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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浙政[*]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6]4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起付标准
(一)适用范围:公费统筹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二)调整内容:
1、医保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从三级医院1200元、二级医院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800元调整为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一级及以下医院500元;
2、医保年度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线;
3、特殊病种门诊起付标准从800元调整为500元。
二、提高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一)适用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二)调整内容:
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在起付线以上至18000元部分、18000元至36000元部分,36000元至54000元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从在职70%、76%、82%,退休72%、78%、84%,调整为在职75%、80%、85%,退休80%、85%、90%;54000元至7*元部分,统筹基金对退休人员的支付比例从92%调整到95%;7*元以上部分按重大疾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赔付(详见附表1)。
三、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自负过多人员补助待遇
(一)适用范围:公费统筹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二)调整内容:
1、降低补助起付线:公费统筹对象补助起付线统一调整到60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补助起付线统一调整到4000元。
2、提高补助比例:将补助起付线以上部分的补助标准从30%-50%统一调整到50%(详见附表2)。
3、设定最高补助限额:一个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40000元。
4、适当扩大医疗费支付范围:在原办法基础上,按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将下列医疗费列入补助资金支付范围:
(1)治疗性西药、中成药中的丙类药品费用
(2)乙类限用药品费用
(3)医用材料超过限额以上部分费用
(4)单项金额在200元以上的丙类医用材料
5、申请程序: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随带医疗费原始发票(已结算随带发票复印件、报销结算清单)、费用汇总清单、相关病历资料和身份证复印件,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市社保中心,填写补助申请表。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发放补助。
6、列支渠道:补助资金从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中列支。
四、城镇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险种变更的待遇享受
参保人员在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年度内,变更医保关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处理:
1、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未生效时,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生效后,按就高原则享受。
2、原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缴费年限折算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之日起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城镇职工医保待遇按规定从参保缴费4个月后的次月起享受。
五、商业保险参保人员双重赔付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对象(包括公费统筹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在商业保险公司赔付后,可凭其盖章的票据复印件和理赔单,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结算,商保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累计金额超过医疗费总额的,按医疗费总额补差支付,待遇累计金额低于医疗费总额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六、其他
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普通床位费限额标准从每日每床不超过32元调整为不超过35元。
2、参保人员就医在本市定点医院和定点零售药店用医保IC卡刷卡结算后,因特殊原因在定点单位采用手工方式退医疗费的,只退个人自付部分金额,个人帐户支付部分和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金额不直接退还给参保人员。定点单位每月5日前将手工退费人员信息以报表形式上报社保中心(注明医疗单号、退费总额及个账支付金额和统筹基金支付金额),退还费用中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在月度结算时扣除,个人帐户支付部分由社保中心划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退费时定点单位应按严格把关,杜绝任何套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发生。
3、参保人员因病按政策免费用血(血制品)需退还有关费用的,须凭发票和费用清单经社保中心审核后退费,根据社保中心核定的金额,个人自付部分和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院(中心血站)分别退还给个人和社保中心,退还给社保中心的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4、参保人员因病需转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除按原办法办理转院手续外,特殊情况也可由本人或亲属提交书面申请并随带医保IC卡和医保专用病历(本市市级医疗机构医师记载病情记录)到社保中心备案后转院。
5、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对象发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分娩医疗费、宫外孕医疗费可按医保待遇结算。
企业女职工既参加生育保险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发生宫外孕手术,允许其在生育保险待遇、医疗保险待遇中选择,但不得重复享受。企业女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发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分娩医疗费、宫外孕医疗费可按医保待遇结算。
6、至20*年12月连续三年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不含退休人员),2009年度增加100元预防体检费,划入个帐使用。
【关键词】卫生保健;卫生服务
前言:健康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中所必须的身心条件,也是人们日益关注的主题。我国人口众多,卫生保健服务虽已建立但尚不健全。优化卫生保健服务,对保障广大人民享有公平全面的卫生服务有着重要的意义。
1卫生保健制度的内涵
1.1卫生保健制度通常所说的卫生保健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组织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卫生保健服务用来保障人们的保健需求,同时帮助人们摆脱卫生与健康问题,其两大服务为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卫生保健服务最基本的原则为公平和效率。
1.2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是卫生保健制度中重要的一项服务,主要负责保障健康与预防疾病。预防医学、环境卫生以及社会科学等都是公共卫生常用的途径。卫生保健制度中的公共卫生服务是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受益群体为大部分居民,主要解决卫生、疾病、健康与相关教育等问题。政府负责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正常运行。
1.3基本医疗服务卫生保健制度中另一个服务为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负责居民得到相应的医疗保障,服务范围多为常见病与多发病患者。基本的医疗服务水平是通过医疗费用来衡量的,所以医疗服务是有局限性,必须在适宜的花费范围内服务。医疗费用主要有诊疗费、药物费、设施费和基本费用,通常由这四个方面综合起来衡量医疗服务。基本医疗具有以下四大特点:发展性、可得性、经济性和地区性,是由多个标准来界定的。
2优化卫生保健重点
2.1医疗保障制度如果想要达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标准,必须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商业保险等保障制度,但是有些制度并不是很成熟,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运行比较麻烦,包括基金征缴、偿付、管理、服务等。当前任务是要将医疗保障制度的支付与构建分级服务体系相结合,划定不同的补偿比例来引导病人向农村和社区服务机构分流。
2.2农村合作医疗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农业人口中所占比例呈递增趋势。国家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增大补助基金、财政投资等措施。由于国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大力支持,多数农民解决了看病、买药和住院等困难。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呈现的问题主要为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比较偏低,主要是由使用基金的局限性导致的。
2.3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生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并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是结合医疗、保健、健康教育、预防等服务为一体的基层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不同于一般的医院服务,其宗旨为健康,单位是家庭,服务范围是整个社区,以预防为导向。社区卫生服务的主要职责是服务社区人民,解决其健康问题和疾病防治。社区卫生具有独特的优势:技术适宜、服务价格低、保障健康效率高,因此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对优化卫生保健体系至关重要。
3优化卫生保健服务措施
3.1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当代各国,政府是保障公民各项权利的有力措施。在优化卫生保健服务中,政府的作用非常关键。政府应该在保护人们健康的同时,保障卫生保健服务的运行。政府在卫生保健服务体系中具有主导作用,是我国医疗改革的核心问题。优化卫生保健服务,需要落实政府投入的方式领域,并且保证投入的效率与质量。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方面,政府应当加大监管力度。
3.2明确政府的健康责任健康权是每个人都应得到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的基本权利,健康权包括以下几项权利:医疗救治权、劳动卫生权、公共卫生权、医疗保障权等。每个公民需要对自身的健康负责,除此之外,政府有责任保障每个公民的健康权。综合来讲,政府既要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又要确保公民得到预防、治疗和减轻痛苦的卫生服务。其次政府同样有责任保障公民有平等的机会来接受卫生保健和卫生服务,并且保护社会中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最重要的一点,政府要提供必须的卫生保健,充足的医院、诊所、设施等,并注意保持均衡分布。
3.3建设基层卫生服务发展基层卫生服务是优化卫生保健服务的有效措施,并逐步成为国际卫生事业发展的共同趋势。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基本的卫生保健服务,着重发展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可以改变卫生服务的重心,实现预防、保健医疗等有效供给,从而保障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建设基层卫生服务的有效措施是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此同时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力度,使其充分发挥枢纽的关键作用,保障农村基本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健康运行。
3.4发展和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善了之前城乡“二元化”问题。尽管以上三种保障制度应用范围比较广,但是还是存在很大的差异。
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人口众多,政府支付能力有限,各地差距悬殊,因此应当建立合理的城乡统筹医疗保健服务。首先,要保障全国人们享有卫生保健服务的公平性;其次,保障卫生投入的效率;再次,确保所有人得到基本的健康需求。
3.5关注弱势群体我国人口众多,弱势群体问题尤为突出。弱势群体包括身体上的缺陷和能力上的缺陷,这样的群体在社会中各个方面都处于不利地位。要想达到人人都享有卫生保健服务,国家和政府必须关注弱势群体,给予他们特殊照顾,并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
4结语
优化卫生保健服务是一项复杂的任务,但是却是人民正常生活的重要保障。因此,国家和政府应该投入大量的物力财力来完善卫生保健服务。并且从我国国情出发,均衡分配投入,逐步完善卫生保健体制,使得人人都享有公平健全的卫生保健服务。
参考文献
2002年6月10日,由中国卫生部牵头,联合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爱卫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六个部委,正式公布了《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根据这份《纲要》,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在未来10年内的总目标是,“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实行多种形式的农民医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问题,努力控制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地方病,使广大农村居民享受到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此《纲要》事关占中国人口70%的9亿农民基本医疗保健问题,一经出台,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但毋庸讳言的是,在这份文件出台的同时,中国农村的医疗保障体系的现状却至为脆弱,合作医疗体系几乎处于瓦解状态,三级医疗保健网名存实亡,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比比皆是(参见《财经》2002年4月20号《农村医保风雨飘摇》)。这份《纲要》最终能在多大程度上“普照”9亿众生,只有时间能够检验。
雄心勃勃的计划
据了解,在这份《纲要》中,卫生部等部门提出了农村医疗卫生到2010年应实现的具体指标:乡村医疗机构的覆盖率(居民步行或乘车30分钟能够达到医疗机构的村所占比例)东部地区为100%,中部地区为90%,西部地区为85%;计划免疫接种率按东、中、西部地区排列分别为95%、90%、85%;自来水普及率分别为75%、60%和50%。到2010年,反映居民健康水平的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以2000年为基数下降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农村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在2000年70.8岁的基础上增加1~2岁。
记者注意到,《纲要》还提出了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改水改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卫生监督、中医药和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等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其中包括一些以前在农村卫生工作没有提及的新任务,如在疾病预防控制方面要“加强精神卫生工作,防止各种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服务方面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等,而对农民个人在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中的责任,《纲要》还特别指出,“广大农村居民也要承担起保护自身健康的责任,移风易俗,摈弃陋习,加大对自身健康消费的投入,积极参与初保工作。”
“这些新任务都反映了时代进步的要求。”在对比以前农村卫生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时,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官员张朝阳这样评价新出台的《纲要》。
“这的确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香港《南华早报》在6月11日的头版对新出台的《纲要》评价道。
据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提供的数据,2000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接近十万分之七十,婴儿死亡率为千分之三十二左右。由于医疗服务水平相对落后,农村的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仍高于全国和城市水平。而据卫生部的一份统计数据表明,为了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仅2000年至2001年的一年时间里,有关部门的开销已达2亿元。卫生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对记者说,“你可以想像,要达到新的目标将要花费多少钱。”
但是,张朝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对农村初级卫生保健的前景充满信心。他表示,中国于1990年开始实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在过去的10年中,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已得到明显提高。“以环境卫生的改善为例,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分别从1996年的45%和20.9%提高到了2001年的55%和46%。”张朝阳对记者说。
七部委各有其责
与以往相比,这份《纲要》还有一个特点是,它是由七部委联合的。《纲要》也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应在农村初保工作中扮演的角色作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各部门将其纳入政府工作目标,根据重点与难点制定实施方案。
《财经》获悉,按照《纲要》的要求,联合《纲要》的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卫生部门要做好初保工作的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并加强农村卫生网络建设,加大卫生监督监管力度;发展计划部门要将农村初保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基础卫生设施建设;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切实落实各项财政补助政策;农业部门要加强对人畜共患病的预防控制,配合做好农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实施;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测和监管,严格监控污染物的排放,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农村环境质量;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负责改水、改厕的规划实施;中医药部门要制定切实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优势与作用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规范中医药服务。除此之外,教育、民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建设、水利、文化、计划生育、广播电影电视、药品监督、扶贫办等部门机构“也应根据职责,落实有关措施,支持做好农村初保工作”。
“虽然这次部门间各尽其责的合作有别于以前松散的合作关系,但最关键的是要提高政府执行政策时的自觉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延中接受《财经》采访时表示。
财政支持的力度
记者在采访时得知,早在10年前这个夏令时节,即1992年7月,为实现“2000年农村人人享受卫生保健”的目标,中国政府曾对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进行了一次全国性的大规模审评。“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是世界卫生组织在1977年提出的全球性战略目标,目的是使人人都能得到最基本的、体现社会平等权利的、百姓和政府都能负担得起的卫生保健服务。中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加入世界卫生组织后也认可了这一目标,并将它列为2000年中国社会经济总体目标的组成部分。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延中介绍,为了实现当初制定的目标,中国政府对卫生防疫、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及人民健康确定了13项具体任务指标,并制定了试点、推广和普及等三个阶段的具体实施规划。对于此次工作成效,卫生部此次在公布《纲要》时特别指出,“经过努力,我国农村已基本实现了1990~2000年初级卫生保健阶段性目标,即‘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初级阶段性规划目标”。
而据王延中介绍,社会科学院进行的一项调查统计表明,除了合作医疗,其他11项指标基本达标。
【中图分类号】 G 478.2 R 197.6
【文章编号】 1000-9817(2010)08-1014-02
【关键词】 卫生服务研究;组织和管理;学生保健服务
高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是为高校学生和教职员工服务的卫生机构。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推进和高等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高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运行中也面监许多新的问题。高校教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由地选择定点医疗保健机构,高校医院不再是教职工就诊的必选或首选医院。在经济体制转变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和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发展,医疗保健机构作为高校的“附属”设施,不可能得到学校的重点投入,设备添置难,医务人员进修培训难,高学历、高水平的医务人员引进难,学校医疗卫生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影响了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的建设和医疗保健水平的提高。
本文旨在通过对上海市高等学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在规模建设、科室设置、人员队伍配置等内容的调查研究,全面了解上海市各级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医疗保健机构现状,为上海市高校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提出建议,促进高校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开展。
1 对象与方法
选取上海市高等学校28所,高职高专类学校26所,中等专业学校56所,总体覆盖率为82.1%(高等学校覆盖率为90.3%,高职高专类学校为86.7%,中等专业学校为76.7%)。被调查学校均设有校内医疗保健机构,各校区也均设有分支机构。对选取学校医疗保健设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及卫生人员职称构成情况进行调查。
2 结果
2.1 卫生机构 由表1可见,各院校在医疗机构设置上大多以门诊部和卫生所为主,科室设置较齐全,除预防保健科和综合门诊室外,主要开设的临床科室有内科、外科、口腔科和妇科;高职高专类学校以卫生所和保健站为主,主要以综合门诊的形式提供医疗服务;中等专业学校设为保健站和卫生保健室,提供综合门诊服务的仅占57.1%,所有高校和半数以上的中专学校医疗保健机构也承担着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2所高校设有住院病床并提供住院服务,其他各校通常提供门急诊服务;但门急诊观察床设置率较低,设置床位数较少,总体设置率为45.5%,3张以上床位设置率仅为13.6%。
表1 上海市高等学校医疗保健机构配置及服务情况
组别学校总数内设医疗保健机构12≥3类型综合医院门诊卫生所保健站卫生保健室/医务室服务内容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生指导服务方式门诊急诊住院
高等学校28151031186212828252762228172
高职高专学校262312014183242423221626100
中等专业学校5655100004214523649443245370
合计110931251191062181048897931052106332
【作者简介】 张浩(1983- ),男,上海人,硕士研究生,助教,主要研究方向为学校卫生、卫生经济。
【作者单位】 1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 200023;2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 复旦公共卫生学院;4 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
【通讯作者】 马进,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 200023。
2.2 卫生人员 参与调研的学校共有医卫技术人员1144人,其中医师667人,卫技人员477人。医卫人员实配达标校比例为20.9%,但各校在人员配置上也存在失衡现象,有些院校在应配人数和实配人数短缺明显。总体来看,其中全科医师比例基本达到要求;但从学校层面看,达到要求的学校只占41.8%,中专学校医师配备数以1~2人为主,见表2。
调查学校的内设医疗保健机构中,90.9%达到“医卫人员占总在编人员比例80%以上”的要求,且高校、高职高专类学校、中专学校达到要求的比例均在90%以上。总体来看,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的62.2%;但从学校层面看,达到要求的学校只占46.4%。见表3。
表2 上海市高校校内医疗保健机构全科医师比例
组别医师总人数全科医师人数达标学校数
高等学校461131(28.4)12(42.9)
高职高专学校10120(19.8)9(34.6)
中等专业学校10543(41.0)25(44.6)
合计667194(29.1)46(41.8)
注:()内数字为百分率/%。
表3 上海市高校校内医疗保健机构中高级职称医卫技术人员比例
组别医卫人员总数中高级职称人数达标学校数
高等学校860558(64.9)15(53.6)
高职高专学校13771(51.8)11(42.3)
中等专业学校14782(55.8)25(44.6)
合计1144711(62.2)51(46.4)
注:()内数字为百分率/%。
进一步分析发现,医师中中、高级职称人员的比例相对较高,占70.3%;各学校达到要求的比例也有所增加,尤其是高校医疗保健机构中中高级职称医师占总医师数的75.0%;中专学校达到要求的学校比例较低,为46.4%。见表4。
表4 上海市高校校内医疗保健机构医师中高级职称比例
组别医师总人数中高级职称医师达标学校数
高等学校461347(75.3)21(75.0)
高职高专学校10158(57.4)15(57.7)
中等专业学校10564(61.0)26(46.4)
合计667469(70.3)62(56.4)
注:()内数字为百分率/%。
3 讨论
本次调查显示,上海市高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设置类型有限,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简单;卫生人员分布不均衡,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比例不合理。针对于此,笔者建议如下:(1)学校和政府应在经济上加大投入,政策上给予强化,高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的重要功能和设置标准应该严格以预防保健和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为主,而非包揽全部医疗任务。(2)以加强学校卫生室认证建设为第一阶段目标,在建设过程中着重通过人员队伍建设带动工作条件的改善。在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进行功能定位的同时,提高校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准入要求,并按照全日制学生和教工综述的1.5%左右比例对医疗卫生保健人员进行定编,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同时加强对卫生人员的职业培训,明确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稳定专业思想,更好地实现其为师生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功能。(3)明确人员任职资格,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学校卫生保健人员应具备全科医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师的育人技能,因此,建设双师型(医师、教师)的人员队伍是校内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4)学校心理咨询人员的专业知识结构不能等同于以服务成人为主的心理咨询师,必须具有心理学、教育学背景以及医学、预防保健学专业背景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心理咨询团队的形式来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
在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发展下,学校卫生工作不仅需要满足学生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还应该为满足学生身心发展和健康保障的需求而不断探索发展。学校卫生保健机构只有不断加强基本建设,完善医疗保健人员队伍发展,在社会医疗改革发展中准确定位,进一步细化预防保健工作,扩大健康咨询范围,探索系统化的健康教育模式,才能实现保证在校师生员工的基本健康需求,保障学校工作的稳定、健康、顺利开展。
4 参考文献
[1] 张毅.高校医疗保健机构运行中面临的新问题.保健医学研究与实践,2008,5(3):69-70.
[2] 石阶瑶.高校卫生机构在改革中的定位.苏州职业大学学报,2003,14(4):131-133..
关键词 农村老年人 身心健康状况 卫生保健
中图分类号:R195.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533(2010)01-0032-03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健康,与千家万户的幸福紧密相连。然而,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和谐发展要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制度仍未充分完善,农民尤其是农村老年人缺乏基本医药常识,其健康问题相对城镇老年人来说显得更加突出。如何针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及卫生保健需求,提供更为有效的医疗服务,改善其健康状况及生存质量,已成为当前基层医疗工作者面临的一个主要任务。为此,中国药科大学的几名本科生于2009年8月4日-8月6日深入南京市江宁区田园社区对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进行了相关问卷调查,着重了解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状况、就医行为及其卫生保健需求,为更好地在农村地区开展多种形式、多层次的卫生保健服务提供理论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田园社区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为调查对象。共调查了78名,其中男性29名,占37.18%;女性49名,占62.82%。年龄分布在60~85岁。
1.2 方法
采用自行设计的农村老年人健康需求问卷,问卷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心理健康状况及现状评价、身体健康状况、日常活动能力4个方面42个条目。问卷信度系数Cronbach值为0.75,效度系数为0.81。南中国药科大学的6名本科在校生作为调查员采取随机调查方式,向调查对象逐条朗读问题,根据问答予以记录,问卷当场回收。共发放问卷80份,回收78份,有效率达97.5%。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0.0统计软件包进行数据整理,采用一般性描述及百分比进行统计学分析。
2 结果
2.1 人口学分布特征
78名农村老年人中,60~69岁42名,占53.85%;70~79岁24名,占30.77%;80岁以上12名,占15.38%。文盲及小学学历67名,占总调查人数的85.9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70名,占89.74%。认为目前就医比较方便者有56名,占71.79%。
2.2 健康状况自我评价及负性情绪统计
农村老年人健康状况自我评价及负性情绪统计见表1。
2.3 基本身体健康状况及自理状况
被调查的老年人中,牙齿基本完好者32名,占41.03%;视力状况基本良好者37名,占47.44%;听力状况基本良好者34名,占43.59%;睡眠良好者27名,占34.62%;白天精力状况充沛者25名,占32.05%。日常生活能够自理者51名,占65.38%。
2.4 所患疾病、治疗状况及对生活的影响
78名接受调查的农村老年人中,患各类疾病者50名,占64.10%。患病后进行治疗者(有规律或间断治疗者)19名,占38%,认为所患疾病对生活有影响(包括部分影响、较大影响、严重影响)37名,占74%。这些被调查者中,患有各种慢性疾病者45名(占57.69%),其中患高血压的有15名(占19.23%),患关节炎的有11名(占14.10%),患心脏病的有8名(占10.26%),患其他慢性疾病的有11名(占14.10%)。其卫生保健需求状况见表2。
3 讨论
3.1 农村老年人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
由于人体结构和生理功能的老化及不良生活方式和环境因素的影响,健康问题在老年人中比较普遍。通过调查分析得知,南京市田园社区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为57.69%,略高于全国水平(54%),这种情况可能与受本次接受调查人数量、经济状况、当地医疗卫生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有关。患病种类与其他相关调查中所得结果基本相同。48.72%的农村老年人经常有负性情绪,如孤独感、衰老感、抑郁感、无能为力感等,低于相关调查研究中的结果,可能与该社区近年积极新建老年人活动中心,安排老年人健身娱乐项目,丰富老年人生活内容有关,但这些措施的实施力度与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3.2 农村老年人的就医状况
通过此次调查及与被访者的对话中,笔者了解到,影响农村老年人就医的因素主要为经济因素、保健因素、交通因素等,与笔者以前收集到的相关资料显示的结果相符。农村老年人患病后采取治疗的占38%,明显低于全国水平,但却有71.79%的农村老年人认为目前就医比较方便,同时调查了解到大部分受访者就医是通过社区医疗服务。出现这种情况,笔者分析可能原因是目前南京市农村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初具规模,社区医疗服务已比较完善,农村老年人因交通等客观原因所造成的看病难问题已得到初步解决,他们已可以在自己居住社区附近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但为什么已建立的社区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至今仍没有发挥其应有作用,农村老年人患病后采取治疗的人员比例仍偏低?可能有3个方面原因:1)农村老年人经济收入水平低,患病后治疗的自费比例高,支付医疗费用困难,同时农村地区社保体系仍不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2)当前医疗服务费用及药价虚高,“以药养医”模式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动辄上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治疗及药品费用使农村老年人难以承受。3)农村老年人缺乏保健意识、疾病治疗意识淡薄以及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是造成目前农村部分老年人有病不治的重要原因。
3.3 农村老年人的卫生保健需求
在此次调查中了解到,农村老年人对医疗卫生保健的需求度层次较低,他们对卫生保健方面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定期体检、急救、上门医疗服务、健康及疾病咨询等方面。由于农村的交通不便、经济相对落后、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以及获得保健知识渠道的缺乏等原因,他们更需要价格低廉、方便实用的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因此,应根据他们的需要,提供针对性强、经济实用、方便灵活的卫生资源。
4 建议
4.1 基层医疗与社保部门应对农村老年人予以更多关
注
农村老年人收入较低,保健意识不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虽已基本普及,但由于覆盖服务种类少,报销比例低以及农村靠儿女养老传统模式等因素的束缚而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因此,应呼吁社会各界特别是基层医疗和社保部门关注农村老年人,以战略发展的眼光对待农村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政府部门应加大资金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医院应加强培养农村社区卫生力量,建立适合农村的社区医疗卫生体系。同时,社保部门应加快建立符合农村特色的养老模式,并大力予以宣传推广,改变传统的养儿防老的观念,将农村老年人医疗费用的支出由目前的以儿女供给为主逐渐改变为国家、社区、儿女三者合作养老的新模式,切实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4.2 针对农村老年人需求,探索以预防为主、具有农村特色的卫生保健服务模式
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1)针对农村老年人的需要,由当地社区卫生诊所提供各种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其中包括上门进行简单的用药指导、就医指导,定期进行体检及血压、血糖、体重的测量。2)大力普及老年人健康保健知识,开展各种富有地方特色的农村老年体育活动项目。农村老年人文化水平偏低,接受信息渠道狭窄,可以采用喇叭广播、文艺演出、专家下乡讲座等多种形式,提高老年人的保健意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同时帮助老年人对常见疾病形成基本的自我判断、自我保健等能力。
4.3 重点关注农村老年人的心理问题
通过此次调查,笔者了解到,随着年龄的增大、社会角色的改变特别是子女外出打工造成的对老年人护理交流的“真空”,使其极易产生失落、孤独等负性情绪,从而诱发诸如老年痴呆在内的各种疾病。通过此次调查中与老年人的深入交谈,笔者还发现,农村老年人由于缺乏经济收入造成的生活压力,晚年丧偶或子女外出打工导致的人际交流减少等各种因素使他们的心理问题相对于城市老年人来说显得更为严重。因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基层社区卫生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心理知识培训,并组织他们定期下乡进行心理卫生知识讲座,充分发挥基层医务人员在改善基层农村群众心理状况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应该重视社交活动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并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鼓励他们加强与外界的交流,结交朋友,在与朋友交流中形成正性心理反应,排除不良心理因素。目前,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已建立老年人活动室,这是丰富农村老年人生活的较好形式,政府应在继续加大落后地区农村老年人活动室建设的同时,充分发掘已有活动室的功能,真正使其成为老年人健身娱乐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