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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关系着四化建设,因此,一定要切实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严格管理。要搞好工程质量,一方面要依靠勘察设计、施工、建材等企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搞好质量控制;另一方面必须强化政府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这两方面是相辅相成的。
本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3〕15号文要求和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的意见制定的。实行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是质量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改革,还缺乏经验。请各地在试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并将试行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
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含勘察设计、施工、构件)的质量监督工作,促进建筑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发挥经济效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为国家、为人民把好工程质量关。
第二章 机构和任务
第三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建筑管理局负责全国所属系统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标准局指导。其主要任务是:
1.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统一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网,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3.核验国家和部级优质工程项目;
4.统一规划建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5.督促和检查各省、市、自治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工作;
6.掌握质量动态,总结交流开展质量监督的经验。
第四条 各省、市、自治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所属系统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受省、市、自治区标准部门指导。其主要任务是:
1.贯彻上级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条例的实施细则;
2.审核所属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资格;
3.核验省级优质工程项目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参与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4.规划和管理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5.统一规划和管理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6.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及质量监督状况,及时提出有关改进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第五条 各市、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和条件设质量监督站,在当地标准部门业务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根据国家和部门(地区)颁发的有关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本地区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坚持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2.检查企业评定的工程质量等级,核验各单位上报的优质工程项目;
3.监督本地区设计、施工单位承建工程的资格;
4.监督对建筑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正确执行,参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负责质量争端的仲裁;
5.督促和帮助本地区建筑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审定和考核企事业单位质量检验测试人员的资格;
6.参与本地区采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试验工程的质量鉴定。
第六条 市、县质量监督站视本地区工程建设任务情况可相应配备一些对建筑工程具有一定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专业质量技术标准,责任心强,办事公正的工程技术人员为专职质量监督员。
市、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地区的设计、施工、科研、教育、建设银行等单位中任聘一部分工程技术人员(参照专职质量监督员条件)为本地区质量监督站的兼职质量监督员,并发给证书。他们与专职质量监督员具有同样监督的权利。
第七条 建筑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组织生产和进行质量检验,切实保证工程的质量。
第三章 权 限
第八条 市、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权委托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凡未经质量监督站检验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九条 质量监督站有权利用建筑企事业单位的测试手段、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地区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和分配检验测试任务。
第十条 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优良的单位,有权提请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忽视质量的单位,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违反规范、规程、无设计(含无证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的建筑工程,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
2.对质量低劣的建筑企事业单位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在通报批评后质量仍无明显改进的,有权责令其限期整顿;经限期整顿后质量仍无明显改进的,有权提请其主管部门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和设计证书。
3.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可通知建设银行停止拨款。
4.对造成重大伤亡和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单位,有权提请其主管部门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经济和法律的责任。
第十一条 质量监督站要支持企事业单位质量检查人员正确地履行职责,依靠他们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对阻碍他们行使正当权利,打击报复者,有权提请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调查,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质量监督站对一贯工作积极负责的质量监督和检查人员,可提请当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质量监督人员,除撤销质量监督员资格外,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严肃处分。
第十三条 质量监督站对承担的监督、测试项目,按有关规定收取必要的费用。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四条 各省、市、自治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备案。
关键词:环境监理现状必要性工作内容
1 环境监理的概念
工程环境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通过工程环境监理的方式,代表业主进行的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与整个施工组织管理紧密结合。
环境监理制度是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等文件的要求通过第三方环境管理机构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实施全过程环境监管的管理制度,是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补充,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具体体现。
环境监理一般由具有环评资质并同时具有监理资质的单位承担,由环保专业人员为主进行组建,并以市场化的公开招标形式确定建设项目的具体监理单位,为业主提供建设项目从环评到验收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服务,确保工程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2 环境监理发展现状
为适应加入WTO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要求,贯彻《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阶段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逐步推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制度。2002年10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汇同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了《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要求青藏铁路、西气东输管道工程、岷江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等13项建在生态敏感区、对生态环境影响突出的国家重点工程实施环境监理试点工作。
通过13个试点工程的环境监理实践,并借鉴国外经验和工程监理经验,国家环境保护部提出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办法》及其配套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指南》等指导性文件,逐步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环境监理模式,以使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制度化、规范化,并在国内全面开展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
当前,我国在推行环境监理制度方面进行着积极的探索,部分省市、行业部门已将环境监理作为环境管理体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004年,交通部发出了“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环发[2004]314号),决定在交通行业内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并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工程监理管理体系。
深圳市于2006年8月颁布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实行工程环境监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项目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以及生态破坏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施工进行现场检查;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是工程环保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
为强化建设项目施工期的达标排放和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体制,辽宁省全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于2007年印发了《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未委托环境监理即开工建设的,由有监督管理权限的环保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停止建设,对未按规定提交环境监理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竣工环保验收。2010年6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同意将辽宁省作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省份。2011年3月,辽宁省环境保护厅了《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环境监理工作。
近几年,国内大型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如金沙江溪落渡水电站,雅砻江锦屏一级水电站、锦屏二级水电站、官地水电站,大渡河长河坝水电站等全面实施了环境监理工作,环境监理在水电工程建设期间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有效控制和降低了因工程建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对国内类似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3 实施环境监理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两项制度始于20世纪70年代,管理工作的两个重点是建设项目的环保审批和竣工验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后、“三同时”竣工验收之前的施工阶段,没有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手段,未能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行有效的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未引入环境监理机制,主观上存在“重审批,轻管理,忽视过程监督”,客观上导致施工阶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因此,建设项目施工期引入环境监理机制加强环境管理势在必行。
工程建设项目引入环境监理机制,可以使环境管理工作融入到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变事后管理为过程管理,变政府强制性管理为政府监督与第三方服务和建设单位自律相结合的管理,同时也是我国工程建设健康发展、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
4 环境监理的工作目标
国内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目标主要体现在:
(1)依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通过环境监理工作,控制施工期不利环境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群健康,确保建设项目环保设计文件及审批意见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将施工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区域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促进工程顺利建设。
(2)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环保知识,增强工程参建单位环境保护意识,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提高环保工作水平,确保工程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
(3)形成真实反映管理工作过程和环保措施落实的规范完整的监理资料,为工程的环保验收提供依据。
5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
环境监理工作程序见以下框图:
6 环境监理内容
环境监理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审核工程设计和招投标文件中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要求;二是严格按照监理工作“三控两管一协调”的方法,按照工程环境保护的设计方案,在施工阶段做到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使工程改善环境的设计方案(或措施)通过环境监理得到全面落实。环境监理的具体内容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噪声控制、野生动植物及生态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工作管理等。
对环境监理的具体工作要求是:
(1)建立健全环境监理组织机构,编制环保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推动和协助建立包括业主、工程监理、承包商三方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2)对环保专项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及其维护管理进行监理,根据合同要求对非直接监理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进行效果管理。
(3)负责专项环保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查;管理环境监理工作过程资料。
(4)制定环保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为和方法,及时提出工作建议或发出整改指令。
(5)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例会,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现场存在的环保问题。
(6)定期向业主以书面形式提交环境监理工作报告。
(7)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完成环保措施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验收。
7 环境监理的方法
环境监理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监理旁站:监理旁站是指环境监理对工程施工阶段可能出现环境问题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踪的监督活动。
(2)日常巡视:这是一种流动的检查方式,环境监理对工程的环境项目实行巡回检查,如环境空气污染、噪声防治、废水处理等。
(3)定点监理:每逢一固定时间监理各指标的执行情况。
(4)监测:根据施工区环境保护需要,开展环境监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例如利用现场可靠的监测资料,或利用遥感信息技术如卫片、彩红外航片等进行目视解译和计算机分析,宏观监控环境问题,如水土流失、水源污染和生物影响等,为环境监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5)例会及专题会议制度:按固定时间(如每月)召开施工区环境管理会议,进行总结,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对某些环保重大问题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6)定期报告制度:要求承包商定期向环境监理提交环境保护工作报告;环境监理定期向业主提交环境监理报告及相关工作总结。
(7)签发指令:环境监理工程师通过签发指令文件(如通知单、便函等)指出工程中出现的各种环境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求承包商进行整改。
(8)工作建议:环境监理通过向业主提出工作建议的方式,指出工程中可能出现或已经存在的,合同授权范围外环境监理不能直接处理的环境隐患,提请业主及时处理。
8 结语
环境监理工作在国内环境管理领域中是一种新的管理方式,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监理工作存在许多不成熟的地方,推行环境监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过程控制难的问题,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补充。因此,实行环境监理制度是加强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
实践证明,环境监理在工程建设期间具有重要作用,降低了工程建设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工程建设期引入环境监理机制,保证了工程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全面实现。
参考文献:
关键词:环境影响评价
中图分类号:X820文献标识码: A
当前,环评工作在我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期间国家要求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减少8%—10%,而环评作为强化污染减排和防治的“控制闸”必将会有更好的前景和更重的责任,我们只有通过完善环评相关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提高环评主体及客体素质,充分发挥各自的主动性,共同努力协作,建立长效、科学的环评质量保证体系,才能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质量,发挥其在经济发展中的效用,达到环评的目的。
1环境影响评价的概述 1.1环境影响的概念: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并提出减少这些影响的对策措施。 1.2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
1.3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内容: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的条件:一是基本上适用于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作出识别和评估;二是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部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三是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的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四是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五是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
1.4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可分为环境质量评价(现状)、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以及环境影响后评估。一是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质量标准,用调查、监测和分析的方法,对区域环境质量进行定量判断,并说明其与人体健康、生态系统的相关关系,环境质量评价分类:环境质量评价根据不同时间域,可分为环境质量回顾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在空间域上,又可分为局地环境质量评价、区域环境质量评价和全球环境质量评价等,建设项目环境质量评价主要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二是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三是环境影响后评估:在开发建设活动实施后,对环境的实际影响程度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检查对减少环境影响的落实程度和实施效果,验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正确可靠性,并判断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有效性,对一些评价时尚未认识到的影响进行分析研究,以达到改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管理水平,并采取补救措施,达到消除不利影响的作用。
1.5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环境影响评价可明确开发建设者的环境责任及规定应采取的行动,可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提出环保要求和建议,可为环境管理者提供对建设项目实施有效管理的科学依据。
2环境质量、管理措施、监测计划指标
环境质量评价指标除需考虑与相关标准的相符性外,还需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预测数据进行对比,判定与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的差别性,如差别较大,需要分析、说明原因;环境管理可分施工期和试行期两个阶段开展调查,并涵盖以下内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情况,监测计划实施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执行情况以及投入正式运行后的环境管理建议等;环境管理措施具体指标有:环境管理机构设置、人员设置、规章制度、人员培训等;而监测计划具体指标有:计划内容、实施情况(监测时间、监测内容、监测结果)等;施工期环境监理执行情况包括监理单位、监理工作开展的时间、监理记录、监理总结、监理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改正措施等内容;环境建议是指根据验收调查结果针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的不足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建议。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体系质量提升途径
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体系可以看出,一个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及审核涉及三方面的因素:即国家的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指导环评工作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主体即环评从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和资料收集,对其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客体即项目建设方,而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体系的质量则主要从以下这两个方面进行加强和完善。 一是完善环评相关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导向,完善环评相关法律政策和管理制度是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的前提,我们主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完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政策法规:目前,我国主要是对建设项目及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针对的是具体的项目,应通过立法拓宽环评的适用范围,由对具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拓展到对宏观活动进行评价,从对具体的行政行为评价到对抽象行为进行评价,扩大评价范围,对政策、立法、生态等活动都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还要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让公众参与到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当前公众参与只浮于对少部分相关公众的调查,缺乏全面的征求相关公众的意见,应该扩大公众调查范围,公开环境信息,对公众进行必要的环保教育,让公众能够真正参与到项目的影响评价中,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保障机制,增强公众参与的有效性。
二是强化“三同时”全过程管理。“三同时”管理制度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延续,也是落实环评措施和要求的有力保障,“环评―设计―施工―验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使环评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甚至带来无法弥补的环境影响,而现实状况是项目的不评―验收环节强,而设计―施工管理环节弱,对此环境主管部门也应积极推进环境监理的制度的实施以强化施工期管理和监督,但设计阶段,由于种种原因,环保部门没能实现全过程控制,加之相关部门环保意识的淡薄,致使一引起重要的环保设施未落实到设计中,其他的环节再强已无济于事,因此,一定强化“三同时”全过程管理。
三是提高评价主体的素质,环评从业人员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体,提高主体的素质是提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的关键,对于主体素质的提升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要认真做好环评前的培训和准备工作,切时了解国家及地方的环评动态,规章制度和标准;要加强环评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强化环评管理体制;要对承接的项目环评人员应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了解项目概况,地方相关规划等,收集环评所需信息材料;而且在进行环评报告编写时,还要严格制定环评工作计划,确定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使环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及时与建设单位沟通;环评工作也要坚持“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集思广益,重视公众参与,在编制过程中不掺入个人的感情和臆断;还要按环评相关规范及导则编写环评报告,做到评价内容全面、环评范围界定准确、环评标准选用得当,全面讨论环评中存在的问题;环评的建议和意见要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建议方案,提出可供选择选择方案或备选方案;提高评价结论的权威性,评价结论客观、公正、切合实际。
4结语
综上所述, 严把环评审批关,对不符合编写要求,质量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部门有权退回重新编写至符合要求,对经环评认为不可行的建设项目,环保部门应卡住不放,以免其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阿塔山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包头市固阳县境内,地貌类型属于大青山北麓低山丘陵区。根据固阳县气象站观测资料,该地区多年平均气温4.0℃,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94.2mm,多年平均风速为2.9m/s,年最大冻土深2.10m。工程座落在黄河一级支流昆都仑河上游,该流域为季节性降雨补给型河流,径流量主要来源于大气降水,坝址以上流域面积838.4km2,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为1448万m3,多年平均年输沙总量为81.86万t。本区土壤地带性分布划分为栗钙土带和棕钙土带,植被主要是以克氏针茅为优势种的典型草原,其次为人工植被。本区土壤侵蚀和沙漠化生态敏感度较高,植被稀疏,草原砾石化明显。根据现场调查及遥感数据解译,工程区域植被类型分为典型草原、山地植被和人工植被。主要植被群落组成为克氏针茅、短花针茅群落,克氏针茅群落,小叶锦鸡儿、克氏针茅群落和芨草、杂类草群落。人工植被主要是农田,农作物包括谷类作物、薯类作物、油料作物和豆类作物。本区动物地理区划属古北界的蒙新区,区域内哺乳动物有蒙古兔、黄鼬、花鼠等,两栖类有青蛙等,鸟类有喜鹊、麻雀等。但由于人类长期干扰和生态环境改变,区域内大量野生动物消失。昆都仑河为季节性河流,洪水由暴雨形成,洪水期形成的径流夹杂着大量山体冲下的石块、泥沙,河道内不适宜水生生物生长,也不存在珍稀、濒危等水生生物,无洄游和半洄游鱼类。
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2.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2.1.1对陆生植物的影响
施工期主要影响是由于施工占地、施工道路修建、主体工程开挖及料场开采等施工活动对植被的破坏和损失。工程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主要是人工林和草地,临时占地破坏的植被主要是草地。植被破坏后的地表,在大风及降水的作用下,易引发水土流失。
2.1.2对野生动物的影响
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噪声和人员活动,动物会主动趋避而逐渐离开施工区,周围的动物密度下降,等施工结束后,这些影响会自然消失。
2.2运行期生态环境影响
2.2.1对植被的影响
水库建成后蓄水导致库区水位上升,水域面积增大,周边土地及植被遭到淹没,生产力和生物多样性损失,地区生物量减少。但淹没的土地和植被占地面积相对较小,通过其他途径补偿后不会对区域生产力造成严重影响。
2.2.2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建库后在尾水区域的低平地段形成新的草甸和沼泽有利于鸟类的发展。随着水生昆虫增多,水量变化趋缓,浅水滩地增多,将形成涉禽的栖息地,河谷草甸鸟类群将逐渐增多。啮齿类动物由于水位上升,栖息地、活动范围减小,将向别处迁移。而与水联系密切的兽类数量会有所增多。同样,随着库岸植被向中生和湿生植物群落方向演替,适宜湿生草甸或沼泽的两栖动物种类和数量将会有所壮大。
2.2.3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水库建成后,库区水生生态环境由流水型转变为静水型,水深增大,流速变缓,水域面积拓宽,水生微生物有所增殖,鱼类栖息活动场所增大、饵料生物变多,适应于静水生活的鱼类种群和数量有一定增长。大坝下游水量减少,浮游生物和鱼类数量相应减少。但昆都仑河经常断流,且坝下游河流较短,鱼类极少,水库的建成总体上改变了原有的不利环境,利于水生生物的生存。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3.1施工期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划定工程活动区域,规定施工车辆路线,避让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对占用的草牧场及耕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做好水土保持和废水处理工作,避免污染物影响水体水质,影响水生生物的生长和繁殖。临时用地结束后及时恢复植被。严禁乱砍滥伐、滥捕滥杀,加强施工期环保教育,禁止破坏生态环境及动物的生境、栖息地。
3.2运行期保护措施
加强水库运行管理,保障下泄生态流量,做好植被恢复及其日常维护工作。3.3环境管理与监测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并监督各项生态措施管理制度。制定生态监测计划,对水库周边动植物物种、水库上下游水生生物定期进行监测。
4结论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管理 因素 对策
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不仅影响着整个工程的项目质量,还决定着施工人员及使用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避免施工问题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必须加强对建筑施工的管理工作,使建筑工程的施工更加规范化,提升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一、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现状
1.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纵观我国建筑施工现场,大多存在监管不力的现象,这种问题主要是由于施工管理制度不完善而导致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施工环境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现行的环境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施工材料与设备器械等随意放置,造成施工现场混乱等问题而制定的。但是针对施工材料的保管与设备保管的维护等方面没有做出明确的指示。(2)施工人员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现行的人员管理制度多以保护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为主,通过安全行为准则规范施工人员的施工行为,但却忽视了很多施工人员存在不认真工作的问题,由于没有现场监管人员,存在偷懒的现象,不仅浪费的人力资源,更为安全事故埋下伏笔。
2.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意识淡薄
在很多建筑项目施工的过程中,施工企业没有注意到质量监管的重要性,而是以追求更多经济效益为目标。为了保证施工进度而忽略施工的质量细节,更有甚者,为了降低施工成本,选取一些低价劣质的建筑材料,进行违规施工等,这些都是造成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发的重要原因。
3. 施工监理系统不健全
通常情况下,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都是通过监督站来实现的,但是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规模的不断扩大,很多监督站很难再实行其监督的权利。另外,现在很多监理机构片面地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建筑工程的实际质量,这类的监理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二、 影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相关因素
1. 施工技术人员素质高低的影响
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建筑质量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应该是施工人员。从建筑的设计决策到组织施工,再到监督与检测,都离不开施工技术人员,其自身专业素质、技术水平及对工作的责任心等都是影响施工质量及效果的重要因素。因此,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素养、技术水平,改善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对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2. 施工机械设备质量高低的影响
建筑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离不开科技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对建筑设备的更新换代上。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是建筑施工中不可忽略的重要环节。
3. 施工材料质量控制的影响
近年来,由于建筑材料不过关而频频引发的安全事故已引起人们关注。建筑材料的好坏直接影响建筑的施工质量、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等。
4. 施工方法好坏的影响
这里的施工方法既包括开工前施工方案的设计,也包括施工过程中工艺流程的设计,施工方法的先进与否直接决定建筑施工效果的好坏。在整个施工过程中需要注意整体的流程安排,对于一些保温技术、环保技术等,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操作的方法、各环节的操作次序、时间安排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施工的质量。
5. 施工环境的影响
建筑工程的施工不仅对物质条件有要求,对环境条件也存在着诸多要求。施工的环境因素不仅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如地质、湿度、气候条件等自然状况,也包括工程管理环境,如施工作业面、防护设施、通风照明等。此外,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如地下管线、周围建筑物等环境条件也需要我们有所关注,因为这些环境因素会对建筑施工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进行有效地控制。
三、 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有效对策
1. 强化施工人员的施工管理意识
想要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首先应该强化施工人员的施工管理意识。在建筑施工之前,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技能的培训,通过对施工人员进行专业化训练,保证其施工的准确性,减少由于施工人员技术上的错误而产生的安全问题。(2)对安全意识的培训,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规范等文件的学习,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3)要树立工程质量预控意识,建筑工程的安全性需要的是事前预防,而不是事后控制,所以工作人
员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同时逐渐优化施工流程,提升建筑施工水平。
2. 完善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是完善建筑施工流程、监督施工人员操作、提升施工质量与进度的有效保障。施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落实到位,通过这种方式提升施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2)建立建筑器材保管制度,派专人保管建筑器材,对其使用和放置做好规划,以此来保证建筑器材的有效利用。(3)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将每个人的工作业绩、施工质量、平时表现情
况等与工资绩效相挂钩,对于表现优秀的施工人员进行奖励,对于表现差、出现重大工作失误的人员进行惩罚,甚至开除,以保证建筑队伍的高效性。
3. 对材料质量进行控制
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因此,在施工管理上也应该逐步加大对建筑材料的监管力度。主要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要掌握建筑材料的供求信息,选择优质的供货厂家,在源头上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2)加强材料的检查验收和试验,对于进入现场的材料,都要认真地做好验收工作,对其合格证、出厂证明和生产厂家提供的质检报告等都要进行确认。对于一些现场生产配置的材料,如混凝土、保温材料等,要抽样进行试配试验,在试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3)制定材料管理标准,对于材料的购买和使用设置详细的管理标准,根据建筑材料的特性做出妥善的管理,在保证建筑材料质量安全的同时,也要注重其使用效果。
4. 建立 QC 小组,改进施工质量
QC 小组是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从事建筑施工的相关人员,以改进工程质量为目的,通过运用科学的质量管理理论及方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而形成的小组,组员可以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和现场施工人员等。QC 小组不仅要具有严密的科学性和广泛的群众性,还要有高的民主性和明显的自主性。
5. 构建全面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要想保证建筑工程高效、有序地完成,需要构建全面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在此过程中,需要保证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职责落实,落实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不断完善和提高施工单位自身能够有序地进行。
6. 提高施工质量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中,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提高施工质量,由于施工质量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体系的核心元素,确保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是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有施工人员配备、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施工材料的选取以及施工环境等。
五、 结语
总之,本文通过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分析和研究,来剖析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具体实施的重要性,从而能够通过科学的提高现场的施工质量,来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完成。