑汤料冒充熬制汤料。如果希望提升本产品的价值信息,企业完全可以公开本企业的产品信息,比如准确标志产品的各种成分及含量与价值,并通过照片、查询、检查报告等方式,接受公众与媒体的随时监督,这是大部分企业可以运用的策略,尤其是有实力的商家应该公开所有有价值的信息,杜绝产品安全信息模糊化。
三是产品制造的宣传策略,公开产品生产全过程,介绍产品生产环节的硬件设备与软件管理的优点,通过预防与管理强化生产制造的各个风险点,明确生产各个环节的具体负责人员,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步引进民意监督人员,授权其监督检查生产各个环节,并委托质量监督机构对产品随时进行监督,使公众对企业生产制造环节放心,大多数企业可以在企业硬实力宣传时将食品安全有机融入,体现本环节的特点与差异化。
四是销售流通的宣传策略,通过食品安全管理提升现场销售力。在德国,为了表示不同鸡蛋的价值信息,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的数字,比如2-DE-0356352,第一位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放养、圈养和笼养等),DE表示德国,第三部分的数字则代表着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笼的编号。中国鸡蛋咯咯哒品牌,就可以效仿德国的管理方式制定本企业产品信息标志,使消费者不但便于认知,还可以通过电脑或者手机查到它们的身世、饲养方式、地点、照片等更多信息,提升天然产品的高附加值的消费体验,也使消费者更为放心。
(作者为北京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公司合伙人,副总裁)
发达国家均在食品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上,建立和完善了产品信息资料库和责任的可追查制度,一旦出事,能够通过完善的管理体系追查到生产企业的责任。
关键词:食品安全管理;对策研究
近几年, 食品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随着苏丹红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塑化剂事件的不断曝光,人们对食品安全的要求已经到了零容忍的程度,尽管政府相关部门采取了经济、法律、技术、行政等众多的综合性管理措施,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每年仍有大量食品安全问题出现,如何建立可靠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
1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1.1 监管责任主体不清,执法不严
我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各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确立了食品安全的分段监管机制。从最近两年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处理各事件的监管部门基本上对应了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相关规定,然而看似天衣无缝的分段监管,却隐含了很多的缺陷。首先,分段监管造成了权责不明。现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将监管权分别划拨给质检、工商、药品监督等不同的行政部门,破坏了监管权的完整性。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很难界定、认定、追究相关机构责任。其次,分段监管造成了监管效率低下。由于各部门专业知识、管理水平的差异导致监管不平衡,违背了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性的较高要求。同时,分段监管易引致职能部门对监管权行使的掣肘与推诿,在相互推诿与掣肘中无谓地耗损与抵消了权力的威慑力度与执行力度,导致低效率,甚至行政权运行限于停滞。第三,地方政府执法不严。由于目前地方以gdp来评价地方官员的业绩,地方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造成了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职责异位,不仅没有充当好居中裁判、监督、惩戒的角色,反而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扮演了与中央政府政策、法律博弈的角色。甚至有时一些“逆向作为”纵容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违法执法行为。
1.2 生产主体对危害分析肤浅,危害控制措施不切实际
危害分析是制定控制措施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只有进行全面充分的危害分析,才能制定出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目前,企业在进行危害分析时,相关危害的信息及资料收集渠道不多,没有完整的原辅料清单,不能识别出一些比较重要的潜在危害;制定的工艺流程图不完整,并与现场的加工过程不一致;加工工艺的相关参数描述不详尽,如缺少时间、温度、压力、转速等参数;控制措施描述不周全,如原料控制只描述进厂验收过程的控制,而不能考虑收购前种养殖、运输、入厂等前期控制。并且,所采取的的危害控制措施不切实际:一是ccp点确定的数量不合理,ccp点制定过多过滥,有的有六、七个,既没有能力全部控制到位,也大大增加了控制成本。二是控制措施的选择不合理,例如添加剂的使用完全可以通过oprp来控制,但是也用关键控制点来控制,还有的把应该采用关键控制点控制的工序而用oprp来控制。三是选择的监控对象方法不合理,如某方便米饭加工厂,对采购大米的转基因控制,采取对供方仓库的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测,这在实施中可操作性不强,也不在自己的监控能力范围内。
1.3 缺乏有效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风险评估模型
规范合理的食品安全预警体系和风险评估模型是提高食品安全,有效控制危险发生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可以帮助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应对方案,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损失,但目前,我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对潜在的食品安全危机无法进行有效预警,对已经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能进行科学评估,一旦危机出现就会迅速扩大,导致民众恐慌,以致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2 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对策研究
2.1 整合监管主体加强安全管理
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管部门是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最佳的选择,目前,我国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随着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多头分段管理的状态正在改变。未来,我国应进一步整合卫生、工商、质检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职权,建立强有力的统一监管机制,变多头管理为统一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力度,提高效率。
2.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执法力度
政府除了要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还要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法律
规体系,以此对那些违规生产企业进行惩罚,同时给予其他厂商以警示效应。为此,政府要尽快出台和完善涉及食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将散存于各法律法规中有关食品安全的内容加以整合,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上的相互冲突,解决法律体系的混乱,保持法治的统一性和完整性。
2.3 完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
国家要加快各类食品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加大现有食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力度,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要推动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订修订。有条件的企业应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以规范企业的生产、储存活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科学性。
2.4 构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和基础设施,建立国家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形成包括国家、省、市、县四级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和国家对重点企业的食品安全要素的直报网络;建立高性能、易管理、安全性强的食品安全动态信息数据库;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形成服务于食品安全监测分析、信息通报、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食品安全科研及社会公众服务的网络协同工作环境,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制度。
2.5 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建设
完善食品安全应急反应机制,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决策体系、应急监测、报告和预警体系、应急检测技术支撑系统、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体系以及培训演练基地建设,提升政府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大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回访督查制度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国家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制度。
参考文献
[1].高茂根,吴桂银等. 浅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j].中国兽医杂志,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